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穿越,男主迪达拉:青海新任代省长骆惠宁发表就职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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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任代省长骆惠宁发表就职演讲  

  人民网西宁1月12日电(陈沸宇、朵金花摄影报道)今天下午,新任的青海省副省长、代省长骆惠宁在青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感情饱满、热情洋溢的就职演讲,演讲博得了与会人员长久不断的掌声。

  讲话原文如下:

  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骆惠宁(2010年1月12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这次省人大常委会议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深深地了解这一任命的分量,它寄托着全省各族人民的期望。我对大家的信任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

  七年前,我从江淮大地来到青藏高原,有幸与各族干部群众一起投身建设青海的宏伟事业,亲历和见证了青海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我深情地热爱这片雄浑辽阔、生机勃发的大美土地,深情地热爱高原朴实勤劳、自强不息的各族人民,个人的一切已同青海紧密相连,休戚与共。为青海人民的福祉竭尽全力、拼搏奉献,是我最大的夙愿!

  当前,我省正处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关键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满足各族人民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实现全面小康的新期待,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尽管前进道路上面临困难和挑战,尽管个人的学识和能力与担负的重要责任还有差距,但我相信,勤能补拙,众志成城。有党中央、国务院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有强卫同志为班长的省委班子的坚强领导,有省级各大班子的团结合作,有现在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坚实的工作基础,我对做好工作充满信心。

  履行新职责,完成新使命,我将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恪尽职守,不负信任,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高举旗帜,坚定信念。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政治上忠于信仰,自觉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守党性,把握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艺术,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中,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点的科学发展模式,全面推动“四个发展”,奋力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建设进程。

  二、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把握青海在国际国内大格局中所处的方位,用宽广的眼光和战略思维审时度势、谋划发展。把握科学发展要求,紧密结合青海实际,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保护生态、改善民生的关系,正确处理速度、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打基础、增后劲,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把握多民族聚居地区执政的规律和特点,协调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依法行政,一心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政府,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正义,注重社会建设,时刻把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铭记在心,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致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为青海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倾心尽力。

  四、求真务实,严于律已。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握青海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青海实际和群众意愿。青海自然条件艰苦,落实思想措施,最重要的是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不懈怠、不折腾。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善于解决复杂矛盾和难点问题,脚踏实地办实事,决不做表面文章。践行党的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重品行、作表率。既要勤政,又要廉政;既要干事,又要干净。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请全省人民监督。

  做好政府工作,离不开省委的正确领导和全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我将和省政府一班人一起,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心聚力,继往开来。

  职务的本质是责任。我将愉快地肩负起历史和人民赋予的重任,身体力行“人一之,我十之”精神和青藏高原“五个特别”精神,永葆朝气,锐意进取,鞠躬尽瘁、不辱使命,让党中央和省委放心,让全省各族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

    骆惠宁简历:

    骆惠宁,男,汉族,1954年10月生,浙江义乌市下骆宅镇江村人,出生于安徽当涂[1],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现任青海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1970.09——1971.10,安徽省马鞍山市郊区慈湖公社知青;

  1971.10——1972.11,安徽省马钢第二炼钢厂工人;

  1972.11——1978.10,安徽省马钢第二炼钢厂团委干事;

  1978.10——1982.08,安徽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2.08——1985.05,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正科级秘书;

  1985.05——1993.03,安徽省外经贸委引进处副处长,技术进出口处副处长、处长(其间:1988.09—1989.09 在安徽大学外语系进修,1991.09—1992.06 在安徽省委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3.03——1995.04,安徽省外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1995.04——1997.01,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7.01——1998.02,安徽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1998.02——1999.10,安徽省巢湖地委书记;

  1999.10——1999.12,安徽省委宣传部部长;

  1999.12——2003.04,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1999.09—2002.01 在中国科技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硕士研究生学位);

  2003.04——2004.12,青海省委副书记(其间:2000.09—2003.07 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4.12——, 青海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