郑州卖狗的地方:阜阳市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2 09:43:27
(征求意见稿)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教育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根据国家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要求和我市经济社会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科学制定《阜阳市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一五”期间,我市着力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教育均衡迈出新的步伐,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逐步解决,教育发展环境空前优化。教育事业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的贡献率有了较大提高。
“十一五”时期,全市幼儿园由“十五”末的 226所增加到398所,在园学幼儿由“十五”末的101673人增加到144846人。通过布局调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减少了910所,在校学生数减少了376697人,办学规模相对集中,办学效益得到提高。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由“十五”末的113084人增加到139462人,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一批上规模、现代化新校区正在规划建设当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由“十五”末的54所增加到62所,在校学生由“十五”末55175人增加到86370人,三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阜城6000亩的职教园区正在规划建设当中。
“十一五”时期,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累计投入142.5亿元,是“十五” 47.18亿元的3倍,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小学生均校舍面积由2.7平方米增加到3.3平方米,中学由3.7平方米增加到5.9平方米,教育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百人拥有计算机台数,小学由0.67台上升到1.37台,中学由2.41台上升到5.69台。
“十一五”时期,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增加4169人,学历合格率和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市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科研活动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开展帮扶、支教和薄弱学校改造,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正逐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全市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经费投入体制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深化,取得成效。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改革创新。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发展责任,人民群众热情支持教育发展,全社会形成了重视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教育发展环境空前优化。
教育事业“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2005年
2010年
2010年比2005年提高
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
33.43
70.88
37.45
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入学率
99.16
99.90
0.74
小学保留率
87.08
78.93
-8.15
小学升学率
93.99
92.35
-1.64
小学辍学率
0.92
0,35
-0.57
初中入学率
96.64
99.25
2.61
初中保留率
83.86
77.17
-6.69
初中升学率
41.23
65.82
24.59
初中辍学率
5.68
1.69
-3.99
高中阶段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33.31
61.20
27.89
高中阶段在校人数
168259
114871
56712
(二)“十二五”时期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与任务。“十二五”时期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与矛盾凸显期。我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全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十分关键的五年规划,是全市加速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目标的五年规划。未来五年的发展,具有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两重性。
1、教育发展具备良好的发展优势。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成为我国教育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重要任务。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采取有力措施,编制皖北地区发展规划、加强重大项目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帮助皖北改善发展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阜阳市委、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优先发展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对教育事业倍加关心、倍加珍爱,统筹安排、全面部署,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各项任务。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坚强保障。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2010年全市GDP总量达到700亿元,人均12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00元。预计2015年,全市GDP总量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人均24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00元。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必将为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支撑,“十二五”时期全市教育经费将会大幅度提高,预计仅教育基本建设工程就将投入213亿元以上。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十一五”时期,全市教育事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使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水平处于皖北地区的领军地位,为“十二五”时期的快速发展、科学发展积蓄了能量、提供了条件。
2、教育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与要求。当前,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基础仍不牢固,外部不可控风险日益增多。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改革攻坚、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社会对教育问题的关注度、敏感度、期望值空前提高,教育工作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任务繁重艰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人口分布格局发生新变化,学龄人口出现新情况。“十一五”我市城市化率达到35%,预计“十二五”将达到42%。城镇化水平的不断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成为必然趋势,既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使教育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城镇化进程加快,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了巨大需求,人口分布格局进一步发生变化,要求教育布局也必须相应改变,基础教育设施投资出现新的增长需求。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执行,全市学龄人口持续下降,“十五”末全市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在校学生2118020,“十一五”末下降为1678376人。预计“十二五”末,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150万人左右。在校学生的减少,要求我们必须及时调整教育结构,为我们开展小班教育,实施者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供的条件。
“十二五”时期,我市继续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以新型工业化为方向,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工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和带动力。工业发展必将对人才的需求提出行的更高的要求,承接产业转移、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对全市教育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发展机遇,教育应当也必须为我市经济发展提够人才支持。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技术进步所创造的新的就业岗位,拉动职业教育加快培养适用技术人才,各类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需求将迅速增长,从而必将引发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与重组。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必将给教育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另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发展又必将给教育发展提出新要求。
3、教育发展存在着困难和制约因素。必须清楚地看到,我市教育事业“十一五”时期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中小学办学条件依然落后,教育总量不足,优质教育资源缺乏,教育观念和管理水平落后,教师队伍不稳定,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教育可持续发展受到经费、人员、规划、用地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
(三)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十一五”时期,阜阳教育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为“十二五”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条件。“十二五”时期阜阳教育应该实现更好、更快、更大的发展。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快发展全市教育事业,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的要求日益突显,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务日益紧迫,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等都会出现新的变化。做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利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把握新的形势,作出科学谋划和正确应对,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作为两大重点,把优先发展和改革创新作为两大保障,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
(二)发展思路。未来五年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教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坚持立足阜阳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优先发展、育人为本、均衡发展、质量提升、职教强市、改革创新六大战略,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坚持把育人为本、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战略主题,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坚持把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学校大胆探索和突破,构建教育科学发展制度优势。坚持把促进公平、人民满意作为办好教育的基本方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坚持教育“强市惠民”的重要责任,不断增强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让广大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主要目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7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
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五年内公办幼儿园增加到1000所,小学减少到1400所,初中减少到400所。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大班额”、“择校热”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普通高中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条件实现新的突破,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经济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步伐,支持阜阳师范学院创办阜阳大学,支持创办2-3所新的高职院校,力争“十二五”末,全市公民办高等学校达到6-8所。
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改革试点进程。
教育事业“十二五”时期主要目标
2010年
2015年
2015年比2010年提高
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
70.88
85
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入学率
99.90
99.9
小学保留率
78.93
93
小学升学率
92.35
95
小学辍学率
0.35
0.35
初中入学率
99.25
99.9
初中保留率
77.17
93
初中升学率
65.82
75
初中辍学率
1.69
1
高中阶段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61.20
80
高中阶段在校人数
224971
280000
三、主要任务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大政府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认真实施国家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大力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乡镇政府所在地至少举办一所独立设置的不低于6个班规模的公办幼儿园,大的乡镇可举办2-3所同样规模的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阜城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平均每3万人口举办1所不低于9个班规模的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坚持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坚决查处乱收费。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在农村,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认真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逐步撤并生源300人以下的学校。基本实行农村初中寄宿制、小学寄宿走读相结合的办学形式,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在阜城和县城,认识实施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按城市发展和人口变化的实际情况,规划新建中、小学校,切实解决“入学难”、“大班额”现象,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建立义务教育质量检测体系,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
3、加快普及高中教育。继续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新创5所省级示范高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为普及高中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好现有普通高中的挖潜改造,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支持县市区普通高中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
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继续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全面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积极开展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作,积极创建省级优质示范高中。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充分发挥阜阳人口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做大做强人力资本,增强阜阳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为广大群众在家乡就业创业提供广阔的空间。以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重点抓好阜阳职教园区建设,园内院校学生数在6万人左右。县市区建成符合标准的县级职教中心。实施重点示范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的五年一贯制改革,达成中职与高职的直通。加快重点、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争创2所国家级改革示范中职校、4所国家级重点、6所省级示范、6所左右的市级示范。加快基础能力建设,快速提升办学能力,全市办好40所左右的重点、示范、骨干学校(其中扶持10所左右的农村职业学校),打造阜阳职教品牌。
紧紧围绕阜阳工业发展、农业提升、服务业优化的总体目标,加大专业建设力度,形成面向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的数控机械、电工电子、煤电化工、医药卫生、建筑装潢、汽车驾驶维修、农副产品加工、财会金融、商务营销、宾馆旅游、计算机运用、网络信息工程、园林花卉、种植养殖等20个专业大类的重点专业集群,建成40个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大力开展各种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年培训保持在15万人次左右。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双证”率85%以上。
积极筹措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城市教育附加费50%用于职业教育,并按照不低于城市教育附加30%的标准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经费的10-20%用于农村职业教育,扶贫资金不低于10%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县级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培训。
5、统筹发展特殊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大力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各项权益,全面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统筹全市特教资源,合理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完善盲教以省为主,聋教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学校布局体系。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延伸,积极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好特殊教育教师各项待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6、重视发展民族教育。“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少数民族集中地区,确定推进民族教育发展试点,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公共教育资源向试点学校倾斜,促进试点学校快速发展。
7、大力支持高等教育。支持阜阳大学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优势,带动阜阳中职教育发展,形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致富的职教体系;支持市县两级广播电视大学发展,形成参加学历教育一万人,非学历教育三万人的办学规模。巩固提高现有高等专科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支持创办阜阳师范高等专科、阜阳卫生高等专科等学校;支持民办高校发展,加强民办高校管理,力争“十二五”末,阜阳公民办高等学校达到6-8所。
8、积极构建终生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实行成、职、普三教沟通,学校、社会和家庭三方结合,向全社会、各行业、各层次的社会成员提供全方位、高品位、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服务。着力加强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建设,加强社区教育资源建设,提供广覆盖、多类型、多层次、开放便捷的教育与培训,满足社会需求,促进人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依托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施教机构,建设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人们多形式、多渠道参与终身学习,努力建成学习型社会。
9、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把德育有机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中,切实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积极推进以营造浓厚育人氛围为重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加快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重视校本课程开发,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创新课堂教学机制,改进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大胆质疑,着力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
加强学校体育、卫生、美育教育,配齐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公告制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巩固在90%以上。建设一批专题教育活动基地,加强健康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活动,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强化“减负”督查,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学生家庭作业量、各类竞赛活动等,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10、全面推进教育公平。全面把握阜阳人口多、基础差、人民群众要求优质教育愿望高的特征,落实均衡发展的战略措施,促进教育公平。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坚持向农村地区、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倾斜。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加强薄弱学校改造,通过布局调整与资源重组、重点项目建设、干部教师培训与调配、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深化学校管理与教学改革、深化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等措施,全面提高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薄弱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均衡发展。
认真执行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关心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
完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积极推进省、市普通高中学校统招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并逐年提高指标生分配比例,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大班和择校现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政治、社会和职业地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配置,加强教师管理,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实施“教育名师培养工程”。
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考核管理,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等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当教师。建立优秀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制度。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力度。做好与合肥市教育对接与师资交流工作,提高教育队伍整体水平。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实施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中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
改善教师地位待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完善分配办法,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制定优惠政策,将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学校教师居住周转房建设。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办法,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
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类学校编制标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实行政策倾斜。将公办幼儿园纳入政府编制管理,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合理核定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及时补充缺额教师。改革学校用人和分配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加强校长培训,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鼓励和支持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总结、宣传和推广教育家的教育理论、实践成果及办学经验。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2、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加大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使教育投入与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相匹配。市县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教育财政拨款达到法律规定的增长要求,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按照推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改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拨款制度,对同一区域内学校实行以在校生为基础的均等化拨款制度。结合教学改革、设施设备更新以及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以成本分析为基础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对公共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实现公共教育财政支出预算公开化、透明化。建立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制度,对于截留、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加强教育专项经费投入的绩效评价,逐步形成制度化,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提高企业、行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争取各方面社会资源支持教育发展。完善教育捐赠政策,为捐赠者提供更多的便利,鼓励企业、家庭或个人更多地投资教育,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3、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树立全面发展观念、人人成才观念和多样化人才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坚持全面实施教学内容,开足、开齐、开好各门课程。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建立中小学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积极探索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我省为全国9个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我市积极承接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立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和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开展重大改革试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形式。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统筹编制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统筹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督导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制定标准化建设规划和措施,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基本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机制,实施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渠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零障碍体系,保障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政策。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关爱和服务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心理和学习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改进考试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控制班额、班级数。切实落实教育教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课程方案。规范教师行为,教师遵守职业道德,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严格审批关、年审关、日常管理关。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幼儿教师和园长培养培训力度。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加强质量评价和质量监管。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建立起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大力推进办学模式改革,开展校企合作,建立区域内合作机制。深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课程、教材建设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统筹安排、推进职业教育布局合理化,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大力支持我市高校参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和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改革试点。推进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改革。完善督导考核体系,修订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和推动市、县政府切实落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责任。拓展督导考核范围,把市、县和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纳入考核的范畴,重点督查、考核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学校规划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强化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办法,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体制。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4、全面实施教育工程。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重点加强办学条件困难、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较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初中和小学建设。逐校编制改造意见,落实改造措施,通过布局调整与资源重组、干部教师培训与调配、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深化学校管理与教学改革、深化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等措施,促进薄弱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均衡发展。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十二五”期间,将对1401所幼儿园、学前班进行建设和改造,规划用地9186亩,投入资金36亿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将对进17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标准化建设,规划使用土地47278亩,预计投资158.5亿元,覆盖学生140万人。实施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规划投入资金17.8亿元,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161万平方米,解决4.6万名教师住房问题,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工程,实施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提升计划,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实施特殊教育工程。利用国建项目,对全市6所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建设和改造。预计新增土地100亩,投入资金3000万元。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市95%的中学和80%以上的小学建有多媒体教室,学生人机比例和教师人机比例居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的中小学校基本完成“网络终端进教室 ”和教育资源“班班通”。加快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建立市、县(区、市)教育教学资源应用研究网络。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课题研究、信息技术教育与学科整合优质课比赛、优质课观摩等学术交流活动,着力普及研究成果的应用。加快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教师网络备课、上课系统,逐步推行课堂教学新模式。加强农村视频播放点建设,将城市优质的教学资源和信息及时传达给偏远的农村,实现教育均衡化发展。建立一批教育教学专题网站,为学校、师生、家庭、社区提供教育教学服务。加强信息化师资队伍建设,改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队伍严重缺乏和流动性快的问题。
5、全力维护校园安全。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切实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及时化解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隐患。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管理要求。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6、依法加强教育督导。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切实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实行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定期督导与随访督导相结合,监测与评价相结合。坚持和完善对县、乡政府及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考核制度。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与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实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全面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的督学,大力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估。建立并实行教育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问题处理反馈、限期整改与问责制度。
7、积极优化教育环境。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纪行为,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行政程序规范,完善教育行政复议等法律救济制度。完善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知法守法。
切实加强教育与各行业、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行业部门对学校的检查指导,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发展氛围。
8、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建立统一有效、层次分明、功能清晰、责任明确、分类实施、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和实施机制。组织实施教育布点、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十多个专项规划,为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奠定基础。各县(市、区)规划要在约束性目标等方面加强与本规划的对接。
完善目标管理制度,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纳入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内容,逐条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部门。建立规划目标监测评估体系,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9、大力加强教科研工作。以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均衡发展为目标,狠抓教科研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全市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教科研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加强对农村学校教研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学校改进管理方式,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加强对中小学教学质量的监控,利用教学视导、教学调研、教学评估等形式,对各学段、各学科教学质量进行规范的检查与指导。加强课程管理和指导,提升课程实施水平,保证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加大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研究开发的力度,努力构建开放而有活力的课程资源。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及时调整课程结构,合理确定各类课程的学时比例,努力形成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力求在构建高效课堂上有新的突破。加强科研课题管理与指导,在提升科研成果档次上有新的突破。指导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对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科研能手的培训、考核和管理,促进他们尽快成长。以教科研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搞好网络教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落实教科研人员目标责任制,对各级教研员进行量化考核,促进教科研人员专业发展。加大教科研经费投入,落实教科研工作保障措施,切实保证教科研工作的实效。
10、全面加强教育工作领导。各级政府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将发展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加强领导和统筹力度,在制定发展规划时优先谋划教育发展、在财政分配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需求,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从用地、资金等方面加强学校劳动、实习场所和校外教育基地建设。认真抓好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督导工作,确保“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高度重视并加强职业教育的规划制定、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落实政策措施等工作。加强领导,科学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十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为教育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