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警察总队网:《忠犬女王》作者:欢喜团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1 16:08:28


Chapter 1.

  第一章
  
  “狗狗,我失恋了,我在豆瓣开了一个直播贴,你要不要进来安慰安慰我?”那个小企鹅开始跳的时候,苟希正在对着电脑屏幕,消灭他昨天还发誓再也不会吃的速食泡面。
  
  “为什么不直接在Q里安慰你?”他手忙脚乱的将泡面丢在电脑桌旁,根据往日的惨痛经验证明,绝对不能回复这位小姑奶奶的消息超过30秒。
  
  “你傻啊,版聊什么的最美好了。而且我是拉你去给我顶贴,帖子沉了你就随便说几句让它顶起来。”
  
  那开贴的初衷,还是因为失恋需要安慰么?这话苟希不敢问,他只能顺从的打开页面,假意一个路人的路过帮顶。
  
  小企鹅又亮了,苟希寻思了一下自己完全是按照小姑奶奶的指示做的,没有任何出错的地方,才放心的打开消息。
  
  “狗狗,你真好。实在不行,我就凑合嫁给你过下半辈子吧。”
  
  这话把苟希吓的不轻,他努力让自己没有喷出口中的最后一口汤汁,抱着必死的决心回复了这么一句。
  
  “不行,你没有男人要,我可是有男人要的。”
  
  回复完毕,迅速关闭了整个小企鹅,脱光洗净躺到床上睡着望着头顶的天花板上的白炽灯发呆。
  
  虽然是这么的说了,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是单身啊。
  
  整个报社里知道苟希是同志的人,只有悠悠一个。虽然这也不是苟希主动坦白,而是被动出柜的。
  
  悠悠进报社实习的第一天,就围着苟希屁股后面转悠了一下午。死缠烂磨的要走了苟希QQ号加了他以后,苟希习惯性的看了一眼她的资料,个性签名只有一句话。
  
  “活的,活的,我看到了活的小受!”
  
  苟希很好奇的打死抵赖,悠悠发了一个摊手表情说。
  
  “谁叫你是个男人,居然有一尺八的小细腰。谁叫我一进报社,就看到主编训你时,你只懂乖巧的一个劲点头。那瞬间我脑子里没有别的,只有两个字,尾巴,尾巴。”
  
  苟希是曾和一个人在一起过。
  
  那人只是好巧居然性别栏上填的和他一样而已。其实,这有什么好惊奇的。
  
  这两句话是当年那人对自己说的,说完最后一句的时候,那薄而坚毅的嘴唇已经压到了他的唇上。
  
  只怪当时年纪小,那扇过的一巴掌怎么也控制不住更收不回来,那张白皙的俊脸上突兀的添了五根指印,配上那人冰冷的眼神,怎么看怎么别扭。
  
  苟希晃了晃脑袋,阻止自己回想当年,明明说好把这个人彻底的从脑海中国抹去,抹的一干二净的。
  
  其实真的,那时候还小,还分不清楚爱是什么的时候,怎么就急着想让自己分清该爱一个女人,还是爱一个男人。
  
  苟希用大力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呵斥自己坚决不能再往下想了。
  
  还是想想,明天怎么逃过悠悠这个灭绝师太的魔音,比较现实一点吧。
  
  虽然不许再想过往的旧事,晚上却很不争气的又梦到以往的画面,于是醒来以后发现更不争气的是自己居然满脸泪水。
  
  “就算曾经受过伤,也有努力学会爱。”电台里面那个女歌手慵懒迷离的歌声顺着苟希的耳道沿着微细血管,钻进他的心里。
  
  苟希对着镜子里打量着里面的黑发小青年,自然卷的头发让他这辈子都别指望能剪出帅气的板寸头,他曾经豪情万丈的对着悠悠扬言要剃成光头重长一遍,奈何进了理发店,发型师摸着他温顺的恒源祥牌高品质羊毛,告诉他重长也还是这个效果。
  
  加之他的名字,和这样满头的卷卷毛,他荣幸的被悠悠小姐亲昵的称为贵宾犬,在他数次的抗议之后,妥协成了狗狗二字。
  
  眼睛是他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因为就算悠悠画好了眼妆,贴好了双眼皮和他摆在一起,都及不上他的大。如果眼睛大对于男生也算是优点的话,只能算苟希没有赶对时代,最近几年好像变成了单眼皮桃花眼的男人更加吃香。
  
  作为一个刚刚毕业别人都在劳碌奔波着找工作的应届大学生,苟希得到的是一份别人都不屑一顾觉得不能出卖尊严和原则去做的工作。
  
  在乱投简历后得到这家报社的实习通知的当晚,苟希有请教自己企鹅上的某位聊的不错的网友,要不要去这里,并且阐述了他觉得这份工作会对他尊严和原则的践踏。
  
  那网友发了个兔斯基的贱受表情,回复了这么一句。
  
  “老板,给我来一两原则,我拿回家去喂狗。”
  
  于是,苟希了然了,在这么一个遍地都是大学生,一个招牌砸下来砸到十个人,就有七个是本科生,还有两个是研究生的社会,能够有一份解决温饱的工作落到自己的面前,是多么谢天谢地的事情。
  
  原则什么的,吃饱了以后再慢慢扯淡吧。后来,苟希有问过悠悠进这家报社的时候,有没有过挣扎和犹豫。
  悠悠摊手耸肩的说道:原则什么的,都是浮云啊。
  
  于是虽然有位著名大神级创作歌手写了一首专骂他们的歌,并且很开心的奔波在各个公共场合里吐字不清的唱着,但苟希只能埋着头在狗仔队的路上一条道走到黑。
  
  作为一只狗仔,他也是很有压力的。
  
  吐槽完毕,苟希对着镜子为自己加油打气,大声的喊出了一句。
  
  “如果中不了那张五百万小彩票,就继续人模狗样的上班去吧!”
  
  其实八周刊是一个很出名的报社,只不过有一种出名叫做臭名远扬。
  
  主编大人在办公室中花钱找人写了一副对联,就贴在关公像的旁边。
  
  上联:有丝必火
  
  下联:有沟必火
  
  横批:露
  
  悠悠进报社第一天,在关公像前立了良久,久久沉思的模样让苟希好奇的凑上前去询问她在思索什么。
  
  “你说,关二爷要真的显灵,会不会第一个劈了我们主编?”
  
  这样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苟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悠悠又补充道:“我这么一说,会不会正好提醒了关二爷?”
  
  工作的越久,悠悠对于那个猥琐中年男主编的怨念就越大,每次被大叔主编训斥的时候,苟希都能看到悠悠的余光总是不自觉的往关公像的方向瞟去。
  
  可惜,今天被训斥的人是他。
  
  其实宰相肚里能撑船什么的,真的很没有科学依据,苟希低埋着头听着主编的训斥,眼神自然落到他那个傲视群雄的大肚腩上。
  
  据说主编还不是主编的时候,在报社是以上蹿下跳,左飞右爬的灵活见长,偷拍明星被富商包养啊,制片人导演潜规则二线女明星啊,当家花旦在尾牙过后互相对骂啊,一张不落的全进了他的底片里。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了主编天天窝在办公室里以后,曾经的大师兄已经沦为了二师兄,但这条取经的道路却还没有走完。
  
  “今年的年终奖,你还想不想要了!爆点,爆点,什么叫做爆点,你明不明白!”
  
  刚交上去的照片被主编一时气愤之下扔的跟天女散花一样,人到了一定年龄,生气的时候最容易青筋暴起。不过好在主编是个男人,也不需要去提醒他注意自己的形象。
  
  “你起码拍到个借位的牵手也好!这是什么!这么一大帮子人都在照片里面,怎么写他们两有□,怎么写他们私会!”
  
  其实他跟拍了一天真的很辛苦,而且这明明是TFB公司办的尾牙,所以一众明星一起酒醉后出来有什么稀奇。何况大家平时总是一起上节目,拍戏做唱片,谁谁谁和谁谁站得近又怎样?
  
  于是在苟希走神的那几分钟内,大叔主编已经替他做好了结案陈词。
  
  “你不用去跟这两个人了,我收到消息,最近丁廷之那边好像有些动静,你去好好跟我跟着他。要是能抓到新闻,你今年的年终奖我还是会给你补上的。”
  
  小企鹅又闪动,一打开就看到悠悠小蹦珠一样的吐出了四五句。
  
  “你惨了,你惨了,你居然被派去跟他。”
  
  “小忠犬啊,那是一个绝对攻啊,从头到脚都具有攻属性的妖孽男人啊。”
  
  苟希的脑子有些打结,悠悠的胡言乱语虽已经习以为常,但是习惯和接受还是有极大区别的。
  
  “狗狗,你自求多福吧,虽然你昨夜里冒犯了本女王,但是我还是会替你向上帝祈祷的,但至于上帝理不理你,那就是他的事了。”
  
  “狗狗,我刚刚看到豆瓣上有句话我帮你改编一下,挺适合你的。”
  
  “啥?”
  
  “哥淡定,主编比哥更淡定,哥淡定是因为哥不怕死,主编淡定是因为主编不怕哥死。”
  
  苟希瞬间觉得自己特别像那个抹汗的小兔子,对于悠悠的奇言妙语,苟希从一开始的努力消化逐渐过渡到了麻木吞咽。
  
  丁廷之,丁廷之。
  
  要打败你的敌人,首先必须要了解你的敌人。
  
  丁廷之,男,身高据目测一米八七,籍贯不详,年龄不详,来历不详,现任rainbow band乐队主唱。
  
  苟希虽然一直听过丁廷之的大名,但是真的到了需要百度他资料的时候,只有这么寥寥几个字,着实让他无奈了。
  
  刚刚悠悠说他觉得具有女王攻的妖孽气质,苟希一点开他的照片,就先打了个寒颤。
  
  关于丁廷之的样貌,乱七八糟的传言有很多,有人说他具有五分之一法国皇室血统。苟希低头在纸上算了一算,怎么也无法计算五分之一是怎么拼出来的。混血什么的,不都是以偶数为分母吗?
  
  可是丁廷之的模样确实很像混血儿,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窝,眼眸竟然是灰的有些些泛蓝的颜色。虽然只是一张照片而已,却偏偏觉得他的眼神就是锁定在了你的身上,让你无处可逃。
  
  如果拍到这样的人丑陋的照片,应该就足够交差了吧,这样的任务比去污蔑别人偷情,蹲在酒店门口抓奸什么的,容易太多了。
  
  想到此处,苟希很不厚道的对着电脑屏幕里的那张照片,嘴角微微上扬。
  
  “狗狗,据不可靠消息称,你的目标今晚会出现在沙湾的金鼎酒店。”悠悠在娱乐圈里的人脉向来不错,长的可爱乖巧的小女生无论放在哪里都很受优待。
  
  不可靠消息,总比没有消息的好,苟希回了一个致谢的表情,顺带提了一句。
  
  “你昨晚上还好吧?”其实想问的是,失恋的事情,还能接受吧?
  
  “当然好,那个直播贴都翻了三页了,几十个姐妹在下面帮我痛骂那个负心汉。”附带的居然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表情,哪里能够闻到一丝丝失恋后的青橄榄味道。
  
  这个年头的感情,大多像是捧了一杯速食面,解决了温饱,也不用太计较滋味到底怎样。没有速食面,虽然会饿,但总不会心中失落难受太久。
  
  苟希忽然觉得自己有点顽固不化,这年头作为一个男人,却比女人更加相信从一而终。而太过相信从一而终的后果,就是-----
  
  不得善终。
  
  胡思乱想什么?
  
  目标:丁廷之。行动地点:金鼎酒店。行动时间:今晚八点!
 


Chapter 2.

  第二章
  
  作为一个每天在外面打野战,哦不,官方说法是打游击的小狗仔,你如何能指望他穿的战斗服是一身足以进入高档场所的笔挺西装加上一条能够买普通人家十条裤子的高档领带。
  
  苟希现在就面临着这样的窘迫现状,那个长相很威武很强壮的保安身旁立着一个烫金大字的告示:“衣衫不整者不得入内。”
  
  苟希看了看自己的全副武装,一件米白色戴帽卫衣,一条直筒牛仔裤,一双三叶草的运动鞋。牛仔裤上的洞,真的不是他为了赶潮流特意买的,而是他们上串下跳爬坡上树的工作磨练出来的时尚。
  
  如果早知道这里不许衣衫不整的人进入,他怎么着也会选一条没有磨出洞的牛仔裤来。
  
  于是从正门而入的想法被苟希给PASS掉了,好在做他们这行的,能够从正门进去的机会也实在不多,每每此刻,苟希就会拿主编连狗洞都钻过的五好事迹来激励自己。
  
  酒店客服经理:欢喜,你这些写不对啊,你这写的不是说我们人眼看狗低了吗?还有,你看看你这植入广告打的,也太隐蔽了吧。至少也要写写我们的酒店大门是多么的富丽堂皇,还有除了在沙湾这个大范围内,至少也要写出我们的门牌号吧!
  
  天无绝人之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船到桥头自然直。
  
  其实在每一个酒店里面,都是有供员工“爬行”的楼梯,而且这种楼梯一般的入口都是在某个无名小巷之中,虽然制作极其简易,但是保证能够到达终点。
  
  爬到一半时,苟希想起自己似乎没有问过悠悠,丁廷之是在第几层。他一只手牢牢抓住那个只有一根铁杆组成的扶手,另一只手从背后的双肩包里凭着触感努力摸索着。
  
  找到的那一瞬间,苟希的心中有了小小得意,但这一点点的得意伴着手机从他手中滑落下去,并开始做自由落体运动后消失的灰飞烟灭。他心存侥幸的希望自己只爬了一两层的高度,抱着这种侥幸往下看了一眼,绝望感油然而生。
  
  因为具有轻度的恐高症,所以从开始爬起就只敢往上看,只知道一个劲往上冲就好的他,就只是这一眼,从脚跟到大腿都开始有些发软。
  
  如果此时这条小巷里面有个围观群众,就能看到趴在楼梯上的少年在停顿了数秒以后,三步并两步的抓着扶手飞快的往上撺掇。现实版的蜘蛛侠,不用买票进电影院看,真是好划算啊。
  
  苟希苟延残喘地趴在楼梯间的时候,心里开始咒骂自己为何出门之前没有翻翻黄历,如果看到今天时运不济,他一定会选择那一条超人图标底色是大红色的内裤。
  
  其实从顶楼往下找,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没有手机联络悠悠,苟希只能这样自己安慰自己那颗刚才还在风中飘零饱受摧残的心。
  
  蹑手蹑脚的推开了楼梯间的门,看到里面走廊上铺着的剪绒提花皇室地毯,苟希转头看了看身后,才明白了什么叫“一步天堂,一步地狱”。
  
  苟希踩在这高级地毯上,心里极度的忐忑,走了两步以后还是觉得不对劲,转过头看了看自己走过的历史足迹,弯下腰来脱下那双三叶草鞋子提在了手上。天杀的,谁选的地毯居然是米白色的,虽然,这个颜色和周围嫩黄色小碎花的墙纸确实很配。
  
  苟希觉得这个酒店一定的电压不够才选的这种亮度不够高的小宫灯挂在走廊上,这种橘黄色的灯光让他有些昏昏欲睡。他提着鞋继续往前走,想要找到下楼的地方,这一层已经被他排除掉了。因为这么大的一层居然只有着一个房门,虽然这个半掩着的房门对于他也有着极大的诱惑力。
  
  他才刚刚走过这个房间,离门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时,房间里传出来的响声又把他勾引了回去。
  
  “你昨天晚上怎么会和他在一起,你不是说你不想演戏吗,那你怎么接了成导的这部戏,是不是因为他,是不是?”
  
  苟希自然听不出这撕心裂肺的吼声中所说的它,到底是公是母,但是说话人拥有一副极好的嗓子,最后一句高音完全飚上去了,而且丝毫没有破音。
  
  “你喜欢上他了吗,他哪点比我好,死妖精贱骨头一个,不是被潜了怎么可能这么快上位。想不到连你都会喜欢他,他哪点比我好。你需要床伴,我一个人就够了啊。”话语中带着的哭腔,却不能让苟希产生一点怜惜的感觉。
  
  一个男人上演一幕这样的穷摇戏码,怎么也不能引起他的一丝丝同情,虽然他刚刚说的几句话,苟希听着觉得分外的熟悉。
  
  男人演琼瑶戏,就应该像著名咆哮派鼻祖马大哥一样,有个爷们的样子。
  
  那边一直沉默的那位它终于清晰简明直接快捷的吐出了一个字:“滚。”苟希被这个富有磁力的声音给刺激了一把,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音节,但是这样低沉而有气势的声音的主人,性别就毋庸赘言了。
  
  猝不及防的力道猛推开房门,苟希预防工作做得并不到位,况且这一切发生的太过迅速,连让他躲开的时间都没有。那个男孩也没料到门外居然还有个有胆子听壁角的家伙,梨花带雨的瞪大眼睛和苟希对视了一眼,又飘若惊鸿的跑走了。
  
  苟希觉得那个男孩子特别特别的眼熟,可是此刻他的脑子处于CPU百分之百的时候,他就是叫不出这个男孩子的名字,只能看着他的背影迅速的从他的视线里消失。
  
  “滚进来。”这次虽然多了两个音节,但是说出来时的霸气却一点都未因为句子过长而消减。
  
  苟希希望这句话只是一个幻听,被人“抓奸在床”的感觉并不好。刚才被推倒之后他还没来得及站起来,趁着这个坐着的高度比较方便于逃跑,苟希左右环顾了一下,确信没人会看到自己的丢人举动,就放心大胆的手脚并行,一点点的往男孩逃去的地方挪动。
  
  “你属狗的吗?”透着几分慵懒,几分笑意,甚至还有几分玩味的声音居然就在自己的头顶上响起了,苟希的视线只能看到自己的眼前出现了一双□的裸足,白玉无瑕般的嫩粉色,每一只指头都圆润饱满,但是算比较狭长。
  
  这个人一定很高,伴着这样的腹诽,苟希认命的缓缓抬起头。
  
  踏破铁鞋无觅处,说曹操曹操到。
  
  丁廷之裹着一件白色浴袍,袒露出大片光洁的胸膛在外,身上有些微汗,想必是刚刚做过剧烈运动,一只手托在腮边靠着门梁,另一只手居然轻而易举的提着苟希的帽子把他拉拔着站直了。
  
  “现在的MB都可以随便跑到这层楼来,穿成这样是想玩角色扮演吗?可惜我对清纯大学生没什么偏好。“
  
  话虽然是这么说着,可是手却径直的伸过来,拿着苟希的帽绳拖着他踉跄的进了房间,顺手一丢就把人扔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苟希终于认识到自己的处境的时候,丁廷之直接翘着二郎腿,双手环抱胸前,整个人陷在对面的沙发之中,微微眯眼细细的开始打量他。
  
  丁廷之的眼神却是落到苟希的手上,久久的凝视,末了又是吐出两个简洁有力的音阶:“真丑。”
  
  苟希低下头,把手掌在眼皮子地下来回翻了两遍,指甲是昨天晚上才修剪过,齐齐整整干干净净。自己的手指其实长得很圆润匀称,虽然不算修长纤细,但至少从小到大没有被说过真丑。
  
  苟希想要反驳,但是想想自己的身份处境,还是精明的选择了沉默,把绝境之下仅剩的一点智慧用在思考如何逃生上。
  
  “还愣在这里干什么,你倒挺会选时候上来。”苟希只是有一刹那的闪神儿,丁廷之已经整个人压了上来,把他压在身下连着两人一同陷入沙发中。丁廷之宝石般璀璨的眼眸直视着苟希,吐气如兰在他耳边又补了一句:“虽然长得丑了些,还是勉强能入眼。”
  
  苟希曲着双臂手掌抵在丁廷之光洁的胸膛上,使足了吃奶的劲想把他推开。
  
  虽然第一次的恋爱中,他确实是O号没错,但这不表明他就注定一世为零啊。悠悠总是在他耳边传输,为他洗脑道:“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兵,不想反攻的小受不是好受。”
  
  苟希当然不敢将丁廷之压在身下,他的反击只是为了不让自己莫名其妙的成为别人泄欲的工具。苟希清楚的体验到丁廷之紧紧附在自己身上的某个部位,炽热的触感引得他面红耳赤。
  
  这个设定不对啊,明明是他来偷拍丁廷之,能够抓到香艳场面当然更好,但是苟希从没有想过需要自己亲身上阵示范啊。
  
  偏偏苟希今天的倒霉是接而连三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必须死在沙滩上。他出现的时机,正巧是丁廷之与刚才那个男孩欢好不遂,血气上涌而不得宣泄之时。
  
  丁廷之其实很挑,他的择食在圈内是出了名的,他的才气注定了他有骄傲的资本。很多新人为求他一曲,又是拉拢巴结,又是送车送钱,知道他的取向之后,甚至有些小年青就差扎着蝴蝶结把自己送上去了。
  
  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丁廷之从来不会亏待自己,他是个极爱自己的家伙。这样的原则之下,既然有个现成的MB送上门,他必然不会选择自己去浴室冲凉水解决。只是身子底下的这个小MB倒是很懂得情趣,欲拒还迎的戏码倒是演的很实在。
  
  丁廷之俯身下去,抬手压住那张一直吵吵嚷嚷的嘴,左右四顾了一番,低头凑到苟希耳边,用极其魅惑的语调说道:“小MB,你应该不需要凡士林吧?”
 


Chapter 3.

  第三章
  嗯。。。。。。
  
  苟希切身的体验了悠悠说的浑身都是攻属性的男人是怎样的勇猛彪悍,他不是没有反抗,可是当反抗丝毫无效的时候,他只能将剩下的力量用在如何保护自己上,比如让自己如何稍微不疼一些,换言之就是更适应一些。
  
  其实丁廷之的技术很好,有句老话叫做:“生活就像是□,如果反抗不了,就尽情的享受吧。”苟希一开初的反抗,最终也沦陷于□的控制之中。这段过程中,丁廷之却自动的理解为苟希的反抗,是身为身经百炼的小MB的情趣手段,所以受害人有什么想法都无法通过他们的身体连接传到对方的脑中。
  
  苟希也没有勇气对丁廷之说,我不是MB,我是一只跟踪你的小狗仔。对于丁廷之这样拒不合作出了名的大明星来讲,他们愿意看到一千只鸭子脱光站在他们面前,也好过一个全副武装的狗仔拿着照相机蹲在他们面前。
  
  苟希更没有勇气出了这个门以后,告诉任何人今夜发生的事情,他不仅仅觉得难以启齿,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说出去也没人会信,包括老腐女悠悠。也许悠悠也会信,但势必就会追问从前戏到最后,再到结尾的过程,还有最后的最后,有没有所谓的事后烟。
  
  这些其实都是苟希走出酒店的路上自己琢磨出来的,苟希到最后很没有出息的裹着鹅绒棉被睡着了,醒来除了自己一人在空落落的大屋里,床边放着十张大红色的人名币以外,哪里还有半分丁廷之存在过的痕迹。
  
  回到报社自然是一顿臭骂,主编的脸比昨天看着还丑上几分。苟希心中嘀咕,早知昨夜那么香艳的场景,随便自拍几张,今年的年终奖就稳入怀中。可是,毕竟他姓苟,和陈帅哥不是一家亲戚,自拍这种事情,更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在镜头里依旧表现的那么自如潇洒的。
  
  等到主编接了个电话,急匆匆的跑出了报社,苟希才刑满释放回到自己的座位。郁闷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着桌旁的小盆仙人掌因为缺水显得有些发黄,苟希提起自己的乐扣杯就往里加水,看着小盆里盈满了咖啡色的液体,才警觉自己杯子里居然换成了咖啡。
  
  “狗狗,我看你今天没精打采的,就给你接了一杯咖啡,不要太感激我哦。”此时才开始闪动的小企鹅,看的苟希欲哭无泪。
  
  “狗狗,昨晚上丁廷之不是去了金鼎么,你怎么会没抓到新闻?他真的防御力这么高?”他不仅仅防御力高,连攻击力也很高,但是这些字只能哒哒哒的打在苟希的脑海中。
  
  “守了一夜,没什么可拍的。”其实有很多,但是不敢拍。
  
  “不可能吧,别人说看的曾子墨也从金鼎里出来了,曾子墨最近在公开场合一直呛声丁廷之,怎么会没有新闻。”
  
  苟希的脑海中的小灯泡“腾——”的点亮了,难怪那天那个撞到他的男孩子让他觉得面熟,原来是他,曾子墨。
  
  曾子墨,最近迅速蹿红的音乐小才子,因为曲风很像丁廷之,所以一直被媒体拿出来做比较,最近又被好事者揭露其私下与丁廷之更是水火不容。
  
  水火不容,应该是水□融吧,苟希的脑中自动的浮现出昨天那少年梨花带雨跑出门外去的模样,不由得一阵恶寒。
  
  这样的事情,那些粉丝看不清还为他们旗鼓呐喊的,苟希有些替他们不值。说的什么曲风相似,自己的原创,不也就是爬上了丁廷之的床换来的么?
  
  那么自己昨天躺在那张床上了,又换来了什么?苟希摸摸自己兜里的那一千块钱,看着电脑上刚刚搜出来的“音乐小才子”,那张笑得灿烂如夏花的面庞,旁边配的标题是“新生代音乐才子,叫板rainbow band主唱丁廷之,究竟孰能最终傲视群雄。”
  
  拿自己的左手和自己的右手比,哪只长得更好看些,至于吗?
  
  苟希,一千块钱而已,真的不是很多,真的,还是找个机会还回去吧。
  
  一千块钱,也就只能请悠悠吃十次肯德基,吃二十次百货大楼背后的那家自助火锅,吃四十次楼下小吃店的炒菜,吃一百次十块钱的便当而已。
  
  苟希心里一点都不犹豫,这钱必定是要还的,他的手只是有些不自觉地紧紧握住了自己的衣袋,这是一种人性的本能,是一种把一千块钱丢到地上扬长而去的人应该有的挣扎过程。
  
  “狗狗,狗狗,大新闻大新闻。”那个一直跳动的企鹅,伴着吵闹的滴滴声打破了苟希的挣扎过程,苟希一点开对话框就见到悠悠发来一个超大的表情。
  
  “丁廷之接拍了成博的《旷世》,他居然也会跑去拍电影,你说这些明星是不是想捞钱想疯了?”悠悠是一个表情控,她的乐趣是加很多很多的群,然后收集完里面所有人能够入得她大小姐法眼的可爱表情,再毫不犹豫的退群。
  
  这次发的是一只暴跳如雷的小兔子,在发完火以后,又开始气定神闲的啃胡萝卜。
  
  丁廷之要接拍电影,这事苟希昨天就听到了,可是接下来的一系列事情接踵而来让他根本无法消化这个消息,就使得本该唾手可得的年终奖金都在他眼前一张张的插着翅膀飞走了。
  
  “晚上会有《旷世》的开机发布会,你说他们动作挺快的啊,我都刚得知消息,这边就要准备开机了。”
  
  “主编居然让我陪你去,我怎么这么倒霉。我美丽的夜生活,暂别了。”
  
  苟希心里有些仓皇无措,他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要同丁廷之再次见面,丁廷之记不记得他是一码事,可是他却把这个男人深深的记在心里。那个见鬼的处子情节,说起来很可笑,偏偏还剩下这么一个小处男苟希死死的坚持捍卫着。
  
  “悠悠,那个,我晚上还有事情,能不能不去?”
  
  “苟希同志,你在这个城市无亲无友,无牵无挂,除了你眼前的这个大美女,我,还有谁会在下班时间找你。你别给我跑,才在丁廷之那撞了一回壁就溜边了,没门。”
  
  后面跟着的一连串感叹号,和一只眼里冒着火焰的小猴子表情,看的苟希心里拔凉拔凉。比起偶尔才可能见到的丁廷之,眼前这位每日处于荷尔蒙紊乱的大小姐似乎更加的可怕。
  
  《旷世》的开机发布会居然又是在金鼎酒店,苟希走到酒店门口就怎么也没法说服自己迈开步子继续前进,直直的立在门口。悠悠走了两步,一看身边的保镖没了,转头过来四处张望,才发现私人保镖转眼就变成了酒店的门童。冲回去就是一阵暴栗敲在苟希头上,拖着块木头就往人堆里挤。
  
  好在是记者招待会,不是进酒店里消费,苟希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还穿着昨天的那条牛仔裤,自觉的面上一红有些羞涩。路过保安面前时,还刻意理了理自己胸前的工作证以示清白,哪知那保安从头到尾都没看他一眼。
  
  因为方才的耽误,进入会场的时候,前排已经挤满了娱记,悠悠想见缝插针的挤进去,偏偏苟希扛着单反相机缩到墙角里窝着,害的她孤立无援冲锋了几次都以失败告终,只能默默的回到苟希身边。
  
  “你这样抢个P新闻,难怪你昨天什么都拍不到。”悠悠刚刚还搙起衬衫袖子,将耳畔的耳发都顺到耳后,十足的女强人架势,此刻却像是霜打过的茄子,满脸怨恨的看着苟希。
  
  苟希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很懦弱,夺了他清白的男人待会就穿戴整齐的上台接受闪光灯的喝彩,他只能躲在这个小角落,旁边还有一只河东狮在对着他进行残暴的言行并加的教育。
  
  悠悠的训话终于在第一个演员出场的时候结束了,看到穿着一身公主衫的可爱女生,头上扎着两个小丸子包出场,下面的记者都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成导这次又要捧新人了?”
  
  “这次这个长得不错啊,跟个陶瓷娃娃一样。别说,成导这几年来,挑女人的功力是越来越厉害了。”
  
  “瞎说什么,这么个嫩葱丫头,怎么可能比我家海安女神。”
  
  “你俩瞎吵吵什么呢,都不是一个级数的,拿个A去撞C,能赢吗?”
  
  顺着这话,众色狼的眼神都瞄到了某个不该看的地方,座位席上方才坐定,正极有礼貌的微笑示意的洛溪爱看到大家纷纷投来的不明目光,一一以蜜糖般甜美的微笑回了过去。
  
  悠悠看着这群色狼在某个地方停留了一秒钟视线后纷纷叹气的模样,啧啧的称道:“看来,A罩杯的小萝莉仍旧是打不败C杯的雅典娜啊。”
  
  苟希对此不发一言,只是在心里默念大悲咒,期盼菩萨能够显灵洒几滴杨枝甘露让他立即在这个会场上变成透明状态。又或者丁廷之因为昨晚太激励的运动而导致体力不支,今天无法出席这个见面会。如果直接把丁廷之送到非洲去拯救难民,他也没有意见的。
  
  苟希胡思乱想时,宣判他死刑的主持人用着异常激动,甚至有几个字还破音的叫法吼道:“下面热烈欢迎,我们的男一号,丁-廷-之!”
  
  苟希迅速的从怀里掏出一个棒球帽,趁着悠悠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丁廷之身上时扣到了自己的头上,还不放心的拉扯了下帽檐,但仍旧忍不住偷偷的抬眼瞄着刚刚出场的丁廷之。
  
  丁廷之明显是换了一身的衣服,(欢喜:当然会换一身衣服,你能指望他穿着那件白色浴袍出现在这?)以简单剪裁和低调中性色彩取胜的Giorgio Armani西装服帖衬出丁廷之挺拔削瘦的身材,透出几分优雅高贵气度。但更加吸引眼球的是丁廷之里面穿了一件黑色紧身衬衣,还闷骚的将扣子解到了第三颗纽扣,露出令一旁身为女人的悠悠都艳羡的锁骨。
  
  苟希看着丁廷之懒散的眼光轻描淡写的扫过下面的众人,那种像猫散步时的闲适眼神苟希从来没在周围的人身上见过,他竟然想起昨晚丁廷之在进入自己体内时,曾发出的一声轻笑。此时这个眼神也是,这家伙肯定是修炼成精的千年老妖,看着众人在下面翻江倒海都觉得不过尔尔。
  
  苟希只敢拿余光偷瞄他,却看到他本来并没有聚焦的眼神漫无目的的扫到了他的方向,赶忙拉下了帽檐,却错过了丁廷之这一瞬间的表情。丁廷之望向这个方向,突然薄削的嘴唇勾勒起一抹魅人的浅浅笑意。
 

 


Chapter 4.

  第四章
  
  紧接着入场的人就是这场发布会中的终极BOSS,总导演成博。
  
  成博早期只是个默默无名的北漂一族中的小透明一只,每天在北影厂门口蹲点领着群众演员的盒饭,有一天那些老助理们出来拉人的时候,发现这个忠实龙套突然不在北影门口了。外国报纸上却开始大肆的报道中国的某个小导演拍摄了一部纪录片电影《美人谷》荣获柏林电影节最佳外语片奖,最佳导演奖,评审团大奖三项桂冠。那占了半幅版面的成博的照片,看着就像个误打误撞闯入演艺圈的流浪汉。
  
  成博早已今时不同往日,他拍一部片子的钱足够他在市中心开上一排的阿玛尼、范思哲等等世界顶级的奢侈品店。他能够请上十多个助理跟在他后面帮他置办出出席每个不同场合时穿的适宜得体的着装。可是成博是个圈子里出了名的怪咖,他成名至今一个助理都没有请过。公司为他配的助理小保姆,都会在当天被他连摔带打的赶出他家。
  
  所以这台下众多的娱记看到成导今天的这身装扮,一点都不足为奇。他看来确实有精心对待这场发布会,但是上身既然是重色系的黑西装外套,裤子就不应该选灰色有些偏白的条纹西裤。更糟糕的是西装外套里面居然套的是一件暗红色针织衫,使得上半身的色彩更加凝重,形成头重脚轻的错感。最最糟糕的是,这么一套莫名其妙搭配的西装,脚上居然蹬的是一双军靴,不过一件蒙上了一层细灰。
  
  成博进场后径直坐到了两位主演中间,刚一坐下就偏头对着洛溪爱说了一句什么,这画面落到悠悠眼里,又变成了一帧十八禁的动画。
  
  “狗狗,快看。猥琐的怪叔叔和纯情的小萝莉,真是一幅好有爱的画面定格啊。”悠悠,你到底都是抽的什么时间看的这些倭国精粹啊。
  
  主创人员都已经到齐了,形式化的一阵稀稀落落的掌声后,成博导演清了清嗓子,开始一板一眼的说着。
  
  “谢谢众位今天莅临会场,《旷世》的剧本是由我的一位圈外的好友根据她自己的亲身经历改编的。这个故事我一直筹划把它拍成一部电影,可是一直苦于找不到我心目中最适合它的演员,幸而让我见到了丁廷之。众位一定很期待我们之间的合作,我也认为一部好的剧本只有在一个好的演员身上才能活起来。当然,更需要一位好的导演,不过我相信这三点《旷世》都拥有了。”
  
  “成导,你说需要的是一个好演员,是个人都知道丁廷之现在是个歌手,不是演员吧,更何谈演好这一出。”
  
  发言的人是苹果周刊的陈拉布,他本名叫做陈果,但是这个圈里的人都叫他拉布,拉布其实是拉布拉多犬的简称,拉布拉多犬在地震时是被当做搜救犬的,用这个形容可以说此人乃是狗仔中的极品狗仔。消息迅捷,落笔快狠准,发问犀利毒辣,拍的照片又大多是绝版独家。渐渐的连他们自己报社的人都忘记了他的本名,而改叫这个外号陈拉布。
  
  成博自然知道陈拉布这个人,他自己本身没有什么负面新闻可曝,对于这些八卦周刊批评他的混搭风又不以为意,所以对于陈拉布并没有什么坏印象,没有立刻回答他的提问,只是因为一个理由。
  
  他懒得对任何人解释他的任何决定。
  
  从这个角度看,丁廷之一直用着冥想的神情处在这个无比热闹的大厅,对于陈拉布针对他的提问,他连一个眼神也吝于投向这个老油条。他依旧是笔直的坐着,但你就是会觉得此人的神情就是向一只倨傲的黑猫,它悠闲的散步只是为了收集每一个人脸色不同风味的表情。
  
  比如此刻,苟希的表情就相当有趣。他现在就像被猫爪子刨弄的小老鼠,吱吱吱的想探出头去努力扑腾出一条生路,却觉得这猫虽然漫不经心但眼光却一定锁在他的身上。
  
  一旁的制片人只能出来打圆场回答道:“这是成导的一次新的尝试,我们也认为丁廷之虽然是一位歌手,但他无论是从人气方面,还有形象方面都很适合这次的片子。”
  
  这样的话是个人都能听出是打太极,但是大多数的人只能埋头照本宣科的记下来,或许心里有些小嘀咕但是却没有胆子说出来。当然,除了陈拉布,这个圈里没有陈拉布不敢问的问题,只有陈拉布问了,别人却答不出来的问题。
  
  “之前也有些导演想拉你去拍戏,都被你拒绝了,为什么这次却一点风声都没有接下这部戏了?莫非你和成导早有私交,不知两位是如何认识的呢?”这问题自然又是陈拉布问的,犀利的问题直接抛向貌似一直在神游的丁廷之。
  
  “就像我愿意接成导的戏,和我不愿意回答你的问题是一个原因,这原因就只有两个字,心情。”丁廷之的嚣张跋扈是众人都习惯了的,他现在回应了陈拉布的话,证明他的心情还不错,虽然这个回应的结果和他平时沉默不语时没有什么两样。
  
  这样场上的气氛就极度尴尬了,上面加上制片就坐了四个人,偏偏有两个都是食古不化的冰山,制片人说话又圆滑根本掏不出什么有价值的话。于是众人的火力都开始集中在坐在冰山堆旁边的白雪公主。
  
  “作为一个新人,第一次就出演成导片中的女主角,是凭借什么得到成导的青睐的呢?你觉得自己在社会舆论之下会有压力吗?”
  
  “你即将和丁廷之搭档,你觉得自己能和他相处融洽吗?会不会假戏真做 爱上他呢?”
  
  “你能透露一下你在这部戏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吗?丁廷之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
  
  “你和丁廷之在戏中会有吻戏吗?会有床戏之类的吗?你能够接受的尺度是什么呢,两点,还是三点?你做好为艺术献身的准备了吗?”
  
  洛溪爱的本来白皙的脸庞在他们连珠炮似地发问下,一分比一分惨淡,神色无助的往制片的方向望去,希望能够找到救援。却偏巧制片凑过去和成导兴致勃勃的交头接耳说着什么,恰巧屏蔽了这边传来的求救信号。
  
  悠悠虽然平时对苟希毒舌残忍,却偏偏对于女同胞有无限泛滥的同情心和支持欲。看到洛溪爱被一个个犀利问题堵得面红耳赤,终是背离了她微弱的职业道德,丢出去一个柔和的发问。
  
  “洛溪爱小姐,请问你对于这次的角色有把握吗,成导会不会又加了一些具有精神分裂的少女角色令人难以驾驭呀?”
  
  这话引得一众人等哄堂大笑,也缓和了现场剑拔弩张的凝重气氛,成导终于停止和制片的低声议论,将眼神投放在了自己启用的新人洛溪爱的身上。
  
  “我很感激能够得到成导的青眼相看,我觉得成导的电影中每一个角色都是很出彩的呢。我出演的角色是什么样,大家等到片子上映的时候看了就会知道哦。”甜腻的声音,配上有些上扬的朝气蓬勃的语调,放着别的女星说出来会有些矫揉造作,偏偏这个丫头长了一张可爱脸庞,看着就相得益彰。
  
  其实从洛溪爱一入场,苟希就有注意到这个女孩,那天在酒店里曾子墨歇斯底里地叫喊着丁廷之移情别恋,那口中的他和她语音都是一样,苟希不敢肯定丁廷之到底是不是一个纯GAY,还是一个男女通吃的家伙。
  
  可是这个剧组目前为止除了丁廷之只有三个人出现在他眼前,排除掉那个大肚腩的制片人,成导虽然长得还不错,但是丁廷之应该没有当年下的习惯。那么惟独只剩下这一个,看着比较适合的天真无邪拥有就算当了小三也能博取同情长相的洛溪爱。
  
  却不想在苟希走神的时候,陈拉布又站起身来提了一个极有爆点的问题。
  
  “昨晚凌晨一点有人拍到你从金鼎酒店里出来,恰巧一个小时前曾子墨也从酒店里出来。二位速来不和,是否有发生什么正面冲突呢?曾子墨出去的时候,情绪好像极度激动,这事与你有关吗?”
  
  悠悠转眼过来丢了一个极度鄙视的眼神给苟希,强烈谴责他蹲守了一夜居然还是被陈拉布给抢了先,贵宾犬果然还是咬不过拉布拉多。
  
  其实每每被问到丁廷之和曾子墨之间矛盾的问题,两位当事人从来没在正式场合上回应过记者的提问,更遑论丁廷之这种出了名的难访问的冰山怪咖。所以陈拉布站起来问时,也没有料到他会回答自己,但这并不影响他明天发报的时候写上大标题“曾子墨怒发冲冠,丁廷之不置一否。”
  
  但丁廷之却极其认真的看着他,用极度缓慢的语速说道:“我昨天有没有碰到过曾子墨,你们当中有一位记者朋友最清楚,不是吗?”
  
  丁廷之的话引得现场的气氛顿时沸腾起来,众人都交头接耳的议论这位幸运儿到底是谁,又有哪家报社这么有面子能够得到丁廷之的独版消息却这么沉得住气,没有刊登在今日的头条上,必定是有后招,准备替这个剧大大的炒作一番。
  
  丁廷之的表情依旧是那么倨傲的高高在上,他丢下一个重磅炸弹在人群中,却又不立马引爆,而是以十分悠闲的表情享受着炸弹倒数时的滴答滴答声。更像是一只弓着背的黑猫,踮起脚尖一步一步的在宫殿的房梁上踩着猫步,看着下面姿态万千的庸俗人种。
  
  这间屋子的温度刚好适宜,苟希的头上却开始大冒冷汗,这是他唯一一个能够被严苛的悠悠大小姐略微欣赏的优点,精准的第六感,直觉。苟希的直觉使得他从小到大躲过了很多大灾小难,所以每每这一种怪异感觉又袭满全身的时候,他的心中就会敲响警钟,脚也就不自觉的带动身体往门边迅速的挪步。
  
  “那位站在门边的记者,昨晚我不是还接受了你的深入访谈,我想,你应该能站出来为我证明吧。”
  
  会场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一个人身上,那种□裸的羡慕与嫉妒,质疑与不屑都像一把把利箭飞了过来,苟希恰巧挪到了门的正中,不偏不倚的位置像极一个稻草人活靶。
  
  狗屁的深入访谈,昨晚上到底是谁深入了谁?
 

 

Chapter 5.

  第五章
  
  现在的局势相当紧迫,唯一的战友悠悠也踏入了阶级敌人的队伍,向着苟希怒目而视,迅速倒戈成为敌方的重要攻击属性选手。苟希百口莫辩,只能瞪圆了双眼一片澄明的望着悠悠以示清白。却不想悠悠压根不吃这一套,叹了一口气说到。
  
  “你每次有事瞒我的时候都是这副表情,你能不能换一个,坦白从宽不现实,抗拒从严你找死。”说完一扬手,拍掉了苟希头上的棒球帽,让他微卷的黑发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台上的那人猫眼石般璀璨的眼神中渗透的情绪不明,有两三秒的嘴角轻微挑起,却又偏头过去和成导说话,不去关注下面是如何的水深火热。
  
  苟希不知该如何收场,就鼓足勇气把求救的眼神往台上望去,却发现是自己自作多情了一番,只能绝望的挺直了小腰板应付这锅沸汤。
  
  身体立正,眼神凶狠一点,手要端稳相机不能哆嗦,稳重的咳嗽两声学习猥琐主编训人的腔调:“小弟不才,确实昨晚做了丁廷之的专访。因为是独家,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在此多问,以防我们递交律师信告贵刊窃取商业机密。”
  
  悠悠看苟希的眼神居然史无前例的多了那么一丝崇拜,第一次有了对于苟希男性性别的确认。想到自家报社终于有了史无前例的独家,站在门中间的苟希就不再是一个活生生的哺乳动物,而是一颗迎风摇曳的桑科植物-摇钱树。
  
  发布会继续有条不紊的进行,鉴于两位重量级人物的不配合,在制片人公式化的回答之后,很快就结束了这场对于苟希来讲“度分如年”的酷刑。
  
  发布会后一般都会有一个PARTY,除了给主创人员彼此认识了解,一般也会邀请几个相熟口碑不错的大报社记者留下,吐露一些值得报道的小伏笔之类的,当然等价交换的是这些报纸大多会对这部影片大加赞赏,不惜笔墨的为它锦上添花。
  
  可是这样的又大肉又多的馅饼一般不会落到苟希的报社,八周刊虽然出名,但是这种出名一般和偷拍女明星走光,男明星进夜店,某导演潜规则了谁相挂钩,所以当主办方的负责人邀请他和悠悠留下来时,他一度怀疑是那人看上了悠悠的美色。
  
  悠悠虽然对苟希凶巴巴的,但是客观的来讲绝对是一个一顶一的美人,纯天然无烫染的直发,黑的能够去打潘婷的洗发水广告,悠悠总是喜欢把头发梳起来扎一个利索的马尾,这样就显得她的额前有一个漂亮的美人尖,配上尖尖的下巴十足勾人。
  
  可是真正进到PARTY的会场,他才知道自己是托谁的福进到这个地方。
  
  丁廷之还是那一身笔挺的西装,这样穿着打扮下的他和昨夜判若两人,苟希觉得衣冠禽兽这个成语排列的真好,先有衣冠再有禽兽。望着丁廷之一步步的端着高脚杯向自己走来,苟希扑腾的想抓住一旁悠悠的手,却落了一个空。转头看去,悠悠早已奔着那个自助区去了,哪里还能看到自己这边水深火热的敌情。
  
  丁廷之的步子迈得极其优雅,猎物就在前面,他却是准备让苟希好好体验着步步惊心的快感。他不喜欢被人欺骗的感觉,所以在发布会上看到苟希的一瞬间,他即刻有种拂袖而去的冲动,可是看到苟希躲躲闪闪的眼神,丁廷之却从中发现了一丝趣味,这丝趣味一直维持到现在而且有水涨船高的气势。
  
  现场的灯光适时的黯淡了下来,舞池里的音乐换成了钢琴独奏的华尔兹舞曲,勾肩搭背的男女都轻摇着身体培育情绪。这样的灯光对于他们来讲是最好的耳鬓厮磨时的掩护,但对于苟希来讲确是要命的黑暗,据有关部门统计,百分之七十的命案都是发生在光线不清时。
  
  插播一句,世界上最神秘的部门,就是,有关部门。
  
  丁廷之觉得苟希极其有趣,他现在的姿势应该会让这个小狗仔极度慌乱,可是这个人好像还在搞不清楚状况的发神。丁廷之一手撑在墙上,将苟希堵在里面贴着墙壁站立,让身体笔挺的每一个部位挤压在墙上。丁廷之不知道他的魂什么时候才能神游归来,就惩罚性的低头咬住苟希的耳垂,略略有些用劲的舐咬。
  
  苟希的面色瞬间变得潮红,方才白皙圆润的耳垂上,竟添上了一个浅浅的牙印。片刻的疼痛终于让他注意到此刻的窘况,呼吸也因此变得紊乱。丁廷之和他的距离,几乎已经贴近到鼻尖贴着鼻尖,苟希左右四顾,想寻求人来解救,才发现这里居然是一个完美的死角,难怪丁廷之可以肆无忌惮至此。
  
  “明明都有做过,居然还会这么敏感,要不要待会再来一次?”性感的嗓音带着几丝蛊惑的语气钻进苟希的耳朵里,丁廷之的唇瓣就贴在苟希的耳边,说话间呼出的热气也惹得苟希的后颈发痒。
  
  看到苟希的反应,丁廷之抬起另一只手,用修长的手指细细勾勒他的轮廓,冷冷的吐出一句:“我就说,长成你这样怎么可能是MB,而且技巧生疏的跟个雏儿一样。”
  
  苟希现在的脸色可以算是憋红的,他自然从一开始反应过来时就想要反抗,可是一看到丁廷之冷冰冰的眼神像在打量猎物一样的在自己身上游走,他很没种的放弃了反抗,开始向天上的诸佛祈祷。
  
  当东方的神仙都用来跪拜完了之后,苟希刚念到西方的夜之女神赫卡忒时,会场上的一阵骚动解救了苟希。
  
  成导有个惯例是每部片子都会启用不同的女星,他的片子捧红了很多新人,可是这些由他捧红的女星却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片中。成博的想法很怪,他说我的一部戏就是一个人生,你不能在我的人生中扮演两个角色。可惜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还是那个立在巅峰的成导,他没有想到真的有这么一个双面人,能够在他的人生中游刃有余。
  
  所以当众人看到海安出现在会场的时候,纷纷的议论吵得丁廷之没有心情再调戏眼前的小京巴。两人都偏头看着被众人围绕,星光熠熠如同女神般从天而降的性感天后海安。
  
  海安有一副能够媲美名模的身材,所以一向喜欢穿深V束腰的丝绸质地的礼服,这次出现也不例外。就只是她这袒露北半球的香奈儿小礼服,已经抹杀了不少在场男士的眼球,苟希很少近距离观看这么活色生香的场面,自然也多看几眼。被丁廷之一把按在怀里,对着他的长卷毛就是一阵蹂躏,蛊惑的声音在头顶响起:“你不觉得,我比她好看百倍?”
  
  这句话明明是个问句,却偏偏被丁廷之斩钉截铁的用肯定句的语气说出来。苟希很想有种的回一句,你确实比她妖上百倍,但是他在丁廷之面前,气场就自动的弱上十倍,这样找死的话只能在他心里嘀咕几句。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成博的惯例是娱乐圈众人皆知的,他现今的地位允许他有那么些旁人无法理解的怪癖,所以对于海安为什么会出现在成导新电影发布会的晚宴上,苟希感到有新闻可曝,他下意识的问到,却忘了旁边站的不是聪明伶俐的八卦小天后悠悠,而是比悠悠强大一百倍恐怖一百倍的丁廷之。
  
  娱记眼里看明星,和明星看明星有着极大的不同。
  
  苟希没有指望自己能够得到丁廷之的回答,丁廷之不是那么好说话的人,从今晚上的采访就能看出。可是他没想到丁廷之却是一个行动派,听完他的疑问,拎着苟希的衣领就往海安的方向走去。苟希本想扑腾着逃开,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拖到人群里,再扑腾动作就太过难堪,只能一本正经的直着身子和丁廷之并肩走。幸而丁廷之看到他如此识时务,也就给他留了两分薄面,放开了一直牵着宠物项圈的右手。
  
  其实这个问题不用苟希再次提问,已经有在旁的记者发问,这个晚宴上来的媒体并不多,所以气氛并不算严谨,只是几个相熟的娱记与明星之间的谈天。
  
  “海安,你出现在这里,意思是这次成导的戏你也有份了哦?”
  
  “成导居然为了海安破例,那么今天出场的那个洛溪爱,只是女二号吗?还是这次的戏是挂双角?”
  
  “那海安才是会和丁廷之搭戏的人吗?海安你本人对于丁廷之有过了解吗?”
  
  海安一个问题都没有回答,只是模棱两可的挂着微笑,发髻一丝不乱的盘在后面,看起来高贵圣洁。看到丁廷之走近,却是主动的与丁廷之问好,态度看着谦卑有礼,却依旧有着几分高贵气质在里面。
  
  这娱乐圈里并不是谁都认识谁的,尤其是影视圈和音乐界交集并没有那么深,众多娱记以前也从不知海安和丁廷之居然认识,这么一个简单的招呼在人群中炸开了一个惊雷。
  
  “刚刚还埋怨我多看她几眼,原来你们自己早就勾搭上了,丁廷之你个禽兽,你果然是荤素不计的家伙。”苟希的内心ORZ只能在他那个椰子大小的心脏里盘桓,如果这话吐出来了,明天的头条不仅仅有这两位华丽丽的当红巨星,还会有一个特意用红框框出来的自己在两颗星光照耀下的石灰石模样。
  
  “海安,你怎么来了?”第三颗闪亮的巨星移动到这颗星盘上,成导依旧穿着他特有的混搭风,手中持着一杯香槟,咬着一片柠檬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
  
  “成导,我上次和您谈的事情,您同意了吗?”
  
  “海安,我说过,用过的演员我不会再用,你现在多的是片约,何必非挤在我这一栋小庙子里。”这话是半分情面也不留的,海安的话并没有挑明,周围人也是听得云里雾里,偏偏成博却是回答的真真切切。
  
  “可是,成导...”后半句的声音刻意的压低,周围的人都听不真切。苟希拖了丁廷之的福,站在包围圈的最中心,离得海安也最近,才听清她说的那句是什么。
  
  “可是,成导...舒臻姐认为,我更适合演这个角色。”
  
 

 

Chapter 6.

  第五章
  
  《旷世》的剧本其实并不以男女主角之间的情感为主线,这部片子的故事很另辟蹊径,所谓的女一号也不过是个炮灰角色。所以对于海安突然现身晚宴,热络的自荐出演,连成博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没有逻辑的人最怕的是对方比他更没有逻辑。成博听到海安口中念到舒臻的名字,心底一软,也忘记去质问她是如何知道舒臻,就接话道:“好,你明天来组里报道。”
  
  这么一场轩然□掀起,苟希的心中无比的激动。明天的头条就代表着他今年的年终奖离他又近了一步:“《旷世》剧组临时换角,海安女神打破惯例!”这新闻里牵扯的人物都是人气超高的明星,苟希已经能够看到报纸大卖后,主编在关二哥面前对自己的大肆赞扬时狗血的表情。
  
  不过这样只能算是头条,算不上独家,苟希环顾四周看着众人晶晶亮透心凉的眼神就知道明天另外几个周刊也会贴上这么一条新闻。真正勾引读者的是,弄清楚成导为什么会为了海安而破例,这个舒臻到底是谁,居然有这么重的分量。
  
  丁廷之作为一枚大神,自然具有一定的通灵属性,他此刻看着苟希圆圆的大眼睛左右上下的提溜,就能猜到这只笨狗狗脑子里想着什么事。偏偏苟希心里急切想要知道的秘密,对于丁廷之来说算不上什么大消息,但却可以当做一根很好的钓狗的肉骨头,于是他低下头附到苟希耳边,柔声说道:“你想知道舒臻是谁,就乖乖陪我回楼上去,我不是还欠你一个专访么?”
  
  资深腐女悠悠本来就在围观人群中,恰恰众人都把注意力放在海安身上时,她身为一个B女,对于这些在泱泱大中华占比例极小的天然C杯女神实在不感冒。就转头寻找她的伙伴狗狗童鞋,恰恰看到这极其有爱的一幕,双眼立即成放射性桃心状。
  
  “孩子大了,果然是留不住的啊,所以的小受都是为这些天然攻们准备的佳肴啊。攻果然具有地图属性,能够敏锐的抓住身边的每一个受啊。忠犬受与女王攻果然是绝无仅有的最佳CP啊。”
  
  苟希现在的脑子处于CPU百分之百的状态,这种类似于死机状态时停止运转的思维,只能让他在随着丁廷之消失在大堂,乘坐电梯一直往上时,脑子里只有两个词语:“独家”“专访”。这两个词语所带来的奖金都像冬日的雪花一样漫天的飞舞,最终一层一层的堆砌在他的面前。
  
  如果不是因为电梯里面有摄像头,丁廷之一定会冲过去用身体将苟希抵在电梯的内 壁上,然后狠狠的吻住他,制止他此刻因为傻笑而裂开上扬的嘴角。这个表情实在有够丑的,导致此刻丁廷之万分的嫌弃苟希。但是有一种狗狗长得很丑陋,但是你就是会觉得它丑的很可爱,比如丁廷之从小就想养的那一种,沙皮犬。
  
  其实苟希长得挺好看挺顺眼的,可是在女王的心中,全世界只有他最好看,超越了所有好看的那种好看。
  
  “你先讲,舒臻是谁?”面对丁廷之进了房间后步步紧逼的模样,苟希头顶警铃大作,却发现周围场景已经大变,只能自我拯救惊声大呼企图转移话题。
  
  丁廷之从小就擅长一种本领,他可以在别的小朋友艳羡的眼神下拿起两只铅笔,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所以此刻他的语速正常,谈吐优雅的说着词儿,手开始摩挲着苟希的脖颈,手指略带些□的色彩顺着脊柱的位置抚摸下去。
  
  “舒臻,就是《旷世》真正的编剧啊,这部戏,是她人生的一个伤痕,划开了以后血淋淋的惨不忍睹,我实在佩服这样的女人。所以,成博应该也是同我想的一样吧,这毕竟是个值得尊敬的女人。”
  
  说到“划开”两字的时候,那灵巧的手指适时的滑到苟希的腰间,解开紧绷的牛仔裤的纽扣,两只手指捻着那拉链,轻轻往下一拉,急的苟希面色潮红。
  
  “你已经知道我不是鸭子了,所以我没有义务提供性 服务,你还是找别人吧。”苟希的双手抵在丁廷之的肩上,想努力推开丁廷之这头纵欲的种马,却发现自己的力量和丁廷之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
  
  “你昨日比我还清楚自己不是MB,不是也免费提供了服务了吗。我不要别人,就要你。”这样的话,居然能被丁廷之用低沉的嗓音说的无比煽情,酥麻的感觉透过苟希的耳蜗直达心底,令他有片刻的失神。
  
  “我不要别人,只要你”,多像一句咒语。
  
  苟希此时脑子里有些不清楚了,他听到过的甜言蜜语并不多,他也不爱看恶俗的穷摇连续剧。从毕业以后,很多年过去了,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爱上别人,和被人爱了。所以有人对他这么一说,他头脑有些发昏,发昏到从头到尾都忘记了抵抗。
  
  不抵抗的结果是,没有昨晚那么疼,感觉比较默契比较配合比较完美。
  
  丁廷之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不知从哪儿变出一件日式浴衣披在身上。苟希习惯性的往床边攀去,摸了摸自己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单反相机,刚刚触摸到相机的套子,就被丁廷之伶俐的眼神给杀了回去。乖乖的坐好,挨着床边,欣赏这副美男出浴图。
  
  “正经人家出来的孩子,做什么工作不好,怎么就这么轻易误入歧途了。”丁廷之站到三米的落地窗前,一览整个沙湾的夜色,顺势拿起窗边案几上的一包香烟,熟练的取出一根放在指间。
  
  这样的美男图本来是超迷人的,一米八几的美男,只披着一件浴衣,并且露出销魂的锁骨和修长的双腿,手里夹着一根香烟,眼神迷离的看向窗外。如果此地有一个留声机就更加完美,优雅的音乐从喇叭里飘散出来,发黄的老唱片在指针下匀速地转动,那唱片里的法国女人用一种略带厌倦的语气唱着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可是原谅苟希的异次元思维,此情此景他心里只能暗自嘀咕说:“我做的不是MB,不是MB。是正正经经的报社记者,报社记者啊,BOSS。”
  
  苟希觉得丁廷之在的那个角落,气场突然变弱了许多。苟希只是一低头,再往那个方向看去时,那只一直夹在手上的香烟不知何时被丁廷之点燃,也并未放在唇上,只是夹在手中任由火星闪烁。
  
  “沙湾的夜景,真的很美。”丁廷之用另一只手摩挲着落地玻璃,让苟希瞬间有种错觉,如果不是有这一层玻璃隔着,丁廷之随时有一跃而下的可能。
  
  大神,偶尔就会变身成为大神经病吗?
  
  “小狗仔,你相信吗?有一天,我能够站到最高的地方,我能够成为这个圈子的法官,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都由我来定夺。”丁廷之的语气和这些豪言壮语的词并不搭调,他的语气透露出的是三分的绝望,七分的悲哀。苟希心里为之一动,不由得竟为他觉得有些心疼。
  
  丁廷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苟希弄不懂眼前的这个男人,就像他也弄不懂现在他和这个男人是什么关系一般。
  
  苟希没有那般不识趣,这样的气氛下他没办法问丁廷之这样的问题,其实心底是更怕问出一个令自己难堪的答案。
  
  已经习惯了无疾而终的感情,已经习惯了喜欢别人的时候,得不到回应了。
  
  丁廷之从窗边走到苟希旁边的时候,手里的烟恰巧熄灭,他手指一弹,烟头划出一道好看的弧线落到案几上的水晶烟灰缸里。那只烟从头到尾,丁廷之都没有抽过一口,苟希仔细的观察他的食指和中指之间,并没有发黄的烟迹。
  
  苟希看着自己被悠悠嫌弃了许久的摩托罗拉最老款的手机从衣兜里落到丁廷之手里,第一次后悔没有听悠悠的话换个新一点的彩色屏幕的手机。
  
  丁廷之用嫌弃的眼神看了眼手机,用更加嫌弃的眼神瞥了一眼手机的主人后,才利落的用一根手指在上面点上一串号码。几秒钟后,案几上的另一只手机震动了半响才停歇下来。苟希看了一眼那手机的外观,羞愧之心再一次油然而起。
  
  “我找你的时候,半个小时之内必须出现。”
  
  “半个小时?”苟希有了进屋以后的第一次反抗,心里默默的为自己鼓气加油。
  
  “我想,沙湾这么小,你们狗仔的腿劲儿那么利索,半个小时足够。”
  
  苟希想回句凭什么啊,到嘴边吐出来的是句:“能不能,一个小时之内?”
  
  丁廷之没打算回答苟希,他的一个眼神足以灭杀苟希的一切妄想。还轮不到他开口的时候,房间的门却被人撞开,跌跌撞撞的就闯进来一个人。
  
  苟希瞅了一眼闯进来的人,瞅了瞅站在床边似穿非穿的丁廷之,再看看自己□上身只搭着一床珊瑚被在腿上的倚靠在床上。
  
  啧啧,这可热闹,真真正正的抓奸在床。
  
  曾子墨毕竟也是二十冒头的小青年,血气方刚的年岁让他一看到平时他躺着的大床上躺着另一人,立刻跟炸毛的小狮子一般暴跳如雷。先是扑上来就对着苟希一阵撕咬,幸而苟希在丁廷之洗澡的时候就穿上了红色超人裤衩。(知道要面见丁廷之,特意穿上辟邪,但迷信果然无用。)所以至少在关键时刻不是□上阵,但是实力依旧大打折扣,惹得大神继续嫌弃的伸手拉扯了一把。
  
  曾子墨一见丁廷之终于掺和了进来,突然撒开紧紧拽着苟希小卷毛的手,转移目标到了丁廷之的身上。他也不敢太过亲近的抱着丁廷之大腿开始哭丧,只能双手一摊,委屈的瘫坐在地上,真的挤出了几滴眼泪的吼道:“什么人都可以,是吧,那个贱人可以,这么个路边货也可以?”
  
  “我是真的爱你的啊,我是真的爱你啊。”那悲恸的语气,让苟希都有些同情曾子墨,偏偏当事人神色淡漠,从头到尾也没拿正眼瞅他一眼。
  
  “丁廷之,我是真的爱你啊。”曾子墨撕心裂肺的吼出这句,面孔扭曲的让苟希觉得有些瘆人。他突然觉得自己在这个场景中是完全多余的,对于曾子墨方才的谩骂他并不放在心上。搞不清楚状况的他,也把自己定义为一个小三,或者丁廷之的小四小五。
  
  “曾子墨。你爱不爱我,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
 

 

Chapter 7.

  第七章
  
  这话轻飘飘的丢出来,不光曾子墨,连一边儿旁观的苟希也有些懵了。
  
  丁廷之一脸的淡漠,这种云淡风轻的语气像极了他方才自言自语时说着,“沙湾的夜景,真的很美。”他那双好看的眸子突然变得空洞游离,苟希看不到他眼神聚焦在哪处,却又偏偏觉得他和曾子墨的一举一动都在丁廷之的视线监控内。
  
  苟希以为曾子墨会继续炸毛,却发现他听的丁廷之这么狠心的一句后,反而逐渐情绪平静了下来。刚才还梨花带雨的脸上,用手背一擦,神色也开始冷冷淡淡起来。
  
  “丁廷之,他们说你冷面冷心,其实你连身体里流着的血液,都是冷的。”
  
  苟希产生的了幻觉,其实丁廷之的嘴唇丝毫未动,他却觉得那薄削的唇瓣动了几下,清晰的吐露出两字,铿锵有力的两字,“谢谢”。
  
  “丁廷之,我可以从你面前消失,交换条件,照旧,十首。”曾子墨整理了一下因为和苟希撕扯的时候弄皱的衣服,从头到尾没看苟希一眼,说话的语气也冰冷生硬。
  
  “月末以后查自己的E-mail,现在,给我滚。”一个月,也就是三十天,平均一首曲子三天的时间。苟希有点不可置信,偏偏曾子墨这个当事人一点异议都没有,习以为常的站起身来,挺直了腰板往门外走去。
  
  走到门口,曾子墨万紫千红般的转头回来,对着苟希就是嫣然一笑,怪声怪气的说道:“丁廷之在床上有个怪癖,你以后就知道了。不过,不知道你有没有那个能力呆在他身边那么久了。”
  
  丁廷之的怪癖?苟希琢磨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埋头在那从前 戏到结尾每个过程细细琢磨了一遍,真没研究出来是什么,抬头看看丁廷之面皮那么薄的人,居然听到这么句床第之私也能做到面不改色。
  
  曾子墨这么一闹一走,气氛尴尬到不行,恰巧苟希的原始老手机铃铃铃的想起来,打破了房间里的沉寂。
  
  苟希一看,悠悠姑奶奶终于在酒足饭饱后想起了自己,再看一眼丁廷之在旁边已经穿戴整齐的蹲着高脚杯摇着红酒,靠在真皮沙发上自斟自饮,利索的扑腾到案几上捡起被丁廷之随手一扔的老爷机。
  
  “狗狗,狗狗,你死哪儿去了。大新闻大新闻呢。”听到这咋呼的声音,苟希脑海中都能自动浮现出悠悠蹦跳的模样。
  
  “哈?”
  
  “陈拉布不知哪儿搞的消息,跑金鼎楼上抓丁廷之的奸呢,我跟着一起撺掇上来了,你死哪儿去了,赶紧给姑奶奶滚过来拍照呢。”
  
  “啊,你们到哪层了?”苟希顺嘴的问道,脑子里还没反应过来,这个状态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顶层呀,不过现在被保安给拦住了,不过我看这个阵势,突破防线是早晚的事,你赶紧提溜着给我闪过来。相机在你那呢,奖金,奖金你还想要不?!”
  
  “啊,奖金,要。”听到这句肯定的答复,那边嘟的一声收线了,苟希张开嘴望着自己的老爷机,愣神好几秒才火速的穿好衣服裤子叠好床单被套,弄得雪白的被单上一点褶皱都没有。
  
  丁廷之其实听见了电话那头的悠悠惊呼呐喊的声音,老爷机的“好处”就是通话声音超大,按不按免提都无差别,这老爷机就跟当年在风中萧瑟的风衣小马哥手里捏着的大哥大一样。在丁廷之极度鄙视的眼色下,苟希终于坚定了改明儿就换手机的想法。
  
  “那个,现在一堆记者堵在门外,我们怎么办?”苟希穿的倍儿整齐了才敢立在丁廷之面前,看着这男人火都烧到眉毛了还气定神闲的嘬了一口红酒,微眯双眼的从头到尾的打量着苟希。(是从头到尾,不是从头到脚。)
  
  “关门,放狗。”丁廷之下达了指令之后,拎起苟希的衣领就往门口走去,听着外面吵吵嚷嚷的人声,眉头微躇略略挑眉,一把拉开门顺手就把苟希给丢了出去。
  
  外头人一见从屋里走出来个直立动物,哪里还震慑于保安的威力啊,呼啦的往前涌,一看是苟希,昨晚记者会上已经让他混了个脸熟。是以连陈拉布都能一口响亮的叫出来“八周刊的?!”
  
  苟希瞬间从屋内转移到屋外,还不知该怎么理顺这个次序呢,听得陈拉布一喊,打了个激灵立正站好在门口。正盘桓怎么来解释这个状况局面时,又听得一声尖叫:“苟希,好样的,又是独家吧!”
  
  亲爱的悠悠,你真是我的女神,真是我的满状态复活胶囊。
  
  “好小子,跑的比我们还快,从哪儿上来的。”悠悠过来就顺势给了苟希一拐子,爱抚的摸摸苟希的小卷毛,懊悔自己没带根小骨头奖励苟希。
  
  苟希颤悠悠的一指身后曾经让自己痛苦万分的员工通道的小门,像彪悍的女领导交代到:“外面有个楼梯,顺着那一路爬上来的。”
  
  “独家呢,独家呢,里面的那女人呢,你都窜到里面了,拍到多少限制级了?”悠悠这惊声的一叫,周围的众记都竖起了耳朵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他俩。
  
  “里面除了丁廷之就没别人,我这不刚给踹出来了吗。”这是大大的实话,苟希才敢理直气壮的说出来。
  
  陈拉布不死心,拽着苟希的手腕就往边边去,低声凑到苟希耳边说:“小兄弟,不带你这样玩的哈,这行里就靠个人脉,你这么老玩独立在我们这可混不下去的。”
  
  苟希还没张嘴,就被悠悠一巴掌拍了下去,悠悠拽着苟希另一只手就往身后拉,特豪气的瞥了陈拉布一眼,尖声说道:“我怎么没见陈哥你平时爆新闻的时候,记得我们这些小兄弟姐妹呢。这人脉义气可不是单线操作的,有来才能有往嘛,我们等着陈哥下次咱表示表示了诚意再说吧。”
  
  周围的记者本来就对陈拉布这个人也没好感,看着这么一个巾帼站出来对陈拉布冷嘲热讽一阵,心里都倍儿过瘾。眼见着这丁廷之的身上他们淘不出什么新闻了,也就看过这场热闹以后就各自消散了。
  
  悠悠拽着苟希,跟拖着一个会移动的自动提款机一样,生怕别人给抢走了,挽得无比亲密的迈步走出金鼎酒店。
  
  “狗狗,看不出来啊,大能耐啊,抢新闻都抢过陈拉布了。”
  
  “狗狗,你说这专访得让主编怎么个夸你,你不地道啊,连我都瞒着,真是忍辱负重三千年啊。”
  
  苟希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这篇专访他心里一个字的谱子都没有,他摸摸兜里的手机,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上面。
  
  凌晨三点,终于摆脱魔女悠悠回到自己的小房子里,一室一厅,水电气全通,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唯一的缺点是卧室还没有刚才丁廷之呆的那个总统套房里的厕所大而已。
  
  苟希把老爷机从裤兜里掏出来,搁手里颠来倒去的把玩了半响,愣是没想好打头第一句话怎么说。最后只能自己安慰自己,大半夜的丁廷之铁定睡了,这电话打了就等着挨骂吧。
  
  手机突然一震动,惊得苟希小心肝猛烈跳动,手舞足蹈的把老爷机直接掉地上了。看到地上那剧烈颤动的破机子,蓝色屏幕上显示着“丁廷之”的名字,又恶狗抢食般的扑到地上,赶忙按了接听键。
  
  “喂?”电话那头的声音特别嘈杂,苟希大声的对着话筒喊了一句。
  
  “小狗仔,过来接我。”丁廷之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这前后分开才没两小时,方才那女王般盛气凌人的语气就变得软弱无力了。
  
  “啊,哪儿啊。”听着丁廷之的语气不对,苟希莫名的有些慌了,却不想那边半响没有回音了,苟希拿起手机看了一眼,通话时间还在一分一秒的算着。
  
  “喂,喂?”
  
  “小狗仔,过来接我。”这话渐渐的成了丁廷之自己一人的嘟囔,苟希心里有点急了,又不敢吼丁廷之,只能耐着性子的问道:“你总得说个地儿啊,哪儿哪儿?”
  
  “蓝沁。”这声音小的比蚊子还不如,要不是苟希紧紧的把耳朵贴在听筒上全神贯注听着,怎么也抓不准这两个飘渺的音节。
  
  电话里的嘟嘟嘟声打断了苟希继续的问话,他张开的嘴只能自动的合上了,转而拨通了另一个人的电话。
  
  “悠悠,那个问下,蓝沁在哪儿啊?”
 

 

Chapter 8.

  第八章
  
  站到蓝沁俱乐部的时候,苟希都还有些恍惚的感觉。看着闪烁的霓虹灯围衬着的金字大招牌,苟希开始唾弃社会主义虽然高尚,但依旧存在有藏污纳垢的小角落未曾清扫。
  
  丁廷之听声音应该是喝醉了,苟希再往回拨电话的时候,半响都没人接。这不知道房间号的,偌大的俱乐部也不能一间间的往里找吧,而且传出去对丁廷之也有影响。苟希突然觉得自己做狗仔前抛弃的所有道义和原则,在丁廷之身上全给找回来了。
  
  其实就该把丁廷之给卖了,这个念头浮上心间连苟希自己都吓了一跳。苟希摸摸随身携带的相机,又被陡然响起的手机铃声给吓了第二跳。
  
  “小狗仔,你还有一分钟。”语气末尾竟然有了一声轻笑,听得苟希咬牙切齿想掐死这只千年老妖。电话那端终于传来一个正常人的声音,洒脱干脆的风格和悠悠有的一拼:“我们在666房,四楼。”
  
  一分钟,冲刺四层楼,苟希看了一眼还紧闭的电梯门,数字定格卡在7楼动弹不得,只能无望的冲向楼梯间。
  
  当星矢爆发了小宇宙的时候,连原地满状态复活加血胶囊都不用吃,就能激发出无限的潜能。苟希握到666房门把手时,感恩戴德的心情,已经让他弄不清自己心房里剧烈跳动的那颗小椰子,会不会在下一秒掉出来。
  
  俱乐部的房间隔音效果极好,苟希推开门后才了解到什么叫做一念天堂,一念地狱。重低音炮的鼓点,令他跳动的心更不由自主的往外冒去,清爽利落的男声唱着英文的饶舌,吐词带着浓浓的美式口音。苟希一进门就被手握话筒末尾,站在桌上嗨歌的银色短发少年吸引了视线。那华丽丽的黑色铆钉军靴霸气的踏在棕色实木茶几上,墨绿色迷彩靴裤配着一件利索简洁的黑色工字背心。嗨歌的时候到副歌部分,踩着鼓点死命跺脚把桌上杯里的洋酒都荡出了杯外,泼出一桌河山。
  
  丁廷之瘫坐在真皮沙发里,手里捏着一瓶还没拔塞的Perrier Jouet,看上去确实醉的七荤八素的了。白皙的皮肤因为酒醉而面色潮红,本就摄人心魄的眸子在这一刻更添上几分妩媚,看得苟希进门时一个眼神丢过来,艳得苟希有一瞬的失神,本已平复的心肝又开始胡乱蹦跳起来。
  
  苟希本以为进来俱乐部里必定会看到酒醉金迷,男欢女爱的淫靡场景,却不想这包间里加上丁廷之就五人,看着也不像有谁是从事服务行业的模样。包间里就一个女生,苟希想方才接过电话的人必定是她,心里对着她多了几分感激,连外貌上也看着觉得分外漂亮了。
  
  那女生留着时下最兴的BOBO头,一袭到脚踝的碎花长裙披上一件褐色皮衣,本来守在丁廷之身边照看醉酒的丁廷之,见到苟希进来了撒手把人一丢,踩着十公分的坡跟鞋踏上了桌子和银发少年抢起了麦克风。另外两人看着桌上的表演都见怪不怪,头靠着头,继续絮絮叨叨的说着私话。
  
  丁廷之抬起一只手臂,对着苟希站着的方位就是一摇,不耐烦的念叨:“小狗仔,过来接我。”
  
  苟希原本的剧本是自己会英雄救美般的出现在一个乌烟瘴气的场合,然后力排众议从一堆□熏心的家伙中抢出丁廷之,然后两人双双踏着彩云离开。可是现在这一角落里就只有自己和丁廷之,其他四个人压根没抬眼往这边看过一秒。
  
  苟希认命的走过去,却不想被丁廷之伸手一揽,勾着脖子拉到了自己的身前,额头贴着额头。苟希只能一只手撑在沙发上,双腿侧跪在沙发上,尽力不让自己的重量加诸在丁廷之身上。却不想丁廷之一个仰头,吐露出香舌顺着苟希的唇线开始细细勾勒,灰蓝的眸中尽添上一抹□的色彩直视苟希的眼睛。苟希哪里容得这样的挑逗,当即就面红耳赤,但有怯于还有别人在场,只能奋力的推开丁廷之。却不想丁廷之唇瓣印了上来,温热的触感伴着丁廷之独有的味道随着舌尖的侵入盈满了苟希的口腔。
  
  苟希只是一个深吻下来,位置就和丁廷之反了过来,等他醒悟过来时,丁廷之已经跨坐在他的身上,某个炽热的部位紧贴着自己的腹部。丁廷之一仰头,嗤笑了一声又俯下来准备亲吻苟希的嘴角。
  
  “一般这个时候,就表示他已经喝醉八分了。小狗仔,你把他领回去吧。”BOBO头美女不知何时窜到这角落里来,直勾勾的看着他们的激情戏后,气定神闲的对着苟希说道。
  
  丁廷之一听,也放弃了上演十八禁戏码的动作,偏过身子靠在苟希身上也不搭话,让苟希第一次有了“丁廷之无害”的错觉。
  
  “往哪儿领啊?”苟希有些手足无措,这帮子人如此见死不救呢,这么个大活人怎么能丢给他一个人处理。
  
  “你家在哪儿,就往哪儿领呗,没家就再丢回酒店去。”龙璟点燃了一根香烟,细长的烟节在纤细的手指中夹着分外好看,她吞吐了一口后,抖掉烟灰一本正经的对苟希说道:“如果丁清醒了发现自己没在床上好好躺着,你会死的很惨的。”
  
  “他家在哪儿?”想到那个连厕所大小都不及的卧室,苟希觉得如果丁廷之醒来以后睡在一张硬板床上,一定会暴走。
  
  “小狗仔,丁的家不在这。对他来说,住的是那叫酒店,不叫家。”龙璟吐了一个烟圈,透过烟圈的白雾细细的打量眼前这个男孩。苟希现在看来连男人的级数都算不上,在她看来这样的嫩芽,只能作为丁廷之的床 伴,不可能成为丁的伴侣,可是对着苟希,她却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他没有家人吗?”苟希问道这句的时候,心里有些悲切,他害怕龙璟说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其实丁廷之就在他身边,头倚着他的肩膀似乎睡得很沉,看着这样一张不设防的睡颜,苟希心里有些唾弃自己太轻易产生的情感。
  
  “你是用什么身份去问的?小狗仔,还是丁的谁?不是我打击你,而是这个答案我也不知道,我相信你也问不出的。”
  
  “.......”
  
  “你赶紧带丁走吧,他不喜欢这。你的家,就算再破再小,也是一个家。”龙璟锐利的眼神仿佛能够堪破人心,直勾勾的望的苟希心里发毛。
  
  那银发小少年突然冒了出来,从上到下的打量着苟希,偏头对着龙璟乐道:“终于换人了?这次这个我看着好,比曾子墨顺眼,那孙子,我早想让丁飞了他的。”
  
  为了表示气愤的情绪,那小军靴还利落的跺了两下,第二下硬生生的踩在了苟希脚上,疼得苟希龇牙咧嘴还不敢跳腾起来,怕弄醒攀在自己身上睡熟的丁廷之。
  
  小少年为了弥补自己的歉意,一直帮苟希扶着丁廷之出了俱乐部门口,塞进了出租车。苟希半天没喘过气,看着优雅的黑猫此刻收起了利爪靠在自己身上,终于咬紧了牙关对着师傅说道:“师傅,复兴双路,37号。”
  
  到了家苟希先把丁廷之往单人沙发上轻拿轻放着,最快速度冲进房间把自己所有的棉絮都扑倒了床上,垒了三床棉被加上原有的一床棉絮,用手使劲按按才放心的铺上一张新床单,把丁廷之挪了上来。
  
  希望豌豆公主的童话,只是一个故事,现实里不能有这么变态的主儿。这床上躺着的身娇柔嫩的主儿千万不要有起床气。
  
  苟希看了一眼床上剩余的面积,再看了一眼睡相极佳已经蜷缩成一团的丁廷之,认命的叹了口气抱着一床薄毛巾去了客厅。
  
  这沙发刚刚丁廷之一会,余温犹在,丁廷之的气味掺杂着酒气萦绕在苟希身边,苟希迷迷糊糊的看了一眼手表,凌晨四点半,明早九点上班,还能睡四个小时。
  
  如果,四个小时以后,能够顺利去上班的话。
  
  苟希眼睑变得越来越重,在彻底崩塌之前,不放心的又往房间里看了一眼。
  
  丁廷之,不会有梦游的习惯吧?
 

 


Chapter 9.

  第九章
  
  苟希睁眼第一件事就是顺着自己的肩膀摸到腿根儿,发现衣物整洁身家清白才欣喜的扑腾起床,准备继续人模狗样的去工作。临走前往卧室一瞅,丁廷之难得的收敛了嚣张跋扈的气焰,跟只眷窝的猫咪一样搂着枕头蜷成一团睡的香甜。
  
  苟希蹲到床边观察丁廷之的睡颜,越仔细琢磨越发的自卑。丁廷之最摄人心魄的地方在他那双妖媚的眸子,他的眼睛望着你的时候,你会看见苍穹夜海的繁星都对着你闪烁跳耀。可是此刻丁廷之闭着双眼,苟希才敢如此贴近的审视丁廷之的五官。
  
  丁廷之的羽睫纤长浓密,睫毛上端翘起的弧度令苟希都咋舌,丁廷之的睫毛微微颤动,吓得苟希往后一退摔坐在地上,丁廷之只是轻轻嘟囔一声,又回复了平静。
  
  丁廷之的梦呓,苟希听得不仔细,似乎是一个名字,也似乎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形容词。
  
  苟希走到报社,一路都在纠结丁廷之那简单的两个字到底是什么,低埋着头踏进大门时,连前台接线小姐对着自己露八颗贝齿的笑容都没接收到。
  
  “嘭——嘭——。”迎面而来的小彩带冲到苟希面前,吓得他愣是倒退几步。主编一脸喜气的迎了上来,抓住苟希的小爪子就是一顿晃悠,最后总结性地拍了苟希的小身板,丢下十字箴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继续努力。”腆着大肚子扬长而去,丢下目瞪口呆身心错乱的小苟希。
  
  悠悠等得主编一转身,利落地甩开手里拿的小礼花残骸,照着苟希的肩膀使劲一拍,指了指关公像说:“你看,你现在是我们报社的震社之宝了。”
  
  关二哥还是点着两根红烛,一柱清香,只是那神龛上用红绸布扎了一朵硕大的红花围了个严严实实。红花旁边留着一缕小红绸,用浓黑的墨汁书写的“热烈欢迎优秀工作者苟希同志。”
  
  那副令苟希惊叹不已的对联居然就这么轻易的换了下来,左边是两字,“独家”,右边是两字,“专访”,中间横幅醒目的四个大字,“苟希同志”。
  
  悠悠轻咳了两声,善意的解释道:“最近主编迷恋上了书法,国粹,国粹。”
  
  苟希坐在座位上简直度日如见,刚刚把《旷世之恋》剧组临时换角的新闻交到主编手里,主编那火热的爱的眼神险些灼烧了苟希的圆狗眼。主编手里转着圆珠笔,勤奋点头的对苟希说道:“这消息不错,抓紧点时间把那个专访整理出来,我给你一整个版面。赶紧出去为了报社的明天努力奋斗。”
  
  桌上的小方块闹钟滴答滴答的走,像黑色的小恶魔拿着钢叉一下一下有节奏的戳着苟希的皮肉,戳得他心惊肉跳。时针指到十一点整,苟希臆想着丁廷之或许已经起床了,正为自己出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感到怅惘,或者为自己睡的床居然如此狭小感到愠怒。
  
  那样一个睡相像温驯的小猫的家伙,一醒来就会自动亮出自己锋利的爪子和骄傲的风度,恢复它雄霸天下的气场。
  
  苟希开始坐立不安起来,昨夜匆匆忙忙的,自己回到家中连拾掇的力气都没有。那个乱糟糟的单身男人宿舍,如果丁廷之醒来了,自己就没有再踏进那个家门的勇气了,想到这里,苟希腾的站起身来。
  
  “去抓新闻?”悠悠不知何时飘到苟希身后,看着他愣在座位上,善意的为苟希找到翘班的理由。
  
  “嗯。”苟希一把抓过桌上的相机,想起主编分派给自己的任务。不是要跟踪丁廷之吗,这就必须二十四小时贴身近距离接触,目标人物就在自己家里,跑公司这不是舍近求远了吗。
  
  苟希家附近还有个大卖场,苟希想了想钻了进去买了点土豆,称称的员工站在一旁看着他对着一堆青菜萝卜发呆,大发善心的问他打算做点什么菜。
  
  “阿姨,可我只会做土豆丝,这土豆丝不解酒吧?”
  
  “这孩子,给女朋友做饭的吧?”大妈手在围裙上蹭了蹭,顺手扯了一个保鲜袋捏开拿在手里。“白菜豆腐汤会做吧,这玩意最简单,豆腐这玩意解酒。”
  
  大妈一手捡着大白菜丢进保鲜袋里,再径直从一旁的保鲜柜里端出一碗嫩白的豆腐打包装好,嘴里还一个劲嘀咕:“现在的小姑娘真是的,自己一个人喝的七荤八素的,让男朋友出来买菜做饭。我们那个年代.....”
  
  “阿姨,这个怎么做啊?”
  
  “把豆腐切成块,白菜扯成片,丢锅里加水一煮。搁油不搁油的,看你们小两口口味,洒点盐一起锅就好了。”
  
  苟希听得心里乐呵,大妈嘴里一口一个女朋友,小两口说的他莫名的心情飞扬,但更快乐的是想到如果这些话让骄傲如丁廷之听着会是怎样一个暴跳如雷的场面。伴着这么快乐的心情,他觉得自己似乎如有神助,连脚步也跟着飞快了起来。
  
  站到家门口,握着把手的时候苟希的心情有些忐忑,捏钥匙的手哆嗦半天对不准锁眼,忽然听到家里传来嘈杂的人声,听声音除了丁廷之以外居然还有一男一女。
  
  苟希深呼吸一口推开门,手里晃悠的提着一袋豆腐一袋白菜外加几个削的光生生的土豆踏过自家的玄关。卧室里探头出一个银色小脑袋,昨儿夜里的冒失美少年一见苟希就眼冒精光,十二万分的热情对着苟希一个劲挥手:“嗨,小狗仔。”
  
  “额。你们忙,我去做午饭。”到家时间刚好十二点半,掂掂手里菜的分量,苟希打定主意汤了多放点水,米饭多煮一些刚好。却不想刚踏进厨房,身后就传来龙璟的声音。
  
  “你不用做了,丁刚刚已经打了酒店叫餐的电话了,如果你确信你能满足这个具有挑食属性家伙的恶趣味,你不妨挑战一下。”
  
  二人世界的烛光晚餐啊,虽然没有烛光并且只是一顿阳光照射下的午餐而已,好歹也要让二人独处的前提条件存在啊。想起对自己满怀希望的大卖场阿姨殷切目光,苟希的心里就如悲戚的小狗缩在黑暗角落中嘤嘤啜泣。
  
  “不过,也许你可以试试,我想,丁也许会喜欢。”不知仅仅是为了安慰苟希,还是真的鼓励他如此,龙璟将手中的烟头呈抛物线丢进一旁的垃圾桶里,转身离开的时候补充了一句。
  
  好歹,醒酒的白菜豆腐汤,还是可以做的吧?苟希为喜欢的人洗手作羹汤的愿望,是从小时候就开始扎根心底的,那株小苗在汲取心脏的养分一点点的成长,渐渐成为苟希的一个梦想。这么简单的梦想,却居然到现在还没有实现。
  
  丁廷之和龙璟在房里谈论着什么,苟希倒退两步看看案板上自己切的豆腐,大大小小实在是乱七八糟。厨房门口探出个小脑袋,发出切的一声,嗤笑的说道:“真丑。”
  
  苟希偏头一看,是那个银发小少年,其实说小只是看着脸庞青涩稚嫩,但是个子几乎和苟希差不多。依旧蹬着昨天的那双军靴,毫不客气的在苟希放在厨房门口的小圆毯子上蹭了几下,踏进厨房走到案板前面。
  
  “哎,你确定你会做饭吗?这豆腐大小不一的话,有些会不入味,有些又会太咸吧?”
  
  “你会做饭?”
  
  “不会,但是我擅长于批评别人,在任何事情上,包括做饭。”
  
  “.......”
  
  “喂,小狗仔,你知道我是谁吧?”额前的几缕碎发有些挡眼,被小银发伸手给拨到一边,露出一双晶亮澄明的眼睛,直勾勾的望着苟希。
  
  “.......”
  
  “你们报社怎么能有你这么不负责任的狗仔,我明明是舞台上的明日之星,明日之星啊。整个乐队最帅的就是我啊,你怎么会不记得我的名字。”小银发瞬间有些暴走,在厨房几平米的地方转悠了几圈,才叹气的说道:“好吧,我就当你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只记得丁那个衣冠禽兽了。你记住啊,我只给你说一遍啊。”
  
  小银发打开水龙头,沾了几滴水,开始在案几下的大理石桌面上一横一竖的勾勒着,神色难得的正经。那字歪歪扭扭的并不好看,他却写的分外认真,一笔一划都用了十分的力气。
  
  阿耀。
  
  阳光照耀下璀璨炫目的意思。
  
  豆腐和白菜刚刚下锅,那厢门铃也响了。苟希有了片刻的犹豫,才想起自己才是这个家的主人,赶忙冲到玄关处打开房门。外面站了三个男人,一溜的酒店服务生打扮,个个手里端着个银质托盘,依次有序的进入房里放好才退出门外。
  
  苟希揭开每一个盘子的盖子的时候,对自己的白菜豆腐汤的信心就泯灭一些。菜虽不多,但是个个极品,苟希念不出这些菜的名字,倒是阿耀热心的说道:“你觉得你能把你的白菜豆腐汤,放在松脆粉红虾,茴香拌扇贝肉,菠菜乳酪焗生蚝旁边吗?”
  
  其实,吃了这些又咸又甜的东西,喝点清淡的汤也挺好,更何况这汤还能解酒呢,你们不都是昨晚宿醉的人吗?苟希想到这里,终于底气足了一些,踏步走回厨房往锅里丢了一小撮盐,拿起汤匙尝了一口起锅装盆。确实想拿好看一点的大碗,但单身男人的家里哪有那种青花瓷花纹的美丽陶瓷汤碗,找了半天只寻到一个读书的时候去食堂打饭时特意买的铁的小盆碗。
  
  阿耀从头到尾的鄙视眼神就没有离开过苟希的身上,看到他真的鼓足勇气端出去那碗汤,突然自言自语道:“也许那混蛋曾子墨,也是不错的。”
  
  丁廷之和龙璟从房里走出来时,苟希很温顺的站在一旁,阿耀也极其难得的保持了安静。饭桌并不大,四个人一人坐一方恰恰合适,这桌子还是陪着悠悠去二手市场淘漫画的时候,看着便宜顺带买回来搁着的,不然今天的这三盘大菜还险些没有放置的地方。
  
  苟希看丁廷之的脸色并没有因为地方又小又破而乌云密布,吊在嗓子眼里的心总算掉了下来。又听得丁廷之一直在和龙璟谈乐队巡回演出的事情,差点摇旗呐鼓的喊着,我好歹是个娱记啊,这样没有曝光的事情能当我面谈吗?我想要独家啊,我想要年终奖啊。
  
  丁廷之谈完细节以后,才注意到坐他对面的苟希,居然第一筷子就夹起豆腐汤里的一片小白菜叶放到碗里。因为起锅太晚,叶子已经烫软,没有脆的口感了,丁廷之咬了一口,微微有些皱眉,但好歹也很给面子的咀嚼了下去。
  
  “龙璟,既然演唱会的事要先放点风声,就丢给小狗仔吧。”大神轻飘飘的一句话,苟希的天空又骤然放晴,这样的馅饼就因为一碗白菜豆腐汤掉到自己面前。
  
  不过,丁廷之如果要拍戏,哪里有时间去办演唱会?
 

 


Chapter 10.

  第十章
  
  那盆子白菜豆腐汤,除了苟希加大火力攻陷以外,龙璟从头到尾没有往这边看过一眼,阿耀拿着叉子在汤里搅拌的所有豆腐都碎的很均匀后也对这道菜没了兴趣,就连丁廷之继那第一筷,再也没有尝过一口。
  
  “丁,你确信你要两头兼顾吗?”龙璟接到丁廷之电话时,也提出了不可置信的质疑,但是她对于丁廷之的决定从不会反驳,对于rainbow band的主唱,丁廷之毫无置疑的是整个乐队成员心中的灵魂人物。
  
  “龙璟,这样的速度太慢了,我不想等到十年二十年以后,我才能站到那个位置。”丁廷之的语速已经平淡和缓,当苟希分明觉得屋里瞬间萦绕了一股怨气,丁廷之气定神闲的喝了一口红茶,对着龙璟说道:“我能够等,可是时间不够了,真的不够了。”
  
  苟希的耳朵自动的竖了起来,敏锐的接收从丁廷之和龙璟对话中传来的惊天内幕。可是说完这句的丁廷之就紧闭双唇,面色上也有一丝悲戚,龙璟也适时的停止了询问,安静的用餐。
  
  苟希明白突破点不能放在丁廷之和龙璟身上,就将目光转向一旁活蹦乱跳的阿耀,却不成想阿耀也是一脸狐疑的望向自己,方知美好愿望就此落空。
  
  龙璟从自己的大包掏出一叠纸张,递给丁廷之,说:“成博今天找不到你,让助理把剧本丢我这了,我会让KIMI把演唱会排上日程,你最好给成博打个招呼,把你的戏集中到前面拍完,再去拍其他人的。”
  
  “龙姐,我还是好好奇哦,为什么海安非得死乞白赖的进成导的剧组啊?”阿耀丢了一块切好的苹果块到嘴里,翘起的二郎腿一个劲的晃悠。
  
  “你这话是帮小狗仔问的?”龙璟一偏头看着旁边更加跃跃欲试的苟希,故意停顿了几秒,才继续说道:“猎物在剧组里,猎人当然要扑过去啊。”
  
  苟希心里又开始鄙夷丁廷之的荤素不忌,嗅到满屋的醋味,一脸的弃妇表情。丁廷之把苟希的每一个细节表情都纳入眼中,看的他心情大好,示意龙璟补充说完。
  
  “海安进剧组,最麻烦的人是成博吧,小狗仔去剧组蹲点的话,多留意一下这一对,应该会闹不少的新闻出来。”
  
  “丁,和你搭戏的陆离怎么没去发布会上,就放着个空牌子在座位上,我可好奇他长什么样了。”阿耀咋呼的声音总是能够把话题扯到别的地方去。
  
  “长什么样,开戏那天自己来看。别人的事,不要问我。”丁廷之冷若冰霜的声音抛了出来,苟希看阿耀的脸色,却没有半点不适,想必是早已习惯了丁廷之的冷漠。
  
  “阿耀,走吧,回去把曲子练熟,再给我弹错我就让大熊把你丢黄浦江里。”龙璟拖着阿耀的衣领就往门边走,头也不回的对着苟希一阵挥手:“小狗仔,走了。”
  
  “啊,松手,龙姐,疼,疼!啊!”尾音消失在楼梯的转角,苟希探头出去哪里还有二人的影子。
  
  他们,不该把丁廷之也一起带走吗?苟希关掉自家的大门,心里泛起了嘀咕,转身过来一看,饭桌上哪里还有丁廷之的身影,这个乐队的人都是超音速的行动派,只是一个送客的片刻,丁廷之就优雅的告别了这堆法国菜回到了卧室。
  
  苟希在厨房洗碗,却听到丁廷之极度不耐烦的声音传来:“小狗仔,小狗仔。”赶紧用抹布擦干净手上的水珠,边跑还边甩手,提溜的进了卧室。
  
  “十五分钟以后,保姆车到这楼下,你跟我去剧组。”丁廷之一目十行的看着剧本,翻书时只用一根食指滑过去,看上去高贵优雅,仪态万千。苟希看着他翻页的速度,极度怀疑他是否能够消化掉整篇的内容。
  
  纳尼?去剧组?一个小狗仔,正大光明的跟着男一号去剧组?
  
  苟希的身子不自觉的往床边的圆玻璃桌上靠拢,那透明洁净的小玻璃上静静的躺着他心爱的作案工具,单反相机。就是这个亲密战友陪伴他走过了多少个寂寞蹲点的日与夜,如此重大的一刻,苟希如何忍心将战友抛弃到后线,自己抢着冲前锋。
  
  丁廷之分明是在看剧本,可是那凌厉的余光只是轻轻一瞥,就吓得苟希有些哆嗦。可是仅仅是余光,也许只是一个偶然而已,抱着如此的侥幸心理,苟希的脚又往玻璃桌那移了一步。
  
  “你要是敢带着相机,我就用皮绳把你吊在床头一整天。”多么严重的S倾向,但,这才是真正的女王应有的王者之风。
  
  丁廷之最狠的是,这么凶残的一句话,居然能够被他用那样温柔陶醉的语气说出来,一边说着,手里又轻飘飘的滑过去一页剧本。
  
  苟希整个人石化在床边,动弹不得,一丝冷风从身后吹来,从头灌到脚底,让苟希全身发凉。
  
  其实苟希跟过很多剧组,但是那种蹲着偷拍的感觉,和直接走进剧组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好像那种跟着大神的保姆车跑,和坐在大神的保姆车上飞奔的感觉,天差地别。
  
  丁廷之在车上继续闭目养神,苟希很想询问丁廷之为何要带上自己,可是看见他略显苍白的脸庞,又心疼他昨夜只睡了四五个小时不到,虽然,自己似乎睡得比丁廷之更少。
  
  丁廷之的侧面轮廓很像陶瓷娃娃,即使是近看也觉得是粉雕玉琢的艺术品,纤长的羽睫在侧面看更加具有令人惊叹的卷翘幅度。高挺的鼻梁,证明着丁廷之的混血儿特质,苟希有些怀疑这地方是不是整容垫高的,不然怎么会有如此鬼斧神工的佳作。
  
  丁廷之今天下午是没有戏份的,不知是不是龙璟的话提醒了他,所以特意赶到片场来找成博。这个点成博还没有开机,有戏份的演员都在休息室里化妆准备着,苟希随着丁廷之进到休息室,却听到里间传来一阵杂声。
  
  “有没有搞错,耍什么大牌啊。丁廷之都没有这么狂,他凭什么啊?”一个脸色点着几颗小雀斑的姑娘,拿着个腮红刷,看模样应该是个化妆助理。
  
  “富家公子哥的气派吧,跑这圈里来只是玩票的。要不是他爸拿钱砸成导片子里,哪轮得到他和丁廷之对戏啊。”说话的姑娘看着要漂亮大气的多,但照样不改八卦的本性,几个女人凑到一块就絮絮叨叨的开始聊着,丝毫没有注意到苟希加入到她们的队伍中来。
  
  “里面谁啊,真没素质,搞得大家这么怨念。”加入女人谈话的第一步,是不管对错,先站好立场,与谈话人同仇敌忾。
  
  “不就那个陆离吗,拍个戏把化妆室全占了,所有人都赶出来了。”小雀斑义愤填膺的说道,语末还挥动了两下刷子。
  
  “这么大牌,以前也没听说过他啊。”苟希可以不记得一个当红组合里面所有人的名字,却不可能不记得一个单飞的演戏的人。这个陆离中午阿耀也有提过,如果真的有背景有来历的话,曝光此人耍大牌也是一个大新闻啊。
  
  “跟你说过了,这公子哥就是进来玩票的,以前什么也没演过,拿钱砸出来个男一号。”
  男一号?这戏的男一号不是丁廷之吗?什么时候又跑出来个陆离,这部戏挂双角?也不像啊,丁廷之这么倨傲的人,怎么可能让人抢走自己的地位。
  
  那姐们看着苟希一脸的狐疑,才觉得眼前这张脸分外眼生,挥动着腮红刷指着苟希的鼻子尖声叫道:“我怎么没见过你,你什么时候混进来的?”
  
  在你们最义愤填膺,骂的最血气方刚的时候,苟希心里默默的腹语,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转身就往大门的方向跑。丁廷之去找成博了,早就不在自己的身边,这道护身符不在,身为狗仔的自己呆在剧组里真是处处危机,步步惊心。
  
  可是转身逃跑的时候,那该死的第六感又从心底油然而生,苟希心想要坏事,赶紧加快了脚步,却不想直接撞到一堵肉墙上,让他接连倒退了三步才站稳脚跟。
  
  身后咋咋呼呼的小姑娘也放弃了自己的追杀,噤声退到了一边围观杯具。苟希揉了揉被撞疼的额头,龇牙咧嘴的直喘气,安顿好自己以后才认真抬头观察眼前这个防御值满分的家伙。
  
  其实这男人的五官算的上俊俏标致,可是因为眼神中的寒意生生的将人拒之于千里之外,使得他的面容平添上几分戾气。他看人的眼神并不是直视,反而是俯视的角度带着很多的不满甚至不屑。丁廷之虽然也桀骜不驯,但他如果真的注视你的眼睛时,是带着一种真诚的直视你。
  
  只要想到一点点的小温暖,就能盈满苟希的胸腔,那颗不安分的小椰子居然在想到丁廷之的时候,充盈了许多的安全感。
  
  苟希挺直了腰杆,努力使自己显得态度谦卑却不低贱,正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很抱歉撞到了您,应该没有受伤吧,真的是很抱歉?”
  
  那人是从化妆室里走出来的,苟希猜测他就是众女方才八卦的富二代陆离,心里更觉得这人不好打交道,道歉的态度更添了几分诚恳,却不想陆离压根就不买账,伸手推开了苟希,苟希毫无心理准备,险些再次跌倒在地上。
  
  “搞什么嘛,明明已经和你道歉了,有钱人就可以不把别人当人看吗?”苟希心里的怒火熊熊燃烧,对着丁廷之他不敢有任何反对意见,并不代表他自己就是软弱任人凄凉的出气筒。
  
  围观群众更是大气都不敢出,小雀斑手里紧紧的拽着腮红刷,心里暗暗的替苟希鼓劲,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视到了陆离和苟希身上,陆离听到身后传来的刺耳声音,停住脚步愣了几秒才转过身来直视苟希。
  
  “如果不是因为你是一个人的话,我刚才会用脚踢开。”这话说的一板一眼,仿佛说话的人确确实实就是这么想的,听得旁人是目瞪口呆。
  
  苟希一时语塞,却听得有人推门而入,丁廷之天籁般的声音适时的响起。
  
  “我刚说要用化妆间,就有人给我腾地儿,这年头的人果然很有眼力见啊,是吧,成导”丁廷之一旁站的就是成博,对于这些演员之间以大欺小的事情,作为导演的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丁廷之不同,他与成博的关系摆明了是把成博拖下水,他自个儿出淤泥而不染。
  
  “陆离,你过来我和你说下戏,你和丁廷之的戏份提前抓出来拍。这里该散的散了啊,等需要群众演员的戏份的时候,你们再给我围观。”
  
  “为什么要提前抓出来?”那陆离却似乎不买账,当着众人面就提出质疑,压根不给成博面子,丁廷之在一旁看的有趣,又露出令苟希难以琢磨的浅笑。
  
  “你们俩的戏份最多,对手戏也多。先拍了你们的,后来的顺序就好定些。”这样官方的答案,连苟希都听得拍手叫绝,若不是中午和龙璟一起吃的饭,这话苟希是百分之百相信的。
  
  “今天就开始拍?”
  
  “对,等丁廷之换好衣服就开始。”成博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了,这个片场向来他是土皇帝,突然来了太上皇令他有些手足无措,而且一来就来了两个。
  
  而且中的而且,还有海安,这个千里迢迢追过来的自封的皇后娘娘。
 

 


Chapter 11.

  第十一章
  
  《旷世》的保密工作做得极佳,就连陈拉布这种优秀狗仔都不能旁敲侧击出一丝关于旷世剧情的消息。可是苟希最近每天都在捡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成博自然知道他的身份,但是对于一只丁廷之家的小狗仔,威慑力实在减到负数,也就不足为惧。
  
  苟希作为丁廷之的保姆,自然是端茶送水地守在身边,加上片场其他人都是谈“狗”色变,看到苟希也没有太多好脸色,也就安分的守在摄像机旁看着丁廷之和陆离的对戏。
  
  苟希只知这部戏是由海安口中的那个舒臻的亲身经历所改编拍摄,却不清楚剧情演的是什么,在一旁看着也是一头雾水,但也能看出这部戏另辟蹊径之处。
  
  这部片子竟然是一部男同片,海安抢来的女一号,只是一个穿针引线的角色,真真的对手戏全部押在了丁廷之和陆离身上。
  
  第一次见面就因为苟希而有些针锋相对的两人,居然在剧中要扮演一对互相爱慕,却不能相守的恋人。
  
  苟希的心情有些复杂,百味齐全的思绪涌上心间。看着丁廷之在自己面前和别人演戏,总觉得心里别扭,况且第一场戏就是吻戏。
  
  丁廷之扮演的何泽恩和陆离扮演的秦政大学时代是同宿舍好友,两人知交四年,在众人眼中都是感情深厚,情同手足。毕业之后何泽恩在S市做了外科医生,秦政却通过家人安排进入家族企业担任公司的执行总监。何泽恩心知肚明自己对秦政的情感是禁忌难以启齿的,变刻意拉开与秦政的距离,殊不知秦政恰巧在此时被家族逼婚,被迫与之秋举行婚礼,何泽恩更是暗自心伤。
  
  之秋虽为富家女子,但品性纯良温驯,对于新婚丈夫的恶语相向皆温柔以待。之秋觉察秦政心有所属,虽不知第三者竟然是泽恩,但每每心情低落之时都找到泽恩倾诉,令泽恩更加不敢越雷池一步。之秋拒绝离婚,三人陷入了情感漩涡,令秦政夹杂其中更痛苦万分。
  
  秦政决意对之秋最后一次摊牌,不想S市发生强烈地震,秦政同之秋一同被埋在废墟下。之秋在最后关头推开秦政,导致自己被横梁压住双腿,最终获救后下半身瘫痪。泽恩恰巧是之秋的主治医师,秦政对于之秋愧疚无比,也暂时搁置了商议离婚之事。之秋却最终发现,丈夫的出轨对象居然是一个同性。
  
  这第一场的吻戏,就是搭景在医院的回廊,秦政带着之秋到医院复查,察觉到泽恩对自己的态度冷淡,便追逐出来,在回廊上拦下他,因言语不和而强吻了泽恩。
  
  陆离强吻丁廷之的戏?苟希一想到这个画面,脑子里就嗡嗡作响。为什么丁廷之搁在别人眼中都分明是个受,压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就颠了个儿,整个大逆转?
  
  那厢布景已经搭好,丁廷之一直坐在僻静的角落翻着剧本,眼神的落焦点却压根不在书页上。陆离坐的位置离丁廷之稍远,从苟希的角度看,只能见到一个孤傲的背影,笔直挺立的呆在那边。
  
  其实陆离的身份背景和片中的秦政本就极其相似,富裕的家庭条件赋予了他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演出这样一个嚣张跋扈的富家公子哥的角色自然驾轻就熟,他甚至不用说一句台词,只是静静的站在那布景中已经入戏三分。
  
  丁廷之和陆离在副导陪着走位结束之后,就开始正式的开拍第一个镜头,成博全神贯注地盯着一旁的显示屏。整个片场万籁无声,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生怕打扰了演员们酝酿出的情绪,更害怕自己的声音被收入画面,引得导演暴跳如雷。
  
  现在这个地方,能够说话的只有两人,丁廷之和陆离。
  
  丁廷之扮演的角色是外科医生,戏服自然是一身白大褂,灰色的西装裤配上一双棕色皮鞋,里面配着的浅蓝色条纹衬衣似乎尺码有些偏大,显露出丁廷之薄削的身材。与之搭戏的陆离,是深色系的西服套装,看上去显得成熟稳重,助理还递上来一幅金边方框眼镜给陆离带上,再做了开拍之前最后一次整理发型。
  
  摄影助理举着反光板把光折到丁廷之的身上,使得他的五官在镜头里看来更加柔和俊逸。收音器举到两人头顶上空半米的左右,三台不同角度摆放的摄影机的绿灯同时亮了,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完善。
  
  “三,二,一。场景一,第一场第一次。action!”场记板清脆的一声响,丁廷之和陆离的重头戏终于开拍了。
  
  “你在躲我?”秦政一手挡在何泽恩的面前,撑在走廊的白墙上,说着这句的时候,又走近了一步,几乎能够感受到泽恩的鼻息。
  
  泽恩的神情有了一丝慌乱,又迅速的用冷漠弥补了这一丝情感的裂缝,冷冰冰的轻启唇瓣吐出几字:“你妻子正在里面做复查,秦先生,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不应该,什么叫做不应该,追逐自己真心想爱的人叫做不应该?”秦政撑在墙壁上的手突然紧握成拳,使劲的往墙上一砸。那种力道不像是作假,惊得苟希在一旁目瞪口呆。
  
  泽恩的表情也似乎有吓到,看到丁廷之的脸上浮现这样的表情,苟希的惊吓更加升级。有些人仿佛是生下来就能够驾驭很多事情,例如做音乐,例如演电影。
  
  “这个社会,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就是世俗眼中的不应该。这个社会,一个已经结婚的男人抛弃自己的妻子,这就是世人眼中的不应该。那样一个至情至性的女子,你把她一个人丢下,你对她的所有伤害,都是不应该。”这样的话从丁廷之口中一字一句的吐出来,竟带着花朵的芬芳沁人心脾,撩动每一个人的心弦。
  
  这就是当今社会的现状,终于能够正视同性恋爱的存在,却无法接受同性婚姻的存在。
  
  “我需要因为别人的至情至性,就忘记自己的感情吗?何泽恩,你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秦政的手紧紧的拽住泽恩的衣领,因为力度过猛,白皙的手背上暴起了一条条青筋,俊逸的脸庞也因为愤怒的情绪显现出狰狞。
  
  “你其实应该问我还有没有心,我现在只想过平淡的生活,像你一样娶一个妻子,或许还会要一个小孩。男孩也好,女孩也好,至少是我自己的孩子。”说着这些话,何泽恩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变得平淡无奇,心里却是隐隐绞痛。苟希能够通过丁廷之此时的眼睛读懂他的心扉,成博也适时的将镜头切到特写,将眼睛的画面重点的拍摄了下来。
  
  秦政怒意渐胜,一把扯过何泽恩抵在墙上,低头将唇瓣压了上去。苟希在一旁看的火冒三丈,但却不敢吱声,只能默念:“这一定是借位,这一定是借位。”但那两片胶着的唇瓣确确实实是紧紧的贴在了一起。
  
  “啪--!”片场响起了一记清脆的响声,丁廷之舔舐了一下自己的唇瓣,轻轻的唾了一口,还嫌不够似的用衣袖擦拭了一番。陆离的脸上清晰的浮现了五道指印,面色有些铁青的怒视着丁廷之。
  
  苟希以为这还是剧情里的一幕,却看到一旁的成博也跟着愣了。看到陆离亲到丁廷之的唇瓣,苟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此时看到丁廷之动怒才想到。丁廷之与自己亲热的时候,从不会与自己接吻,唯一的一次也是在蓝沁酒醉八分的时候。
  
  原来,这就是曾子墨所说的,丁廷之床上的怪癖!
  
  这下好了,陆离踩到雷区了,而且还是一个结结实实的天雷。
  
  成博身边的副导极其聪颖,这样怒目而视的场面成博没有喊停,他也继续让摄影拍着。其实这样的情绪带入到两个角色中也丝毫不突兀,看着现在气氛冷到冰点,成博才喊了一声“卡”,卡断了这一场。
  
  “休息一会接着这往下演,刚才那段就算过了。”成博这句过了,不知是说掌掴的事件过了,还是说戏过了。其他人自然不敢吭声,也就默默听着该干嘛干嘛,苟希一拍头,后悔那一精彩的瞬间自己的武器相机居然不在身边。
  
  丁廷之走了过来,对着苟希念到:“毛巾。”苟希提溜的跑到保姆车上,快速的翻出一条新毛巾送了过来,丁廷之看了一样,拿起毛巾又开始擦拭自己的唇瓣,直到把略微苍白的唇瓣擦出浅浅的樱桃色,才停止了对自身的蹂躏。
  
  “这戏还拍?”以苟希对丁廷之这个阶级敌人的了解,现在的他已经处于暴走的边缘,于是很狗腿的补充到一句,却招来丁廷之的白眼。
  
  “半途而废,什么都做不成。”丁廷之说完就丢开了毛巾,径直走回了保姆车上,苟希左右看了一眼,却看到比欣赏丁廷之睡颜更让他感兴趣的事情。
  
  皇后娘娘安营扎马(换好服装上好妆容)之后,领着她家彪悍的经纪人兼男保姆石裘晃荡了过来。
 

 


Chapter 12.

  第十二章
  
  之所以说海安的经纪人石痕是彪悍男,跟他的外形没有丝毫关系。石痕从五官上看是不可不扣的美男子,网站上甚至自发的有他的粉丝团体存在。他和海安出现在公众场合,总是会响起“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呼声,但没有一家报社敢把笔 锋转到石痕的身上。
  
  石痕的后台很硬,娱乐公司涉黑本不是什么大新闻,但是黑社会的太子爷跑来娱乐圈玩票,不当明星反而去当经纪人兼保姆却是跌破了众人的眼镜。
  
  海安的星途实在很顺,不知用了怎样的方法,搭上了这么一艘2012诺亚方舟,继 “成女郎”这个弹跳板之后,迅速成为演艺圈炙手可热的头号女神。
  
  娱乐圈的最惹人注目的一个谜团,是海安与成博的关系,以及成博与石痕之间的关系。
  
  苟希一看到海安优雅曼妙的走了过来,已经习惯了女神头上光彩耀目的光环,反 而被海安身后的石痕给吸引了目光。
  
  石痕的照片其实从未登报过,没有一家狗仔有胆量敢跟踪偷拍他,但是他的外貌还是被很多没见过的人啧啧称道,因为很多不怕死不了解娱乐圈水有多深的疯狂粉丝会兴奋的偶尔抓拍几张后就放到各个论坛网站供人膜拜。
  
  苟希做狗仔的资历浅,只能从前辈们的口中听闻这么一个传奇人物,今日小奴才终于得见天颜,怎不激动澎湃小心肝扑腾乱跳。
  
  海安镇定自若的与苟希擦肩而过,石痕的气质压根看不出来是给别人当男保姆的 ,走过苟希身边时还特意转头回来,轻飘飘的眼神从苟希的身上掠了过去。湖泊蓝 的美瞳颜色配上浅巧克力色的碎发,清新干净的气质倒是让苟希想起了阿耀。
  
  苟希深呼了一口气,却在石痕的身上嗅不到一丝黑道的气味,看着他素净亲和的面容丝毫无法把他和黑道世家石家联系到一块。
  
  石痕其实年纪很轻,但在娱乐圈中的辈分却很高。这并不是因为大家惧惮于他的身份背景,而是因为当年的娱乐圈众星游行示威事件的后续发展中,石痕第一次出现就以救世主的形象降临到世人的眼前。
  
  三四年前,娱乐圈笼罩在黑社会势力的乌云下久不见天日,很多明星想红却又不敢真的太红,就是怕太过引人瞩目而被黑社会盯梢。一线的明星都经历过这样的阵仗,保姆车被人追尾被迫停下,车门猛的被人拉开就被套上麻袋拖上另一辆面包车上。重见光明的时候就只能看到一间小黑屋里,正中一台小圆桌加一盏瓦数极高的台灯。那些黑暗中看不清楚脸的小弟就坐在你的对面,满脸堆笑的却带着戾气的说道:“X先生,我们老大很喜欢你演的戏,所以特意出钱让你给他拍一部,爱情生活 动作片。上映以后,提成什么的好商量。”
  
  一叠叠厚厚的百元大钞还用牛皮纸扎着就往桌上使劲一摔,身后还响起霍霍的刀 刃碰撞的声音,形势比人强由不得你不低头。所以当时的影帝梁丘宇在刚刚获得最佳男演员奖以后,迅速的拍了几部烂片令公众为之咋舌。影帝的演技自然是毋庸置疑,但是狗血的剧情狗血的制作就算他独挑大梁也是无力回天。
  
  真正的导火索是某位在娱乐圈口碑人缘皆不错的女星安妮,在回家的路上被人劫持下落不明长达三日。整个娱乐圈为之震动,深知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是忧于自保 而漠视他人 ,这团黑云将会完全控制整个娱乐圈的导向,于是由梁丘宇号召的“娱乐圈反黑活动”在11.24号在沙湾以游行示威的方式召开。
  
  其实在众星游行的时候,最为担忧的还是安妮的人身安全。游行示威只会有两种结果,要么是黑社会组织迫于压力把人完好无损的交出来,要么就是惹怒了他们直 接撕票,令安妮香消玉殒。所以游行之时,每个人的心情都是战战兢兢,生怕引来最坏的结果。
  
  就是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刻,石痕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安妮出现在众人面前,安妮虽然面色憔悴苍白,但至少人并无大佯,看着为她声讨公义的众人露出清丽一笑,靠着石痕的帮助加入到游行的队伍中。
  
  当时的沙湾黑社会势力分为两帮,石家对于娱乐圈这一块并没太大兴趣,也并未掺合进来,向来只做壁上观。石家的太子爷突然站到娱乐圈反黑的立场上,自然整个石家也跟着被搅了进来。另一方宋家也不用在台面上和石家扛上,只能在暗地里做些小动作以示不满,却也把精力从娱乐圈中抽拔了出来,使得众星终于有了喘气之机。
  
  所以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明白,使得他们脱离黑社会笼罩控制的救星,是这个清秀儒雅的少年,石家的三少爷,石痕。
  
  其实石痕一进这个圈子本来是给安妮当助理的,但安妮毕竟已经在这里摸爬滚打了许多年,经历了那次绑架事件后更是心有戚戚,迅速的嫁个一个加拿大富商,走了众多女星都愿意的“从良”路线。
  
  安妮走后,很多经纪公司都争抢着请石痕加入,这样的盛举只有在知名艺人约满之后才出现过,却不想落到了一个小助理身上。当时尚且不知内情的小报社都争相的报道这件事情,读者们也跟着看的云里雾里,但这消息来得快去的也快,也没人太过在意。
  
  最终,肥水不流外人田,石痕自己开了一家恒石经济公司,众人都以为他要当CEO 坐办公室了,他又默默的签了海安鞍前马后的打点着。于是最终的结论就是,这个太子爷实在玩人,从不会按章法出牌。
  
  苟希还在那里追溯往昔,却被丁廷之悄无声息的走到了身后,贴着他的耳翼用只能苟希一人听到的音量说着:“看什么,那可是成博家的。”
  
  苟希想辩驳自己看的并不是海安,却不想丁廷之压根不在意他的解释,越过他走进搭好的另一场景里。这一出景里面海安,陆离和丁廷之都会碰面,丁廷之的脸色并不好看,难得他方才还有同苟希耳语的兴致。
  
  若不是丁廷之临时要求改戏,这一景本不是在今天开拍的,按理海安应当是没有戏排在今天的,但是她却还是跑来了片场,看到准备完毕已经开始走位的海安,苟 希心中闪过龙璟的话:“这一对,应该有蛮多新闻出来的。”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不过,男人追女人的时候不怕爬山涉水,女人却往往会吝惜自己刚做的熠熠夺目的水晶指甲。
  
  苟希看到摄像机旁的小凳上规规矩矩的放着一本册子,A4大小的封面正中写着剧 本两字。小狗仔的好奇心逼着他迅速的窜了过去,拿起这本《旷世》佳作开始欣赏 。
  
  恰巧翻到的,被人用红笔勾注并且标了序号2的场景,就是接下来丁廷之他们三人会晤的剧情部分。
  
  身后传来一阵清咳声,吓得苟希手忙脚乱的把剧本掉在了地上,转头一看更是惊慌失措。石痕不知何时踱到了他的身边,目不转睛的看着苟希,看到这个传奇人物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苟希瞠目结舌到不知该如何说开场白。
  
  “你是丁廷之新换的助理?”倒是传奇比较有风度,压得住场面,气定神闲的和苟希攀谈了起来。说话的声音和风沐雨,让人听了就产生亲近之意。
  
  这样的人,应该能够用“出淤泥而不染”形容了吧。
  
  “额,是,不是,是的。”苟希不仅语无伦次,甚至开始很没骨气的结巴:“我 ,我,我的意思是,我是临时的,代班,代班助理。”
  
  石痕轻扬嘴角,温和的一笑,额前的碎发被风一吹显得有些凌乱,他伸手将随意的拨弄了一下,略略低头,说道:“丁廷之,和成导很熟,是吧?”
  
  那边三人的戏已经开拍,成博穿着一条绿色工装裤,腰间别着好几个“小蜜蜂” 对讲机,顶着个乱糟糟的头发坐到了导演专用沙滩椅上,霸气的把脚一抬踩在了前 面的黑色小机箱上 。
  
  苟希一听,这都替海安投石问路到自己身上了,想想丁廷之和龙璟提到成博时直 呼大名的毫不在意的口气。呆呆的点了点头,答道:“也许,是有点熟吧。”
  
  “三,二,一。场景二,第七场第一次。action!”又一记清脆的场记板合拢的声音,那个戴个鸭舌帽的小场记因为闪得太快,把帽子给吹落地上,又弓着腰跑回去捡起来。幸而镜头里面框不到他,这么一个小插曲也没有被酝酿好情绪的三位演员看到。
  
  因为全场都要噤声,所以石痕并没有继续开口问道,他似乎也并没有这个打算,得知这个答案后往摄像机显示屏那里走了几步,离开的苟希的视线范围。
  
  这一幕戏搭景在棚内拍摄,时间追溯到秦政刚刚举行婚礼,带着之秋在某餐厅用餐,却遇到了躲他多时的何泽恩,在之秋的热心提议下,三人并坐到一桌。
  
  苟希心里唾弃到,最讨厌不知内情的三圣母,狗血的三角恋什么的去SI吧。
  
  那边灯光,反光板,摄影机一切就位,丁廷之一直摆着的臭脸迅速调到了正常模式。
  
 

 


Chapter 13.

  第十三章
  
  这一幕戏,丁廷之和陆离的状态都很正常,也看不出上一场戏残留的阴影。但这一出戏还是频频NG,原因自然是出在女主角海安身上。
  
  海安的演技自然毋庸赘言,各大电影节上的桂冠加诸在她的头上,虽说离不开经纪人石痕的打点,但毕竟也有靠自己七分的演技披荆斩棘杀将出来的。
  
  苟希瞅着一旁关注着显示器的石痕,看着自家艺人神游太虚的表现,反而露出和煦的浅笑,让苟希琢磨不透。作为导演的成博,手中紧紧握着裹成卷的剧本一个劲儿的敲打显示器,压低了声音咒骂,一反常态的没有当场暴跳如雷地翻脸走人。
  
  海安果然是成博的克星啊,苟希的视线一直锁定在海安、成博身上,忽视到另一道注视的目光锁在了自己的身上。
  
  第七次NG之后,成博已经从从敲显示器转而敲击自己的大腿,一声比一声高亢,连苟希都开始替他觉得疼痛。好好的剧本已经被捏出太多褶皱,边条都已经被撕破,还被成博一下一下的继续敲打着。
  
  “成导,我觉得剧本里的这处,我不太清楚,所以临时被抓上场,总是演不好呢。”看着海安款款走来,苟希脑子中自动弹出三个字“美女蛇”,不自主的往后退了几步,找到一个绝佳的视角做合格的围观群众。
  
  成博有些头疼,他乱七八糟的混搭风昭示着他需要一个人为他打点一切,可是这样的人绝对不是海安。对于自己一手捧红的女星,别人都是当宠物一样的喂养成长,他却是实实在在的把她们当做自己每一段分离的人生里面的角色。这些人生由他铸造,但他不要来出演男一号。
  
  “陆离,海安演的是你妻子,不如你来陪她串串戏?”成博左右环顾,终于抓到了第一根救命稻草。陆离站的位子比丁廷之离成博更近,听到成博的求救,神色微怔却迅速的偏过头去。
  
  “廷之,今天是为你才改时间的,不如你跟海安讲讲?”无良的富二代,成博心里怒骂一句后,又转头望向丁廷之,不抱任何希望的再次尝试。
  
  丁廷之接过刚刚使唤苟希替过来的可乐,拔开拉罐上面的铁环,插好吸管才开始小口的饮用。听到成博的求救,又慢条斯理的酌了两口,才抬眼望向成博,说:“当老公的都不讲,我一个小三,跑去和大房讲什么戏?”
  
  成博气到吐血,见到海安已经步步紧逼到身边,周围连工作人员都自动的拔腿走人,经纪人石痕在一旁似笑非笑的望着自己,哀叹一声我命休矣。
  
  今天的戏自然是拍不成了,丁廷之嘱咐苟希收拾打点东西,自己一个人优哉游哉的踱步上了保姆车。摆驾回宫的路上还遇到了黑脸皇帝陆离,丁廷之目不斜视似乎压根没有看到这么个大活人,神气十足的上车歇着。
  
  其实丁廷之的东西落在片场的并不多,苟希左右寻了一遍,就准备回去汇报战果,却被人从背后拍肩,惊得立即转身过去,却看到石痕浅笑吟吟的站在自己的身后。
  
  “有,有事?”苟希忘记自己此刻的身份是丁廷之的临时奶妈,看到这么个有传奇色彩的经纪人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并且是一位掺杂了黑道身份的BOSS对着小狗仔一脸笑意,更是连心肝儿都在颤栗。
  
  “能留给我,你的电话吗?”石痕似乎觉得这样从身后拍人有些突然,吓得面前的小助理神色仓皇,本就很大的双眼瞪得更加圆润,透着几分的傻气。
  
  不留,会不会被灭口?苟希无法对着石痕说不,不仅仅是畏惧他的身份,更多的信奉”伸手不打笑脸人“的信条,面对这样友善的闻讯,他无法开口拒绝。
  
  “097******”苟希看着石痕掏出自己的手机,飞速的在键盘上按上号码,听到裤兜里自己的老爷机响起震耳欲聋的声音,再次提醒自己应该换一个能够掏的出手的新机子。
  
  石痕听到响声,按下了挂断键,略微有些躬身的动作对着苟希点头,说道:“嗯,谢谢,可能最近会多有叨扰,麻烦了。”说完后,又是一个轻度的躬身,令得苟希错愕不已。
  
  这个动作,好像是日本人常用规范动作?只是鞠躬幅度太轻,看的苟希有些摸不着头脑,石痕的家庭背景中,好像并没有人和日本扯上什么关系。
  
  “呵呵,不好意思,习惯了鞠躬谢礼,一直想改掉却总是会下意识的去做呢?”那双澄亮的眸子却仿佛能够看穿人心,苟希在石痕的眼中几近透明,只从他疑惑的表情就能猜到他的问题,这个人真的好厉害,不愧是BOSS。
  
  石痕不知自己和苟希告辞之后,一直是在苟希崇拜的星星眼追随下行走的,直到从苟希的视线范围内消失,那后背上被目光关注所产生的灼热感才渐渐消退。
  
  话说,哪个?BOSS为什么要走自己的电话?为什么说最近会多多叨扰?
  
  身上挂满问号的苟希手里拎着丁廷之的那一堆杂物晃晃荡荡的上了保姆车,却看到丁廷之又在那里闭目养神,这次的养神似乎还直接进入了睡眠状态。这些大明星颠三倒四的生活,唯一得来的益处就是不会有失眠的烦恼吧?苟希不禁想到上次某个明星洋洋得意的夸耀自己昨夜睡了足足六个小时,不由可叹这些人是井底之蛙,没有见过真真的睡懒觉是什么状态。
  
  那种睡的时候天有些发亮,醒来的时候天又有些发亮的状态,感觉不过睡了五分钟,其实日历上的页数却悄悄的翻了一张的状态,只有他们这些闲人才能够体会的到吧。
  
  开保姆车的司机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车子开出片场,就回头过来问苟希:“年轻仔,现在开去哪儿?”
  
  这一问真把苟希给难住了,想要推醒丁廷之,又没有这个勇气,而且扰人清梦是不好的行为。大叔的耐性极度不佳,依旧不依不饶的转头过来吼道:“快点啦,送完了我就下班啦,我老婆褒好汤在家等我,卒仔,快点说啦。”
  
  苟希一直在琢磨去哪儿好,突然让他意识到一个问题,不由尖声叫道:“师傅,你还在开车怎么可以不看前方,这样很容易——!”被他吓到的大叔连忙转过去握紧方向盘,可惜为时已晚,因为他方才的疏忽,前面是一个急转,路边正停着一辆卸货的大卡车。
  
  “吱——嘭——”剧烈的撞击来临之前,苟希下意识的扑到熟睡的丁廷之身上,将他的头死死的固定在头枕和自己的胸膛之间,用手紧紧的扣在椅背上。
  
  陷入昏厥之前,苟希似乎看到丁廷之睁开了双眼,那双妖魅的眸子紧紧的凝视着自己,却让他觉得空前的安心稳定。
  
  ===========================车祸很严重,你们猜谁最严重=========================
  
  海安如愿以偿的拖住了成博,这个众人眼中的怪叔叔其实年纪很轻,三十出头的男人在电影界里实在是个懵懂的小伙,可是成博取得的成绩却让众人不敢当面质疑他的能力,幸而成博是个男人,也没有人认为潜规则这玩意会落到这样一个乱七八糟的家伙头上。
  
  现在这个屋子里就只有海安,成博,和立在门口却不进不退的石痕少爷。屋子是临时找来的空屋做的休息室,房间里的灯泡不足六十瓦,昏暗的光线折在这位性感女神的博大的胸怀上,令气氛显得暧昧不清。
  
  海安端着剧本一脸纯净求知的模样,偏偏故意压低声音带着刻意的嘶哑柔声问道:“成导,这里为什么要这样写啊,该怎么演好了?”
  
  “怎么演是你演员自己的事情,每个人都来问我怎么演怎么演,那我一个人唱N簧算了。你要把这幕戏演出自己的体会,要演出自己的灵魂啊!”成博毕竟是一个大导,训起人来自然头头是道,更何况他与海安本就有过合作,当初的海安演戏时分明不是这样神游太虚的模样。
  
  “可是,这个剧本这里好奇怪,故事本来分明没有这一幕的。”海安的嘟囔引起了成博的警觉,他终于可以问出了从开机发布会后就憋在心里的疑问。
  
  “故事是怎样?你怎么会知道舒臻?”
  
  “舒臻姐,是一个很好的人呢,有气质有学识,做女人能够做到她那样的优雅美丽,真是让人羡慕。”海安的声音终于恢复到正常,提到舒臻的语气柔和清亮,哪里还有一丝方才的媚态。
  
  “海安,我不管你是怎么认识舒臻的,我希望你不要去打扰她。”成博难得的直视着海安,却又越过海安的肩头看向门口一直站着看戏的石痕,声色严厉的说道:“你们既然已经知道她的事情,就应该了解她这一生过的多不公平。我不希望有任何人还去打扰到她,她这样的女人,值得拥有一个平淡幸福的余生。”
  
  “她这样的女人?那成导你是喜欢这的女人呢,还是我这样的女人?”难得有一丝空隙给成博喘息,海安却不愿意让他转移话题,见缝插针的直接问道。
  
  “海安,你一定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表达自己的情感吗?你毕竟是公众人物!”成博本就因为海安身子贴近而赤红了脸颊,此时更是红到了耳朵根子,连连的往后退着。
  
  “哪里是大庭广众,我这个公众人物,不也是成导你亲手教导起来的吗?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女儿可是父亲前世的情人。这样说来,我就是成导你前世的情人咯?”海安的手虽是规规矩矩的放着,但那赤果果的眼神仿佛已经将成博收入囊中,肆意调戏。
  
  看到成博有些招架不住仓皇四顾的鼹鼠模样,一直当免费灯泡的石痕少爷却突然发话了。
  
  
 


Chapter 14.

  第十四章
  
  石痕一直在旁默不出声,这样的情形之下他本不应该呆在房间内。就算退到门外,隔着一扇木板听壁角也好,至少也能够留个二人空间给男女主角。偏偏海安也不以为意,神态自若的继续逗弄鼹鼠大叔成博,在成博临近崩溃边缘之时,石痕终于大发慈悲的开口解围说道。
  
  “海安,有关sisley-cosmetics的那个代言,约的是晚上八点半,从这里过去是一个小时的车程,你还有三分钟的时间。”石痕的身子倚靠着门,手指扣在一起有节奏的敲打着门板,神情自若的望向海安。
  
  “痕,你总是这么扫兴。”海安站起身来,仔细的抚平身上因为紧贴着成博而产生的衣服褶皱,撩拨自己的发丝随着这敲打的节奏一步步的走到石痕身边。“成导,剧本我今晚会加班加点的看哦,明天一定会给你看到一个不一样的海安的。”
  
  “不一样的海安?我只想要一个正常的演员海安。”成博已经临界于崩溃边缘,他无法预料如果不是石痕及时喊停,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用咆哮的状态怒吼出这句内心的腹稿。
  
  成博眼见着海安婀娜多姿的渐行渐远,一直紧绷的弦终于在这一刻断掉,确定他们两人已经走远,才终于爆粗口道。
  
  “妈的,这辈子都不要再让我和女人凑到一块!”
  
  海安刚走出成博的视线范围,一个转身正对着石痕,柔声问道:“为什么不让我继续,他明明就已经快要抓狂了?”
  
  “放长线钓大鱼吧,其实。”石痕故意的停顿了几秒,才轻叹一口气,继续说道:“我并不太想看到他抓狂的模样。”
  
  海安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轻轻的耸肩,万种风情的对着石痕一笑,手指点着他柔嫩白皙的面颊:“走吧,大助理,你可连三分钟的缓冲时间都没有哦!”
  
  ===========================回到车祸现场的分割线===========================
  
  苟希睁开双眼的时候四周一片嘈杂,无数个白色大褂穿插着粉红色护士服在他眼前走马观花般闪过。 望向头顶上雪白的墙壁,苟希心里感叹一句,幸好还活着,下一秒却开始担心丁廷之的安危。
  
  “护士...护士...”并不是太用力的呼喊,却引发整个头部像炸裂般的疼痛,苟希揉捏自己的太阳穴半响,才渐渐减轻了痛感。
  
  娃娃脸的小护士听到声音,哆哆的小碎步跑到病床前,略略有些低头地问道:“有哪里不舒服?”
  
  苟希的双手一直在自己身上摸索,确认自己没有任何零件缺损,并且精神状态尚佳之后 ,开口问道:“请问,车祸送来的其他人还好吗?”
  
  小护士一直拿着病历表抄着苟希床头上的显示器上的各种数据,听到苟希的问话头也不抬的回答道:“不太好,跟你一起的那人是A型血,最近医院里的A型血比较紧缺,还在等血库那边调配过来才能够动手术。”
  
  苟希的神情立即紧张起来,声音也有些颤抖,弱弱的问道:“那,会有生命危险吗?”
  
  “如果时间拖太久就很难说了,毕竟调配过来会耽误抢救的时间。对于急救来讲,早一分钟和晚一分钟差别很大的。”小护士还在那里抄抄写写,忽略了苟希铁青的面色。这个患者只是受到撞击,或许有轻微的脑震荡需要留院观察几天,这样的病人医院每天都可能接收好几个,她已经驾轻就熟的填这些病历单子。
  
  苟希一把扯掉扎进自己手背的针头,腾的支起身子翻下病床往外跑去,小护士惊得丢掉了笔冲过去紧紧拉住苟希,嘴里絮絮叨叨的说着:“搞什么啊,回去躺着躺着,轻微脑震荡都能震出精神病了?”
  
  “我是A型血,我可以给他输血,快啊,你们抽我的血,我可以输给他!”丁廷之,丁廷之,那个刚刚还使唤着自己做东做西的家伙怎么可以死。那个夺走自己第一次的家伙,必须为自己负责一辈子,他怎么可以死掉。
  
  “你逞什么英雄啊,你也是病患哎,你这样的身体状态,怎么可能让你献血。”小护士的情绪有些暴躁,语气也开始带着几分严厉:“回去给我躺好,捣什么乱。”
  
  “你们的任务不就是救死扶伤吗,没有血输给他,他会死的啊。求求你们,让我输血给他,我状态很好,我完全可以输血啊!”苟希的语气急切中带着十分的恳求,他伸出还留有针孔的右手死死的拽住小护士的衣袖。
  
  “刚刚醒来就演这么激情的戏码,小狗仔,你的精力真是旺盛啊。”阿耀的声音先从病房外响起,才看到他那头标志性的小银发出现在门口,苟希听到阿耀的声音没来由的觉得心里安定了一些,没等到阿耀走到身边就冲了过去。
  
  “她们不让我献血,丁廷之可能会死,你知道吗?”苟希激动的情绪使得他紧紧的捏住阿耀的胳膊,捏的阿耀深呼了一口气,努力甩开他的桎梏,报复性的给了苟希头上一个响栗。
  
  “丁,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胆子这么大,居然敢当面诅咒你会死?”这声音也是分外耳熟,龙璟手里依旧拿着一根吸烟,看到有护士在里面就迅速的把手放到身后,却也没逃过小护士的火眼金睛。丢开苟希这个麻烦的病患,冲到龙璟面前一阵说教,医院里面不可以抽烟云云,尤其还是女孩子,抽烟很伤害皮肤之类。
  
  苟希听到龙璟的声音就愣住了,越过龙璟的肩头,看到丁廷之好端端的站在自己的面前,就这么隔着阿耀,龙璟和小护士,与自己两两相望着。
  
  小护士咋咋呼呼的声音仿佛都窜不进苟希的耳朵里,阿耀在一旁打趣自己又傻又呆的嘲讽也被消音了,龙璟自动的闪到一边,不在阻隔两人的视线交汇。这个小小病房突然变得好安静,万籁无声的时候,只听到丁廷之的声音像空谷里的一枚落入深潭的石子,打破了山谷的寂静。
  
  “又不是多大的车祸,干嘛搞得和生离死别了一样。你在这说要给谁输血,那个肇事司机害的我们多了场无妄之灾,你还要去给他献血?你敢!”前面一句说的云淡风轻,偏偏最后两个字时,斩钉截铁的语言听得苟希有些不寒而栗。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正好我是A型血。”其实心里的潜台词是,我以为那个人是你。是你,所以让我醒来就魂不守舍。是你,所以让我可以这样奋不顾身。
  
  那个数落了龙璟半天的小护士又哆哆的跑回来,指着苟希说道:“赶紧躺回去,血库那边已经调配过来了,谁让你在那瞎操心。你们这起车祸,撞的是路边挺好的车,你们的车子又刚刚起步,能有多严重。尤其是他,他压根连一根头发都没伤着。”
  
  那个指着苟希的手指头转向了丁廷之的那边,小护士突然从方才的全胜状态变得有些结结巴巴:“你,你,你是...丁...?”
  
  阿耀走上前来,拨开小护士的手,转移话题道:“美人护士,这家伙没什么问题吧?”
  
  “轻微脑震荡,没什么问题。你是rainbow band的丁...”说道一半又卡在脑海里了,有些语塞的反复念叨着,却又被阿耀提了问。
  
  “那他现在就可以出院了吧?”
  
  “留院观察一天,急什么急?”小护士还想说些什么,却听到隔壁床的铃声响起,三步并两步的走了过去,还回头看了一眼丁廷之。
  
  “小狗仔,既然没事的话,那我们先带丁走了。再不走待会你的同类们就把医院门口给堵满了。”龙璟终于摆脱了小护士的唠叨,言简意赅的说了这一句,轻拍了一下丁廷之的肩膀以此证明他的完好无缺。
  
  “我就说直接走吧,丁还非跑来看你一眼,小狗仔,你有福了.我还没见过丁什么时候在意别人的安危了。”阿耀不改八卦本性,一边和门外走来走去的萝莉护士们抛媚眼,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被龙璟拽着衣领又拖了出去。
  
  丁廷之神色自若,仿佛方才阿耀说的人与他毫无关联,只是安静的在那里立着,看上去确实这场车祸因为苟希的庇护,而让他毫发未伤。
  
  “你赶紧和他们一块走吧,不然,被狗仔发现了明天你又上头条了。”苟希已经逐渐没有了自己也是只狗仔的觉悟,所谓的职业道德早已被抛之脑后。此刻他的心中只盈满了两人都平安无事的喜悦感,这种感觉他从未体验过,为一个人担忧为一个人欣喜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苟希,今天,谢谢你。”丁廷之不惯对人说感谢,这话在他口中盘桓了许久终于吐了出来,迅即又用冷漠的神色来掩盖自己的尴尬。说完这句就转身离开病房,去追随龙璟和阿耀的脚步。
  
  因为他说谢谢而窃喜,还是因为他第一次叫了自己的名字?苟希躺回到自己的病床上,听得小护士突然惊声尖叫一声:“呀,那就是丁廷之!”听到她口中念出那个名字,苟希没来由的心花怒放一番,嘴角也略微的上扬。
  
  老爷机之前被小护士从兜里拿出来放在了床头,因为在片场需要噤声,所以开了震动。苟希接过颤抖的老爷机,按了拨通键,就传来河东狮吼般的叫声。
  
  “狗狗,你又死去哪里了?”悠悠的功力与日俱增,苟希看着病房里众人怪责的眼神,不好意思的一一点头回应自己的歉意。
  
  “悠悠,我这次真的死了,我在圣安医院3076房,你要来见我最后一面吗?”
  
  “怎么弄进去的?”悠悠的语气有些将信将疑,但又听到苟希提到了具体的病房门号,才耐着性子的继续问道。
  
  “过马路被车撞了。”那边啪的一声收线了,但以苟希对悠悠的了解,悠悠还是会选择相信自己并且火速的赶来探望自己。
  
  又或者说,是迅速的赶来围观杯具帝。
  
  过了半个小时,苟希预料悠悠差不多该到了,就一直注视着门口。门果然很适时的打开了,却是一个男人,手里提着果篮优雅的迈步走进病房。
  
  才与自己分别不到半天的BOSS石痕,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Chapter 15.

  第十五章
  
  石痕的神色丝毫不像进来找人的,气定神闲的踏进门后径直走到苟希床边,把果篮放到病床的小桌板上,取出一个蛇果,神奇的从怀中摸出一把瑞士军刀开始削果皮。
  
  “石先生,你是特意来探望我的?”苟希心里有无数个小问号,石痕怎么会找到这里,距离车祸发生到现在不过四五个小时,这人的消息来源竟然比狗仔队还多,而且行动速度也首屈一指。
  
  更重要的是,他要走自己的电话号码,现在又提着果篮出现在自己的病床边,究竟有什么目的。
  
  “叫石先生好见外的,你就叫我痕吧。”看着苟希面露难色,石痕浅浅一笑,又补充道:“不然就直接叫石痕也好。”
  
  “好吧,石...痕,你怎么知道我在这?”苟希的眼神瞟向那个探病专用的果篮,又瞟向已经拖到地上都还没被削断的果皮,佩服之情油然而生。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石痕纤长的手指轻压在果皮上,顺着刀口,娴熟的划出优美的弧线,刻意卖关子说道。
  
  “都想听,怎么办?”
  
  “假话,我打了你手机,接电话的护士告诉我,你出车祸在这家医院。真话是,离开片场我的人一直跟着你们,因为我告诉他们我晚上的行程是和你在一起吃夜宵。”石痕说完恰好削完,光滑的平面引得人食欲大增,石痕细致的把蛇果切成几块,递到苟希手中。“可是我没想到,你们竟然笨到去撞大卡车,你和丁廷之真是很特别。”
  
  所以,方才阿耀他们进来,丁廷之对自己说谢谢,这一些都被石痕的眼线给汇报上去了吧。苟希不由得有一丝愠怒,刚接到手的蛇果被他以抛物线丢到床对面角落里的垃圾筐里。石痕看着他意气用事的行为,却也没用恼羞成怒,极有耐心的又递了一块过去,苟希也不好意思再丢人家一次,又接在手里却并不咬下去。
  
  “我知道他们跟着你很没礼貌,可是请你相信,这并不是我下的命令。我想要进这个圈子,就必须相应的拿一些东西当交换,比如我的自由。”石痕的神色有些凄苦,自嘲自讽的语气听得苟希也有些心疼,后悔方才无理的举动。
  
  “这些人跟了我五年,我每一次下一刻做什么都必须提前预知他们。说来可笑,虽然我是个经纪人,我安排我的艺人每一天的行程,可是我自己的行程也被别人安排着。”苟希不知石痕为何要告诉他这些,可是别人在倾诉心事的时候,他向来是个极好的听众。苟希不由自主的有些发神,手中的水果也不自觉的下嘴咬了几口,确实很甜很多汁。
  
  “对不起,这医院的房间是隔音的,所以我有些忘形了,你的身体没事吧?”石痕看了一眼显示器上的数据,担忧的神色放松了几分。
  
  “医生说留院观察两天就可以出去。石痕,那么你现在能告诉我,你到底需要我做什么吗?”苟希不由得心底一软,说话的语气也带上几分柔和,坐起身子自顾的去拿切好的另一瓣蛇果丢进嘴里。
  
  “其实,你不是丁廷之的助理,你是一家报社的记者,是吧。”石痕的语气并不像是在质问,就仿佛只是与苟希在闲话家常,平和的态度让苟希也去除了紧张。
  
  “嗯,是你们娱乐圈人最瞧不上眼的小狗仔一只。”苟希说这话时,脑中闪过丁廷之的苍白的面颊,最瞧不上眼,丁廷之也是这样想的吗?
  
  “不过是一份工作而已,你何必自轻,我可从未轻看过你。”石痕一声轻笑,打破了尴尬的气氛,复又说道:“何况,如果连你自己都轻看了自己,别人还怎么来敬仰你。不管做什么事情,首先要让你自己觉得自己很伟大。就算是小狗仔,也能够做出好成绩,成为这个行业中的翘楚吧。”
  
  石痕的声音并不高,却一字一句的敲进苟希的心里,从没有人这样正面的对苟希说过这些,况且石痕在娱乐圈的地位并不算低,加上他的家族身份,有时他的话可以算为一字千金。
  
  苟希对石痕的好感上升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些鼓励的话语像温泉一般涌入心间,但苟希还能保持最后一丝的清明,再次问道:“所以呢,你需要我帮你什么忙?”
  
  “成博和丁廷之在美国曾经是同居室友,他们在一起住了一年才分别回国打入娱乐圈,所以,成博那时候的事情,丁廷之一定知晓。”石痕点到为此,却也不说明具体需要怎么苟希怎么做,他诚挚的望着苟希,等待他的答复。
  
  “我为什么要帮你?”苟希讨厌去探听别人的隐私,工作之余还要再次去做这样低作的事情,令苟希有些不耐烦。
  
  “苟希,我并没有在要求你,只是作为一个朋友在请求你,你也想要了解丁廷之更多的事情吧。我相信,你和丁廷之之前的床伴不同,也许,只有你能走进他的心里。”
  
  最后一句的迷汤终于灌晕苟希,苟希自我催眠到不过是为了别人当红娘牵线搭桥而已,不需上纲上线,也就懵懵懂懂地点头应了下来。
  
  石痕的神色上看不出什么激动的神情,只是淡淡的浅笑挂在唇边,轻轻的点头说着:“谢谢。”看到苟希吃完了刚切好的蛇果,又挑出一个香梨开始削皮,薄到不足一厘的果皮又想小蛇一样盘旋到地上。
  
  两人都不说话,却并不显得尴尬。苟希觉得自己其实与石痕的气场蛮和,听到BOSS把自己称呼为朋友,难免会有一些小窃喜。为了躲避一些旧事只身来到这个城市,目前为止把自己当做朋友的只有悠悠一个人,可是悠悠毕竟也有女生。
  
  对了,悠悠!刚刚挂完电话,十五分钟之内应该会赶到的悠悠!苟希低头一看表,指针还有十五秒就指到12的位置。
  
  病房的门被人暴力的撞开,悠悠闯了进来,嘴里还骂骂咧咧地说:“狗狗,门口有几个精神病不许我进来,黑衣黑裤黑墨镜,还真TM把自己当初黑社会了啊。”
  
  悠悠头也没抬冲到床头,看到桌上的果篮,随手扒拉出一根香蕉,边剥皮边继续抱怨:“真年头神经病还都结伴出来了,你姐姐我差点没闯关成功,我看他们都往怀里摸了,我真怕他们一人摸出根香蕉对着我。”
  
  苟希神色尴尬,倒是石痕嗤笑出声,引得了悠悠的注意,悠悠这才发现刚刚与自己擦肩而过的物体,竟然是一个神态优雅的美男子,立刻石化在现场。
  
  苟希咳了两声,向石痕介绍道:“这,这是我的同事,顾悠悠。”石痕略略颔首,礼貌性的点头致礼,又低下头去细致的削着手中的果皮。
  
  悠悠在狗仔圈混的八面玲珑,在娱乐圈里也尚算风生水起,眼前的BOSS她自然识得,惊吓之后是反而不是惊喜,是更加的惊恐。作为娱记的她,连苟希都知道石痕的背景,她如何不知。
  
  “所以,外面的人,都是他的人?”悠悠的声音有些颤抖,充分的体现了自己的女高音。
  
  苟希默默的点点头。
  
  “所以,他们都是真的黑社会?”
  
  苟希用力的点点头。
  
  “所以,他们方才摸得不是香蕉,是真的枪?”
  
  苟希使劲的点点头。
  
  石痕放下手中的瑞士军刀,啪的一声惊得悠悠退后了一步,他向前走一步,悠悠往后退一步,再向前一步,又退后了一步抵到了墙壁。却不想石痕来了一个45度的鞠躬,万分真诚的说道:“实在抱歉,悠悠女士。”
  
  这般隆重的礼仪让彪悍如悠悠都有片刻的失语,迅速调整好状态后极力的想要挽回自己方才的贻笑大方,改转模式为大方得体端庄贤淑的新生代女性。
  
  “该说抱歉的是我,刚才实在太失礼了。”悠悠的态度令苟希大吃一惊,瞪圆了双眼欣赏这戏剧性的一幕。
  
  石痕又是一个小幅度躬身,对着苟希说道:“既然你有朋友来看你了,那我就先告辞了,一切就拜托你了。”
  
  苟希被眼前的状态搞得有些懵了,听到石痕说告辞,也就下意识的点点头,却不想被悠悠在背后狠狠的捏了一下,疼得他险些叫出声。
  
  石痕的手握到门把时,苟希忽然想到什么,也顾不得悠悠在场,认真的开口问道:“你想要的答案,是为海安求的,还是...?”
  
  石痕的身子顿了一下,从背后看不清他有什么表情,语气上有平平淡淡听不到起伏:“如果,哪一天你能帮我问到的话,我就告诉你答案。”
  
  石痕踏出门不到十分钟,方才还宛如圣女般的悠悠三百六十度大变身,扑上病床照着苟希白白嫩嫩的胳膊就是一顿狠捏,搞得苟希叫苦连连。
  
  “姑奶奶,你饶了我吧,严格说来我还是个尚在观察期的病人。”苟希的求饶并没有混来悠悠的手下留情。
  
  “让你藏私,让你藏私,这么好的男人,怎么早不介绍给我,害的我今天那么丢人。”
  
  怎么介绍,我不也是今天才认识的,苟希只顾着叫疼,哪里还有空隙替自己辩白,还在悠悠自己适时的停住了手。
  
  “狗狗,你不介绍给我,是不是因为?”悠悠的神色有些尴尬,小心翼翼的问道:“因为,他和你是同道中人?”
  
  苟希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方才石痕已经说了,这个答案要到时候才能告诉他,只是他的心中也有了一丝丝怀疑。只是因为这个可能太渺小,但是如果成真就太过惊悚了。
  
  悠悠守到十二点才离开,答应明儿帮苟希带早餐过来,令苟希感恩戴德大呼三声:“女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却不想,次日悠悠带来的不仅是他要求的油条豆浆加卤蛋,还附送了当天的某周刊报纸,上面的头条用猩红的大字写着“狗仔能力通天,《旷世》剧本外泄,男男火热上演。”
  
  那最下角的图,一个捧着剧本琢磨地津津有味的侧影,怎么看怎么像他自己。
 

 


Chapter 16.

  
  第十六章
  
  苟希看着报纸发神,悠悠插吸管时“嘭”的一声惊得他双肩一耸,眼神迷茫的望向她,悠悠受不了这呆滞的眼神,将手中的豆浆递到苟希手中,他无意识地接过却并不喝。
  
  “悠悠,这里面写的,你觉得面熟吗?”苟希期望得到一个否定的答案,却看到悠悠凑过头来看到照片后一阵惊呼,急忙伸手捂住她的嘴巴,但仍旧难免受到周围病友责怪的眼神。
  
  “这明眼人一看就是你呀,狗狗,你又红了!你怎么会出现在那,太棒了,你是第一只赛过拉布拉多的贵宾犬!”悠悠的声音依旧拔高了,周围响起了刻意的咳嗽声,苟希不好意思的向周围点头表示自己的歉意。
  
  “也许,只是悠悠对我太过熟悉,所以才能一眼认出来。”苟希的心中仍旧抱着侥幸,自己默默的腹诽道。
  
  悠悠的手机发出清脆的响声,她也终于发现了周围怨念的眼神像刀剑一样刺到自己身上,按下接通键边说边往门口走。
  
  “清者自清,我没有做过,别人应该不会怪到我头上吧。这张图,一定看不出是我,看不出,看不出。”苟希努力的回想当时的场景,看这个角度偷拍自己的人应该在自己身子的右侧,当时那边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出现。
  
  可是苟希的记忆力是连自己都唾弃的,出门忘带钥匙,忘锁门忘关电源的事情比比皆是。最经典的一次是答应陪悠悠逛街,在接到电话后嘟囔着再睡五分钟就起床出门,五分钟以后这事情被忘得一干二净。最后的结果,自然是死的很惨烈。
  
  苟希依旧努力的回忆着,忽略了悠悠回来后面色铁青不发一言的神情,悠悠望着苟希,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最终咬牙切齿的对苟希说道:“狗狗,有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你要听哪个。”
  
  “只能选一个?”
  
  “嗯,只能选一个听。”
  
  “好消息。”
  
  “好消息就是,你再也不用看到大肚子主编那个圆润的安西老爹脸了。”悠悠一口气吐完之后,不敢再往苟希的方向望去,撇过脸看向门口。
  
  “他被开除了?”苟希的声音有些不确定,主编虽然深受下层劳动人民的厌恶,但是溜须拍马的功夫一流,深得上层资本主义剥削家的宠爱,他在八周刊的地位如日中天,坚不可拔。
  
  “不,是你被开除了?”悠悠有些不忍心,那张樱桃小口迅速的吐出这几个最残忍的字眼。
  
  医院里面的苏打水味道好像更加浓郁了,周围的大片大片白色让苟希有空间错乱的感觉,悠悠接下来说出得话让苟希更加的心寒。
  
  “主编看到这份报纸了,现在在办公室里暴跳如雷,刚刚打电话来,骂的很难听。”悠悠平时将苟希吃得死死的,到了这个节骨眼了,说话却开始小心翼翼了起来,边说边偷看苟希的神情变化,看到只是紧抿双唇不发一言,也闭紧嘴巴打住了话题。
  
  “他骂什么?”悠悠第一次听到苟希这样冰冷的声音,看的她也有些瑟瑟发抖。
  
  “他说,你的行为算是吃里扒外,在这行不管走到哪家去都会混不下去。”后面其实还有很多恶毒的话语,悠悠捂住了听筒拿到了一旁都能听到几个粗鄙的词语。这样的人,还练什么国粹,写什么书法?
  
  气氛凝重的可怕,苟希手中的那张报纸被他紧紧捏着,手上的青筋像蜿蜒攀附在手背上的蚯蚓。悠悠不敢吭声,心里虽然也为苟希鸣不平,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安慰他。
  
  “悠悠,我想出院了。”苟希松开紧握的手,报纸生生的被手指攥出几个小洞,有一个恰恰将那张自己被偷拍的照片挖空。报纸无力的滑落到地上,被苟希下床时踩在了脚下。苟希的声音透着几分的无助与迷茫,惹得悠悠无法拒绝。
  
  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生的阻拦劝诫都交给了悠悠去消化,苟希几步走到楼梯间却看到有人躲在这里抽烟。
  
  “哥们,能给我一只吗?”苟希尚未看见那人的脸,径直走了过去,开口问道。那人听了也是一愣,从怀里掏出一包点八中南海,抖出一根递给苟希。
  
  “能再借个火吗?”那人递过打火机,看着苟希居然把烟拿在手里点燃,一脸疑惑的接过他还来的打火机,把自己抽完的烟头扔到地上踩灭后跺跺脚,推开楼梯间的门离开。
  
  苟希望着食指和中指间泯灭闪烁的红光发呆,等烟燃到近一半的时候放到嘴边,狠狠地嘬了一口,却因为吸得太猛而开始猛烈的咳嗽。
  
  咳嗽的太过用力,眼眶里也鞠满了泪花,苟希将背抵到墙壁上,一手拿着烟另一只手从怀里掏出自己的手机,对着屏幕发呆。
  
  情况还不是最坏,也许,他是相信自己的清白的。
  
  苟希又嘬了一口,照例是猛烈的咳嗽,透过泪光用白皙的手指按着那一串的号码。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公式化的女声操着规范的普通话,把苟希的心弄得冰凉,他把耳朵紧紧的贴着听筒,一遍一遍的听着这个伤人的声音。
  
  苟希的一直紧绷的那根弦终于在拨打了十数个电话之后,随着手机没电时发出的提示音“嘟——”,瞬间断掉。支撑身体的力量一丝丝溜走,贴着墙壁一点点的身体蹲了下来。
  
  那只烟只抽了两口就快燃到尽头,苦涩的味道从舌苔一直落入喉间,往下迅速的窜入心房。苟希站起身来,学着先前那人的模样,将烟头丢到地上用脚尖使劲的踩踏,又似乎嫌不解气般狠狠地踱了几脚。
  
  最讨厌,最讨厌被人诬陷,最讨厌被人误解,最讨厌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他。
  
  悠悠办完出院手续,四处寻找苟希都未果,终于在楼梯间看到来回踱步的苟希,赶忙拉过他往医院大门走去,边走边说道:“狗狗,我想了半天,还是觉得你不应该咽下这口气。我们回去找主编评理去,我相信你不可能干这事,怎么能说开除就开除呢。”
  
  苟希心如死灰,已经没有任何的念头,悠悠说着什么他也没有去揣摩话里的意思,只是默然的跟着悠悠走出了医院大门。
  
  打车直达八周刊报社楼下,苟希提不起精神,开始打退堂鼓:“悠悠,算了吧。”他不想看到那张伪善的脸,前两天还在办公室里为自己撒花庆祝,今天就可以翻脸不认人。
  
  “怎么可以算了,狗狗,脾气好不代表任人欺凌,我一定要帮你讨回这个公道。”说时,悠悠的手指已经点到了14楼的按钮,拖着苟希就往电梯里走。
  
  “狗狗,待会你也不用客气,反正都不在这干了,不用给那个死主编面子,狠狠地骂他,骂到他痛哭流涕为止。”如果情绪累积而不得宣泄,会更加难过,看到苟希郁郁寡欢的模样,悠悠只能想到这个办法来开解他。
  
  前天还在众人艳羡的眼神中凯旋,今日却总觉得身后有人指指点点,苟希心如止水已经不愿再去想这世态炎凉的景象,倒是悠悠义愤填膺的吼道:“看什么看,看什么看,该干嘛干嘛去。”
  
  主编的“书法热”还没过去,在办公室里摆了个小方桌,铺好宣纸似模似样的勾勒着,看到悠悠推门而进,跟炸了毛一般大吼:“顾悠悠,你想干嘛!”
  
  待看到悠悠身后紧跟而入的苟希,更是拔高三度的吼道:“你这个叛徒,你已经被开除了,我们报社不养你这种吃里扒外的家伙,你还来这干嘛?窃取我们的机密给苹果日报,我怎么养了你这条白眼狼,不识好歹的东西!”
  
  苟希紧握双拳不发一言,悠悠想要冲过去堵住那张香肠嘴,被苟希扯住衣袖拉到自己身旁,主编还在滔滔不绝的讲着,悠悠低声问道:“干嘛?”
  
  苟希默不出声地走到小方桌旁,主编诧异的看着他的举动而停止了谩骂,他从头到尾没有一声异议,却突然几步走到主编面前,端起装满墨汁的砚台对着主编的花花公子衬衫泼了过去。
  
  那黑白条纹的衬衣配上纯正的泼墨,品位立即上升了几个等级,纯天然的艺术品。
  
  悠悠哉一旁目瞪口呆,主编也愣了三秒才反应过来,惊声叫道:“保全,保全,把这只疯狗给我拖出去,我要告你,我要告你,你这个神经病!”
  
  苟希放着悠悠在办公室里发愣,自己踏步走了出去,这个时候如果再带走悠悠,不仅仅是他没了工作。却不想悠悠反应了过来,三步并两步的跑上来,给了苟希一拳说:“干嘛把我丢下?”
  
  “我不想你受我牵连。”换做平时的苟希,一定有心情调笑一番:大小姐,这不是演电视剧。何况我即将必成无业游民,还得靠您这位小金领扶持贫下中农的生活。
  
  悠悠眼眶有些微红,很快的调整好情绪说道:“去你的,老娘早就不想受这份鸟气了。关二哥也看不下去了,老娘要跳槽,此地不留娘,自有留娘处!”
  
  苟希冰冻的心脏终于有了一丝裂缝,他把手□裤兜里却又恰好摸到自己的手机,它安分的躺在自己的裤兜里没有一丝的动静。也许,丁廷之只是在忙,要不要,再打一次试试。
  
  虽然心里是这样说的,但是却不敢鼓起勇气去做,主编那些难听的话语在脑海中一直盘桓,叛徒,叛徒,背叛,背叛。
  
  丁廷之应该是相信自己,才会带自己去片场的吧。带去片场就立刻剧情曝光,时间巧合到自己都难以解释。如果以发生车祸来证明自己没有传递消息的时间,他会不会认为自己是有同伙的。
  
  苟希握住手机的手,又轻轻的放开,手机再次掉回到裤兜里,却发生了剧烈的振动。
  
  “喂,你好。”是个陌生的号码,却让他的心里存着一丝侥幸。
  
  “你是八周刊的记者,苟希?”这声音有些耳熟,语气却并不和善,是个年轻男人的嗓音。
  
  “是的,你是?”
  
  “我能见你一面吗?琴台路473号容野咖啡屋。”那人避而不谈自己的名字,却提出了邀约。
  
  “可是,你能够告诉我,你是谁吗?”
  
  “......”
  
  “我是成博。”
 

 


Chapter 17.

  第十七章
  
  苟希对悠悠谎称回家休息,将悠悠送上出租车后,顺势招了后面的那辆,对着司机说道:“师傅,琴台路473号容野咖啡屋。”
  
  这一路上其实怀揣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只是有了前面的一系列打击做铺垫,苟希的心已几近麻木,并不惧于去面临成博的质问。现在自己已经不是小狗仔了,自然不该再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的躲着这位大导。
  
  情况已经不能够再坏了吧,苟希掏出已经没电的老爷机,想了想后丢在了出租车的后座,下车后跨着大步往前走。既然决意要换掉,就连着过去一起扔掉好了。
  
  反正,丁廷之和悠悠的号码,他早已熟记于心。
  
  容野咖啡屋位置并不明显,苟希虽然知道门牌号,却也是硬生生的在这一条路上走了三遍才找到入口。
  
  所以等到他擦完额上微薄的汗水推门进去的时候,一抬眼就看到了成博有些怒气的脸。
  
  他不仅迟到,还迟到了很久。
  
  “那个,成导,抱歉,我刚才……”
  
  “我没空听你解释,你这样的人,什么解释都是不可靠的。”
  
  成博端着白瓷的咖啡杯子,双眼只是看着杯子上自己的倒影,甚至连一个正眼都不愿意赏给苟希。
  
  好在我们的狗狗早就在来之前做好心理准备,此刻也不过是悻悻然地坐下,招呼Waiter过来点了一杯和成博一样的拿铁,然后端坐正身等着成博接下来的责怪。
  
  可惜苟希这样自小练就的阿Q精神在成博眼里是全然变了味,刚才那一系列举动透过成博的眼,到达心里,自动翻译成了这样一些词语,厚脸皮,难对付,人品严重有问题。
  
  总之,苟希不该是丁延之的那盘菜。
  
  总之,苟希就是垂涎丁延之的名声地位。
  
  “哼,狗仔就是狗仔,到底是改不了狗的本性。”成博从鼻腔里哼出这一句话,带着浓浓的鄙夷,把对面的人刚端到手里的咖啡都哼得跳出了杯子。
  
  苟希微微低下头,抓过纸巾擦了擦手上的咖啡,然后又擦掉桌上的咖啡,擦完之后看着食指微红的痕迹,什么解释的话都说不出口。
  
  “我今天约你,是想谈谈丁延之的事。”
  
  这一次,成博觉得自己的话终于得到了回应,苟希听到丁延之的名字后终于抬起脸来看着他,扑闪扑闪的大眼睛里亮亮地充满着什么东西,成博看不清楚,脑袋却自动地把那归为一种让人厌恶地感情——贪婪。
  
  “丁延之,他……”
  
  “他跟你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成博不理会苟希脸色的黯然,继续说着,“你不要以为他带你见阿耀他们,带你去片场,你就是特别的了。你不会是他最后的那个人,而且,你也不配。”
  
  最后一句“不配”就像是千斤的巨石,狠毒而且准确地砸在苟希的身上,差一点就血肉模糊了。
  
  对,他不配,他不过是个狗仔小龙套,丁延之可是真正的大神啊,他何德何能?
  
  “我不知道你这样的长相是怎么勾到丁延之的,但是你也别指望你那些小手段能钓着他一辈子,不过就是个靠着身体卑躬屈膝的活动容器,比你紧致可口,比你外形精美的容器多了,你以为你这种黑心的玻璃瓶能有多好下场?”
  
  苟希握紧了手里的白瓷杯子,抿紧了下唇,看着成博翻飞张合的双唇,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不愧是名导,说话骂人也能这么文化,而且一针见血。
  
  “我……”
  
  “你以为丁延之是什么温柔好人?”成博又一次打断了苟希,看着那渐渐苍白的脸,继续说着自己所认知的一切,“你知道过去他在美国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吗?”
  
  成博和丁延之认识是在美国,那个时候,两个人机缘巧合成了同居室友,一套二的房子里,共用一个厨房,一个饭厅,一个厕所。
  
  那个时候,成博看过太多面的丁延之,也包括他内心的阴暗和血腥。
  
  他还记得,那时的丁廷之尚且是一名稚嫩的大学在校生,曾有人背着丁延之散播他的谣言,说他是同性恋,说他靠身体得到了教授的认可,说他是流着下贱血液出生的低等人。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丁延之面无表情,轻浮地靠在门板上,深邃的眼里看不到半点表情。
  
  却偏偏有人触到雷区,说丁廷之的户籍资料上填写的父母双亡,却还有一个弟弟。但开学至今从未见过丁廷之回家,这弟弟想必也是血脉相连下贱类型,指不定比哥哥更不要脸。
  
  那些在丁廷之背后腹诽过更多恶毒传言的人,却偏偏欣赏到了这一个人凄惨的下场,那个传言中与被丁廷之攀附上的教授每学期都当掉这人的功课。美国的大学实行学分制,学分满够的情况下,甚至可以三年毕业,偏偏这教授手里捏着两门重要的必修课,导致这个家伙比同期的学生多上了整整两年,才从旁的课上补齐了学分。而最后一年,铁血教授已经依旧毫不留情面地当掉了他这年的两门必修课。
  
  成博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青年,曾经他也像他一样,总是将这个世界往好的地方去想,结果揭开现实满目苍夷。那些蹲在北影厂门口,看着众星云集的地方对自己所呆的地方投来鄙夷眼神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他从未设想过自己会用同样鄙夷的眼神投向别人,可是今天他确实如此做了。
  
  不要从一开始,还可以暂停的时候就此放任,等到种在心里深了,才让人连着血肉一通拔起。成博继续浅酌一口拿铁,浓郁的芳香在口腔中蔓延萦绕,他用余光看着苟希闷不吱声的模样,知道这个问题苟希压根就回答不出。
  
  如果没有算错,这孩子跟着丁廷之不过数日,恐怕连曾子墨的保质期都未超过,这样的时间,谈什么了解,谈什么爱情。
  
  “我想知道。”苟希闷了半响,突然用极大的声音说道:“今天你来找我,你说的这些话,丁廷之,知道吗?”
  
  成博没有回答,自己今天就是来唱黑脸的,自然要坚持自己的立场,这样稚嫩的小孩怎么可能配得上丁廷之。空气中游走着一种叫紧张的气味,苟希一脸殷切的望向成博,却得不到他的任何回应,久被封印的心终于彻底的扣上了枷锁。
  
  成博并不正面回答,却喝了一口拿铁,搅动着小勺打出一个个细小的奶泡,看着苟希神情由期待变为绝望,才继续幽幽的开口道:“我是唯一知道一些丁廷之过去的人,所以今天是由我站出来面对着你。我的片子剧本曝光的事情,看在丁的面子上,我不予计较。我只是希望,你这个做法,不要毁掉了丁的梦想。”
  
  丁廷之曾说,小狗仔,你相信吗?有一天,我能够站到最高的地方,我能够成为这个圈子的法官,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都由我来定夺。
  
  丁廷之进军影视圈,是为了站的更高,马不停蹄的继续筹备演唱会,是为了更快的完成自己的梦想。这个梦想凌驾于他自己的享乐之上,健康之上,甚至于,爱情之上。
  
  苟希心里自嘲,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够相信他,仅仅凭借一张模糊的照片,就让所有人都给自己定了罪,甚至连辩护的机会都不给。前几夜才有过的耳鬓厮磨,才有过的翻云覆雨,自己执着的第一次却只是别人眼里的一夜情罢了。
  
  苟希突然有些感谢成博,至少他站了出来给了自己一个解释,至少不是让他的这一段感情就这样无疾而终。他站起身来,对着成博微微的躬身,语气平和不带一丝起伏的说道:“为了我这样的小人物,耽误您一早上的时间实在抱歉,谢谢您今天的提点,我想我已经清楚自己的定位了。您的朋友和我不是一个阶层的人,我想以后也不会再有什么交集。最后一点,我想必须为我自己交代清楚。”
  
  苟希顿了顿,努力挺直了腰板理直气壮不输声势的说道:“这次剧本外泄的事情确实不是我做的,我希望就算作为大神再没有时间,也抽出一点点好好想想,不要随意诬赖别人。”
  
  最后一字说的铿锵有力,哪里还有半分刚进来时怯弱愧疚的模样,成博听得有些愣了,站在高处久了,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么和自己呛声了。猛的听到,有些不可思议地望向苟希,想从面色上找到一丝紧绷的神色,却只看到坚毅和刚强。
  
  苟希言已至此,转身大踏步向口外走去,却是犹如上岸的人鱼公主般,步步如锥心般地刺痛。那人昨日还温柔至极的对着自己说谢谢,今日就天涯海角各两方,从此形同陌路。
  
  有没有必要,每次爱一个人,都是这么百转千回,受尽折磨。
  
 

 


Chapter 18.

  第十八章
  
  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恰巧在苟希走到路中央的时候变换成黄灯,苟希望了一下前后同等的距离,折回路边看着黄灯变成禁止的红色。人行道上的红色数字从60开始倒数,正红的颜色在苟希眼中开始蔓延,变成瘆人的猩红色弥漫了整个视线。
  
  周围汽车启动时排出的尾气发出熏人的臭味,呛得苟希一阵剧烈的咳嗽,眼中又泛起一层薄雾,却不知是因为咳嗽引起的,还是心里太过委屈引发的身体反应。
  
  苟希习惯性的一摸手机,裤兜里面空落落的才令他反应过来,那个老爷机已经被自己丢在了出租车后座,苟希终于为自己找到了接下来能去的地方。
  
  红灯终于变绿,苟希抬头看了一眼,大步的往前走。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下一个路口左转就会有一家手机卖场。
  
  刷完信用卡里的上个月的工资,新机就到了自己的手中,苟希找门口的小贩买了一张尾数为8的号码卡,自我安慰到所有的厄运已经跟着旧手机一起丢掉。
  
  苟希沿着路边走了几步,就被卖场的大型展示橱窗夺去眼球。那是一副四米高的海报,照片上的海安穿着一身香奈儿的深V晚礼服,端庄典雅的右手微伸合掌平摊,手心悬空的放着一款新出的LG手机。画面的右侧是灯光照出来的剪影,应该是刻意修过,所以影子更加显出了婀娜有致的魔鬼线条。
  
  苟希看着海安那张精致到令人咋舌的面庞,心中酸楚的想到从今以后这些人只会出现在家中四方的屏幕中,再也无法与自己构成交集。
  
  包括,也许在他眼中只算是与自己有过露水情缘的,丁廷之。
  
  丁廷之的电话号码,突然一个接一个的数字从脑海中蹦出,然后绕着整个回忆一遍一遍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不由自主按动的手指,已经在手机上按好了丁廷之的号码,只缺一个拨号键就可能会听到那个心心念的声音。苟希望着新手机发呆,自嘲的一笑,刚想要丢进裤兜里却被身后的人猛的一撞,手机呈抛物线飞到了街边的墙根。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那人神色匆匆的模样让苟希不好去责难他两句,苟希礼貌性的微笑示意后,往前一步弯腰捡起掉落的手机。拿到手里时,苟希整个人都呆若木鸡,看着已经拨出去的电话传出的轻微的等待音,苟希挂也不是,听也不是。
  
  这次不再是冰冷的女声说:“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那清脆的等待音,像心房里有人用重锤一下下的敲击,又像是随着这嘟嘟声,心脏一下下的往嗓子眼往外蹦跶。苟希的潜意识里想要挂断这个电话,手指却不听使唤的僵硬住,迟迟不肯按下那个按钮。
  
  如果,丁廷之接起来,会不会表示他只是想躲着自己,所以这个陌生的号码就无所谓。如果,丁廷之不接,会不会表示他之前只是在忙,所以才一直联系不到他。
  
  苟希的胡思乱想都被电话那头有些含糊不清的男声所打断,丁廷之的声音从手机里面透出来,令得苟希的呼吸为之一滞。苟希不敢答话,却把手机攥在手中紧紧地贴着耳翼,捕捉着那厢传来的几不可闻的呼吸频率。
  
  “喂?”丁廷之像是刚刚睡醒,语气更加像是在囔囔自语,甚至带着几分疲惫。
  
  “......”苟希哪敢答话,甚至连呼吸都屏住了,心里盘桓了半响却找不到一个贴切的开场白。
  
  “小狗仔?”这话的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没有欣喜,也没有厌恶,平平淡淡更加符合丁廷之的性子。
  
  苟希又极不争气的眼眶微红,唇瓣微动后轻轻吐出一句:“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这个号码,除了龙璟和成博,就只有你知道。”
  
  接下来片刻,苟希又有一阵的失语,他可以想见电话那端的丁廷之可能会有多么的不耐烦,可是他仍旧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让丁廷之这样静静的等着。好在丁廷之似乎心情不错,依旧没挂断,只是也不出声,就让两人这样对着手机的听筒失语。
  
  到底是大神的耐性差些,丁廷之等得烦了,带着使唤的语气说道:“小狗仔,你在家吗?”
  
  “没,但是离家不远。”苟希抬头看了一眼四周的环境,快步的向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边走边回答丁廷之的提问。
  
  “我想喝那个很难喝的汤。”那嫌弃的语气一点都不带做作矫情,可是听着丁廷之这么说着,苟希却觉得那颗屡受打击已经冰封的心,就这样一点点的温暖复苏了。
  
  “小狗仔,我二十分钟后到你家,你还有十九分五十六秒。”苟希好想问丁廷之是否并不知道今天的这则新闻,可是这话如鲠在喉怎么也吐不出来,苟希不希望自己掐灭了心如死灰后复燃的小火苗,就乖觉的答了句好的,就听得那头的丁廷之已经收线了。
  
  苟希再去那个大卖场买白菜和豆腐,称称的大妈还是前几天的那位,一看到苟希眯成一双笑眼,但脸上堆砌的皱纹也层层叠叠极其壮观,凑过来主动搭讪道:“又给女朋友做饭,上次那个汤你女朋友很喜欢吧?”
  
  “阿姨,他说那汤,挺难喝的。”苟希捡了一棵青翠欲滴的大白菜,放到磅上让阿姨称重,看着阿姨手指翻飞的把白菜装进保鲜袋里,却丝毫不影响她嘴皮子翻飞的速度。
  
  “哎呀,这是她跟你撒娇呢!女孩子嘛,男朋友做的汤,嘴里说难喝但是一定还会觉得好喝。嘴里说着不喜欢,一定就是喜欢的紧,阿姨是过来人,哎哟。”说完,还自己在那边一脸娇羞的模样,仿若已经开始回想当年,苟希点头称是,结果之后从保鲜柜中取出一方豆腐,落荒而逃。
  
  丁廷之不是女人,所以苟希琢磨不透他,丁廷之也不是一般男人,所以苟希也不能妄图去琢磨透他。拿女人那套对付他没用,拿对待男人那套对付他,苟希又不曾修炼了这项技能。
  
  到家的时候,丁廷之的保姆车恰巧停在苟希楼下,丁廷之可能是嫌太阳太晒,就径直走到屋檐下倚着墙壁立着,单手插在裤袋中另一只手轻轻一挥让车子开走了。丁廷之就那样闲适的靠着,却让苟希看的砰然心动,面色莫名的嫣红一片。
  
  苟希的房子找的很偏,几乎快到三环以外,所以他也并不担忧丁廷之的出现引起一阵骚动。可是看到丁廷之就那么安静的立在那里,突然有一种夕阳余晖下,丈夫在楼下等着归家的妻子,这画面显得那样平静美好。
  
  有时候,幸福,就是一闪念间的错觉而已。
  
  丁廷之看到苟希拎着菜想自己提溜的跑过来,站好身子整理了下自己的衣领,略略有些偏头的看着苟希因为快速的跑动而挂满额头的汗珠,略略有些躬身的用自己的衣袖为他擦拭,让苟希呆如木鸡的望向他。
  
  “小狗仔,回家。”那两个字却被丁廷之念的分外郑重,说完之后还像逗弄宠物一般的拍拍苟希的头,径直往楼上走去,苟希回过神来赶紧跟了上去。
  
  这一切,和谐美丽到仿佛之前的厄运都只是一场噩梦,如今梦醒了才发现那些都是烟云。可是苟希暗暗担忧,从电话接通到现在,不过也是他的一阵梦,虽然甜蜜,但总有梦醒时分。
  
  丁廷之进了屋以后径直回到了卧房,用手在床上按了一按,又翻身折到厨房门口,一只手撑着门框,高挑纤细的双腿略微交叉一前一后的立着,看着在厨房里忙碌的苟希,轻笑了一声引得了他的注意。
  
  “怎么?”苟希驾轻就熟的将白菜一片一片的撕开,洗净后放到一个干净的瓷盆里,身上还围着一个维尼熊图案的围裙,偏头过来望向丁廷之,柔声的问道。
  
  “床好像不够软,不舒服,你过来看看?”
  
  丁廷之的声音竟带着一丝嗔怒,苟希想想那铺着的几床被子都没有取掉,之前丁廷之也睡过,怎会觉得不够软和。但陛下有令,小杂役怎敢不从,赶忙洗净双手,努力向外甩甩,再往在围裙上蹭蹭,十足的小媳妇模样。
  
  进了房间,丁廷之就站在门口那方,苟希在床上坐了坐,几层的被子让他轻轻一坐就陷了进去,怎么会不软和。苟希迷茫的望向丁廷之,却看到他那双好看的眸子中透露出的笑意映的眼睛晶亮清明。
  
  “说吧。”丁廷之的话轻飘飘的丢下来,却扰的苟希神色慌张,双手开始捏着被角使劲的蹂躏。他不能从丁廷之的眼神中看出任何的讯号,这样的莫名感让他感到惊慌,他从昨天开始面对主编,面对成博,却从未想过还会这样正面的面对丁廷之。
  
  苟希丝毫准备都没有,就这样硬生生的放在了丁廷之,他仓皇四顾的模样都落入丁廷之的眼中。但丁廷之却不再发话,只是静静的望着苟希,这样的耐性极其难得,可是苟希却在一天内享受到了两次。
  
  “我没有出卖你,没有将剧本泄露给报社,这些我全部都没有做过,可是他们都认为是我做的。”
  
  如果你也这样想......
  
 

 

Chapter 19.

   第十九章
  
  苟希用嘶吼的声音喊出这些话,居然就这样很没出息的哭了。在医院走廊里被烟呛到的时候泛起过的泪光,被主编侮辱的时候心里极度的委屈,甚至被成博当面说自己只是个攀龙附凤的小人物时心里的不平,这些天来一个又一个打击走马观花般地从眼前浮现。他的情绪早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如果没有别人来心疼自己,就让自己心疼好了。
  
  丁廷之看着苟希眼角滑落的晶莹泪光,却突然抿唇轻笑,云淡风轻的说道:“我是觉得你今天怪怪的,原来是为了这个。”
  
  苟希怔怔的望着他,脑海中不断回响着成博的话“你以为丁廷之是什么温柔好人?”可是眼前这人的笑,明明是那么温柔,他用那样醉人的眼神望着自己,那颗百孔千疮的心就这样被轻轻的舔舐了。
  
  丁廷之从门口走到床边,动作轻柔的坐到苟希旁边,伸出食指用指腹摩挲着苟希的眼睑,又滑到他高挺的鼻梁上。这动作仿佛是在欣赏一个工艺品般,细致并极有耐心,手指又轻轻一滑到脸颊,擦拭着方才滴落的泪珠。
  
  “别人怎么想,与我丁廷之何关?”那白皙纤细的手指顺着苟希面颊的轮廓细细的勾勒着,离得这般亲近以至于苟希能够看清丁廷之瞳孔中倒映的自己狼狈的模样。他伸手用手背想揉搓自己的眼睛,却导致本就哭红的双眼,更像一双红色的兔子眼睛。丁廷之却一手握住他的手掌,十指交叉紧扣后,紧紧的反扣在他的身后,猛的欺身压在了苟希的身上,使得苟希整个人都仰躺,陷在了几层厚的棉被之间。
  
  小小的屋中温度正在火热的上升,苟希吞咽了一口唾液,略微的挣扎却发现丁廷之不似在开玩笑,用的力道不轻不重恰恰足以禁锢自己。
  
  “有人说,哄人的话,千万不能光说不做。所以,不如我们来做一做,也省去我哄人的力气。”这话里的赤果果的挑逗惹得苟希心跳加速,这样的快进剧情是他难以预料到的,方才是还是八点档的狗血剧情,什么时候转台到了成人节目?
  
  丁廷之却忽视苟希呆呆愣愣的表情,这只小狗仔已经被自己吃过两次了,每一次的表情都是神游太虚。他不擅长于哄人,也没有那种心情去做这样矫情的事情,所以不如抓紧时间做一些让大家都快乐的事情。
  
  “闭眼。”丁廷之的耐性极其有限,下了指令之后身下的狗狗乖觉的照做让他极为满意,他探出舌尖亲吻方才用指腹摸索过的眼睑,看到苟希因为兴奋而颤动的羽睫,满意的感受到苟希的呼吸开始因为他而变得急促。
  
  他将没有扣住苟希双手的左手探入到他的衣间,抚摸着胸前光洁嫩滑的皮肤。苟希的身上始终有一种牛奶的清香味,丁廷之每次欢 爱时都会将头埋到颈间细闻这股清淡的体香。他的手指顺着肋骨的位置往下滑,这具身子其实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薄弱,细腻的触感让他的身体开始有了反应,终于手指滑到了一个部位,于是开始有规律的画圈。
  
  苟希的身体因为丁廷之的挑逗,精神处于高度紧绷的状态,胸前的红樱被恶意的一捏,吃痛的感觉让他啊的一声叫了出来。丁廷之看着他微张的小口,偏头过来用舌尖先轻舔他的上下唇内侧,忽而又含住了他的下唇开始细细地吮吸。苟希的唇瓣较为丰满莹润,相对于丁廷之的一方薄唇来讲,看起来显得更为乖觉。
  
  似乎是腻了他的唇瓣,丁廷之将舌头探入苟希的口腔,像小蛇窜入洞穴一般灵活的扫视整个口腔,苟希也终于鼓起胆子,第一次主动的与丁廷之炙热的舌纠缠,甚至轻轻合拢牙关用牙齿轻咬丁廷之的舌苔。
  
  丁廷之不知何时已立在苟希的两腿之间,他再上前一步,某个坚硬的部位就抵在苟希两腿之间,隔着一层衣物紧密羞耻的贴合在一起。他将舌头深深的探入苟希的口腔,肆虐的搅动,苟希的视线开始变得一片模糊,浑身发热的感觉让他开始有些胡言乱语,更是在不自觉间轻抬腰部,直起整个身子略微腾空地在床上躺着。
  
  丁廷之却并不着急侵入,他离开苟希的香舌的时候,带出几缕银 丝,使得画面更加的淫 靡。他把头深深的埋入苟希的颈窝,开始吮吻他脖颈根部的细薄皮肤,渐渐的滑到了锁骨凹陷处,只是一个轻轻的吮吸,就引起了苟希轻微的颤抖。
  
  苟希的手被丁廷之反扣在了身后,只能扭动身子表示自己的抗议,丁廷之停止了唇上的动作,撑起身子直视苟希,嘴角还挂着一丝带着情 欲笑意,声音也透着几分蛊惑:“想要吗?”
  
  苟希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乖乖的看着丁廷之一颗一颗的解开自己的扣子,解到最后一颗时,用指尖在自己的肚脐周围画圆,更是引得自己血脉喷张,某个部位耸的极高。丁廷之却出人意料的将手掌放在了那里,虽然依旧隔着一层布料,但手心的炙热也传递了过来,令得那里跳动了一下。丁廷之唇角的笑意更加魅惑,苟希却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就这样泄在当场,惹得他调笑嘲弄。
  
  因为极度的紧张,所以身体绷得更直了,丁廷之并不用言语去安抚他,仿佛多说几字都是浪费一般,只是手中脱衣的动作更加迅速,不一会两人就赤诚相见了。
  
  这样的角度,丁廷之虽站在苟希的两腿之间并未往前,苟希虽未往下看也能知道那令人羞耻的地方贴合的有多么的紧密。丁廷之的爱抚一直没有停歇,可是反而他的抚摸越是温柔,苟希的身子绷得越紧,惹得他略微的蹙眉。
  
  “小狗仔,你这样,是想待会疼死自己?”已经到了不说话不行的地步,虽然语气是甜腻的,但是手指却捏住胸前的红樱恶意的一掐。苟希脱口说出一句不字,却发现语气更像是一种哀求,惹得他本来就潮红的面色更加羞愧。
  
  那双温柔的手却不知何时覆盖了上来,惹得苟希一阵惊呼,不快不慢的套 弄频率,使得他急于释放,却又总是差了一些火候,丁廷之突然俯身贴着他的耳边,咬着他的耳垂微微有些拉拽,把耳朵也弄得通红之后,靠在耳边对苟希说道:“其实,这件事情,我一点都不在意。且不说不是你,就算是你做的,我也不会在意。”
  
  这话却好像是一句咒语,阵阵的酥麻感从最敏感的地方传来,头皮一阵阵的发麻,却不知是因为身体的反应,还是因为这句不知算不算情话的话语。苟希喷 射在丁廷之的手中,皮肤因为释放的快 感而泛起一层好看的粉红色,看上去更加稚嫩可口。
  
  丁廷之却不再说什么,就着手中的爱 液将手指放到禁闭的甬 道充之中,充分的润滑内 壁之后终于让两人紧密的结 合在了一起。过紧的束缚感反而让他又一次的蹙眉,苟希极力的催眠自己放轻松,放轻松,反而越是这样默念,身体就越不听使唤,他一狠心之下咬紧牙关挤出一句:“没关系的。”伸出一只手紧紧的捏住丁廷之的手腕,闭上双眼紧咬住下唇。
  
  丁廷之忽然觉得这个人和以往的所有床伴都不相同,可是不同在哪儿,他却说不出来。他这一刻不愿去细想别的事情,只想跟着身体的感官走,这样的春宵一刻值千金,哪里容得住胡思乱想。
  
  丁廷之的身体此刻完全的贴着苟希,相连部位的律动引发身体的颤栗和一波一波的快 感。苟希情不自禁的伸出双手,紧紧的搂住丁廷之,十指紧扣的放在他的背上,双腿也盘到丁廷之的腰间,两脚勾到一起,将丁廷之牢牢的缩在自己的怀里。
  
  两人双双到达顶峰,丁廷之今天的精神状态并不算佳,从楼下站着等苟希的时候就能看出略显疲态,苟希更是因为发 泄 过两次而身体渐乏,看到丁廷之不再需索,就着这样的姿势一起陷入睡熟。
  
  
  电话铃声的响起,让苟希伸手就想去接,却陡然想起自己的电话号码换了,不会有人打给自己。那么响起的电话是丁廷之的,可是知道这个号码的也不过是龙璟和成博,这两个人换做是谁,知道苟希现在躺在丁廷之旁边,都不是件好事。
  
  电话一直在响着,苟希不敢去接也不敢挂断,丁廷之睡的极熟,这样急促的铃声也无法将他从睡梦中拉拽出来。苟希听着这铃声,细致的注视着他的睡颜,却看到丁廷之往自己的方向又挪了一些,嘴里嘟囔了一声。
  
  这次的梦呓很清晰,依旧是两个字,苟希听得清清楚楚。
  
  丁廷之用极度温柔的声音说:“廷恩。”

 


Chapter 20.

  第二十章
  
  铃声终于偃旗息鼓,周围恢复了午夜的静谧,安静的能够听见丁廷之有节奏的呼吸声。苟希并不像八点档的女主角,通过一个名字就开始大篇幅的联想,他依旧凝视着丁廷之的睡颜,想再得到更多的讯号,却不想丁廷之只念出这个名字后,又陷入了沉眠状态。
  
  苟希拿手一拍头,责备自己的敏感,因为动作过大引起腰部以下的酸痛感。他深吸了一口气重新躺下,蜷着身子紧紧的靠在丁廷之的怀中。丁廷之似乎做了个美梦,感觉到怀中有了温柔的触感,伸手往前搂住,头埋在苟希的颈窝中。
  
  次日,却又是在一阵砸门声中醒来,丁廷之极其嗜睡,想必是娱乐圈中人惯有的习性,苟希翻身起来还搞不清状况,摸着一条长裤就往身上套,身上随意搭了一件外套,却没看清错拿了丁廷之的衣服。
  
  苟希开门途中路过厕所,顺便鞠了一捧凉水冲洗干净门面,随意用手抓抓凌乱的卷毛,迷迷糊糊的跑去拉门。刚一拉开,就被门外的早客推门而入,久等之后引发的暴躁感让悠悠瞬间炸毛,口中骂骂咧咧的道:“狗狗,你搞什么,打你手机也关机,敲半天门也不开。我就差拨119来开门了,如果到时候发现你横尸家中,好歹还有警察哥哥给我壮胆!”
  
  “ 悠悠,这么早来一个单身男人家大吵大闹,实在有失你平日里追求的淑女风范。”狗狗揉了揉被炮轰产生耳鸣的耳朵,正色说道:“你一大早来找我,有事?”
  
  悠悠却不答话,退后两步用警惕的眼光打量着苟希,看得苟希摸不着头脑。悠悠突然尖声说道:“狗狗,你不会想不开去当牛郎了吧!这衣服是刚买的,还是包养你的大款送的?”
  
  苟希扯了扯披在身上的外套,看到线衫拉链上的Armani标志,惊叹悠悠眼尖至此,一时口拙也不知该如何解释,又被悠悠抢白到:“狗狗,果然,连你都有男人要了,我还没嫁出去。现在工作也丢了,生活潦倒啊,你帮我问问你的大款,他的朋友有没有正常性向的,求包养求包养啊。”
  
  苟希的头上自动排上了三条横线,房间的隔音效果还不错,加上丁廷之的嗜睡状况应该听不见客厅里乱七八糟的状况。悠悠习惯了苟希瞠目结舌的模样,径直走到客厅角落的冰箱前,取出一罐可乐啪的一声打开立在那里。冰箱的位置极其靠近卧室门,悠悠手举着可乐,倚着冰箱站在那里,惹得苟希心跳加速,满面通红。
  
  “狗狗,我怎么觉得你现在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难道大款的投食功能力不从心?”刚才拍门消耗的体力都在逐渐的恢复中,冰镇过的可乐喝起来就是令人心旷神怡。
  
  “悠悠,你来我家就是为了欣赏我没睡醒的样子?”其实心里的潜台词是,如若无事,速速离去速速离去。
  
  “狗狗,我们两个相依为命的苦人儿,是不是应该一同为了生计打拼。你看,我把今天的所有报纸都买了,我们要找到一份比以前更好赚更多的工作。”悠悠从随身的挎包里掏出厚厚一沓的报纸,啪的一声摔在了桌上,苟希看着抱着的厚度心里画圈圈到这么厚一沓,什么时候才能看得完,才能送走这尊女菩萨。
  
  “悠悠,这个先不急吧。好不容易脱离了朝九晚五的上班生活,要不要先享受两天睡到自然醒的生活?”这话其实说的很违心,昨天刷卡买了手机之后,看到信用卡里的余额就坚定了赶紧找工作的决心。
  
  “苟希同志,虽然你已经有了大款包养,但是姐姐我没有那么好命。姐姐为了你把工作都丢了。你好歹问问你的那位大款,介不介意连我一块养着,我吃的不多,一日四餐而已。”
  
  那位大款就在你的身后酣睡,苟希默默的数着大神应该有几位数的存款,在肖想了一个壮观的数字后,更加默默的开始自卑。
  
  却不想卧室的门忽然一开,丁廷之的线衫虽然在苟希身上,却不知为何连自己的灰色套头衫也不穿了,神奇的从苟希的衣柜中淘出一件纯白色的T恤套在身上。眼神凌厉的扫视客厅里的两人,略带杀气地吐出一句:“吵死了。”径直穿过客厅,不顾客厅里多出来的因他而变身两只呆头鹅,进了洗漱间。
  
  自己极力的掩护,揪了半天的心,居然就这样被大神主动曝光了?苟希心中不平,却看到身旁比自己更加惊呆的悠悠,瞬间就被治愈了。悠悠口中刚含了一口可乐,喝了半口看到丁廷之与自己擦肩而过,剩下的半口全部呛的喷了出来。
  
  “丁...丁....丁廷之?”悠悠的声音颤抖频率极高,不可置信的语气让声音都拔高了三度。看到苟希机械的点了点头,悠悠张开的嘴巴无论如何也合不上去。
  
  “你被丁廷之包养?”苟希先是点头,又拼命的摇头,却不想丁廷之从洗漱间出来,在悠悠不可置信的眼神注视中,径直走到苟希身边下指令道:“水。”
  
  苟希尚未跑过去,悠悠已经拉开了冰箱,左右抱着一听拉罐,一瓶农夫山泉跑了过来。丁廷之也并不客气丝毫没有致谢的意思,捡了矿泉水顺势就拧开了盖子,仰头灌了一口。悠悠看着丁廷之光洁的脖颈上滑动的喉结,吞咽了一口对于美色垂涎的唾液,战战兢兢地说道:“大神您好,我是狗狗的同事,我叫顾悠悠。”
  
  苟希看到悠悠如此狗腿的模样,心里感叹原来不只是自己面对大神会诚惶诚恐,自我安慰的同时,又觉得分外丢人。看着丁廷之面无表情的看着悠悠,苟希的心里直打鼓却不敢吭声。
  
  “你方才说,你因为小狗仔丢了工作?”悠悠很狗腿的对着大神猛点头。
  
  “你下午去陈刚的报社,就说我介绍你去的。”丁廷之喝足了半瓶水,将瓶子随意的塞给苟希,继续无视两只呆头鹅信步走回了卧室。
  
  “陈刚?”悠悠不可置信的偏头问道苟希,看到苟希以同样惊讶的表情点了点头,突然惊叫一声。“娱乐先锋的陈刚?狗狗,快把手给我,快点!”
  
  苟希把胳膊递了过去,被悠悠狠狠的咬了一口,疼得直咧嘴,五颗清晰的小牙印排的整整齐齐。悠悠还准备下嘴咬第二口,苟希赶忙收了回去,可怜兮兮的叫道:“祖奶奶,疼。”
  
  “所以,我不是做梦了!不行,我要赶快离开这里,我不能打扰大神的性福时间。狗狗,虽然我有很多问题要问你,不过不是现在,电话联系,我先走了。”悠悠站在卧室门口,犹豫了十几秒是否应该同大神告别,想到平时报纸上所了解的丁廷之的性情,还是作罢了,提着小挎包一溜烟的跑出门去。
  
  苟希望着悠悠遗留下来的一沓报纸,突然为自己的生计发愁,鼓起勇气踱到门口望着丁廷之仰躺在床上,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眼巴巴的望着他。
  
  “有话就说。”丁廷之手里把玩的却是苟希新买的手机,神色恬淡闲适,目光明明没有落到苟希身上,却突然吐出这么一句。
  
  苟希被点到名,突然可耻的摇了摇尾巴,噗嗤噗嗤的哈气后,故作乖巧的问道:“其实,我也失业了,我能不能也去那里。”
  
  “我的助理回家生孩子了,公司配了些莫名其妙的人,想换。”这言下之意是提拔苟希为专职小奴才,苟希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勇气,张口问道:“工资,那个,工资多少?”
  
  丁廷之一道凌厉的目光射了过来,险些没把苟希钉在门框上。突然又如春风拂面般和煦一笑,语气分明是温柔的,却让苟希感到一阵阵寒意:“我养不活你?”
  
  那双魅惑的眸子紧紧的锁定自己,苟希的心底又开始猛烈的跳动,只能将视线转到别的地方,努力用平静的语调说:“那,助理需要做什么?”
  
  “打点我的行程。”丁廷之偏头思索了一番,紧锁眉头的模样煞是迷人,才轻启薄唇念道:“一点半要到录音棚和龙璟她们录新歌,晚上八点有一个酒会。明天十点去剧组报道,下午7点收工后去公司谈巡回演唱会的事情。”
  
  苟希听到这么一串的行程打了个激灵,突然惊醒的抬头望了一眼墙上的时钟,时针不偏不倚的指向数字十二,看着大神气定神闲的模样,他开始万分着急的张罗着午饭。
  
  昨天晚上什么都没吃,自己倒是被大神吃的一干二净,看到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丁廷之见苟希心急火燎的冲到厨房,露出了怡然的笑意。
  
  除了白菜豆腐汤,他也没有任何能够拿得出手的菜,虽然这道菜也被丁廷之嫌弃着,但好歹也会喝上几口。丁廷之的食量很小,苟希看着他羸弱的身板,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抽高到一米八几的高度。
  
  保姆车已经停在了楼下,司机换了一个看着面相憨厚纯朴的年轻小伙,丁廷之一沾座就继续闭目养神,偏偏苟希的心中不淡定,有一搭没一搭的找他问话。
  
  “别人会不会排斥我啊?她们不都以为是我曝光的剧本吗?”
  
  “谁有那么功夫计较这些?”
  
  怎么没功夫,著名大导成博还单独约过我喝咖啡。苟希很像询问丁廷之是否知道那日的事,却又怕丁廷之误以为自己挑拨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么囔囔的说一句。
  
  “你这样想,别人不一定这样想啊。”
  
  “待会看到龙璟和阿耀,你再问问他们不就行了。”丁廷之的语气显露出一丝不耐烦,听得苟希乖乖的闭上了嘴。
  
  那个把责任推到自己身上的人还没有抓到,如果去听丁廷之录新歌,新歌又泄密了怎么办?这种疑神疑鬼的情绪占据了苟希的整个大脑,并且一直重复循环,苟希偷偷的看了一眼丁廷之,却又得到了莫名的安全感。
  
  丁廷之听到身旁没声了,突然又抛出一句:“对了,你把我的行程里面挤出点时间,我要搬家。”
  
  “搬到哪里?”苟希从龙璟的口中得知了丁廷之一直住在酒店,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让他有些愣住。
  
  “我之前在桃坪买了一栋房子,你把你那破屋退了。”这两句话并不搭调,苟希弱弱的问道:“为什么我也要搬。”
  
  “一个人住的地方,哪能叫做家?”这种质疑的语气问的苟希缩了回去,丁廷之也并未听见他自言自语了一句。
  
  “才不退,吵架了也能有个娘家回。”
  
  
 

 


Chapter 21.

  第二十一章
  
  录音棚在中天大厦的三十八层,等电梯时苟希的职业敏感度迅速提升到一个制高点,往身后迅速回头左右四顾,果然捕捉到一张熟悉的面孔。陈拉布穿着他的工作服,咖啡色军装裤,配一件白色工字背心,戴着一顶与裤子极其搭配的方帽,将帽檐扣到眉毛以下,只露出一双狭长贼亮的鼠目。
  
  陈拉布素来不叮无缝的蛋,此人抓新闻的功夫一流,制造新闻的功夫更是一流。
  
  苟希迅速的背叛了曾经的战友,跨前一步走到丁廷之身边,刻意压低声音配合气氛地说道:“我看到苹果日报的记者在,你最近有新闻背在身上?”
  
  丁廷之微微耸肩,待苟希按关了了电梯门的按钮,一直微微仰头注视着跳动的数字,苟希分外认真的又说了一次,他才将视线转到了苟希身上,有些戏谑地说道:“如果硬要说什么新闻的话,应该就是突然冒出来个你。”
  
  叮——恰好在此时到达三十八层,丁廷之径直踏出电梯,留下目瞪口呆又面红耳赤的苟希。苟希本紧跟着大神脚步,又突然想到什么返身折回电梯,上下打量着电梯摄像头,寻找是否有收音器安在周围。
  
  “小狗仔!”一百八十分贝的呼喊声从走廊尽头传来,竟在封闭的小空间中荡起了回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急促的响起,苟希从电梯中走出来,恰好和阿耀撞了个满怀。那一头银发的小青年,随意揉着鸡窝般凌乱的小碎发,竟然透出几分小帅气。看到苟希后,雀跃的声音像跃上枝头的雀鸟,叽叽喳喳的叫嚷:“小狗仔!丁说把你带过来给我们玩,原来是真的,无聊死了,无聊死了,还好你来了。”
  
  “喂,耀!你干嘛老是把话说的那么奇怪。丁是说带了个人来吧,你自己从哪里总结的后半句。”下巴留着一小撮的胡须的板寸头男,看模样却猜不出年纪,只是五官棱角分明
  显得有几分冷冽。
  
  阿耀一看到来人,习惯性的皱了皱眉,伸手推搪了一下却发现力量悬殊太大,悻悻的说道:“总司,每次有人在,你就喜欢拆我台。回去找你家大佑玩去,玩去。”
  
  转过身来,却是一脸欣喜的对着苟希介绍道:“这个是BAND的鼓手,总司。”
  
  阿耀说完接着一拍头,乐呵的补充:“我忘了你是小狗仔,我们乐队的人你肯定都认识。”说完对着总司离去的背影吐了一下舌头,拽着苟希就往录音棚走,边走边说:“不过总司长了一张路人的脸,多介绍一下也是好的啦。”
  
  那样一张俊逸清冷的面孔,就算是路人也会引得大家侧目,苟希看着阿耀吐槽的模样,暗自将其列为羡慕嫉妒恨的队伍。
  
  这是怎样一个乐队,傲娇系女王丁廷之,银发小正太阿耀,火爆御姐系龙璟,熟男性感型总司和一位暗黑属性存在感极低的键盘手阿佑。苟希乖觉的站在录音室门口,看着键盘手阿佑从哆到西的试音,全然不顾阿耀和着龙璟,总司在一旁斗嘴引发的嘈杂。
  
  丁廷之立在阿佑的旁边,手指微弯有节奏的看着曲谱敲打着节奏,嘴里轻轻哼着调子,认真的模样散发着一股成熟男人应有的迷人气息。偶尔哼道一处,就低头凑到阿佑面前,指着谱子上的那处详细的讨论。
  
  苟希先是看得出神,但久久没见丁廷之的眼神落到自己身上,方知自己被浑然忘我的大神给遗忘了。看到众人被丁廷之聚集到一块开始第一遍的试练,苟希一着被蛇咬三年怕井绳急急的带上门退了出去。
  
  先前泼到身上的脏水还没甩清,录新歌的事情,不需要自己在场就尽量避免,苟希心里如是想着,转身在回廊中来回踱步。突然想到方才在楼下见到陈拉布,心中疑虑他出现在此的目的,料想丁廷之在录音室至少需要两三个小时以上,就走进电梯按动了一楼的按钮。
  
  电梯的数字从38开始递减,到了31楼时却突然停住,电梯门机械化的徐徐而开,苟希从始到终一直望着那数字,只觉得身旁多了一团黑影。电梯门合上之后数字继续往下减,一旁的人却突然把外套丢到苟希的身上,故意压低的声音简洁的吐出一句:“跟我换衣服,然后电梯门开了以后一直往门外跑去。衣服兜里有一张支票,事成以后这钱就是你的了?”
  
  苟希想转头过来看说话那人是谁,听着声音分外耳熟,那人却立即呵斥道:“不许转过来。这支票里是两万块钱,想要这笔钱就按我说的做。”那语气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身后响起悉悉索索的声音,想来是那人背对着自己脱掉了下面的长裤。
  
  “这位同志,这里是有摄像头的,你脱光了保全室里的人看的一清二楚,而且,快到10楼了,你的速度有那么快吗?”
  
  “这,不用你管。”身后那人仿佛还带着坏笑的语气,话音刚落,电梯轻微的晃荡居然就这样停了下来。苟希紧张的去按紧急按钮,却听到后面那人丝毫不在意的语气说道:“快换吧,你越快弄完我们就越早出去。”
  
  苟希心中忽而了然,虽然没看到这人的脸庞,但听语气和声线已经猜的八九不离十了。联想到陈拉布还在一楼蹲点,苟希充分理解了这个人的怪异行为,脱下自己的外套丢了过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抱着一切向钱看的双重理念,苟希默默的脱掉自己的长裤换上了那人抵到他手中的西装裤。
  
  一看这优质面料这沉闷颜色,果然是他,苟希心里默默腹诽此人势力如此之大,竟然能够调动保全为他关闭了电梯争取这点换装时间。又二次感叹天涯何处不相逢,怎么撞到自己来帮此厮,幸好自己长了张大众脸,没让他给认出来。
  
  换完装以后,电梯里的气氛变得诡异,那些狗腿保安应该是从摄像头中看到准备完成,电梯灯光一亮又恢复了运行。数字又开始递减,倒计时54321时,苟希的心跳开始猛烈加速,偷瞄一眼旁边的富二代玩票少爷陆离,倒是神色悠闲得漠然垂首立在电梯一隅。
  
  西装外套上别着一副墨镜,苟希不惯戴这种东西,但是这样的场面下苟希仍旧自觉的
  墨镜推到鼻梁根部,顿时世界也跟着黯淡几分。叮的一声像是起跑线上的发令枪,苟希在电梯门半开时就往门外冲去。这种感觉其实很奇妙,以前是追在别人身后的小狗仔,跑了几条街却发现跟错人的感觉实在很懊丧,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捕捉待会追在身后的陈拉布露出的每一丝微妙表情。
  
  不是苟希险恶,他神奇的第六感总是告诉他,自己被陷害的事情同陈拉布脱不了干系。
  
  一楼的电梯门口堵满了人,众人抱怨着电梯怎么会突然故障,又好的如此莫名其妙。一群人围在那里议论纷纷,却不想电梯门半开的时候一阵风似的跑出一个男人,众人接口骂道一声“神经病”,又看到一个神态猥琐的人紧跟着跑了出去。
  
  “这年头,神经病还组队了?”围观人群中发出了如此质疑之声。
  
  苟希知道陈拉布的脚力惊人,但胜在自己年轻七八岁体力旺盛,硬是带着陈拉布逛了三五条街道,最后才停到一条偏僻的小巷,坐在一家饮料店门口的沙滩椅上,喘着粗气看着转角跑出来的陈拉布。
  
  陈拉布在圈里是出了名的坏脾气,看到苟希穿着陆离的衣服大大方方的坐在自己面前,却一反常态地拉开一把椅子大字型的坐了上去,双腿撇开手搭在扶手上默不吱声地看着苟希。苟希也不惧他,叫来侍应要了一杯红茶,刻意整了整并不合身的衣装,和陈拉布比着耐性。
  
  到底是陈拉布没时间耗着,撇着嘴呵呵的干笑了两声,尖声说道:“好小子,和哥哥我玩这招,你是不想在这行混了?”
  
  说完又补上一箭道:“我倒忘了,你已经被八周刊开除了,怎么?现在跑去给这些明星当狗腿了?”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本来这位大爷我也不想伺候的,但是想到是你盯的,我突然就很想找机会请拉布哥你喝杯咖啡而已。你知道,拉布哥你的档期也很忙的,想约你很难的。”苟希是遇强则强,遇弱则弱属性,遇到丁廷之除外。看到陈拉布啪的一声把头上的帽子摔在了桌上,他也跟着冷哼一声,饮了一口大杯红茶。
  
  “你有屁就放,少他妈跟我玩这招。”
  
  “那新闻是你们放出去的,为什么要把泄露剧本的事情推到我身上。你自己有自己的消息来源,我佩服,你做了却不敢认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这点我没法不吱声。”苟希的情绪有了些激动,语气上也开始急迫,想到因为那张报纸给自己带来的连连厄运,就让他无法平静。
  
  “你现在也回不了这圈里,我也不怕告诉你。剧组里的化妆师拿了钱自然要做事,不过既然她恰好拍到你在那里,自然要麻烦你来顶包,不然怎么替我们留下这枚暗雷。”陈拉布的表情神气十足,看到苟希有泼掉手中红茶的冲动。
  
  那个在化妆室里捏着腮红刷,脸上挂着几颗小雀斑的哜哜嘈嘈说着陆离八卦的助理小姑娘。
  
  “后生仔,你也不用觉得不服气,这行业里就是这样。你能得到丁廷之专访又怎样,我早说过,你不跟着哥哥我走,早晚会摔的很惨。”
  
  “还有个问题,你跟着陆离干嘛,他最近有新闻挂身上?”苟希没想过陈拉布会回答,偏偏陈拉布却更加得意的信口开河说道:“陆离,这家伙有钱,来娱乐圈就是玩票。”
  
  陈拉布刻意微眯双眼,卖了个小关子后慢悠悠地说道:“我听说,陆离想收购鼎石。”
  
  鼎石?那不是rainbow band所在的公司吗?
 

 


Chapter 22.

  第二十二章
  
  海安最近新接了一个一线的化妆品品牌代言,所以也跟剧组告假几日,成博听到这个消息时,紧绷了好几日的那根神经终于恢复了弹性。一般这种消息,CALL一个电话或者叫个小助理传过来就好,但不知是不是为表隆重,竟然是石痕自己开车到剧组找到成博。
  
  成博当时正在补拍一些剧中的过渡镜头,类似这种空镜头其实大多数导演会丢给副导来拍摄,但是成博总是亲力亲为的处理好,并且锱铢必较的在意每一帧的画面。
  
  石痕的耐性极佳,到了片场以后也是默默的立在一旁,看着成博脱离了丁廷之,海安的桎梏,在片场上像冲锋陷阵的将军,手持长剑一人当关万夫莫开。成博其实刚刚三十出头,但是因为日夜颠倒废寝忘食工作,外型上显得更加沧桑。石痕看着他眼角因为蹙眉时泛起的一层层细眼纹,不由得感叹自己的青春年少。
  
  成博喊卡收场后,才有小场记噌噌的跑过去向他汇报,他转头过来看着不远处立着的石痕,略略有些皱眉。对于海安的畏惧感也传达到石痕的身上,他努嘴吐了一句脏话,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
  
  “石大助理很闲?”众人都捧着这个年轻人,成博却丝毫不憱,不过是个靠家里背景的毛头小子,这年头不仅有黑道,也有警察局。
  
  “还是觉得当面和成导请假比较礼貌,不然狗仔乱写海安耍大牌,再乱扣帽子栽赃成导你炒新闻。”石痕的语气很慢很柔,可是说出来的话,成博就是觉得很刺耳,他的神情开始有了不耐烦,偏偏石痕是一脸诚挚的表情望向他,弄得成博只能压抑住那股无名的怒火。
  
  “这些事情你直接和助理打声招呼就好,不然给我挂个电话就够了。”
  
  “可是,我并没有成导的电话。”这话说的不卑不亢,倒是让成博自己有些汗颜,念了一串号码后,看着石痕纤细瘦长的手指轻点屏幕,有些好奇这个男人怎么能够连手指都白成这样。
  
  “谢谢。”
  
  成博随意的挥挥手,转身想要往休息室走,却听到身后的石痕用并不大的声音叫到他的名字:“成博。”
  
  这一声更像是一种呢喃,成博觉得应该是自己幻听,心底下意识的不愿意回头继续踏步往休息室走去。海安是个疯狂的怪女人,她的助理也怪怪的,这个世界果然是物以类聚。
  
  石痕望着成博离去的背影,微微抿唇,看着手机通讯录里的那串号码上,赫然的标注着“大叔”这两个有爱字眼。
  
  开车刚下了青山隧道,电话骤然响起,左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翻出蓝牙耳机扣在耳背上,按了接通键。
  
  “喂。”
  
  “少爷,老爷让您今天回石宅一趟。”刻板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石痕顺势在下一个路口甩尾转弯,整个动作干净漂亮。
  
  老头子已经很久没有召唤他了,要不是身边那些烦人的跟班总是出现在自己面前,有时石痕以为自己和身旁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市区的时速只能开到30码,石痕打开侧窗,将左手搭在车窗上,细风拂面的感觉甚是怡人。想到要去见成博,石痕特意选了一套条纹衬衫配上稳重的灰色领带,还警惕的扣到最上面的纽扣。此时将扣子解到第三颗,扯松领带,突然有了可以畅快呼吸的快感。
  
  自由不是无时无刻的萦绕在自己周围的,所以,只能趁着现在大口大口的呼吸。
  
  石家老爷子一直信奉大隐隐于市的道理,众人都以为石宅会是在偏僻的远郊,有一栋带着三亩田大小的游泳池,光是看门的猎犬就得是三位数以上的数量。老爷子之前确实是这样,石家家底子硬,祖宅在湘海,是一栋有一百多年历史的老宅子,据说是以前国民党没跑去台湾之前一个高官的宅院。可是老爷子大权在握以后,就招呼着换地儿,说老屋子里总是透着一股阴气。
  
  现在住的地方是老爷子砸钱找人开的一个楼盘,外人看就是一个新建的小区,若轮小区来讲占地面积并不算大,但如果只是这家子住,就足够惊人的。老爷子很喜欢这种扮猪吃老虎的感觉,小区门口的保安都选得是长相憨厚纯良的,旁人打从这里过是看不出一丝破绽的。
  
  一看到石痕的车子开过来,隔了一百多米的哨岗上的小保安唰的一声立正敬礼,石痕觉得这人有些眼熟,对着那人微笑示意后,接着往小区里开。
  
  小区的布局被老爷子戏称为紫禁城,越往里走住的人品阶越高,所以毋庸置疑的九五之尊是住在最里面的一层。石痕看了一眼停车场满满当当的车子,一甩盘倒进自己专用停车位,心里琢磨着今天的阵仗挺大,该来的都来齐了。
  
  因为房子是老爷子自己规划的,所以整栋别墅在外观上,内里的装修上都透露着一股霸道之气。老爷子当时拒绝建独立的花园围墙,所以也没地方养猎犬,一直被石痕的两位哥哥引为遗憾。幸而小区的绿化极好,正中就有一个大草坪,倒也不妨碍别人养狗,况且这些人从不养玩犬,带出来溜的都是巨型犬,一只赛过一只的凶猛。
  
  门口就围着一堆血气方刚的小伙,看到石痕走过来,像有人指挥了般齐刷刷的45度鞠躬大声吼道:“三少好。”石痕习惯了这种阵仗,微微抬手一挥,踏步进了屋子。
  
  里面的人都是熟脸,辈分都高于外面的那些愣头青,看到石痕只需略略颔首,位分稍低的也会正经的叫道:“三少。”
  
  石痕径直走到一个穿着灰色长袍男子的身旁,年龄约莫有五十开外,似乎有在刻意的蓄胡子,拿手一只揉搓着额下的胡须,一双三角吊梢眼看上去显得精明有余,但忠厚不足。
  
  “胡师爷,这是什么阵仗?”那师爷一看到石痕走近,只是轻微点头,但眼神却变得慈爱柔和。
  
  “宋家这次把老爷子给惹毛了,所以把你们都召集回来,待会你大哥也会来,你千万别和他在这吵上,这么多人在,注意点尺度。”胡师爷从小看着石家的三个孩子长大,唯有他能够代替石老爷子指点这三兄弟。石家老二现在在美国,老大和老三性格素来不合,每次见面都会扛上。
  
  石痕紧抿着双唇,乖觉的点了点头,就不再说话。宋家和石家打打杀杀这么多年,从没有把老爷子惹毛的记录,每次也就是拉出宋司诚也就是对方的BOSS,一起吃饭聊天,笑里藏刀一阵再完美谢幕。
  
  很多时候黑帮的械斗都是小弟们私下的打打闹闹,大BOSS之间明面上一定会保持一种平静祥和。所以这次听到胡师爷说,老爷子怒了,石痕第一次对这个集会产生了兴致。
  
  老爷子最近几年喜穿唐装,配上他瘦削薄弱的身子还真衬出几分仙风道骨,石痕一直没办法在父亲的身上找出别人所说的悍勇好斗的气息,小孩子的记忆并不牢固,而长大后的石痕每次见到的父亲都会新添一些很儒雅的爱好,例如茶道,书法,甚至插花。
  
  老爷子出场的时候,整个大厅里齐刷刷的喊声有掀翻屋顶之嫌,他坐在那张太师椅上,前面有人跪着放了一个木制的脚踏,另外一人递过来一杯盖碗的碧螺春。老爷子饮了一口,涮了涮嘴,吐到了一旁预备好的小碗中。
  
  看到石痕准时的出现,老爷子一挥手,石痕站了过去立在他的身旁,听着他沉稳的声音在大厅中萦绕。
  
  “之前,我儿子石痕,进了那个什么圈,我是反对的。”石痕一听到自己被点名了,打起精神仔细的聆听,老爷子说话很会掌握节奏,语气渲染的极其到位。
  
  “可是,我既然已经放他进去了,就不容的别人再掺和进来,搅我儿子的事。姓宋的想吃这块肥肉,不是我不给他吃,我自己也没有染手,大家都是公平的嘛。”下面众人都在互相观望,点头说道,是是是,老爷子公正。
  
  “我们这个圈子,就已经乌烟瘴气了,何必还去把那个,那个什么圈?”一旁的保镖低头下来给他补充,老爷子继续说道:“对,演艺圈,搞得鸡飞狗跳。当年他们那个大游行,还不够丢我们的脸?传到其他地方去,别人会说我们没道义,专横霸道欺凌弱小。”
  
  下面点头称是的声音更多,此起彼伏的响起。石痕看到下面一个胖子涨红了脸庞,点头的弧度大到每一下都透着坚毅。
  
  “所以,宋家这次又想去搞那个叫什么?”老爷子记人名很糟糕,所以他的保镖都会被他用最简单的名字,阿虎阿豹命名。阿豹又赶忙凑到老爷子耳边,低声的吐出一个名字,老爷子点点头,继续朗声说道。
  
  “对,叫成博的家伙。老子就不让他称心如意,更何况我儿子手底下的姑娘还在跟着这个成博混饭吃,我看谁敢动。”石痕听到成博两个字,心里突然咯噔了一声,那家伙虽然是个乱七八糟的大叔,但怎么会惹到黑道上?
  
  “他宋司诚这就是给我示威,老子早几年前就和他约法三章不许插足这个圈子了,他这几年一直憋不住有些小动作,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但是事不过三,这次他就是想找事,就是想看看我这把老骨头还有没有脾气。”老爷子适时的打住了话语,端起茶盅饮了一口,留足了时间给下面的人溜须拍马。
  
  “老爷子您老当益壮,十个宋司诚也比不上您啊。”又是那个胖子,逮着了一个机会赶紧冒了出来,石痕却没心情听这些,斜眼瞟了他一下,冷冽的眼神让他打了个寒颤,又把头缩了回去。
  
  老爷子却很受用这套,搁下茶盏放慢语速的说道:“他宋司诚给我打这种擦边球,我就搅得他鸡飞蛋打。这事,你们看看谁有空,就去办一下。”
  
  老爷子其实并不像胡师爷说的那般恼怒,只是他向来疼这个三儿子,所以此时比较维护。他本意只是让宋家规矩一些,否则有一天总会把火燃到自己儿子身上。却不想话音未落,那些属下还未来得及说话,石痕却一口应了下来。
  
  老爷子上下打量着自己的儿子,仿佛从未见过一样,他的三儿子从小在日本长大,跟随日本的剑术大师小石一郎学过两年,他本属意让石痕接受自己的家业,可惜这个儿子却对这些打打杀杀提不起兴致,这几年也就由得他去胡闹。
  
  可是今天,石痕却主动掺和进来,这点令他更加琢磨不透这个孩子。
 

 


Chapter 23.

  第二十三章
  
  老爷子并不在意谁接手处理,所以石痕接话过去,他更是乐见其成。老爷子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过去正准备吩咐阿豹把那些品级低的小弟遣散,留下一些资历较深的在石宅用膳,突然听到一声厉喝:“且慢。”
  
  胡师爷侧目过去,看到来人的模样,微微挑起一丝戏谑的笑意望向石痕。石痕乖觉的站在老爷子身边,看着大哥石鉴领着两个随身跟班,终于在快散会的时候赶回了家。
  
  石鉴自小跟在父亲身边,习惯了黑社会打打杀杀的模式,虽然自小接受良好的教育,但仍然戒不掉一丝痞气。石痕十七岁时才从日本回石宅,石鉴大他四岁,二哥石怔大他两岁。因为石痕母亲是日本人的关系,石鉴从见他第一面起就没有给过他好脸色,当着老爷子的面也对其嗤之以鼻。
  
  石鉴大步往前走,一伸手推开在他面前点头哈腰的属下,走到老爷子面前笔直的站着,闷声说道:“父亲。”
  
  “既然很忙,就不用赶回来了。”其实老爷子对三个孩子皆无偏爱,老大秉承了自己的个性悍勇好斗,老二比较像他们的母亲精明睿智,老三的性子却让老爷子也琢磨不透,想到这里,老爷子虽话是对石鉴说的,眼神却落到了石痕身上。
  
  石痕从石鉴踏进屋开始就莫不吱声,这位大哥对他的敌意没有别人比他更加清楚,他能够忍受石鉴对自己的任何攻击,除非涉及到自己的母亲。这就是胡师爷所担心的,无论在任何场合,两兄弟都能扛上的原因。
  
  “老二去了美国,父亲身边能分担的人只剩我一个了,再忙也得赶回来听凭父亲差遣。”毕恭毕敬的模样落在石痕眼中,竟觉得分外滑稽,他在心里暗笑面色上却依旧是一脸平静。
  
  这话聪明人都能听出刺耳的语义,石痕习惯了在大哥眼中被当做空气,也充耳不闻置身事外。老爷子从不去干预三兄弟之间的纠纷,他的教育理念在于只有真正胜利的人,才是他的种,他真正的继承人。
  
  老爷子瞥目望向阿豹,黑衣墨镜看着像特工的保镖立即会意的说道:“大少爷,这件事刚刚三少爷已经应下了。”
  
  石鉴从进屋起,余光就一直落在石痕身上,直到这一刻才真正的正眼看向他,声音冰冷刺骨:“你不是不插手家里的事吗,别把什么事都拿来玩,你玩不起。”
  
  石痕从喉间发出一声轻笑,表情却是不卑不亢的,竖起全身的防卫正声说道:“我倒不知何时我在大哥眼里变成只懂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了,我自知不如大哥本事,但处理这点杂事的能力尚是有的。”
  
  “父亲,其实这次的事情,宋家少爷也跟我提过。”石鉴跳过石痕的回答,折身面向老爷子,出其不意的说道:“成博得罪宋少,所以才想找人教训教训他。因为三弟的人现在在他剧组,所以还特意约我出来打了声招呼。他们绝无挑衅之意,只是我最近事务繁忙,一时耽搁了向父亲汇报,才闹了这场误会。”
  
  石痕的手藏进衣袖中紧握成拳,眸子中透出一丝野兽嗜血的神采,紧紧的锁定石鉴。石鉴深知自己再一次的惹怒了石痕,反而神色上更加的得意,直直的望着老爷子等待他的回应。
  
  老爷子拿起茶盏饮了一口,觉得水温有些凉了,略略皱眉递给身后的阿虎,才望向自己的两个儿子,视线在两人之间交换后,终于徐徐张口说道:“三儿想试试,就让他试一次。”
  
  石痕紧握的手指关节有些发白,听到老爷子最后的判夺,终于想断了线的木偶一般松懈了下来,上前一步低头说道:“谢谢父亲。”
  
  石鉴是聪明人,这种聪明会让他从不对老爷子的决定做任何争辩,他退到一边甚至不愿与石痕并肩站立,只是余光一直狠狠的刮在石痕身上,发出一声冷哼。
  
  老爷子的神色有些疲惫,挥了挥手让阿豹上前宣布预留晚宴,就折身上楼,留下水火不容的两兄弟在大堂互相瞪目。胡师爷上前几步走到石痕身旁,对着他轻声耳语:“最近大少和宋家少爷似乎走得很近,你自己当心一点。”
  
  石痕微微耸肩,无奈的摆出一张苦脸对着他说道:“我能怎么当心。”调整了角度确信完全背对石鉴后,用嘴型比着:“他就像一条疯狗,死死的咬着我。”
  
  照理胡师爷同石痕呆在一起的时间最少,可是他同这个孩子最亲,许是因为这孩子的气息与这个家最为格格不入,反而有了更多的人味。大少对石痕的步步紧逼,有时连他这个旁观者也看不下去,可是这就是这个家族的生存规则,他只能旁观,不能干涉。
  
  石鉴今日似乎很忙,连嘲讽石痕几句的时间也没有,老爷子一上楼就领着他的跟班行色匆匆的走了。石痕挥了挥手,叫来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小子,看着他献媚的叫道三少,石痕不耐烦的问道:“宋少为什么要找成博的麻烦?”
  
  那人赶忙更倒豆子般的吐了出来,细节处更是说的眉飞色舞手舞足蹈,但总结下来也就两三句话的事情。宋少最近新交了个女朋友,是个三线的小明星,一心想上成博的片里去混个脸熟,想着麻雀变凤凰的美梦。宋少最近也宠这女人,二来也是觉得捧红个人对他来讲是件有乐子的事情,就派人去找了成博。却不想这家伙油盐不进,把宋少的说客骂的没脸没皮的。石痕想到成博的那张棺材脸,抿了抿唇,眼里透出几分笑意。
  
  石痕刚推开门去,看到一张熟脸,是老头子安排在他身边的人,一来保护他,二来也是监视他的所作所为。那人见到石痕出来了,拾级而上站到石痕身边,低眉顺眼的说道:“三少,有了那个记者的消息了。”
  
  石痕有些微楞,半响没反应过来他口中的记者是谁,忽而脑海中冒出一双浑圆无辜的双眼,才记起那只小狗仔彷徨迷惘的模样。
  
  医院一别,这只小狗仔突然人间蒸发了,那张的报纸石痕有看过,他不置一否的扔到了一旁。倒是海安饶有兴致的捡起来,一边拈起兰花指持着汤匙搅动着杯中的卡布基诺,一边殷红的唇瓣轻启说道:“成博怎么被那么多狗仔咬着,这家伙是属兔子的吧。”
  
  他倒从未关心过苟希的去向,可是身边的人总是自以为是的去做这种事情,这样的结果导致石痕回国后再也没有一个朋友。他对苟希说,他想成为他的朋友,可是没有任何人会派人监视自己的朋友。
  
  那人见石痕并不吭声,只得继续说道:“他现在在亭石北路的露天咖啡屋,因为离这不远,刚刚赶来的兄弟看到了他,现在赶过去应该还没走。”
  
  石痕尝试过打苟希的电话,却发现成了空话,听到这人的汇报转念一想,就应了一声将车钥匙丢给他,往大门走去,说道:“帮我把车开回去,晚宴我不过来吃了,我会自己打车回家。”
  
  “可是,三少。”
  
  “没有什么可是的,我只是去见见这位朋友,你要跟着就跟着,但请滚出我的视线范围。”石痕的脸上露出了少有的凶狠表情,这与他一贯的儒雅气质并不符合,但须知兔子急了还会咬人的。
  
  那人悻悻的接过钥匙,没敢跟上,待得石痕走远了仍旧一挥手招来一个小弟,吩咐他远远的跟着。那小弟得令后,顺着石痕的足迹追了出去。
  
  亭石北路距离小区所在的街道不过五分钟的路程,石痕独自一人步行出小区,终于看清了那个觉得眼熟的保安。小保安的名字叫着阿德,很小就出来跟着大少,虽然谈不上心腹但至少也是个机灵常用的人物。但保安这活其实很低贱,这阿德向来聪颖但唯有一个缺点,过分的死脑筋,想必是惹怒了石鉴,才被逐到这儿来。
  
  石痕属于过目不忘型,路过哨岗的时候看着阿德向他端正的敬了个礼,就轻声的念出他的名字。不想此人就受宠若惊般的用感激的眼神望着石痕,弄得他倒有些惭愧。常常看到的这些小弟,对他来讲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却有人这么在乎自己是否被大人物们记得,他究竟叫什么。
  
  石痕隔得老远险些没认出苟希,那一身和他身材极不搭调的正装,像把他整个人套在一个笼子里。石痕觉得苟希是一个极秒的人,他总是能够让自己出很多状况,搞出很多千奇百怪的事情。这样的人,如果真的是自己的朋友,一定会很开心吧。
  
  苟希此时与陈拉布的对话已经接近尾声,厌恶之情油然而生,他挥手叫着water来结账,听到身后传来由远及近的脚步声。陈拉布本来极其得意闲适的叉腿坐着,却突然露出惊异的表情,神色也有了几分慌张。
  
  他转头一看,厚颜如陈拉布都会赶到畏惧的是哪号人物,这一回头,险些没从凳子上摔下来。
  
  石痕的样子看似饭后散步,但目的性却很明确,直冲冲的望着苟希和陈拉布坐的地方,一步一步的像踩着圆舞曲节拍一样不急不缓的走过来。
  
  
 


Chapter 24.

  第二十四章
  
  陈拉布的额上渗出细细的密汗,神色有了些慌张,苟希捏着衣角,忽然想到陈拉布还在旁边,就硬着头皮做出若无其事的模样,起身对着逐渐接近的石痕打招呼道:“好巧。”
  
  陈拉布的鼠眼滴流着在两人的身上打转,看到石痕对苟希泛起礼貌的微笑,心里更是七上八下,跟着起身随意找了一个理由开溜。苟希看着陈拉布敏捷的逃脱动作,啧啧的赞叹道巨型犬的优势实在太大。
  
  石痕看着苟希垂在裤兜的双手,不断的拉扯衣角,略略的抿唇,拉开沙滩椅刻意使自己动作显得大大咧咧一些坐了下来。苟希见BOSS都坐下了,心里忐忑不安不知该立该坐,倒是石痕心细扬了扬手,说道:“傻站着干嘛,还是,你有事急着要走?”
  
  苟希很想选择第二个答案,身体却很孬种的开始自主行动,退到椅子旁边怯怯的坐了三分之一的位置,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石痕知道很多人都惧怕他,但看到苟希这副像被训导主任抓包的忐忑模样,心里有些想笑,但更多的却是几分心酸。
  
  因为这样的家庭,所以交不到一个真心的朋友,那些站在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张诚惶诚恐的模样。他不奢求苟希能够不同,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多特别的存在,就算有,也不一定能够让自己遇到。
  
  可是偏偏面对这样一张单纯真挚的脸,虽然他的神色也略显慌张,石痕却想对苟希说些什么。也许是方才遇到石鉴让他憋了一口气,必须吐露出来,方能得以宣泄。
  
  苟希点的大杯红茶早就喝完,他看着石痕的样子似乎短时间内自己脱不开身,心里盘算着要不要叫来侍应为他点上一杯,毕竟是自己先坐到这里,理应尽一尽地主之仪。可是这叫水也得有个考量,是叫一杯好,还是叫两杯。苟希的手悄悄的滑到自己的下腹,摸摸被一杯水撑的有些鼓胀的胃,苟希一咬牙,招手叫来water,说道:“两杯红茶,一杯大的,一杯小的。”
  
  Water端来两杯红茶,石痕偏头对着他说道:“我要那杯小的,谢谢。”大杯推到了苟希的面前,石痕善意的说道:“我不太渴,小杯就好。”
  
  苟希手握习惯的手有了些颤抖,紧咬的牙根惹得面目表情有些扭曲,却听到那头石痕用轻柔的嗓音,仿若自言自语的梦呓一般,声音有些飘渺的开始讲述。
  
  “我从小和母亲在日本长大,所以,有些行为习惯上我总是戒不掉日式的礼节。在回国之前,我一直没有觉得自己和别的小孩有什么不同。虽然他们会偶尔嘲笑我没有爸爸,可是至少那些孩子和我一起玩时,不会用畏惧的眼神望着我。”
  
  苟希的左手捏着吸管,另一只手滑到桌下按着自己的小腹,手指尚能戳出一个凹陷,抬头可怜巴巴的望向石痕,倒让石痕误以为他在同情自己。
  
  “那个时候被欺负了也不觉得可怜,可怜的是你莫名其妙的被驾到一个高位上,你的周围连邻居都没有,更遑论邻居家的小孩。你发现你再也不能用自己的拳头去证明自己,每个人都毕恭毕敬,小孩子不懂,他们的家长也会拉开他说‘歹势,怎么可以和三少爷打闹呢,要是伤到少爷怎么办’?”石痕搅动着杯中的红茶,眼神却飘的找不到方向,声音竟然有些断断续续。
  
  “可是还是会被欺负,会被大哥背地里整的很惨却又不许吭声不许还手。每次胡师爷都告诫我一定要忍住,一定要咬牙坚持,可是我毕竟还小,忍得下他骂我愚蠢骂我下贱却忍不下他谩骂我的母亲。可是到最后,老爷子向来只会罚我,不会罚他。”
  
  “为什么?”苟希从喉间挤出这一句话,小腹的臌胀感让他不自觉的夹紧双腿,面色有些微红,头上渗出密汗聚集成一滴沿着鬓发往下滑落。
  
  “我那时以为是他这位做父亲的有失偏颇,可是有一日,他把我叫到茶室中对我说了这番话。”石痕的回忆开始在脑海中翻飞,那个秋高气爽的午后,自己被胡师爷领到茶室,听着老爷子说一些他那个年龄无法领会的字句。
  
  “我答应过你的母亲,要让你平平安安的长大成人。”初沸的茶水滚出一颗颗“蟹眼”,老爷子将沸水倒至盖碗中1/3处,右手将温杯的水倒入茶船中。老爷子是从那几年开始有了几根斑白的发丝,从石痕的角度看,在余辉的映衬下折射出星星点点的光芒。
  
  “所以,我万事不会相帮,我只会宠着石鉴。”这话说的很奇怪,那时的石痕不懂,只能怔怔的望着父亲,忍不住的辩驳:“我可以忍,但他骂我的母亲。”
  
  “这世界上背地里谩骂的人更多,你都能一一打回来?你该感谢你的哥哥,他毫不保留对你的厌恶,这至少不用你去揣测人心,至少能够清楚知道,谁看你不惯。”老爷子动作轻柔的将茶叶拨至茶荷中,端起茶盏放到鼻下深吸一口,才继续说道:“你若想别人再也不敢对你恶言,就用你自己的实力,让他们再也不敢说一个不字。”
  
  苟希紧咬住下唇,听到此处忍不住接嘴道:“黑道世家的教育,果然与众不同啊。”
  
  说完惊觉失言,又紧闭双唇不知一声,偷瞄石痕神态自若丝毫没有生气的模样,才大舒一口气,挺直了腰板坐着,双腿开始有些晃荡。
  
  “是很特别,我会更早的懂得适者生存。”石痕想到些什么,偏头直视苟希,细碎地轻笑一声念道:“你一定是普通家庭的小孩吧。”
  
  苟希浑圆的眼珠中散出一种温暖的情愫,提到家人让他忘记了对面坐的石痕的身份,开始信口开河的胡侃:“我家里是典型的”421”啊,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我爸我妈,和我。虽然是独生子女,但是加起来有7个人,也是很热闹的。毕业以后,我说我要一个人留在这边工作,他们都很舍不得,可是拿我没办法只能依了我。”
  
  “为什么想要留在这边?”苟希脸上的神态让石痕心生羡慕,但看到他终于卸掉了自己的防备,平等的与自己对话,他终于有了久违的平等感,遂发问道。
  
  那双晶亮的眸子中突然有了一丝的闪烁,连语气都透露着苦涩无奈的味道:“如果,不离开老家在一个新的城市生活,也许有一天我会让他们很失望。”
  
  石痕的好奇心并不重,对于能够和苟希建立初步的沟通交流已经让他感到欣喜,他不会去刻意的掀开别人的回忆,就打住了这个问题,转而问道:“我看了前几日的报纸,那个,你还好吧?”
  
  “那个鬼报道害惨我了,我现在已经是街上的无业游民了。”苟希皱了皱眉头,不仅仅的是因为苦恼自己的职业,更多的是身体拉紧了警报器,让他面色上有了些扭曲,双腿的晃动改为了上下剧烈的抖动,想要以此缓轻自己的痛苦。
  
  “无业游民都穿范思哲的西装?”石痕的目光落到了苟希并不合身的外套上,这样一张娃娃脸配上一套正装显得分外有趣,苟希忙不迭的摆手解释道:“这是个意外,意外。”
  
  “你如果真失业了的话,我想,我可以帮你找个报社的工作。”石痕说完目不转睛的望着苟希,却看到苟希的脸色通红,便伸出手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苟希一个惊吓站起身来,说了声抱歉,就往店里冲去,弄得石痕呆如木鸡的坐在外面。
  
  从厕所出来以后,苟希紧绷的神经终于弹回到正常的状态,他正努力回忆着方才石痕对着他说了什么,怀中的手机却开始猛烈的震动,他按起接听键,听到那厢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略带一丝怒气的说道:“人呢?”
  
  “看你们唱歌挺费嗓子的,所以溜出来给你们买水了。”苟希有些庆幸自己停在了一家饮料店门口,听到丁廷之气压如此低的声音从听筒中传来让他惊起一身冷汗。
  
  外面的石痕BOSS正襟危坐的呆在那个太阳伞下,电话里的丁女王限定他十五分钟之内必须出现,这种前有狼后有虎的局面,弄得苟希瞠目结舌。
  
  “能不能,二十分钟?”
  
  “十分钟。”那边啪的一声收线了,苟希痛恨自己的多嘴,转头对着WATER说道:“麻烦,五杯红茶外带。”
  
  两手提满的外带口袋的苟希站定到石痕面前,惹得他憋笑半天,乐悠悠的说道:“苟希,看来,你真的很喜欢喝红茶。”
  
  苟希第一次深刻体会到网络上那句很红的签名是什么感觉,“我在风中凌乱,捡起碎了一地的玻璃心。”
  
  因为时间上的紧迫,石痕领着苟希走到马路对面,敲开停在马路对面的一辆凌志汽车,看到摇下的车窗里露出一张熟脸,吩咐苟希坐到了后座。
  
  “下次再跟着我的时候,麻烦再离远100米。”石痕自己拉开了驾驶座的门,将那小伙子丢到了副驾的位子上,拉好档位,一个漂亮的甩尾驶入车道。
  
  苟希摸出手机看了看显示的时间,方才跑过来花了四十多分钟,如果是开车的话,应该就赶得急了吧。
  
  除非,那该死的电梯又为了陆离那种富二代停在半空中。
  
 

 

Chapter 25.

  第二十五章
  
  苟希手里高举着塑料袋放在胸前,生怕一个甩尾杯子里的饮料都溅到袋子中。石痕的速度虽快,但胜在极稳,五分钟之内就从亭石北路杀到了中天大厦楼下。苟希点头致谢后冲出车门,刚跑三步又探回头说道:“我换了电话号码,你要找我就打这个号。”
  
  一串的数字迅速的窜入石痕的脑中,他抿了抿唇对着苟希说道:“快去吧,丁廷之的脾气好像不是很好,晚了会被骂死吧。”
  
  “记牢了吗?”苟希看着石痕只听了一遍,就对着自己点头,不放心的问道。
  
  “我瞬间记忆向来极佳,你还有四分钟。”石痕的话音刚落,哪里还有苟希的影子,石痕从驾驶座上下来,钻进了后座仰躺在上面,双手托在脑后对着从副驾爬过去摸到方向盘的小保镖说道:“回我住的地方,到了叫我。”
  
  石痕需要时间静下来,想想如何去处理成博的事情,小保镖谨慎的放慢车速尽量保持车子的平稳。
  
  苟希在电梯中看着缓慢递加的数字,心里像被猫爪在挠墙一般的痒痒,电梯在三十八楼时发出清脆的一声叮,苟希低头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还剩三十秒。抬头跨步想电梯门刚一打开就冲出去,却恰巧与门口的人撞了个满怀。
  
  这人身上有苟希熟悉的芬芳气息,苟希深吸了一口听到头顶响起了丁廷之低气压的声音:“买水还要玩次换装?”
  
  “这是个意外,意外。”苟希站直了身子,想揉一揉撞乱的头发,却发现没有第三只手去做这件事。好在阿耀奔了过来,一把抢走了红茶,他用腾出来的手揉了揉发红的额头,憨笑的望着丁廷之。
  
  丁廷之受不了这样白痴的笑容,拉过苟希就按到怀里,顺手把那个碍眼的外套给他脱了扔到地上,清冷的声音不带一点色彩的说道:“这衣服上什么味,熏的慌。”
  
  “铜臭味吧。”苟希老实的回答,看到丁廷之的眼中掠过一丝精光,警觉的闭上了嘴,跟着丁廷之进了录音室。
  
  录音工作其实已经进行到了后期和声部分,苟希从未细致的听过丁廷之的歌声,那种飘渺空灵的声音让苟希觉得有些置身云间。好的歌手唱歌,能够使你的感官舒服,而极致的歌手唱歌,会让你的灵魂都随着音乐酥软。
  
  龙璟趁着丁廷之录歌的空隙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苟希的身后,猛的一拍他肩膀,让他瞪大了双眼回头,看到是龙璟与他如此贴近的站着,竟然露出了羞怯的神情,弱弱的说了声:“这个,男女授受不亲吧。”
  
  “你是喜欢把我当男人,还是我把你当做女人?”龙璟祖籍是内蒙,所以身高直逼苟希,而且气场相较的话,苟希第一个回合就能败下阵来。苟希聪明的闭上了嘴巴,龙璟看着他的模样,又望了一眼正在录音的丁廷之,才继续说道:“丁说,他要搬家了?”
  
  苟希点了点头,偷偷把求救的眼神投向一旁的阿耀,却看到阿耀很没义气的一边摆手示意,一边贴着墙根溜走,苟希心里一声叹息,硬着头皮直视龙璟。
  
  “小狗仔,我不知道该夸你幸运,还是不幸,我只能说,祝你好远吧。”龙璟轻轻拍了拍苟希的肩膀,看着他迷茫的眼神,又下意识的抬手拍了拍他的头,方扬长而去。
  
  阿耀看到龙璟走开,才适时凑了过来,望着龙璟离去的方向说道:“你要和丁住一块儿?小狗仔,你是属腊肉的吧,保质期那么久!”
  
  苟希心里突然咯噔一声,茫然的望向专心致志的丁廷之,话却是对着阿耀说的:“任何人,都和丁廷之长不了吗?”
  
  “小狗仔,你会在想,或许你是个奇迹是吧,或许你对丁不一样。虽然目前来讲,丁居然愿意和你一起搬到那房子里,是奇迹没错啦。但是,继续当奇迹的概率有多高,你要随时做好准备。”
  
  做好准备,做好什么准备,人可以随时卷铺盖走人,心也可以这样吗?
  
  苟希轻轻的晃了晃脑袋,阻止自己的胡思乱想,转移话题问道:“阿耀,rainbow band是鼎石的吧,还有几年的约啊?”
  
  “三年呢,不是前年才续的约么,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结果丁哪儿也不去还是续的老东家。”阿耀的语气轻快跳跃,一如他的性格,更加适合他在乐队的身份,鼓手。
  
  “你们现在这么红,如果想要收购鼎石,会花很多钱吧?”苟希猜不透陆离打的什么算盘,如果是从商业角度考量,鼎石虽然风头正劲,但是投资也会砸很多钱,并不是收购的好时机。
  
  “谁那么有钱跑来吞鼎石啊,光是吃进鼎石在市面上流通的股票就得好几十个亿吧。”阿耀的眸子中射出一阵尖锐的亮光,直直的从上至下打量苟希,盯得他有些发毛,才不阴不阳的语气说道:“说起来,小狗仔,你身上这衣服挺值钱的,是不是你新找的相好的想吞了鼎石?那不是你甩了丁廷之不说,还骑在了他头上,哥们,你太有种了!”
  
  苟希一甩手离开了胡言乱语的阿耀,还听得阿耀在原地跳战的吼道:“饮料店的艳遇,我与饮料店首富不得不说的故事,饮料店之一夜情速成法,苟希,我太崇拜你了!”
  
  录音结束时已经接近7点,丁廷之的脸上看不出一丝疲惫,倒是气压一直太低,令得苟希望而生畏,迟迟不敢靠近。丁廷之伸手一捞,就把刻意贴近阿耀的苟希拉回原位,呆呆的直挺挺立着。丁廷之略微俯身凑到他耳边,轻声说道:“你今天看起来很饥渴的样子,那晚会结束以后,我给你喂食好了。”
  
  这话给了苟希两个讯息,作为丁廷之的助理,待会他还有一个晚会要去参加。作为丁廷之的伴侣,今晚上他有一项运动要进行,而陪练依然是自己。
  
  苟希警惕的想要拉帮结派,偏头直视丁廷之,努力抬高声音问道:“那待会,阿耀和龙璟她们去吗?”
  
  “不去。”大神的回答简明扼要,并且没有丝毫想要补充的样子,苟希求救的四顾,终于有好心人替他解答。
  
  倒是那个沉默的键盘手,声音有些尖锐却并不刺耳,说道:“我们没那么拼,不想死的太早。”
  
  阿耀接嘴道:“丁,你看,连阿佑都看不下去了。”
  
  龙璟对着阿耀抬手就是一个爆栗子,狠狠地瞪他一眼。总司站到前面,将阿佑挡在身后,阻挡众人的视线交流。丁廷之倒是不吭声,苟希一直用眼神偷瞄众人的神色,感受着电梯的密闭空间中流动着诡异的气氛。
  
  当周围不相干的人都走了,只余下自己和丁廷之坐在保姆车上,想着莱蒙酒店进军的路上,丁廷之突然转头过来对着一直莫不吱声的苟希说道:“小狗仔,你记得吗,我说过,我要站的很高很高。”
  
  苟希点了点头,心里诚惶诚恐的接受着丁廷之对自己的第一次解释。
  
  “你出事那几天,我回了一趟美国。”丁廷之的情绪忽然有些不对头,他似乎陷入了一种自言自语的状态,将手插入浓密的黑发中紧紧扣住。
  
  苟希不敢随意搭话,只能静静的陪在身边,不自主的将身子轻轻靠了过去。
  
  “然后,我发现,也许我要加紧脚步了。我怕,来不及。”最后一句更像是一种叹息,苟希不想追问,如果丁廷之想说,自己只要耐心的等待总能等到他敞开心扉。
  
  两个人在一起,如果逼得太紧,只会让对方一步步后退。
  
  晚会其实是一种上流人士之间的聚会,成博搭的线让丁廷之也来参加。丁廷之的保姆车备有适宜的服装,苟希本想呆在车上等待,却被丁廷之拖出了车厢,轻飘飘的说道:“不要浪费你捡来的这套好衣服,就冲这个,也没保安敢来拦你。”
  
  其实保安是会照拦不误,只是一张邀请函一般可以放两个人进去,被邀请的人及其舞伴。苟希一路小跑的跟着进了会场,总觉得背后凝聚了保安怪异打量的眼神。
  
  丁廷之进了会场就显得端庄优雅起来,接过一杯鸡尾酒端在手中穿过半个会场去寻找成博。苟希一看自己被主人放养了,撒欢的跑到自助区寻觅那些不知名但看上去让人胃口大开的餐点。
  
  一偏头,看到不远处站了个熟人,苟希赶紧别过脸去,使劲的吞下口中的蛋糕,心里默念幻觉幻觉,再次转头,哪里还有人影。
  
  一定是这里的人都感觉太有钱了,才让自己产生遍地都是富二代的想法。
  
  那边那块布丁看起来颜色不错,嫩滑的口感凭色泽就能够看出来。
  
  还有那个什么果汁,甜甜酸酸,挺润口。
  
  
 


Chapter 26.

  第二十六章
  
  丁廷之穿了一身纯白色的燕尾服,苟希从他换上的那刻起,就在内心潜台词念到。八卦周刊都会有心理测验的专栏,苟希尤为记得某一期关于颜色的讨论:喜欢白色的男人是标准的完美主义者,浪漫迷情。回忆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情思,容易依着自己的感觉和情绪游走,且自恋倾向颇严重,生活态度挑剔。
  
  苟希第一次深深佩服这些曾被他嗤之以鼻的理论,边吞咽下口中滑嫩香气四溢的布丁,一直张望着寻找那道醒目的纯白。目光却捕捉到一张修罗般冰冷的面孔,逐渐在自己的视线中放大。那人离自己越来越近,苟希迅速的转身,假意挑选食物的客人,脚往左边一点点的挪动。
  
  苟希一直低垂着头,却听到那沉闷冰冷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躲什么,白痴。”
  
  陆离从丁廷之进场的时候,就往门口望了一眼,看到丁廷之优雅的迈入会场,身后跑来一个左右四顾的小跟班。那个碍眼的存在站在丁廷之身边,整个拉低了丁廷之的档次。看到苟希身上的衣服,陆离惊觉这个世界实在太小,心中思索一番,端着酒杯逐渐向他靠近。
  
  苟希不愿自己太过窝囊,挺直了腰板又往左边挪了一步,假意陆离说话的对象并不是自己,却不想那个讨厌的声音又响起了:“丁廷之的口味真是奇怪,我似乎应该帮他换一个更相称的伴侣。”
  
  “我都不知道,原来你们有钱人除了脱别人衣服以外,还有撬人墙角的嗜好。”苟希努力揣摩着丁廷之冷漠时的语气,说到后半句声音却渐渐的小了几分,显得极没底气。
  
  “CLEN过后是曾子墨,曾子墨之后是你,丁廷之,好像没有什么固定的要求。”陆离的眼神一直紧紧的锁定在苟希身上,这话苟希还没消化掉,陆离又冷哼一声,嘲讽的语气更加浓烈。
  
  “披着龙袍也不像太子。”苟希恨得咬牙切齿,也不知是哪个禽兽逼着自己换下来的,果然好心没好报总是应验到自己的身上,看着陆离扬长而去的背影,苟希的心中敲响了警钟。
  
  陆离不顾一切的收购鼎石公司,对自己莫名其妙产生的敌意,对丁廷之的过往情人一清二楚,所有的一切源头都指向了一个人,丁廷之。
  
  丁廷之下午还说要给自己喂食,这才刚到晚上,就出来个抢食的了?
  
  苟希开始在人群中寻觅那抹醒目的白色,却只见到成博一人站在香槟塔旁边。苟希对于成博有些畏惧,但更大的危机出现在眼前,也就顾不得那些。苟希硬着头皮走了过去,却看到成博站在那处,眼神不知飘向了何处。
  
  “成导。”苟希努力让自己充满底气,姿态不卑不亢。成博转头过来看到站在他面前,一脸坚毅表情的苟希,一反常态的没有用鄙夷的眼神望向他,用不经意的语气回答道:“嗯,有事?”
  
  “那个,我想问。”看到成博如此平和的对待自己,苟希有些不习惯,提在喉间的那口硬气有了一丝松动,慢慢的让自己蔫了下来。“丁廷之去哪儿了?”
  
  成博的眸子中掠过一丝精光,突然用炙热的眼神注视着苟希,嘴角微微上扬吐出简洁有力的几个字:“从这个门出去,应该在回廊里面。”
  
  苟希不太善于观察别人细微的表情,他只看到成博说完就酌了一口香槟,视线注视到杯中的气泡,似乎没有打算再搭理自己。却忽略了成博在他转身后,更大幅度上扬的嘴角,微眯的眼中露出看戏的神采。
  
  苟希推门出去,走廊的寂静和大厅里的喧哗形成极鲜明的对比,他踩在松软的地毯上沿着长廊寻找,忽然觉得这一幕分外的熟悉。第一次遇见丁廷之,也是这样的状况,自己一间间的找他,踩着比自己还干净的地毯让他时刻提心吊胆。
  
  如果再遇到丁廷之正在和别人办事情,那简直就是镜头回放了。苟希的心中开始了无限的YY,为自己设计了不同方案的台词。
  
  “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悲情版女主台词。
  
  “你们继续。”潇洒版女主台词。
  
  “介意加我一个吗?”狗血版女主台词。
  
  想到最后一个,苟希的心情放松了许多,丁廷之怎么从大厅里跑到这来,他带着疑问一步步的往走廊深处走去,终于听到了尽头的楼梯间里传来了细碎的交谈声。
  
  “你何必这么折腾自己,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苟希适时的停住了脚步,那个令人憎恶的冰山陆离,说什么话都让人作恶。有钱确实了不起,但不代表有钱就真的能买到一切。
  
  和陆离对话的人迟迟没有吭声,让苟希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里,默默的念叨:“不是这么没下限吧,当真一切向‘钱’看了?这什么人啊,太没骨气了。”
  
  陆离似乎耐性极佳,那人不说话,他也不再开口,倒是一旁听壁角的苟希有些着急。那人沉默了极久,终于说了一句,听到那声音,方才还看热闹看的热火朝天的苟希,忽然掉进了冰窖中。
  
  丁廷之的声音在这样静谧的空间中,透出一丝魅惑的腔调。苟希能够想到他说这话时的模样,略略的有些仰头,额头上的碎发半遮着他那双勾人的眸子,薄削的嘴唇微微颤动吐出几个字眼。
  
  “我想要权利,你可以给我吗?”
  
  “小狗仔,你相信吗?有一天,我能够站到最高的地方,我能够成为这个圈子的法官,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都由我来定夺。”丁廷之那夜的话,一遍遍的在苟希的脑海中循环,苟希有些自嘲自己的不自量力,丁廷之的愿望,谁都比苟希更能够帮助他实现。
  
  “我不相信,这个世界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你要权利,我可以帮你打通所有的关系,我可以让你比现在还红。”
  
  苟希有些佩服这两位,在剧组的碰面居然能够演的如此的若无其事。陆离这样嘶吼的声调,哪里还有半分冰山的模样。苟希听得心跳急剧加速,竖起耳朵等待着丁廷之的回答。
  
  “如果只是钱的话...”丁廷之刻意压低了声音,语速放慢下来,惹得陆离和苟希都屏气凝神的等待着,想必是得到了他想要的气氛,才徐徐说道:“你以为,我会缺吗?”
  
  苟希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掉了下来,欣慰之余竟还有几分窃喜,又赶紧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陆离似乎还想说些什么,被丁廷之的一声低吼给堵了回去,丁廷之清晰的吐出一句:“我累了,你滚吧。”
  
  陆离看着丁廷之从一开始就摆出的疏离的面孔,不由得怒由心生,照着丁廷之耳畔的墙壁一拳捶了过去。拳风擦过丁廷之的耳畔,却见他从始至终神色都未曾改变,毫无惧色的直视陆离。那双蛊惑的眸子中只映着自己一个人的身影,令陆离呼吸加重,深深的望着丁廷之。
  
  苟希在外面听不到对话声,心里有些焦急,又不敢突然冲出去,只能贴着墙壁直直的立着。
  
  陆离情不自禁的附身想要吻下去,又被丁廷之反手重重的赏了一个巴掌,这一记耳光比在片场时更狠,响声更大。惊得苟希终于按耐不住冲了进去,见到挨打的人是陆离,大舒一口气,站到了丁廷之身旁。
  
  “我到处找你。”苟希怕丁廷之生气,急忙解释,竟意外的得到了丁廷之绽开的笑靥。
  
  陆离先是震惊丁廷之的那一记耳光,看到苟希突然出现让他的愤怒上升到极点,冲上来就挥拳打向苟希。苟希倒也不惧,把丁廷之护在身后,抬脚就踹了过去,身子灵活闪躲地同时,始终将丁廷之扣在身后。
  
  丁廷之本不憱陆离,他料定陆离不敢动他一根汗毛,但看到狗狗忠实护主的模样,让他心生温暖。那两个人穿着最名贵的服装,却做着最原始野蛮的动作,丁廷之双手交差抱在胸前,退开三步站着。
  
  苟希在体力上比不过陆离,但胜在身板灵活,在悠悠的长期压迫上导致了他敏锐的躲闪神经。陆离怒火中烧中,也不记得任何章法,只是按着原始本能的挥拳,却屡屡不中,反而在收拳的过程中,被苟希猛踹了两脚。
  
  这样一场战斗,裁判在一旁站着,却没有任何吹哨子的举动。
  
  丁廷之看着苟希一时半会吃不了亏,也不吭声,待看到陆离的拳头只差一拳的距离就挥到苟希的脸上,突然拔高声音念到:“苟希,过来。”
  
  陆离听到丁廷之终于吭声了,叫的却不是自己,懊丧的紧握拳头,嘭的一声踹门出去。
  
  苟希听到主人的召唤,摇着尾巴跑了过去,临了还不忘恶狠狠的瞪了陆离一眼。丁廷之突然伸出手,摸了摸苟希的头,径直说道:“看来真的精力旺盛了,晚上该喂食了。”
 

 

Chapter 27.

  第二十七章
  
  苟希听得有些发愣,跟着丁廷之身后垂着头走了几步,突然醒悟自己被丁廷之误导了,壮着胆子吼出一声:“不对。”
  
  丁廷之停下脚步,却没立刻转身,苟希看不见他的表情,不知丁廷之现在是什么情绪,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说道:“你和陆离,是什么关系?”
  
  苟希并未指望丁廷之回答自己,丁廷之的桀骜不驯在这个圈子里是传开了的,苟希生怕自己变得同曾子墨一般,因为过问丁廷之的私事而被踢出局。可是他不是这圈里的人,他做不到对另一半的生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看多了这个圈子里的逢场作戏,却无法让自己也跟着这片深海随波逐流。
  
  楼梯间又恢复了诡异的静谧,苟希的额头本就因为方才的剧烈运动布满了密汗,顺着鬓发缓缓流下。丁廷之的背影挺拔修长,贴身的西装勾勒出他瘦削的线条,苟希觉得有些口渴,吞咽了喉间的唾液,静静地等待丁廷之的审判。
  
  丁廷之忽然发出一声轻笑,那笑声短促而凄凉,听得苟希心揪了起来,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丁廷之缓缓转身,向前走了几步,站定在与苟希之间只隔着一步的地方,吐气如兰连呼吸都能感受到的距离。
  
  “一般,有人过问到我的私事的时候,就是他出局的时间。”丁廷之伸出手指点在苟希的鼻尖,见到流到下颚的汗珠几欲滴落,又用手指拭过那滴汗珠食指一弹。
  
  苟希的心跳声在耳边砰砰的响起,他用牙齿咬住舌尖紧紧的闭住嘴巴,直愣愣的望向丁廷之。丁廷之的手指又在他的面颊上滑过,冰冷的指腹和苟希微烫的皮肤形成了鲜明对比。丁廷之的神情看不出愠怒,但也看不出任何别的情绪波动,苟希也不敢吭声。
  
  “不过,小狗仔,你救过我一次,就当是抵消这一次吧。”丁廷之一直紧绷的神情突然有了松动,方才还冷若冰霜的面庞上突然泛起一丝妖媚的笑意,苟希虽然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但心里仍旧有些计较。
  
  好在丁廷之并没有就此打住话题,看到苟希悻悻的模样,又抚了抚他浓密的卷发,认真的直视他的眼睛说道:“我不用告诉你,我以前和谁在一起,不过你可以放心,我向来没有劈腿的习惯。和你在一起,就只有你。”
  
  “和你在一起,就只有你。”苟希自动的将这话理解为大神的情话,这让他有些受宠若惊,迅速的让幸福冲昏了头脑。被丁廷之注视的眼神也开始有些涣散,嘴角轻微的上扬,挂着一丝傻气的笑容。
  
  丁廷之的蜜糖还剩一勺,索性一次灌进苟希的脑子里,又贴着他的耳边说道:“至于你想知道的,陆离,只不过是一个旧人。我不介意你每次看到他,就把他吠走,或者直接咬死。”
  
  苟希的脑中自动勾勒出自己咬着写有“陆离”两字的布娃娃,四腿撒欢的跑到垃圾回收处,把布娃娃推进去以后,主人丁廷之一个招手,再撒欢的跑回去,等待自己的就会是一阵宠爱的抚摸,或者是一根香气四溢的肉骨头。
  
  丁廷之看着苟希脸上露出的傻气表情,竟然没有产生鄙夷的情绪,这家伙总是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露出这样神游太空的神情。但又惊觉继续和苟希呆着这里,会让自己的也沾染上一种叫做傻瓜的气息,便折身往走廊走去。苟希看到丁廷之走了,赶紧追了出去。
  
  那个坏心的导演成博,竟然站在苟希方才听壁角的地方,看到演员们从楼梯间里出来了,有节奏的鼓掌同时脸上始终挂着坏笑。
  
  “你这个扇巴掌的情绪,比当时拍的时候自然多了嘛。我真后悔没把摄影叫过来,啧啧,多好的一组镜头。”
  
  全世界也只有这位大叔能够如此调侃丁廷之,也只有厚颜如他才能毫不忌讳的说出自己在一旁听壁角的事情。
  
  “你把他叫来的?”丁廷之的眼睛瞥了一眼跟在身后的苟希,脸却对向成博。
  
  “不然呢,你要怎么脱身?”成博的两指间夹着一根烟头,说话的间隙就放到唇间深深的吸一口,苟希注意到他中指发黄的关节,不消说他自然是一位老烟民了。
  
  “他能把我怎么样,死缠烂打的家伙真是太没操守了。”丁廷之又恢复到倨傲的模样,语气中带有深深的不屑。整个走廊上弥漫着香烟的气味,苟希觉得有些呛人,又觉得成博与丁廷之当着他的面谈论陆离,这样的感觉实在尴尬,就上前一步轻咳两声。
  
  这咳嗽倒是吸引到了两人的注意力,但当他们齐刷刷的望向苟希的时候,苟希又深感压力过大,只得张口说道:“我想,或许他能够把你怎么样。我听说,他想收购了鼎石唱片。”
  
  丁廷之的面部表情倒是波澜不惊,成博的反应极大,烟头掉在了地毯上被他用脚狠狠地碾碎。成博张口骂了一句粗口,看到丁廷之的无动于衷,只能转而问向苟希。
  
  “你从哪儿听的,他烧钱呢,玩这个。”
  
  “苹果日报的陈拉布说的,可信度百分之九十。”陈拉布抓新闻的功夫,苟希一向佩服。
  
  成博看着一旁的丁廷之仿若陷入了沉思,也不便打扰,连着苟希一起把目光投到了他身上。丁廷之闷了半响,突然想从梦中惊醒一般,诧异的望向两人,说道:“看我做什么?对了,成博,我要搬家了。”
  
  成博白了丁廷之一眼,看着当事人这般云淡风轻的模样,摆一手摆手晃荡回大厅。丁廷之转身正对苟希,看着他关切的眼神,又大发善心的回答道:“我不仅仅只能唱歌吧。你先回车上等我,我进去打个场子就走。”
  
  不出一个星期,陆氏集团就宣布了正式收购鼎石唱片进军娱乐行业的消息。
  
  报纸的半个版面,是陆离那个冰山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青年翘楚照片。
  
  苟希正在将自己少有的几件衣服挂到新家的衣橱里,旁边的两个橱子密密的塞满了丁廷之的衣服,自己只有寥寥几件稀稀落落的可以在衣橱里打滚。丁廷之的衣服大多是白色,一拉橱柜门分外整洁,苟希自卑的合上柜子走到门口换鞋下楼拿邮箱里的早报。
  
  报纸是搬来的第一天,遇到一个热络的邮递员极力忽悠着定的,这几日忙着搬家收拾,邮箱里面已经闷满了厚厚一叠。苟希抱着一叠报纸,最顶上的一张头条用醒目的大字写着这个消息。苟希看着冰山为了配合记者露出的浅笑,突然觉得这衣冠禽兽确实也拥有一副不错的面相。
  
  丁廷之最近极忙,成博的戏要继续拍着,虽然再不愿意见到陆离但是演戏的时候还是得扮着情深。苟希一直忙着搬家,没有再去过片场,也不知那个爆料的雀斑妹妹会不会一如既往的偷拍。丁廷之白天赶戏,晚上还要到录音棚继续筹备新歌,好在演唱会的事情因为赞助商的问题往后延时了,才让他不用寻找第三个□。
  
  小助理的身份因为那个传说中怀孕待产却苗条归来的真身给取代了,丁廷之也不再提让苟希去哪个报社呆着的事情,每每苟希对他提及此事,最后都会演变到床上剧烈运动一番,导致丁廷之自动把这事当做苟希索取食物的暗号。
  
  新家拾掇好之后,苟希盘腿坐在木地板上,把那叠报纸一张张铺开围在自己的周围,拿着红笔细细的搜索着招聘信息,口中念念有词,看到重要的信息还用红笔大略的记到手背上,不一会整个手臂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字。
  
  手机铃声从卧室中传来,苟希爬起来时因为血液不流通发麻的双腿不听使唤的摔了下去,他爬起来赶忙去接电话,看到来电显示上显示的名称为,石痕。
  
  “喂。”
  
  “你好。”对待BOSS,基本的礼貌是一定要的。
  
  “喂,苟希吗?那个,待会成博说要住到你们家,你一定要向丁廷之吹枕边风说不行啊。”
  
  纳尼,这是哪一出?
  
 

 

Chapter 28.

  
  第二十八章
  
  石痕从担当安妮的助理开始就独立门户,搬到了一个普通的小区中,安妮嫁人之后因缘际会下他又接受了海安。海安心气极高,虽然外表妩媚艳丽,但因为祖籍山西,骨子里仍旧透着《信天游》民歌的那种洒脱率性。
  
  海安下午要去成博的剧组报道,提前一个小时驱车来到了石痕的家中,进门就将一只高跟鞋踢飞躺到鞋柜上面,打着赤脚在实木地板上踩踏,径直走到客厅中的圆形沙发上整个人凹陷下去。
  
  石痕正在厨房准备自己的午餐,独立生活培养了他一手的好厨艺,又或者他本来就对此有极高的天赋。海安进门的时候,他正在水龙头下冲洗西红柿,红润饱满的西红柿在他白皙的指尖翻滚,溅起四处的水珠。石痕利落的抖净上面的水珠,将西红柿放在案板上均匀对等的切成四瓣,空气中瞬间弥漫着一股酸甜气味。
  
  海安从茶几上抓过遥控器,打开电视一个接一个的换着频道,看着石痕在厨房里围着纯白色围裙四处忙碌的模样,忍不住啧啧赞叹道:“痕,你未免也太贤惠了,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石痕习惯了海安的调侃,只是在进出厨房与客厅之间时,对海安展颜一笑。海安在圈子里见多了长得好看的男人,可是每每石痕对着他笑时,也让她惊叹貌若潘安宋玉也不过如此。
  
  海安用指尖按着遥控器的按钮,口中囔囔说道:“痕,你放弃成大叔吧,嫁给我得了,我腻歪了跑去当女间谍了,咱俩凑一对得了。”
  
  “追你的那个唐公子又出局了?”石痕用小勺从糖罐中盛出半勺的量,均匀的洒在盘子里的西红柿瓣上,白糖的分量必须精准,甜味不能盖过了西红柿的酸味。
  
  “打住打住,我错了,行不。”海安的罩门被石痕紧紧的拽在手里,提到这些富家公子哥,她就头疼,但八卦是女人的天性,海安还是忍不住补充道:“话说,下一步怎么做,还让我去逗他?我估计成博都快顶不住了。”
  
  石痕在餐桌上摆放着两人份的餐具,一边摆弄着刀叉,一边回应海安的问题:“没有下一步了,最近宋家的人盯上了成博,我可能要贴身看着他,以免出什么意外。”
  
  “你去给他当保镖,他会要吗?这人跟头驴子一样,倔的要死,而且死要面子。”
  
  “没关系,他是驴子,我就是那个磨子,慢慢磨吧。”石痕忽然思维有些涣散,目光深远悠长,嘴角不自觉的上扬,挂起一丝浅浅的笑意。
  
  到了片场时间稍早,海安进了化妆间开始梳画,石痕溜达到片场看着成博指导上一场戏,今天又是两龙一凤的局面,丁廷之,陆离,海安一个不差。
  
  成博左脚踩着音响,手里拿着一个扩音器,对着工作人员不断吼着:“遥感器挪左边点,左,左!灯光,上面点,上面点。”
  
  丁廷之坐到外面的保姆车上,身边跟着个略胖的女性助理,石痕左右张望了一眼,没有看到苟希的身影。陆离没有坐到保姆车里,在旁边端着个沙滩椅坐在上面,手里捧着剧本,目光却没有落到上面。
  
  整个片场只能听到成博一个人的怒吼,偶尔夹杂了几句粗口,工作人员都战战兢兢的听着吩咐。这幕戏是在户外,找的一家咖啡屋,装潢摆设都显得清净高雅。
  
  咖啡屋被剧组包了下来,提前一个小时就已经清场,拍摄的角度从成博的位置看恰好能够看到门口,石痕站在他身后,也是正对着门口站着。
  
  第一个镜头恰好拍完,成博指挥着场记把灯光和摄影机的位置换个角度,从门口大摇大摆的走进来几个黑裤花衬衣的男人,把冲过去阻拦的剧务一把推倒了地上。
  
  剧务是个瘦高个儿的男生,带着一个金边框架眼镜,平时看上去一股子书卷味。被人不由分说的推倒在地上时,眼镜飞到了地上,那领头的男人看也不看的一脚踩了上去。剧务的度数较高,本来在地上摸着自己的眼镜,又被后面的人故意的踩上一脚,吃疼的叫了一声。
  
  这声凄厉的惨叫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后面还陆陆续续的进来一些墨镜男,看人头约莫有十几二十多个,加上剧组的人,把整个咖啡厅满满当当的塞满。剧组里的女孩子都被这阵势吓到,缩到一边去怯生生的望着导演,成博骂了一句粗口不顾一切的掳起袖子就想冲过去,被人一把拦住了。
  
  成博的怒气更甚,转头过来瞪着拉他的人,却惊异的发现是海安的助理石痕,石痕的来历他自然听说过,看到他站了出来带着浅笑的望着自己,轻轻摇头,不知为何怒意被平复了些,踏出去的脚迟疑了一下,又缩了回来。
  
  石痕拉着成博的胳膊,成博的体质燥热,隔着衣服碰触都是一片火热。石痕侧身躲到成博的身后,低声对他说道:“你别急。”
  
  领头的看样子是前面三人,骂骂咧咧的喊着让导演滚出来,副导演壮着胆子凑上去,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几位,有事?”
  
  “你就是成博?”花衬衫胳膊上到手背都是密密麻麻的纹身,嗓子沙哑的如同闷在瓮子中,听得让人刺耳。
  
  “成导今天不在,我是副导演马继民。”这话音刚落,马继民人就飞了出去,直接摔到了一旁的卡座上,幸而没有摔在地上,只有轻微的擦伤。
  
  成博怒发冲冠,又冲上去一步,却被石痕在后面拽着衣襟,那干净的声音又在身后响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花衬衫后面有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尖着嗓子探头说道:“放你M的狗臭屁,老子打听好了的,他就在这里面。”
  
  花衬衫的耐性不佳,开始示意手下砸店里的东西,剧组里的姑娘们配合着每一个器皿砸碎时的响声发出一阵阵惊呼。花衬衫怒目而视,丝毫不怜香惜玉的吼道:“叫什么叫,让你们导演给我滚出来。”
  
  石痕凑上前,贴着成博的耳畔,低声说道:“你可以站出去了,别怕。”
  
  成博心想,老子怕什么怕了,却因为石痕说话时吐气窜到耳朵里一阵痒痒,引得他面色发红,心里竟然有了久违的羞涩感。
  
  花衬衫往里走了一步,成博上前一步就这么直挺挺硬朗的站在了他面前。贼眉鼠眼又从身后探出头来,指着成博说道:“大哥,这家伙挺横的啊,我估计他就是成博。”又赶紧缩了回去。
  
  成博挑眉斜眼瞥了一眼花衬衫,那蔑视的神情像丁廷之学习的有十成像了,霸气的吐出一句:“孙子,找你爷爷干嘛?”
  
  花衬衫气到面部有些抽筋,紧捏的拳头让整个手背的青筋暴起,穷凶极恶的冲着成博的脸,力道十足的挥了一拳。成博想去硬捱,身后却被一股力道猛烈的拉到一旁,等到站定反应过来的时候,花衬衫已经蜷缩着在地上嗷嗷呻吟。
  
  石痕在拉开成博的那瞬间,略略弓身照着花衬衫的腹部就是一个直拳掏了过去,花衬衫瞬间觉得腹部里面的器官都搅成了一块,没有一丝力量支撑自己继续站立,嘭的一声倒了下去。
  
  成博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石痕在他眼中一直是个后生仔年轻人,自己作为男人的尊严仿佛得到了挑衅,方才因为羞涩而微红的面庞,瞬间因为羞耻而涨的通红。他刚想转身回去找石痕理论,却听到那群挑事的人一拥而上的声音。
  
  “哟,这儿还真热闹啊。”这声音一出,那群小子呆若木鸡的愣在当场,进退不得。石痕拉着一头雾水的成博,向着门口走去,那群小子动也不敢动看着他们就这么从眼皮子底下横行。
  
  “你再不来,就可以直接去给我俩去上香了。”成博在一旁还没晃过来,石痕轻轻的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刻意的用了我俩这个敏感字眼,欺成博听不出来。
  
  “这不是不知道这群混蛋手脚变利索了吗,今天就动手。”说话这人是天生的桃花眼,一笑起来总透着几分狐狸般的狡诈,让人总觉得在被他算计着什么。“再说,就这么点人,三少你收拾起来不跟拈花似的。”
  
  “把你们家这群混蛋带回去吧,告诉宋子恩,别动这人了。”石痕同眼前这宋子翎相熟,说话也不用太多的顾忌,宋子翎算起来是宋家的旁系,但是颇得现在当家主事的长辈们喜欢。
  
  那堆墨镜男里派了个代表过来,石痕一瞥眼看是那个贼眉鼠眼,就冷哼一声。
  
  “表少爷,是大少让我们来收拾这个成博的,你看这事?”
  
  “狗东西,没看我在和三少叙旧情吗,滚一边去,从哪儿来滚哪儿去。”宋子翎的脾气阴晴不定,但在他正在酒吧品着79年红酒享受的时候,被人叫到这来,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
  
  “那大少那边?”
  
  “滚。”那群人听到这字,屁股跟着火了一样,争先恐后的跑了出去。外面留着一拨人一直拦着,不让人进也不让出,连着他们都跑光了,丁廷之和陆离走了进来。
  
  “大少找成博这事,我管不了他,所以,你还是让你们导演最近小心一点吧。合着这没事了,我就回去了,我刚开的红酒别给我跑没味了。这酒就像是美人,一定要花絮堪折直须折。”
  
  “宋子翎,是‘花开堪折直须折'。”石痕并不是一个乐于揭人短的家伙,但是对宋子翎除外,太过嚣张的气焰一定需要某些人来打压。
  
  宋子翎置若罔闻的往门外走去,恰好与丁廷之擦肩而过,刻意回头看了一眼,方才扬长而去。
 

 

Chapter 29.

  第二十九章
  
  丁廷之不愿与陆离并肩而入,陆离刻意蹲下脚步回望一眼,看到丁廷之冷漠的面色,沮丧的低头继续往里走,心里涌出一丝酸楚。丁廷之对陆离的任何举动都置若罔闻,径直走到成博身边,问道:“怎么了?”
  
  成博也觉得莫名其妙,但他知道谁比他更清楚今天的情况,他转身过去看着还拽着他衣襟的石痕,因为自己的直视而浅浅抿唇,那模样哪里还有半分挥拳时的坚毅狠厉模样。
  
  “你不用看我,你自己惹的麻烦自己不知道吗?”石痕松开自己的手,看着成博在自己面前露出局促不安的表情,心里有些窃笑,面色上倒是淡淡的。
  
  “是惹的太多了,不知道这是哪一拨。”这话倒是大实话,成博说的理直气壮,惹得丁廷之都侧目过去,为自己的好友汗颜。
  
  “丽莎,这名字你记得吗?”那宋少挑人的品味很差,除了身材长相,别的一切不论,连名字都俗气致死。成博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连丁廷之都略知一二,只有陆离在一旁一头雾水,不过也没有人会刻意为他解释一番。
  
  “你们黑社会的人,都他M是下半身动物?”成博这话丝毫不留情面,连丁廷之那样冷漠疏离的人都不由得瞥目看向石痕的反应,石痕听了这话并不愠怒,反而掠起一丝浅笑挂在唇边,眼睛直直的注视着成博,丁廷之仿佛看出了些什么,却不吱声。
  
  “我想,宋子恩也许是吧。最近这个丽莎还受宠,宋子恩的气也没消,一定还会来找你麻烦。”石痕的话透露出一股真挚,听进耳中如一股清泉滑入心间。
  
  “有本事就光冲着我来!”成博看着周围一片狼藉,无名之火又涌了上来冲着石痕劈头盖脸的吼了过去,周围的人都面色尴尬的在这两人身上交替着眼神。
  
  “你放心,你期待的戏码都会上演。”石痕说完这句不再吱声,一旁的副导演倒是急了,捂着刚才撞伤的腰部,一拐一拐的走了过来,怯生生的立在一旁说道:“石先生,你帮帮忙啊,成导他性子傲,这可是件关乎人命的事啊。”
  
  马继民其实轮资历轮年龄在这组人中都是长辈,只是名气不若成博,让这么一个老前辈为自己说情,成博的面上有些挂不住了,粗着嗓子说道:“马哥,我可以自己请保镖。”
  
  “你惹得是宋子恩,宋家的下一任继承人,有哪家保镖公司敢接?”
  
  接话的人却是陆离,在上层社会摸爬滚打,黑白两道的势力自然都会沾染。他被丁廷之的事惹得心情暴躁,看到成博在这里犹如井底之蛙一般狂妄自大,让他不耐烦的插了一句。
  
  成博面色上颇有尴尬,半天接不上话,石痕看到海安也从化妆间里摇曳的走了过来,打破沉闷说道:“如果成导不介意的话,可以暂住到我家里,这件事我尽快帮你解决掉,在此之前为了确保你的安全,我希望你能够接受我的建议。”
  
  周围的人大舒了一口气,丁廷之的面色有些古怪,似笑非笑的模样看上去让冷峻的五官有了些缓和,海安站到石痕身边面上挂着她惯有的甜笑,陆离双手插袋直挺挺的立着,余光一直盯着丁廷之。
  
  “我干嘛要住你家。”成博的口气很冲,听得别人又为他捏把汗,马继民踱到成博面前,一手扶着自己的腰,另一只手搭在成博肩上,语重心长地说道:“导演,我们剧组少了谁都可以,不能没有你啊。”
  
  这话言辞恳切到众人脑海中自动浮现出,手捧白菊身穿黑衣的站在八宝山前的画面,悲戚的背景音乐循环播放着。
  
  一堆小姑娘小伙也凑了上来,刚才被威吓到后还傻愣着的搞不清楚状况的神情变得更加惊慌,叽叽喳喳的吵着成博。
  
  “导演,你要好好保重自己。”
  
  “导演,人命关天啊。”
  
  “导演......”剩下这位只剩下凄楚的叫声,听着仿佛是京剧里的吊嗓练声。
  
  成博被这些小青年吵得烦了,加上马继民还眼巴巴的望着自己,一脸严肃的等待自己的答案,终于不耐烦地说道:“那也不能让我住你家去。”
  
  “那住哪里?”石痕听见成博的话里有些松动,立即见缝插针的问道。
  
  成博往自己的身侧张望,看到丁廷之在一旁一脸看戏的模样,犹如抓到救命稻草一般,指着丁廷之说道:“廷之,你不是刚搬家吗,我住你家去。”
  
  丁廷之不答话,惹得成博急躁起来,快步走到他面前推了他一下,陆离看到成博的力道并不轻,有些蹙眉克制自己的那股莫名火。丁廷之却不怒,站定了身子后,唇角略略上扬,眸子中透着一股趣味的笑意,声音不高不低确信在场只有离得近的三个人听见。
  
  “那家里现在还住着个人呢,你得先问他。”
  
  这话一出,石痕笑了,陆离恼了,成博面色尴尬抬手挠了挠头,咬了咬下唇,局促的站在那里立着,思索了一会一咬牙说道:“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豁出去了,把他电话给我。爷爷的,这事整的那么麻烦。”
  
  苟希挂掉电话的时候都觉得莫名其妙,石痕在电话中告诉他不能同意成博搬到丁廷之家中,也要劝诫丁廷之不能答应。
  
  成博搬来,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苟希虽然健忘迷糊,但是那一日在咖啡屋里两人交谈的一幕已经刻在了他的脑海中,那些刻毒针对的话语让他再次见到成博时都无法释怀,更何况成博并没有同苟希冰释前嫌的意愿。
  
  那么此刻,是什么状况,让成博搬进来与他们朝九晚五的同住?苟希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帧帧的画面,被他用橡皮擦狠狠的擦除,苟希使劲的晃了晃脑袋,拿着手机又坐回到那报纸堆了,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号码,苟希抱着必死的决心按了接听键,把听筒送到耳边。
  
  “喂,小狗仔吗,我是成博。”成博使唤吆喝人惯了,即使是准备求人的语气,也显得那么的盛气凌人,电话那头有些嘈杂,想来还在片场。
  
  “你好。”苟希坐直了身子,努力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正常一些,虽然知道成博会开口说些什么,但也要装得若无其事的声音。
  
  “好个狗屁。”那边爆了一句粗口,语气有些恶劣,忽而转了个腔调有些婉转的说:“不是骂你哈,那个,我最近有事情,需要搬到你家来。”
  
  这话是一个陈述句,没有询问,所以不需要苟希回答能或者不能,苟希捏着手机深深的吸一口气大声说道:“不要。”
  
  成博还在片场,他要到电话以后去抽了一根烟上了一次厕所才溜达回来,围观群众的人数一个都没少,他挥了挥手让那些小人物去收拾残局,却赶不走那几个看戏的重要角色。
  
  听筒那边传来的“不要”清晰的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丁廷之意外的挑了挑眉,眼中的笑意更浓,映的眸子中晶莹深邃。石痕依旧是抿唇笑着,偷偷地打量着成博尴尬而愠怒的神情。
  
  成博忍住心里问候苟希母亲的冲动,耐着性子把手机递到丁廷之手上,说:“我和他沟通不了,你上。”
  
  丁廷之接过电话,听着里面的苟希因为电话这头久久没有回应而怯生生地说着:“喂,喂,能听见吗?信号不好?”
  
  “苟希。”丁廷之的声音通过电讯传来,让苟希有些慌乱的心更加上串下跳,成博与丁廷之的关系匪浅,自己方才的拒绝会不会惹他生气。
  
  “成博现在被人追杀,所以想要躲到我们家来。”那样轻柔的语气,让一旁陆离听得青筋暴起,紧咬牙关才忍住了杀掉苟希的想法。
  
  “被人追杀?”苟希更加的搞不清楚状况,重复了一遍。
  
  “嗯,很狼狈,家里可以养一只白眼狼吧。”丁廷之的眼睛又瞥向石痕,补充说道:“和一位优雅的猎人先生。”
  
  苟希不太懂丁廷之在说什么,但听到成博居然被人追杀,滥好心又涌了上来,对着丁廷之应允了下来,挂断了电话后才开始发愁。
  
  好好的二人空间,怎么突然多出来一个穷凶极恶的成博,和一个什么优雅猎人先生?
 

 


Chapter 30.

  第三十章
  
  苟希成了肄业青年,被丁廷之丢在家里闷了好些天,跟天天只能吃些肉沫子的小狼狗一样,等丁廷之一回家就围着转悠,嘴里呜呜的嘟囔着。
  
  前几日丁廷之片场录音房公司三边倒,回到家已经忙的脚不沾地了,哪有空听他跟老太婆一样的唠叨。今天片场闹了这么大的阵仗,自然提早鸣金收兵打道回府,刚进门立稳脚跟儿,就接收到坐在地板上的苟希投射过来的哀怨目光。
  
  丁廷之觉得从脊梁骨往外都开始透着丝丝的凉气,他开始回忆自己有没有虐待动物的前科。苟希这样和他对视着,让他有些不耐烦,换了拖鞋后正坐到沙发上,终于按耐不住说道:“别楚楚可怜的,你又不是女的。”
  
  “那,成博是怎么回事啊?”苟希准备循序渐进的来,先解决了“成恶煞”的问题,再来解决自己工作的问题。
  
  “你不喜欢成博?”丁廷之一个反问句丢了过来,扔的苟希手足无措,低着头玩弄着自己的手指,囔囔地说道:“为什么要喜欢他。”
  
  丁廷之并不知成博与苟希之间的渊源,听到苟希这样坦率的回答,反而露出一些笑意,居高临下的望着苟希,轻轻说道:“这不恰好,你只要喜欢我就够了。”
  
  苟希扯话题的功力不如丁廷之,也辩驳不过他,更没有反抗的勇气,听到丁廷之又连消带打的转移了话题,赶忙坚定立场的回道:“那他住进来,我每天呆在家里会跟他起冲突吧,他明明就是个怪人啊。”
  
  丁廷之对这话表示了自己的赞同,他微微颔首,侧过来仔仔细细的凝视着苟希,说:“所以呢?”
  
  苟希紧紧拽住手中的笔,鼓起勇气回应丁廷之的目光,却险些醉在那一汪深潭中,他打好腹稿后一口气吐了出来:“所以,我要去找工作,我会朝九晚五正常上班,保证你回家就能看到我。我要自己去赚钱,我不要一个人天天关在这个屋子里面!”
  
  “你需要钱,我可以给你。”丁廷之的语气同方才并没有太多的变化,苟希听不出他是不是有些生气,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讲下去。
  
  “你刚才都说过,我又不是女的。”他继续偷瞄丁廷之的神情,心里有些紧张,神情上也显得慌乱不安。
  
  丁廷之并不享受苟希这种对他油然而生的畏惧感,他也并未试图让苟希去了解自己并不会伤害到苟希。可是这种状况莫名的产生了,他并不想去做些什么改变现状,对于他和苟希,他唯一的态度就是随遇而安。
  
  就像,很自然的在一起,或者有一天,很自然的分开。
  
  “好吧,那你明天就出去找工作吧。”丁廷之起身去了书房,只留下苟希一人在客厅里碎碎念。
  
  悠悠都能够凭借裙带关系去娱乐先锋当记者,自己好歹也能捏一条裤腰带啊。虽然这么想很没骨气,但看到大神从头到尾都不提一字,苟希心里途生悲凉。不过这种负面情绪只在心湖上如一叶扁舟轻轻滑过,苟希双手握拳为自己加油打气道。
  
  “加油,加油,加油,栋梁!”苟希继续埋头扎到报纸堆中细细寻觅。
  
  成博搬来的那天,苟希才去某家小报社面试回来,那个主考官看样子怪怪的说话时都拈着兰花指,面试内容详细到苟希的身高体重三围。
  
  苟希有些惊诧于成博乱七八糟的行李旁边,站着的石痕居然能够在这样一堆杂物中都保持优雅整洁的模样。石痕只提了一个旅行袋放在腿边,看见苟希推门而入后,向他点头微笑。苟希直到此刻才知道,丁廷之口中的猎人原来是指石痕。
  
  想到石痕也会住进来,苟希不知是喜是忧,但转念一想能够有人分散成博的注意力,令得苟希大舒一口气。
  
  成博的生活能力堪比白痴,搬家公司只负责搬东西,不会帮忙收拾。成博拿到钥匙杀到丁廷之家的时候,石痕已经站到了门口浅笑吟吟的望着他,成博觉得有丝古怪,但又说不出怪在哪里。
  
  那些行李都丢到了一楼的客厅,丁廷之这套房子是跃式住宅,还附送第三层的小阁楼一间,丁廷之下过规定只能让成博和石痕住在一楼,二楼是丁廷之的绝对领域。成博清楚丁廷之的秉性,石痕的性格温和,自然对这条禁令并无异议。
  
  屋子宽敞,房间也多,成博进门以后就将东西丢在一旁去选一间让他瞧得上眼的客房,苟希好奇的询问石痕怎么不去挑间,石痕一动不动的站在那,温柔的说道:“等他选好,我就要对面的那间就好。”
  
  “他真的有被追杀啊?”苟希一边拾掇着自己摆满一桌的简历,一边张罗着给石痕找个舒适的地方坐着,石痕摆了摆手望着成博带来的一堆莫名其妙的东西,仔细的搜寻这些属于成博的心爱之物。
  
  那一大包,石痕用脚尖踹了踹,看软和程度应该是枕头被套之类的。另外一包里面,居然有两盆仙人球和一盆水仙花,有一盆才出新芽看不出是什么植物。更让石痕目瞪口呆的是,有一盒刻意用纸箱装着的,既然是各种各样的彩色小巴士模型。
  
  石痕只用眼睛搜索着,并不会去触碰别人的东西,听到苟希的问话,愉悦的心情让他忍不住开了个小玩笑:“你不觉得,像他这样的人,现在才被追杀,已经很奇迹了吗?”
  
  苟希不敢点头,因为成博已经选好房间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石痕背对着他继续打趣道,看不见他一直板着的脸更添怒意。
  
  “我是不知道沙湾的治安差到这个地步,你们黑社会的人想玩追杀就玩。”成博想起那日的难堪场面就火冒三丈,只能发到石痕的身上。
  
  苟希看着这种王见王的局面,心里暗叫不妙,一点点的往门口挪步,石痕转头过来看到一个黑面包公对着自己怒目而视,略略抿唇,眸子中散出一丝精光。
  
  “你如果收敛一下自己的脾气,会省掉很多麻烦。”
  
  苟希摸出手机想给丁廷之求救,看到现场气氛越演越烈,又生怕自己走开打电话的时候成博直接挥拳相向,只能尴尬的夹在两人的视线中间手足无措,看起来可怜巴巴的。
  
  “小狗仔,告诉这家伙他只能住在这的客厅,以后我都在丁廷之面前帮你说好话。”成博的目光转到了苟希的身上,看的苟希目瞪口呆,傻傻的愣在当场。
  
  “苟希,我刚刚说过了,我就住他对面的房间,打扰了。”石痕提着自己的旅行袋若无其事的往客房走去,身后是成博吼苟希的声音。
  
  “小狗仔,快去拦他,快去,我不要二十四小时被人监视!”成博极其健忘,之前对于苟希的提醒只是当时想当然的去做了,并不是对苟希有根深蒂固的恶意。前几日的黑社会威胁事件,在次日又登报了,就洗脱了苟希在成博心中的嫌疑。
  
  苟希愣在客厅里,进不得退不得,成博也并未真的奢望苟希能够压住石痕,两人的气场相较太大,实力相距一目了然。成博叹了口气,极度鄙夷的甩了一个眼神给苟希,一个个袋子的往房间里拖。
  
  石痕的东西本就不多,成博还在对门房间里鼓捣,摆放整齐以后回到客厅,看到苟希蹙眉窝在沙发里盯着茶几上的水杯发神,连他坐到沙发另一头都未察觉。
  
  “你很不愿意我们搬进来吗?”石痕的声音很轻,但陷入沉思中的苟希像被惊赫到的小动物,打了个激灵偏头过来。
  
  “不,不,没有。”苟希连连的摆手,一个劲的摇晃脑袋,却没有丢掉眉间的那股忧虑。
  
  石痕擅于察言观色,看到苟希紧锁眉头,就坐近一些保持了一个礼貌但略显亲密的距离,继续问道:“那是为什么?”
  
  “我刚接到报社的电话,让我去报道。”
  
  “那不好吗?”石痕其实并不知道苟希失业,只能顺着他的话问道。
  
  “那个考官是个娘娘腔,而且,让我今晚去他家里报道。”
 


Chapter 31.

  第三十一章
  
  苟希自己并未察觉,他对着石痕倾诉的时候那种自然坦诚的态度令得石痕心生温暖。他嫌恶的表情让他说完后就瘪着嘴,眼中流露出一丝无奈,这些小动作都让石痕尽收眼底。
  
  “苟希,我帮你找一份工作,好吗?”石痕言辞恳切的模样让苟希有些怔住。
  
  “不用不用。”虽然很想拽着丁廷之的裤腰带,但并不表明苟希真的是见杆就爬的裙带关系户。苟希连连摆手,还附带晃晃脑袋表明自己的坚定。
  
  “为什么,我们,不是朋友吗?”那两个字被石痕念得很郑重,语气虽然很轻,但听得苟希也跟着严肃起来,两人四眼相望时,周围环境变得鸦雀无声。
  
  苟希心里盘桓堆砌出一个完美的回答,可是这种费心机的东西只会让他更加语塞,索性一股脑地把脑海中窜出来的词吐了出来:“我和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吧,就算是做朋友,也该循序渐进的来,那啥,我不是说不当你是朋友,如果是朋友,我就更不好意思劳烦您。”
  
  说到最后,连敬语都用上了,石痕的眸子中闪过一丝伤逝,又迅速的用微笑盖了过去,说:“没关系,朋友的事,慢慢来吧。不过,你既然讨厌那个考官,我也不能看着我的房东就这样羊入虎口啊。不如。我只负责推荐你去这个报社,至于面试能不能过,我就不插手了。”
  
  苟希听到这个建议,能够凭自己的本事去争取机会,琢磨了半响正准备点头,却听到走廊里传来成博加大分贝的声音。
  
  “小狗仔,别随便拾人恩惠,也不看看那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成博手里蹲着那两盆仙人球从房间里出来搁在茶几上,恶狠狠的瞪了石痕一眼,又进屋去拿另外两盆。
  
  成博把四盆小盆栽一字摆开放在茶几上,神奇的变出一个塑料小花洒摆弄着。苟希觉得惊诧不已,成博如此的不修边幅,竟然是因为把耐心都交付到这些花花草草上了。
  
  石痕比苟希看的更为仔细,他的目光并未落在成博张罗着的双手上,成博看着花草时的眼光比看人时温柔,成博注意到有一股灼热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抬头一望却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小狗仔,你要工作我可以帮你,想回报社是吧,我给你联系陈刚。”成博又从大衣兜里掏出一把小剪刀,细致的修剪水仙花叶片上枯萎的残叶和漫出来的长须。
  
  苟希一听是娱乐先锋的陈刚,浑圆的大眼中眨出晶亮的光芒,扑闪扑闪的望着成博,却必须强忍冲动礼貌的回绝成博,以彰显自己贫贱不能移的小骨气。
  
  听到苟希的拒绝,成博一反常态的没有爆粗口,看样子在拾掇花草的时候也能够让他平心静气。成博随口说道:“他能让你去面试,我也给陈刚说呗,小狗仔,你爱去不去。”
  
  苟希的心里又开始七上八下的跳动,两家报社的面试机会对他来讲是从天而降的馅饼,再装清高也得有个上限。
  
  丁廷之回家的时候,成博和石痕都出去了,案几上依旧是那两盆仙人掌,一盆水仙和那盆不知名的植物,苟希看着电视头也不抬的说了声“回来了啊。”
  
  丁廷之坐到沙发上,把头枕在苟希的膝盖上看着电视,眼睛扫到那四盆盆栽,不经意的说了句:“成博还在种菊花啊。”
  
  成博今天并不去片场,他接到助理的电话说行程安排改到金利来酒店,有一位厂商想赞助《旷世》这部片子,唯一的条件就是加入有关他们品牌的隐形广告在电影里。这件事他的助理做不了主,只能让成博来亲自敲定,成博对于这些俗事本来是没有兴趣的,但是因为此人提出的赞助金额令人咋舌,成博还是决定亲自去一趟。
  
  成博要出门的时候,石痕已经收拾齐整立在门口,顺手把成博的外套递给了他。成博不忘揶揄两句,对着石痕说道:“我何德何能让三少您服侍啊,这可得折多少年寿啊。”
  
  “成导,您得做好折掉半辈子的准备,因为,我最近都得贴身服侍您。”石痕上前一步替成博拍掉肩头上掉落的丝絮,成博戒备的退后一步立稳身子,豪迈地推门出去,石痕无奈的望着成博的背影苦笑一声,也紧跟着走去了。
  
  成博开的车是一辆老式北京吉普,侧门上的漆被蹭掉好几块也没时间去补上,成博想到要去见厂商刻意打扮了一番,但坐在这吉普车里看着也特配。石痕拉开门坐到副驾上,也遭到了成博的质疑。
  
  “我说了 ,宋少的度量小,这段时间我都得陪着你,每时每刻。”石痕对付成博很有一套,他逐渐习惯了成博的暴躁,知道这人就算真的不乐意也不会没有礼数的直接哄人。很多时候成博爆粗口抱怨着,但也会默默的接受安排。
  
  “我这又不是去庙街瞎逛,我去正经的大酒店,你跟着掺和啥。”
  
  “你以为,现在的黑道还跟电影里演的一样?”
  
  成博在推开包间门的前一秒,还对石痕这句话嗤之以鼻,推开门以后看到站了一流的黑西装墨镜男,阵仗比那日咖啡屋更胜,才明白石痕对自己说的还都是真话。
  
  包间最里头摆了一桌酒宴,菜色倒是挺齐,外围放了一圈的酒杯无一例外的都倒了九分满,一眼望去好歹能有二三十杯,在辉煌的灯光映衬下每一杯酒都荡漾出一池的月光。
  
  成博看到这场面其实并不怯,但却前所未有的不讨厌石痕站在自己身边的感觉。石痕并不吭声,只是这么安静的站在自己的身侧,却让成博知道身边有个人,就这么一直陪着自己。
  
  石痕并不惊讶宋子恩玩这一手,所以他才会时时刻刻的要求待在成博的身边,他有让手下去宋家找宋少交涉,却吃了闭门羹,石痕知道这事不会轻易了了。
  
  成博向着里间走去,那些黑墨镜的人都如同柱子一般直挺挺的立在两侧,并不吱声却让成博感到压力。他挪一步,石痕就在身后紧随一步,他的步子迈得坚定有力,一向被他鄙夷的瘦弱的如同木板一样的石痕也坚定的往前迈一步。
  
  从门口走过去一共十七步,也不过用了他们二十几秒的时间,那端的人却等得不耐烦了,嘭的一声掷了个酒杯碎在成博脚边。成博立稳了身子丝毫未退,桀骜的眼神望向宋子恩,视线交流在空中碰撞出炽热的火花。
  
  “宋少,好大的火气。”石痕略略上前一步,恰好挡住两人对视的目光,石痕面上挂着和煦的笑意,这样压抑的气氛下连宋子恩都按赞叹他的气度。
  
  “三少,有些事情不该管的就别管,非掺和进来的话,该撒手的时候就撒手。”宋子恩指尖捻着一枚硬币,在食指和中指间翻滚,旁边坐着一个香艳的美女递了一杯红酒到宋子恩唇边,整个胸部都压在了宋子恩身上。
  
  “宋少既然知道了是我在管,不知能不能给几分薄面?”话虽然是请求的意思,但语气上却是不卑不亢,气度上略显大家之范。
  
  “三少,我给你面子,那我的面子找谁给去?”宋子恩的声音有些中性,不阴不阳的语气听得更加瘆人。
  
  成博按耐不住想冲上来,被石痕用手在背后轻轻挡住,成博性格虽然冲动,但也不会不分场合,只能退回原地继续闷着。
  
  “那宋少您的意思是?”石痕知道宋子恩的意思是想找个台阶摆平此事,就顺着他的话头往下说去。
  
  “这桌上的酒,他要是能都喝光了,这事就算了了。”
  
  石痕走到桌前用指尖沾了几滴杯中酒,放到舌尖一尝,就紧锁住眉头。成博上前一步凑到他耳边,说道:“妈的,老子惹不起你们,尽他妈玩阴招,老子喝。”
  
  石痕一把拦住成博,阻止他端起酒杯的手,夺过那杯酒又放回到桌上,成博不知他的用意,却也不在这时间点和石痕较劲,沉寂的立在一旁。
  
  “宋少何必下这狠手,Spirytus Rektyfikowany,波兰精馏伏特加,酒精度96%。这样不兑任何东西的连着喝,莫说二三十杯,就是八九杯也会要人命吧。”
  
  石痕这话一出,成博心里噌得一凉,那厢宋子恩倒是笑得惬意,双手合十响亮的拍了几个巴掌,说道:“俗话说,这打狗也得看主人。可惜,这主人在石家,也不过是只狗罢了。”
  这话一语双关的骂了两个人,而且摆明了把石痕也不放在眼里,成博哪里还忍得下这口气冲出来指着宋子恩就开始骂:“冤有头债有主,是我不用你的人,别把他给扯上。”
  
  
 

 

Chapter  32.

  第三十二章
  
  包间里的气氛剑拔弩张草木皆兵,成博一把拉过石痕护在身后,他本来就高石痕几厘米,骨骼又宽大,这一挡真挡得严严实实的。石痕想站出来,被成博支手一挡,又退了回去,石痕不再冒进,乖觉地立在成博身后。
  
  “所以,这事就算没商量了,是吧。青天白日的,你就是随着高兴想玩出条人命搁在才算了,是吧?”成博的声音深沉洪亮,这话力道又足,整个包厢中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那些墨镜男都蓄势待发蠢蠢欲动。
  
  宋子恩不吭声,耷拉着眼皮抬眼看了一眼,张口接过身旁美女喂到嘴里的香瓜,咀嚼了半响。右手顺势放到那美女波涛汹涌的地方,下力一捏,就听到一声娇嗔的嘤咛,包间里的气氛显得淫靡放浪。
  
  成博向来心高气傲,委屈受到这份上了,早已憋了一肚子火,这屋里不算那位美女和那头畜生一共有十二名壮汉。成博顺手拿起一盏酒杯,啪的一声扔在了宋子恩的面前,转身拉着石痕的手就往门口冲去。
  
  这一系列动作前后不到十秒,石痕愣是没反应过来,冰冷的手掌就被握在一双厚实灼热的手心中被紧紧的包覆着,石痕毕竟是练过剑术的人,身体运动神经敏捷迅速跟紧了成博的脚步。
  
  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愣是没反应过来,宋子恩也是等他们差几步就触到门把的时候,腾得站起了身惊声叫道:“快拦住他们,快!”
  
  “CAO。”石痕听得成博垂头低咒了一声,紧锁的眉头让眼角细碎的鱼尾纹更加清晰,石痕突然惊觉成博真的老了,虽然还是一样的坏脾气,但再也没有当年年少时的冲动莽撞。
  
  离门最近的一个人听到宋子恩的叫声才醒过神来,随手抄起一个陶瓷花瓶就砸了过来,成博伸手一挡却感受不到任何的重力压在自己手臂上。石痕又故技重施从成博身后窜了出来,凌空一脚飞踹到那人的腰部,石痕的手还压在成博肩上,借助这股支撑又反身一脚踹倒另一个趁人之危的家伙。
  
  越来越多的人往门口涌过来,石痕一个人也照应不住,偶尔有些缩边的人看到石痕的身手了得,本着柿子捡软的捏直冲成博过来。成博虽然没学过武,但本着保命的原则也能死命还击几拳。
  
  石痕顶着三少的光圈好几年了,再也没有动过筋骨,这样一场车轮战不过十来分钟就让他大汗淋漓,他分神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侧的成博。
  
  成博的脸上已经挂彩了,嘴角裂开一个口子,挥拳还击的速度已经明显迟缓了下来,一个不留神又被别人照着肚子来了一拳。石痕恶狠狠的瞪视着打成博的那人,瞪的他有些怯了,反应迟钝了几秒被成博一拳打在了鼻梁上。
  
  石痕环顾四周,地上躺着的有三个,剩下七个人都虎视眈眈的围着他俩人转悠,宋子恩站到了外围,似笑非笑的望着圈里的两人,像在观看斗兽场的比赛一般饶有兴致。
  
  石痕看着宋子恩的表情,突然觉出不对劲的地方,这十个人一直没下狠手,不然他即使再彪悍也不能强撑到这个时候。他用余光观察到成博已经如同强弩之末,手撑在腰畔直喘着粗气,那些人也不再上前,始终保持着僵持的局面。
  
  石痕收回了戒备的姿势,立稳身子站着,成博见他一幅清淡的模样,虽然不明所以但也松开了紧握的拳头。宋子恩突然又拍了拍掌,脸上挂起一丝诡秘的笑意,啧啧称道:“三少果然好身手。”
  
  这人阴晴不定的性格令成博更加不屑,他爽快压低声音的骂了一句死人妖,只被石痕一个人收入耳中。石痕忽然觉得紧张的气氛瞬间烟消云散了,他拉着成博一步步的朝着宋子恩的方向走去,那包围圈也随着他们的移动而慢慢挪动。
  
  “所以,宋少你摆出这个鸿门宴的目的不是为了他,是针对的我?”
  
  石痕知道说出这话会让成博对自己刚刚萌发的感激之情瞬间泯灭,可是他还是照旧说了。他偷瞄一眼成博的表情,果然看到他因愤怒而抽搐的嘴角。
  
  宋少又坐回那个位置,端起酒杯浅饮了一口,摊手示意石痕坐下,石痕拉了拉成博的衣角把他也拽到了椅子上。
  
  “三少不仅身手好,连脑筋都比别人活络。”宋子恩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表现的太过聪明,至少不能比他更聪明,所以他不愿意直接回应石痕的话。
  
  “其实今天这局,不是我设的,是你哥哥,石鉴。”宋子恩想要得到的惊诧,失望表情没有一丝浮现在石痕脸上,他反而很不以为意的笑了,那种笑容有些暖人烘得他有些晕眩。
  
  倒是成博的脸上表情五彩纷呈的,先闪过一丝鄙夷,骂骂咧咧的吼了句禽兽,又突然划过一丝欣喜,得意洋洋的挑眉看着石痕。
  
  石痕本来不想接这句话,看到成博也好整以暇的望着自己,才轻轻吐出一句,算是给这看戏的人一个交代。
  
  “猜到了。”
  
  看热闹的两人听到这样不带情绪的一句话,都不知该如何接话,现场的气氛冷冻了几秒,仍是石痕自己打破了沉默。
  
  “石鉴设的局,不包括现在我们坐下来谈这一阶段吧,所以宋少你这意思是?”若是石鉴在场,哪有这么轻松收场的,再没有比石痕更了解这个哥哥的手段。
  
  “很简单,我希望三少在关键的时候,不要站错了立场。”宋少使了个眼神,方才那妖娆魅人的女子扭着蜂腰丰臀冲着石痕就摇了过来,成博被刺鼻的香水味熏得难受捏着鼻子一个劲咳嗽,令得那女子也近不了他俩的身,只得摇回宋少身边倚着。
  
  宋少等着石痕表态,这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说完了就能毫发无损的送两人离开,他觉得这并不是什么难事,石痕却沉默不语,半响没吱声。
  
  闷了半天,石痕突然站起身来,把成博也拉了起来,直视着成博问道:“休息好了吗?”
  
  成博的眼神中露出一丝钦佩与狡黠,宋子恩看不懂石痕与成博之间的眼神互动,却看到两人几乎同步的转身又一次向门口疾驰而去。宋子恩露出了狠厉的神情,对着手下比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随手拿起一个酒杯扔到了墙上,呯的一声脆响。
  
  墨镜男一股脑的涌了上来,却听到了更大的响声,禁闭的门被人一脚踹了开,所有人都不敢动弹了。
  
  上次来解围,宋子翎单枪匹马一个人。这次来解围,因为要涉及到踹门的粗活,所以宋子翎也带了几个打手。
  
  宋子翎松了松领带,扯扯自己的衬衣领子,尖着嗓子说道:“哟,表哥,这演戏呢,还是香港动作片。”
  
  宋子恩不能在明面上和宋子翎斗上,家族里的长辈们虽然老眼昏花了,但是抱着忠孝仁义四个字念了大半辈子,连梦呓也是这几个词儿。虽然这两兄弟即使暗地里斗得热火朝天,表面上还是得维持兄友弟恭的面子功夫。
  
  石痕拉着成博的衣袖就往门口走去,在场没一个人敢动一下。宋子恩的脸色很难看,一阵青一阵白,双手捏拳反握在身后,恨不得扑上去一把掐在宋子翎的脖子上。
  
  宋子翎看到石痕平安的走到自己身边,压低声音打趣地说道:“三少,我成你家的火警了,没事就杀过来救人。”
  
  “这也得你消息灵通,不然就不是救人,成收尸了。”
  
  宋子翎眯着眼不无鄙夷的瞪了石痕一眼,看到他一旁还没转过弯来的成博一脸惊异表情,噗嗤的笑了,又拔高声音对着宋子恩说道:“表哥约三少喝茶也不叫上我,说出去人家都会说表哥你不疼自家兄弟的。”
  
  宋子翎的眼神又瞥到了在场众人身上,每个人在目光注视下都打了个寒颤,宋子翎的长相偏阴柔,但是玩人的手段在宋家是出了名的毒辣。
  
  “看表哥这乱的,我还是带三少换个包间吧,别让石家人觉得我们失了礼数。”这话冠冕堂皇到连石痕都要赞叹宋子翎的厚颜无耻,宋子翎没有等宋子恩同意的意思,转身就走。
  
  走了没多远,成博体力不支有些踉跄,石痕叫着宋子翎放慢步子,让成博的手搭在自己的肩上。成博对这个姿势觉得有些别扭,手臂僵硬着半天不让石痕抬起来,石痕嗤笑了一声说道:“都是男人,矫情什么。”
  
  成博转念一想,确实是这个道理,也不再忸怩,大半个身子倚在了石痕身上。
  
  宋子翎看着他们俩磨蹭了半天的功夫,突然觉得这画面有些好笑,就眯着那双桃花眼从上至下的打量成博,突然脑中划过一丝闪念,便开口问到。
  
  “对了,上次咖啡屋那人,是丁廷之吧?挺红一唱歌的,也跑来拍戏了?”
  
  石痕白了宋子翎一眼,对于这个人他从来不需要有感激的情绪对待,看着宋子翎那双魅人的桃花眼,眯起来又不知在算计什么,石痕嫌弃的说道:“你又打什么歪主意了,丁廷之不好惹。”
  
  “啧啧,看出来了,纯粹欣赏,纯粹欣赏。”宋子翎花名在外,而且荤素不戒男女通杀。
  
  “玫瑰虽艳,可我对带刺的玫瑰没兴趣。”
 

 


Chapter 33.

  第三十三章
  
  苟希前晚和丁廷之说了去报社面试的事情,丁廷之刚从浴室出来坐在床沿用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碎发。丁廷之上身□,下身围着一条纯白色浴巾,苟希只能看到他光洁的后背,看到有一滴水珠顺着蝴蝶骨的凹陷往下滑去,流过一路水痕。
  
  丁廷之不太过问苟希的私事,他连头也没转过来,手中擦拭的动作丝毫不停顿,苟希习惯了这样的丁廷之,不回应的意思就代表着默认。于是,他继续说道:“可是,不知道穿什么。”
  
  苟希的手指开始搅着被子的一角,嘴角有些往往两边低垂。这两家报社的规模 都不是之前的那个八卦杂志社可以比拟的,所以苟希才分外的郑重去思考衣着的事情。
  
  丁廷之听着苟希一个劲地嘟囔,终于有些不耐烦如此简单的事,这个人怎么会笨到想这么久,起身一把拉开自己的衣柜,指着一堆阿玛尼的西服套装,闷声说道:“穿这个,睡觉。”
  
  丁廷之啪的一声关掉了床头灯,房间里陷入一阵黑暗,苟希也躺平在床上,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天花板。周围万籁俱静,却听到楼下传来激烈的摔门声,接着响起一阵嘈杂,苟希扭头过去看向丁廷之,却看到他背对着自己似乎已经陷入沉眠。
  
  楼下的动静越来越大,苟希畏手畏脚的从床上爬下来,正在穿拖鞋的时候身后幽幽的传出丁廷之鬼魅般低沉磁性的声音:“你别下去,成博肯定喝酒了,正撒疯呢。”
  
  听到这话,苟希踏出去的脚又缩了回来,乖乖地缩回被子里躺好。伴随着楼下乒乒乓乓的响声,苟希开始心里盘算着明天借丁廷之的哪一套西装。
  
  其实这个并没有太多的选项供苟希挑,丁廷之的西装大多是白色,这种颜色只有丁廷之这样气场的人可以驾驭。苟希在为数不多的几套深色西装中选了最简洁朴素的一套,郑重其事地穿戴整齐,梳顺自己的小卷毛意气风发地准备出门。
  
  临出门,苟希打量了一下客厅,并没有打闹过的痕迹,想来是被人刻意清理过了的。苟希想去叩门问问成博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但看着时间快来不及了,只得匆匆忙忙的离开了家。
  
  面试的过程有些繁冗细琐,好在苟希有充足的经验足以应付,虽然是蒙两位大神级人物介绍,但考官却丝毫未提成博和石痕的名字,让苟希稍稍宽慰。从最后一家报社出来时,已近下午,苟希摸出调成振动的手机一看,竟然有一个来自于丁廷之的未接来电,赶忙回拨了过去。
  
  “喂。”听电话那头传来的背景声还夹杂着乐器的声音,想来是在录音室里呆着。
  
  “面试怎样?”丁廷之的声音有些上扬,听起来心情愉悦之余想到了面试的小狗仔,背后还有阿耀的惊叫声,好像是对着话筒在对苟希打招呼。
  
  “挺,挺好。”苟希不太习惯丁廷之给自己的关心,丁廷之这人似乎天生冷面冷心,不会太刻意的对人表现出他的关切。
  
  “阿耀说,想喝上次你带的冰红茶。”那边阿耀又对着话筒吵着什么,苟希听不太真切,好像是丁廷之捂住了话筒,只有他自己的声音清晰的传来:“如果,你那边没事了的话,帮忙带五杯过来?”
  
  “嗯。”苟希的回答还没说出来,那边已经收线了,果然是丁廷之一贯的作风。
  
  从这边打车到那家咖啡屋也不算太远,可是麻烦的是苟希忘记了咖啡屋的名字。打石痕的电话又是关机,没办法对计程车司机说明,只能从路口下了,一家一家的往里寻着。
  
  苟希往里走着,一辆BMW悄无声息的跟在他的身后,看到他进入店面里后停驶在路边打开了车门下来一人。
  
  苟希叫了五杯冰红茶外带,依靠在柜台上等着服务员打包,手指轻轻地在台子上弹跳,四处无聊地张望,视线却瞬间冰冻在了向着门口的方向。
  
  陆离倚着门框立着,鄙夷地眼神从上至下地打量着苟希,不屑一顾的说道:“上次见你是穿我的西装,这次改穿丁廷之的了。乌鸦就这么喜欢捡凤凰羽毛粘在自己身上,自欺欺人的伎俩,愚蠢至极。”
  
  苟希目不斜视的提着外带包往门外走去,却被陆离伸手一挡堵住了唯一的出口,苟希只能停下来直视陆离的眼睛。许是那眼神学丁廷之学了有五六成相像,震得陆离心里有些发毛,语气上有了些和缓:“我想跟你谈谈?”
  
  “我这只乌鸦哪来的资格,能跟神鸟谈谈啊?”苟希看到陆离的第一眼就热血沸腾,立即升级到了作战准备上,自然回的话语也浑身带刺。
  
  “有关于丁廷之的。”陆离深知苟希同他是一种人,一种被丁廷之这朵罂粟花深深迷醉不可自拔的人,像是共同卷入一场龙卷风暴中却无法成为相知相识的难友,因为他们想要掠夺的是同一目标。
  
  苟希看了看咖啡屋墙上的大钟,时间指到四点整,丁廷之吩咐他买水并没有规定时间,一般录音会在六点左右结束。丁廷之是一个守口如瓶的人,而且不愿意别人询问他的私事,有些事情苟希想要知道,只能从陆离身上找到突破口。
  
  并不是真的不在意,只是不会刻意触碰对方的禁忌,不会刻意去追根究底。
  
  陆离的身份特殊,自然要另开一个包间,可是两个男人在咖啡屋里开包间感觉太过怪异,在苟希的强烈要求下,就坐到了咖啡屋僻静的一隅,灯光有些黯淡,从门口直接望进来恰好处在视线死角。
  
  “你知道我现在是丁廷之公司的大股东了?”陆离要了一杯咖啡,听到苟希要了一杯白水,嗤鼻哼了一声。
  
  “知道。”前两天报纸的大头条都是这个,半版的篇幅讲这事,谁会不知。丁廷之看着苟希来来回回把这一页看了几遍,不耐烦的抢过报纸一把揉成个纸团丢进垃圾桶里。
  
  “我不会对丁廷之做什么,可是我希望你明白,你不适合他。”陆离看着苟希左耳进右耳出的悠闲表情,心里恼怒得皱紧浓眉,却不得不努力维持自己的风范。
  
  成博之前已经演练过了,更难听的话都有,陆离这点在苟希耳中听着,不过只是羡慕嫉妒恨罢了,不具备任何杀伤力。
  
  “所以,下面的台词是,你更加适合他?”八点档的剧情总是在这家伙身上上演,苟希很期待陆离能够说出些不一样的话,却看到他一时语塞的模样。
  
  “如果真的适合,当初又怎么会分开。”苟希不知道陆离和丁廷之是属于哪一段,也许陆离只不过是另一个曾子墨,而苟希也可能会是下一个曾子墨。
  
  “我们分开,不是因为彼此不合适,也并不是因为有一方变心了或者不爱了。”陆离搅动着咖啡杯中的汤匙,望着杯中搅出的漩涡,语气突然失掉了方才嚣张跋扈的气势,变得有些飘忽空灵。
  
  苟希向来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虽然听到那个爱字让他心里有些想笑,但面上仍旧绷出一张诚挚的面庞。他不知道丁廷之爱不爱自己,同性之间的感情很难让他们轻易的说出这个圣洁的字眼。自己爱丁廷之,可是不会对丁廷之说出来,因为这份爱让他自己都想不通。
  而且感情最重要的,不是谁比谁爱的多,而是俩个人有没有,在一起。
  
  “我认识丁廷之的时候,他还没有回国,也没有进入娱乐圈,更没有像今天这样大红大紫。”陆离讲述的时候容易陷入一种沉思的状态,眼神游离不知飘到了何处,甚至完全忘记苟希的存在。
  
  “可是即使没有众星捧月,他的性子也依旧那么骄纵,那时候周围的同学都孤立他,可是他自己却毫不在意。那些蜚短流长都近不了他的身,我总好奇,怎么会有人那么骄傲的活着。”
  
  苟希好奇丁廷之的过往,这更甚于让他去听陆离和丁廷之过去的纠葛,他喝了一口冰红茶却吸到柠檬的汁水,有些苦涩令他皱眉。
  
  “现在想起,那时候我和他都是同一类人,所以才会互相吸引。没有进入社会,在一起会变得很简单,我们都不惯去表达自己的情感,所以也不知道就算没有对方会怎样。”
  
  “等到发现了他的疏离,觉察到不对时,丁廷之已经离开了美国。”
  
  所以,是万里追夫的故事,苟希觉得这戏码有些狗血,不耐烦的频繁看着手机上的时间。外带包里面的冰红茶冰块有些融化了,沁出的水珠一滴滴地落在地上形成一摊水迹。
  
  “我想,都是因为那个人,所以我才出局的吧。对丁廷之来讲,果然没人可以取代他的位置。”陆离发出一声苦笑,眼中全是落寞和自嘲的情绪。
  
  苟希终于提起了兴趣,浑圆的双眼中闪着晶莹的光泽,直视陆离问道:“谁?”
  
 

 

Chapter  34.

  第三十四章
  
  陆离突然有些不想回答,他审视自己来找苟希的目的,忽然觉得有些多余。只是在行车途中看到这样洋溢着幸福的苟希,突然漫出满心的嫉妒,那种嫉妒的感觉驱使着他走进这家店里,和苟希面对面坐下。
  
  其实苟希同他一样,都不会敌过那个人,他们同样都是丁廷之感情世界里的牺牲品,只是他仍旧羡慕苟希能够呆在丁廷之的身边,哪怕只排在第二顺位也好。
  
  因为丁廷之的爱太过难得,所以才觉得趋之若鹜。
  
  “我说你和丁廷之不合适,并不是说你们的性格。丁廷之的野心极大,你的身份地位不会对他有任何帮助。”
  
  苟希听出陆离在逃避话题,这样的情况下再聊也没有意义,和情敌聊天果然是一件浪费时间又很八点档的剧情。苟希喝掉最后一口冰红茶,做结案陈词道:“我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目的,可是如果单纯的想要劝我离开丁廷之的话,我会觉得你幼稚到极点。你想说动我之前,应该先去问问丁廷之。”
  
  “至于你说的那个更重要的人,我想我能猜到是谁。”是午夜梦回时用温柔至极的语气念出的那个名字吧,丁廷之实在是背了太多的过去,所以才会在安静的时候自然散发出忧郁沉寂气息。
  
  反而轮到陆离错愕了,直愣愣的看着苟希起身提成外送袋往门口走去,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些苦涩,搅着杯中一口未喝的咖啡,轻轻念出一个人名。
  
  看着时间已经耽误了半个小时,苟希一挥手找了一辆的士赶回了中天大厦,急冲冲的冲进电梯一溜烟的功夫就跑到了录音室。
  
  丁廷之却不在。
  
  苟希把冰红茶递到每个人手中,阿耀看着他四处张望的模样努嘴眼睛瞟到龙璟,压低声音说道:“你去问龙璟吧,我也不知道丁去哪儿了,接了个电话就神色匆匆地走了。走之前还让助理订了机票,你最好还是问问。”
  
  阿耀的模样有些欲言又止,一向多话的阿耀居然都有如此表情,才让苟希心头升起怪异的感觉,惴惴不安的心情驱使下让他走到龙璟面前。
  
  “丁去了机场,飞美国,别的我都不知道。”龙璟未待苟希开口,主动坦白道,苟希未料到丁廷之居然接到一个电话就出境了,神色微怔愣在当场。
  
  剩下的那杯本属于丁廷之的冰红茶被苟希带回了家,家里出奇的安静,那两位暂住客都不在,却留了一张简短的字条在桌上。
  
  “苟希,成博搬走了,我也搬了,这些天打扰了。”隽秀细幼的字体一看就出自石痕的手笔,字迹最后几笔有些潦草,估计是写的时候过于匆忙。
  
  昨日还熙熙攘攘的屋子,突然间人去楼空。苟希发出一声唏嘘,落寞地走到客厅的沙发上,踹掉拖鞋成大字型的四肢摊开仰躺着。
  
  丁廷之去了美国,成博或许知道为什么。苟希心里琢磨着,一个翻身拿起茶几上的手机准备拨号,忽然想起自己并没有成博的电话,只得把号码拨到石痕的手机上。
  
  这次却没有关机,听到话筒里传来短促有节奏的嘟嘟声,心里莫名的紧张,笨拙的开始组织语言。那边传来喂的问声,却让他的步骤全部被打乱,慌不择言的随口说道。
  
  “那个,你搬走了?”多此一举的问法。
  
  “我有给你们留纸条,不好意思,这样不辞而别实在是太不礼貌了,改天我会登门致歉的。”石痕的语气有些古怪,但谦恭的态度反而让苟希有些仓皇,心里扑腾的上串下跳。
  
  “那,成博没危险了吗?”明明是成博自己提出的住进丁廷之家,搬走是不是代表警报解除了?”
  
  那边传来久久的沉默,忽然发出一声轻笑,轻柔的声音传出:“成博觉得,住这里也危险。”
  
  “那,你现在和他在一起吗?”
  
  这次的沉默更长久,一度让苟希以为讯号中断,对着话筒喂了几声,才得到回应。
  
  “没有。”
  
  对着这答案,苟希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看到电话那头的石痕又恢复了沉寂,更是手足无措,只能及时收线寒暄两句后挂断电话。
  
  成博这一条线断掉了,苟希有些茫然,翻身躺回去望着客厅的水晶大吊灯发呆。
  
  丁廷之,现在在做什么?
  
  “您所乘坐的CO1462航班即将在十五分钟后,抵达美国圣迭戈机场,下降过程中请不要使用手提式电脑,在滑行期间中请不要开启任何电子设备,如手机,电音频接收机等。”
  
  接近十六个小时的飞行时间让丁廷之全身僵硬,因为定票时间太过仓促所以只有经济舱的位置可以选择。 外籍空姐走过丁廷之身边时总会刻意停顿一下刻意询问他有什么需要,却感觉到这人情绪低落并不愿意搭话,只能作罢。
  
  飞机还在航道上滑行,丁廷之趁着空姐在前面收起旅客小桌板时,掏出手机按了开机键。刚一开机,就有电话打了进来,号码归属地显示为圣地亚哥。
  
  那厢传来流利的美式英语,一个个单词如连珠炮般蹦了出来,内容却让丁廷之紧蹙眉头,担忧的神色让他脸上更添忧郁。空姐走过来,对着丁廷之用中文温柔地说:“先生,飞机还在滑行,请关闭通讯设备。”
  
  丁廷之对空姐的话置若罔闻,恰好电话那头挂了,他把电话扔到随身的包中,抬头注视着空姐,看到那女人因此而绯红的脸颊,用流利的英语问道:“Can you tell me,how to go Aurora San Diego Hospital?”(翻译:你能告诉我怎样去圣地亚哥极光医院。)
  
  又经历了两个多小时的奔波,丁廷之浑身散架的靠在出租车后座,听着出租车司机随着电台里的音乐哼着曲调。丁廷之不仅觉得身体倦怠,连心也开始疲累,沉寂的躲在身体的小角落里闷不做声,跳动的频率像一下下沉闷的捶打。
  
  医院急救室的灯还亮着,玛丽安修女在走廊里拖着肥胖的身子来回转悠,细碎的高跟鞋声在医院走廊里哒哒哒的响起。看到丁廷之出现在走廊的另一头,玛丽安修女高呼一声“Thanks god”,摇摆着身子扑向丁廷之。
  
  “Ding,Thank God,you finally arrived!”(翻译:感谢老天,你终于赶到了”)
  拔高的音调打破了走廊的沉寂,玛丽安修女面色苍白,焦急的等待每一分每一秒都如蚂蚁般啃食着她的心肝。如果丁廷之不能及时赶到,她会接受到怎样的震怒。
  
  “how is the operation going?”(翻译:手术进行的怎么样了?)丁廷之的心吊到了嗓子眼里,他从未在苟希面前出现过的所有的不安与焦虑表情,都浮现到了脸上。那样俊逸清秀的面孔,因为这些情愫的添加,使得丁廷之化身为了罗刹,惊得玛丽安连连摇头。
  
  “Sorry,sorry.I ,I do not know .”胖胖的修女脸色一时煞白,一时又因为回答丁廷之的问话,紧张的面色绯红。丁廷之也无意为难她,退到一边紧紧贴着墙壁站着,眼睛死死的盯着急救室门口的提示灯。
  
  十六个小时的飞行,两个多小时的车程,这些奔波本就足以摧垮一个铁人的身子,可是因为心里的那根弦紧紧的绷着,丁廷之没办法挪动一步离开手术室的门口。他没有时间去在意自己有多么疲累,他的眼睛和心都死死的盯在那盏亮着的提示灯上。
  
  手术时间一共花了二十一个小时,去除丁廷之在路途上浪费的时间,他直挺挺的在门口站了两个小时后,终于看到人被医生护士推了出来。他往前迈了一步想冲到推床前,脚却踉跄了一下,险些直扑到走廊的地板上。
  
  医生解下口罩,抹掉额间的密汗,径直走到丁廷之面前,向他说到手术一切顺利。话音还没说完,眼前的这名男子上一刻还目光灼灼的望着自己,突然腾的一声直挺挺倒了下去。
  
  玛丽安修女方才看到医生说一切顺利的时候,走到窗边向上帝祈祷感恩,听到身后忽然传出一声巨响,转头一看把她的三魂七魄都吓掉了一多半。
  
  
 

 

Chapter  35.

  第三十五章
  
  医院的护工把丁廷之抱上病床,惊异于这个一米八几的中国籍男子怎么会有如此单薄的身板。他厚实的手掌托着丁廷之的后背,触手一片冰凉,才发现这人的衬衣已经全部给冷汗浸湿。丁廷之连昏迷时都紧蹙着眉头,形成一个小小的川字在眉宇之间,呼吸的频率也有些急促。
  
  玛丽安修女被吓得面色惨白,守在丁廷之的床边双手放到胸前一个劲的唱诗,以求向上帝祈祷平安,赐福于神的孩子。每念完一个小段,就侧头过来看着床榻上的丁廷之,紧张的情绪导致歌有些走调,这样寂静空荡的环境下听着有些诡异。
  
  丁廷之醒转过来时,玛丽安修女太专注于吟唱的事情而没有发现,当他挣扎着起来下床时的响动惊动到她,才让她惊呼着奇迹出现了,扑上去制止了丁廷之的行为。丁廷之用食指和中指弯曲抵住自己的太阳穴,听着玛丽安修女一个劲的埋怨,翻动的唇瓣不停蹦出“GOD”这个词语。
  
  “他怎么样?”丁廷之脑袋有些发胀,唯一的一点清明只剩下这么个意识,他使出浑身的力气挤出这么一句。
  
  玛丽安有些微楞,听了几秒才想起丁廷之口中的他是谁,连连点头道:“麻药还没过,医生说已经没有生命危险。倒是你,DING,你吓死我了。”
  
  “修女,这次是为了什么?”丁廷之的口吻有些模式化,这样的事情每隔一两个月就会上演一次,可是每一次都会让他胆战心惊。
  
  玛丽安修女不需要丁廷之详细的发问,她熟识这个孩子,虽然他已经由一个稚嫩的少年蜕变成拥有坚毅神色的男子,可是在她眼中,丁廷之依旧和几年前没有任何区别。至少对待那个人,丁廷之从未怠慢过一分一毫。
  
  “教友陪他一起看电视,调频调出了一个节目,正在播放亚洲音乐颁奖典礼。”玛丽安有些惴惴不安,手指搅到一起交差在胸前,不敢抬眼看丁廷之。
  
  那场亚洲音乐颁奖典礼是一个月前的,丁廷之仔细回想那夜的每个细节,却没有想出任何一点能够激怒他的地方,只能不惑的眼神望向玛丽安。
  
  “看到你出现在电视里,他情绪很高涨很开心,我很少见那孩子笑,他笑起来真好看。”上了年纪的女人总是容易跑题,丁廷之虽然心里着急,面上却是淡淡的,专注的听着玛丽安修女的叙述。
  
  “那些教友中有个第一次来的人,不知道规矩,伸手摸了摸他的头。”玛丽安修女不敢直视丁廷之,只能用眼角偷瞄了一眼,看着他散发的氤氲气息,有些发冷,但仍旧懦懦地说道:“那孩子当时也没有太大反应,只是偏头看着那人。乖巧的模样真的很讨人喜欢,所以,所以......”
  
  “所以什么?”丁廷之的声音像从冰窖中过滤后丢出来的,硬邦邦的不带一丝人味。
  
  “所以,那人就又捏了他一下。”玛丽安修女看到丁廷之罗刹般的神情,吓得连连摆手,颤声说道:“只是捏了一下脸蛋,没碰别的地方,没碰。”
  
  丁廷之陷入了沉默,微眯的眼睛失去了焦距,像一具失去灵魂的玩偶放置在病床上。玛丽安修女不敢吱声,只能静默地立在一旁,时间仿若被无限拉长,一秒秒得像用钝刀挫骨似的折磨着她。
  
  其实不过是三分钟不到的时间,房间里的气氛却凝重到了极点,丁廷之冰冷的声音终于打破了沉闷:“我想去看看他。”
  
  玛丽安修女不敢阻拦,埋着头走了几步回头一看,丁廷之因为才刚刚苏醒,身体技能还未调整到最佳状态,落了一段距离。她赶忙缓下脚步等到丁廷之上前,伸手想要扶着丁廷之,却见摆了摆手退开一步,只得作罢。
  
  丁廷之身体很困乏,这么几步路走得让他有些头晕,但他挺直了脊梁高昂起头继续大跨步,紧随着玛丽安的脚步来到特护观察室前。紧紧地贴着那扇玻璃,细细观察着病房里病榻上劫后余生的人苍白的容颜。
  
  凹陷的两颊使得颧骨更加凸现,苍白的肤色在浓密的黑发映衬下更加瘆人,那双灵动的眼睛被盖在眼睑之下只露出卷翘的睫毛。因为呼吸而上下起伏的胸膛,让丁廷之略略的安心。他将手按在玻璃上,将脸紧紧地贴在上面,眼睛忽然有些湿润,却强忍着不让里面的液体滑落出来。
  
  丁廷之的心脏像被一只手紧紧地拽住,那只手的力道逐渐加重,令他不能控制自己的呼吸。他贴着冰凉的玻璃,紊乱的用嘴巴喘着粗气,在玻璃上形成了一层水雾。丁廷之拖起自己的右手,在水雾中间用食指指腹横平竖直的勾勒着两个汉字,用温柔至极的语气念了出来。
  
  “廷恩。”
  
  成博从金利来酒店走出来后,就没给过石痕好脸色,关车门的声响连保安都侧目过来。石痕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下带着大无畏的精神上了成博的车,成博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看见他泰然处之。本着伸手不打笑脸人的原则,成博的也不敢随便撒野把石痕踹下去,只能狠踩油门冲了出去。
  
  酒店保安两人大眼瞪小眼,望着北京吉普嗖的一声扬长而去,那初始速度起码飙到了九十以上。如果放在郊外的黄土地上,一定能够窜起一条长龙在车后,摇曳身姿。
  
  一路上石痕都没有说话,上了高速以后车速飙到110,石痕连眉毛都没有挑动一下,心平气和的直视前方。成博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极其幼稚,但心头那股无名火只能这样来宣泄,看到石痕恬静的面容让他更加的恼恨。
  
  好在成博虽然怒火中烧但并没有把理智烧的干干净净,下了高速路口进入市区就减缓了车速。红灯的时候停在一个十字路口,他终于忍不住,打破沉闷说道:“老子要搬出去。”
  
  石痕并不答话,他的眼睛注视着人行道边的红灯,猩红的颜色有些刺眼,斜方焦急等待过街的行人一个劲的跺脚。
  
  “说什么危险什么的,你才是最大的危险,我离你远远的我毛事都没有。”这话几乎是用吼出来的,震得石痕的耳膜都快破了,嗡嗡的响了一声长鸣才回过神来。
  
  “你跟我在一起是很危险。”石痕点了点头,转过来直视着成博,一字一句慢条斯理地说:“宋少的目标是我,不错。可是为了引出我,他一定会下血本的死盯着你。”
  
  “老子不管,老子早就该跟你这种人离得远远的。”成博一脸鄙夷的神情不是装出来的,方才在包间里同仇敌忾的情绪都恍如一场幻觉。石痕澄亮的眸子中闪过一丝伤逝,被他迅速的调整好情绪盖了下去。
  
  绿灯亮起,成博踩了油门又开了一段停在某酒吧门口,也不顾石痕还坐在车上,旁若无人地下车进了酒吧,车钥匙都未拔下来。这段路是禁停路段,成博不知是忘记了还是为了赌气,潇洒地扬长而去。石痕坐到驾驶位上,把车开到最近的停车位上,下车走回到人行道上,第一次觉得如此仓皇无助。
  
  成博在酒吧里呆了两个多小时,出来的时候满身酒气东倒西歪地在人行道上走着“之”字型路线。石痕在酒吧外面站了两个多小时,看到成博醉的迷迷糊糊的赶紧上前扶住。
  
  成博醉的有些迷糊,眯着眼瞅了半天,又低头凑到石痕的颈间像小仓鼠一样悉悉索索的闻着他的气味,神情有些迷惘。脚一软,整个人的力量都压到了石痕身上,石痕也不嫌弃,挂着成博走到停车位那,把人往后座一丢,利索的倒车回盘往丁廷之家平稳地开去。
  
  成博虽然脑子不清醒,嘴里吐得三字经倒是一个比一个爽利,骂骂咧咧地吼道一半,突然冷不丁地叫了一声:“石痕!”
  
  石痕听到自己被点名,抬眼从后视镜里观察成博,看到他高举一只手在空中胡乱挥舞,用吹军号般的昂扬语气吼道下一句:“孙子!”
  
  那高举的手又耷拉了下来,成博调整了一下睡姿,整个人蜷成一团盘在后座上,突然变得安静下来,不时发出几声呢喃。
  
  石痕听到那声充满浩然正气的怒吼,转弯的时候险些打滑,打了一个冷颤继续将视线直视前方,再过一个路口转弯,就到丁廷之家了。
  
  成博的酒劲上来了,从门口到房间的几步路,搂着石痕的肩膀嘴里还一直念着:“孙子!”满口的酒气扑鼻而来,令石痕略微皱眉,但如此贴近成博,近到能够看清他深黑的眸子中只印出自己的模样,他又尝到了欣欣然的喜悦。
  
  都到房间门外了,成博突然停了下来,左右四顾后将石痕一把推倒门上,肘子死死地抵在他肋骨上,双眼迷茫地仔细端详着他。手开始不规矩的从石痕的胸膛上滑过,一直顺着腰线滑到他紧绷的翘臀上,嘟囔地说:“靠,没胸没屁股,妈妈桑,换个。”
  
  “大爷,没得换,今儿就我一人值班。”石痕微微地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姿势,眼中闪烁着狡黠的神采,刚想挣脱开把这个醉汉扶进屋去,成博的脸突然在自己眼前无限地放大。
  
  成博的鼻梁有些冰凉,贴着石痕的鼻翼连呼出来的二氧化碳都弥漫着酒精的味道。他的唇瓣有些厚实,软软地覆在石痕的唇瓣上,湿润地触感令石痕瞪圆了双眼立在原地。许是那眸子太过晶亮,成博觉得碍眼,另一只手抬起来覆在上面,继续兴致盎然地舔舐石痕的唇瓣。
  
  这家伙,果然还没有改掉一喝醉了胡乱找人亲的毛病。
 

 

Chapter  36.

  第三十六章
  
  想来是那温润滑嫩的触感令得成博满意,他抬起双手捧着石痕的脸庞,更加侵入地肆虐着他的红唇。突然又毫无征兆地停止了动作,抬起头直视着石痕的双眼,看得那样认真仔细,让石痕以为他忽然间酒醒。下一秒却见到成博舔了舔下唇,像是迪斯尼动画片里那只贪吃蜂蜜的小熊,露出憨厚满足的神情一头栽到他的怀中,睡了过去。
  
  石痕这几天来习惯了成博不敢常理出牌的毛病,听到他真的头倚在自己的肩上贴着自己的耳朵发出起伏有序的微鼾声。只能两手紧扣在他的腰上,拖着他一步一步的往浴室挪动。成博是真的彻底醉了,这样的动作下他只是扭了一下头,深埋在石痕的颈间任凭处置。
  
  石痕并没有任何的邪念,倒成博一身的酒气肯定不能还穿着这身衣服上床休息,他把成博丢到马桶上坐着,看他耷拉个脑袋倒也还能保持平衡,赶忙回成博房里拿了一套睡衣。
  
  成博上身穿的是他见人时才刻意套上的衬衣,石痕半蹲着身子纤长的手指一颗一颗的挑开他的镀金纽扣,解完了脱下来后露出整个光洁健硕的上身,身体的每一块肌肉线条流畅而生动,并且没有上了年纪的人常有的大肚腩。石痕用手指轻轻戳了他手臂上的肱二头肌,不知道这么懒惰的人怎么会有时间锻炼自己的肌肉,不由得嗤笑了一声。
  
  成博像是听到了这句笑声,不满地皱皱眉头,身体一下无法保持平衡往左边倒去,惊得石痕腾得一下站起来搂住成博。毫无准备之下,双手触碰到了大片的肌肤,令得他血气上冲,某个部位竟然有些跃跃欲试。
  
  石痕从来不会骂人,这样一个美男在怀的局面下,他却终于忍不住学着成博的模样狠狠地唾了一口,骂道:“妈的。”
  
  为了赶快解决这个棘手的画面,石痕尽量减少同成博的肌肤接触,扭净了毛巾上的水珠后胡乱地在成博的身上擦了擦。粗糙的毛巾摩擦着光滑的脊骨,白皙的肌肤因此而泛出诱人的粉红色,石痕深吸了一口气努力保持脑中仅剩的一丝清明。
  
  浴室里因为打开了莲蓬头,热气编织出一个雾气蒙蒙的环境,哗哗的水声透露出一种不真切的梦境感。石痕擦拭的手指有力度的按压着成博的双肩,力道不轻不重令他发出一种满足的轻哼声。这种声音像是一种邀请,这样的环境下对不怀好意的石痕来说,是一种极大的魅惑。
  
  可惜石痕自小在日本长大,一直被限定在一个礼仪的框架里,回国后老爷子也迷恋上茶艺,耐性更是被磨练的正常人鞭长莫及。这样的局面下,他都能帮成博换好睡衣镇定自若地扛着人回房间往大床上一丢,径直走回自己的房间。
  
  身体的燥热感令石痕久久不能入睡,在床上辗转反侧接近半个多小时,却听到自己的房间门被人咚的一声踹开。石痕敏捷的弹起身站在床边立着,看着成博紧闭着双眼晃晃悠悠地走进来,挨着床边直挺挺地躺了下去,呈大字型占据了床三分之二的面积。
  
  这人怪癖真多,除了喝醉酒后撒欢,居然还能够酒后梦游。石痕呆若木鸡地立在当场,月光从房间的落地窗外大片地洒进来,借着这柔和的光亮,成博白日里狠厉的容颜都披上了一层温柔的伪装。
  
  石痕有些微楞,忽而展颜一笑,那笑容从心底绽开再传递到面颊上,令他此刻散发着逼人的美丽,可惜花虽娇艳,却无惜花之人。石痕躺到那剩余的三分之一面积上,蜷成胎儿在腹中时的姿态,习惯这种睡姿的人大多缺乏安全感,石痕如是。
  
  成博的睡相并不好,石痕只占据了小小的一块领域,都频频遭到入侵。石痕的睡眠很浅,稍稍有些响动都会让他蓦然惊醒,屡次被成博甩过来的胳膊,小腿压醒之后,石痕只能翻过身去正对着成博,仔仔细细的端详着他的睡相。
  
  成博毕竟比不得少年时的英气逼人,眼角周围布上了密密的细纹,石痕想用指腹轻轻摩挲这些岁月的痕迹,却也怕成博同自己一样的容易惊醒,只能用眼神闪过他的每一寸肌肤。
  
  想到自己居然能够这样肆无忌惮地打量成博,石痕的心情大好,又将头凑近了一些,他从未与人保持如此亲近的距离,第一次尝试却发现自己并不排斥同成博的这种亲密间隙。成博均匀地呼出气能够抚到石痕的脸上,酒气顺着石痕的呼吸道窜进他的胃里,微苦地味道竟然令他也有些微醺。
  
  石痕仍旧按捺不住想要抚摸成博的冲动,他尝试着用手指捏了捏成博的耳垂,厚实柔软地触感令得他满心的愉悦。成博嘟囔了一声,眼睛却是依旧紧紧地闭着,惊得石痕敏捷地缩回手,却发现只是杯弓蛇影。
  
  石痕经过了试探之后,了解到成博的粗神经也延续到了他的睡眠中,壮着胆子又往前凑了一点,却因为没有估量好距离,唇瓣直接轻压到了成博的嘴角。熏人的酒味越来越浓烈,石痕当自己已经醉了,细细密密地亲吻落在他的唇边,动作轻柔到只是浅浅的碰触一下就立刻弹开。
  
  只是这样的亲吻,石痕的身体就开始燥热起来,这种奇怪的感觉让他立刻悬崖勒马,退开保持了些安全距离,又如方才一般蜷成一团双手搂住自己并拢的双腿。成博倒也出奇的安分了,整个房间仿佛只能听到他均匀地呼吸声,和石痕自己胡乱上下的心跳声。
  
  丁廷之消失了三天,苟希在家自己焦虑的同时还要平复别人的焦虑,一连串的电话打进家里,都把苟希当小助理一样使劲怪罪。苟希应付完经纪人,唱片公司还得给替他延后好几个通告预约。
  
  所有人都在问他,丁廷之去哪儿。但最想知道这个答案的,是苟希自己。
  
  苟希盘腿坐在沙发上,扳着手指头数着丁廷之从消失到现在经历了多少个小时,铃声大作,引得他神经性地从沙发上弹起来,愣了几秒才接起电话。
  
  “喂,丁廷之不在,如果有什么事情请留言,等他回来我会转述给他。”模式化的语言被他每天说上十几遍,早已倒背如流。
  
  “丁廷之真失踪了?”那头尖声的叫喊惊得苟希连忙捂住耳朵,特殊的音质让苟希瞬间就能分辨出声音的主人是谁。赶忙拿起电话一看,说的太顺流了,对着自己手机也当家里的座机使了。
  
  糟糕,根据悠悠的八卦功力,这次的事又麻烦到家了。苟希使劲拍了拍自己的头,努力让自己保持一个平静的思绪以应对悠悠,电话那头的悠悠叽叽喳喳的一个劲追问,苟希紧捂着听筒压低声音说道:“悠悠姐,能不把职业素养放到我身上吗?”
  
  “那我明天新闻能这么登吗?”那边的声音有些因为欣喜而颤抖起伏,苟希可以想到悠悠此时开心的表情。
  
  “没照片,没线索,没后续,你这篇新闻怎么登?”苟希虽然待业快两个月了,但身为狗仔的职业特质并没有忘的一干二净。
  
  那头闷了半天没出声,向来是被苟希说哑了,半响才回过神来想起自己打电话来的目的,正经严肃地对着苟希说道:“狗狗,你是不是来娱乐先锋面试了?”
  
  苟希忙了好几日,这才想起这茬,赶忙点点头,又反应过来点头那边看不见,才赶紧地嗯了一声,果不其然又听到悠悠一惊一乍的声音。
  
  “那你还不赶紧着来,我看到人事部那里有你的试用名单了。”这样的好消息,悠悠赶紧打电话来通知苟希,却发现苟希的心情并不如自己想象中的欣喜。
  
  “你在为丁廷之失踪的事情发愁?”
  
  “他不是失踪,只是公司派他去国外拍一个广告,你不要跟着他们乱猜。”这是苟希几天来想到的最好的托辞,至于拍的广告是什么,有很多因素可以导致一则广告最终胎死腹中。苟希并不是想欺瞒自己的朋友,只是有关于丁廷之,悠悠和自己的身份很特殊敏感,他不想惹是生非。
  
  “那你明天赶紧来杂志社报道吧,这家杂志社真的很有背景,你来了我慢慢给你说。”悠悠很少去质疑苟希的话,对于他和丁廷之之间的事情,因为承过丁廷之的恩惠,所以即使在报社遇到关于丁廷之的新闻,她也依旧是守口如瓶。
  
  “很有背景?”苟希只知道娱乐先锋是娱乐类杂志的领军先锋,而悠悠神神秘秘的语气引起了他的兴趣。
  
  “我们的大老板,是官家的人呢。”
 

 


Chapter  37.

  第三十七章
  
  “情况有些不妙,患者的抵触情绪很大,现在不是他能不能醒过来,而是看他想不想要醒过来。”美国的人都注重于身体的锻炼,医生一边做着记录挽起的衣袖下露出精壮的肱二头肌,令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位满手血腥的屠夫,一边却又和颜悦色地偏头过来直视丁廷之,搁下笔的时候还咧起一个安慰的微笑,竟惊奇的有一枚浅浅的酒窝。
  
  人是多么奇妙的个体,以貌取人果然不准。丁廷之被那个笑容熏得有了一丝暖意,这些天来冰冻的心竟因此而复苏。
  
  如果廷恩不愿意醒来,自己来唤醒他就好了,只要,不是身体出了什么差错。只要,身体还一切安好。
  
  廷恩已经可以从加重病房转到了普通病房,丁廷之要求独立的单人病房并且必须有临近山景的窗户。这种要求只要有钱都能够轻易的办到,可是这次护士长却一脸局促地站在丁廷之的面前,对他连连说着sorry,他所要求的病房已经在昨天被别人预定了。
  
  “带山景的病房,只有这一间?”虽然一般的公立医院不会准备太多的单人病房,但至少也会有两三间以上吧。寻常人家也不会在医药费之余,还承担如此巨额的病房费用。
  
  “其实还有两间,但昨晚都被一位先生订了下来。”护士长是一位腰围大上丁廷之两圈的四十多岁的黑人妇女,因为紧张说话的时候一直瞪着双眼看上去有些面恶,偏偏又努力挤出善意的微笑,令整张脸看着有些扭曲。
  
  丁廷之可以委屈自己,但断然不能委屈了廷恩,看着护士长神色有些迟疑,便立即抢过话头说道:“他订两间?已经有人住进去了吗?
  
  “并没有。”护士长挠了挠头,手指在胸前不停的搅动,显得比丁廷之更加的急躁。
  
  丁廷之沉默了一会,忽然轻轻叹了一口气,侧过头去看了一眼还呆在加重病房里熟睡的廷恩,转过来望着护士长尽力克制自己的声音显得温柔平和,说:“我能见一见这位先生吗?”
  
  护士长的表情并没有任何的为难迟疑,仿佛前面的铺垫就是为了等待丁廷之的这句话,她如释重担地呼了一口气,过于夸张的表情却一点都没有引起丁廷之的任何回应。她偷瞅了一眼,看着那男子眼神不知飘到了何方,仿若并不在意自己的答案又或者对这个答案早已成竹在胸。
  
  护士长其实并不愿意介入这些东方人奇怪的纠葛中,她领着丁廷之到了走廊尽头的6-311病房,就完成了任务潇洒地扭着胖胖的身体往总台走去。丁廷之站在房间门外,身子靠在墙壁上,懒散地倚着,却并没有推门而入的想法。
  
  到底是里面的人沉不住气,噪杂的脚步声一点点的逼近时,自己心跳的频率被彻底打乱。陆离觉得自己有些好笑,竟然在告别青葱年少岁月几年后,还能有这般雀跃翘首期盼的心情。可是门外的脚步声却戛然而止,长久的沉默令他屏住了呼吸去聆听,去害怕门外空无一人。
  
  他上前一步紧紧的握住门把手,隔着一片门板,丁廷之知道陆离在里面,陆离却不敢确定丁廷之是否在。丁廷之倚着墙壁正对着6-311的房门,他的眼神空洞飘渺,让人觉得这人的灵魂留在了病床上的那人身边并没有带过来。
  
  陆离深吸了一口气,一把拉开了门,却毫无前兆地撞上了丁廷之那一潭醉人的碧波之中。陆离知道丁廷之并不是在看自己,他的眼神冷冽到并不是在打量着一个人,而像是在打量着一个物体。
  
  陆离硬着头皮抛出了开场白,他挺直了身体让自己更加有底气一些,朗声说道:“进来再谈?”
  
  丁廷之站稳了身子,突然绽开一丝浅浅的轻笑,那笑容令得陆离更加的心怯,像一把温柔的刀子扎进他的胸口。这刀子被一层柔意包裹着,因为并不锋利,所以割得更加疼痛。
  
  “陆先生,果然还是只会这一套啊。”丁廷之径直走到陆离面前,一把拽住他的领带勒地他喘不过气来,看着陆离面色通红脖颈处浮现了青筋却自知理亏不敢还击地模样,丁廷之猛的一撒手,陆离收式不及连连退了几步。
  
  丁廷之气定神闲地站在那里,明明方才两人的距离近到可以感受到对方的鼻息,这一刻的神情却突然寡淡到像街边的两个路人。陆离同丁廷之一般高度,偏偏从自己的视角看去,丁廷之就算是有求于人都摆出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样。
  
  “怎么,找我来,不是有话要说吗?陆离,别摆出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这让我恶心。”丁廷之伸出舌尖舔舐了下唇,眯起眼睛不屑的神色从头到脚的打量着陆离,“恶心到,恨不得让我此刻瞎了,完全看不到你的存在。”
  
  即使是瞎了,还是会听到某些声音,即使是瞎了,还是会闻到属于你的气味,既然已经决定分开,就应当断的一干二净。这,才是丁廷之!
  
  “丁廷之,需要对我狠到这个地步吗,我做错过什么?”莫名其妙的的被踢出局,陆离向来众星捧月,只有在丁廷之这里卑贱地连蝼蚁都不如。陆离也曾愤恨过自己没骨气,从美国追到沙湾,又跟着再跑来美国,究竟图得是什么?
  
  丁廷之莫不吱声,看神情也并没有在思索应该给陆离一个合理的解释,他神色淡淡地立在那里仿若置身事外,看着一幕滑稽的独角戏。
  
  “所以,仅仅是因为你弟弟不喜欢?仅仅因为这个理由,就让我出局?”陆离的声音有些颤抖,出离的愤怒让他衣服外露出的肌肤都泛起了微红,声音拔高了几分怒吼了出来:“丁廷之,你到底还是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离开丁廷恩,你就活不下去了吗?”
  
  丁廷之的眸子中终于闪过一丝异色,那眸子中的色彩终于汇聚燃烧成一个火团,烧的陆离又一次心怯。丁廷之先是轻声地念了一遍,渐渐放大声音念道:”离开廷恩,我就活不下去了。”
  
  “这答案,陆先生,你满意吗?”丁廷之说上一句就向前迈一步,陆离像是被钉在了原地一般动弹不得,尾音刚落时丁廷之已经贴着陆离站着,呼出的气都扫到了他的面上。忽然换了一种暧昧不清的语气,手指抚上陆离的耳垂不轻不重的揉捏着,说:“接下来想怎样,让我陪你上床?还是狠狠地羞辱我一番,以泄你心头之恨?”
  
  陆离定下这两个房间时,只是想寻到一个机会和丁廷之好好的谈谈。丁廷恩有轻微的自闭症,从他认识丁廷之起就知道这孩子是他丢不掉的包袱。自杀是频频上演的戏码,陆离陪过丁廷之送他到医院,知道定的房间必须的带山景的病房。
  
  “廷之,你记得吗?我第一次陪你送廷恩到医院,你在走廊里来来回的走动了几个小时,看的我都替你累了。我拉过你让你安安分分地坐在我身旁,却发现你身上的衣服早已经被冷汗沁湿了,我才知道你有多怕。”
  
  “我那时候好愚蠢的在想,如果手术室里躺着的那人是我,你会不会也这么的害怕。”陆离的手紧握成拳垂在两边,因为力度过大指节处都略微的发白。“后来他醒了,我才知道,我在你心里,连丁廷恩的一句话的分量都不如。”
  
  陆离的眼神渗出的怒火都快燃到了丁廷之的身上,却因为丁廷之一个轻飘飘的眼神落到他身上戛然而止。丁廷之的语气再没有先前的魅惑,从眼神到话语都冷到令人彻骨:“陆离,我想你是忘了,廷恩是因为谁才进医院的。”
  
  有些事情,我们并没有打算去回想,可是你却屡屡想要掀开尘封的旧事。这就像是一张铺成在我们壁上的挂毯,你看着它鲜艳耀目的成色,就按捺不住想要离得近些亲手取下它静静地欣赏。可是直到近了你才看清,回忆如同这一袭华美的毯子,早已爬满了蚤子。
 

 

Chapter  38.

  第三十八章
  
  丁廷之一去已有半月余,堆积如山的工作积压到一起催促的电话都堆到了苟希身上。苟希的新工作上手很快,重新担当小狗仔的身份让他驾轻就熟,回到自己熟悉的工作环境中能够让人更有底气。他很想在丁廷之面前炫耀一番,可是回到家中,只有空落落的大屋一间,哪里有对象可以供他得意。
  
  曾子墨最近恰好发片,苟希夹杂在众人媒体工作者中却一直被他的余光秒杀到。苟希刚开始还有些躲闪着这种别扭的目光,被看得多了也就落落大方的继续拍着现场照片,帮着悠悠把话筒递到最前面,让娱乐先锋的LOGO能够显现在荧幕中央。
  
  曾子墨倒也没敢在明面上刁难苟希,挂着阳光灿烂的微笑有礼有节地回答到记者的问题,却不想有人居然抛出一个尖锐的问话,弄得曾子墨也有些微楞。
  
  “子墨,你之前本来说要延迟发片时间,应该是为了躲开和rainbow band的新专辑争榜吧,那么为什么现在又按原定计划发片了呢?”
  
  “我延迟发片的消息本来就是媒体误传,更何况,rainbow band的主唱丁廷之人都不知道去哪儿了,怎么还会有时间来录新歌和我抢榜。rainbow band是乐坛的常青树,我们这些小辈哪敢和前辈们争,不过是偶尔拾人牙慧罢了,只能说,我这次发片是赶上了个好时间。”曾子墨明明笑得含蓄莞尔,偏偏从眼眸里透出几分得意和张狂。这次专辑的新歌就是丁廷之答应给自己的交换条件,rainbow band不发片,那这一段时间冠军的宝座非他曾子墨莫属。
  
  苟希见不惯曾子墨的嚣张气焰,举手示意提问却没人搭理他,只能趁着别人提问完的空隙直接抛出自己的问题:“曾子墨,那这次的新唱片,整个专辑的定义是什么呢?会不会又被人说和丁廷之的曲风很相似呢?”
  
  第一个问题让曾子墨哑口无言,第二个问题让全场鸦雀无声,这个提问比之前的更为刁钻,所有人都看了苟希一眼,又把眼神转回到场上的曾子墨身上。认出苟希的人都交头接耳地低声讨论了一番,看他的眼神都饱含了各种莫名情绪,嘲弄,鄙夷,钦佩等等。
  
  曾子墨轻咳了一声,把话筒离得更靠近些,握着底座话筒线的手心开始因为出汗而显得温润,他将头转向经纪人处使了一个眼色,又挂起一抹和煦的微笑,虚伪的声音通过话筒在会场里萦绕:“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你,因为但凡一切和丁廷之沾上关联的问题,我都要学会避开了,不然又得被媒体朋友们口诛笔伐说我借天王上位,那我可真是百口莫辩了。”
  
  会场上响起一片释然的哄堂大笑,这话题也就被曾子墨四两拨千斤的踢开了,苟希气愤地想要趁势追击,却被两名保安“客气”地请出了会场,只能提着相机靠在会场门口等着悠悠收工出来。
  
  会场里不时飘出曾子墨矫揉造作的官方说法,苟希想要作呕却苦于早上出门太急没空吃早餐,没东西可吐。他突然想到第一次见到曾子墨时,那狼狈不堪地模样,实在后悔当时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没有立刻拿出相机拍下来永久珍藏。
  
  想起那一夜,自然而然地想到丁廷之,于是那颗跳动的心突然漏掉了一拍,呼吸的节奏被打乱后竟忘记了正常的频率。美国和中国的时差在十三小时至十六小时之间,现在是下午一点整,所以苟希的白天就是丁廷之的黑夜。
  
  苟希的手机突然接到许多个发送报告的反馈音,让苟希一阵欣喜。丁廷之的电话之前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这些发送报告就证明现在他的手机处于开启状态,忙不迭地从兜里掏出手机查看,果然是成功发送的报告。
  
  苟希熟练的按出丁廷之的号码,却又像上次一样迟迟不敢拨出,电话铃声却骤然响起令他措不及防险些把手机摔到地上,来电显示的名字让他的心里直打鼓,战战兢兢地接起电话。
  
  阔别半月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音色透过电流的传播流进苟希的心里,得知丁廷之安然无恙,苟希所有的疑问都被抑制了下来,安静地听着听筒中丁廷之略想疲惫的声音。
  
  “苟希,我们两个小时以后到家。”语气并不像是在请求,但说话人的状态并不佳也惹得苟希没有心力去计较这些。他看一看时间,差不多跟完这一场就可以下班了,就对着话筒嗯了一声。丁廷之还没有交待完,却有些支支吾吾,话吞吐了半天却没说出来。
  
  这是出国一趟带了谁家的小姑娘回来?苟希心里虽然纳闷,却没时间由得他多问,丁廷之的声音因为疲惫而显得沙哑无力。他琢磨着自己可以去学着电视里教的那样,去煲一盅雪梨炖雪蛤,丁廷之不在的这几天每晚他都窝在沙发上抱着抱枕收看美食节目。
  
  是谁告诉他,想要拴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拴住这个男人的胃。
  
  其实苟希并没有这样女孩子气的天真想法,这条定理显然在女人的世界是不成立的,因为有成就的厨子大多都是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所以放在男人的世界里也只能成为一个加分因素,并不能算是决定因素。
  
  他只是突然喜欢上了做饭,喜欢学会各种各样家常菜的样式,那种朝九晚五下班之后在家中洗手作羹汤的感觉。夕阳余晖从客厅侧面的落地窗里打过来,两个人穿着家居服翘着拖鞋对坐在餐桌上享用着三菜一汤。丁廷之依旧会尝一道菜后就略略的皱眉,或许是嫌弃汤的味道不够鲜美,或许是嫌弃炝炒凤尾的盐多放了少许,可是最后都会默默地吃完所有的菜。
  
  和丁廷之相处的日子不算多,却十足的融洽,他虽然对着苟希说话依旧冷艳高傲地仰着自己美丽的面庞,却也会在午夜梦回时将头枕在苟希的脖颈处贪恋他的体温。
  
  丁廷之,终于要回来了啊!这个消息得来的喜讯更大过于对于他口中的“我们”是谁的疑惑。苟希不及多想时,会场里已经陆陆续续地走出来很多媒体人,看到苟希立在门外,都在经过时刻意的多看了几眼。
  
  等到悠悠从里面磨蹭出来时,会场已经人去楼空了,保安关门时仅剩的那点缝隙正对着主台上的横幅“音乐小才子曾子墨新歌发布会现场”。苟希心中却产生一种莫名的预感,曾子墨在乐坛的气数将尽。
  
  苟希的话还没说出口,悠悠就一把拉过他往门口急冲冲地爬去,卡在喉间的话伴着紊乱的步伐冲了出来:“悠悠姐,这都下班了。赶着去幼儿园接我外甥,也不是这么个跑法啊。”
  
  “呸,老娘芳龄十八,至今未嫁,哪给你生个这个野孩子去。”悠悠转过脸啐了苟希一口,奔跑的速度却是丝毫未减,本来拔高三度的声音突然压低神神秘秘地说道:“你不奇怪,今儿怎么没见到陈拉布?”
  
  这么一提,苟希才想起来,难怪今天最尖锐的问题都是自己给抛出来的,原来是因为狗仔中的翘楚,人生的赢家陈拉布先生不在这里。
  
  “他又盯上哪块肥差了?”最近的娱乐圈风平浪静万里无云,曾子墨发新片已经算是个不小的新闻了,这种时候陈拉布不在,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悠悠伸手拦了辆出租,把苟希往后座一塞,自己也埋头钻了机那里,右手食指一伸对着师傅河东狮般的大吼一声:“师傅,机场!”那司机也懂眼色,油门一轰唰的一个甩尾开了出去。
  
  “狗狗,肥水不流外人田啊!你不厚道,小丁回来的消息,也不透露点独家给姐姐,还好姐姐的□已经修炼到第九重了,机场内部也安插了姐姐的人。”悠悠眉飞色舞的神采和苟希面如死灰的神态形成了鲜明对比,悠悠看着苟希目瞪口呆的模样,用指节扣到他的脑袋上敲了几下,才让他回过神来。
  
  “悠悠姐,我可不可以不去?”说完这句话,苟希就有些后悔,他应该用肯定的语气说出“我不去”三个字就好。他的手无意识的扣到车门把手上,忽略了师傅恍如打了鸡血一般一百时速的车速,紧紧的扣着把手仿佛下一秒就会突然打开跳车而逃。
  
  悠悠转头过来认真地端详苟希的神情,确定他不是在同自己开玩笑后,叹息了一口气正色地平视苟希的眼睛,收敛起玩笑的语气问道:“苟希,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
  
  苟希极少见到这样严肃的悠悠,也不得不直起腰杆双手放平在膝盖上,认真地回答道:“悠悠,我不想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有些事情既然可以去避免,为什么不在发芽的时候就掐灭掉它,我不想再莫名其妙地替别人背黑锅。”
  
  “苟希,别逃避我真正的问题。他,和现在的工作,你到底要哪个?”悠悠压低了声音,确定只有她和苟希可以听到的音量,还不放心的用他代替了丁廷之的名字。
  

 


Chapter 39.

  第三十九章
  
  爱情和面包,你到底要哪个?
  
  如果不是那么迫切的想要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果不是自己的工作立场和丁廷之的天生对立。这样的问题不是如此尖锐地凸现在自己的眼前,思考的时间不足一个小时,在抵达机场之前,自己必须告诉悠悠,更或者是告诉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
  
  苟希从不知道在这么短短的几分钟内,自己的脑海中竟然能够窜出那么多的思绪,虽然这堆乱麻杂乱无章地坦承在那里,却慢慢沉淀出最清晰的答案。苟希的眼神从开始的迷茫彷徨,渐渐闪出清明的光亮,那双像黑曜石般闪耀的眸子透出逼人的灵气,竟让悠悠都为之震慑。
  
  “我当然选择工作。悠悠姐,我明白了。”苟希并不是一个愚蠢的人,有些事情不争执不计较,是因为对对方的忍让。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不触碰原则上的问题请尽量相信对方。丁廷之曾经搂住苟希肩膀对他说过,不算是承诺的语气,对苟希来讲却极其郑重:“我不用告诉你,我以前和谁在一起,不过你可以放心,我向来没有劈腿的习惯。和你在一起,就只有你。”
  
  闪耀如丁廷之,怎么会在感情生活中平平静静安安分分。他性情良薄,不会主动去过问苟希的动向,但也会在午夜梦醒时为苟希盖上滑落地凉被。他孤高冷傲,不会去主动夸赞每一个苟希刻意讨好地举动,但也会在苟希在家做好饭菜莫不吱声地吃净每一盘菜肴。
  
  有些人是性格使然,有些人是并不够爱,苟希心知肚明丁廷之恰好是两者皆有。没有人规定,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对方也必须同等的爱你,不差一分一毫。纯粹的爱情里,没有左右摇摆以求平衡的天秤。
  
  丁廷之不爱自己,那是他自己的事情,自己能够为了喜欢的人去做让彼此都开心的事情,这就是苟希留在丁廷之身边的理由。
  
  可是,如果失去了工作,单纯为了爱情而成为一个男人的附属,这样的人连苟希自己都鄙夷,还如何去渴求别人的爱。面包和爱情并存时,爱情就像是面包上的果酱,甜酸适宜令人回味。面包和爱情分离时,你需要配料,还是主食来充饥?
  
  出租车的气氛变得静谧,悠悠抬眼偷瞅着苟希的表情,看到他一脸冷静反而更加担忧,伸手扯了扯他的衣角,却得到他一个释然的微笑。悠悠觉得自己方才有些过了,心里有些忐忑,只能偏头去看车窗外的景物,留给苟希一个安静的思考空间。
  
  做了决定之后,苟希倒觉得心里平静了许多,他努力将自己的角色定义在报社记者上,心底却还是有一个弱弱的苟希二号在跺着脚蹦跳着呐喊:“苟希,如果丁廷之因此和你分手了,你会后悔吗?”
  
  “我想知道,如果是这样,他会不会后悔?”苟希一号耷拉着脑袋,抱着膝盖坐在心房软和的平面上,背景音乐适时的穿□来,却是极不应景的一首刀郎的《冲动的惩罚》。
  
  “他后悔什么,你现在的功能就是保姆加床伴,踹了丫,踹了丫!”苟希二号手里变出一个小钢叉,使劲地戳着自己的心房,戳到四周千疮百孔后提溜地换了一处继续挥舞钢叉。
  
  “可是,保姆加床伴都表示我被他需要着啊,也许,他不会把我怎样呢?情况也许不会太糟,毕竟我这只小狗仔不去,还会有千千万万的小狗仔顶上去?”二号的背上不知何时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扑闪扑闪地让自己悬在半空中,以免掉进被钢叉戳出的洞穴之中。
  
  “那看他表现,看他表现!他敢怒了,就飞了丫,飞了丫的!”最后一叉刺得深了,身体的主人吃疼地捂着胸口,从胸口传来的沉闷感觉让苟希透不过气来,他甩了甩头努力让自己显得精神焕发,看着出租车离机场越来越近,苟希双手捏成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时间,2010年6月19日。地点,沙湾机场。PK选手,苟希对丁廷之。赛况预测,反攻机会为零,死亡率百分之百。
  
  悠悠下车时一改先前的匆忙,站在出站口模样有些呆愣茫然,苟希立在她身边等得纳闷,终于开口问道:“悠悠姐,几号出站口啊?”
  
  悠悠耸了耸肩无奈的把脸别过去,看着一排排出站口发呆,一摊手说道:“这么多出站口,我哪知道他会从哪儿出来。”
  
  苟希脑中灵光闪现,拖着悠悠就往国际出站口的地方走去,半道上赶巧了看到陈拉布鬼鬼祟祟的猥琐身影,就顺水推舟地指向他的方向说:“看,陈拉布在那边,我们也过去吧。”
  
  悠悠本以为苟希是拖着自己乱撞,一眨眼看到陈拉布就如大海航行途中的灯塔一般,屹立在海岸上,圣洁的光芒照遍了全身,乐的她一拍大腿恨不得冲上去抱着陈拉布的老脸狠亲一口。
  
  苟希自然没有悠悠那么激动,他立在一旁看着大屏幕上滚动的航班到达时间,从美国发来的航班有两班,从南北不同的城市起飞的,抵达时间也相错了一个小时,丁廷之会坐哪一班来呢?
  
  陈拉布不知从哪儿得来的消息,死死的趴在国际出站口护栏外,照相机电源的绿灯一直闪烁着处于开启的状态。陈拉布平时懒散时眼神很涣散,浑浊的目光让人觉得此厮只是个平常的中年大叔,但每每在捕捉新闻时,那双眼睛就会发出猎犬般抓人的锁定信号,令人防不胜防。
  
  苟希还未注意到出站口走出来两个人时,陈拉布眼露精光的模样夺去了他的注意力,那样逼人的神采甚至透出几分嗜血的味道,像是看到猎物猛扑前的神情。陈拉布身手矫捷地闪了几张照片后,就迅速窜到出站口通道的正前方,时刻准备着猛扑上去。
  
  苟希在下车前也做好了决定,如果看到丁廷之出现,自己也要发挥敬业精神冲到第一线。可是没想到眼睛瞥到丁廷之的身影,双腿就像注过铅一般动弹不得。
  
  第一眼看到的反应是瘦了,脸比半个月前整整小了半圈,本就瘦削的五官看起来更加立体。凹陷的眼窝让眼睛显得更加的深邃,肤质状况也大不如前显得干燥薄弱。眼神中带有深深的倦怠,却又不知为何有着一丝暖意,这种暖意有些熏人,看的苟希跟着懵了,举相机的手迟迟忘记按动快门。
  
  第二眼却是顺着他注视的目光落到了身旁的少年身上,那孩子有着同丁廷之相似的眉宇,但却因为气质的差异而浑然不同。丁廷之的美是一种霸道强横妖媚的美丽,像带刺的玫瑰花娇艳欲滴却拥有着一身的利刺。而这孩子立在人前胆小怯弱地模样,看得让人心疼,他的眼眸中只映着丁廷之一人的影子,像是多看周围一眼都会被人硬生生地夺走。这少年论岁数也有十七八的模样,手里却还紧紧地搂着一个玩偶,半张面容都埋在了娃娃身后,只露出一双澄亮的眸子。
  
  苟希心里为之一动,一个熟悉的名字从脑海中油然而生,他抿了抿嘴不确定地念出这个名字:“廷恩?”
  
  丁廷之低埋着头,牵着丁廷恩把他的手紧紧拽在自己右手中,左手拉着廷恩的行李箱径直往出口走,刚踏出出站口就看到闪光灯猛闪。廷恩从未见过这样的阵仗,闪光晃花了他的眼睛,他用手背使劲的揉□得眼睛红通通一片,活脱脱一只无辜可怜的小白兔仓皇地抬头望着光亮的来源处。
  
  丁廷之加快了步子,脸上浮现出厌恶的神情,偏偏陈拉布咬的死死的,且拍摄距离越来越贴近,已经靠到丁廷之身边,举着照相机对着丁廷恩一阵猛拍。
  
  好在丁廷恩的一半脸庞都埋在了手中的玩偶后面,这样拍出来的照片也说明不了什么。悠悠看着苟希愣在那里,伸手捅了捅他的衣袖,往那边撸了撸嘴,看到苟希点了点头,两人就并肩冲了过去。
  
  陈拉布向来为搞新闻不择手段,几张片子拍下来得不到他想要的结果,看着丁廷之只顾往前冲,那少年的步子要落后一两布,干脆伸出手去一把抓下他手中的玩偶,想要拍到他的正脸,却还未按动快门时就被人反手一拧,看着玩偶从自己的手中滑落被那人稳稳地接住。
  
  苟希这招还是石痕借助丁廷之家中时教给他的,出其不意地拿来对付陈拉布绰绰有余。他看着丁廷恩的眼眶中瞬间盈满了泪水,赶忙把玩偶递到他面前,看他惊悚迟疑不敢接过去,丁廷之在第一时间就转过头去,一看是陈拉布和苟希,眼睛微眯发出一种危险的讯号。
  
  苟希不敢逼的太急,只能把玩偶捏在手中,另一只捏着陈拉布手腕的手自然也松开了,局促地站到一旁等待丁廷之的发问。丁廷之先是一步步靠近陈拉布,因为刚才被苟希那一招制住了,现在的手腕都处于脱力状态,只能眼见着丁廷之夺过自己胸前的照相机,取出存储卡放进自己的衣兜了,沉声说道:“滚!”
  
  “你没有权利这么做,把卡还给我!”陈拉布倒吸了一口气,手腕的痛楚让他恶狠狠地剜了苟希一眼,却发现苟希的不安并不亚于自己,心里不免有些幸灾乐祸。
  
  “你信不信,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如果你还想要这条贱命的话,现在!立刻,给我滚。”最后的通牒丢出来时,丁廷之浑身的戾气燃烧到了极点,连廷恩都退了一步惊异的望着哥哥。陈拉布毫不怀疑如果这里有合适的凶器,丁廷之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刺进自己的胸膛,忙不迭的转身逃开。
  
  丁廷之转过身去,先轻声的哄了廷恩两句,声音轻柔到离一步之遥的苟希也听不真切。苟希左手捏着丁廷恩的玩偶,右手不安的垂在腿边,待得丁廷之转身过来,声音同对陈拉布说时没有两样。
  
  “那么,你又在这里干什么?”
  
  苟希在刚才想了很多种回答,可是等到丁廷之直视他的眸子,对他问出来时,他只有一个答案可以告诉丁廷之。
  
  “如你所见,我在工作。”
 

 


Chapter 40.

  第四十章
  
  “如你所见,我在工作。”苟希极少的一脸正色的对着一个人说话,更何况说话的对象是丁廷之。在说之前心里忐忑不安,郁结的情绪堵塞了身体里每一根细小血管,使大脑因为血液流通不畅而导致缺氧。他用最自然洒脱的方式说了出来,就像突然被人狠狠地勒住脖子又猛地松开,得到了大量新鲜空气的畅快感反而让他忘记了先前的恐惧。
  
  丁廷之因为疲惫而显得苍白的面色,因为愤怒地血脉喷张而现出一层红晕。他的脸色由白到红,又退变回苍白的肤色,速度堪比川剧的精粹变脸。苟希睁大眼睛等待着丁廷之的审判,却看到他眸子中射出的一道杀气,令苟希不寒而栗。
  
  整个空间似乎被抽离了出来,只剩下自己和丁廷之,机场嘈杂的声音都被隔离在了空间外,这里静的能听到苟希的心跳声,所有的动作都变慢了十倍,像是电影画面里的回放镜头。
  
  于是苟希能够清楚看到丁廷之的右手紧握成拳,因为太过用力而指节发白,手背上的青筋根根可数。那拳头忽然对着苟希的右脸颊直冲了过来,带来的劲风先刮到了苟希的皮肤上,却容不得苟希花时间去闪躲。
  
  苟希也并未想过闪躲,又或者说,他没有想过丁廷之会动手。不是因为丁廷之不会打人,而是他从来都不屑去动手。所以苟希在第一反应下,思虑地不是闪躲而是因为这一份值得,这种下一秒就不会再有的值得。
  
  终于在丁廷之的心中有了一点价值,然后又被自己亲手捏碎,苟希自嘲地露出浅笑,合上眼睑等待这一拳落下的痛感。这一系列的动作不过是几秒钟的事情,可是在苟希这边却是经过了漫长的等待。他睁开眼睛看着愤怒的丁廷之,那拳头离自己的脸只剩下一指的距离,却硬生生地定格下来。
  
  丁廷之的那双眸子被深深地刻进了苟希的心里,他从未想过丁廷之会显露出那么多的情愫,但奇怪的是,苟希却捕捉不到那个叫做伤心的情绪。
  
  丁廷之收回手是因为廷恩扯着他的衣摆,他偏过头看着廷恩睁着迷茫彷徨的眼睛望着他,另一手却不知何时递到苟希的面前,拽着苟希怀里那个玩偶娃娃的一只脚,让三个人形成一个几乎循环相连的怪圈。
  
  而廷恩,赫然成为了连接丁廷之和苟希的中心点。
  
  苟希也顺着丁廷之的目光看到了怯生生立在旁边的廷恩,看到他拽着娃娃的腿又没有硬往怀里拉,赶忙把娃娃递给他,看到他捧到怀中后露出浅浅而甜腻的微笑,突然没来由的心里一疼。
  
  这孩子拥有和丁廷之相似的眉眼,可是性子却和丁廷之截然相反,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丁廷之的每一个情绪波动都会让他受到惊吓。苟希看着丁廷之偏过头去轻柔地哄着他,惊讶于丁廷之的字典里也会出现“温柔”这样的字眼。
  
  这种温柔和房事上的细心体贴不同,它沁透在每个说话的字眼中,每个举手投足,甚至是每一个呼吸的频率中。偏偏苟希一点都不嫉妒,那粉雕玉琢的孩子值得每一个人这样对待他,更何况他自己的哥哥。
  
  审判并没有结束,苟希一动不动地立在原地,看到丁廷之在转头面向自己时迅速转换了神色。就好像方才还是温暖如春春风和煦的午时,突然狂风大作风雷交加。
  
  “所以,苟记者你想要拍什么,需要我怎么配合?”丁廷之开始认真的整了整衣着尽量让自己显得整洁精神,却也去不掉自己满脸的疲惫而带来的狼狈感。那冷冽的语气像冰刺扎进苟希的心里,让他的心像被人紧紧拽住一直往下拉扯般生疼。
  
  这比方才让他生生地承受丁廷之的怒火更加的压抑,苟希有些想退缩,手指紧紧的扣着自己胸前的相机,脑海中有个声音鞭笞着他只能向前,不能后退。他听到自己的声音也变得公式化起来,对着丁廷之说道:“我只拍你,不会拍到他。”
  
  丁廷之的神色上没有变化,眼中倒是掠过一丝神采,可惜苟希埋下头调整镜头焦距忽略了过去。悠悠在远处大气也不敢出一个旁观了半天,看到苟希开始举起相机对着丁廷之拍了几张,才敢低埋着头跑到他身边声援地立着。
  
  “所以,回去你们准备加个什么劲爆标题呢?”丁廷之从包里掏出一副墨镜架在鼻梁上,苟希看不到他的眼神却可以想见他会有如何蔑视的眼神从上至下的打量自己。
  
  “我和所有找你的人说,你去国外拍一则广告了,这个新闻我也会这样来登。”需要的照片并不多,苟希放下照相机突然觉得浑身像散架般难受,他突然很想转身逃走。就像一只真正的狗仔,捕捉到想要的新闻就迅速撤离,无需情感,无需牵连。
  
  丁廷之牵着廷恩径直走出了机场,苟希搂着相机立在原地发神,被悠悠捅了捅胳膊肘才回过神来。悠悠一脸哀怨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分外凄楚婉转:“狗狗,虽然你刚才实在很勇猛。但是,你和他闹僵了,你住哪儿啊?”
  
  “不是你让我选择面包的吗?”
  
  “姐姐我的本意是咱偷偷的来,偷偷的走,不带走一片云彩啊!”这篓子都捅上天了,悠悠也不知道该如何收场,自己这工作还是丁廷之给介绍的,这下好了,拐着他媳妇一起出卖自己恩人了。
  
  苟希倒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显得平静无畏,却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没关系,我还有家可回。”
  
  和悠悠分开后,苟希走到下一个拐角确定悠悠看不到自己的背影后,终于整个人瘫在了街边的墙壁上,身子依靠在上面整个人都如同灵魂被抽离了一般,再也挤不出一丝力气。
  
  只剩下大脑可以思考,可是大脑里乱七八糟的思绪堆积夹杂太多,快要炸裂般的阵痛着。头皮开始发麻,机场的记忆开始一幕幕的慢镜头回放,让折磨从头开始无限循环。
  
  衣兜里的电话开始震动,苟希想不出还会有谁找他,指尖一点力气都没有,他静静地立着感受着电话震动带来的战栗感。电话静默了一会又再次响起,无奈之下只能掏出来,按下接听键时他一晃悠看到来电显示的名字是丁廷之,还自嘲自己今天的思绪果然都被丁廷之占得满满当当的了。
  
  声音却分明是丁廷之,那样磁性的声音再没有第二个人能够模仿出来,生气的语气也是一模一样,说:“你想打破惹我的记录吗?为什么不接电话?”
  
  “......”这人阴晴不定的性格实在太恐怖了,苟希对着话筒哑口无言,也不敢接过话去。
  
  “你还要在外面晃多久?”丁廷之似乎在压抑自己的怒气,尝试用平静一点的语气跟苟希沟通。
  
  “我的行李我明天白天来收拾,如果你看不过眼的话,可以都先扔到客房去,麻烦不要扔到门外,会被清洁工收走。”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静默,闷了半响以后挤出了几个字,一字一顿地扔进苟希的耳朵里:“现在,马上,立刻,回来。”
  
  这唱的是哪出?机场的武戏没演完,找他回去补拍镜头?苟希的小心肝被这通电话吓得一上一下的,赶忙伸手招了辆出租车奔着丁廷之家的方向火速撤回。
  

 


Chapter 41.

  第四十一章
  
    
  出租车的时速并不高,苟希趴在车窗上望着天边悬挂着大片大片的火烧云,红彤彤的天空像是着了火般,刺得苟希的眼睛生疼。他用手背揉了揉干涩的眼眶,第一次在这个城市里有了想要回家的冲动,从丁廷之家滚出来的下一秒就去定一张回青海的火车票。这么想着心里突然得到了安慰,并不是无家可归,并不是真的那么可怜无助。
  
  就靠着这么一点点的勇气,支撑着他按动了门口的电铃,钥匙就在他自己的包中,可是不再是这个家的主人就没有开门的资格。
  
  丁廷之冷冰冰的声音从对讲机中传出来,把苟希的这点小矫情给吓得灰飞烟灭:“自己进来,我没空开。”
  
  一楼空空落落的寂静无声,苟希先走到客房转了一圈却没看到收拾出来准备让人住的样子,心里疑虑丁廷之准备让廷恩住在哪儿。却听到楼上传来响动,顺着声音拾阶而上,走进了丁廷之的房间。
  
  屋里一眼望去空无一人,苟希纳闷的往里走,却听到身后传来关门的沉闷响声。他还未回过头去,就被人挚住后颈一股强劲的力道从肩膀上压下来,让他整个人翻倒在大床上。苟希只来得及发出一句闷哼,就被一双大手从后面严严实实地捂住了嘴巴,他惊恐地瞪大眼睛却发不出一点声音,只能哼出一些恩恩呜呜的象声词。
  
  属于丁廷之独有的味道灌进他的鼻腔里,捂住的手用力太猛让苟希的脸涨得通红,突然有人含住他的耳垂用舌头尖沿着耳朵轮廓细细地勾勒,动作轻柔到令苟希颤栗,却又透露出情 欲的气味。温柔的舔舐,手上的力道却丝毫没有消减,苟希觉得有些窒息,扭动头想要挣开这个禁锢,却激怒了丁廷之,他用舌尖勾住耳垂送到齿间狠狠地咬了一口。
  
  沁出的血珠滑到丁廷之的贝齿上,红白相间的颜色夺目惊心,血的味道让丁廷之得到了快感,眼眸出射出精光薄削的嘴唇浮起一丝笑意。
  
  苟希被咬的吃疼,脚下无力一时瘫软地身子往下缩,被丁廷之另一只手环在胸前,整个人腾空的往上拽起,只剩下前脚掌触到地上。这样的不踏实感让苟希更加的惊慌,奋力的扭动身子挣扎,使得丁廷之蹙眉眯着眼睛将苟希翻过来正对向自己。
  
  这样四目相接的情况下,苟希又丢掉了勇气,被那样一双慑人的眸子直勾勾地看着,加之内疚的情愫掺杂其中,让他表现温驯地如一只偷吃被主人抓到的小猫,耷拉着爪子又不敢低下头躲避那样的目光。
  
  捂住他的手方一拿开,话语权还是未落回到他的身上,丁廷之的唇压了上来舌头宛如小蛇般撬开他的牙齿,如狂风过境般肆虐他口腔内的每一处空间。感觉到苟希的舌头在闪躲,就强势地与之追逐,得到他本能的回应后把舌头牵扯出他的口腔,引出一丝丝银 线。这样的画面极其淫 靡,苟希用脑中的最后一点清明压制住被勾起的欲望,丁廷之恼怒于苟希的不配合,对着他的舌尖重重的咬上一口,血的味道弥漫了整个口腔,苟希终于忍不住生理性的疼痛,簌簌地流下眼泪。
  
  “你是属狗的吗,你除了会咬人还会干嘛!丁廷之,你能不能用男人一点的方式解决!你生气愤怒恼恨,就打我一顿,这么玩我算什么回事?”并不是不反抗,并不是真的只会一味的忍让,再往后退一步就会跌进悬崖,所以必须往前走了。
  
  这样的反驳让丁廷之更加的恼怒,如果一开始只是个游戏,直到这一秒才让他开始动真格的了。丁廷之在体型上胜过苟希一筹,加之平时积累的余威震慑,但他爆发气场时苟希只能胆颤心惊地立在那里。苟希虽然壮胆披上一张藏獒的皮,到底实质只是性格怯弱的小贵宾而已,还没醒转过来就被丁廷之从衣柜中随手扯出一根领带将双手倒扣在身后紧紧地捆缚在一起。
  
  丁廷之讨厌把过多的时间浪费在言语上,更何况此时再多的言语也无法概括他出机场时看到狗仔围堵的心情。先前剧组剧本被外泄的事情,丁廷之的回答是“我不在意”。
  
  这话并不是“我相信你”,我相信你没有做过,我相信你不是这样的人。我信任我说挑选的伴侣,因为是你所以信任。
  
  因为没有触到雷区,所以那时才安然无恙,可惜苟希并不明白,在遇溺地人紧紧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时,他只会花所有的时间来感恩戴德,而不去追究救他的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可是这次不同,这次涉及到了丁廷恩。对丁廷之来讲,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的丁廷恩。
  
  当丁廷之褪下苟希的长裤,没有任何润 滑的进入让他自己也并不舒服,这样的姿势对于任何男人来讲都是一种屈辱。苟希却一反常态地没有想象中地哀哭求饶,他一刻也没有放弃过挣扎,却被丁廷之的整个身子压地死死的。下 身传来的撕裂感让他痛不欲生,却用意志强忍住不发出一点声音,紧咬下唇的贝齿渗出一滴滴血珠滑落到床单上。异物在身体里横冲直撞肆意搅动地感觉,终于因为甬道渗出鲜血而变得不再干涩。苟希蓄足了力气吼出憋在心里许久的话。
  
  “丁廷之,你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混蛋。”
  
  你从来没有说过要和我在一起,却蛮横地把我拉到你的世界里。
  
  你从来没有说过相信我,却因为你对我的不相信而给我妄加的惩罚。
  
  你从来没有说过你爱我,哪怕是一句喜欢我,可是我却沦陷到贪恋你对我的一丁点特别,因着这特别,我肆意地放纵我的爱,将自己亲手置于一个万劫不复之地。
  
  仅仅是混蛋两字,又怎么能够涵盖你的种种恶行,我只想讨要一点点的温柔而已,你都不肯给。
  
  苟希突然觉得自己的灵魂抽离到半空中,直愣愣地看着丁廷之在自己的身体上发泄自己的怒意,那滔天的怒火燃烧了两具年轻的胴 体,火焰烧尽了他所有的自欺欺人。在机场,还有丁廷恩可以制止他的恶行,可是从苟希踏进这屋子里起就没有看到廷恩的身影,苟希哂笑了一声,自己哪里还有时间顾得上别人。
  
  
  偏偏丁廷之因为这样的一句怒吼,动作慢了下来,用手掌温柔地拂过苟希腰间的每一处肌肤,感受他因为身体反应而产生的颤栗。下身抽 插的动作减缓甚至几欲停止,令苟希以为噩梦已经结束了,挣扎着往前爬动一步想要挣开,却被丁廷之死死的搂在怀中。
  
  那蛊惑的声音在自己耳畔响起,听起来是那么的飘渺虚幻,丁廷之更近似于一种呢喃的声音一遍遍的在他耳边重复:“你怎么可以想到搬走,怎么可以做错了事,反而想把我丢开?”
  
  苟希的脑中突然从混沌中抓到一丝清明,丁廷之的怒意不仅仅是因为自己在机场出现,更因为自己慌乱中说要打包行李的话语。那这样,是不是代表他也有一点点在乎自己?
  
  张爱玲给胡兰成的信里写道:因为这份爱,我卑微到了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丁廷之的呢喃还在继续,听着却像是小孩子般胡言乱语地宣泄:“你不可以不要我,不可以比我先走。你伤害我没关系,可是不要伤害到廷恩。”
  
  这样的床事进行到一半,是无论如何都继续不了的,丁廷之只是将苟希紧紧地搂在怀中,两具身体相连的部位却没有抽 离出来,他柔软的腹部紧紧地贴着苟希的后背,两个人弓着身子躺在床上,像对虾一样紧密贴合。
  
  “丁廷之,如果你把我当床伴当保姆,其实你可以请到更好的,何必是我?”苟希到底心有不忍,丁廷之不确定的语气触碰到他心底某个柔软的地方,下身的疼痛在给他敲着警钟,再往后退一步就万劫不复。
  
  
  身后传来久久的静默,时间长到令苟希一度以为身后的人已经睡着了,可是扣着他的双手仍旧用力的把他揽入怀中,耳畔传来丁廷之重重的呼吸声。
  
  “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有......”后面的字眼有些模糊不清,离得这般近却也令苟希听得不太真切。苟希努力的别过脸想看丁廷之的脸庞,却被他将头枕在自己的肩上,唇贴近自己的锁骨细细的浅吻。
  
  这样轻柔的动作有些惊吓到苟希,那句你和他们不一样已经足够令他开心,丁廷之在挽留自己,只是这样的事他不常做所以才会有粗暴的开端。苟希并不是太贪心,可是这样的气氛下错过了就不知何时才能遇到,所以赶忙说出自己的要求。
  
  “可是我的工作难免会和你的起冲突,如果再有今天的情况怎么办?”
  
  机场的误会是解释不清的,如果还要在一起,这样的误会会层出不穷。如果你爱我,请你相信我;如果不爱我,请你放开我。
  
  
  “不要牵扯到廷恩。”
  
  丁廷之从苟希的身体里退了出来,将他轻轻的翻了个身,令两人四目相对,动作轻柔尽量不触碰到他下面的伤处,突然俯下身来轻轻吸吮苟希的唇瓣。
  
  这样轻柔的吻,更像是一种承诺,苟希闭上眼睛笨拙地回吻,所有的疼痛感都被甜蜜所替代。两人的深吻令房间里的气温随之上升,丁廷之的右手顺着苟希的大腿内侧向上滑动,轻柔地覆盖上他的青 芽。
  
  苟希猛然听到楼上传来剧烈的声响,丁廷之正值意乱情迷之中哪曾注意到,偏偏苟希的听觉敏锐,腾地推开丁廷之坐起身来。
  
  “你是不是让廷恩住的阁楼?”

Chapter 42.

  第四十二章
  
  这话一出连丁廷之也觉察到不对,屏气凝神地听楼上的响动,却鸦雀无声。苟希捡起自己的长裤利索的套上,捅了捅丁廷之紧实的腰部,湿润的眼珠乖巧地望向他轻声说道:“我们还上去看看吧?”
  
  这样的局面打住有点不人道而且挺伤身,丁廷之看了一眼身下直挺的昂扬,心里终究更为担忧廷恩,捡起地上的衣服进了浴室,迅速地冲了个凉水澡后换好着装,领着苟希就蹬蹬的踏上了阁楼。
  
  阁楼其实只有二十几坪的空间,之前一直空置着,但是因为采光极好,苟希一直琢磨着放张日本榻榻米,布置出一个异国风情的小空间,但是被丁廷之断然拒绝。苟希没有往细处去想原由,这件事也就被抛之脑后,上了阁楼看到里面的布置才发现丁廷之从一开初就想要把这片小天地留给丁廷恩。
  
  仅仅是几个小时的时间,不足以去买东西装潢这里,丁廷之的被套床褥大多是冷色系的,许是翻腾了许久才找出先前苟希买回家后就被压在箱底的粉色珊瑚被披在丁廷恩的身上。
  
  凑近一看,那孩子紧闭着双眼,嘴里囔囔有声地说着些嗯嗯呀呀的话,露在珊瑚被外白皙细嫩的手臂吊在床沿边,双手紧握成拳,额头渗出密密的细汗。丁廷之快步上前,屈膝半蹲在床边,将丁廷恩的手包覆在自己的掌心中,寒冰和火焰一度碰撞令丁廷之也慌乱起来,摇着丁廷恩的手臂,轻唤着他的名字就怎样都唤不醒这个睡美男。
  
  苟希在一旁看得着急,上前一步想将手背伏在廷恩的额头,却被丁廷之条件反射地推开,险些跌倒在地板上。苟希立即丁廷之忙中出乱,蹲下身子凑到他身边,轻声说:“我只是想看看他是不是发烧了。”
  
  丁廷之恍若惊醒一般转过脸,眼睛直视苟希,看到他眸子中透露的善意,略带抱歉地说道:“对不起,廷恩不喜欢别人碰他。”
  
  应该是下午机场的变故,陈拉布的出现惊吓到了廷恩,如若不是苟希的阻拦,陈拉布的性子一定会紧拽住廷恩不放。可单单只是这样已经吓到这孩子,无论丁廷之怎样的呼唤,他都只是紧咬住牙关闭紧双目全身颤栗。
  
  丁廷之不敢让苟希碰触廷恩,这样僵持的画面有些尴尬,廷恩嘴里依旧喊着一些破碎的字眼。苟希听不懂是什么意思,唯有丁廷之一直紧紧握着他的右手,用温柔至极的神态说:“别怕,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可是这样的安慰似乎传不进廷恩的耳朵里,他的身子因为发热而令皮肤显出一层诱人的浅粉色,苟希在一旁看的干着急却不敢再肆意妄动。廷恩突然向右翻身,腾出的左手在空中胡乱地挥舞,抓住苟希的右手腕紧紧握在手中,才恢复了平静。
  
  灼热的温度从手心中传递过来,苟希惊的拉起丁廷之,摆正他的身子正视他慌乱的眼神地说道:“他发烧了,赶紧送医院。”
  
  丁廷之所有的冷静淡漠在廷恩身上都会变得六神无主,这个时候苟希比他更加神志清晰。拨打了救护车电话后,苟希试图从廷恩手中抽出自己的手腕,却发现无果,只能无奈的望向丁廷之。丁廷之更是一展莫愁的模样,全副身心都交托在了廷恩的身上,哪里还顾得上苟希的情绪。
  
  更何况连他自己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廷恩会愿意碰触到苟希。或许连廷恩也同他想的一样,苟希的身上,有一种家的味道。
  
  他和他们不一样,他有家的味道。一种令孤傲的野狼贪恋吞噬的气味,一种令振翅的雄鹰低飞深啄的气息。是像他们这种没有安全感的人,一直在追寻的另一个半圆。
  
  医生在病房里忙碌地为廷恩量了体温挂好点滴,丁廷之和苟希只能坐在门口的长椅上等待。苟希感觉到丁廷之的局促不安,手按在长凳上不安分的抖动,苟希用外套搭在两人的腿上,在外套下用自己的手掌伏在丁廷之的手背上。丁廷之感受到苟希的用意,翻转手掌与他十指相扣,紧紧地双手交缠在一起,内心竟因此而得到了平静。
  
  这样的动作极其冒险,虽然路过的人只会当做是令人坐的较为亲密而已,看不出他们相扣的手指,但苟希还是忐忑不安的松开了手,却反而被丁廷之紧紧地握住。
  
  “我怕被记者拍到,你是大明星,最近又在风口浪尖上,还是小心为妙。”深夜的医院走廊虽然空无一人,但是作为一只狗仔,苟希很清楚自己同类的无孔不入见缝插针大法。这种被丁廷之依赖的幸福感,尚不至于冲昏他的头脑,丁廷之现在心乱如麻,他必须是保持清醒的那个人。
  
  “我只是想保护我爱的人,可是这么难!小狗仔,你看,这么难。”丁廷之的手渐渐的收拢,苟希不知道他口中的那人是廷恩还是自己,亦或者两者兼有。可是这样静谧的夜,两个人并肩坐着,十指紧扣身上还余有方才亲密接触后留下的气味。丁廷之的声音,像是一位父亲在孩子床头念着晚安故事,念到最后连自己也昏昏欲睡。
  
  “我不能让廷恩受到一点点伤害,哪怕是我自己千疮百孔也不能让他伤到一根头发。”那双眸子中透露着一抹伤逝,苟希觉得闷的慌,像是遇溺的人一点点地陷入深潭中。“因为我是哥哥,我是一个不称职的哥哥。”
  
  苟希其实很想刨根问底,他的好奇心其实很适合自己的职业,可是这样的气氛下他也懂得适时的缄默,他回握了丁廷之的手,朝着病房里忙碌的医生护士身影,说道:“廷恩这样,起码也得输两三天的液。你的身份,白天出现在医院里一定会被其他人盯上,况且你之前跑去美国,这一大堆摊子只有你自己能够处理,你看?”
  
  苟希了解丁廷之的性格,他骄纵的性格不允许别人替他做安排,所以苟希适时的把话语权交还给丁廷之。丁廷之沉默了半响,紧蹙的眉头终于有了松动,神色却更显得悲伤,略略的点了点头,幅度轻到仿佛只是苟希自己的错觉。
  
  “明天去了报社交了稿子,我就来医院照顾廷恩。待会廷恩醒了,你就说我是你的助理,让他先认识认识我。等他再睡过去了,你就回家歇着,明天你还是赶紧去公司报道,龙璟姐也急了,往家里打过好几个电话。”后半句没有说出来,苟希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你的手机总是关机。苟希数不清自己在丁廷之消失的时间中,拨打过多少次这个熟悉的号码。
  
  “稿子的事情,我会按照我说的那样发,陈拉布很有可能会写出来,所以我这边必须先发制人。他没有照片,信服度不会太高,所以我得一赶早去抢着明天的报纸出来前加版进去。这样就没有人再信他发的文了,这样就能保护好廷恩不在媒体上曝光。”
  
  丁廷之,其实我也可以想事情想的很缜密,我也可以把事情安排的妥妥当当,我也可以锱铢必较。只是对着你,我不会去花太多的聪明太多的计较,我不去强求你回复我同等分量的感情。
  
  浅薄的人衡量爱情的输赢,是看谁比谁付出的多;高深的人衡量爱情的输赢,是看谁比谁更真诚。 这一场爱中,我百分之百的认真,百分之百的诚恳,得到的即使是伤害,这也是一场百分之百无悔的感情。
  
  中国的医生区别于外国医生,就是在词语表达上他们会使用大量的具有回旋余地的关联词,例如眼前这位从值班室里抓过来就送上战场的许医生,腆着肚子从病房里走出来后对着门口两位家属说道:“病人只是因为惊吓过度而导致的发烧症状,现在已经给他打了退烧针,观察24小时如果退烧了就可以出院了。但是...”
  
  这一句但是把两人的心都吊到嗓子眼里了,巴巴得望着许医生,看到这种意料之中的表情极度满足了他的恶趣味,才慢慢悠悠地继续说道:“这种发烧症状其实是因为心病引起的,你们也知道,心病还需心药医。这个孩子的体质这么弱,如果多折腾几次,你们只能从鬼门关去抢人了,在我这是拿不回来的了。”
  
  医生自以为的诙谐幽默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令他有些悻悻的不太舒心,走了几步后回过头来压低声音问了一句。
  
  “恕我冒昧,这孩子是不是聋哑人啊?怎么没听过他说过一个字呢?”
 

Chapter 43.

  第四十三章
  
  丁廷之压抑的情绪找到了突破口,可是这里是医院,廷恩还呆在里面,他并不能把主治医生怎么样,只能用寒气渗人的眼神紧紧地盯着许医生。那种眼神冰冷到令他产生了,刚才自己是对着家属公布病人死讯的错觉。他尴尬地推了推掉到鼻梁中段的眼镜,轻咳了两声退开两步,看到丁廷之并没有回答自己的意愿,只能转身闷闷地走开。
  
  这样的问题令苟希也显得尴尬,从他见到丁廷恩开始就没有听见过他说过一句完整的话,唯一听到他发出声音也只是在他梦魇时发出的零碎字眼。这样一个粉雕玉琢的少年,怎么可能真的占尽造物者的恩宠,苟希有些心疼,怜悯的神情从眼神中透露出来,被丁廷之的余光接收到。
  
  “廷恩会说话。”丁廷之苦笑了一声,又低垂下头,轻轻松开苟希的手站起身来,苟希一看也站了起来,随在丁廷之身后进了病房。
  
  廷恩睁着有些迷茫的双眼一直注视着病房门口,看到丁廷之的身影出现在那里,突然绽开笑容,这笑靥令苟希都不由得砰然心动。那样出尘的笑容令苟希觉得有些自惭形秽,他带着些许挑剔的目光打量着刚刚睡醒的丁延恩,却挫败的发现似乎自己在这样一张精雕细琢的面庞上找不出任何一丝缺点。那双明眸,似乎这个一般形容女性的词用在他的身上一点都不过分,苟希有些不敢与那样清澈的目光对视,被如此纯净的眼睛看着,苟希感到些许心虚。可是争当他想要移开目光的时候,丁延恩却笑了。
  
  应该怎么形容这个笑容呢,苟希心中想了想,大概是安静温柔吧。他看着对方真诚的笑容,也不由自主的对着他笑了一下,这个动作令他的心也放了下来,他这才看清楚丁延恩的样子,不由得再次感叹了一下遗传因素的重要性,这简直是温柔可爱版的丁延之。
  
  丁廷之的魅力在于他的孤傲清冷,这样强大的气场下令人眼花迷乱,哪还敢仔细地观察他的容颜。可是当这些俊逸的五官都柔和化,拼凑到一起却透露出截然相反的气质,令人心生亲近之意。那双清亮的眸子扫到苟希身上时,就连打量的眼神都不会令他去抗拒,反而回之一个友好的微笑。
  
  “好些了吗?”丁廷之的手背附在廷恩的额上,另一只手替他掖着被角,雪白蓬松的被子被丁廷之盖得只留下廷恩的一张小脸,苟希乖觉地站在一旁,这样的气氛下没有他加入的空间。他看到廷恩努力扯出一丝灿烂的微笑,对着丁廷之轻轻点了点头,动作轻柔如蜻蜓点水一掠而过。
  
  苟希在等待廷恩开口说话,他想象着孩子一定拥有流淌的泉水般清澈透明的声音。可是只有丁廷之像个长者一样絮絮叨叨的交代事情,介绍苟希的身份,廷恩只是乖巧的听着,偶尔点点头,眼神偷偷瞄到苟希身上,有时候又会闭上眼睛在你以为他已经要睡着的时候,惊惶的睁开怯生生的瞄着屋里这两个人。
  
  很像一种小动物,可是究竟是小白兔,还是只小猫,苟希想不出来。
  
  丁廷之俯下身子在廷恩耳边说了晚安,用手掌轻轻的抚下他的眼睑,手心刷到廷恩长长的羽睫,微妙的触感从手掌传递到心间。丁廷之转过身去,却被廷恩伸出手来,握住了他的小指,这样的画面温馨而幸福令人不忍破坏。
  
  “廷恩,哥哥晚上就过来看你,病好了我们就回家。”听到回家两个字眼,廷恩紧闭的眼睑颤动了一下,乖乖地收回胳膊藏在被窝里。丁廷之心有不忍,用手摸索着他的碎发,待到听见廷恩匀称平和的呼吸声,确信廷恩睡着后方才离开。
  
  兀长的医院走廊,响起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脚步声,苟希紧随在丁廷之身后埋着头闷声往前走,却不想丁廷之突然停驻了脚步,一时不查撞到了他的身上。
  
  “廷恩十一岁的时候,出了一些事情,所以...”所以,他讨厌陌生人碰触他。所以,他不愿意和别人说话。所以,他的心智还停留在十一岁儿童的阶段。
  
  苟希无法掩饰自己的震惊,错愕的神色令他呆若木鸡的立在走廊中间,毫不修饰地直望向丁廷之。丁廷之被这样灼热的眼神看得有些心烦,拽着苟希的胳膊往外走,苟希踉跄了几步才修正了脚步紧紧跟上。
  
  丁廷之的话虽只说了一半,苟希却已经了然,他迈了一个大步和丁廷之并肩,认真地说道:“明天我过来的时候,把他抱的那个玩偶带来吧,一个人睡觉的感觉很不好呢。”
  
  苟希进了报社就接收到悠悠关爱的讯号,他回了一个浅浅的微笑,却更是令悠悠将其列入深宫怨妇行列,悻悻地踱到他跟前,不敢直视他的目光一鼓作气地说道:“狗狗,不然把稿子交了你就跟主编请个假吧,你看你憔悴的。”
  
  “我还在实习期间,没有假可以请的。”苟希熟练的打开电脑码着稿子,必须赶在印刷之前交到主编那里,时间迫在眉睫令他没有时间同悠悠解释。
  
  “有一个假,实习的时候也可以请的。”悠悠一脸坚毅的神情立在苟希面前,看着他飞速的敲打着键盘,眼睛周围挂了两个大黑眼圈,衬得它们更圆更大更闪亮。
  
  “什么?”苟希头也不抬,只是顺应着悠悠的回答惯性的问道。
  
  “产假。”悠悠说完后就落荒而逃,苟希一时手抖打错了好几个字,只能按着回车键一个个的修改。
  
  “......”
  
  拿着稿子敲响了主编办公室的门,得到回应后苟希恭敬地把稿子递给陈刚。陈刚捏着稿子一目十行的扫过去,抬眼瞥着苟希露出一抹浅笑,说道:“拿去让他们编成明天的头条。”
  
  “主编,这新闻必须今天发。”苟希壮着胆子第一次向陈刚提出要求。
  
  陈刚用稿子捏成管状敲打着桌面,翘起的二郎腿在桌子下晃悠着,慢条斯理地问道:“为什么?”
  
  “这新闻今天发就算是独家。明天的话,苹果日报的陈拉布也在现场,他制造话题的功力高深,我怕等他的报道出来,我们的客户群会被大大流失。”
  
  “我手底下就没有能胜过陈拉布的人?”陈刚的气势有些骇人,直愣愣地眼神望着苟希,苟希显得局促不安,但是不得不硬着头皮顶上去。
  
  “主编,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陈拉布擅于捏造事实,这样的新闻就不具有真实性,噱头虽大,但是却破坏了整个报社的名声,我想主编并没有打算让我们也走这个路线吧。”
  
  陈刚爽利地笑出了声,大手一挥将稿子递到苟希手中,说:“呵呵,我就是想让你们明白这一点。读者看这些八卦新闻,无论是看了多少的噱头八卦也好,最终也只是想追溯一个事情的真相。当狗仔也并不是真如风箱里的老鼠,两头惹人厌。我们只要去还原事件的本质,至于这个明星好与不好,就留给公众评判。”
  
  这一席话犹如醍醐灌顶,映入苟希的心中,陈刚看着他认真专注的模样,复又说道:“你和悠悠都是通过我演艺圈的朋友进来的,我希望你们能够在报道上不失偏颇。这次关于丁廷之的报道,悠悠能够参与,我很开心。我希望如果遇到关于成博的报道上,你不会因为他推荐你到我这里来,而刻意的包庇维护。”
  
  “把稿子给印刷那里吧,叫他们赶紧改版换头条。丁廷之回来了,这可是个大新闻啊!”
 

 

 

Chapter 44.

  第四十四章
  
  最后一个对版,苟希如释重负地回到座位上,悠悠的座位这次安排的就在自己的对桌,一抬头四目相接,看着悠悠不时抛过来的担忧眼神,苟希不得不严肃地轻咳几声,开口说道。
  
  “悠悠,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他也将情况想到最糟糕之处,哪知绝境之下会有转角,任何事情不到最后一刻或许都有令人惊喜的转圜,希望在转角。
  
  “女王他气场那么强硬,狗狗,你昨晚被S.M了吗?”那双充满忧色的眸子中,竟然有了几分晶亮,虽被悠悠极力的掩饰,到底还是被苟希收入眼中。
  
  “......”
  
  “所以是后背式,还是观音式,还是6 9式呢?”悠悠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利索地说出来,倒是羞的苟希满面通红,呆愣在当场半天回不了一句。
  
  “算了,就知道你会这样,真是太弱了,难怪会那么快被吃干抹净。狗狗,你真的太逊了,虽然他确实很招人喜欢,可是我实在不懂你怎么会沦陷的这么快?”
  
  这样的问题,他也问过他自己。
  
  “悠悠,也许是我太渴望,有个人能进入我的世界了吧。”虽然我比你温暖,我比你看似更快乐,可是我也会孤独。我比任何人都希望能有一个人,无条件享受我给的爱,无条件回赠我干净的爱。
  
  “狗狗,拜托,不要比我还七度空间好吗?受不了你了,待会不去跑新闻吧,下午报社的幕后老板要来视察,这么好的表现机会你可别乱跑给错过了。”
  
  幕后老板?悠悠口中所说的官家的人,也就是有着官方背景的某省长的公子爷。这样的设定,对苟希来说倒是有些似曾相识。那个冷静优雅的少爷,拥有令人惊悚的官方人际关系,曾在苟希的生命中划下重重一道伤痕的人,本已经被深埋到记忆底层许久,今天却突然从脑海中浮现出来。
  
  “我待会真的要出去,主编问到就说我去跟《旷世》电影发布会的事情,我会在下班前赶回来划卡的。卡还是放你这里吧,如果我来不及的话就帮我划一下吧。”苟希抬头看了看时钟,行色匆匆的引起了悠悠的惊疑,不待她提问就看到苟希一阵风似地跑了出去。
  
  “《旷世》的电影发布会不是在明天吗?”悠悠看着苟希的背影,轻轻地嘟囔。
  
  丁廷恩退烧之后睡的很沉,苟希从家里赶过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十点半,推门而入时映入眼帘的却仍旧是那张无害的天使睡颜。因为昨晚来的太过仓促,丁廷之并没有为廷恩申请单人病房,这间房里一共有三个床位,除了廷恩,还住着一个九岁的小男孩。
  
  那男孩属于正躁动的时期,待在病床上辗转反侧弄出很大的动静,却都没有惊醒丁廷恩。看到苟希进来怀里抱着一个很大的多啦A梦玩偶,浑圆的眼睛中射出一道精光,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嘴里哼唧着多啦A梦的主题曲。
  
  如果是一个心智还停留在孩童时期的少年住院时,会想要吃些什么,玩些什么?苟希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右手提着一盅姜汤,但是连他这个岁数的成年人都不喜欢喝,更何况是像小孩子一般的廷恩。怎么哄他喝下去,这是个难题,怎样和这个不愿意让人碰触的小家伙打好关系,这是个大难题。
  
  苟希坐在一边发呆,那个九岁小男孩趁着陪护的父母不注意,翻起身来用手指戳着玩偶的头,待苟希回过神来,那孩子因为太过倾身向前猛扑进了苟希的背上,因为腿还在床上,整个人被悬空架起成一个直板,稍微动一下就会整个倒在地上。
  
  苟希偏过头去看那小男孩,看到他窘迫的脸上透出一丝小孩特有的狡黠,赶紧手忙脚乱地扶他躺回床上,却听得身后传来一声轻笑,声音微弱到几不可闻。
  
  苟希回过身子面对丁廷恩竟有了几分局促,手指搅在胸前不知该用什么词语当做开场白,面对这样清秀的少年版丁廷之他的情绪依旧那么紧张。可是那孩子温柔的笑意如同一缕清风,轻轻柔柔地抚平他内心的焦躁,他听不到廷恩开口说话,却从他灵动的双眼中读懂他的友好。
  
  “你哥哥在忙工作,由我来照顾你。你只是发烧而已,这是一个很小的病哦,很快就能够出院的呢。”苟希一边说着,一边将姜汤倒进纸杯里,放到廷恩面前。“这个是姜汤,发烧的话喝它很有帮助的。不过,如果你喝不惯的话也可以不喝的。”
  
  廷恩坐起身来,小心翼翼的双手捧起纸杯,浅酌了一口皱起了眉头,苟希看到之后莫名的有些心疼,赶紧说道:“觉得难喝的话,就不要勉强,没关系的。”
  
  廷恩的眼睛直愣愣地望向苟希,不染一丝尘埃纯净无暇,他捧着纸杯的手紧紧地扣住,低埋下头咕噜咕噜地将姜汤一饮而尽,最后还伸出舌头将被子边缘的几滴舔舐干净,乖觉的模样甚是惹人怜爱。
  
  对于这样听话的病人,苟希反而更加手足无措,看着廷恩喝完姜汤以后直视自己,苟希递上多啦A梦,果然得到他满足的笑靥。那九岁小孩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对着手指怯生生地说:“大哥哥也这么喜欢多啦A梦啊。”
  
  “其实,连我也很喜欢多啦A梦。”苟希摸着一头的卷毛,留念着刚才抱着柔软的玩偶的触感,多啦A梦的漫画他当初可是一集不落地看完了啊。
  
  三双晶亮的眸子瞬间照亮了整个病房,一直在旁边打着瞌睡的小男孩家长终于被惊醒,万般无语的看着这三位志同道合的多啦A梦迷,幻想着自己要拥有哪一个神奇的宝物。丁廷恩依旧不发一言地听着,只是嘴角一直挂着一抹笑意,耀目的五官因为这抹微笑而更加的柔和。
  
  病房的门却在这样融洽的气氛下被人粗暴地踢开,那人一手举着吊瓶另一只手插到裤袋中缓缓地收回右脚,看到病房里面居然住满了人,低声咒骂了一句径直走到那张空床上直挺挺地躺着。
  
  后面小跑跟过来的几个黑衣男子陪着笑脸凑到床前,点头哈腰地说道:“表少爷,不是这间病房,是在隔壁的那间。”
  
  “劳烦表少爷再走一段路吧,不是很远的,就是隔壁而已。”
  
  “没见我都躺下了吗?”慵懒地声音从宋子翎口中扔出去,手上扎着针管让他极度的不适,甩动了几下就惊得旁边的人脸色煞白。
  
  “表少爷,只是输两天的液而已,你这么折腾,医生到时候不会放你出院的啊。”
  
  “该滚的人都给我滚了,老子两天以后病好了,出去灭了他们,没事往什么海里逃命,害的我也跟着伤风感冒。”宋子翎适时的打了个喷嚏,恼怒于自己在手下面前露出的狼狈模样,不耐烦地挥手把那些跟班全赶出了病房,又敏捷地翻身背对着门口,于是将病房内众人的表情都尽收眼底。
  
  小男孩的父亲很识时务地将椅子挪到贴近墙壁,大气也不敢出一个,偏偏忘记了他天不怕地不怕的儿子。腾地一个翻身跳起来站在床上,指着宋子翎大声喊道:“古惑仔!古惑仔!太帅了,叔叔,给我签个名吧!”
  
  苟希离这孩子极近,这么一弄连他也被宋子翎的眼神杀到,宋子翎撩开垂在眼前的额发不置一否的哂笑,看到那父亲惊悚地扑上来捂住儿子的嘴巴,连苟希也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处一动不动,不由得兴致上来坐起身子对着小男孩招了招手。
  
  那父亲赶紧把孩子往怀中一按,一个劲地摇头连连后退,苟希低埋下头守在丁廷恩的病房前,却发现廷恩不知何时直起身子转过去直视着宋子翎。想来是刚才宋子翎踹门的声音太响惊吓到他,他将玩偶整个锁在怀中,整个下巴都埋在里面怯生生地望着宋子翎。
  
  这么几个人里,只剩下丁廷恩敢直视他的目光,只是这样纯净的眼神注视着自己,倒让老狐狸自己有了几分不自在。看着这露出来的半张脸,又觉得有些眼熟,想了半天也记不起到底是像谁,反倒让他想的心烦意乱,干脆翻身过去闭目养神不置一词。
  
  苟希并不识得宋子翎是谁,他与石痕有些日子没有联系了,偶尔倒是会发一些节庆的祝福短信。只是石痕最近似乎很忙,两人离开了《旷世》的剧组也暂时没了太多的交集。他自然更不知道宋子翎曾和丁廷之有过一面之缘,宋子翎游刃于花草丛中,对于美人大多都想要染指一番。偏偏觉得丁廷之虽好,但为人锋芒太露,于是敬而远之。
  
  因为病房里多了个宋子翎,那小男孩在父亲低声地训斥下也变得安静起来,气氛有些凝重,丁廷恩摆弄着手里的玩偶时不时对苟希投来探寻的目光。看到苟希注意到他,又怯生生的把目光移开,偶尔也会将目光移到那个奇怪的男人身上,但都只是几秒钟的时间而已。
  
  苟希的电话响起,丁廷之的声音从话筒中响起:“廷恩怎么样了?”
  
  “他状态很好,而且很乖。”这样的形容词不知道丁廷之是否愿意接受,倒是廷恩听到以后眼中一亮,眨巴眨巴地注视着苟希。
  
  “你要不要,和他说两句?”这样贴心的话语,令得丁廷之心中一动,工作的疲劳因为这一通电话而烟消云散。
  
 

 

Chapter 45.

  第四十五章
  
  丁廷之的工作直至深夜才结束,也只有在这样的时间他才敢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医院病房里探视。不过即便是这样,苟希仍旧如同小特务般警惕地往外张望,看是否有人跟随偷拍。丁廷之伸手揉了揉他的碎发,算是一种奖励的宠溺,看着那双晶亮的眸子因为这点爱抚而闪烁光芒,心里闪过一丝歉疚,但这抹奇异的情绪稍纵即逝并未在心底停留。
  
  我生性凉薄,更曾遭逢难事,再无心力去回报这样浓烈的爱情。我只能尽力不再伤你,不再弃你,却并不能承诺就此爱你。
  
  那个小男孩睡的极早,不到九点就因为在父亲的喝斥下挣扎了几下蜷缩在病床上,小孩的睡眠一般都比成人好,不到十分钟的功夫临床就传来了微弱的鼾声。离门最近的床位本来是一张空床,偏偏被宋子翎踹门而入后霸着窝就懒得移开,倒是拉起了帘子约莫也已经熟睡。
  
  丁廷之的感官极其敏锐,刚进病房走过一号床就偏头过来低声问道:“又住进来一个?”看到苟希颔首,他略微蹙眉说道:“明天一早让护士换间病房。”边说边向丁廷恩的病床走去,脚下的速度丝毫没有停滞。
  
  丁廷恩刚刚输完点滴,拔针头的时候因为疼痛眼眶中鞠满了泪光,引来了宋子翎肆意的逗弄。他接触的人极少,像宋子翎这样狡猾奸邪的家伙更是屈指可数,虽然不用回答他的问话,但单单是听他的调侃就听得面红心跳,连苟希都有些招架不住。
  
  “小弟弟,长得真好,谈过对象了没,谈的男的还是女的?”宋子翎躺在病床上百无聊赖,翻身过来看着那嫩葱一样的少年侧搂着多啦A梦的玩偶,纯净的眼神毫不设防地偷瞄着自己,不禁对他产生了逗弄之意。
  
  “第一次谈恋爱,一定要找一个老手啊,这样才能食髓知味,不像两只呆头鹅凑到一起,哪里能体验到恋爱的情趣。”宋子翎口中的情趣,自然是发生在床底之间,他看着苟希因为自己露骨的话语而面红耳赤,病床上的小家伙索性把整个头都埋进了棉絮中,更加洋洋得意。
  
  “像哥哥我百花丛中过不沾一滴雨露,夜路走的多了也没遇到一只艳鬼,真是浪费了我一身的好功力。”宋子翎连连叹息的模样,引得那个小男孩大惊小怪的叫喊:“叔叔,你该叫护士换点滴了!”
  
  宋子翎略略仰头,看着干瘪的输液袋按动了手边的按铃,转过头恶狠狠地瞪了小男孩一眼,愠怒地指着苟希和丁廷恩说道:“你刚才叫他们都叫哥哥,凭什么叫我叔叔!”
  
  那小男孩本来是雀跃地伸出头去等待宋子翎的几句夸赞,哪知道得来的是一阵劈头盖脸的责骂,奄奄地缩回小脑袋藏进被子里不敢吱声。苟希被指到一动不动地呆愣在中间,倒是丁廷恩觉得有趣,笑意吟吟地左右张望着。
  
  那样清澈的眼神触碰到狐狸打量的眼神,倒也不怯并不急于躲开,就这样四目交接,倒让宋子翎先落败,悻悻地收回自己带有邪念的目光。这样娇艳欲滴的小白兔,捕猎的过程应该是会妙趣横生,比一般的酒池肉林要生趣几分吧。
  
  丁廷之坐在病床的一隅,动作轻柔以保证不惊醒刚刚入睡的廷恩,手掌轻轻地覆盖在他的因输液而冰冷的手背上,另一只手拂去他面颊上残留的泪痕。这样两张近乎相似的脸在苟希眼前重叠,他尽量地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以留给两兄弟独处的空间,倒是丁廷之对着苟希轻轻招手,趁着左右无人将他拉到自己身旁。
  
  “每次扎针他总是会痛的直掉眼泪儿,可是只要我在他身边,他就抿着嘴巴不哭出一声,只紧紧地拽住我的胳膊,仿佛这样就能不疼。”
  
  苟希是家里的独苗,自然无法体会这样的奇妙感。世界上有一个人,与你有着相似的模样,与你有着同样的血脉。他比任何人都更贴近你的心扉,比任何人都能够读懂你的眼神,你们相濡以沫,父母只能够陪伴你前半生,而他可以伴着你整个完整的人生。
  
  “你不要看他现在身子这么弱,小时候比我还厉害,上蹿下跳地比谁都闹腾,跟头小猴一样。”那样追溯时光的眼神莫名地引起苟希心中的心揪,安静地听着他的叙述,眼神落到了那病床上熟睡的少年身上。
  
  究竟是怎样的变故,摧毁了这世间如此美好的事物。
  
  “他一直想快快长大,一直想比我更强更厉害,一直想有一天可以站在我的前面,替我挡风挡雨。一个十一岁的小孩,站在你面前说,哥哥,我以后一定可以保护你。换做是你,你会想哭还是想笑?”丁廷之这句虽然是个问句,却不待苟希回答,伸手为廷恩掖好被角,手掌轻轻地在他的面颊上摩挲着,说:“可惜,他好像,再也长不大了。”
  
  “其实他的大脑神经都完好无损,身体的各项机能也并没有出问题。只是他自己封闭了自己的内心,我想要他走出来,可是却也害怕他走出来。”走出来,就意味着回忆起所有不美好的回忆,回忆起所有的肮脏与丑陋,回忆起他一直信赖的哥哥并没有给予他应有的庇护。
  
  “他并不排斥你,所以,请你也不要嫌弃他。”这一刻什么傲人的气势都从他身上蒸发,他只是一个忐忑不安的哥哥,为着弟弟请求着有人能够做他的朋友。
  
  不是因为他是我的弟弟而照顾他,只是因为是他,一个独立的离开丁廷之光环的少年,廷恩。
  
  苟希仓皇的急忙点头,丁廷之这样的郑重其事令他有些惶然,廷恩的性格温和善良,他没有理由不喜欢他。这样的嘱托更像是一种交付,令他有一种丁廷之即将远去的错觉,他晃了晃脑袋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明明人就在眼前怎会觉得他又一次遥不可及。明明两个人的关系才刚刚恢复融洽,心底的那丝不安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一号床突然传出一声轻笑,丁廷之条件反射地站起身来,快步上前朗声问道:“偷听别人谈话的行径真是无耻到极点?”
  
  宋子翎不急不缓地支手撑起自己的身子,拉开帘子直视丁廷之,玩味的笑容又挂在嘴角,语气轻浮地说道:“我正大光明听的,哪里无耻。丁大明星你半夜偷偷摸摸进来,又扰人清梦在那里胡乱抒情,你无不无耻?”
  
  “宋少爷怎么沦落到住这种普通病房了,难道宋家已经入不敷出,还是说你在宋家的地位已经山河日下,没的人伺候了?”丁廷之当然知道他是谁,咖啡屋解围这人一脸风骚地出现,看到自己时眼中露出的精光足以噬人。他读得懂那一种渴望,像猎人看到猎物时欣喜的光芒,有时也会在他自己的眼中出现。
  
  可惜他丁廷之,是天生的猎人,怎会沦为别人的困兽。只是这样一个风流大少的名和貌,到底还是留在了他的记忆中。
  
  “我穷啊,穷的只能和丁大明星的弟弟住一间屋了,可惜啊,你自己是朵玫瑰就算了,偏偏弟弟清秀可人,也还是朵月季,这横竖都有刺,让我看的眼馋却不敢动手啊。”他宋子翎从来不缺美人,丁廷之的性子冷傲他没兴趣去挑战,偏偏最近看上眼的丁廷恩,竟然也有这么麻烦的背景,让他有些望而生退。
  
  “你若是敢打他的主意,我就让永远只能躺在这张病床上。”丁廷之的杀气猛然散发,深邃地眸子紧紧地锁在宋子翎身上,偏偏气压中心的宋子翎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丁廷之的双手紧握成拳,又往前逼近了一步。
  
  “这话我怎么听着这么耳熟,这不是一般是我们混黑道的人的台词吗?丁大明星是不是戏演多了,怎么这么爱抢镜,抢别人的台词。”宋子翎将枕头竖起来垫在自己的身后,好整以暇地望着丁廷之,一脸的无辜模样惹得丁廷之咬牙切齿。
  
  苟希快步走到丁廷之身边,拉住他冲过去的身子,将他拽回到丁廷恩的床前,低声说道:“嘘,这么大的动静,会把廷恩吵醒的。”
  
  这样的话比任何劝诫的话语都来的有用,苟希捏住了丁廷之的软肋自然一针见血,丁廷之颓坐在病床边,眼睛虽然是望着廷恩,嘴里的话却是抛给宋子翎的。
  
  “你们这些人,都给我离他远点。”
  
  “你何必和他当真,他说要来找廷恩,我们就会让他找到吗?廷恩平时也不会在外面,这人兴许只是几句戏言而已,你越是回击,越是让他觉得有趣,他也只是住院住的乏味了,才找些乐子罢了。”苟希压低了声音,确信只有丁廷之一人能听到。
  
  宋子翎见丁廷之被人劝了回去,自觉没趣,扯过帘子一个翻身又躺了下去,拉帘子的最后一瞬,看了一眼睡梦中毫不知情的少年。这样美丽的一朵月季花,却浑身萦绕着一排细细密密地小刺,但就是这样也让众人为他倾倒。
  
  他宋子翎并不是没有耐心,只是花花世界中有太多东西供他玩乐,并不缺这一朵小花。
  
  丁廷之在医院里待到清晨才离去,苟希伏在病床边又补了一会儿眠却被连串的手机铃声吵醒,他按响了接通键后跑出病房,听到那头传来悠悠不耐烦的喂喂声。
  
  “怎么了?”走到楼梯走廊上,苟希才敢用正常的音量回电话。
  
  “狗狗,你今天最好早点到报社来。”
  
  “啊?”
  
  “昨天大老板巡视,点了名要见你,我给你打电话一直打不通。”悠悠急切地声音钻进他的耳中,他因为才睡醒而有些迷迷糊糊的大脑终于在这样尖锐的女高音摧残下清醒了过来。
  
  “大老板为什么要见我?”
  
  
 

 

Chapter 46.


  第四十六章
  
  《娱乐先锋》的性质同之前的《八周刊》区别极大,简而言之就是娱乐先锋更偏向于官方性质,发表的内容更加权威公正不失偏颇,并不像八周刊那般哗众取宠以爆丑闻爆八卦吸引眼球。
  
  之前悠悠就有神秘兮兮的向苟希爆料,《娱乐先锋》的大老板是官方的人。那时苟希并没有将这些觊觎攀上高枝的小麻雀的一手资料放在心上,陡然间听到自己被大老板点名,苟希心中疑云密布,只得继续问悠悠。
  
  “莫非昨天只有我一个人没有接驾?”九五之尊驾临办公室,百官跪迎,莫非只有自己这个九品芝麻官翘班,触怒了天颜?
  
  “倒也不是,像陈姐啊,阿丹啊,都去跑新闻去了。可是也没见大老板点他们,所以现在办公室里讨论的热火朝天的,都在压老板是不是腹黑攻。”一个腐女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一堆腐女组队,还建立帮派选了个帮主。
  
  据说,悠悠能够在一群嘈杂争论的女人中得到这个光荣的帮主职位,是因为她一锤定音豪迈地拨开众人,站在高处说道:“我见过活的小受,你们见过吗?”
  
  其实大家都每天见,苟希每天正大光明地在她们眼皮下晃悠,奈何他掩饰地极好,又因为年级较轻,没有女朋友也不会有人非议。苟希倒是相信悠悠不会把自己给卖出去,但是看到她如此得意洋洋地神情,心里暗自想到,要不要把一直令悠悠念念不忘的金龟婿,石痕,也是同道中人的事情告诉她呢?
  
  可是石痕和成博这一对,到底谁上谁下,孰攻孰受?这问题一直在苟希心中萦绕,之前他曾问过丁廷之,奈何丁廷之只是笑而不语,弄得苟希更加云里雾里。
  
  “那大老板的意思是...今天还来?”皇帝南巡不都是几个月一次吗,哪有天天来的道理。
  
  “苟希同志,莫非你今天还想翘班,你最近不正常啊!是不是大神刚回来,你就寸步不离的跟着,怕再给弄丢了啊?”悠悠这话说的苟希无比心酸,其实从丁廷之回来到现在,两人独处的时间还不到四五个小时。
  
  “悠悠姐口下留情啊,小的错了,小的即刻回来整装待发时刻准备面圣。”
  
  “狗狗,说起来大老板可是级数不输大神的BOSS哦,你若有幸得见天颜就知道了,上天真是眷顾我,赐给了我一个黑帮少爷石痕,现在又赐给我一个富可敌国的公子,你赶紧回来帮姐姐选选,这几天真是让我好为难啊。”悠悠花痴般的颤音透过话筒传来,惹得苟希嫌恶地把手机撑得老远,等那头消停了下来才凑到耳边。
  
  “我待会就回来一趟,到时候把我的考勤卡给我,我自己去刷吧。不然我怕人事部的SANDY已经忘记我是报社的成员了。”
  
  刚挂断电话,铃声复急促的响起来,苟希顺势一接,声音却陡然换成了低哑的男声。
  
  “苟希。”
  
  苟希觉得这声音很耳熟,但一时不能通过这简短的两个字排查出这人是谁,只能含糊地应了一句:“嗯?”
  
  “我是石痕。”说曹操曹操就到的戏码果然很灵验,苟希心里打了个寒颤,诺诺地应承着:“有事吗?”
  
  “海安的事,你得到消息了吗?”石痕给苟希的感觉一直是温润优雅,这样平淡的语气中却破天荒的带着一丝紧张。
  
  这话倒是把苟希给问住了,倒是也有过经纪人主动给记者爆料的,可是这种事情从未发生在石痕身上。苟希最近一直围着医院跑,导致消息闭塞,一时没有听懂石痕的问话是什么意思。
  
  “你待会买份报纸,就能知道始末了。我给你打电话,是想拜托你为海安正名。我容不得那些报纸这样胡说八道,苟希,我只相信你。”苟希虽然听得云里雾里,听到这里也能猜出个大概。
  
  演艺圈里的是是非非此起彼伏,每天都有不同的新闻在明星身上被挖出来,但凡有名气的明星与记者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如观众所想象的针尖对锋芒,反而犹如鱼和水的关系相得益彰共生共存。一般的走光,逛夜店的新闻都会在和记者沟通之后压下来,不会影响这位明星的公众形象。
  
  所以,如果海安扯出来什么新闻,那必是一件在娱乐圈里惊起千层浪的大事。而且还让石痕特意出面来找苟希,那这事就更上升到了一定的高度,连苟希一不得不敛色,正经地说道:“我能帮你做什么?”
  
  “我会安排海安接受你的专访,其他的事情,我们还是当面说吧。”那边急急的收了线,却传来短信安排了时间和地址,苟希叹服石痕心思的缜密之余,不禁又犯起了愁。
  
  这为皇帝干活和拜见皇帝陛下,又该怎么选择。
  
  回到病房,廷恩刚刚醒转过来,睁开迷蒙的双眼一直望着门口,看到苟希进来后,桀然一笑露出一排雪白的贝齿。那张与丁廷之相似的面庞,露出这样暖人的笑容,令苟希不得不想,如果有一天,丁廷之也可以这样展颜微笑,该多么的美好。
  
  那宋子翎半撑起身子靠在墙上,头却偏过来一直逗弄着廷恩,昨夜的冲突仿佛随着丁廷之的离开而烟消云散,宋子翎嘴角挂着狡黠的笑意,眼神中散漫慵懒地看不出什么神采,偏偏却还有心力来逗弄廷恩。
  
  “你分的清月季花和玫瑰花吗?”看到廷恩乖觉地点了点头,宋子翎很想伸手拍拍他的头,想起丁廷之的警告,只得悻悻地收回手,又觉得收回来太过尴尬,只得反过手掌扣了扣桌面。
  
  “那你分得清麦穗和稻谷吗?”这样□的问题,幸好自己的手下不在,才能让宋子翎坦然的问出来,这种逗弄小猫般的玩法才能消遣他住院的寂寞。而且他私以为这个问题其实很有难度,因为他自己就分不清。
  
  偏偏廷恩依旧点了点头,晶亮的眸子中透露的真诚,彰显了他的诚实,于是宋子翎败下阵来,嘴里囔囔地嚷着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苟希坐在廷恩病床的一角,看着廷恩捧着他递给的他的牛奶,一小口一小口的酌饮着,动作小心翼翼犹如他的性格。他有些放心不下,虽然待会再输一次液,量过体温不再异常就能够出院了,但是就这样把这么个孩子丢在医院里,他终究是不放心的。
  
  更何况,他亲口向丁廷之应允的,他来照顾廷恩。
  
  “你那是什么表情啊,干嘛跟演三娘教子一样,还是你准备遗弃他了?”宋子翎回过神来,就看到苟希坐在床边发神,忍不住调侃他道。把这么个被遗弃的小家伙捡回家去,其实也不错,比较姣好的容貌在这里摆着的,还是足以吸引他的。
  
  老狐狸心里打着小九九,却不知他也正被人算计着,苟希灼热的目光落到宋子翎身上,令他微眯起双眼,往外侧挪动了一些,幽幽地说道:“你别这么热情的看着我,我不好你这一口。”
  
  “虽然这么提要求很过分,但是,我有事必须出去一下,能不能麻烦你找个人,帮我照看一下廷恩。”这人毕竟认识丁廷之,廷恩如此乖巧温柔,也并不会麻烦到他什么,他的手下那么多人守在外面的,这样的请求应该并不难接受吧。
  
  可是这人的性格如此刁钻古怪,即便是一口回绝,也在苟希的意料之中,偏偏宋子翎翻了个身,随意地答了句:“好啊。”令苟希措不及防,反而有了片刻的呆愣。
  
  廷恩的眼神在两人身上交错着,听到苟希的安排也没有任何异议的点了点头,苟希守着廷恩把最后一瓶药水输完后,看着他服下带了安眠性质的药片后昏昏欲睡的模样,让他躺平掖好被角,看到他睡熟后才离开。
  
  走出医院大门,他给主编挂了电话,既然自己决定不了,就交由别人头疼好了。
  
  “主编,我听说大老板点名见我?”
  
  “这个世界真的很小啊,你还是做好准备吧,大老板说,是你的一位旧友。我看你的实习时期可以直接结束了,欢迎你加入娱乐先锋。”那边传来闷笑的声音,语气轻快上扬。
  
  “可是,一定要今天回来吗?我刚刚约到了海安的独家专访,也是今天。”这样重量级的消息抛给主编,应该就不难抉择了吧。旧友?在沙湾自己认识的人并不多,所有的旧友都留在了老家,这么有实力有钱还有势而且还记得苟希的人,屈指可数。
  
  “你是说,海安肯接受你的采访!你确定!”主编的声音突然拔高了几度,激动的叫吼差点震破了苟希的耳膜。
  
  所以,工作至上是吧,主编你必须得理解我。苟希心里默念,却不想电话那头的主编激动了半响后,声音却冷了下来,故作镇定地说道:“我觉得吧,苟希,你还是抓紧时间回来一趟,然后再去做专访,比较好。大老板现在已经在到公司的路上了,只是见一面叙叙旧,应该不会耽误你太长时间的。”
  
  这家伙到底是哪方神圣,还非得见上一面不可了?
  

 

Chapter 47.

  第四十七章
  
  苟希在回报社的路上,给丁廷之打了个电话,电话那端的声音虽然冰冷疲乏,但却令他觉得温暖,他简单叙述了自己暂时离开医院的原由,心里忐忑地等待着丁廷之的指责,却听到那方传来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之后,轻声地答了一句:“嗯,好的。”
  
  挂断电话后,丁廷之倚在录音室的门外,突然觉得身体的乏力顺着血液倒回到心脏里,他的指尖垂在腿侧敲打着门板,脑中纷乱杂呈理不出一个思绪,最终又融合成一声沉重的叹息。
  
  那毕竟是自己的弟弟,不是别人的。那个人,毕竟不是他和廷恩,真正的家人。
  
  苟希踏进报社之前,机敏的第六感系统又开始自动预警,令他笼罩着浓浓的不安。上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是在《旷世》的新闻发布会上,被丁廷之这这猎人捕猎到的时候。他迈进去的脚步有些迟缓,好不容易挪到自己的办公桌上,看到对面的悠悠露出的窃笑模样。
  
  “狗狗,待会面圣的时候,记得三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哦。”悠悠递过来一张便利贴,娟秀的字体后面用马克笔画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偏偏笑脸上还挂着几颗泪珠,显得不伦不类。
  
  “已经来了?”狗狗用眼神瞥了眼主编办公室,努嘴朝着那个方向,神色有些忧虑。悠悠看到这样小可怜的模样,心情大好,无比灿烂地笑着点了点头。
  
  “赶紧去吧,别误了太上皇早朝的时间。”这又多了个外号,不过确实也极度的贴切,大老板不在,主编就是个土皇帝,这下太上皇亲临了,众人轮着进去朝拜了。
  
  办公室采用的是半透明的磨砂玻璃,透过这层厚玻璃可以大致看出里面隐约的人影,那人好像是背对着门口,宽厚笔挺的身形就显现出和瘦弱的主编不一样的身板。主编没有陪同在里面的这种认知,让苟希的紧张上升到无以复加的高度。那人站起身子立在桌前,挺拔伟岸的背影给苟希造成一种无形的压迫感,他提起无比的勇气,叩响了房间的门。
  
  “请进。”清脆利落的男声,语气却有些官方的腔调,声音具有的磁性可以媲美播音主持。苟希低埋着头推门而入,视线范围之内只能看到自己的脚尖,他尽量使自己的态度看起来温驯贤良,以得到老板的另眼相待。
  
  “老板好,您找我?”苟希心中将自己的旧友一个个拎出来细细琢磨,却找不出一个拥有同样声线的朋友,他不经意间抬眼偷瞄了一下,却无法通过一个背影就判断出这人是谁。
  
  “怎么,都到这一刻,还不敢好好看看我。”那人缓缓地转身过来,话语之间就跨步走到苟希身前,双手撑在身后的办公桌上,低埋下头贴近他的面颊,陡然间放大的面孔出现在苟希面前,因为离得太近反而看不清楚这人的模样,只能感受到他的鼻息都触碰到自己的皮肤,过度的亲密让他觉得羞涩。
  
  “我还以为,你会,比我更期待这一场重逢。”苟希虽然没有看清楚他的模样,但因为逼近时所带来相似的压迫感让他警觉地往后退了几步。那人探过身去,用两根指头捏起苟希的下巴,强迫他闪躲地目光汇聚到自己的身上。太过亲密的距离,令自己呼吸中都浸满了这个男人的味道。
  
  于是过往的回忆随着这股熟悉的气味一股脑的灌入脑中,苟希下意识地转身要逃,却被那人轻易识破了他的想法,在他转身之前左手一揽,紧紧的禁锢住他的后脑,令他动弹不得。苟希的身子僵硬了起来,连呼吸的频率都被打乱,望着那人的眼神透出了仓皇和惊恐
  。
  
  他怎么会在这里?内心的疑问渐渐变成一种挣扎的尖叫,看着那张数年未见的容颜突然在自己的眼前放大,苟希没有丝毫的故友相见的欣喜,只剩下满腔的惊恐彷徨。
  
  这样的情绪自然也在楚昊天的意料之中,他看着苟希像一只困兽在自己的手中挣扎,那怯弱无辜的表情让他看的血脉喷张。他低下头一点一点地贴近苟希,看着他努力的扭转自己的脑袋,却在他的掌控下不能挪动丝毫,只差薄如纸张的距离,两张唇瓣就将贴合到一起。
  
  急促的手机铃声从苟希的裤袋中传出,进门前他忘记将自己的电话调成震动,这样诡异的气氛下,铃声一阵阵的响起,令两人的神情都有些异样。楚昊天松开捏住苟希下巴的右手,贴着他的腰线一直往下滑,两指捻出了手机搁在桌上,在接通了电话之余打开了功放。
  
  丁廷之的声音,在这间空旷的办公室内混绕,因为对楚昊天日积月累的恐惧,苟希想要阻止却不敢做出大幅度的反抗行为。
  
  “苟希,下午我到医院接廷恩,到时候我们一起回家。”那头只是一句吩咐就及时收线了,倒是听不清电话这边楚昊天传来的冷哼声,苟希心里琢磨着这句话,却忽略了一旁阴深的气旋越刮越烈。
  
  青天白日的,丁廷之怎么可以跑到医院里来,刚才的语气也有些不对,难道自己离开医院的行为惹得他不悦?苟希的脑中被丁廷之这一通电话占得满满当当,无法分心到因为他发呆的表情而触怒到的楚昊天露出的阴霾眼神。
  
  楚昊天的表情转换的极快,忽然又和风细雨般的露出儒雅的笑容,紧扣在苟希下巴上的手指也松了开,退了几步坐回到老板椅上,慢条斯理地说道:“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我可真伤心啊。我还以为,小希会一直等着我。”
  
  这样正常的面对面站着,才让苟希能够清楚的看到楚昊天这几年来的变化。更加深邃的五官使得他比少年时期显得成熟稳重。曾经稍长的头发现在已经变得利落无比,那对眼睛也已经更加的犀利,黝黑的瞳仁中射出的精光夺目耀眼,只是随便的瞥了他一眼,便令苟希感到似乎被看穿了一般。他突然感到这个人变得成熟太多,原来那个只是有些霸道的少年此刻已经从内到外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的气息。
  
  苟希壮起胆子直视楚昊天,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关中挤出来般生硬:“你是这家报社的老板?”
  
  “如你所见。你看,我为我们安排了一个多么惊喜的重逢。”他嘴角虽然上扬露出微笑的弧度,眼神中却没有一丝笑意,那样深邃的眸子仿佛是黑洞一般,透露出太多的不可知。
  
  “我会把辞职信交上来,我还在试用期间,这封信应该不需要得到你们的批准就可以通过。”苟希说完就即刻转身,即使是经过了这么些年,他也无法承受来自这个可怕男人的一丝愠怒。他那强大的占有欲会将自己吸进一个漩涡中,只要他想,自己就无法逃离。
  
  “很可惜,今天早上你已经被列入了正式员工的行列,欢迎加入《娱乐先锋》。”看着苟希握紧门把的手停在了那里,楚昊天毫不介意地再补上至关重要的一句:“如果你执意要辞职,也不过就是赔偿一些些违约金罢了。”
  
  苟希的手停在半空中,硬生生地又收了回来,深吸一口气后转身快步走到办公桌前。
  
  
 


Chapter 48.

  第四十八章
  
  苟希的手停在半空中,硬生生地又收了回来,深吸一口气后转身快步走到办公桌前。双手手掌结结实实地拍打在桌上,这样大的响动却连惊起楚昊天的挑眉都不成有,苟希的手掌拍的生疼,火辣辣地感觉顺着手掌蔓延到整个胳膊,白皙的肌肤泛起了一阵浅粉色。楚昊天的余光一瞥,看着这头小猫竖起了毛装狮子,嘴角掠起一丝阴霾的笑意,眼神直勾勾丝毫不带修饰地望着苟希。
  
  这样凌厉的眼神令他的气势输掉了一半,苟希提起一口气强迫自己面对楚昊天,声色俱厉地说道:“楚昊天,我不是你的玩具。你已经掌控了我整整四年,现在,我告诉你!你没有任何可以要挟我的东西。我对你一丝一毫的感情都没有了。”
  
  “你在恨我?恨我当年不辞而别?小希,你知道,离别这样的煽情戏码并不适合我,我怕如果你求我留下,我会心软。”他用惯常的哄弄的语气对着苟希说,只是眼神却不是相应的温柔,那样犀利的眼神割得苟希的心一片片的生疼。
  
  “我不恨你。”苟希收回自己的手掌,双手无力地垂到腿两边,眼神开始涣散空乏。
  
  “我就知道,我很开心你给的这个答案。”楚昊天的脸上有了进屋以后的第一丝笑容,他站起身子向着苟希靠近,手摩挲着他的下巴,看着这个男孩已经在他不知觉的时候悄悄蜕变成男人,唇边却只有寥寥几根的胡茬。他的小男孩从大学刚一入校就比别人发育的迟缓,明明是十七八岁的少年,瘦骨嶙峋地身材像是闯入校园的高一小孩。
  
  “我不恨你,恨你是对你的怜悯。恨的前提是记得,记得我还恨着一个人。所以,我并不恨你。”强迫地进入我的世界,强迫地离开我的世界,霸道地把全世界都掌握在你的手中,有一天却一声不响地带走我的世界,这样不负责任的人,有什么好记得的,有什么好恨的。
  
  楚昊天的手指略略的收紧,看到苟希吃疼的神情又猛地松开,愤然收回了手,脸上的表情却是温柔倍加地说道:“我知道你恼我离你而去,没关系,闹闹别扭可以,小希,你知道我的底线是什么,不要超过了就好。”
  
  “楚昊天,这个世界的人不是都为你活着的,权势再大也不能令每个人都对你俯首称臣。我并不是以前的那个我,你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要挟我。”苟希的心中默念,你不是一个人,你有丁廷之,有廷恩需要你照顾,这个人只是过去,过去的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要挟你?小希,时间隔得太久,你已经把我的某些爱好忘得一干二净了。如果没有准备,今天,我怎么可能站在你面前。”楚昊天从不打无把握之仗,他的嚣张猖狂,更得益于他心思的缜密,老谋深算的心机。苟希的第六感上升到了极致,强烈的危机吓地全身颤栗,却紧咬牙关极力克制不让楚昊天看出端倪。
  
  “你想做什么?”
  
  “小希,我只是让你回来,我们重归于好。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多么的快乐,你怎舍得忘记。”这段话让楚昊天说的黯然伤魂,情动之处眼睛中露出的情绪熏染着苟希,令他心中有了片刻的触动。楚昊天是拿捏气氛的高手,看到苟希因为自己的言语而软化了态度,更加趁胜追击道:“我以为,不管我做错什么,你都可以原谅我的,就和当年一样。”
  
  因为太过霸道,所以有过太多个干预与强势。因为太过霸道,所以封锁了他的整片天,惟愿他的眼只看见他一个,他的心只装下他一个。可是途中难免猜忌与怀疑,所幸此人的不离不弃,到最后,反而是自己先丢开了他。
  
  “过去的事情,忘记了就是忘记了,提也没用。我想,我已经忘记了。”如果不是加了两个字“我想”这一句话明明说的真真切切足以令他自己信服,可是往事不用再提,人生已多风雨。不管现在有没有丁廷之,苟希,也已不是楚昊天的苟希,属于楚昊天的那一页,已经在他的书卷中被掀开略过了。
  
  “那么,我会让你重新想起来。一点一滴,我没有忘记的,你都会慢慢想起来。”像是预料到苟希对于自己的态度,楚昊天背转身去一字一顿地说道,突然又换了一副公式化的口吻吩咐着苟希退出去做事,苟希习惯了这人的阴晴不定,得到释放的喜悦让他忽略了楚昊天在他合上门的瞬间低声念了一句:“想要把抢走属于我的东西的人,都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苟希赶到海安家楼下时,脸色煞白的模样吓了石痕一跳,这两人好些日子未见竟然都不约而同地消瘦了一圈,苟希自然是被连番的惊吓给折腾的,看着石痕的模样想是在成大导演那里也没有好果子吃。两人见面后相视一笑,倒让苟希从之前的不安稳状态中调整了出来,跟在石痕身后上了电梯。
  
  “今天的报纸你看了没?”石痕望着电梯的数字一层层的递加,说话的语气不急不缓倒也听不出事态的严重性。
  
  这话倒是问的苟希有些尴尬,他伸手摸了摸后脑勺一脸窘迫的望着石痕的背影,石痕半响没有听到答复,转过头来看着他一脸歉疚的模样,抿唇笑了说道:“这样也好,免得别人的说法给你先入为主。不过,苟希,你确定你想好好当一名娱乐记者吗?”
  
  一个早上还想着辞职的记者,算不算好记者。可是为了这份工作,连丁廷之他都敢呛声了,又算不算一个好记者。苟希对于狗仔的定义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他迷茫的模样被石痕尽收眼底,趁着在电梯间等候的时间,石痕状若无心的说了几句。
  
  “我不知道娱乐记者和别的记者是否不同。但在我看来,任何人做任何的职业,除了敬业吃苦耐劳之外,无外乎都要保持一种热情。一个让你能够喜欢自己工作的热情,每一份工作既然存在就必定有他的道理。像陈拉布,娱乐圈里的人都很讨厌他,可是他还是能够在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自然是因为读者喜欢他。而苟希,我觉得你应该权衡一下,怎样让圈里的人和圈外的人都喜欢你。怎样找准一个平衡点,而不是犹疑自己存在的意义。”
  
  存在即合理,娱乐记者手中的笔,更像是一把杆秤,秤出娱乐圈的是非黑白。这一番话犹如醍醐灌顶,令苟希豁然开朗,但也令他更为自己的失误而感到内疚,他满怀感激地略低下头轻声问道:“海安出什么事了吗?”
  
  “海安现在怀孕了,可是孩子的爸爸跑了。”石痕提到这事,虽然语气依旧是淡淡的,但眼中露出一丝杀气,这样的事情连苟希听了也怒火中烧。“媒体现在大肆的胡言乱语,说海安的孩子是成博的,逼他负责迎娶海安。成博的电影马上就要上映了,这么大件事不在上映前处理好,会非常棘手。”
  
  苟希自然能够想到那些八卦周刊的标题会写的多么的露骨难听,海安维持女神形象多年却闹出这么一档子事,还连带上了成博,难怪石痕会十二万分的紧张。苟希小心翼翼的措辞问道:“那,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还要吗?
  
  石痕听懂了苟希的潜台词,看着他的眼睛露出和煦的笑容,略略点头说道:“海安会生下来。我可以当孩子的教父,这样一个混乱的圈子,离开了也没什么可惜。”
  
  这样混乱的圈子,扼杀了多少人性的本真本善,何必再来平添一抹小生命。
  
  “所以,我们想借由你在的《娱乐先锋》,来宣布某些真相,以及海安隐退演艺圈的事情。《旷世》,将会是她的封山之作。”
  

 


Chapter 49.

  第四十九章
  
  《旷世》的电影首映式眼看在即,闹出这么大的事,想必丁廷之也已经得知了,难怪他莫名其妙打来的那个电话语气如此奇怪。苟希晃了晃脑袋,阻止自己将任何事都与丁廷之挂上联系,看到电梯门开了紧随石痕身后迈步而出。
  
  苟希本以为石痕是将自己带到某个隐蔽的咖啡屋或者酒店某个房间见海安,可是直到走到这里才确确实实了解这里居然就是海安的住所。那种深深的被信任感令得他心头一暖,看向石痕的目光也不免更柔和了几分。石痕倒不以为然,回之一个友善地笑容,安排他坐下后走进主卧叫出了海安。
  
  在见到海安之前,苟希陷在沙发里盘算着她大概怀孕的时间应该不过一两个月,沙湾并没有“三个月不能说”的忌讳,更何况依照石痕口中讲述的事实,这件事情也是被媒体给抖了出去,并不是海安的本意。
  
  可是看到海安本人还是让他吓了一跳,海安的腹部已经有些显怀,略略凸出的肚子衬上依旧纤细的四肢,更显得瘦弱。她的手会无意识地放在自己的腹部,偶尔又撑在后腰上,因为素颜的关系以前的性感娇媚气质都转化为清丽,卸去伪装的她更显得美丽大方。
  
  她对于苟希的出现早有准备,刻意换上的一身T恤和短裤将姣好的身材遮的严严实实,在与石痕的眼神交流中,充满了信任与坚毅。在海安的脸上,看不到一丝风雨前夕的仓皇无助,也没有一丝作为单身母亲的孤单彷徨。她犹如任何一位迎接新孩的母亲,偏头听着石痕的讲述,时而抚弄一下耳发,时而目光落到自己的腹部然后浅浅一笑。
  
  改变女人最快的方式,就是拥有一个属于她自己的孩子。苟希心中有些怅然,丁廷之那么喜欢家的感觉,如果他能够有一个属于他的孩子,那对他来说残缺的那一块,是不是就可以刚好契合。
  
  可是这样的一个愿望,他没办法满足丁廷之,他也无比渴望能有一个咿呀学语的小孩,只到自己膝盖的高度,踉跄地学走路走到自己身旁会扑倒自己的脚下,然后开始哇哇大哭,皱巴的小脸挤成巴掌大的一块再落上几滴小银珠儿。他会告诉小孩,他做的“白菜豆腐汤”是世界上最好喝的汤,因为他只会做这么一道菜,所以不许跟坏人学,喝了还说真难喝。更重要的一点,是告诉他,不要喜欢上自己的同性,这条路真的很坎坷很艰辛。
  
  海安的语速有些慢,声音较小迫得苟希必须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她的讲述很杂乱,偶尔还会有片刻的失神。有些内容冗长而繁琐,却只是来来回回的叙述她和那一个男人相遇的过程,可是这样的神情甜蜜幸福,令人不忍心去打扰,听了将近一个小时,她的脸上略显疲色却还是未说出个所以然。
  
  石痕为她批上一件外套,递过去一杯清水,接过话说道:“你歇一会,我来讲。”
  
  男人的理性思维本来就优于女人,石痕简短的几句就理清了事情的整个过程。
  
  孩子的父亲是最近娱乐圈里才窜起来的某个歌星,之前一直属于二线明星,和海安交往后逐渐跃居一线。孩子的事情是一个意外,两人还在相商此事如何解决时闹出巨大分歧。海安的意思是立即结婚生下孩子,那人为了自己如日中天的事业迟疑了。偏偏这个时候海安怀孕的事情被狗仔爆了出来,这下更是骑虎难下,这男人却彻底失去了踪影,跑去大陆拍戏丢下个烂摊子给海安收拾,还下了个必须打掉这个孩子的命令。
  
  苟希听得义愤填膺,当着海安的面又不好责骂这个男人,只能说道:“这人是谁,我写出来以后,看他还认不认账。”
  
  海安浅浅地一笑,低下头双手捧着水杯不发一言,石痕自然理解她的心意,说:“海安并不想告诉媒体,孩子的父亲是谁。”
  
  “啊,那这样的话,不是太便宜那个男人了。而且,现在这事怎么解决呢?”
  
  “海安如果退出了娱乐圈,就算对这个事情有了个完整的交代了,如果还有人来骚扰一个未婚妈妈,那么我身为她的经纪人,就不会坐视不管了。”这样的警告意味着石痕会动用黑帮的力量来保护海安,这则消息自然能够事半功倍。可是海安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才取得现在的成就,为了掩护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就放弃,多么的惋惜。苟希的目光落到海安身上,那种为海安鸣冤的神情一目了然。
  
  海安回之以浅笑,那笑容却坚毅肯定,眼神灼灼地望向自己的腹部,用手轻轻地抚摸后说道:“我这个决定并不是为了他,这个孩子和事业,我必须选择一个,所以我选了孩子。这并不是一种放弃,只是另一种选择。”
  
  “苟希,我们请你来,除了宣布海安退出娱乐圈的事情以外,更希望你能够帮助成博澄清这个孩子与他没有丝毫的关系。现在媒体和民众集体逼婚,他那样随性的性格,我怕到最后真的会站出来应了这个婚事。”石痕说出自己的担忧,在座的人没有比他更加清楚成博的性格,对他来讲单身与结婚都只是一个状态,并不会影响他的整个人生。媒体的咄咄相逼已经令他不胜其烦,没人能料到这个鬼才导演会做出怎样的惊人之举。
  
  “可是即便是海安退出了娱乐圈,他们还是会揪着成博不放的。”成博的身份太过瞩目,任何新闻沾到了有名气的明星身上,都不会很快烟消云散。
  
  石痕从一旁抽出了一张准备好的A4纸张,将笔递到海安手中,海安因为腹部略微突出埋下去有些吃力,就取过一本杂志垫在膝盖上,在白净的纸张上写着声明。苟希在石痕的提醒下,将整个过程拍了下来,并给了这张声明清晰的特写。
  
  特写中写道:此子与成博导演无任何联系,凡质疑者皆可等孩子出生后出资做有关的DNA鉴定,并将此鉴定登上各大报刊杂志内页,并登整版面的道歉信以儆效尤。
  
  这样大面积的刊登花费的金额将会是亿万之资,没有人真的会为了一个八卦新闻花销若此。
  
  离开海安家的时候,石痕提出送苟希回去,苟希连连的摆手说楼下就有公交站台,而且海安到后面显得有些疲累,还是照顾她要紧,终于推却了石痕的好意。苟希在下楼时心里有些歉疚,面对石痕对自己百分之百的信任,自己却无法回报。他答应过丁廷之,不让任何人知道廷恩的存在,在对别人守诺的过程中,必然就会欺骗了另一些人,还好这些欺骗对这些人并无害。
  
  到了医院走廊的时候,苟希就拨通了丁廷之的电话,听着熟悉的电话铃声在不远处响起,他赶紧掐断了小跑过去站在丁廷之身旁。丁廷之做了一定的掩饰,但带着墨镜反而更加引人瞩目,一旁的人走过时都悄悄地指指点点。苟希惊异丁廷之为何站在病房外,却看着他一动不动地望着病房内,却不进去,只能顺着他的眼神往里望去。
  
  他离开病房才不过半天的时间,廷恩的整张床上已经放慢各种各样的玩偶,廷恩挤在玩偶从中露出一张小脸,灿烂地笑容挂在上面像阳光般温暖人心。他正在和别人玩游戏,令人惊赫的是陪他玩游戏的竟然是那个狡黠的狐狸宋子翎。苟希看了几分钟才看明白,他们玩的是最简单是“老虎棒子鸡”,大拇指代表棒子,食指代表老虎,无名指代表鸡,小指代表虫。两个人同时伸出一根手指,棒子打老虎,老虎吃掉鸡,鸡吃掉了虫,虫咬坏棒子,一个克一个,依次循环下来。这样幼稚的游戏,廷恩玩的很开心,偏偏那个宋子翎也是情绪高涨,只是看他的面色却是好强不服输的神情。
  
  “这人自忖聪明狡猾,和廷恩玩这个游戏,从我所见,已经输了十局了。”丁廷之的声音沁着一股温暖,在有廷恩在的场合,他充当的角色就变着了保护着弟弟的好哥哥。他看着苟希疑惑地神色,竟难得地为他解答道。
  
  宋子翎开初真的是因为极度无聊,才哄骗了廷恩来玩这个游戏,他期望看到这个孩子挫败后欲哭的脸庞来满足他的某些恶趣味。廷恩先前连连的拒绝,在听到宋子翎允诺赢了一局就得到一个玩偶之后,才怯生生地伸出指头尝试了一次。宋子翎算计太多,先前输了几次总会去思考对方出招会有什么规律,在第一次自己出过老虎的时候,对方应该会下次下意识的出棒子,所以出虫子就能稳赢。
  
  可是这样的逆反心理不该用在廷恩的身上,他心性纯良简单,出每根手指时甚至不会去细想这根手指代表的是什么,所以反而将宋子翎吃的死死的,从开局到现在二十多次,一次都没有让他得胜过。
  
  宋子翎也言而有信,输了十次以后就差令手下去外面买回了玩偶,一股脑地堆在他的病床上。他翻身过去越想越气,不服输地又爬起来找廷恩继续大战三百回合,正值丁廷之赶到医院,就在门口驻足观赏了这一出闹剧。
  
  宋子翎若是知道丁廷之在门口,是断然不会继续做这么丢人的一件事情的。这种事情要是再传进石痕的耳朵里,那自己的所有形象都将毁于一旦,自己英明神武器宇轩昂地气质都将化为历史。
  
  屋内的两人就那样简单地玩着,走廊里的两个人比肩站着,苟希微微抬头仰望丁廷之的模样,心里暗自想着,若是有了一个属于丁廷之的孩子,会是怎样聪明伶俐的小模样。
 

 

 

Chapter 50.

  第五十章
  
  捧着药盘的小护士哆哆地跑过来,看着门边站了两个大男人,用疑虑地眼神上下瞥了一下后推门而入。宋子翎屡战屡败后终于心灰意冷,看着有人进来,为了维护自己的大男人形象,也悻悻地收回手翻过身拉起帘子自己在里面生闷气。
  
  丁廷之在外面又站了一分钟才推门而入,小护士在里床给那个男孩换点滴,眼神时不时的瞥向病房里出现的神秘男子。丁廷之何曾在意过别人的目光,他径直走到廷恩的床前,看着他嘴角挂着甜腻的笑容,伸手揉弄着他的头发看着廷恩露出猫咪般享受的神色。
  
  猫咪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它可以很倨傲清高的眼神打量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可以竖起耳朵弓起身子时刻提高戒备着。也会在受到爱抚的时候露出宠溺地神态,娇憨地在手掌之下打滚翻腾讨人欢心。
  
  这样截然不同的两兄弟,居然能够用一种动物来形容,苟希左右地张望,心里生出一种莫名暖意。如果不能养个孩子的话,就在家里养个宠物也挺好。
  
  丁廷之眼中只有廷恩一人,话里的意思却是对着苟希说的。
  
  “我去办理出院手续,你帮廷恩收拾下东西。”平淡地语气倒是听不出什么疏离,偏偏末了他又补了一句:“麻烦了。”
  
  苟希听得有些生疑,但也不及细想说道:“你还是不要太过于抛头露面了,手续我去办吧,廷恩的东西不多,下面柜子里有个旅行袋可以都塞进去。”
  
  丁廷之顿住了身形,看着苟希一溜烟的从自己身边跑过,转眼就不见了人影,突然生出一丝歉疚之意。自己没有百分之百的对待别人,有什么资格这样去要求别人的全心全意,更没有资格因为一点的小事情就去迁怒别人。
  
  可是道理丁廷之都懂,但是能够做到不气不恼,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廷恩住了两天,身子早就乏了,听到能够出院眼中露出的欣喜光芒照的整个眸子星光璀璨。又不舍地望着自己身边的一堆玩偶,可怜巴巴地眼神偷瞄着哥哥,整个手尽可能多的环住几个玩偶。看到丁廷之扔过来的凌厉眼神,鼓起了腮帮子坚定地嘟起嘴,更加贪心地把玩偶往自己怀里揽。
  
  “廷恩,喜欢的话,哥哥回去给你买,陌生人送的东西不能要。”丁廷之余光一瞥,看到临床里透出隐约的身影,听到自己这句话后,翻了个身子背对他们。
  
  廷恩的包子脸鼓得更厉害,连连地摇头,伸出一个小指头在丁廷之眼前晃悠,丁廷之当然能够读懂他的肢体语言。他在说着: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赢来的,不是别人送的。
  
  丁廷之的眼神更加浓郁,看得廷恩眼眶里逐渐鞠满了泪珠,滴溜溜地在里面转悠着。丁廷之确实丝毫不退让,只是冷冷地看向廷恩,看到他把玩偶一个个地从自己怀里挪开,没挪一个就偷瞄哥哥一眼,看能不能允许。偏偏丁廷之大多数事情上都可以依廷恩,但是不能让步时就是丝毫不退,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多拉A梦的玩偶还被他紧紧拽在怀中,泪珠儿终于顺着脸颊滑落下来,丁廷之叹息了一声,伸手拭去那抹泪痕,尽量轻柔地语气说:“这个娃娃不是已经有了一个了吗?”
  
  廷恩一个劲地摇头,拉过自己的那一个放到一起推到哥哥的面前,指着两个玩偶略微不同的地方住拿手指戳了好几下。宋子翎差人买的娃娃,想必是正品的专卖店里找的,所以从外型上更加贴近于原作,和丁廷恩先前那个确实有些胖瘦圆方的差别。
  
  丁廷之极少见到廷恩如此的固执己见,只得叹了一口气后收回自己的目光,廷恩看到哥哥的退让,欢喜的神色跃然面上偏偏眼角还挂着几颗泪珠,显得更加楚楚动人。宋子翎偷偷掀起一角的帘子,看着丁廷之在一旁埋头收拾,廷恩抱着玩偶冲着自己甜甜地笑着,怦然心动,又故意沉着脸拉开了帘子坐了起来,眼睛望着门边,余光却是留意着床上那人的一举一动。
  
  廷恩大多数时候都极其安静,此刻见自己如愿以偿,也就默不作声地抱着娃娃看着丁廷之忙碌地将所有东西都一股脑丢进旅行袋中。宋子翎看着他呆呆笨笨发生地模样,更是感叹那么简单的一个游戏,自己怎么会输给他。一定是近日来时运不济,所以处处倒霉,出院后必须让手下用柚子水给自己驱邪避凶。
  
  倒是丁廷恩跟着哥哥走到门口,突然回眸一笑,看得他的心咯噔一下的跳动,他低声咒骂了一句:“KAO,最近真邪门。”望着那人的背影,竟然也出现了同样的呆呆笨笨地神情。
  
  其实感情滋生的初期总是悄无声息,一物降一物,以至于到了后来风流年少万花丛中游刃有余的宋公子,无数次的咒骂着害的他住院的那人。如果可以,他多么期望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丁廷恩。
  
  让廷恩洗漱换了一身新睡衣后自己在阁楼房间中玩耍,丁廷之下了楼梯看着苟希在一旁张大眼睛望着他,扑扇扑扇的羽睫纤长卷翘衬得眼睛更有神采。丁廷之望着那双眼睛突然心里为之一动,竟莫名地产生了歉疚之情,看着苟希额头上因为忙碌而渗出的密汗,抬手用衣袖动作轻柔地为他拭去。就是这样一个小举动,却惊地苟希目瞪口呆地立在原地动弹不得。
  
  “这些日子,廷恩的事麻烦你了。”手中的动作明明温柔至极,这样话语却让苟希感觉到了疏离,他略略抬头直视丁廷之的眼睛,却在那一汪深潭中看不出任何情绪。
  
  “你,你怎么了?”苟希的第六感告诉自己,丁廷之的情绪极度不稳定。丁廷之听到他的提问,却在唇边露出一抹浅笑,神色寡淡地答了一句:“没什么,只是终于会有更多的时间可以陪廷恩了,真好。”
  
  苟希警觉地嗅到丁廷之话中的意思,着急之下一把抓过丁廷之的手紧紧拽在手中,问道:“更多的时间?怎么了?你不是在准备演唱会吗,哪里来的时间!”
  
  “演唱会搁置了,我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不好吗?”丁廷之的神色终于有了一丝疲累,他的眼神没有落到苟希身上反而飘得极远,但反握过苟希的手感受着从掌心里传来的温度。又自嘲般地说了一句,不知是不是为了安稳苟希担忧的心情,说:“也不算真的彻底休息,毕竟《旷世》那边还得忙一段时间。”
  
  苟希心里划过一丝惊疑,但丁廷之现在的情绪容不得他去思考太多的过程,他急切的想要安慰丁廷之,却又无从下手只能让两人交握的双手十指紧紧扣住。
  
  “演唱会搁置会花很多钱的,公司有跟你说是什么原因吗?还是?”陆离现在是丁廷之的顶头上司,莫非是此人公报私仇,刻意掣肘丁廷之的事业。
  
  “还是什么?”丁廷之并不允许自己的情绪在别人面前崩溃,连流露出一丝丝的软弱无助都令他即刻警醒,立马带起自己的面具好整以暇的看着苟希一脸紧张的模样望着他。
  
  “那个,那个叫陆离的家伙,故意刁难你。”苟希鼓起勇气,从那次和陆离起冲突后,还第一次在丁廷之面前提起这人,心里忐忑连话都有些结结巴巴。
  
  “如果只是陆离,倒也不至于闹出这么大的阵仗。陆离毕竟首先是一个商人,商人大都唯利是图。这一次,想必没有那么简单,是申请演唱会没有批下来,公司的人在活动了。”
  
  苟希心中的疑团越裹越大,听得丁廷之这么一说,一个人的影子在迷雾中渐渐显现中令他险些叫出那个名字。丁廷之望着苟希发呆的模样,有些头疼的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突然有两个孩子需要自己照顾。他轻轻地叹了口气,环过苟希让他的头靠在自己的胸口,心里却涌起了一股苦涩。
  
  演唱会搁置,自己前进的步伐被迫暂缓,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究竟离自己还有多远。廷恩已经来到自己的身旁,回到这个地方,对他来说究竟是好是坏?
  
  过去和未来,都一样是一个未知数。
 

 


Chapter 51.

  第五十一章
  
  《旷世》的新闻发布会,因为主创人员个个都有新闻背在身上,这是丁廷之据传失踪后第一次露面,更是最近日日占据头条的核心人物海安和成博出现在同一现场的唯一机会。蜂拥而至的狗仔将整个会场堵得严严实实,地下车场和会场所有侧门都安插了不同报社的记者蹲点。
  
  丁廷之摇下一截车窗看到外面队伍整装待发的模样,皱起浓眉气压变得极低,苟希坐在他身边庆幸自己的先知先觉,让丁廷之放弃自己的保姆车改坐他们报社的专车。司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叔,也分不清多出来的一人除了长得好看些外与旁人有别的什么区别。悠悠在一边忐忑,一脸小女儿娇羞模样又忍不住将打量JQ的眼神投向两人身上。
  
  丁廷之向来厌恶狗仔队,这样人除了胡编乱造天马行空的想象外,极少干些正事。他瞥了一眼坐在他身边同样坐立不安的苟希,突然觉得自己已经和这个小狗仔在一起很长一段时间,这时间久到已经让他忘记了,什么时候该说分手。
  
  娱乐先锋的车子一路直接开到最里面的停车位,外面的一众记者都不会想到里面居然就坐着他们苦苦等待的丁大神。丁廷之倒是轻而易举地在苟希小卧底的掩护下,在众娱记眼皮子底下钻进了会场。
  
  紧随而入的成博却没有这样的好机遇,他拉开丁廷之旁的椅子一屁股坐下,扯正了胸前的领带看着西装下面倒数第二颗扣子被人挤掉了,索性一把扯掉最后一颗来个平衡,往着记者最为扎堆的地方随手一扔,反正他历来穿衣都饱受批评,刚才挤进来又耗费了他所有的耐性,他怒目而视那堆如狼似虎的家伙,倒真让几个胆子小的记者埋下了头,不敢直视他的目光。
  
  其实娱乐圈里的消息真真假假,当事人清楚,跟着他们的记者也分外清楚。成博和海安的事情,大多数的记者都心知肚明,这是成博被人捏造硬塞的一个假新闻。可是读者就是喜欢看这个,观众就是看热闹不怕事儿大,她们的好奇心就造成了如今赶鸭子上架的悲剧局面。
  
  苟希高高举着相机,镜头屏幕里只有满满的丁廷之一人,丁廷之在台上公式化的微笑,丁廷之在台上微微的蹙眉,丁廷之微微扬起了嘴角露出清冷地嘲笑。他心中涌起满满的自豪感,这样的男人属于自己,这种认知让他觉得和周围的所有人都与众不同。他赶紧收起自己的沾沾自喜,把镜头挪到门口等待下一个人的出场。
  
  无巧不成书,下一个人一出来就引发全场的窃窃私语,众人都在议论这就是那个神秘的新人,苟希却有些愣在当场看着那人的模样,心生一阵无名火。看着陆离西装笔挺的对着媒体挥手,站定在签名版上对着镜头摆出英挺的姿态。悠悠继续在一旁发着花痴,指着陆离让苟希多拍几张,苟希不置一否地将手指放在快门上,却偶尔才随意地按动几下。
  
  海安是最后一个入场的,因为孕妇的身份所以大家虽然很想靠前却也极力克制,更何况石痕一直双手盘在胸前站在摄像机拍不到的死角关注着场上的情况,也就更没有人敢对海安妄动。众人的眼光都集中到海安身上时,苟希却特意看了一眼成博的表情,成博的余光瞥到石痕在场,突然闪过一丝仓皇慌乱。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苟希心中如是想着,看着众神归位,这部期待已久的大戏终于能够拉开帷幕,突然那股奇怪的第六感又窜了出来。
  
  电影发布会之前是三十分钟的媒体试看时间,悠悠突然觉得身体不适去了厕所,没过五分钟就给苟希发了条短信:“狗狗,有情况,速来。”苟希望了一眼大荧幕上丁廷之完美无瑕的侧脸,心中犹豫挣扎却也顶不过畏惧悠悠的淫威,趁着会场黑黝黝的伸手不见五指,摸着墙根儿入了走廊。
  
  方才还水泄不通的走廊,因为主角们都已登场入戏,这里就人去楼空分外冷清。苟希还未转弯就被猫着腰突然冒出来的悠悠一把按住拖了回来,哪里容得他挣扎就被按得蹲到了地下,悠悠双手按在他的背上,时而偷瞄一下转角,埋下头在他耳边嘘了一声。
  
  多年来的战斗经验让苟希立刻收声,尽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贴着墙边竖起耳朵专业地偷听,这一听就立马发现,两个声音还都是自己的熟人,看着悠悠听得带劲也不好去打扰,只能默默地关注着那两位的战局。
  
  饶是石痕这样心思缜密的人,在焦虑情绪主导下也没办法察觉到不远处的转角猫着两个人偷听。他从入场式开始一半的目光在海安身上,另一半全部放在了成博身上,看到成博起身离座就尾随而至,终于在此处截住了成博。
  
  成博从厕所出来,就看到石痕立在门外,他下意识地想要转身重回厕所,却也明白这样的举动有多幼稚,只能硬着头皮上,虚张声势地站在石痕面前,心里却慌乱地不知该选择怎样的开场白。
  
  “好久不见,成导。”石痕依旧善解人意地开口,淡薄的语气听得成博有些刺耳,最后那句成导引得他不得不抬头仔细地端详石痕,纷杂地情绪充盈着整个脑海。
  
  “好,好久不见。”
  
  “海安的事情,我们已经处理好了,不会影响到成导。前些日子的叨扰实在是令您困扰了,很抱歉。”又是一个四十五度的鞠躬,石痕说完就即刻转身,才走出两步却被成博从后面拽住手腕。
  
  “我,我要结婚了。”结结巴巴地几个字用了将近半分钟的时间才吐完,说话得人和听得人都面色铁青。石痕的错愕只出现了几秒的时间,因为背对着成博,所以不会被他察觉到。
  
  两人就此陷入僵局,悠悠从厕所出来听到之前的异动,赶紧叫来苟希。两人猫在那里看着那边的两个木头人,悠悠一脸哀怨地转过来附在苟希耳边轻说:“你别告诉我,世界上的好男人都是你们那国的了。”
  
  苟希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悠悠叹息地拍了拍他的头,说:“哎,我可以理解。两个男人拥抱的时候,心脏的距离会贴的更近。”
  
  苟希没办法回应一个腐女的YY理论,用手指指了指那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悠悠也适时收起了自己的理论,专注地听那端局势的发展。
  
  石痕略显出挣脱的意图,成博就窘迫地收回了手,他转身过来对着成博露出诚挚地笑容,慢条斯理地说:“那实在是恭喜您了,不知是哪家的千金,有这样的福气。”
  
  其实嫁给成博,是不是女人的福气,石痕不得而知。这个乱七八糟的的男人,一旦工作起来就会疏忽别人的感受,换做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承受。他看着成博在自己面前,手足无措地模样,居然有些歉疚,他将这个男人逼到了这样的地步,竟然要用结婚来逃避自己。
  
  感情这种东西,不是真的努力争取,就一定可以得到。
  
  “我和舒臻。”只有舒臻那样的女人,才能够心如止水地给他一个躲避的港湾。他不想走那条被世俗所鄙夷地道路,他没有任何准备改变自己的人生,所以他去找了舒臻。“如果非得让我去结婚,那么我情愿选择舒臻。”
  
  “结婚的时候,请帖请寄到海安家吧。我最近还在找住的地方,怕收不到请帖呢。”石痕的语气波澜不惊,听到舒臻的名字令他心中的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可是他没有资格指责成博的逃避,现在的局面都是他促成的,他只能等待这个故事由成博给的结局。
  
  究竟是媒体给予成博的压力,还是自己给予他的压力,石痕不得而知,但是有些事情他不得不告诉成博,这才是他刻意跟出来的原因。
  
  “对了,这个片子审核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麻烦,我觉得最近你们闹的这些一连串新闻,是有人在背后捣鬼。你,还是多注意一些吧。”
  
  那厢半天没有任何动静,悠悠探出头去后望了一眼,对苟希一摊手,示意人已经走了。悠悠对着苟希一扬手示意撤退,苟希揉了揉发麻的双腿,让悠悠先回看片室,自己去个厕所再回。
  
  苟希从厕所出来时,听到那边又传出来两人对话的声音,一个男子阴沉的笑声令他不寒而栗。苟希听出这人是谁,立刻想转身就跑,偏偏听到另一个人的声音,令他不得不停住脚步,继续猫在角落里,探头出去看了一眼。
  
  
 

 

Chapter 52.

  第五十二章
  
  陆离从出场时就极想同丁廷之说上几句,丁廷之却一直保持冷漠地态度惹得他恼羞成怒。恰好此时收到某人的讯息,他离开看片室穿过走廊走到尽头,果然看到那个等候已久的背影。
  
  “你怎么会来这里?”陆离对楚昊天没有任何的好感,这人神神秘秘的通过他的秘书联系上他时,强硬的手段令他也嗤之以鼻,只是楚昊天的势力太大。陆离毕竟是一个商人,怎样也无法和政府要员相抗衡,更何况虽然过程他并不认同,但是两人最终的目的都是一致的。
  
  楚昊天的猎物是那只小狗仔,而自己,只是想除掉丁廷之身边碍眼的杂草,让他回到自己的身边。所以,即便是会面临很多的财物损失,他也紧急叫停了丁廷之的演唱会,就算他自己不这么做,最后也会卡在楚昊天那里,倒不如开成公布的摆出合作状态,楚昊天总不能让自己的伙伴损失太多,必定会在其他非原则问题上通融一些。
  
  “像这样的大场面,我如何不该来看看。一群人敲锣打鼓地最后宣传,突然发现他们的爱作不能上各大院线播出,你说,他们会有什么表情?”楚昊天拍了拍肩头的尘屑,满意地将陆离惊异地表情纳入眼中。“尤其是那位,一心想凭这戏竞选金榄奖最佳新人奖的丁廷之先生,会有什么表情。”
  
  “你何至于逼他到这个地步。”陆离性格桀骜不驯,待人出事也极度疏离,饶是这样他也惊叹于楚昊天的雷霆手段,做事狠绝,想到丁廷之恃才傲物地骄纵性子,这样接连地打击会不会让丁廷之将自己困入绝境。
  
  “你对我的人又曾有过和善吗?我们骨子里都是一样刻薄地人,你现在心疼是因为你在考虑怎么善后,而这些东西不用烦扰到我。对于苟希,我比这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家伙更加了解。是我一步步把他带着现在的模样,他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怎么可以让别人来分享。”楚昊天说话的语气淡然地如同在谈论今天的天气不错,他募定地语气中透露的强横连陆离都为之心颤。
  
  苟希躲在角落中瑟瑟发抖,他了解楚昊天霸道地性格,可是那时候毕竟都只是少年,即便是楚昊天总是独断单行,但也不曾伤害到苟希。可是时隔几年,这人的阴郁更加浓烈,性格中所有的负面化情绪竟然都扩大了百倍,苟希心中的惊惧吓得他全身无力,心中虽然有逃跑地念头,却一丝力气也抽不出来。
  
  可是,怎么能够因为自己,而牵连到丁廷之。丁廷之那么努力想要巩固提高自己在演艺圈的位置,自己如果成为了他的绊脚石,丁廷之会有多么的伤心。这果然是楚昊天惯用的伎俩,他极度的不安全感,总喜欢在控制一个人之余,紧紧拽住别人的软肋,让他们动弹不得。
  
  苟希的心中被深深划开一道伤口,血液都顺着这个无底洞从身体中流逝,他的面色苍白牙关也开始上下颤抖,嘚嘚嘚的响声吓得他连忙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恐惧感萦绕在他的周围,突然有些想念丁廷之的强势,每次拽着丁廷之躺在沙发上看恐怖片时,一点小惊动都会让他埋进丁廷之的怀里。丁廷之虽然每每都会拎着他的衣领把他扔到沙发的另一头,但大多时候都会等到恐怖的镜头过了才会嫌恶地丢开他。有时候也仍由苟希紧紧地拽住他的衣袖,被拽出褶皱的衣服都会第二天被他扔进垃圾桶里,但如果苟希捡出来熨平挂好,他也会假装不知的视而不见。
  
  “作为你的恋人,真可怜,我突然开始同情那只小狗仔。不过,能不能冒昧的问一句。”陆离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问丁廷之肯定得不到答案,但是眼前这个人对苟希的执着,一定能够给予自己解答。“你们都看上了他什么,呆呆笨笨地模样,恕我不懂欣赏。”
  
  楚昊天发出一声冷哼,嘴角却上扬了上去,眼神深邃地望向某个角落,正声说道:“越是普通的人,身上有的特质越是别人模仿不了的。这么多些年,我呆在国外,再未遇到一个和他一模一样呆呆笨笨的家伙。也算那个家伙有眼光,我们这样没有安全感的人,都喜欢在他身上汲取安定祥和。他性格软弱,偏偏却是我们这样在人性中遇溺的人,唯一的救命稻草。”
  
  苟希使劲最大力气地摇头,眼中鞠满了泪光却拼命不让他滴落下来,他的手掌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嘴巴。楚昊天在他的心中,俨然成了往日梦魇,那些本来还曾有过的美好都烟消云散。他明明已经生活的很安定美满,为什么还要来破坏,为什么要让他去拯救别人,却把他自己拉进炼狱。
  
  这样的楚昊天,真的好可怕。明明当年被伤害的人是自己,为什么这人一副强取豪夺地模样想要重新介入他的生命。他虽然软弱,但在这样原则问题下,也不是真的唯命是从。
  
  更何况,他已经有了丁廷之。虽然对他不算热络,但是却没有实质性伤害过他的丁廷之啊。
  
  “我叫你出来,不是和你聊这些。今天之内你们剧组的人就会接到禁播的消息,我需要你的配合,再告诉丁廷之rainbow band的专辑会延迟发片时间。”
  
  “你在开什么玩笑,这样我们公司会损失多少钱。况且,丁廷之这么赶着这张专辑就是为了能够赶在金曲奖评选之前退出市场。这样一延迟,他们就根本无法参加这次的金曲奖,那么所谓的四连冠也就子虚乌有了。你这样做,比遏制他去参加电影的评奖更加狠毒,我没法答应!”
  
  “有些事情,已经由不得你说,答应或者不答应。你已经和我在一条船上了,这条船已经开始航行,那么你下船就是死路一条。虽然这个娱乐公司是你为了接近丁廷之才强行收购的,但是这么几十亿的上市公司如果在你手中被弄得濒临破产,我想你也无法与董事会里那些老头交代吧。”
  
  这话问的陆离哑口无言,那边半响没有回音,苟希虽然心里惧怕,但也不得不偷偷探出头去看了一眼,迅速地缩回了头。陆离不知是不是恼羞成怒后拂袖而去,楚昊天却并没有急着离开,依旧站在那里,待得陆离的身影完全从走廊的另一头消失时,才走了几步站到了拐角处。
  
  苟希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心里一阵慌乱拔腿就想跑,却被楚昊天抓住了衣领板正了身子与他直视。因为手腕被紧紧地握住所以没法挣脱,他不得不面对楚昊天打趣地眼神,被别人当场抓住就很可怕,而且被楚昊天这样的人当场抓住。
  
  “蹲了这么久,累不累?”楚昊天突然伸出另一只手,揉捏着苟希发麻的双腿,他的手力道极大反而捏的苟希生疼,发麻地感觉直窜脑后,吓得苟希嘴巴微张,吐不出一个字。
  
  “你也不知道站着听,那个角度看不到你的人,更何况陆离还是背对着这边。”楚昊天什么都知道,他知道苟希一直待在这里,他的每一句话不仅仅是讲给陆离听,更是实实在在的威胁苟希,这个男人心机之深,令苟希不得不重新审视他。
  
  如果当年的霸道,只被苟希当做了孩子心性,那么这个回归以后的楚昊天,为了夺回自己时时刻刻的算计,就不得不令他胆颤心惊。
  
  “你这样看着我,我会以为你在邀请我在这里吻你。”这样双唇微启,眼中还带有泪珠残留后的温润,直视楚昊天的苟希具有一种清纯的诱惑力。楚昊天如此说着,那只方才还放在苟希腿边的手,拂过他的唇瓣,看到他眼中透露出的恐惧,满足地轻舔了自己的指腹。
  
  “我以为,你听到这些会有很多话想要对我说。”
  
  看着那张离自己越来越贴近地面庞,苟希终于回过神来,惊魂未定之下用最大的力气喊了出来:“你不要害廷之,这和他没有关系。”
  
  “廷之”两个字听得楚昊天有些刺耳,他压抑住自己的怒气,将头附过去贴在苟希耳边轻声说道:“怎么没有关系,夺妻之恨,恼的我夜里总是睡不着。我想着当年为什么不把你吃掉,为了你怕疼,就真的放过了你。当年的我,怎么会如此愚不可及的纯情。”
  
  “你到底想怎样,楚昊天,我当年并没有对不起你,被抛弃的人是我,是我。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伤害过我一次还不够,还要再一次出现在我身边。为什么,不能就此放过我。
  
  “很简单,你回到我身边,我就收手。”可以让电影照常上映,可以让演唱会如期进行,可以让专辑准备发行。苟希,现在决定权在你的手上,我给你选择的权利,你喜欢吗?
  
 

 

Chapter 53.

  第五十三章
  
  “很简单,你回到我身边,我就收手。”这句话楚昊天说的无比真诚,他卸掉了自己的防备专注地与苟希的眼睛直视,却只能从那黝黑的眸子中看到惊恐与颤栗。那样一双深潭般诱人的眼睛,在多年之前,何曾有过这样的情绪来面对自己。他喜欢苟希憨笑的模样,眼中的笑意总是比上扬的嘴角更快的显露他的情绪。他霸道强横的性格,也曾经令苟希对盛怒的自己感到害怕,却从来没有过如此强烈的畏惧感。
  
  楚昊天心中揪然一疼,呼吸瞬间停滞让他情绪有些紊乱,苟希察觉到他的气场开始变化,极小幅度的往后退缩。楚昊天看到苟希想要逃跑的意图,试图压抑自己的怒气,低声说:“小希,我真的希望,我们能够回到过去。”
  
  “回到过去?”因为不得不与楚昊天的眼神直视,看着他那样深情地目光,苟希像中了魔咒般重复了一遍,神色有些怅惘。
  
  “对,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掌控我的人生,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分开。”楚昊天眼中划过一丝伤逝,深深地触动了苟希心底尘封已久的某根弦。他眼神中流露出的忧伤,让楚昊天趁胜追击地说道:“如果当年的我,是情非得已,你可以原谅我吗?”
  
  楚昊天静静地等待苟希的回答,他对这个男孩太过了解,他知道他的每一个表情变化代表着什么。看着苟希怅惘的神情,他知道他已经心软,自己的话已经打入了苟希的心底,他在等待属于他的人,回到自己的身边。
  
  苟希的表情很复杂,挣扎,疑虑,痛苦,伤心都浮现在他的面上,这一瞬间太多的东西充盈了他的大脑,反而让他最后露出了呆滞的表情。他懵懂地略微偏头,神色终于有了一丝坚定,用贝齿咬了下唇后,终于给了楚昊天一个回应。
  
  “你...能先放过丁廷之吗?”这句话问得真挚真诚,反而跑开了所有对楚昊天的畏惧,自重见楚昊天开始,苟希第一次这样心平气和平等的同他交谈。
  
  楚昊天怒极反笑,这样阴沉的笑声在走廊中回旋,反而显得他有一瞬间的凄楚,好在这样弱势的表情,苟希却没有时间去观赏者难得一见的奇观。他低下头等待楚昊天的答复,心里盘算着他会答应自己的可能性有多少。
  
  “好。我可以让丁廷之的电影照常上映,可以让他的演唱会如期进行,可以让他的专辑继续筹备发行,一切如常。”楚昊天的声音又恢复了之前的阴沉低哑,握着苟希衣领的手指一根根收紧,看到苟希脸上露出吃疼的表情,心里却燃出一丝快意。“可是我的要求是,你必须搬到楚宅,和我同住,否则一切免谈。”
  
  “可是,强扭的瓜不甜。”苟希还试图和楚昊天理智的沟通,他尽量不用太过刺激他的话语,例如,我们已经是过去了,我现在真的不爱你了。我花了那么多的时间去忘记你,然后,我真的做到了。我已经不爱你了。
  
  “那也好过,我自己亲手种的瓜,成熟以后送给别人吃。”楚昊天的神色越见阴郁,语气中的烦躁也越来越明显,提醒着苟希不要再做任何逆鳞的行为。他跨前一步将两人本就不宽裕的距离变得密不可分,他埋下头将嘴巴凑近苟希的耳边,却用温柔至极地语气说道:“不要逼我把你也毁掉。你比谁都要了解我,如果是残忍,我可以做到多么的极致。”
  
  这样□裸的威胁,说明了楚昊天的愤怒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苟希乖觉地闭上嘴却也不开口说出他的答案是什么。楚昊天等得不耐烦了,只能再下一记猛药,继续说道:“你还有三十秒的时间可以考虑,试看已经结束了,这部片子是否能够上映,就看你给我的答复是点头还是摇头的。即使是摇头也没关系,总有一天,你还是会对我屈服。”语罢凑到苟希耳垂,狠狠地咬上一口,满意地听到他猝不及防的叫声。
  
  剧烈的疼痛从耳垂上窜到头皮,反而让他脑中有了片刻的清明,看片室那边传来的如雷般的掌声催促着他时间的紧促,已经不容许他再来思考,更不会给他征求任何人的机会。所有的一切,都交到了苟希自己的手中。抉择,即便是迫不得已,也是他自己选择的路。
  
  “给我一点时间吧,我好歹,也得回去交代一声。”要怎么对丁廷之说,这样的问题占据了他整个思考空间,连剩一点点去思考自己如何再度与楚昊天相处这样的致命问题都来不及思考。
  
  楚昊天心中虽然不悦,倒也不急在一时,假装大度地松开了手,抚平苟希衣领的褶皱,退开一步说道:“好。明天下班以后,和我一起回家。”
  
  苟希回到看片室里,里面的灯已大开,他顺着墙根儿走回自己的位置,心不在焉地听着悠悠的埋怨,眼睛直视着台上一脸淡漠地丁廷之,心痛的感觉尤甚于方才面对楚昊天时。
  
  要怎么同丁廷之说?实话实说会得到怎样的答案,苟希心里忐忑不安,他不敢冒这样的险。如果丁廷之知道,他最近的不顺都是由自己引发的,会不会很开心自己的做的这个决定。不是因为对于丁廷之的不信任,反而是因为太过了解,所以才让他不敢下这个赌。
  
  所以,只能隐瞒,隐瞒,用再拙劣的借口也好,来掩饰自己的离开。
  
  心里分明是难受的,却仍然有一丝的窃喜,怯弱的他,居然也有能力为对方做些什么。能够最大化减少自己给对方带来的麻烦,避免因为自己的错误而造成对方的困扰。无论是楚昊天,还是丁廷之,都强大到并没有需要自己做些什么。于是今天,终于能够让对方有机会正视自己的存在,正视自己对于这份爱的执着。
  
  丁廷之的眼神扫到记者从中的苟希,看到他的神情微楞,双眼放空的模样显得更加愚笨,突然油生一种想亲自敲醒这个走神家伙的冲动。他比谁都明白这家伙的职业道德微弱到什么地步,偏偏这样一份工作,苟希就是坚持着作为他的底线保留着。丁廷之虽然不屑,倒也不想在这些小事情同一个小白痴争执。
  
  看到丁廷之突然与自己对视,苟希心中猛烈一跳,努力挤出一抹自然的微笑还了回去,果不其然看到丁廷之不屑地撇开了头,再也没往自己这边看上一眼。丁廷之总说苟希看起来透着傻气,一笑起来更是傻到从里到外,可是这样的笑容,他以后不会有机会再看到,会不会偶尔怀念。
  
  会不会偶尔怀念,那个误打误撞闯进他世界的人。
  
  会不会偶尔怀念,那个曾与他共度生死的人。
  
  会不会偶尔怀念,那个只会做最简单的白菜豆腐汤,看到他喝下一口,即使露出嫌恶的表情,也会得到满足开怀的人。
  
  会不会偶尔怀念,那个一直被他冷漠对待,但偶尔得到一丝丝指缝中露出的温柔,就欢欣雀跃像偷吃了糖果的人。
  
  丁廷之,请你怀念,一个叫做苟希的家伙,哪怕只是偶尔,想到他笨笨傻傻地跟在你身后,却从不曾离开过你的轨道。
  
  并不是我很卑微,并不是我很卑贱,这事因我而起,就必须让我去结束。哪怕,所谓的结束是一生努力的过程。哪怕,我再也逃不出那样的一个牢笼。
  
  哪怕,那时候你身边,已经没有了,我的位置。
 

 

Chapter 54.

  第五十四章
  
  掌声雷动打断了苟希的臆想,台上所有的主创人员全部起立站到主持人身边,进行破冰仪式。这样的仪式类似于电视剧剧组杀青时切烧猪,是由主办方制作代表着票房的数字冰雕,导演和主要演员手执小金锤砸碎冰雕,象征着票房节节高升打破几千万。这样的仪式代表着一个好兆头,偏偏连着导演在内的几个重要人物,都表现的极度淡然,只有对着镜头时才会露出职业性的微笑。
  
  周围的同行都摩拳擦掌整装待发,因为一般破冰仪式之后就是记者提问时间,这台上坐的哪位不是背了一筐的新闻在身上的大神,挖出任何一丁点口风都足以挂上明天的头条。对于新闻的敏锐度让他们都擦亮了双眼,炯炯有神地盯着属于他们的每一个猎物。
  
  所有的炮火都集中一致地先对向了海安,这个行业中不存在对于老幼妇孺的同情感。当狗仔去同情明星的时候,又有谁来同情抓不到新闻完成不了业绩的狗仔。但是第一个开口的人都属于比较勇敢,众人的眼光都投向了陈拉布,静静等待他撕开一个突破口。
  
  “刚刚我们都试看了这部片子,海安,你在里面扮演的其实是一个被丈夫背弃的妻子。你在演的时候会不会觉得这个角色很适合你呢?”陈拉布果然不负众望,这话听起来明面上是极度诚恳地讨论关于电影的问题,但话里的意思却是一针见血。众人的目光不禁瞥向海安的腹部,又顺着腹部往上等待她愠怒的神情。
  
  海安在参加新闻发布会之前就被石痕提点过会遇到过的所有尖锐问题,所以听到这样隐喻的提问,早已做好了准备能够心平气和的回答。若是以前遇到这样的问题,海安定会恼怒的对着那个提问的记者回击过去。但是在别人看不到的角度,她用手飞快地拂过自己的腹部,从对孩子健康的考量,情绪不稳定是一件极不利的事情。这样一想,倒也能心平气和地回答这样的问题。
  
  “如果不适合我,我当初又怎么会主动请缨来饰演这样一个角色呢。片中的妻子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她的隐忍和大度,才没有造成三个人之间的杯具,最终也是因为她适时的退让,才让这三个人不再紧紧扼住对方的喉咙,得到一个尚算完美的结局。”海安的语气放的极缓,石痕提醒过她,记者提问时间只有十五分钟,所以当主动权在自己手中时,能够拖延一些就尽量拖延。而且这样的话题,娓娓道来也并不为过,众人随着她的回答联想到片中那可怜的妻子,竟有些不忍心欺压这样一个孤身作战的女人。
  
  下一位《今日娱乐》的记者取得了提问权后把话题一转,问向一旁的导演成博:“成导演,这部片子真的很精彩,我相信票房一定会打破预期。那么如果票房超过了六千万,不知道成导有没有什么举动要回馈给观众们的呢?”
  
  这句话话中的意思是,你和海安的事情到底什么时候办,如果票房达到了预期,会不会借此宣布喜讯。
  
  可是没有石痕提点的成博,哪里能在与人沟通上有如此的精明,他来来回回琢磨了这句话两遍之后,确定没有什么地雷,就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如果票房真的能够达到六千万,那我作为导演自然会给观众们一个惊喜。”
  
  这话第二日就上了头条,标题叫做“成博承诺票房过六迎娶海安,旷世之恋悲剧在导演手中终结。”这个倒是后话了。
  
  每间报社的侧重点不同,轮到第三个人提问的时候,矛头却终于抛给了丁廷之,丁廷之的神情有些怅然若失,让那个记者又再重复了一遍,才听清楚他问得问题是什么,苟希也终于打起了精神竖着耳朵等待丁廷之的回答。
  
  “剧组里面有人传言说你和陆离不和,这个事情是真的吗?”剧组里面来来往往那么多人,每个人都见证了他们的不和,要找出这个泄密者还真不好找。
  
  陆离的余光撇着丁廷之,看到他脸上先是露出的不屑轻蔑的神色,又极快的掩饰了下去,眼神慵懒地望着提问的记者,足足望了十几秒后才徐徐开口:“有不和吗?谁说的,让他出来和我对质一下吧,我可不想随便背负起难以相处的恶名。”
  
  这话倒是问得那个记者哑口无言,他们在娱乐圈里的线人都会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身份,怎么可能被叫出来和丁廷之对质。就算这个剧组的工作已经完成,但是如果背上了这样讨人嫌的名声,以后在娱乐圈中就再无立足之地。
  
  这样冷冰冰的回答令现场的气氛一下冻结了,众人在台下眼神交替等待着别人跑出去犀利的问题,却不想角落边上有个出人意料的手颤巍巍地举起来,获得发言权后站起身来提问。悠悠猝不及防,一脸仰慕地看着苟希捧起话筒,认真地对着丁廷之提问。
  
  “这部电影是一部以同性 爱情为主打的电影,那么作为片中的何泽恩,他其实是从最初的相信爱情,变为不相信,再到相信。你在饰演这个角色的时候,有没有对于为世人背弃的情感有过思考,比如,你相不相信这样的感情其实是可以天长地久的?”
  
  这样的话题令那些同行感到无趣,偏偏场上的重要人物们都竖起耳朵在听着丁廷之的答案。石痕站在台下,用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眼神上下打量着苟希,偏偏连成博的神色上都显出一丝异样。下面的记者有些急躁,他们不愿意为这个问题浪费太多的时间,那几人却都屏气凝神,余光一直在丁廷之和苟希身上来回。
  
  其实不过短短几秒,却像是经历了半个世纪,丁廷之的眼神中带着问询和疑惑,直视着苟希,却被他眼中的坚定所撼动,不得不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
  
  “说实话,我不相信。”他看到苟希眼中的伤楚,却不想要说一些违心的话来哄着这个男孩,他现在一字一句说的,都是他发自肺腑之言,也许不会再有第二个场合可以让他这样真诚的回答这个问题。“异性的感情毕竟还要靠婚姻来维系,同性之间没有任何的法律保障,只凭一时的情感,何谈天长地久。”
  
  丁廷之和苟希的区别在于,一个过分的理智,一个过分的感性。石痕看到苟希微颤的身体,轻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看到成博因为丁廷之的答案而露出释然的表情,心中涌出一丝苦楚。
  
  发布会结束后,丁廷之在剧组的统一安排下直接去某酒店参加庆功宴,苟希和悠悠回到报社整理关于发布会的稿子,整理到下午后才下班回家。在悠悠关切的眼光下,苟希努力让自己露出洒脱的微笑,说道:“这个世界,相信天长地久的傻瓜也只有我一个吧。没事啦,我已经早就习惯这样的答案了。”
  
  回到家中,丁廷之果然没有回来,今天的提问也许令他有些难堪,不知道等他回来以后会不会责罚自己。苟希直接上到阁楼,看到坐在一堆玩偶中间,自己在摆弄着弹子棋的廷恩,蹲下身子陪在他旁边良久。
  
  廷恩自己玩的入神,突然多了一个人也没有察觉,等到发现是苟希时也并不抗拒,把弹珠塞到他手中,示意与他同玩。他不大懂玩弹子棋的规矩,倒是知道每个人拿到的颜色必须是不同的。廷恩喜欢蓝色和黄色,将两颗珠子举到阳光下,看着里面炫目的彩花,犹疑了半天,将黄色递给了苟希。苟希小心地尽量与廷恩的身体接触,摊开手掌看着他一颗颗地捡出黄色交给自己,莫名地鼻子有些发酸。
  
  “廷恩,你不会同哥哥讲的吧?”苟希看着丁廷恩挑的入神,也没有在乎自己在说些什么,变开始自言自语道:“我明天就要离开这里,离开你哥哥了。我不能成为他的负担,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往上爬,可是这是他的梦想,我不能拖累他。”
  
  “我真的已经不喜欢楚昊天了,我那么努力的去忘记一个人,为什么又要让我重新回去。我已经那么认真的喜欢一个人了,又为什么要让我去忘记。我也是人啊,到底有没有人想过我的感受。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只喜欢他一个,再也没有旁的人。不管是以前的,以后的,都统统不能分掉我对你哥哥的喜欢。”
  
  “可是,廷之他,好像并没有那么喜欢我。我从来没有听过他说爱我,连喜欢也没有。我都要走了,要离开了,可是还是听不到一句他说喜欢我。真的,很不甘心呢。”
  
  丁廷恩忽然偏过头来,疑虑地望着苟希,看得他有些仓皇,却发现廷恩只是从自己手中捡出了一颗放错颜色的珠子,又开始继续的挑选,于是他又放下心来。心里憋着的话终于得到了宣泄,他的心情舒畅了很多,陪着廷恩玩了几局,看着他略显疲态,就哄他到床上睡着,才从阁楼中下来。
  
  拐过楼梯拐角,苟希险些从上面跌了下来,丁廷之不知何时回来了,正坐在沙发中,听到他下楼的声响,仰着头直愣愣地看向他。
 

 


Chapter 55.

  第五十五章
  
  苟希的心跳极具加速,他试图在丁廷之的脸上看出任何蛛丝马迹,却只看到一脸的平静淡然。苟希走到丁廷之身边,坐在沙发的另一头,轻声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进屋坐下。”丁廷之看着苟希和自己之间那一小段距离,突然觉得有些碍眼,大手一揽把苟希拉到自己身边,顺手环在他的腰间,从后面环抱住他,将头枕在苟希的肩上。
  
  这样的动作并不太常做,苟希有些惊慌于丁廷之的温存,刚刚放下去的心又跳到了喉间,他屏住呼吸略略偏头,看到丁廷之的侧颜,问道:“怎么了?”
  
  “今天弄得很累,这部片子会送去各大电影节参奖,演唱会也在我的要求下被提前了。苟希,我等待很久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却觉得好累好累。”最后一句变成了苟希耳边的呢喃,这样温柔的丁廷之让他有些惶恐,他嘴唇微动想要接话,却被丁廷之用手掌遮住。
  
  “可是,已经快近了,我不能停下来。小狗仔,我有没有说过,其实,我想...”那句话本来就准备说出口,偏偏话到嘴边却怎么也吐不出来,丁廷之紧咬贝齿冲着苟希的耳垂咬了一口,位置恰恰是先前被楚昊天咬过的地方。听到苟希的痛呼,他飞快的松开了牙齿,又改成了吸吮,将浑厚的耳垂整个含在口中。
  
  “我想,我还没告诉过你,我喜欢你。”
  
  苟希的脑中霎时空白一片,这样一句话像山谷中的回声,又如在湖中激荡出一层层的涟漪。这样简短的字句竟然令他无法消化,他睁大了双眼不可置信地看着丁廷之,生怕那句话只是自己的错觉,心里荡漾的甜蜜充盈了整个身体,反而令他有想落泪的感觉。
  
  说这样的话令丁廷之觉得十分别扭,他扭动了一下身子将苟希翻了过来,开始将细细密密的吻落在他的唇瓣上。苟希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直视着丁廷之,眼中的惊愕反倒显得有些骇人,丁廷之用手掌拂过他的眼睑,让他乖觉的闭上眼睛,颤动的羽睫刮得他掌心有些发痒。
  
  这样仅仅是单纯的唇瓣胶着,却透露出幸福甜蜜的感觉,丁廷之也并不急于深入,将额头贴着苟希的,轻轻地舔舐吸吮着他的粉唇。周围变得很安静,苟希觉得这是上帝给自己的安慰奖,遗愿已了的感觉让他莫名其妙的充满了勇气。
  
  他微微亲启唇瓣,等待丁廷之与自己唇舌交缠,偏偏丁廷之却离开了自己的嘴唇,映入眼帘的是一双不含□深邃的眸子,倒让他自己为这样淫思而羞红了面颊。
  
  丁廷之揉着他的碎发,想宠溺廷恩一般让他靠在自己的肩上,正声说道:“就这样安静的陪着我,我只是想保护想要保护的人,只有等我到达了那个位置,我才可以做到。”
  
  这样的姿势维持了一晚,到底是苟希先睡着,还是丁廷之先睡着不得而知。没有想象中的实话实说,没有幻想中的□戏,只是两个人偎依在一起,反而是分开的前夕有了那种相知相守的味道。
  
  苟希醒来时已经平躺在整个沙发上,身上盖了一床薄被,丁廷之已经赶去了录音室。他带到这个家的东西本就不多,收拾起来倒也用不了一个小时,上班时间虽然过了,但是那个大老板根本就不在意自己是否迟到早退。
  
  他临走前在桌上留了张纸条,简洁地写了五个大字:“我们分手吧。”再没有多余的废话,因为怕多写一个字,自己都会受不了地在纸上滴出泪痕。
  
  手握到门把上,却没有转动的力气,他犹疑了一下又收回脚步往阁楼上走去,这个时候丁廷恩应该还在睡觉,这个小孩平时也比较嗜睡,想来是没有大人们过多的娱乐项目,睡觉反倒成为了一种游戏。
  
  偏偏一开门时,就看到廷恩坐地笔直的正对着门口,看到苟希时眼睛直愣愣的望着他,惊得苟希退了一步。看到廷恩还是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他也不敢上前去触碰他,只能站在门边,低下头不敢直视那样干净的眼神,说:“廷恩,我要走了。”
  
  余光瞥到丁廷恩努力的摇着头,动作幅度大却做得极其认真,他对于苟希有着天生的莫名好感,这样一听反而眼眶中都鞠满了泪花,弄得苟希手足无措。
  
  “我,我只是去出差,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会很晚才回来。”这样的谎话本来是准备告诉丁廷之的,可是这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何况精明如廷之。现在用在廷恩身上,反而收到了成效,廷恩伸出一根弯曲的小指,笑意吟吟地望着苟希,偏偏眼角还带着泪痕,楚楚可怜的模样分外惹人疼惜。
  
  苟希不敢主动伸过去勾住廷恩的手指,就在离这一厘米的距离举着,倒是廷恩试探地凑了过来,肌肤的接触变成了小指的紧紧相扣。看着那样天真烂漫的笑容,苟希蓄足了的泪水终于从眼眶中流出。
  
  就这样,安静的,好好哭一场吧。
  
  苟希离开丁廷之家时,除了自己简单的行李之外,掌心之中紧紧握着一颗玻璃珠,蓝色的珠花像是一颗蔚蓝的眼泪,滴落在苟希的心海,他对着阳光看着那片蔚蓝,心中虽然酸涩却还埋着一点点温馨。
  
  这一颗珠子不足一块钱,对于他来讲,却贵足千金。有些礼物不在于价钱多少,而且送礼物人的那颗心,心中是否有你。这是丁廷恩送出去的第一份礼物,他也并不知道这样一颗珠子对苟希来讲,是多么珍贵的珠宝。
  
  这颗珠子连着丁廷之那句的喜欢你,一起落在了苟希的心田,像是一颗绿芽悄然破土,在那颗破碎的斑驳陆离的小椰子心上,一点点地环绕扎根。
  
  苟希在主编的办公室门口踟蹰了很久,他能感受到那个霸道蛮横的男人就在里面,外面的同事都用艳羡的目光仰视着苟希的后背。能够被外放到法国去跟新闻,这样公费报销的机会却落到这么个新人手里,背后的眼神中也夹杂着不服的轻蔑。
  
  苟希比谁都知道,所谓的法国出差只不过是楚昊天想让自己合理的消声灭迹,他敲门的时候手心全是汗,后面那么多双眼睛注视着自己,这样的苦差事他还必须欢喜雀跃的去谢主隆恩。
  
  苟希的另一只手放到衣袋里角落的那颗珠子,冰凉的触感从指尖传遍全身,却让苟希能够心生勇气,他听到里面传出的“请进”,推开门后又迅速的合上,终于能够阻断那些灼热的目光。
  
  “楚昊天,你至于这么费心费力吗?去法国,你想玩什么把戏?”
  
  “苟希,我不喜欢你现在的语气,你真是被带坏了。”楚昊天脸上的神色分明是笑着的,偏偏这话的冷冽让苟希刚刚升起的勇气都被一句话压了回去。看着苟希被吓住的神情,楚昊天倒是真的笑了,深邃的眼眸中露出一丝丝笑意,说道:“读书的时候,你老嚷着去法国,我说毕业以后就带你去旅行,我从来不会失诺于你。只是,晚了几年罢了。”
  
  只是晚了几年罢了,我们之间的时间只是停滞了几年,我以为我按的是暂停键,你却误解成为了停止键。
  
  苟希自然记得,那个时候在电影院里看吕克贝松的《碧海蓝天》,楚昊天从来不会顾及人前人后,偏偏苟希性子害羞,只敢在电影院熄灯之后,才会主动的勾起楚昊天的手指,落在自己手中把玩。楚昊天的手足足大自己一圈,苟希借着荧幕的微光将自己同他的手掌拼到一起,两条爱情线连在一起拼成一个上扬的微笑。
  
  那时候只是随口的说说,想去看法国的海,偏偏这人还记得,可惜,苟希却忘了。
  
  “我没有护照,不能出国。”苟希有些害怕那样深情的眼神,楚昊天的爱很偏执,这样的爱情如果是双方的时候,都会觉得窒息,更何况如今自己真的已经走了出来。这样的专情付出,反倒成了他的包袱,苟希有些想笑,什么时候开始,他会觉得别人的爱也成了沉重的包袱。
  
  “在你刚进来的时候,我已经让你那个朋友悠悠去取了,过会就能送过来。”楚昊天的权利竟然能够大到这种地步,护照难道不是必须本人去办理的吗?
  
  “我从第一天与你重逢的时候,就让人去帮你办了。苟希,我欠你的承诺,我都会一一补回来,你别生气了,好吗?”楚昊天趁着苟希发愣的时候,走到他身边笔直的立着,看着几年未见苟希还是没有什么变化,偏偏自己却是从外表到心都老了好几岁。
  
  越是在社会中起起伏伏,越是渴望有一个温暖的怀抱,楚昊天伸出手将苟希搂在怀中,将头枕在他的肩上,对着他的耳边轻轻柔柔地说:“苟希,我爱你。”
  
 

 

Chapter 56.

  第五十六章
  
  等到苟希去了法国,才了解到《碧海蓝天》的拍摄地点并不在这里,吕克贝松领着整个剧组的人去的希腊爱琴海,一个如此诗情画意的名字。法国濒临四大海域,北海、英吉利海峡、大西洋和地中海,楚昊天直接领着他去了戛纳,它位于法国东南部,毗邻地中海拥有温和的气候和秀丽的风景以及迷人的海滩。
  
  苟希的英文水平仅限于问个厕所在WHERE,打招呼要说HELLO,对于法文更是只能浅薄的了解到,你好就是“笨猪”。于是看着楚昊天衣冠禽兽的扮演着绅士,对着每个高鼻梁的外国人说着“笨猪”。他虽然不愿意,但也不敢离楚昊天五米以外的距离,语言不通连打个车逃跑都不会说地点。
  
  他乖巧地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看着楚昊天竟然能够用熟练的法语与前台小姐CHECK IN的时候,风度翩翩的模样令那位姑娘眼中都透露出痴迷的神色。苟希觉得有些百无聊赖,他的眼神盯着前台小姐头上那几盏不同时间的挂钟,看着唯一认识的两个字“中国”,时针指到了午夜十二点。
  
  这个时候,丁廷之已经睡了吧,廷恩会不会还在为自己的离开而伤心,丁廷之会不会为自己的莫名其妙而生气。骄傲如丁廷之,怎么会容忍别人先不要他。
  
  一想到丁廷之,就如同心口的一根刺,每次提及就会刺入心脏一寸。苟希偏着头有些发神,楚昊天却拿着房门钥匙走到他身边,看到他出神的表情令他不悦,拽着他的衣领就直接拖进了电梯。前台小姐看着方才还温柔倍加的男人,突然出现了这样的厉色,惊讶的连呼几声,却也羞红了脸一直注视着他们走进电梯。
  
  苟希看着一直增长的数字,漫不经心地问道:“我在哪个房间?”
  
  “2043。”
  
  “你在哪个房间?”
  
  “2043。”
  
  “哦。”苟希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子,脑子中觉得有些地方不对,一时却反应不过来,直到楚昊天将他的行李和苟希的归到一处放着时,那根被堵住的神经终于疏通了,目瞪口呆的指着忙碌的楚昊天说道:“你,你,你怎么可以只开一个房间。”
  
  楚昊天无视苟希的抗议,更加无视他因为焦急而在房中团团转一直碎碎念的不安。他整理好两人的东西后,终于有了耐心将那个聒噪的小东西抓到怀中束缚着,苟希觉得楚昊天的情绪不对,也不敢挣扎的太过厉害,就让他整个人环住自己紧紧抱着。
  
  “你和他,是不是已经...?”这声音低沉暗哑哪里还有方才和前台小姐聊时的优雅魅惑,苟希不敢答话,心底却燃起了重见楚昊天以后最大程度的危机感。
  
  苟希的沉默令楚昊天心中酸楚,但更害怕从他的口中听到肯定的答案,他的嫉妒他的猜疑已经燃烧尽他大部分的理智,这次的法国行,楚昊天打定主意要收复失地,但不是用恐吓不是用强逼,他相信自己不可能在苟希心中一点地位都没有。
  
  苟希是一个柔情的人,这种人既吃硬也吃软,楚昊天自信自己的魅力,他能够让苟希爱他一次,就能够让他爱他第二次。至于那个丁廷之,不过是自己手指下的一只蝼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丁廷之对于苟希的离开也没有任何的表现,照旧的录专辑,筹备演唱会。
  
  丁廷之,比自己当年更为薄情。当年离开了,也足足找了一年的私家侦探将苟希的每天的生活照片发到自己的邮箱。也是因为下定决心要戒掉这份感情,才中断了这样偏执的问题。更是因为太过信任苟希心中的自己占据着一个不可磨灭的地位,才让外人趁机而入。
  
  只是寂寞而已,只是因为自己不在而已,这个世界上还能有谁比他够爱苟希。
  
  想到这里,楚昊天的手臂隐隐收紧勒得苟希不得不出声抗议,楚昊天从过往的回忆中醒了过来,翻过他的身子让他直视着自己。抬起手用食指的指腹从苟希的眉宇一直勾勒到唇角,看到他露出僵硬的神情却因为畏惧自己而一动不动,手指上的力量就更加的轻柔地滑过他的每一处肌肤。
  
  那一年,这些五官轮廓都还没有张开,青涩娇嫩的模样就是落进了自己的心里。那个时侯这孩子还不知道是喜欢女生还是男生,是自己一步步地把他带上了这条路,却在他最需要的时候撒手离开。看着他跌跌撞撞,看着他怅惘徘徊,可只是一个不留神而已,就被路人给捡走了。
  
  所以,现在不可以,不可以让他的一分一毫都让别人占去,他是属于自己的,一开始是,那么故事的结尾也应该是。
  
  思及至此,楚昊天和苟希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苟希想要往后退,却被他紧紧的扶住了后脑动弹不得。楚昊天在临近时突然闭上了眼睛,温润的唇瓣印到了苟希的唇上,只是这样紧紧的贴着,时间像是被无限拉长。苟希瞪大了双眼极力的挣扎,看到楚昊天露出的忧伤神情,却产生了自己伤害了别人的错觉。
  
  这样的吻并不深入,却足足用去了整整两分钟的时间,苟希的呼吸有些紊乱,看到楚昊天突然睁开了眼,被吓得心跳加速呼吸更是慢了一拍。他清楚的看到楚昊天眼神中有一抹得意的神情,他忽然松开了苟希,站起身子走到放行李的地方翻出一叠厚厚的文件袋,扔到苟希面前。
  
  “打开它。”这是命令的语气,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苟希从心底的排斥这件事情,可是楚昊天的神情并不像是在开玩笑。这样的威逼之下,他没有抗拒的权利,他伸出手一圈圈的解开文件袋纽扣上的牺牲,每绕一圈都听见自己心脏跳动一次的声音。
  
  最后一圈终于绕开时,紧张的感觉令苟希整个头皮发麻,他的指尖触到文件袋里面,是数张照片。楚昊天坐到床对面的豪华真皮沙发上,手中端起一杯红酒,欣赏着苟希的每一个表情。看着他从一张张的翻看这些照片,到把所有的照片都铺满了整张床上。看着他的表情从惊愕到悲伤,再到绝望悲切,最后只剩下一种麻木挂在脸上。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能够躲在那个转角偷听到陆离和楚昊天的谈话,自然也有人能够在另一个地方立着,看完这从头到尾的一出戏。
  
  所以,自己所谓的伟大,自己所谓的牺牲。都是在丁廷之知道的情况下,在丁廷之默认的情况下,所有的隐忍变成了一种笑话,主动离开变成了一种被抛弃。苟希捏着那一张张照片,突然从心底的开始想要笑出声来。
  
  楚昊天看着他一手策划的戏终于上演到了□,看着苟希的眼中终于流露出一丝愤恨的神色,却没有如愿以偿的快感。他握紧手中的酒杯,看着苟希莫不吱声的收起所有的照片,递还到楚昊天的面前,整个人像是一只提线的木偶机械般的做着这些举动,突然让他心中产生了动摇。
  
  这样做,是不是错了?是不是其实有更好的办法?可是单单是自己造成的吗?如果那个丁廷之,不是这样的淡薄,他们的感情会如此不堪一击吗?
  
  苟希心中翻江倒海地想着很多事情,丁廷之究竟是抱着怎样的心情说着那句“我喜欢你”,他究竟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回答他在记者会上提的问题,他又究竟会抱着怎样的心情来看待那张所谓的分手的纸条。
  
  自己在别人眼中,是多么的可笑之极。像个傻子一样,像个傻子一样被耍的团团转,还觉得是自己应当承受的责任。
  
  丁廷之,在廷恩床前的话,你也是听到了的吧。那句突如其来的“喜欢你”,是一个安慰奖,还是让我为你更努力更牺牲的催魂曲。可恨我可笑,我以为我和你之前的床伴不一样,我以为也许我是个奇迹。
  
  可是奇迹没有那么多,即便千分之一的机会落到了身上,奇迹,也不好当。
  
  楚昊天,既然真相这么残忍,你又何苦告诉我,我不爱他也并不代表我会重新爱你。你可知道,在我眼中,你所谓的爱不过是四个字“求而不得”。
  
  你爱的是你的求而不得,你爱的是你的不再拥有,你唯我独尊的性子认定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你得不到的东西。
  
  有些东西。是因为得不到和已失去,才分外珍惜。
 

 

Chapter 57.

  第五十七章
  
  楚昊天心里第一次有了害怕的情绪,他用自己想来极佳的自控能力来抑制自己内心的恐惧,看向苟希的眼神虽然平静淡泊,但只有他自己这样眼神下隐藏了自己多么大的渴望。他等待着苟希对于丁廷之的绝望,因为摧毁了那条独木桥,才能让他的小孩退回原路。那条路上,他已经站在路口等的太久,等的太急,若是再等下去,他就不是楚昊天了。
  
  他站起身来走到苟希身边,看着他为另一个男人发怔的模样令他心中怒意上升,扳正苟希的脸令他不得不正视自己,四目相对之时厉色地说道:“你在别人心中是什么,你还看不清吗?我的至宝被别人这样当做野草一样践踏,你让我怎么不把你抢回来。”
  
  其实,不管我回来时你身边有没有别人,不管我回来时你身边那人是谁。,不管我回来时那人对你怎样。你是我的,你注定属于我,我回来了,你也该回来。
  
  “我在别人心中不值钱,在你心中又值几块,几十块,还是几百块钱?”这样冰冷的话语竟然是从自己的口中吐出,苟希心中的悲切让他觉得全身的疲累,他瘫软地靠着墙上,话虽是对着楚昊天说的,偏偏从头到尾也没看他一眼,但也再没有看过那些照片一样。
  
  如果你一天能够赚十块钱,你能够给我九块钱花,我就觉得我很值钱。如果你一天能赚几十万,你能够给我九万块钱花,我也觉得我很不值钱。我说认为的爱情,真的不像你们想的那样复杂,但也并不是像你们想的那样简单。
  
  “我不是丁廷之,我从来不曾利用过你,我也从来没有刻意的想要伤害你。”楚昊天的手指摩挲着苟希的脸颊,柔软的触感让他心情舒适了些,他的小孩受伤了,所以需要自己的平复,等到开解之后,一切又如当年般风平浪静。
  
  “当年并不是我不想联系你,宗管家他们切断了我一切与外界联系的机会,到了英国我住所的电话也是经过处理的,不能往国内拨号。我试过绝食抗议,那个时候我瘦到了九十几斤,你若是那时候见到我的模样,一定会吓得掉眼泪的。”他的指腹滑到苟希的眼角,顺着眼睛的轮廓画圈,苟希能够清楚的从他的眸子中看到自己的倒影,听着他说着往事,心情不免受到一些牵动。
  
  “后来,有个仆人透过门缝告诉我,我若真的想回来找你,反而该好好的吃饭,好好在那里站稳脚跟。因为,我必须强大到能够自己正大光明地回来找你。”他欺身上前,将细密的吻落在刚才抚摸过的地方,感受到怀中小人没有抗拒的意图,落下的吻就更加轻柔。
  
  苟希一动不动地立着,感受到楚昊天的呼吸因为亲吻而越来越浊重,他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可是却没有力气去叫停,更或者是,没有心去制止。那颗心,已经不知道遗失在什么地方了,只剩下这样一副躯壳。
  
  楚昊天的吻,渐渐滑到了他的唇边,终于两张唇瓣贴合到了一起,他的手也握住了苟希的双手,十指交差紧紧扣住。苟希并不抗拒,但也不会主动回应,所有的动作都生涩木讷,反倒没有败坏楚昊天的心情,楚昊天吻得动情,舌尖撬开苟希的牙关追逐他躲避的香舌。
  
  呼吸声更加沉重,就连苟希也被楚昊天高超的吻技弄得浑身疲软,他靠墙的身子有些贴着墙壁往下滑动,被楚昊天伸手搂住腰,另一只手顺势滑入衣间,顺着后背开始滑到股间。厚实温热的触感从掌心传递到苟希的皮肤,令他惊起一身的颤栗,他的喉间滑出一声呻吟,窜入楚昊天的耳朵反而成为了一种默许。
  
  楚昊天趁着苟希意乱情迷之际,迅速的剥去两人的上衣,将苟希整个人翻转过来趴在墙上,腹部紧紧地贴着冰凉的墙壁令得苟希惊叫了一声,后背却与楚昊天整个贴合在一起,火热与冰冷交替的感觉令苟希有些迷迷糊糊,楚昊天却忽然蹲下了身子从脊柱的末梢开始向上亲吻,顺着脊柱凹凸的线条舔舐着苟希的肌肤,看着他因为□的控制而泛红的肌肤。楚昊天的手指熟练地解开苟希的腰带,从缝隙中滑进去,一直摸到了两腿之间的敏感地带。
  
  苟希的脑中一片混沌,他清楚的知道现在抚摸他的人是谁,可是却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去拒绝,身体的快感让他不自觉地向上飘起,偏偏心却沉重地坠到了谷底。楚昊天的动作越来越露骨,手指已经开始触碰自己□的褶皱,不顾苟希吃痛的表情,应势挤入了一根。
  
  “疼...”这种疼痛不仅仅是生理上的,苟希的双腿再也支持不起身体的力量,偏偏楚昊天已经立起身子用唇轻咬住苟希的耳垂,上半个身子紧紧压住他令他动弹不得。
  
  “疼...嗯...”当第二根手指侵入时,苟希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楚昊天从身后侧过头吻掉他脸颊上的泪痕,用轻柔地声音说道:“不怕,一会就不疼了。”动作虽然更加轻柔,但是却没有阻止手指的继续深入。
  
  这一次,疼不再是可以停止的理由。这一次,要完全属于我,从头到尾从里到外的回到我身边。
  
  苟希心中一片苍凉,其实就是给了楚昊天又会怎样,这样一具破败的壳子,拿走他第一次的人并不珍惜稀罕他。他为谁在守身如玉,他为谁在极力挣扎,舍了这样一身臭皮囊。谁会在意一个玩偶的心声?
  
  他的手无力的垂到自己的腿边,手指却触到裤袋的一处凸起,苟希的指尖隔着布料在凸起上滑动,感受到它圆润的形状。心中突然惊起一丝清明,楚昊天的手正在准备褪去他的长裤,却被苟希一把拽住往上提起,连连退了三步吼道:“不要,我不要。”
  
  刚才还迷茫的双眼中吐露出的坚定神色吓住了楚昊天,他不得不压抑自己的□耐着性子哄道:“为什么不要?”
  
  “不要,不要,你不要逼我。你若真的像你说的那样爱我,你就不要逼我。楚昊天,你不要逼我。”这具身子,是有主人的,不能够让我随意支配。这身子不是容器,可是随便放入不同的东西。虽然失望,虽然难过,但是心里住的那个人,叫做丁廷之,不是楚昊天。
  
  你若爱我,就不要侵占一个满满的地方,等它腾空了,或许我可以心甘情愿地接受你。
  
  “不要?”楚昊天的声音开始变得低沉沙哑,他微眯起双眼打量着犹如惊弓之鸟一般仓皇的苟希,冷厉的神色重新回到了他的面上,刚才还温柔轻抚苟希每一处肌肤的双手,紧紧握成拳头,手背上青筋密布彰显着身体主人的愤怒。
  
  “你认为,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说不要?”
  
  苟希趁楚昊天被愤怒占据了所有注意力,一点点地挪到一旁的茶几处举起上面的花瓶顺势一砸,将碎裂的另一头对准自己的颈部,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我用我的命,来换一个资格。”
  
  我不是为了丁廷之,我只是为了我自己。我自己不要堕落,我自己要好好的振作,我自己,离了谁都可以活。
  
 

 

Chapter 58.

  第五十八章
  
  在法国已经过了三日,苟希没有迈出房门一步,楚昊天也并不再逼迫他。只是晚上不管苟希如何抵抗都一定要拥着他入睡,倒也没有过多的动作只是从身后搂着他的腰,头靠在他的颈窝上,每一次的呼吸起伏都能够透过颈后的肌肤感触到。
  
  苟希开始整夜整夜的做噩梦,梦里始终被人追逐,沉重地压迫感令他觉得窒息,午夜惊醒时总觉得自己是被人扼住了喉咙。偏偏身后的楚昊天睡得安详,苟希不敢妄动,可是梦魇始终在脑中盘桓,被人追逐到不得不跳下悬崖的恶俗剧情像按了重播键一样回放。偏偏自己的手在下坠时紧紧地拽住了一根藤蔓,就这样半个身子悬挂在空中。
  
  楚昊天走到他的左边,一身黑衣笔挺地立着,看着苟希的眼神疯狂而偏执,他伸出一只手用命令地语气说道:“握着我。”
  
  丁廷之走到他的右边,一身白衣称得人孤傲冷清更添几分,他眼中的情绪苟希看不分明,那眸子中掺杂了太多的元素反而显得更加深邃,他站了一会同苟希对视片刻,伸出一只手神情寡淡地说道:“握着我。”
  
  握着我,握着我,握着我。
  
  苟希拽着藤蔓的手出现了松动,他并不是个贪心的人,对他来说选择太多就等于没有了选择,他松开自己的手看着那两张脸离自己越来越远,远到看不见他们究竟会有什么样的表情来对待自己的抉择。
  
  苟希蓦然惊醒身上吓出一身冷汗,他松开楚昊天放在自己腰际的手从他的怀抱中挣了出来,□着脚在黑色地大理石地板上踩着,悄声地走到卫生间中,将自己蜷成一团缩到角落里,头埋在双膝之间咬着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眼泪簌簌地往下滴落。
  
  楚昊天从苟希惊醒时就已经睁开了双眼,苟希起身后回看了他一眼,他警觉地闭上了眼假寐。看着他为了不发出一点声音赤足在冰凉地地板上行走,楚昊天在他躲进卫生间里时,尾随着立在了门口,听到里面传来的呜咽声,心像是被重锤敲打般闷地一声陷入了沉寂。
  
  想要得到,想要占有,想要把他带回到身边,不仅仅是因为掠夺感,不仅仅是因为占有欲,对他复杂的情感中,还有一份叫做旧爱的东西。这个人,毕竟是自己曾经那么喜欢,那么爱着的人,怎么真的有一天,就把他逼成了这样?
  
  廷恩从苟希离开以后又开始发烧,丁廷之本来不想再将他送回医院,奈何请到家中的家庭医生说廷恩的底子太弱,怕出医疗事故,到底还是送到了先前那家医院。隔壁的床本来是空的,才住进去一天,宋二少爷又以落水发烧的理由住了进来。丁廷之自然不乐意,申请换房换了两间,怎么也没办法送走这尊瘟神,看着廷恩因为折腾而涨红的小脸,也就自动默认了让这家伙住到同一间病房。
  
  廷恩烧的糊涂,嘴里念着一些破碎的词句,嘟囔地模样让人心疼。偏偏宋二少爷在床上翘着个二郎腿,气定神闲地瞥了一眼,假装漫不经心地说道:“你看你就没之前那小子会服侍病人,这烧成这样好歹弄条湿毛巾搭额头啊。”
  
  丁廷之虽然不悦宋子翎那样的语气,但他话中的道理还是能听进去几分的,悻悻地找护士借来个干净的盆子,又见着宋子翎递来一包未拆封过的毛巾,看他状若潇洒地说道:“刚住过院的人,都会提前做好两手准备。”
  
  等丁廷之一走,宋子翎撑起身子伏到廷恩的面前仔仔细细地看他,这孩子烧成这样更不会开口说话,但是难得的能听到他发出声音也算不错。偏偏他念着的名字,似乎是之前那个看护他的小卷毛的名字,宋子翎心里就觉得不舒坦了。
  
  丁廷之回来时宋子翎安安分分地躺在自己的病床上,廷恩睁开了眼仓皇四顾地寻找着自己,看到他进来嘟着的嘴颜色艳的异常,反手将手背伏在他的额上感受着滚烫的温度。宋子翎见到他进来,斜眼瞥向他却并不做声。
  
  “好些了么?怎么在这个时候病了,过两天哥哥要出国,这次对哥哥来说很重要,对你也很重要。”丁廷之的手拂过廷恩的脸颊,看着他乖巧的模样,心中一阵酸楚。
  
  等待已久的日子就快到了,丁廷之却第一次有了彷徨迷惘的感觉,那个一直跟在自己身后陪伴自己的家伙不在了,怎么心里就这么空落落的。
  
  第70届法国戛纳电影节将于5月16日开幕,组委会上月公布了角逐“金棕奖”竞赛单元的21部入围影片名单,成博导演的新片《旷世之恋》成为唯一入围的华人导演作品,这部影片也同时获邀作为电影节开幕影片在16日举行全球首映,这是戛纳电影节70年来第一次由华人导演的以同性之爱为主题的电影作为开幕影片,可见其殊荣之高。
  
  成博的婚事闹了一阵却听不见任何音讯,就如同一枚花炮丢进河里溅起了一片水花,在河水中反倒暗哑了。海安顺利退出了演艺圈,狗仔们虽然需要挖新闻,但是对于一个孕妇也不敢跟地太紧导致一尸两命。陆离一反常态地不再纠缠丁廷之,看到他反而都会顺边的走开,丁廷之心知肚明自然更不愿意搭理他。
  
  廷恩倒是交给了宋子翎来照管,对于他的主动请缨,丁廷之虽然觉得奇怪但也别无他法。宋子翎抬出了石痕的关系,又说出石痕是苟希的好友,所以他自己也算是丁家两兄弟的朋友,这样七转八折的关系自然说服不了丁廷之。可是,这趟的戛纳之行是自己走了这么多年终于看到的终点,无论如何都必须踏上这趟旅程。
  
  等这趟旅程结束的时候,就可以接回那只小狗,等这趟旅程结束的时候,他丁廷之就不再是为了别人而活的。
  
  到时候,再哄一哄就好,有些时候并不是他冷漠无情,而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从回到沙湾的第一天开始,就不再是为了自己而活的。他要爬到娱乐圈最高的地方,是为了让自己的声音传得更远,是为了让作恶的人无所遁形。
  
  小狗仔,再等一下就好,也许,我可以亲自去接你。
 

 

Chapter 59.

  时间,5月16日。
  
  地点,法国戛纳。
  
  楚昊天破天荒地告诉苟希,定了下午的飞机票回到沙湾。苟希知道外面闹的沸沸扬扬的电影节开幕式,却并不知丁廷之的那部电影会成为电影节的开幕影片。他和丁廷之,现在就处在同一个城市,呼吸着同一地的空气,沐浴着同一缕阳光。可是他再也没有了想见丁廷之的念头,再见面,又能再说些什么?
  
  楚昊天将苟希领到头等舱休息室后离开去办行李登机手续,苟希百无聊赖地窝着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中,看着一个中年男人叫来服务小姐念了一串的法语,服务小姐将电视换到了另一个频道。
  
  苟希本来低埋着头乖觉地缩在沙发的一个角落,自从那夜知道了真相之后,他的情绪一直恹恹的。电视里如雷般轰鸣的掌声令他抬头随意地瞄了一眼,就是这一眼令他震住了魂,目不转睛的望着整个荧幕。
  
  丁廷之捧着属于他的奖杯,站在他梦寐以求的最高殿堂上,却没有其他人获奖后的激动兴奋。其实,这才是丁廷之啊,永远那么骄傲那么潇洒自如。
  
  丁廷之一字一句无比清晰的用中文对着台下,对着镜头,对着直播前面亿万的观众说道:“我一直想有个机会,站在一个最至高无上的地方,来揭露一个世间最为丑陋的真相。”
  
  此话一出,现场哗然,成博在台下坐立难安,从侧坐伸过来一只手借着会场里面灯光昏暗伸了过来握住他的右手。他偏头过去看着石痕对着自己微微颔首,突然觉得莫名安心。石痕此次是代表海安随同剧组前来,住的酒店是两人一间,偏偏最后就剩下他们两个住一个屋子。
  
  这个电影颁奖典礼是现场直播,并且是在法国境内,更不会有谁冲上台去阻止丁廷之。他就像是整个舞台的王者,所有人都屏气凝神地等待着他的演说,这样一个重要时刻终于到来,他却偏偏说得不急不缓。
  
  “众所周知,先前故去的周谭坤导演在中国导演界具有很崇高的地位。”下面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周谭坤的名字很多业内人士也都耳熟能详,他的年纪在导演界中并不算垂暮,但是却在几年前传出因病去世的消息,让众人扼腕叹息。听到丁廷之此时提起,想到他的几部代表作品,都不免交头接耳的议论几句。
  
  “当年他去世的原因,对外宣传的是突发脑溢血死亡,其实,这不过是一个谎言。”苟希目不转睛的望着电视里的丁廷之,他不解丁廷之在获奖感言中说这些有什么意图。如果这就是他口中的娱乐圈的最高点,那么他现在站在了那里,牺牲了自己站在了那里,又想做些什么?
  
  “周谭坤导演,其实一直是一位艾滋病携带者,他真正的死因,是免疫系统完全破坏后因感染病毒而患上的卡氏肺囊虫肺炎。”下面的人听到丁廷之如此言之凿凿,都不免产生了怀疑,不会有人真的蠢到在这样一个神圣的地方诋毁别人,这样只会让自己在整个电影界都身败名裂。
  
  “众所周知的娱乐圈很混乱,所谓的潜规则比比皆是,若是愿意借由自己而上位,那也算无可厚非。可是,周导演能够心安理得的接受别人送上来的稚童,并且实施了那等禽兽行为,居然还能在娱乐圈中保持一个正面的形象。这等事情,怎不令我们这些知情人愤然。”如果说先前只是引得现场一片哗然,那么此刻丁廷之的话就如同一枚惊雷丢进了人群中,彻底炸开了锅。
  
  苟希觉得头等舱休息室的空调温度调的过低,害的他手脚冰凉连心也觉得寒冷彻骨。他眼睛死死地盯着屏幕,看着丁廷之捧着奖杯下了领奖台,主持人镇定自若的控制着节目的流程。丁廷之并没有走回到成博和石痕身边,顺着墙边在众人的注视下,挺直了脊梁骄傲优雅地离开了会场。
  
  外面的阳光亮的有些刺目,丁廷之从地下室特殊通道走到外面时,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这让人晕眩的金色,一瞬间让他有了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身后的喧嚣沸腾仿佛发生在另一个世界,他什么都听不见也什么都看不见,他现在只想见一个人,苟希,那个总是懵懵懂懂跟在他身后的家伙,那个曾经一直陪在他的身边却因为这一天而不得不被他放弃了的人,那个,即使他放弃了所有,也会默默陪伴他的人。
  
  这一切,终于结束了。自己努力得到一切,不过是为了登上最高殿堂的奠基石。演唱会也好,唱片也好,不过是让丁廷之这个名字更加的响亮,让自己说出的话能够更加的有分量。
  
  那日,他就站在苟希身后不远处,他听到那个男人利用自己来威胁苟希。他微眯着双眼等待着苟希的回答,如果苟希拒绝,他就会冲上前去领回自己的人。听到他口中为自己求情,他紧握的双拳代表着出离的愤怒,如若不是为了那个目标,何至于屈辱至此。
  
  丁廷之的路,从来不是他自己选的,一直等待着被选择,一直等待着有一天能把所有的一切都放下,然后他,他才是真正的自己。
  
  到底还是有些媒体跟了出来,一路追着终于在一个路口拦住了丁廷之,看着他此刻淡漠疏离的神情,哪里还有半分在台上的激昂。有些从国内跟过来的媒体,自然比外媒更加懂得这个新闻的爆炸性,急忙追问道:“丁廷之,刚才你说的事实都是真的吗?”
  
  丁廷之一边沿着路沿走着,一边推开堆在他面前的话筒和几乎触到他脸颊的摄影机镜头,一脸鄙夷地回答道:“我很不屑于回答这样的蠢问题。”
  
  这样的新闻,他在电影节上说出来对他没有任何益处,反倒让他开罪了一大片人。周谭坤虽然已经死了,但他在中国电影节中的威望甚高,有一大批的新生代导演都曾是他的不记名弟子。这些人尊他敬他,更是把他当做自己的一个典范,丁廷之这一番话,打破了多少人的梦想。
  
  “那么,你口中所谓的稚童,究竟是谁呢?如果不具体说出来,公众很难相信你的话所具有的信服力。”那记者被丁廷之的话噎到,但这并不妨碍他继续穷追不舍的发问。
  
  丁廷之突然停住了脚步,惊得众人急忙刹住身子,七倒八歪的撞了一片。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从他身上发出的怒气,偏偏他说话时却绽开了一抹笑容,云淡风轻地语气说道:“是一个朋友的弟弟,我不过是有些看不惯而已。”
  
  有些看不惯,就抛弃了身家性命也要让周谭坤身败名裂?所有记者都露出了质疑地神情,偏偏不管后来再问什么,都没有得到丁廷之的答复,只能目送丁廷之回到了他们入住的酒店。偏偏大家也不死心,都堵在了酒店门口转悠着,等待着丁廷之之后会和谁再接触。
  
  苟希看着电视屏幕里再也没有了丁廷之的身影,他把手滑到裤袋里触碰到自己的手机,刚摸到一半又猛地松开了手。如果丁廷之有苦衷,是不是就可以原谅他的出卖,苟希的脑子里一片混沌,手插在裤袋中紧紧地拽着手机,指尖却触到一个冰冷地东西。
  
  是临走之前,廷恩递给自己的那枚珠子,所有颜色中,廷恩给了自己最喜欢的蓝色。
  
  苟希掏出手机的动作有些迟缓,余光却瞥到楚昊天手里握着他们的登机牌,离他不过七八步远的距离,他惊地松开了手,神色上却始终有些不自然,只能冷着脸不去看楚昊天。楚昊天习惯了这几天来苟希对他的冷漠,虽然他很想狠狠地教训这个小家伙,但是想到他那夜拿着碎片抵在喉间时决绝的神色,到底还是忍了下来。
  
  “走吧,还有一个小时登机,先过了安检在里面等着。”楚昊天用手指点了点他的额头,突然凑近他的面前,呼出的气都能扑到他的面颊上,眼中闪出一丝警惕。“怎么脸色这么难看,你不是很想离开这个笨猪的地方吗?”
  
  “我突然想去个厕所,不然你先去排队安检,我出来了就直接过去。”苟希看着楚昊天质疑的神色,连忙将自己的行李推到他面前,说道:“我的行李你帮我拎着,上厕所不方面提。”
  
  苟希的行李只有一个小坤包,不过里面已经是他此次出国的全部家当,他一把塞到楚昊天怀中,径直就往卫生间奔去,身后是楚昊天凝视地目光,偏偏苟希还必须走的正气凛然脚步不乱毫无破绽。
  
  苟希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一个外国男子进了左边的门,才低着头跟了进去,径直走到了最里面的里间反扣了门锁。手指还没触到手机,就被裤兜里震动的声响给吓到,战战兢兢地摸出手机一看,显示屏上的名字让他的心犹如小鹿乱撞般跳的跳动,他赶忙接起电话贴到自己的耳边。
  
  “喂。你还好吗?”同样的一句话从两人的口中说出来,连音调起伏都是相同一般的。苟希连日来的忧愁伤悲,就在这样这一句简单的问话中烟消云散。
  
  如果,那个小孩真的是廷恩,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够原谅的呢,丁廷之,其实比谁都活的更辛苦。
  
  到底是丁廷之的性子更加沉稳,他握着手机立着窗边,看着楼下围着的一群记者,挑眉问道:“你在哪儿?”
  
  “我也在法国。”他说话的语调怎么这样的疲惫,这样软弱无力的人,还是他所认识的丁廷之吗?
  
  “我知道。”知道他在那个人的手中,他怎么会放下心失去苟希的行踪,正是因为知道苟希也在法国,才会让他更加肆无忌惮的完成他计划中的最后一环。
  
  苟希,我已经失去了我拥有的所有,我还会失去你吗?
  
  “我在机场,他要带我回去,还有一个小时就要登机了。”苟希紧捂着话筒小声地说道,卫生间里传来的每一阵脚步声都能吓得他心惊肉跳。他不会去质疑丁廷之为何会知道自己在何处,他相信丁廷之的能力,这样一番话的意图也就更加的明显了。
  
  “我这里赶到机场要三十分钟,这段时间能拖延住吗?”丁廷之话音还未落,就从衣橱中挑出一身简装套在自己身上,朝着安全通道的出口快步走去。苟希听着电话那端传来的动静,乖觉地应了一声,听到那边收线的声音,放下电话时突然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
  
  并不是跟他走,就代表了原谅,有些话毕竟还是两个人摊开了说比较好。感情从来就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要伤害要体谅,至少都要建立在有爱情的基础上。
  
  所以,现在的第一任务,是离开楚昊天。
  
  挂断电话,苟希看了一眼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他已经在里面耗费了大概十分钟,如果再不出去楚昊天势必会生疑。他摸了摸自己的衣服口袋,只摸到自己那单薄的可怜的钱包,他解了门锁出去将钱包往洗手台上一放,行色匆匆地跑离了卫生间。
  
  他低埋着头一个劲地往外跑,刚踏出卫生间门就撞在了别人身上,还没思索出来法语的对不起怎么说。就被那人拎着衣领站稳了身形,楚昊天略带些愠怒地声音在头顶响起:“在卫生间里走丢了?”
  
  苟希毕竟心虚,说话的语气也就唯唯诺诺的,更是主动拽着楚昊天的衣袖往机场大厅里走去。楚昊天却一动不动,狐疑地眼神上下打量着苟希,忽然伸出一只手放在他的头上,揉了揉他的碎发,说道:“你不必这么怕我,我不会对你怎样的。”
  
  苟希不知该如何回答,心里一阵慌乱,只想着拉着楚昊天赶紧离开卫生间门口,楚昊天却依旧不动,惊得苟希背心一阵冷汗顺着脊梁滑了下去。楚昊天却反握住他的手,抿唇轻笑道:“走错了,安检的地方在这边。”
  
  一路上苟希一直祈祷着安检的队伍一定要长的看不见头,以至于他忽略了楚昊天堂而皇之地牵着他的手穿过了整个机场大厅。法国人虽然生性浪漫,但是对于公共场所的同性之爱也仍会好奇惊讶。可惜到了排队的地方,寥寥无几的几个人排在前面,让苟希的如意算盘瞬间落空。他闷着声站在楚昊天身旁,跟着队伍一点点的往前挪动,咬着唇不发一言。
  
  排到了他们,苟希本想站在楚昊天身后,等他进去安检的时候才借口钱包丢了,反身去寻。偏偏楚昊天一直立在他的身后,哪里有片刻容得他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苟希看着接近安检的台子,只能假装惊慌地大叫一声:“啊,我的钱包丢了。”
  
  “丢了就丢了,里面有多少钱我补给你。”楚昊天对于苟希的迷糊早就习以为常,他从背后轻推着苟希,顺着队伍往前迈步。
  
  苟希对于楚昊天的回答早已在意料之中,他极力让自己的眼神显得焦急而诚恳,直视着楚昊天说道:“可是,我的身份证在里面。”
  
  这句话说的极度诚恳,楚昊天一直凝视着苟希的眼神,看到他毫不躲闪无所畏惧。又伸手揉了揉他的额发,低沉地声音透露出一丝不悦,说道:“哪儿丢的,回去找。”
  
  苟希没有指望楚昊天会让他一个人去找,他心里默念地是法国人一定不要有路不拾遗的习惯。面上虽然表现的急切着急,步子却迈得迟缓,只能有话没话转移楚昊天的注意力。
  
  “怎么会丢呢?刚才应该放到你那个小包里,我都去过什么地方,休息室,卫生间,都得过去找找,还有多长时间登机?”
  
  “小希,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苟希的动作神情都没有任何的破绽,楚昊天问出这句话只能归结于他的直觉,他对于苟希的敏锐触觉让他提高了警惕。这一句其实只是个试探,偏偏令他心伤的是,他在苟希的眼神中看到了慌乱,那种被人戳破的尴尬神色虽然稍纵即逝,但都被楚昊天一一纳入眼底。
  
  “我,我没有想做什么啊,我真的钱包丢了。你知道的,我总是爱丢东西,每次都是你出马才帮我找回来。”苟希抬手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一脸憨厚地笑着直视楚昊天,看到他收敛神色不像是同自己玩笑的模样,苟希的心跳急剧加速偏偏还要假装平静。
  
  被他主动提到过往,楚昊天被戳住心底某个柔软的地方,语调也不禁地温柔了几分:“钱都不重要,没有身份证的话,在这没办法登机,是真的丢了?”
  
  苟希不敢出声,只能木讷地点了点头,楚昊天伸手又揉了揉他的头发,左右四顾后牵起他的手朝卫生间走去。苟希不敢在这个时候违逆他的意思缩回手,却又不担心钱包没有被人拿走,只能拖延地说道:“不一定是在那里丢的,不如我们先去失物招领处问问?”
  
  “要是丢的行李都还有可能,一个钱包,哪里还会有人完璧归赵地送到那里去。还是去你待过的地方好好找找,钱虽然没了,但或许钱包还会扔在原地的。”
  
  苟希抬头看了一眼机场上的大钟,指针指到了正中间,离挂断电话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分钟,自己怎样才能摆脱掉楚昊天奔出机场去寻找丁廷之。他埋头看了一眼被楚昊天仅仅拽在手心的右手,周围人投来的打量目光终于引起了他的注意,苟希往回收手忸怩地语气说道:“你放开,这么多人看着。”
  
  楚昊天停住了脚步,回过身子与苟希对视,低沉地语气中带着一丝愠怒,说:“不放。你是我的,我凭什么要放开。”
  
  苟希愣在当场不知该如何回话,一道磁性魅惑地声音插入到两人的对话中,苟希还未看见他在哪儿,就听到他轻笑了一声,说道:“什么时候,我家的小狗仔变成了你的人。”
  
  有时候,寻找一个人更多的是需要一种直觉。丁廷之信步走来,楚昊天握着苟希的那只手暗暗收紧,疼得苟希倒抽了一口气。等到丁廷之走近,另一只手也被他握在手中,三个人如此僵持着,令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公众人物如此招摇,真是令我佩服,能够为了娱乐圈的事业而放弃苟希,怎么此刻却跑出来了,那些令你不忍放弃的声誉地位都不重要了?”楚昊天丝毫不会示弱,微眯着眼睛仔细地打量着丁廷之,这是他第一次与丁廷之的正面交锋,他恼怒于苟希看到丁廷之出现时如释重负的神情,也伤心于苟希既然能够这么快忘记对丁廷之的憎恨。
  
  “我若告诉你,我从未在意过它们,你会信吗?”这句话却不是对着楚昊天说的,丁廷之的眼睛直视着苟希,一字一句无比清晰地阐述着。
  
  “所以是得到了奖项以后,想鱼和熊掌都要兼得吗,丁廷之,你未免也太贪心了些。”楚昊天拉着苟希的手想让他站到自己的身旁,苟希本来的想甩开他的手,令他勃然大怒:“你不要忘了,你的一切都还握在我的手中,除非,回国以后你不想再在娱乐圈里待下去了。”
  
  “那又怎样?”一直努力往上爬,只是为了让自己有一个说话的地方,如今,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这样一个浑浊的圈子,待与不待又有什么区别。
  
  “对你来讲,小希算什么,能够这样视若无睹地看着他为了你牺牲,能够把他拱手于人,这样的你又有什么资格来把他抢回去。”
  
  “能够这样谴责我的人,不是你。你,又何曾比我好上几分。”我有我的情非得已,并不是真的寡情薄意。“况且,这些话也应该由苟希来说,你有什么立场限制他的自由。若你真如你说的那样爱他,那就公平一点,让他自己选。”
  
  丁廷之说完松开了握着苟希的那只手,楚昊天一脸愤恨,偏偏看着苟希茫然呆滞地神色,也松开了手等待着他的回答。周围议论纷纷地人群突然停止了喧闹,无数双眼睛都注视到了他的身上,其中更有两道目光更加的灼热,苟希脑中一片烦杂,那样两张不同的脸都重叠到了一起。
  
  “我的选择,我的选择是...”苟希吞咽了一口唾沫,极力想着有一个完美的措辞来表达自己的语意,看到两人目不转睛地望着自己,终于闭上眼睛说了出来:“我选我自己。”
  
  我选我自己,我一个都不选,一个都不要,我要我自己。
  
  丁廷之微楞之后,倒是第一个反应了过来,他的面上露出平静的笑容,看向苟希的眼神也温柔似水。楚昊天表现的更为错愕,他知道自己的胜算不大,但没成想连丁廷之也会落选,看到拥有坚毅神色的苟希,他却怒不起来,想要伸手再揉揉他的碎发,手抬到一半硬生生的收了回来,说道:“那好,我先回沙湾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小希,我会等着你。”
  
  楚昊天潇洒地转身离开,临到安检入口也没有回头,直到被人群淹没了他的背影。
  
  丁廷之却立在原处,看着苟希瞪大了双眼望着他,伸手点了点他的额头,闷笑地说道:“你也要我离开吗?”
  
  “啊,还是,先不要的好。”看到丁廷之眼中闪过一抹艳色,苟希慌忙补充道:“为了拖延时间,我把钱包丢了。至少,等带我回到了沙湾,再说吧。”
  
  最后三个字,因为底气不足,说得越来越发小声,丁廷之虽然听到了但也假装不知,转过身往出口处走去,苟希左右望了一眼,低着头哆哆地跟了上去。
  
  (完)
  
 
作者有话要说:哇哈哈哈,哇哈哈哈。我终于完结鸟。
结局就是,狗狗一个都没选啊,但是和丁还是有希望的。
然后,就让他们在番外恩爱一把吧!
哈哈哈,我太高兴了。
于是我的番外慢慢写,哈哈哈哈哈哈!!!!

被人说是烂尾,我极度伤心。伤心的没办法复原。

第一,我还会写个番外,所以我不觉得自己虎头蛇尾了。
第二,廷恩的事情没有交代清楚,是因为我打算开系列文。但是因为现在极度伤心,所以不会立即就开。
第三,我真的很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