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世界恐怖鬼屋:轻熟女词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1 12:46:06

轻熟女词典
轻熟女的幸福生活
认识小麦,已经有十年了。
初见她时,她是一雪白粉嫩的小姑娘,十年之后,她还是一雪白粉嫩的小姑娘,人送外号资深美少女,资深确是真资深——90年代第一批网友,第一代天涯版主,第一代自由撰稿人,第一代时尚专栏作家……而美女也真是美女,走在街上还时不时有人会借故搭讪。岁月在她面前完全失效,开始我们都以为她有什么神奇的保养之道,她也曾在吃喝玩乐的饭局里热心地讲究吃燕窝对抗失眠的经验之恋,但后来我们发现她的年轻与吃燕窝并无多大关系,而她后来也申明因为人道原因她已经拒吃燕窝。还是她在自己的文章里说得明白,“燕窝再补,也补不过它其中蕴涵的意义,勇于将刹那的光辉凝视为永恒,吃燕窝的女人,有钱,有闲心,有爱自己的一颗心,足矣”。有够用的钱,有悠闲的心,有爱自己的心,有将刹那光辉化为心底永恒的智慧——惜福、节制、超脱,这正是她维持轻熟女生涯的不老金丹。
所谓轻熟女生活,就是我们这个都市里最平常、最正常的中产阶级女性的生活,她们通常有幸福的童年,颇高的学历,十年以上丰富的工作经验,十副以上对付各色人等的淡定表情,十位以上随时可供骚扰的闺密,十个以上这个城市里最可口、最实惠且不为人知的秘密饭点,有十条以上的搭配各季的长短项链……她们工作时工作,休息时休息,无聊时上网,稍空时饭局,谈的是最新的八卦,看的是最兴的翻版碟,穿的是最新潮的衣物。小麦的这本书,记录反映调侃的正是这种生活,她甚至还虚构了一个叫做豆干的轻熟女跌跌撞撞有点搞笑且又极富典型的都市轻熟女生活,这种生活从来不会要生要死,也从来无关江山社稷,你也无法见识到惊世骇俗的奇情怪谈,它就是一本中产阶级女性的所思所想,它只是在告诉你如何才是身为女性最好的生活,这本书好就好在它的正常、它的平静、它的明理、它的微言大义——在物俗横流的当下,它是每一个想在湍急的生活激流中安身立命的女人的智慧宝典。
说鞋:“一双鞋,舒服才是第一要义,不舒服的鞋,漂亮得飞起来我也不要。”
说麻烦:“小麻烦就赶紧快刀斩乱麻解决它,不让它继续麻烦我们。而那些终其一生、殚精竭虑也解决不了的麻烦,我们就说服自己,与它和平相处,互不侵犯。”
说分手:“恋爱是件水到渠成的事,而分手则需要更多的决心和勇气,也需要更多的智慧和策略。珍惜过往的感情,给它打个圆满的句号,这也是珍惜过往的自己。”
说金钱:“女人爱金钱在于节制,在金钱面前有种节制的yu望,正如在一切关系上的爱与节制一样,爱产生动力,节制产生约束力,在动力与约束力之间平衡前进,便是一件充满人生乐趣的事。”
在每一则小小的文章后面,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个这样的女人,她安稳、笃定、轻松、旷达、自由,甚至还有小小的不守规矩与狡黠,和那些傻乎乎与生活搏杀的女人相比,我以为小麦的功力显然更胜一筹,她的身上同时拥有世俗的智慧与出世的豁达,她用它们给自己在这危机重重的生活里凭空打造出一种近乎完美的生活,有这样的女人在,你就知道这世界乱不到哪里去,有这样的女人在,你就知道生活依然还有更好的希望。
在发表着这些感慨,写这些文章的同时,小麦依然是最专业的文学刊物编辑、最正义的公民、最温柔的爱人、最贴心的老友、最美的饭局主人、最尽责的读书会召集人,她代我们所有人实践了知识女性现时安稳的可能,她的幸福生活让人想起《幽梦影》中对美满人生的表述:“人莫乐于闲,非无所事事之谓也。闲则能读书,闲则能游名胜,闲则能交益友,闲则能饮酒,闲则能著书,天下之乐,孰大于是。”
小麦的确闲,她的闲造成了她的定,她的定造成了她的淡,她的淡造成了她的正,无须折腾,无须颠簸,甚至无须惊动爱情。读书、行走、交友、著书……折下一枝桃花,闲看、沉思、静默,然后拈花轻笑,私授心法——此之谓轻熟女的幸福生活。
【孤词诀】
暧mei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暧mei,便是爱情历程上最好的也是最坏的阶段。
一段没有暧mei过程的爱情,就像一杯法国名庄好酒被不解风情的人拿起一饮而尽,观色、闻香、品味一概欠奉,酒再好也品不出来,糟蹋了。
暧mei的滋味最是甜蜜,也最接近爱情的真谛。两情相悦,却又没有挑明,看对方的眼风都透着甜丝丝的亲昵,却又要压抑着,和对方攀比着暗示的分寸,既不能让对方冷着,也不能让他热着,更不要被旁人发现,成天心如鹿撞,面带喜色,一看就是个幸福的人儿。
暧mei的滋味也最是煎熬,一切全靠猜测,是猜就会错,光是那左右揣摩、上下打量、你进我退、我进你退,心情如坐过山车,没有强健的小身板儿,这么刺激的玩意儿哪能天天坐?所以古往今来,害相思病的多半就是在这个阶段。
一段暧mei,在经历了足够的甜蜜和足够的煎熬,终于按捺不住发展成爱情,那么恭喜你,这将成为你们日后反复回味的一段好日子,也将成为爱情这块大猪肉上鲜红的“合格章”,虽然坊间流传那个合格章也有假冒伪劣,那只能怪你这个质检员水平太次,把关不严。如果双方心有余而机缘不足,暧mei没能终成正果,也不必太过沮丧,因为你已经享受过爱情中最诱人的阶段了,对于内心感觉丰富的人来说,不啻谈过一场恋爱。
需要警惕的是,暖昧分良性与恶性两种。良性暧mei指向爱情,至于后来能不能发展成爱情,那得看天时地利人和。还有一种恶性暧mei,那就是为暧mei而暧mei,换句话说,就是找个人玩感觉,就像一场宴会,你欢天喜地地去了,一看摆满一大桌美味佳肴,正想扑上去大吃一顿,却被正告:只能看看、闻闻,不能吃,那滋味多闹心呀,如果提前告诉你,你还会去吗?
可怕的是,永远不会有人提前告诉你。那个喜欢玩暧mei的人——通常是男人——以一副“看上你”的模样开头,向你乱抛秋天的菠菜,对你说些意味深长的话,“一不小心”不是肩膀就是手指碰着你,惹得你心慌意乱,天天思量“他到底是不是爱上我了?我有没有爱上他?”你一边想啊想,猜啊猜,脑仁儿都想疼了,一边在他的诱惑下渐入佳境,越看那人越动心,心思被他牵着,柔柔的,痒痒的,忍不住以十二万分热情玩起这个藏头露尾的游戏。正美着呢,突然发现一切戛然而止,你像埋头冲刺的人发现终点不是一根红线,而是一片虚无,傻透了,继续跑也不是,猛地停下来也不是。或者,一切还在继续,玩来玩去还在原地,你也不知道是该打住还是继续向前——算你倒霉,碰上这家伙不是因爱而来,仅仅是为了找个玩暧mei的伴。我认识一个男人,每到一个新地方便广撒暧mei种子,他的人生格言是:“和我认识的每个女性保持暧mei关系。”
恶性暧mei是爱情的大敌,你以为它是爱情吧,它不是,且永远不会是。但它又满足了怀春女性的部分情感需求,让你误认为爱情也就是这么回事,明知无望,还是放纵自己沉迷其中,白白耽误大好春guang。
分清良性暧mei与恶性暧mei,好好享受指向爱情的暧mei,实在是适婚女青年必须掌握的能力。
还是用狄更斯后面的话来结尾吧:“那是智慧的年代,那是愚昧的年代;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在直奔天堂,我们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孤词诀】
爱读书会
有一天,因为种种机缘巧合,我突发奇想,组织一个读书会如何?
朋友们总是吃饭,大饭局小饭局,一吃好多年,从资深美少女吃到花季中年,话题从人生文学变成家长里短、奶粉尿片,这个转变实在郁闷,不想接受却又无可奈何。
我的郁闷显然是有普遍意义的,一群曾经的文学青年积极响应,我们的“爱读书会”热热闹闹地办起来。我们有章程,每次活动有主题、有主持人、有固定流程,还规定书目要求各自回家读,讨论完了还得做作业、写博客,要求多多,快乐也多多。读书人本色被尽情发掘出来,一人一个主意,开心得不得了。没想到后面还有更多惊喜,很多人主动为我们提供场地,我们尽可以挑着用;而我们列在书单上的书,居然马上就有出版商提出要赠送,并且是一人一本,让我们十分雀跃。
读书会上大家读的都是同一本书,读出的感悟却千差万别,平日熟悉的朋友突然变得陌生起来,原来哪怕朝夕相处,我们也不见得走进对方的内心,只看到别人家常的一面、热爱工作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感性的一面、深刻的一面。
一帮人挺直腰板坐在办公椅上(为了强调读书的严肃性,我们的场地全是正经八百的办公室、会议室,声色场所的不要),为一本书或是一个观点激烈讨论,既有关于人生观的严肃讨论会,也有感性的童年故事会,讲到HIGH处站起来指手画脚,有话憋在肚子里要赶紧抢着讲,不然错过这村就没这店了——这场景,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曾经经历过,陌生是因为年代久远,恍若隔世——想起来了,这一切有种80年代的印迹,那个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年代过去了,留给我们的只是记忆,如今的我们也常聚在一起,有的人甚至一天要赶几个场子,生意、八卦、家务、时尚都是话题,唯独不谈理想和人生,谁要说到这个就会遭到耻笑,被人无情地奉送一个字——“酸”。而现在,我们有意无意回到80年代,兴冲冲地做着这件很酸很酸的事情,是我们的品位有待提高,还是日子过着过着又过回去了?也许世事本就如此,太物质了,便需要精神来调和一下;太现实了,又急着找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来补充内心的空虚。
我惊喜地发现,有这个需求的人其实很多很多,无论你是忙得像个陀螺的工作狂还是连地上有钱都不屑弯腰的有钱人,都有可能想在纷乱的日子里开辟出一块小小的心灵自留地,或是三五知己围坐红泥小火炉,或是像我们一样一二十人吵作一团,无论平日的你是什么模样,这个时候都是这两种人:读书的人、说读后感的人。就像从一个热闹的假面舞会出来,清冽的晨风中摘下形形色色的面具,露出那张未经修饰的温润的脸。
【双词汇】
爱生活VS爱八卦
我真的太八卦了。
站在地铁站等那趟装有“不穿裤子搭地铁”网友的列车,我深深自省。明明没有大冬天穿短裤的勇气,却又要自告奋勇当摄影师,说是要现场报道,其实就是想凑热闹,或者说说是想“在场”地八卦一通。每趟车过,我都兴奋地探身去看,自知表情急切,像极了等情人,保安几次徘徊,欲言又止。天可怜见,我只是在等一群不认识的人,只知道他们正在做一件好玩的事,如此而已。
结果当然是等到了,成为微博上第一个报道的人,虽然我用手机瞎拍的照片迅速被大量专业记者的靓照冲到后头,可是不求最好但求最快,我的八卦心已深深得到了满足。
饭桌上,闺密皱着眉头说:“你真是太八卦了。”口气略带嫌恶,但我不计较,因为她随即将我想知道的、她所知道的一切和盘托出,越说越兴奋,比我High多了。一位朋友大笑起来:“看你俩都长着挺端庄的脸,可是看你们刚才那表情多八卦!”说得我们羞怯地低下了头。同事的孩子上初中,听我们和他妈说八卦,很不屑地说:“这就是普罗大众!”没错,我就是普罗大众,没出息,但爱生活,爱八卦。
有人谅解地说:“双子座都这样。”没错,双子座热爱资讯,热爱到了一定程度,就成了八卦,就成了我们热气腾腾的生活,如同冬夜围着香气四溢的火锅,这样的生活妙不可言。
闺密黄佟佟以写八卦著名,最新八卦成果是新书《最好的女子》。她的博客上有人不客气地留言:“你这么好的文笔,怎么就甘心写这些不上道的八卦呢?”无独有偶,也有人不屑地评价我对某娱乐事件的热心:“有了你们这种人,那些八卦杂志才有市场。”我的回答是顺竿爬:“当然当然。”他管他的高级趣味,我管我的八卦,我并不觉得爱看八卦杂志是件丢人的事。要是报纸没了八卦版,那该多乏味,要是一个社会没了娱乐业,那该多可怕。
我爱的八卦,不是拍人裙底、不是挖人隐私,那触及了基本的道德底线,而且毫无美感可言。我爱的八卦,是人性的浓缩体验,是放到聚光灯下展示给大家看的人生百态,八卦中那些鲜红的细节与跌宕情节,常常超出文学家的想象,比虚构作品来得还要传奇,在我们平凡平淡的生活中不啻一剂猛药,很多人需要这剂猛药,如同男人饭桌上说体育、北京的士司机说时政,都是热爱生活的表现。
一个好的社会,必是一个宽容的社会,赞成天才去当公共知识分子,也要欢迎好文字的人写八卦,各得其所,各得其乐,这才美好。
【偏义词】
爱情的死法
见过一幅爆笑的爱情流程图,无论什么样的开端和过程,总是逃不脱“痛苦结束”的结局,唯有结婚,是“更大的痛苦”,而且“无法结束”。细细一想,也许这才是人类婚姻制度的最真实状况,爆笑过后十分悲凉。
科学家说了,真正的爱情其实很短命,因为爱情是靠一种叫多巴胺的物质来维系的(这与导致人发疯的化学成分是一样的,要不怎么说“爱得发狂”呢?),时间长了大脑会产生疲倦感,或者减少多巴胺的分泌,或者干脆罢工,停止分泌这玩意儿,这个期限是——四年,四年过后,爱情最好的结局就是变身亲情、友情或是其他什么情。
真不幸啊,什么七年之痒,什么结婚十年离婚率最高,原来全都比这科学结果仁慈多了。
我们不知道多巴胺究竟啥时多啥时少,啥时有啥时无,我们只想知道,一段爱情究竟是怎么死掉的。
一直以为,爱情肯定会死于猝然,或是有了第三者,或是因无法弥合的分歧,嘎嘣一声,分手,爱情就此死了。
其实不是,爱情死于一把钝刀,一点一点地割心,每次伤口都很小,只流一丁点儿血,并不足以毙命,甚至痛都不是很厉害,也是钝钝的,咬咬牙就扛过去了,甚至,照样可以嘻嘻哈哈,对人对己都可以。就这样的小小刀,过几天来一刀,过几个月又来一刀,天长日久,爱情就死啦,甚至当它死的时候你都不知道,还以为它还活着,想拉它去玩,去开心,它低着头不响应,你才恍然大悟,原来它已经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死了。
朋友小俞离婚了,听到消息,我的下巴都快掉下来,就像我听到他们结婚的消息时一样。他们初中开始早恋,又和老师对抗,闹得一个被开除一个留校察看,经历了一切小说和电影里见过的恋人间的苦难,他们终于出乎一切人的意料结婚了,成了世界上感情最好的夫妻,生儿育女,幸福美满,但又怎么样?14年过后,他们照样要离婚。不不,不是男人外遇。面对我们怀疑的眼光,小俞似乎很难解释清楚:“谁都没有外遇,只是感觉不对了,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吵个没完,终于觉得不喜欢,再也不愿和对方同在一个屋檐下。”
不是外遇,只是爱情死掉了。
爱情的幸福有一万种方式,而爱情的死法却只有一种,那就是“不爱了”。为什么不爱了呢?原因也只有寥寥数种。
比例最大的肯定是外遇,而且肯定是以男人为主。男人这东西,科学家没有说是不是他们的多巴胺来得快也去得快,或者可以分泌出好几份,让他爱着这个女人,又不妨碍他去追求别的女人。据说女人红杏出墙也有不小的比例,如今已经式微的《花花公子》在它鼎盛时期的一次调查中就显示38%的美国已婚妇女有过外遇,好惊人的数字,我估计,要不是《花花公子》以男性主义的立场在追究女性的错,要不就是美国妇女不像咱们的妇女这么命苦,在外忙事业,在家忙家务,哪里有空搞外遇。
剩下的爱情,全都死于意见不合或者志趣不相投。如今已经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哪段感情不是自己哭着喊着要爱的?那时怎么没觉得意见不合、志趣不相投呢?人还是那个人,在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一次又一次的无趣,一次又一次的错过,每个人都被迫学乖,生出厚厚的壳把自己包住。萨特说:“他人即地狱。”哪怕这个“他人”是你的爱人。当你觉得和对方在一起时没话说、不快乐,渐渐不愿见到他,一想到要同桌吃饭、同床睡觉就满心烦恼甚至心怀恐惧,那时,爱情就死了。
【偏义词】
爱情忠告
不知为什么,从小我就是很多人的知心姐姐。高二那年,失恋的师兄跑到我家哭诉,搞得爸妈以为我早恋,紧张得要命;大一那年参加一个英语培训班,认识各色社会人等,又有离婚男人跑来向我诉说他的婚姻苦恼,别以为我一个恋爱都没正经谈过的小女生不懂这个,我可有一肚子忠告想要奉送给他呢。估计是因为我长了一张看起来善于聆听的脸,其实我一边听,一边恨恨地帮他们分析着,就差没急得拍案而起骂他们笨蛋了。
后来,自己多多少少谈了几次恋爱,又做女性杂志,开情感专栏,更是攒了一肚子关于爱情的看法,恨不得逢人便剖析,逢人便奉送忠告。幸好我牢记孔夫子的教诲:“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只有对好友闺密我才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碰上不熟的,我还是摆出那张骗人的善聆听的脸,作微笑晗首状算了。
我从小到大也接受过不少爱情忠告。最初自然是刚有早恋苗头的时候,某位老师那语重心长的一句:“你是班长啊,不要自毁前程啊!”这究竟是忠告还是威胁,我至今也没想清楚,当然更没有放在心上。后来高考失利,只侥幸考上当地师大,其实那位老师的预见是有相当道理的,不过我又觉得这也许就是我的命吧,谁又能预言如果我读了更好的大学,就一定有个更好的人生呢?
刚进大学时,爸爸也和我有过一次关于恋爱的谈话,归结起来就是两句:“大一大二不要谈恋爱,你还太小,会识人不清,又会耽误学习。到了大三大四再谈也不迟。”这倒是句我很能接受的忠告,不过恋爱这事又没有开关捏在我手里,哪能说大三就大三呢?很不幸我大一就开始如火荼地恋爱起来,足有半年时间我的思想压力极大,不知该如何向爸爸交代。幸好知道了也就知道了,爸爸本着一贯理解我的姿态,并没有为难我。
我喜欢上的是校园顽主,虽然没耽误成绩,可有好多人为我捏把汗。一位最喜欢我的老师特地跑到我们寝室来,他谈话十分有技巧,先对我极尽赞美之词,诸如:“我希望女儿长大之后就是你这个样子,又活泼又聪明……”夸得我脸红脖子粗,之后话锋一转:“你千好万好,就是一点不好,交的男朋友不好。他学习也不好,名声也不好,会影响你的,要慎重啊!”我完全没想到老师是来劝我这件事的,脸更红了,不过尴尬归尴尬,老师一走我便长吁一口气,一溜烟跑去找男朋友玩去了,压根儿没把老师的忠告放在心上。事实证明我是对的,谁都不看好的他一毕业便转了性,一改学校里吊儿郎当的模样,成了个很有上进心的人,别人很惊讶,我倒不奇怪,因为我从来就没认为那个混世魔王是他的真面目,根本就是青春期狂躁症嘛。
可见忠告这事真的不靠谱,我诚心认为我的师长们都是阅历无数、对人生对感情有着深刻思考的人,可是用自己的经验看待别人的感情,且不说是不是能对上号,就算对得上,也很难被落实。知道了这层道理,就不敢再对别人的感情滥送忠告了。
对如今的大学生,我倒有一句忠告非常想说:一定要谈一场校园恋爱,而且是一场纯洁的、仅以爱情为原则的校园恋爱,你要允许你和你的恋人被感情所左右,尽情享受校园阳光,尽情挥洒青春岁月,疯疯傻傻不要紧,哭哭闹闹不要紧。我们的社会日益功利、日益多变,也许你不见得能与这位校园恋人共度一生,你的婚姻也不见得能以爱情为原则,不要紧,只要有过这场纯粹的校园恋爱,你就拥有了一个柔软而坚强的情感内核,这将成为你生命中的宝贵财富,无论你以后是从政、经商还是做一些远离自己最初梦想的事,无论残酷的现实让你离纯粹的爱情有多远,你都不会变成一个不懂感情、不懂享受人生的人,你的内心将更加丰盈,你的人生将更加丰富。
【孤词诀】
不折腾
总书记说:“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前两个“不”十分常规,而第三个“不”却耐人寻味,口头语出现在最严肃的场合,看似玩笑,其实意味深长,只要是个中国人,一听就笑了,是那种“完全明白”的会心一笑。
这个词太精辟了,迅速被《咬文嚼字》杂志选入“2008十大流行语”,商务印书馆和国家语言监测中心等权威机构评选的“汉语盘点2008”中也有它的身影。更有趣的是,这个词的流行,还让国外媒体十分犯愁,含义如此丰富的本土俗语如何翻译成外国语言呢?现场翻译反正是直接音译“buzheteng”了,专家们事后又给出了若干译法,其实,就直接音译又如何?就许咱们中国人说“沙发”、“沙龙”、“汉堡包”,不许外国人说“buzheteng”吗?
邓爷爷说:“稳定压倒一切。”要稳定,第一要素就是不折腾,对一个国家来说这太重要了。可是对一个人来说,倒未必是不折腾就好。好比旅游,喜欢的人觉得最大的幸福就在路上,不喜欢出门的人就完全觉得是花钱买罪受。折腾这事也一样,其感受和意义完全因人而异。我个人的体会是,人生不能太折腾,也不能不折腾,太折腾了累得慌,又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而完全不折腾呢,生活就像一潭死水,乏味得很。至于这个度,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命运密码里。
我有好几位喜欢折腾的闺密,一个个活得兴兴头头的。比如有一个,今年开个文化公司,明年关张大吉,后年又改行开运输公司,再后年开回文化公司。别说她是乱折腾,人家可是赚到真金白银的,只是永远处在创业阶段,永远忙得脚不点地,她乐在其中,我们看看都觉得喘不过气儿来。
还有一个爱折腾感情,三十大几了还像个小少女,姐弟恋完了忘年恋,忘年恋完了婚外恋,当然玩婚外的不是她,只是她不幸撞上已婚男。她潇洒地号称“我要的只是感觉,不关名分”,可人家老婆管你感觉不感觉,照样打上门来,那次真是弄得她斯文扫地,过后向我们沉痛发誓:“以后上chuang前一定要问清他有没有老婆。”闭眼一想,那情景多半有点像张爱玲的《小团圆》里邵之雍和文姬(也就是现实中的胡兰成和苏青)上chuang前互相问“你有性病没有”一样搞笑。
对于爱好折腾的人来说,生命在于折腾,不折腾不成活,不折腾毋宁死。幸好,聪明的折腾爱好者都有个原则:职业上爱折腾,就要保证感情与家庭稳定;爱谈折腾恋爱,就一定要有份稳定的职业,至少,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就是总得顾着一头,就像俗话说的“几条腿走路”,总有一条腿得把着方向。如果老大不小的人非要事业与感情双折腾,几条腿都乱走一气,呵呵,那我只好啧啧叹口气蒙上好奇的双眼,不忍看此人的无奈情状了。
【孤词诀】
彪悍
有人告诉我,现代汉语里并没有“彪悍”这个词,我先是大吃一惊,接着才想起来,语文老师教的确实不是“彪悍”,是“剽悍”,读“piaohan”,发音都不一样。可是,为什么,我觉得这个词如此亲切,如此好用,如此浑然天成,就像古往今来就有它呢?
据考证,最初的来源与两大“牛人”有关。一个是新东方前教师罗永浩,一边教学生英语,一边灌输“剽悍的人生是不需要解释的”这种强悍观点。第二个是更牛的牛人郭敬明,他的一位粉丝(抑或真正身份是反郭粉?)想把罗老师的这句话送给他,又怕偶像联想到“剽窃”这么敏感的词,便自作主张改写成“彪悍”,因为郭粉网上网下势力都很强大,生造词从此取代正主,悍然成为人民群众心目中一大红词。
这个说法实在有趣,但我始终存疑,因为“彪”这个音太过各色,老是联想到由东北传遍全国的词——“发飙”,究竟是“彪形大汉一般地剽悍”,还是“发飙般地剽悍”更接近“彪悍”的真谛呢?
无论来源如何,彪悍的人已经越来越多。始作俑者郭敬明是当仁不让的彪悍代言人,抄袭不抄袭,实在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事,他却能坦然面对全世界的质疑,我自岿然不动,没有彪悍的内心将何以自处?芙蓉姐姐和杨二车娜姆是女版彪悍代言人,她们悍然挺立在公众视线内,笑也好骂也好,她们都欣然笑纳,笑骂越多,名气越响。
以前的新闻这样说“某国悍然入侵阿富汗”,如今的版本是“某男求huan,被某女悍然拒绝”。男人彪悍到只要“不主动”,就可以堂而皇之“不拒绝、不负责”,那女人不也得慢慢学着彪悍起来,学不会“悍然入侵”,学会“悍然拒绝”总也是好的。
一位多年不见的女友突然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经过商场和情场双重洗礼后,印象中那个弱质纤纤的姑娘如今变得十分彪悍,她的经典语录很多,诸如,“我肯定是对的,如果你觉得我错了,请自省”,“我都做不来的事,你不可能做得好”。我曾听到她在电话里把丈夫骂了个血肉横飞,也见过她把稍有过失的下属训得想死的心都有,问她,你不怕人跳槽啊?她眼一横:“跳啊,走了她一个,后面会有几十个!”我说,不是员工,是你老公,她音调低了两度:“男人都贱,你对他好,他不会珍惜,你一边抡大棒一边喂肉吃,他就哈巴狗似的缠着你。”我嘻笑不已,她音调再低两度:“再说了,男人都喜新厌旧,和女人的态度没关系,不如得痛快时且痛快,一旦他真要跳槽,你至少还有点心理优势对不?”原来,在男人忠诚度这个问题上,再彪悍的女人也没底。
【孤词诀】
暴露
网络是个局,无数人等想在这个局里博出位,想出名的人多了,事情就变得越来越不容易。以暴露博出名为例,10年前,卫慧写了本与身体有关的小说就成了世界级名人,而木子美要写指名道姓的真实性爱日记才能妇孺皆知,后来的竹影青瞳不仅记录更火暴的性爱过程,还拍裸照,却只出名一两年便销声匿迹,及至视频舞女木木,不仅上裸胸照,还得长年累月长篇累牍地写,这勤劳致富不比一个普通码字的容易。现在,除非长得国色天香,谁想光凭露就出名那是妄想。平面与文字视觉刺激已经到头,赤裸裸的毛片上阵,也只有陈冠希能攫住大家的注意力。
可是网络上乐意暴露自己身体的女性依然不少,仅仅以想出名来揣度这些数码时代的猛女们,我们显然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对她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出名固然是好事,但也许只是一件有意思的附属成果,裸露身体或裸露隐私,是她们一种潜藏已久的内心需求,以前只能把这些东西放在相册里在小圈子里流传,而在数码时代,她们可以轻而易举地上传、与大众分享,大众的评价是充满未知的,这便导致更大的趣味,远比小圈子里的私人评价来得刺激。
采访过一位女摄影师,在她的宏大主题作品之外,有自己的一组裸照,是她在雨中的花园里自拍的,采取两腿分开的蹲姿,仅以一块“禁止停车”的牌子遮住私处,大腿上有故意涂上的泥,头发被雨水淋湿了,一缕一缕搭下来。画面并不美,看起来很随意,却又充满强烈的设计感。她把这组照片放在自己的作品网站里,在宣传她的主题作品时,人们可以顺便看到这组照片。我问她为什么要拍这组照片,她轻描淡写地说:“当时很想这么拍就拍了。”如果我们把这种“很想”理解为一种强烈的创作冲动,也许她会很高兴。那为什么又要放到一个谁都看得到的地方呢?她再次轻描淡写:“刚做这个作品网站时是没有这组照片的,一位朋友问‘怎么不把你最棒的照片放上去呀?’原来他认为这才是我最棒的作品,那就放上去喽。”没有太多的刻意,也没有什么要博出位的意思,一组惊世骇俗的裸照,原来这么简单。
另一位摄影师朋友告诉我:“可能每个摄影师都拍过自己的身体,无论男女。从事影像艺术,先从自己身上寻找美、寻找灵感,这是很正常的。”
对摄影师来说自己的身体只是一个创作素材,无关隐私,他们的身体表达是主动的、有指向的,这很容易理解。而对于一些只是喜欢在网上玩的裸露者来说,裸露,也许正是数码技术帮他们发掘出来的一种潜在心理需求,一旦这种潜在需求浮出水面,这便成了他们热爱网络的终极原因。他们或者认为自己的身体是美的,是值得展示的,只是囿于传统道德规范不敢太过放肆,但在网络世界,她可以采取一种有限的暴露方式,比如当年的视频舞女木木,她引以为傲的是自己的胸,而人们最想看的也是她的胸,她便以各种角度各种方式尽情展示她的美丽胸部,而她的脸和她的真实身份,却一直隐藏在网络背后,这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一方面充分享受暴露的快感,一方面又丝毫不必忍受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比之那些为暴露而丢了工作的人,她真是玩得尽兴。
我曾在一个时尚BBS当过版主,那时我的主要工作是撰写时尚专栏,以为在这里我可以找到最多的同好与同道。可是很快我就发现事情并不是这样,在那里泡的人,更多的只是想炫炫自己,吸引别人艳羡的目光是她们的最大爱好,女人的虚荣在这里极度放大,很快我便不能忍受这里的氛围,只好辞职了事。但是在这里,我全面目睹了许多一个普通女孩的暴露需求如何被网络一步步发掘出来,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过程。那些虚荣的小女子,先是兴致勃勃地讲述自己的血拼业绩,把血拼来的化妆品和时装贴上来,接下来便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拍自己,这是用了某睫毛膏的眼睛、这是用了某紧肤霜前后的皮肤对比、这是穿着新买的衣服照的……拍照技术越来越好,暴露的自我信息也越来越多,当她们开始攀比谁一次上街花的钱多,其实是谁更有经济实力,谁新买的比基尼更好看,其实是谁的身体穿着比基尼更好看的时候,我知道,露与不露,仅有一线之隔,而这一线,也正是区分两种完全不同玩法的根本标准,迈不出这一步的人,永远只是我们身边的那个普通人,而迈出去的,便是神人、猛女,是我们正在研究的那类人。
说来说去,不过是观念作祟,露与不露,其实只是如此看待自己的身体罢了。凤凰名嘴梁文道曾说过,如果非典发生在远古时代,人们一直戴着口罩生活,也许今天露出嘴巴便成了一件淫荡的事——这真是一句很精辟的话,足以概括那些裸露者的心理,以及那些爱看别人暴露的人的心理。
【孤词诀】
白奴
我想说的“白奴”,当然不是4500年前贩卖到美洲新大陆为奴的欧洲白人,不是法国画家让·勒扎特的油画《白奴》,也不是美国作家希尔德烈斯的同名小说,那都是些遥远的历史,隔了时空,不关我们痛痒的。我要说的,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社会现象,甚至,就是我们自己。
白奴者,白领奴隶是也。
说白领是奴隶,工人叔叔和农民伯伯自然不答应:“你们吃香的喝辣的,穿得人模狗样坐在空调房里上班,这还算奴隶?”
白领自己却大多心领神会,相视而笑,是啊,只要你还是白领,就是老板的奴隶,这是社会公理,没什么好说的。更可怕的是,不仅是老板的奴隶,还是好多东西的奴隶,比如贷款没还清的房子、每个月都有大笔支出的车子、让人垂涎欲滴的名牌衣服、没完没了的社交活动,还有,你的远大理想以及必须为此付出的代价,再加上曾经为你赚钱发狂要你赔钱的股票和基金……这些,全是我们的债主,全是我们生命的黄世仁。
报上说了,家住××花园的白领夫妻,丈夫一场大病便耗尽家中积蓄,卖房卖车不说,更可怕的是丢掉工作,从白领一下子变身为无业游民,生活水准一落千丈……这样的消息,吓得到没有什么经济实力的小白领,却很难让略有身家的白领心有戚戚,是啊,他们是社会中坚,他们有着重重社会保障,就算生病,除了社保、医保,还有自己购买的大笔商业保险,不至于倾家荡产。
可是他们也怕,怕他们住的房子还没付清贷款就开始嫌小,怕他们开的车子买了没两年就觉得丢人,怕喜欢看时尚杂志的老婆刚刚穿惯JESSICA就开始向往PRADA……刚开始想多挣点钱,是为了吃好的用好的,把日子过好点,享乐的日子如同泡着那只傻青蛙的温开水,总是暖融融地让人迅速适应,水温缓缓升高,我们毫无防备,当有所知觉时已经来不及了,我们浑身乏力,再也没有蹦出去的力气和激情,只得让温水变成沸水把我们煮成一只二郎田鸡。奴隶就是这样来的,我们知道,却无力防备。
离了婚的白领女友自称“五养女人”,养房养车养孩子养狗养老妈,已经是五大生活要素的奴隶。可她还不算最惨,更惨的是在这五大件之外,还爱上一个刚出校园的小男生,小男生理所当然花姐姐的钱,再加一条——养男人,“六养女人”,算不算女白奴极品?
【偏义词】
背后的男人
老话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我关注的却是,每个飞扬的女人背后有个怎样的男人。
我们不得不说,这仍是一个男人的世界,一个女人想要更自在的生活,毕竟比男人来得更难。一个飞扬的女人大致由两种方式来营造,一是以强大的自身对抗整个世界,我行我素,自己给自己自由,这可是件极高难度的事,达到这境界的便是女中豪杰,她们的背后,多半有个性格温和乃至懦弱的男人,或者,根本就是很多男人,她取长补短,为其所用。另外还有种方式,那就是背后的男人为她创造一片自由天空,这块难得的精神天地与残酷现实相对隔离,让她们也能以飞扬的姿态出现。这种方式说来容易做来难,是女人的眼光、运气、情商等诸多因素共同造就,概率也是极低的。
最为辉煌的女性要到历史的长河中去找,她们背后的男人更值得我们借鉴。女写作人的偶像伍尔夫背后的男人叫伦纳德·伍尔夫,默默支持她创作,专门成立出版社出版她的作品,忍受她的疯狂与怪癖,忍受无性的婚姻,直至她神经再度崩溃,怀揣石头走进河水。她的亲笔遗书最能表达她的真情实感,她写道:“你已经尽可能给了我幸福。你已经在各方面做到了一个人所能做到的一切。直到这个可怕的疾病来临,再也没有两个人会比我们更幸福。我再也支撑不下去了。我知道我正在浪费你的生命……你给了我一生的幸福。你对我体贴入微、百般忍耐,简直好得令人难以置信。”除了伍尔夫的真情流露,我们还可以找到多年前他写给她的求婚信,他说自己“自私、嫉妒、残酷、好色、爱说谎”,一个不如他的女人是绝对无法驾驭他的,而伍尔夫“聪明、美丽、坦率”,一定会抑制住他的缺点,而且,“我们都喜欢对方,我们喜欢同样的东西和同样的人物,我们都很有才气,最重要的还有我们所共同理解的那种真实”。这样的表白,便是爱了吧?加之坚定的性格和持久的品德,在这纷乱的世界上为她隔出“一个自己的房间”,任她在文字和思想的天地飞扬。
而另一位思想飞扬而身体不健康的女作家卡森·麦卡勒斯则没有如此好运,她背后的男人只能陪她一起崩溃。在她病逝前,她的丈夫利夫斯自杀身亡,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战斗英雄,也有着自己的文学理想,可惜这样一个硬汉子却走不出妻子的光环,只好一直自暴自弃,酗酒、放纵,直到在巴黎彻底放弃生命。
特立独行的波伏瓦背后有比她更特立独行的萨特,弗里达背后有个残酷而温情的里韦拉,香港娱乐圈独树一帜的莫文蔚背后有周星驰和冯德伦,永远不可复制的王菲后面有窦唯、谢霆锋和李亚鹏……就连风光的芭比娃娃身后,也被凭空造出一个KEN,为什么?没有背后的男人,就没有动人的爱情,没有真实可感的烟火味,芭比再美也不能扣人心弦,不能流芳百世,这个道理,文学家们懂,商人们也懂。女人的世界与男人息息相关,女人与男人共同营造出生活与爱情,成功的男人身后一定有个特别的女人,而个性张扬的女人背后一定也有一个或一些成就她个性的男人。
【孤词诀】
穿越
如果不知道什么是穿越文,估计你也不是个混网络的主。但是,如果你还能让自己轻易沉迷穿越文,嘿嘿,估计不是仍处在向往爱情的青涩年龄,就是被现实伤了心,伤了神,只好到虚拟世界寻找爱的感觉了。
穿越通常是这样进行的:某天,一个真实生活中普普通通的人,或是出车祸,或是掉坑里,或是一觉醒来……随便吧,反正是突然间,不用任何道具和密码,倏地穿越时空,变成了另一个时代的另一个人,通常是中国古代,比如清代,通常身边围绕着一群王公贵族,而且,注意,这个非常重要,可谓穿越文的精髓所在——所有的人都爱上了主人公!这下可怎么好?当了十几二十年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普通人,一下子要应付这么多莫名其妙的爱慕者,美则美矣,难度也是很大的呐!主人公便在又怕人误会、又怕伤害别人的境界中半推半就着,一边暗爽一边煎熬……
明白了吧?流行年年变,精髓没有变。早些年流行YY(意淫两字的声母)小说,现在不大提了,加点历史、加点科幻,名曰穿越,主料仍是意淫无边界。
别说无聊啊,穿越文不仅红遍网络,经年不衰,就连盛名在外的作家出版社都斥资100万力推四部网上当红穿越小说。这事我一直不大理解,直到某次卡拉局,一干高知白领女友们居然在热烈讨论穿越文,越说越HIGH,直到声音压过麦里传出的歌声而被唱歌者抗议。说完了,还不忘加个尾巴小小谴责一句:“唉,真是太自恋了。”——嘻嘻,人就是这样,一边忍不住顺着本心沉迷于那些简单的快乐,一边又忘不了以高标准严要求批判一下,以便拔高自己的格调,其实,如果缺了这份自恋,JJMM还会迷迷叨叨沉醉其中吗?
是需要一点意淫精神的,现实多么残酷,女人们的现实尤其残酷。永远被自己和外界要求做到最好,再累再苦都不能倒下,CPI不停地涨,股票不停地跌,老板永远不满意,男人永远不满足,就连这个不满足的,还免不了被小女同事抢走,怎么办呢?难不成都从24楼跳下去?有志气的,自己动手写穿越,懒一点的,看人家写的穿越,现实中爽不成,文字里爽一把总可以。哪怕关上电脑合上书,你要面对的仍然是那个劳心伤神的残酷世界,可是,青天白日做个小小美梦,终归是件好事,深深吸口气,元神归位了,精气神全回来了,又是一个现代都市版刘胡兰,什么鬼子也不怕!
【双词汇】
成功男人VS成功情人
比之成功情人,成功男人的解释太简单了,四个字:事业成功。一好遮百丑,事业做得好,长相、品质、性情全都可以忽略不计,一顶“成功男人”的大帽子扣在头上,招摇到哪里都有人买账。
许多女人以成功男人为梦中情人,如果天下掉馅饼让这梦想成了真,她便会发现这梦做得太傻帽。除了可以满足她的虚荣心和物质yu望外,男人成功的代价太大,大到足以抵消成功带来的快乐。
成功男人多半是工作狂,又因其经济实力成为大家庭支柱,工作第一、自己第二,父母兄弟排第三,业务朋友排第四,老婆孩子能排第五已是谢天谢地。成功男人面对的诱惑太多,就算他本人定力好,看着他被狂蜂浪蝶包围的滋味女人也不爽,何况绝大部分男人都愿意犯“男人本该犯的错”,女人就躲在家里哭去吧。还有,事业上呼风唤雨,回到家角色一下子转换不过来难免大男子主义;精力有限根本没有闲心与妻子思想沟通;自己做着大生意看什么事都觉得鸡毛蒜皮,殊不知日子本来就是一地鸡毛……够了够了,这样的成功男人,你还想要吗?
于是,聪明女人不想要成功男人了,她们的梦想是成功情人。这个概念以女性为主体,用女人的立场来要求男人,所谓情人,指的是感情伴侣,临时、长期不拘,婚前、婚后都行。
懂感情是成功情人的最基本条件,他必须有感情才能善解人意,爱情中的女人才不是那个自说自话的傻瓜,感情天平的两端才能保持最基本的平衡。“懂感情”三个字说来容易做来难,多少口口声声谈感情的男人,心里想的其实是一场感情与性的等价交换,等被蒙蔽的女人发现他的真正需求,感情却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人世间无奈又上演一场苦情戏,说到底,还是女人找错了感情对手。
成功情人也不能只懂感情,他还得懂生活,鲁迅先生教导得好,人必须生活着,爱才能有所附丽。生活是精神的,更是物质的,只有保证自己和他所爱的人拥有合适的生活条件,才有资格上升到感情高度。在这条标准下,那些毫无生活能力的艺术青年、好高骛远者便被排除在外。
女人还希望梦想中的成功情人细心体贴而不婆婆妈妈、关注对方而不限制对方、有男子汉气概但绝不大男子主义、拥有力量但绝不滥用力量……
可是,这样的男人在哪里呢?我会不会有点痴人说梦?
【偏义词】
吃燕窝的女人
女友长年睡眠不好,听了别人的经验炖燕窝吃。燕窝太贵,四处托人买来便宜的燕丝燕条,炖一次吃几天,每天早上三两勺,算下来价钱其实不会比打的上班贵多少,但真的能调节睡眠,睡好了,整个人都神清气爽起来。
燕窝自然有它的滋补作用,可是真的这么灵验吗?朋友们都存疑,纷纷提出反面例证。有人采访过一位得抑郁症的中年贵妇,十年前就开始吃燕窝,天天吃,专挑最贵的吃,可燕窝显然没有成为她的灵丹妙药,她全身上下都有病,抑郁症严重的时候丈夫不得不请专人24小时守着她。
是啊,燕窝当然不是灵丹妙药,大美女关之琳就有句堪称至理名言的金句:“快谈恋爱吧,恋爱就像燕窝,对女人很补的。”这是她对缺乏绯闻的陈松伶说的。出生于1962年的关大美人至今仍然光彩照人,她的滋补秘方除了每天早上吃半碗不加糖的燕窝之外,自然就是那一段又一段的姐弟恋、异国恋了吧?
《红楼梦》常常提到燕窝,第十回,尤氏和金氏聊天,就说起媳妇秦可卿身上不好,看着她吃了燕窝汤才出来的;第四十五回,宝钗听说黛玉的病症,告诉她可以每天用一两燕窝熬粥吃,还送给她一大包上等燕窝,宝玉更有心,怕她吃着吃着断了,又私下和贾母说了,每天给黛玉一两燕窝;王熙凤不舒服的时候也“只吃燕窝粥,两碟子精致小菜”。
可是怎么样?秦可卿的燕窝当然不管用,英年早夭;黛玉更不必说,从来没断过病根;凤姐性格太强悍,成天中气十足和人吵吵嚷嚷,可是身上的毛病也只有她自己和平儿知道,这叫“恃强羞说病”……
燕窝这东西,性情太过平和,见效太过缓慢,只能给健康的人锦上添花,却不能给病中之人雪中送炭。现在的医生更是不大相信燕窝的好处,我问过几位看熟了的中医吃燕窝到底有没有调理效果,他们都含糊地打几个哈哈,说:“如果你经济条件许可,吃一吃也是可以的。”听听,这都什么话,只要没毒,什么东西吃一吃不可以?我这咨询基本等于白搭。
但这么多人热捧的东西,肯定还是有独特之处吧?有位朋友正在办离婚,却没有预料中的凄风苦雨,想安慰都开不了口,只好改口表达一下钦佩之情。她说:“从发现先生有问题、考虑离婚那天开始,我就每天炖一点燕窝给自己吃。我想,每天能有燕窝吃,情况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她这理论来自她母亲,老太太说:“燕窝这东西,我前半辈子只听说过,见都没见过。现在你年纪轻轻就能天天吃,而且是靠自己的能力买了吃,多幸福啊,其他的事,熬一熬也就过去了。”
听说那个得严重抑郁症的中年贵妇,病因也是丈夫身边换女人,而自己又没有经济能力,不仅不敢轻言离婚,甚至还要想方设法不让丈夫提离婚,如此委屈,燕窝当然帮不了她。
燕窝再补,也补不过它其中蕴涵的历史文化意义,吃燕窝的女人,有钱,有闲心,有爱自己的一颗心,足矣。
【偏义词】
错过的礼物
女朋友过生日,席间我们问她的三岁小儿:“你有没有送礼物给妈妈啊?”他想一想,认真地说:“我想要奥特曼。”我们大笑,朋友解释:“他以为‘礼物’就是指妈妈送给他的东西。”是啊,这么小,只知道接受这个世界馈赠给他的一切,还没来得及想他能给别人、给自己最亲爱的妈妈赠送点什么呢。
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都在满满地收获了父母亲人送给我们的爱心礼物后一天天长大,有的人仍然在等待别人的礼物,也有的人慢慢开始思考自己能够送给别人什么礼物。
读中学时开始叛逆,总嫌大人不理解自己。父母送我的14岁礼物是一本《简爱》,因为父亲觉得我肯定会喜欢这样的故事,我确实喜欢,却恨他们不了解我早已读过、买过,赌气拿出另一本,淡淡地说:“我已经有了。”还记得父亲眼中骤然暗下去的小火花。真是可恶的自己啊!一直有个心愿,想要和父亲谈谈我的青春期,可惜,没等到合适的时机父亲便已去世,我永远无从知道在父亲心里,少年时的我究竟有多乖张。那两本《简爱》一直藏在书橱里不敢拿出来,我接受了父亲的礼物,却错过了他付出的爱心。我开始收集各种版本的《简爱》,我想告诉父亲:您送我的礼物,真是我一辈子都喜欢的东西,谢谢!
后来开始有了爱情,除了花前月下、甜言蜜语之外,还得有贴心礼物。有的人不断收礼还嫌礼物不够好不够贵重,有的人不断送礼,却总也送不到对方心坎上,双方付出和所得不平衡,久而久之,感情的天平也难免倾斜。
少女时代最恨的一件事就是不喜欢的人向我示爱,竟觉得既屈辱又麻烦,弄不好还成了大家眼中的笑话。记得一位男生和我玩得很好,只当朋友时感觉还不错,大大咧咧和人家去看电影、上舞会,小地方来的男生自然以为这就是恋人才能一起做的事,于是对外宣称我是他女朋友,还拿了礼物当着好多同学送我,是一把吉他,我并不会弹,他的理由是:“我把最心爱的吉他送给你,我想弹的时候就向你借,一辈子向你借。”听起来挺浪漫,可我一听血就往脑袋上涌,接都不接,直接一句:“神经病啊!谁要你的破吉他?”站起来就走,一点面子也不留给人家。好好一份爱的礼物,被自作多情的他和年轻气盛的我弄成一个解不开的心结。大学四年我们再没说过话,毕业五六年后再见面,这才觉得好好笑。
以感恩的心态面对别人的爱,这是我很多年后才学会的事,而且直到现在做得也不是很好,经常苛求身边人这不好那不好,却没有看到他的付出,这也许是人的一生都应该不断学习的爱情课程。
还有一段极短暂的恋爱,从开始我就知道是错,还没来得及体味爱情的甜蜜便草草收场。这男生也浪漫,挽回不成也不强求,还送分手礼物给我,是一只漂亮的瓷器摆设,说:“如果想起我的好就请你回来,我会一直在原地等着你。”这次不同于上次,毕竟是有过恋爱名分的,我不好意思太小气,只得半推半就收了,回到宿舍,左看右看不顺眼,直接扔到垃圾堆又觉得暴殄天物,正站在那儿犹豫,搞卫生的阿姨说:“咦,那个东西好漂亮。”我赶紧塞给她:“送给你送给你。”掉头就跑,觉得卸下一个好大的负担。
若干年后那男孩还给我寄过一张卡片,上面有8个字:“你若无悔,我亦无憾。”想来这真是个比我更早懂得爱情的男孩,不强求,不记恨,早早知道爱情的真谛,很值得我学习呢。
就这样,一路错过许多爱的礼物,也不断接受着新的礼物,我就这样走过青葱岁月。现在想来,无论是否合时宜,我都无比感谢这些错过的礼物,它们教会我感恩,教会我宽容,教会我更好的爱。
【孤词诀】
定制
克里斯汀·拉克鲁瓦谢幕了,这个与设计师同名的高级定制时装品牌终于没熬过金融风暴,而巴黎仅有的9个高级定制成衣品牌只剩了8个。“定制”这个词最先便来源于巴黎高级时装业,英文中还有一个专门的词汇——HauteCoutuRe。这是一个高尚得不得了的词,以前全世界只有230多位高级定制时装固定客户,世道不好,缩减为200位,而且从美国世家变成中东暴发户,品位一定大大降低,这些原本牛气冲天的定制品牌除了一家一家破产,或是放下高贵的架子改做批量成衣,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高级定制的式微,绝不意味着定制的衰落,正相反,定制这个词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日常词汇中,一说定制,好像突然上了档次似的,其实该啥档次你还是啥档次——未来定制业的秘密或者就在这里,必须量体裁衣、个性打造,有高级的模样,但绝不能伴以太过高级的价钱。
朋友穿了件腰线极其熨贴的白衬衫,一问,定制的,当然不是到巴黎,也就是天河南二路而已,学过设计的店主帮你量身,拿几幅草图让你挑,还允许有小范围的改动,一个星期后再去试身,如果合适就可以拿走,如果不完美,还可以有一次小小的修改。服务很贴心,价钱也能接受,盛惠450元——也就是一件中档国产牌子的价钱。大家正对这样的定制心向往之,一位大姐突然开口:“啥定制啊,不就是个裁缝店嘛!那我小时候穿的衣服全是我妈为我专门定制的。”
在一位搬新居的朋友家看到全屋定制家具时我也颇惊讶,以前只知道有上门测量然后定做的入墙衣柜,现在居然什么都可以定制,一张桌子、一个茶几都能按你的图纸做出来。朋友喜欢很多的抽屉,便定制了一张实木长案,四面八方全是抽屉,加起来超过二十个,这也是我梦想中的桌子啊,为什么我住新房的时候没听说过这样的定制?别人告诉我,是因为家具行业的技术和观念双重革新,才让原先必须批量生产的家具得以单件生产,基本上只要你想得到、画得出,人家就能做出来,价钱也不会贵太多。
定制已经无所不在。手机定制,不是说巨无霸中国移动为客户们定制各款手机,现在有些小厂可以为企业定制带LOGO的手机,一百两百台都能做。跑车也可以定制,玛莎拉蒂从车漆到车座皮色全可以定制,共有上千种组合任你挑选。看张德芬的《遇见心想事成的自己》,原来老公也可以定制,她设想了一个拥有十几条特质的老公,经过神奇的“心想事成”大法,居然真让她遇见符合90%条件的好老公,上天真的为她定制了另一半,好神奇。
看到新的消息,科学家能在卵子的DNA里找到遗传病的致病片段,剪除、重新连接,用这样的卵子与精子结合,便可以生出没有遗传病的健康宝宝。科技已经进步到这种程度,不知以后能不能找到蒜头鼻、单眼皮的基因片段。高鼻梁、双眼皮的漂亮宝宝,你定制了吗?
【孤词诀】
达人
别以为“达人”是网络时代的新鲜词,那是没文化的新世代土人才有的想法。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左传》里就有这样的句子:“圣人有明德者,若不当世,其后必有达人。”而唐代大儒孔颖达把这个“达人”解释为“谓知能通达之人”。在某个领域通达、知晓,可不就是我们现在当时髦用语中的“达人”真义?
不过,冤有头、债有主,那些口口声声自称或称许人家是达人的时尚人士,又有几个会从《左传》里寻找灵感呢?非要说达人是个古词汇,未免有点牵强,今义与古义吻合,也许只是一种巧合吧,时尚词汇“达人”,其实是来源于日语中的中文原字,经由台湾传到我们这儿,当高手、资深、强……全都不足以表达滔滔江水般的景仰之情时,就尊称人家为“达人”吧。
每个领域都有达人,大至科学、医疗这样的国计民生范畴,小到内裤、睫毛油这样具体而微的小门类,达人们如金字塔的塔尖,而广大的爱好者就是金字塔的塔基了。当个达人难吗?难,不是一般的难,是相当的难。
比如血拼(shopping),是个女人都会喜欢,却不是个个女人都能称得上“血拼达人”,你得非常熟悉整个城市的购物场所布局,知道至少80%的品牌专卖店位置,拥有至少50张VIP卡,还要掌握至少50%的折扣消息,并在第一时间赶去实地考察,再告诉虔诚请教你的朋友们是否值得去拼……也就是说,血拼达人的称号,是建立在巨额的消费、丰富的资讯以及惊人的记忆力之上的,缺一不可——现在,你还敢说自己是血拼达人吗?
还有网购,淘宝上没有一两颗买家钻石、没有过一天收五份快递的经历,根本就和“网购达人”这称呼没缘分,而仅有这些是不够的,真正的网购达人,身上穿的、日常用的都来自网络,她只需要小区附近有个菜市场而不需要一个大超市,在网上买到与预期不符的东西,再到网上卖掉它就行了——没有大量的买错经历,哪里历练得出真正的网购达人?
喜欢音乐和D碟的人很多,达人却很金贵,如果你光是爱好,而没在报纸上开三个以上的有关专栏,博客日点击率不上5000,那即使别人尊称你一声“音乐达人”、“D碟达人”,你一定要跳起来反对,这才不辱没“达人”的崇高含义。
男欢女爱,也有领域达人,“拍拖达人”的称号,是献给那些在情场上不断发动进攻,又不断把敌人抛在身后的人们,他们屡战屡撤,只享受激情,不理会鸡毛蒜皮的日常生活,把拍拖当功课,把恋爱当一日三餐,为这一光荣称号付出了大量的泪水和汗水,一不留神还是鲜血——比如弄得自己或对方割腕、惹出群殴事件什么的。拍拖达人有两个出路,一个是自己变成情感专家,一个是不得不找情感专家咨询。
【双词汇】
大麻烦VS小麻烦
一个老友饭局吃到后面,最新时尚资讯交换过了,合作与帮忙的事搞定了,人生和文学谈过了,饭也吃得七七八八了,人人都开始两眼直直,发起饭懒来。然后,总会有一个人幽幽地起头:“我那老公啊,每天不到半夜不着家,是不是男人都这样?”接下来,每个慷慨激昂的声音都低沉下来,开始如泣如诉地念叨各自的麻烦事:你家的孩子不听话,我家的保姆不能干,这个身上有点难言之隐看了好多医生都解决不了,那个想生个孩子这么多年也要不上……
是的是的,任你外表光鲜,任你呼风唤雨,每个人,或多或少总会有些麻烦。有的是小麻烦,只要下了决心,费点力气或是费点钱就能解决,可也有一些,任你拿钱、时间、力气和心思全都解决不了的,我们不断地被这些大小麻烦纠缠着、烦恼着,日子一天一天过下去,生活就在明亮与晦暗的底色中跌跌撞撞向前。
小女友的麻烦是不爱搞卫生,弄得单身小家又乱又脏,都不敢请朋友上门玩。一群家庭主妇马上提供经验:请钟点工,一周花几十块钱,保证窗明几净永不发愁。她还在那里磨磨叽叽:“那钟点工来了会不会觉得这女孩太不讲卫生?那她搞卫生的时候我要不要在一边看着?那我的东西摊得到处都是,她乱扔乱放我找不到怎么办?……”师奶们面面相觑,无言以对。这么点小麻烦还想得如此复杂,真不知小女友以后结婚、生孩子,该如何面对呈几何级数上升的麻烦事?
比起她这些微不足道的小麻烦,最近一位密友就遇到了大麻烦,准确地说,是她交往多年的男朋友遇到了大麻烦——他让一个小实习生怀上了。
两人在一起七八年,房子车子都是一起买的,结婚不结婚似乎早已不在人们的考虑范畴。男人本来只是偷个食,可搞出人命了,怎么办?小实习生是80后,并没有哭着喊着要嫁,只是恶作剧似的知会了一声我那女友就独自把手术做了。女友也是个人物,二话不说,家里锁一换,拒绝男人进门。这下好,两个受伤害的女人该干嘛干嘛了,只剩下闯了祸的男人有苦难言,有家难回。
姿态是潇洒的,可心情并不轻松,女友的理论是:麻烦事已经发生,只有迅速把它解决掉,从此才不用再面对这个麻烦。她自己也知道,接下来的她得面对更多的麻烦,比如,如何从早已习惯的二人世界改成单身世界?从哪里找一个合适人重新谈婚论嫁?还有,下一个会不会也是个爱偷吃的主?是不是男人真的就好这一口?这些也许会是她终其一生都无法彻底解决的麻烦,可这也比和一个男人哭哭闹闹纠缠不休要来得好,至少不会被困在原地寸步难行。
是的,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麻烦向我们扑过来,小麻烦就赶紧快刀斩乱麻解决它,不让它继续麻烦我们。而那些终其一生、殚精竭虑也解决不了的麻烦,我们就说服自己,与它和平相处,互不侵犯,就算这样过一辈子也无妨。
【孤词诀】
“摁倒”
“摁倒”这两个字算是红了,代价是一个公务员的死,和一个弱女子没被逼良为娼,却被逼成杀人犯。“摁倒”变成“推坐”,防卫过当变成“故意杀人”,还要怎么样的荒唐?
遇上刚烈的邓玉娇,想要摁倒她的邓大贵把命都搭上了,算他倒霉。而没有这么倒霉的男人,尤其是男性官员和男性客户们仍然酒气熏天地、兴致勃勃地,在桑拿房、高级酒店、办公室,以及各种各样我们想到想不到的场所,将对面的女子摁倒,得手,然后拍拍手走人。
电影《苹果》里,便有一个得了手的邓大贵,由梁家辉演来,可恶程度大大降低,他的身份是按摩房老板,而范冰冰演的那个姑娘苹果,则是喝醉了酒、浑身燥热的按摩妹。
别以为只有从事这些行业的打工妹才会被男人如此侵犯,有位记者朋友出差到上海居然也有此奇遇。她请实习时的同事、她尊称为“老师”的吃饭,饭后得知她就住在酒店楼上,“老师”顺口要求上去坐坐,朋友也顺口答应了。一进房,“老师”便嘻笑着把她摁倒在床上,她只当他开玩笑,不想拂了老同事的面子,用力站起来,他却一次又一次地摁倒她,终于她火了,呵斥一声:“你有完没完?别给脸不要脸啊!”说完走出房间,叫来服务员。而“老师”临走还讪讪地说:“装什么装?都上房间了。”
故事是在一个饭局上当笑话讲的,朋友绘声绘色,我们笑得肚子都疼了,封她为“不倒翁”。静下来再一想,多危险啊,“老师”要换成邓大贵那种把钱往人脸上摔的主,事情真不堪想象。
朋友的故事和邓玉娇、和苹果,一个是笑话,一个是悲剧,一个是戏;一个发生在大都会上海的五星级酒店,一个发生在偏远的巴东小镇洗脚房,还有一个发生在大城市的按摩房;一个是高学历高收入的女白领,另两个是社会底层的打工妹,的确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可是其中有一个关键点却是相同的,那便是男权世界约定俗成的对女性的判断标准。这种一厢情愿的标准给男人以侵犯女性的胆量与信心,在这种观念的趋使下,男人不但不认为自己有错,反而要理直气壮地追究女人的责任,那责任就是邓大贵质问的:“谁让你在洗脚城上班?”“老师”口中的“谁让你答应我进房间?”梁家辉扮演的按摩房老板满肚子的委屈:“谁让你醉成那样,谁让你脱成那样?”还可以像那些随意骚扰女同事的男人的自我解释:“谁让你穿那么短的裙子?谁让你露那么多?”在邓大贵和“老师”们眼中,在洗脚城上班的就是妓女,是妓女就得随时满足客户要求;同意男人上你房间,就是同意男人将你摁倒在床;在我们真实的生活中,女性的友好、女性的不设防,甚至女性的性感都可以成为男人侵犯或骚扰的理由,在某些男性的逻辑里,如果一个女人占了这些理由,还不允许男人摁倒她,还反抗,那她就是在装,只会激发他进一步的侵犯欲。
《苹果》变成了一个换妻的庸俗故事,邓玉娇终于自由了,而我们,每个女人,还得如常地过日子,在不期然的时候突然遭遇某些男人的无端臆测。女性权益永远是个说不完的话题,只希望,邓玉娇这样的烈女子会给我们的男权世界一记敲打,不要太重,但也不要太轻。
【孤词诀】
EX关系学
ET是外星人,EQ是情商,EC是电子商务,EP是小样唱片,EB是一种荧光染色剂,ED是男人最难启齿的病,EX呢?
英汉词典上,EX是个含义丰富的词缀,我们只取其中一义——“以前的”,exwife是前妻,exhusband是前夫,光说EX,就是前情啦,管你前友前夫前妻,全划规它管。
这个缺乏耐心的社会,从一而终变成稀罕事,真要和一个人从青梅竹马混到白头偕老,自己会不会审美疲劳另说,别人看着都嫌累,只有比ET还ET的人才干呢。对地球人来说,恋爱如此容易,结婚如此高难,落差太大,只能用容易的事多打草稿多练习,或许勉强有能力做好高难的事,实在做不好,离婚也容易啊,只要两个人商量好,50块手续费加两个小时(还算路上时间了)就搞掂,从此世界上又多一深度EX。
就这样,EX队伍不断扩大,从小组到圈子到BBS,EX成了新型社会关系的一种。EX网络究竟可以如何延伸?我们暂以王菲和李亚鹏夫妇为例。王菲的官方EX有红豆、栾树、窦唯、小谢,李亚鹏的官方EX有瞿颖、周迅,据说还有一位已退出娱乐圈的刘姓姑娘,俺们就不说她了。栾树EX韩红;窦唯EX姜昕、ING高原;高原EX丁武,丁武ING杨婷;小谢EX戴蕴思、何嘉莉、赵学而、卢巧音,ING张柏芝;张柏芝EX三陈——陈晓东、陈小春、陈冠希;陈冠希EX……(此处太长,略60字);瞿颖EX罗中旭、某港商,ING张亚东(王菲音乐上的黄金搭档,其前妻窦颖是窦唯的妹妹);周迅EX窦鹏(窦唯堂兄弟)、朴树(张亚东音乐搭档),ING李大齐,绯闻王中军……卖嘎,你晕了没?我早晕菜了,如有遗漏及错误,正好可赖在头晕上。
一对夫妻及其延伸EX已经完全涵盖内地与香港娱乐圈,EX关系学之复杂可见一斑。别说那是贵圈太乱,就您的圈里,有三五个EX的还不多了去?画成关系图说不定比这还复杂。EQ高的,再见亦是朋友,该帮忙帮忙,该借钱借钱,只是千万记得别让ING发现。一不留神火花冒出来,EX变身ING,换个姿势,重来一次。有情感专家早已总结过,EX是婚外性行为高发人群,防火防盗防记者,EX更是不得不防啊!
不是所有人都有高EQ,更多的EX因爱生怨,把自个儿当祥林嫂,把对方当那头吃了儿子的狼,尤其是男人,常常对EX毫无口德,谈笑间便将好好一姑娘妖魔化,乱花钱、爱慕虚荣、无法沟通、无法理喻,这是客气的,疯子、偏执狂、迫害狂,这也是某些男人送给EX的雅号,如果听闻一个男人这样形容他曾经爱过、共同生活过的女人,甭管她事实上是个怎样的女人,赶紧把这个男人划归“高危人群”,退后五百米,永不永不近他的身。
【孤词诀】
粉底效应
一说经济危机,做化妆品的、做文化产品的、做闲杂行业的人就爱拿“口红效应”说事。经济不景气,口袋里的钱不多,可人们的消费yu望并不减,只好把有限的钱花在便宜而效果明显的东西上,口红便是最好的代表。你想啊,房买不起,车买不起,花几十百来块钱买支心仪的口红,对着镜子,一边自怨自艾,一边往嘴唇上涂,香甜柔软的质感,惊鸿一瞥的效果,再苍白的脸也刹时容光焕发起来,红唇照亮的不仅是美人的容颜,更是对这世界的信心,这钱花得多值!这就是所谓的“低价产品偏爱趋势”。
在以前的几次经济危机中,美国的口红销量都会直线上升。可是这次危机,“口红效应”不灵了。英国消费咨询机构TNSWoRldpanel的调查结果显示,英国2009年2月的粉底销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5.3%,而口红年销量降低5.7%;美国的尼尔森公司(就是那个在全球51个国家抽样调查“幸福感”的牛人公司)则显示,2008年粉底销量上升15%,口红销量仅上升2.5%。还有,著名的美国克莱恩公司的数据是,2008年美国市场上粉底液销量增加2.5%,口红销量减少5.8%……
铁一般的数据显示着,“口红效应”大势已去,该让位给“粉底效应”了。
其实,要是经济学家早点和家里的女人沟通一下,早就该在数据出来之前质疑那所谓的“口红效应”了——在时尚的女人看来,口红早就不流行了,如果非要涂,就抹点唇彩唇蜜好了,水润亮泽,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提起来了。
时代不同了,时尚也不同了,人们的审美观也完全不同了。伊丽莎白·泰勒的烈焰红唇只是记忆中的经典,现在的宋慧乔偶尔来个红唇造型那叫复古。给女人出道题:如果只能拥有一件化妆品,你会选什么?老派人会选口红,OK,光口红也就勉强接受了,但如果她还要在心里加上一道唇线,我的天哪,那是一件多么老土多么可怕的事啊!
一个成熟的、经过当今时尚熏陶的女子,肯定会选粉底。为什么?一个人神采最重要,用中国传统老话来说就是“气色”,气色首先来自皮肤,肤质健康、白里透红就是气色好,而粉底的奇效,就在于它能不动声色地调节肤色,掩盖皮肤缺点,让人悄悄达到“气色好”的效果。如果说口红给人的是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惊艳,那粉底就是润物细无声的低调。
这正好代表了时尚本身的变化,以前的时尚,不达到给人一闷棍的效果绝不罢休,今天的时尚则讲究顺其自然,本色即美。即使遭遇经济危机,即使人的自信被市道摧残得七七八八,我们还是要假装自然地神采奕奕着,用这份化妆品所赋予的好气色迎接即将到来的更严峻的打击,这便是经济危机中“粉底效应”最现实的意义吧?
【孤词诀】
反弹
我相信,这是一个充满诱惑与希望的词,自从那条魔鬼曲线一直下跌以来,就被经济学家、股民以及千千万万为此所苦的人们热切盼望着,盼望着那鬼使神差的曲线已经降到无法可降的地步,那么,它唯一的走向就只能是反弹、反弹、一直反弹。
人们求神祈佛巴望股市触底反弹,但也有一种反弹被人们无限恐惧着,那就是减肥后反弹。无数的减肥广告都是诸如此类“见效快,不反弹”,可真正不反弹的减肥恐怕只有两招:一辈子节食、一辈子多运动。减肥后的反弹比减肥前的胖更让人难受,你想啊,费了老鼻子劲,花了心疼死人的钱,好容易让腰身细了一圈,多美啊,多有成就感啊,可是才美了几个月就发现事情不对了,拜拜了的肉肉不仅全回到你身上了,还呼朋唤友招来了新伙伴,让你的身材加倍丰腴起来。人生就是这样,一直没想法没奢望也就罢了,可是刚刚燃起希望,又让希望迅速破灭,这才是毁灭性的打击。我相信,我身边那些把减肥当人生大事的朋友,一提起身上多余的肉就咬牙切齿如临大敌,她们的意志和耐心一定是被“反弹”这回事给摧毁的。
我的一对眼看就要离婚的夫妻朋友居然不离了,反而开始积极筹备怀孕生子,消息传来,大家都吁了一口气,仿佛一部悬念丛生而又桥段陈旧的超长电视连续剧终于有了个大团圆的结局,虽然婚姻这事不到盖棺定论谁也说不好算不算结局。他们的故事,是《中国式离婚》、《新结婚时代》、《金婚》等深受观众好评的婚姻题材电视剧的大集合,更是整一个婚姻版“触底反弹”。他俩闹了有些年头了,开始是双方性格太强,互不相让,闹久了男人不耐烦了,在外面蠢蠢欲动,到底让老婆找到些确凿证据,女人更是铁了心要离。谁知世事无常,就在大家以为他们快离的时候,他们突然和好如初,甜蜜程度比起初恋有增无减,成为圈子里的一个谜。我和女友聊过,她说,感情到了最差的时候,她已经静下心来考虑分手后的生活了,却又忍不住想起两人在一起时的种种好处,正好这时丈夫也有相同的感觉,主动表示痛改前非。因为有了之前那些惨痛的教训,两人相处时不再那么率性,日子居然也越过越顺溜了。现在的他们,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也有种在生活那里大赚了一笔的窃喜。
记得几年前王菲在一次电视谈话节目中说:“情绪不好的时候?那就让它不好吧,坏到极点自然会好起来的。”这说的是情绪的触底反弹。感冒也是这样,一天比一天糟,到了难受得快受不了的那天,你的感冒可能就要好了。很多事都是这样,只要没有恶变因素,我们就耐心等着情况坏到尽头,总会触底反弹好起来的。
【双词汇】
分手VS恋爱
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男女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男女情事大体亦然。分手并不可怕,但要看怎么个分法,正如死亡不可怕,但要看怎么个死法一样。
分手事实上就意味着爱情的死亡,亲手杀死一份感情,当然是件残忍的事,可是在做这件事的时候如果存有一些善意,世界将会太平许多。
前些天听到一个八卦,某型男被女人追杀,到他单位打标语:“欠债还钱,欠情还情。”我晕啊,这彪悍的标语!只是不知道欠下的情该怎么还?这厉害女子难不成还想用这种方式让型男娶她?那型男躲在办公室里不敢露面,肯定肠子都悔青了,早知今日,还恋个啥爱啊?可见分手分得不好,后患无穷。希望经此一役,该男修身养性,不要再欠情债了。
认识两个花心男人,都是情债多多的人,可是因为分手方式不同,一个过得一团乱麻,走夜路都怕被人打;而另一个,离开他的女人都说他好话。究其原因,就是一个完全不懂分手艺术,另一个却是其中高手。
第一个男人的分手方式是玩消失,搬家、换手机,让人家叫天不灵叫地不应。这种方式常常让对方一头雾水,以为他出什么意外了,满世界找人,经常找到朋友们那里,大家不堪叨扰指责他,他就说他这是为那女孩好,长痛不如短痛,也不必两人相对尴尬。这是什么狗屁道理?真替那些女孩不值。最近我就把他的新电话给了一个苦苦找他数月的傻女孩,还顺带说了一下他的历史,我当然知道这是给他添乱添堵,可是不给这样的人添乱,难不成还要给被他耍了的女孩添堵?
另一个男人和他花心程度相仿,但分手艺术掌握得非常好,他的格言是:“永远把分手的话留给对方去说。”他相信,他爱过的女子都是聪明人,一旦感情不再,你只要小小暗示,对方一定会心知肚明,如果能让她来提出分手,她会觉得是我先不要你的,会有一点小小的心理优势,受伤害的感觉也会大大降低。他说:“人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我都不喜欢人家了,当然要让人家占点心理上的便宜,这才公平。”这样的结果,是每个分手后的女子都记得他的好,甚至还对他有点小小的负疚之感。
娱乐明星分分合合太多,说尽对方坏话的有之,三缄其口的有之,我倒觉得汤姆·克鲁斯和尼可·基德曼这对不错,两人都不在媒体面前说对方坏话,反而一说起来都有点深情款款的意思,而这并不耽误两人各自恋爱结婚生孩子。我想,无论婚姻中发生了什么,至少他们的分手是愉快的,不留遗憾的。
恋爱是件水到渠成的事,而分手则需要更多的决心和勇气,也需要更多的智慧和策略。珍惜过往的感情,给它打个圆满的句号,这也是珍惜过往的自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分手真是比恋爱更难做好的人生大事。
【偏义词】
父母的期望
宝宝最爱的是车,一天到晚手里拿着玩具车,嘴里念叨着“奥迪、捷豹”,骑在自己的猪仔车上还得意地叫:“我是宝马小司机。”我问:“你这个小司机是开自己买的车吗?”他很干脆:“不是。我就开。我是宝马小司机。”完了,敢情他的志向就是当个开宝马车的司机啊!按说这么屁大个人,哪里谈得上职业、理想什么的,可家人还是集体感到一阵恐慌——小祖宗,俺们几代书香门第,可别被你毁于一旦啊,你喜欢汽车至少也当个汽车设计师嘛,最不济,卖宝马车也好吧?他可不管大人的心思,还在兀自神往:“我还喜欢修车、洗车、擦车,还喜欢开的士……”晕倒!
一直自认是个有着现代观念的妈妈,理智告诉我:做什么不要紧,只要他一辈子健康快乐就行了。可是一遇到这经典的问题,老土的想法仍然挡不住地浮上来。是的,无论是现代的还是传统的父母,都会对孩子有着各种各样的期望,有的期望切实一点:希望他读书成绩好、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娶个好媳妇、当个孝顺仔;有的,就像我这样,也有期望,只是虚一点:平安喜乐。什么叫平安?什么叫喜乐?如果他每天开开心心去洗车,心甘情愿吃面包方便面,他就把这当成喜乐,那恐怕我这当妈的是无论如何也喜乐不起来的吧?
我的父母也是十分开明的现代父母,从没有逼着我要怎么样,但是高考的严峻形势压头,也不得不在每次考试不如意的时候对我严加批评。到了高中,眼看我偏科越来越严重,物理竟然还闹出不及格来,现在想来,身为高校物理教师的父母实在很没面子吧?可是除了把我批评一通之外,他们还是默默地接受了现实。高二分科,我说文科,爸爸二话不说就同意了——虽说这时候除了读文科也没有别的办法,可我相信有些想不开的父母真能逼着儿女报理科,再逼着他们苦攻数理化。
及至如愿读了中文系、进入传媒工作,常拿发表的小文章给爸爸看,他欣慰之下只提了一个小小期望:“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你写的长篇小说呢?”惭愧的是,爸爸早已去世,而写惯了专栏随笔的我至今也没有下决心写个长篇,不知九泉之下的爸爸是否仍然十分遗憾?
我相信,拥有开明的父母和顺其自然的青少年时代,是人一生中的至大幸运,而很多人并没有这样的幸运。
有位儿时朋友,便有一个至今说起来都不寒而栗的童年。她母亲从小爱音乐,自己小时候穷没条件学,就把全部梦想寄托在女儿身上。她节衣缩食买了一架二手钢琴逼着女儿练琴,练得走神弹错了,尺子啪地打下来,手指头都被打肿了。不知是女孩天生没有音乐细胞,还是从小被逼得逆反心大作,她最爱的事是跑跑跳跳、爬树打架,每天找一帮男孩来帮她,从洗手间窗户逃出来,疯玩一天,回家总有一顿好打等着她,她打不怕,第二天照旧。终于有一天,女孩离家出走了,几天后和一个男生一起被公安人员从外地找回来,他们是因为没饭吃才向警察求助的。那是20世纪80年代,学校上下都轰动了。女孩差点被她妈打死,她性格火暴,趁妈妈不注意,用刀砍了钢琴跑到奶奶家去,要不是奶奶拼了老命护着,不知道那个气疯了的妈妈会不会真把她杀掉。
今天看来,这位母亲有点病态的偏执心理,她的期望并没有不对,也算是个用心良苦的母亲,她的错,在于完全忘了女儿也是有独立意志的个体,不尊重女儿的独立意志,母女只好共同品尝恶果。
女孩还是顺利长大了,学业中等,没有变成不良少女,后来学的是会计,和音乐风马牛不相及。她在恋爱结婚过程中一直不顺,怎么都无法维持一段感情的正常发展。她至今单身,还说就算结婚也绝不生孩子,因为她不想让自己潜意识中的东西影响一个无辜的生命。这么些年,和妈妈也和好了,却谈不上什么感情,尽责任而已。如果我是一位社会工作者,真想好好采访一下她的母亲,对过往的岁月到底后悔不后悔。
父母对孩子有期望,这是天底下最正常的事,如果面对的是不太如愿的孩子,一定要节制自己的期望,给孩子一个自由空间——这是我作为一个两岁孩子的母亲的想法。可是我想,等孩子到了读书上学的年纪,如果他完全不爱学习,学业一塌糊涂,我恐怕也很难不烦恼、不逼他吧。这么想来,真的为自己与孩子的未来捏一把汗。
【孤词诀】
过度表达
三岁的儿子是个小话痨,一天他和一个不认识的七八岁小男孩玩沙子,玩了一会儿,那个小男孩跑到我面前说:“阿姨,你家小孩子这么小,为什么话这么多?”弄得我啼笑皆非。
儿子早就显示出强烈的表达愿望,他似乎本能地知道,只有赶紧学会说话,才能表达他那千奇百怪的愿望与想法。我本来想,在我们这个浮躁的时代,善于表达是件好事,你有十分才,如果只能表达出三分,还不如那个只有七分才但能表达出六分的人呢。所以我一直特别鼓励他表达。可是有时看着他不停地说这说那,不让嘴巴有一点点空闲,我有点疑惑:这小子,表达得有点过度了吧?
不只小孩,我们大人不也在遭遇表达过度的困境?有位写专栏的朋友就向我倾诉过这样的苦恼,他是真心喜欢写专栏并主动以此为业的,这让他有种掌握话语权的快感。无论发生了什么社会新闻,他就要赶紧表达自己的观点,不愿意也会被编辑逼,有时同一件事还得为不同媒体表达两三个不同的观点,他觉得,自己都快变成一个观点发生器了,哪有那么多观点可表达?刚开始是快乐,慢慢地变成了煎熬,一有新闻发生,脑子马上激烈运转,看可以从哪些角度来表达观点,或是说,如何生生逼出几个不同的观点。
还有一位做营销的朋友,我们都说他是天生表达狂,正适合做这行。他确实也做得很好,几年时间从普通业务员做成了副总,现在他的工作已经不是普通的营销,而是分成两部分:一是处理公司内外人际关系,二是为公司的各种项目找投资。这两项工作都是靠说服别人来进行的,他的全部工作几乎就是说话,和各色人等说着不同内容的话,有的是真心话,有的是策略性的话,还有的,纯粹是蒙人的假话。他就这样,脑子不停地转,嘴巴不停地说。表达也是消耗能量、消耗脂肪的,他瘦得像根竹竿,他妈还担心他会继续瘦下去。
其实,我们可不就生活在一个过度表达的时代?一说健康重要,马上有千百本关于健康的书冒出来,各路医生、伪医生都急急表达观点,好像只有自己说的才是最正确、最权威的;一说大家爱看历史书,马上冒出好多人来把一朝一代掰碎了说,有人正着说,马上就有人反着说……还有博客,更是个利于表达的好东西,以前有点新鲜想法,在朋友圈说说就罢,现在往博客上一表达,只要足够好玩,马上就有人追捧,于是又促进了更进一步的表达。实在没什么好表达的了,脱脱衣服也好,晒晒隐私也好,只要有人关注就好。只有被关注的表达才是有效的表达,被关注会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像那两位抱怨表达过度的朋友,一位早已是功成名就的专栏作家,一位为公司创造了巨大的效益,也给自己创造了不错的生活条件。
那我家可爱的小屁孩呢?他念念有词地走来走去,电梯里遇到谁就逼着人家听他那些鸡毛蒜皮的观察结果,这为他自己创造了庞大的粉丝人群。他除了爱说话还爱车,我和他爹有时替他设计,把这两个爱好放一起,要不当个汽车节目主持人,要不,就去卖汽车吧。
【孤词诀】
工作情人
一个人热爱工作的理由大致有两种:一是喜欢工作本身,二是喜欢工作带来的名利地位。当然,也有例外的,编辑朋友小K便是实例。
她是著名的工作狂,无论玩得多开心也不忘工作大事,同时又能把紧张工作当成一种享受,这么说吧,她无时无刻不处在工作状态,同时又无时无刻不在享受生活。比如一个悠闲饭局,人家吃一顿乐一场就算了,她却一定能从中找到选题作者,不出两个月就能在她那看到这个饭局的成果。她的经典名言是:“这工作多好,暗恋谁就找他约稿出书,天天缠住他,公私兼顾。”一听此言,同行女人们马上叫起来:“我暗恋毕飞宇,我要帮他出书!”“孙红雷写稿不?怎样才约得着他写专栏?”
小K带给我们热爱工作的第三个理由:在枯燥的工作中注入暧mei因素,把工作对象转化成“工作情人”——这或许是天底下老板们最乐意看到的事了吧?
我们说的“工作情人”,只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关系,因为对工作对象有好感,对方也正好对你有好感,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再生出一点男女之间的正常暧mei,紧张工作之余,说点一语双关的挑逗性言语,时不时享受一下旁人的起哄,既提高工作效率,又为平淡人生导入新鲜活力,还不影响双方的正常生活,有百利而无一害。
小K的生活无比美好,这份美好一半是稳定家庭带来的,另一半则是她热爱的工作带来的。从业十几年,全国各路写手作家被她一网打尽,她的“工作情人”也遍布大江南北,不是长年合作的专栏作者,就是对她慕名已久、经常进行电话沟通的新写手,总之都是见得光的人物,最后总会被她白纸黑字落实到出版物上。一边约稿催稿一边谈情说爱,这愉快的工作谁不乐意干?一流作者全都落实成“工作情人”了,当然说话特别响,领导搞不定的事都来找她,一个电话对方就屁颠颠办妥了,让她非常有成就感。每次她出差前几天都会面有喜色,一问,早已联系好当地“工作情人”,公务之余有人陪游陪逛陪照相,根本就是“三陪”嘛,陪完了还送她一大堆礼物,拿回来分给大家,让我们也沾足了“情人”的光。我们逼问她,这么多老情人,总有几个是来真的吧?她就指天指地赌咒发誓:“没有,真没有!就是纯粹工作关系。”
不过,像她这么善于把工作变情人的人可不多见,完美工作情人也是有许多先决条件的,稍一出格就变味走样,那性质可就变了。这种美好的关系一定不能有太强的功利色彩,一定要带给人精神愉悦。为了让客户签一张单不惜撒娇发嗲不是工作情人,那叫勾引客户;一方打着喜欢的幌子对另一方动手动脚也不叫工作情人,那叫xing骚扰。这些都是建立在功利和不平等基础上的,不仅不好玩,还需要人权、女权等各种主义来坚决批判。
【偏义词】
给自己买钻石的女人
见过两位“极品”女人,都是高学历、高职位的美丽高级白领,却是做女人的两种极端。有一位,号称“男人就是用来买单的”,自己的值钱物件全是不同男人所赠,每个饭局都要男人买单,就算兴致来了吃碗路边小吃,也要急召一位男士来买单才心理平衡。如何才能有这许多无趣的买单工具恭候差遣,这于我们始终是个谜。
另一位则不同,做过老板、挣过大钱,嫌太累,被大公司招安了,做个只看业绩不用坐班的业务经理,往日人脉足够应付业绩,时间上心理上轻松得不行。结过婚生过孩子,也嫌太累,离了,自己带着孩子和老妈同住,恋爱想谈则谈,想散则散,反而清清爽爽。她的第一条做人准则是:自己挣钱自己花,如果男人想送礼物,可以,但一定是她自己轻松消费得起的才行。
都是活得挺精彩的女人,久而久之,却渐渐疏远了第一位,只和第二位保持着亲密距离。我们实在树立不起那种“男人是用来买单”的人生观,吃着免费的大餐,心里却像欠了那个不认识的男人什么,还是吃来路清楚的饭比较舒服。
第二位最近向我们灌输一个观念:买颗钻石给自己做礼物。乍一听是吓了一跳的,没事自己买钻石干什么?要说给自己买礼物,于我们也不是什么新鲜事,高兴了、不高兴了,都可以上街狂购一气,但充其量也就是衣裳化妆品,要说价值上万的钻石,那不是男人用来向女人表心意的专属品吗?再一想,也对啊,再贵的首饰也就是个装饰品,用来配衣服配包包配场合,为什么非要和男人的爱情挂钩呢?看上了,想要了,有能力便买呗,买个开心,买个痛快,比之接受男人的馈赠,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愉悦。
有些传统观念真是根深蒂固,比如男人买单这事,女人们花了很长时间来习惯自己买单或与男人分账,可一到钻石这种奢侈品,又开始疑惑了。说起来,无论是钻石还是爱情,还是选择自己消费得起的比较好,不靠他人,于人于己都没有负担,如果真有看得入眼的男人哭着喊着双手奉上也大可接受,反正不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不怕他突然索回。
【偏义词】
广州的星星
惆怅地发现,关于星星的记忆已十分遥远。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细看星星,是大半年前在吴哥窟,坐着陌生司机的摩托车从古老的巴戎神庙往回赶,天已大黑,白天游人如织的景区空旷如远古荒野,心里怕得要死。无意中抬头望天,天哪,那是什么样的星空!如丝缎般宝蓝色的天幕上星辰遍布,真的就是那个最文艺的比喻——如天使撒的一把钻石。我们毫不费力地找到了北斗七星,和它的勺柄直指的北极星——这才发现,关于近在咫尺的星空,我的所知实在有限。
没看到这样的星空,也许不会觉得平常日子缺了点什么。回到广州,常常刻意抬头望天。没有,一颗星星也没有,有的只是厚重的铅黑色的天,锅盖似的压在头顶,连远处的灯光也仿佛笼罩在一片浓雾中。这是广州特有的一种天气现象,叫灰霾,秋冬季,几乎每天的天气预报都会出现这两个字,空气中的水分与粉尘合谋制造了这种雾状天象,让交通事故和呼吸道病人频频增长,星星更是成了广州人心目中的神话。
两年前迷上一本叫《万物简史》的书,买来天文望远镜立志当一个天文爱好者,可是我这迟来的科学梦一遇到广州的现实便被打击得落花流水。我执著地看了又看,只有在某些晴朗的夏日,夜空会出现零零落落几颗星星,在高楼大厦耀眼的灯光下,它们是那么微弱、那么不值一提,渐渐觉得,伤神费力地用望远镜对准它们是件多滑稽的事,也许只有偏执狂才能坚持下去——当然,《万物简史》里说了,真正的天文研究者就是偏执狂,况且,即使是偏执狂,也得选择视野开阔、空气良好的山间野外做长期观察。像我这样在广州的自家天台上用小倍数望远镜看个不停,连偏执狂都当不上,只能当神经病,或是偷窥狂。
我只好乖乖收起望远镜,让那硕大的家伙成了一个无用的摆设。可是来我家的客人都忍不住好奇,想看看天文望远镜里的星星是什么样子,在经历了无数人的失望表情后,我有了一个尚未实施的创意:弄一张漂亮的北半球星空图藏在镜筒里,一凑近目镜就能看到,每个好奇的客人都有惊喜,我这个主人也不必再为这无用的望远镜感到无地自容。
【孤词诀】
关于“裸”这回事
鲍十老师请我们看电影,他的新作《樱桃》,电影很感人,苗圃演一个疯妈,这疯妈是真疯,不比周韵演的那艺术化的疯妈,是真毁了形象来演的,疯到什么程度?有个细节,她看见小孩戏水,三下五除二脱了衣服就下水,爬上岸却发现衣服被人拿走了,光着身子在大路上追,一直把衣服追回来——惊心动魄的裸奔。我心里嘀咕:苗圃这姑娘为艺术牺牲可真够大的。之后的庆功宴上我才恍然:原来是裸替!这事一方面说明这镜头拍得流畅自然,不露痕迹,一方面也说明我对裸不裸这事实在还不够敏感。苗圃不比章子怡,可也算有名头的小明星了,哪能为一部小成本制作说裸就裸呢?
关于裸这事,秘密便在此,裸不仅是可以的,而且是热门的,但一定要看怎么裸,裸了之后会如何。
有的裸完全不计回报,比如美国摄影作品《树的精神工程》,据说是在旧金山的大冬天拍的,数十人不畏严寒全裸拍照,只为拯救橡树、宣传环保。
裸奔在我们这儿是新鲜事,清华两个男生为了增加“人文气息”奔了一回,骂者笑者如云,其实在国外裸奔早就成了惯例,哈佛还有裸奔节,每年春天群奔一回,成了大学一景,可见“人文气息”一说并非没有根据。裸奔还有标准,自从美女埃瑞卡·罗伊1982年在伦敦一场橄榄球赛中裸体跳进球场,吸引了全场目光和全部镜头,从此她被誉为“裸奔皇后”,也成了女性裸奔的身材标准,没她的身材,裸也白裸。据说有人倡导在中国也让天体营之类的场所、让当众裸体合法化,不知真开了是裸的人多还是看的人多?
身体可以裸,别的更可以裸,女人们最爱的妆容叫裸妆,化了妆就像没化,只是人变漂亮好多。有个新词叫“心理裸体”,用大白话来说就是故意暴露自己的隐私,以满足别人的猎奇心理,越来越多的裸博便是“心理裸体”热的明证,放几张全裸图片那叫裸,每天说个自己的偷情故事也叫裸,博主裸得痛快,观众看得开心,娱人娱己,和谐至极。
最令人钦佩的还是裸捐。捐钱是好事,也不是难事,有一万捐一百,有十万捐一千,很多人都做过,可是像比尔·盖茨那样把全副身家都捐给慈善基金,不给孩子留一点的,还真是少见。我最钦佩的还是那位叫李广阳的广州退休老伯,几十年来节俭度日,却在69岁这年捐出他毕生积蓄40万元,只留下2万元做生活费——面对这样诚心奉献的老者,我们那点骚动不已的私心终于消停了一分钟,致敬,可是回过神来,我们自己还是做不到。
不必裸替、不会裸捐、不敢裸奔,至少我们还可以化个裸妆,来个裸睡,最不济在自家浴室里裸一下……今天你裸了吗?
【孤词诀】
婚内年龄
网上流行过一个测试,一堆无厘头的问题之后测出你的心理年龄,再根据真实年龄算出你的幼稚度或成熟度。大家群起而测之,不好意思,我的心理年龄是25岁,这和我期望的永恒年龄一致,十分HAPPY。
一个游戏而已,准确度有多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人的心理年龄与真实年龄经常不相符倒是事实,尤其是在亲密的人面前,人们往往会不自觉地表现出最真实的心理年龄,“40岁的人20岁的心”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在婚姻关系里,这种情况最常见,这个只在婚姻中表现出来的、与实际年龄不一定相称的年龄,我们把它称为“婚内年龄”。
有人提倡像对老同学一样对待你的伴侣,幸福婚姻从此开始。可惜夫妻不是老同学,不可能像对老同学一样心态平和,我们想从对方那里得到的太多了,光是爱就得分热爱、疼爱、宠爱、溺爱、无条件地爱……恨不得找个棉花堆,把自己的所有优点缺点一并包容进去,躺在里面永远舒服温暖。在心理上如此放纵的结果就是把自己变成未成年孩子,一厢情愿地让对方当家长、当长辈。可是婚姻中最重要的是平等、是沟通,无法站在同一层面上沟通的人很难在婚姻中找到幸福,永远把自己当成小孩子,婚姻便只能像游戏里过家家,迟早会玩腻。
和幼稚病相反的一种病症是永远把对方当小孩,自觉自愿为对方遮风挡雨,衣食住行丝毫不敢懈怠,生怕对方挨饿受冻。别人看来遭罪,自己做来不知多受用。没事则已,一旦婚姻面临挑战,他们才会突然发现自己的全心付出在对方眼里并不珍贵,甚至是可恶的,那才真是晴天霹雳。
在饭局上见过一位“长辈型”妻子,丈夫比她小一岁,看起来却像比她小十岁。丈夫在饭桌上抽烟,她皱起眉小声劝:“屋里闷,待会儿出去再抽,啊?”丈夫不情不愿地掐灭烟,她心满意足地替他夹菜装饭,把鱼上的刺挑去再夹到他碗里,比席间其他女士照顾五岁的儿子还来得周到,她做得自然而然,他受得却是无可奈何。吃完饭,正在商量下一局去哪里,她拉着丈夫告别:“明天他还有个重要的会,我们先走一步,大家慢慢玩。”大家无言,默默地看他跟在她身后离去。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因为她的丈夫再也没有和她一起出来过,没有她管着的男人谈笑风生,和那天那个闷头吃饭的无趣男人不可同日而语。
再后来听说他们离婚了,谁也不觉得意外。有种说法是她先生喜新厌旧,爱上年轻女子,熟悉他们的朋友心里有杆秤,感情问题并不能用道德标准来简单判断,同情她,但绝不意味着不理解他的选择。
有些人甘愿在婚姻里成为妈妈一样的“劳碌命”,却不知一味把对方当孩子来呵护并不是真正的爱情,有时,付出越多,距离和谐平等的爱情越远。
放下长辈的心态,不仅是给自己松绑,更是给婚姻松绑。
好的婚姻,意味着夫妻双方同时是对方的父母、朋友和孩子,双方的心理年龄在10岁到40岁之间自由穿梭。
想要在婚姻年龄里自由穿梭,必须是两个成熟而又不失童真的人,既有爱对方的心,更有爱对方的能力;既能对对方无尽包容,又有自己的心理空间,这样的爱,才是婚姻的最高境界。
【孤词诀】
婚活族
婚活二字,十分不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让人一头雾水。不过,要是把它扩展成一个偏正词组,想必就很容易理解了——结婚活动。是的,婚活就是一切指向结婚的活动。日本人造的词,要的就是这种不明所以的酷感。
谁都知道剩女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其实在一项涉及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国主要城市的婚恋调查显示,从绝对数字上来说,剩男的比例要比剩女高,只是剩下的是“甲女”和“丁男”,甲女看不上丁男,丁男攀不上甲女,各自还需要努力。
在剩男剩女界,有一部分人开始在各自的城市寻找单身俱乐部,考虑一辈子单身的可能性。也有一部分人化身婚活族,让结婚成为人生理想,并为之不断奋斗。
特别关注婚恋与家庭问题的日本社会学家山田昌弘在他的《婚活时代》中说:“既然每个人都会为了工作想方设法把自己推销出去,那么难道不该以同样的热情来对待决定人一生幸福的婚姻吗?”他认为,现代社会让人们在恋爱与婚姻中的选择过多,这种自由化反倒让结婚变成了一件麻烦事,必须充分意识到这一现实并改变婚姻观念,像找工作、推销产品一样谋求婚姻。
2009年一度高居日本电视剧排行榜首位的《婚活男》,男主角阴差阳错失了业,又阴差阳错看上一份只要已婚男的工作,为了结束失业状态,他首先得结束单身状态。他的婚活十分丰富,仅仅是相亲一项,就衍生出烹饪联谊、爱猫联谊、瑜伽联谊等诸多品种,我的女友一边看一边说:“咦,不为结婚去参加这些活动也很好玩啊。”而女主角优子则是个更狂热的婚活族,她将结婚对象的条件一一列出,从身高、储蓄到家庭背景都作了具体要求,然后按标准考量每位候选者,层层筛选。这让我想起一位前些时候很红的心灵大师张德芬,她也像优子一样对另一半有着严格标准,甚至具体到饮食习惯,不过她不婚活,她使的是“心想事成大法”,动用宇宙间能量,老天真的派了一个标准范本给她,她说,居然和我的标准有90%的吻合率,太神了!婚活族不依赖“心想事成大法”,但每天早上起来对着镜子大声说“我很棒,我一定会找到意中人”恐怕也应该列为婚活守则。
婚活族的一切行为都指向婚姻,他们注重自身形象,时刻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为的是:“谁知道什么时候会遇到合适的人呢?”他们只出入有待选对象的场合,他们的社交活动基本限定在相亲或联谊上,他们新认识任何一个人都要在脑子里问一声:“他有没有结婚?我们有没有可能发展?”
我身边有位妹妹婚活了,且成功了。有一日她醒来惊觉自己已经28岁,而几个在身边兜兜转转的男生都不是合适的结婚目标。她化惊诧为力量,迅速制订一个详尽的婚活计划,旨在30岁之前把结婚这事拿下。具体行为是这样的:先花一万多块钱报一个白领交友俱乐部,再利用朋友人脉加入红酒会(虽然她酒量很小,也品不出丽珠和梅乐的区别)、读书会(估计婚活后她也没多少工夫看书了)、爱狗会(她计划婚后养只狗狗),并办了一个高级健身俱乐部健身卡,同时告知一切自己认识的人:请给我介绍男朋友。一切做妥,剩下的事就顺理成章了,她每天都处在相亲、联谊、饭局以及和各种单身男士混在一起的状态中,每个验明正身确属单身的男士都被她列表分析,身高体重籍贯学历职业收入有房否有车否父母健在否一一列出,用排除法让一部分人从此在她的视野中消失,只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有可能的男人身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成功了,近日我吃到了她的喜糖,对方是某个团体的会友介绍的,门当户对,外形般配,真是个鼓舞人的喜剧收梢。
是缘分吗?也算,但她对老派的缘分说不屑一顾,冰心对铁凝说:“你不要找,要等。”结果呢,铁凝一等等到了50岁,多可怕。她说:我不过是用目标管理系统管理了一下自己的生活。
婚活族都有紧迫感,对此诠释最充分的要数黛安芬日本公司推出的“婚活胸罩”,胸罩的款式模仿低胸象牙白婚纱,上面有个倒计时表,只有将订婚戒指插入前方的小袋中倒计时表才会停止,太刺激了,像定时炸弹一样,而那位展示该产品的模特则右手曲肘握拳,做出一个娇媚的“耶,加油”的手势。不知这样的胸罩能卖出去几件?
我们有句古话叫“欲速则不达”,话老理不老,婚活得太投入,只想着结婚这事本身,却忘了结婚是要使自己活得更好,这样的婚活,无论最后结婚不结婚,恐怕都会失望吧?
【孤词诀】
谎言
有从来不说谎的人吗?
我不知道,反正不是我,也不是我接触过、听说过和想象过的任何人。
谎言无法回避,只有说多说少、善意恶意的区别。如果你平均三天说一次谎,且从不故意骗人,那就完全可以授予你一枚国际级诚实勋章了——据美国一个研究机构调查统计,人们平均每天撒两次谎,其中有为隐瞒事实而编的谎话,包括那种所谓善意的谎言,就像那个著名的笑话:美国总统卡特竞选时,不安好心的记者去采访他的母亲,问:如果卡特撒过谎,人们就不应该选他,他撒过谎吗?聪明的卡特妈妈说:“当然撒过,比如这种,你还记不记得你刚进门时我说‘你看起来很精神,很高兴见到你’?”
是男人爱撒谎还是女人爱撒谎?这个问题的答案基本上只有两种:男人认为女人更爱撒谎而女人认为是男人。答案仅仅取决于回答者的性别,与事实本身没多大关系,事实藏在人性的最深处,难以洞察。
海涅说:生命不能从谎言中开出鲜艳的花。可事实是,多少小花小草都是从谎言的指缝中盛开,就算不是生命中鲜艳的花吧,总也能美上一小会儿,点缀一下沉闷的日常生活,或是为原本千疮百孔的感情增加一点虚幻的美感,何乐而不为——几乎每个说谎的人潜意识里都是这么想的。男人与女人,默契地被各自不同的目的牵到说谎这条路上,成为互相戒备的秘密同谋,一起谋划那个并不存在的完美梦境。
同是说谎,男人与女人的心态是不同的。除去那些安慰对方的善意谎言,女人真正开始说谎,通常是因为想要隐瞒一些什么,比如对这个男人的不满,或是对其他男人产生了好感,她的犹豫、她的煎熬,全都藏在谎话里,所以她的谎话通常更为处心积虑,要先把前事后续想清楚再说,一旦说出来便坚持到底,直到真相完全浮出水面,事情不可挽回,她才会大义凛然地承认自己说了谎。而男人则不同,男人说谎不见得是存心隐瞒,更不见得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他可能仅仅是因为怕麻烦、怕解释,顺口就把事实藏在了谎话后面,比如他回家晚了,明明是和朋友喝酒,如果他照实说,女人肯定会问:“和谁去的?去哪喝?为什么今天要去喝酒?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想想他的头就大了,干脆顺口撒个小谎:“加班。”哦,加班,辛苦了,赶紧休息吧,万事大吉。可他忘了,要是一个不留神露出蛛丝马迹,女人顺藤摸瓜知道他在撒谎,他所面对的烂摊子将让他付出百倍千倍的精力——这么一分析,还是男人爱撒谎。哈哈,可惜我是女人,这样的答案难逃窠臼,仍然缺乏足够说服力。
男人与女人,永远站在不同的星球上对话,沟通基本靠吼,理解基本靠蒙,关于谎言这事,怎么也互相理解不了。当然这首先表现在女人不理解男人上,她永远也无法体会男人这种没事也要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境界,在她的逻辑中,撒谎就是不坦诚,就是心里有鬼,有鬼就一定要把它揪出来、清理掉,一天不说清楚,一天休想得清静;而男人呢,却总是低估女人不依不饶时爆发出来的惊人能量,和她们有如神助的第六感觉,吃一堑却不一定长一智,下次遇事,一偷懒他又犯老毛病,撒个含含糊糊的小谎妄图蒙混过关,却总是掀起新的战争。
这种男人尚算好男人,还有一种男人却属于恶意蒙骗。他们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全靠满口谎话欺上瞒下,他们的谎话像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女人眼里完全不可想象。在网上见过一篇奇文,介绍男人如何利用两个一模一样的电话实行双轨情人制,尝试者只要拥有清醒的头脑、上佳的演技、随机应变的机智和泰山压顶不低头的坚强神经,便可在两个电话的掩护下愉快周旋于两个爱人之间,大享齐人之福——这么折腾,你累不累呀?——有人很鄙夷地质疑帖主,他的回答竟然是:“对于我们高智商男人来说,不累还不爱玩呢!”汗……
【孤词诀】
后消费行为
消费是件很爽的事,消费过后呢?
比如,在促销人员花言巧语游说下买了张健身年卡,培养不出健身习惯的你很快发现大便宜变成大包袱,怎么办?C2C爱好者选择上网低价卖掉它,这是宁吃大亏也要挽回部分损失的后消费行为。有些人选择忘掉它或是假装忘掉它,白白让商家占了大便宜。不同的后消费行为模式,暴露了消费者不同的性格与金钱观。
女人的后消费行为,最多地体现在对付爆满的衣橱上。认识一位时尚达人,每年都对衣橱来次大清理,过季衣服统统扔掉,全盘重购。如此决绝,非心狠手辣兼实力雄厚者绝对做不到,我对她的这一套莫名惊诧好多年,后来才知道她是做二奶的,台湾男人不给婚姻光给钱,这钱花起来本就有点咬牙切齿,且今日不知明日事,这么对付自己的衣橱也就情有可原了。
这等手段咱们没资格学,消费的时候图个爽,穿新衣的时候图个靓,回头还得日日面对新旧参半也就喜忧参半的衣橱。对待自己不会再穿的衣服,我的办法是朋友喜欢挑一些,保姆钟点工送一些,农村亲戚拿一些,每次救灾捐一些。有一次,朋友单位发动捐衣救灾,我这好事之徒顶着正午的太阳拎着两个大包赶赴她单位,她为我的善心无比感动,殊不知,我还庆幸旧衣有了好去处。不过,当我把两大包衣服轻放在垃圾山一般高耸的衣物堆上,心里还是被紧紧地揪了一下,上过身的衣,如同有过交集的人,终归还是有点感情啊!
正因为这点小小的感情,关于衣裳的后消费行为才变得如此艰难。有位朋友说要开二手服装店,我等欢欣鼓舞,赶紧挑几件漂亮旧衣拿去,很久很久才卖掉一件。而她的店,没到半年就关门了,就连这小比例的可能性也从此丧失。
最羡慕那些有妹妹的人,比如我姐姐。我比她小6岁,很长时间里,无论是经济方面还是时尚感方面都比她低两个卡士,她的旧衣让我穿得神气无比,这真是皆大欢喜。慢慢地我长大了,和她平分秋色了,再后来,她迈入中年女教授行列,我厚着脸皮赖在资深女青年行列,着装风格南辕北辙,也就不大进行衣服交流了。
很欣赏香港街头的捐衣框,放在固定的地方,大家把用不上的衣物放进去,自有需要的人来取,放的人取的人都非常方便,而且你会确切地知道,自己不用的东西在别人那里是有用的,这种感觉太好了。我在小说中看到这样一个情节:小女孩捐了一件T恤,上面有她自己画的图案,很多年后,长大后的她竟然在一张新闻图片上看到她画的衣服,穿在一个黑黑瘦瘦的难民小孩身上。一件衣服,如果有着那样的前世今生,也就不枉来世间一趟了!
【偏义词】
会学习的人
有位朋友最爱学习,她的业余生活,不是正在参加什么班,就是正在考虑接下来该念啥班。什么英语班、法语班、动漫班、插花班、国标班,那都是常见的,不稀罕。她还读过一个“布偶制作班”,专门教人怎么手工制作布娃娃,直接后果就是她做上了瘾,不仅朋友们一人送一个洋娃娃,还在淘宝开了店专卖布娃娃,手工做的不够卖,已经改做品牌布偶。她读过的班里还有一个更邪门的——木工班,这好像不是她这种娇滴滴的女孩子该干的事,偏偏她也有兴趣,成果是做了一个很不结实、一推就乱晃的小茶几,宝贝似的供在客厅里,这成了她家一景,每个客人都先问声:“这么怪,什么呀?”一听说是她亲手制作,再转为惊叹、奉承,以及询问哪里可以学。不过这还不是她上木工班的真正收获,她还在那里收获了她的黑马王子——一位热爱包括木工在内的各类手工艺的投资公司基金经理,顺利摘掉头上“剩女”的帽子,年前他们结婚了,家里放满该男与班上同学的木工作品,件件都比她的小茶几漂亮,这个班参加得真值啊。
工作了,究竟还要不要继续学习?很多人都在问自己这个问题,答案总的来说是一致的——要。可是具体到细节,便一人有一个困惑,有人说,哪有时间精力啊?有人说,我准备改行的时候再学。还有人说,每天都在想,可一天拖一天,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这真是件难办的事。
我的那位朋友在外企上班,还真是比很多人都忙,我问她怎么会有那么多时间学这学那,她的回答是:“时间不就是靠挤吗?越挤越有,越忙时间越经用。”别人饭局聊天的时候她正赶在上课的路上,别人抽根烟的空当她就吃了个盒饭,别人打牌打麻将、周末睡懒觉的时候她都用在上课上,至于别人四处相亲的时候,她正在木工班和未来夫婿边锯木头边眉来眼去,啥都没耽误。
说穿了,真不是没时间的问题,只是你想把这时间怎么用。就像任何事一样,只要你想做,就一定有时间,何况是学习这么重要的事。古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学习可以让我们活得更充实,也可以让我们把握住更多的机会。工作之后的学习和学校里的学习有个很大的不同,当学生时是老师家长要你学,学什么都是规定好的,你的选择范围很小,而且一旦选了就必须学好,要考试成绩的。工作之后的学习却自由多了,除了业务学习,你还可以随心所欲地学任何你感兴趣的东西,学习方式也丰俭由人,比如想学英语,既可以报名参加那些封闭式英语集中营,也可以玩纯自助,利用每天的边角余料时间记单词、上英文网站、读英文小说,只要坚持,效果也很好。
每个人都会有一些没实现的梦想,说不定也可以在这种业余学习中圆一圆这个梦。我的另一位朋友,孩子都十几岁了,一天路过舞蹈学校看到现代舞班招生,想起自己童年的舞蹈梦便进去报了个名。她以为就是像健身中心的舞蹈班那样爱跳不跳,一去才知道人家老师完全把她们当学生呢,虽然标准已经大大降低,可态度一样严厉,压腿压不下去就上来帮忙,痛得她尖叫。第一次课上完,第二天她差点下不来床,心想我老胳膊老腿干吗花钱受这洋罪呢?咬着牙去了第二次第三次,她很快找到了感觉,动作标准不标准不要紧,现代舞要的是内心的感觉,她觉得儿时的梦想回到了心中,一成不变的中年人生活变得五彩斑澜起来。
学习还是一个能力问题,有的人,只要找个专业人士做朋友,再自己啃几本书,便能学成一个半专业,这种人,只要他想学的东西,没有学不成的。学习能力也是可以习得的,首先是学习yu望要强、兴趣要浓,其次就是方法要对,善于去芜存菁。在这方面,有着丰富人生阅历的成年人要比在校学生的优势更大。
【孤词诀】
纠结
年底忙乱,所有事情都探出脑袋催我快快快,一个比一个着急。梦里都是文字和书们上下翻飞,这个叫“错了错了”,那个叫“用黑色还是用白色”,实在纠结。
就是“纠结”,自从这个词用顺了嘴,我简直想不起这词流行之前,我们是用什么词表达这种错综复杂的感情。
说来也是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词了,《现代汉语词典》上验明正身,意为“互相缠绕”,更早的“纠结”在我们最伟大的诗人李白那儿都能找到,而且意义远胜于单纯的“互相缠绕”,直逼现在的复杂含义。这是一首名为《古意》的怨妇诗:“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枝枝相纠结,叶叶竞飘扬……”女萝草和菟丝花都是著名的藤蔓植物,用二者比拟男女之情,这女子的一片深情可真够纠缠不清的,可是无论古今,有怨才有怨妇诗?男人八成已经变心,早就去跟别人“中巢双翡翠,上宿紫鸳鸯”去了,女子的这番纠结之情恐怕也只能独自纠结下去了。
从李白到动漫,时空轮转,高科技为人们创造出了新的领域,纠结之情却是不变的。据说是在2004年的一个动漫片子中有个角色就叫“纠结啊”,十分滑稽,于是被动漫控们反复追看,老词被赋予新词性,兼具名词与形容词的用法,与主语脱离,变成一个独立流行词。在网络上用了一两年后突然在网下落地生根,弄得潮人们言必纠结,和“彪悍”、“寂寞”一类的老词新用形成一套新的话语系统。
用法变了,含义却延用,最准确最深层次的“纠结”,仍是李家老祖宗笔下那个怨妇心结,只是纠结的范围大大拓宽了。我们每天都在纠结中度过,早上被闹钟吵醒,起,还是不起,非得纠结15分钟以上;打开电脑,是赶紧干活还是快速应答一下朋友问候?等纠结清楚,半个上午过去了;麦兜拿不准想吃鱼蛋河粉还是牛腩粗面,那叫纠结;打算去买个COACH包,却看中了他家隔壁的HERMES,那也够纠结;有人暗恋楼下女生,表白还是不表白,十分纠结;而该女生则正眼都不会看他,因为她正纠结于选A男还是B男,A更有钱而B更帅……额滴神哪,为什么天下会有这么多的纠结之事?
三岁小儿小馒头很喜欢他的干妹妹,每每见面便激情拥抱,结果就是把干妹妹扑倒在地。有一天,他吓得干妹妹彻底怕了,像爬树一样飞速爬到她妈的怀中,哭着喊着回家了。本来要留干妹妹吃饭的小馒头十分纠结,闷闷不乐地吃完一顿没有干妹妹的饭,下午干脆发起烧来——天哪,这小子行为如此幼稚心态如此早熟,长大了可怎么得了?这下,该纠结的是我了。
【孤词诀】
驾驶障碍
几天前,我坚信自己有种病叫驾驶障碍。就像儿童有种疾病叫感觉综合障碍,我总猜想自己的脑子也像那些或暴躁或自闭的小孩子一样,总有一个地方不妥,只是这点不妥藏得比较深,平时没迹象,只有在开车时才会全面暴露,这点不妥带来一大堆毛病,比如胆子小、方向感和空间感差、不辨左右、注意力不集中、应急反应慢……全是驾驶大忌。
带着这么一身臭毛病的我,居然也是个有驾照的人,可见几年前的考试制度太不严格。要搁现在,光一个蝴蝶桩就逼死我了,估计就算教练想帮我都帮不成。转眼好多年过去了,新本塞在抽屉里放成了旧本,我却还不得不每天站在路口等的士,要和大男人抢车、忍受司机的坏态度,还要面对刺骨寒风、当头艳阳和倾盆大雨,为什么我就不能争点气学会开车呢?
下决心是容易的,挑战自身缺陷却是困难的。我相信我的那些毛病已经构成了这种叫做驾驶障碍的生理性疾病,如同奥兰多·布鲁姆的阅读障碍一样,他从小一看书就觉得字母在眼前跳舞,而我却是一坐上驾驶位就心跳加速、手脚发抖、两眼失神、大脑缺氧。我强忍不适,学呀学呀学呀,在各形各色陪驾的陪同下开呀开呀开呀,始终觉得汽车这个铁做的庞然大物凌驾于我之上,是它在掌控我,而非我在驾驭它。
在好长一段日子里,开车两个字就像紧箍咒,一提起就让我头痛。其实,不会开车并不可怕,连大侠李连杰也曾当众承认自己不敢开车上路,可怕的是我这样,有强烈愿望却怎么也学不会,越努力就越让我充满挫败感。
我当然可以假装忘掉这件事,可忘掉不等于不存在,它永远在那里,如同每天必经之路上的一块大石头,你可以绕开它,可是天天绕、天天看着它烦心,不如搬掉它、炸掉它、彻底解决它。
真正的质变来自第一次独自上路。以前总有人陪驾,总在心里依赖别人,总以为自己没有能力判断处理。真到一个人的时候,该加速加速,该刹车刹车,以前的练习并没有白练,也没人要求你动作准确、处理精当,虽然姿势难看,虽然后面的人拼命按喇叭,可我毕竟安全通过了,没违章,没危险,这不就够了?要说手势漂亮,总有一天我会的。
终于,我也成了个会开车的人!当我听着音乐开着车走在路上,常常会爽得忍不住笑起来。还相信驾驶障碍这件事吗?我想是有的,比起那些一摸方向盘就有感觉的人我就是先天不适合驾驶,至今我仍然估算不准车与车之间的距离,这就是一种障碍。可是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最大的变化是我不再害怕汽车,觉得它是我手里一个可以掌控的工具,不再是个压抑我的大怪物了。可能很多心理障碍都是这样,它存在,它烦人,可是只要你有足够的力量去改变它,它就有可能被你改变,而你的生活,也会因为逾越了障碍而改变,变得更合乎你的心意,甚至你本人也会像蔡健雅的歌《达尔文》里唱的:“进化成更好的人。”
【双词汇】
精神单身VS伪单身
精神单身,这个词似乎没有必要向男士宣扬,已婚男人们全都熟谙这一套。他们结了婚,有了孩子,仍然可以拥有完整的个人生活,他们的狐朋狗友、兴趣爱好,全都游离于家庭之外。而女性则不同,她们很容易被一个男人和一个家所牵绊,全身心地扑上去,丢了自己而不自知。是天性,更是传统社会赋予女性的某种责任感使然。
在社交场合中,男女差异更是巨大,女人的话题常常会由自己引向家庭,无意识提及老公、孩子一类,已婚身份一目了然.。而已婚男人很少提及自己的妻子、孩子,他们的话题自然处延。更有一些男人会有意隐瞒婚姻状态,以“一个人过”“没人疼”等中式表达方式误导人家,那叫“伪单身”,含了太多欺骗的意思在里头,明摆着想要别人搞不清状况,最好是主动暗送秋波甚至英勇献身,而他自可以轻轻松松当个“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三不男人”,好处占尽,但是对女性,他们的要求一点也没有放松。
前日酒会上,一位刚做了妈妈的朋友正在眉飞色舞讲宝宝逸事,一位男士突然啧道:“放着孩子在家自己出来玩,这妈妈多不称职。”朋友大叫:“你公平一点好不好?我今年第一次出来玩。”众女马上对该男侧目,他的孩子也不过两岁,怎么不见他自我批评一下?就因为他有一位以贤惠著称的太太,他就拥有出来玩的自由?我的朋友就像在座的其他妈妈一样,孩子由老人或保姆带着,好容易找到一点自由活动的空间,并且,玩得再高兴,她们也会抽空打电话回家,更有大半会提前退场,她们全都是好妈妈,好妈妈也会有社交的需要,也要有自己的生活,任何男人都没有指责她们的权力。
残酷的基本差别放在这里,我的论调就变得十分男女不平等起来,我鼓励女人努力进入精神单身状态,而坚决反对男人的伪单身。
精神单身是一种心理状态,同时也是这种心理状态指导下的生活方式。无论是妻子还是妈妈,首先你是一个人,必须拥有作为独立个体的思维体系和生活方式。在丈夫与家庭之外,你仍然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女人,有无话不谈的女朋友,有你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与消遣方式,这是一种多好的状态。让自己变得充实而强大,便不会斤斤计较于他下班为什么晚回家一个小时、周末他为什么和朋友去看球而不和你在家看电视,你的自由越多,心灵空间越大,两个人的空间才会变得更大。
而伪单身则是一种含有隐瞒或欺骗性质的现实状态,明明已婚却对外号称单身,无论以什么为借口,其实质都是一个感情骗局的土壤,虽说这个骗局已经老土得不能再老土,可仍有太多的男人屡玩不爽。
【双词汇】
嘉年华VS展销会
从香港到广州,一个月内参加两个大型书展,对一个爱书人来说真是件幸福的事。
每年香港书展,便是我和几位爱书朋友的夏日嘉年华。我们住在海港城,横穿那几幢充斥着物欲快乐的豪华大厦,坐上香港最便宜也是最惬意的交通工具天星小轮,十分钟便来到会展中心的书展。这里相比海港城是另外一重天,没有时装化妆品,只有书,整整两层楼的书,铺天盖地,人头涌涌。每天奔波在这样两点一线,一边是无边无际的物质诱惑,一边是知识与书本的海洋,物质和精神双重享受,感觉既分裂又充实。
香港书展真是爱书人的嘉年华,没有旋转木马,却一样把自己转得晕头转向。书展开放时间从上午10点到晚上12点,中间有各类小吃饭食供应,饿了就吃,渴了就喝,累了你就席地而坐打个盹,每个人都在里面安安心心混着。有呼啸而过的追星族,有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妈妈,有谈恋爱的姑娘小伙,也有拖着拉杆箱志在扫书的中年人。墙边一家老小拿出折叠小凳,摆开架势喝水吃点心,还有几个背着大背囊的小朋友坐在墙角安心读书,根本注意不到旁边熙熙攘攘的人流。我老觉得,这哪是到书展,是到了游乐场吧?有人说香港没文化,是文化沙漠,切,哪有没文化的人把看书当享乐、把书展当嘉年华的?
转眼又是家门口的南国书香节。去年的书香节让我无比失望,揣了较低的期望值,今年反倒有些惊喜,热闹的场面、以读者为本的细节,一走近,居然闻到了熟悉的味道。细细转下来,又觉得其中区别很大。广州人逛书展真是来逛的,像逛花市、逛上海羊毛衫展销一样,以观光的心态来购物,心态上轻松不起来,这样的书香节,终究只是个展销会。特价区有个男孩看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他的爸爸在一旁不断催他:“买了拿回家看吧,干吗在这里看?”是啊,人们理解的书展就是买书,不是来休闲,不是来看书的。
其实主办者已经想了很多办法增加书展的娱乐性和参与性,跳舞的芝麻街宝贝、巡游的天线宝宝,还有最吸引老年人的健康讲座,周边也有小吃盒饭,保证饿不着你。可是没办法,参观者还是轻松不起来。
对于我们这个沉重惯了的民族来说,不光书展上轻松不起来,很多事情都如此。旅游就像赶路,到此一游,立此存照,然后赶紧走人,旅游弄得比上班还累,一点也起不到休息的作用。有位朋友在泰国一家知名度假酒店工作,他告诉我,这家酒店为是否要进驻中国而犹豫了几年,至今没有决策,他们知道进中国一定能挣大钱,可又害怕中国人的旅游心态让自己的酒店文化彻底走样。他们理解的度假是这样的:一家三口来了,他们马上把孩子接走,然后给夫妻俩发两把沙滩椅,你们就在美丽的沙滩上欣赏无敌海景,好好享受二人世界吧——说真的,虽然这样的度假我一听就无比向往,可也觉得他们还是慢点来中国吧,恐怕没多少人消受得了他们这套理念,准得要求他们出车安排一日游二日游。
在我们的书香节上,最有享乐心态的要数孩子们。儿童天地里,小小朋友拉着天线宝宝和芝麻街的甜品怪又蹦又跳,大小朋友围着桌子正在玩一种新的棋,他们是快乐又安心的,不是来看展销会,倒有点像是在嘉年华。
【偏义词】
假想我的老年生活
我们的社会正跑步进入老龄社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老年型国家”标准是一个国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该国总人口的10%,而我国在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60岁以上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1.21%——原来我们进入“老年型国家”已经十年了!这可以解释每个城市的市民广场白天都是老人们舞剑下棋晒太阳的专用场地,也可以解释那些神乎其神、似是而非的保健品和保健器材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市场。身边的老人越来越多,而我们的年龄也一天天增加,不禁想,当我垂垂老去——如果有幸活到那一天的话——做一个优雅而自得其乐的老太太会不会是件很有难度的事?
老去,是生物在生理上成长的必经过程,可惜心理与生理成长不一定并行,很多时候,年龄与人的心智成熟程度、行为处事的合理程度并不成正比,所以诈骗行为的最大市场才会指向老年人。房地产商想造势,首先也是想到拉些退休老人来做托。面对一桩又一桩关于老年人的令人心痛的荒唐新闻,真的不能不想,自己的老年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当我垂垂老去,我希望自己能够奉行与现在相仿的时尚观与社交法则,在适当的场合穿与身份与年龄相称的衣服,而不要穿着宽松舒服的睡衣到处乱走,仅以“都这么老了,谁管你穿什么”为心理依据——一旦自己开始不尊重自己,想要赢得别人的尊重就变成空想。尊重晚辈也是一种尊重自己的重要方式,可不要认为活得长就一定比年轻人高明,还沾沾自喜地说:“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吃那么多盐,除了容易得高血压没有别的好处!尊重自己也表现在不要随便长篇大论回忆过往,哪怕过往再风光——除非对方是个爱听故事的人且真心对我的故事发生兴趣——如果是不是真心都分辨不出,那算是大半辈子白活了,那些盐也都白吃了。
人一老,总有各种各样的生理问题,我不能讳疾忌医,更不能听之任之。记性不好,我会随身带着那时最新款的类似PDA或电纸书的数码设备,事无巨细地记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到老再实施也不晚;听力不好,我会第一时间配一个既好看又好用的助听器,不要人家直着嗓子和我说话,更不要对别人的话连猜带蒙闹笑话。
如果那时候身体足够好,我会精心安排各种活动,比如旅游,把年轻时来不及去或是去过想再去的地方走一走。如果身体不够好,那就不能到处乱跑了,待在家里也可以有很多玩法,诸如请朋友来玩,比如制订一个系统的阅读计划、电影计划,现在愁的是没时间,退了休时间可都是自己的了。丰盈的内心世界,是一个人活得滋润的充分必要条件,无论你年龄几何,有了这个只属于你自己的内心世界,你便不会惧怕孤独、惧怕死亡,也不会纠结于晚辈的生活琐事里自寻烦恼。
如果我病了,不能动了,我希望由专业护理人员而不是由晚辈来亲手照顾我,久病床前无孝子,这是人之常情,我们不必为了检验亲情而妄图颠覆古往今来的金科玉律,更不能为了一己之欲搭上儿女的生活——更何况,他们还不一定有专业人员照顾得好呢。只要常来看看我,就像来看一个他们喜爱的老朋友,我就心满意足了。如果他们想要报答我的养育之恩,除了所谓的孝顺,更应该把这种感情投射到自己的后代身上,这才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奥妙所在。
我想有一个幸福优雅的老年生活,所以现在要努力工作、努力挣钱,培养能够伴我终生的兴趣与爱好。
【偏义词】
结婚的理由
小女友被父母再三逼婚,她苦恼地问我:“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呢?给我一个结婚的理由先。”
她独自拥有市中心一套小公寓,收入不菲,朋友多多,生活优渥,想谈恋爱就谈一个,谈不下去就分手,不知多潇洒。结婚对她意味着把自己和另一个人拴在一起,好也罢坏也罢,不能说离就离,还会被逼着生个孩子,套牢一辈子。通宵上网他肯定有意见,出门见男人八成也不行,家里家务多一倍、他病了要照顾、没钱了还要两个人分着花,为什么要结婚?
一连串的置疑,我无语。我们的思维完全不在一个体系里,如果我告诉她,结婚是你爱一个人爱到不想和他分开,想和他生个孩子,想和他共度余生,恐怕只会换来一声充满讽刺的惊呼:“姐姐你好文艺哦!”
还有一个理由她接受:婚姻是一个合作经营的公司,两个人的力量比一个人大,能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前提是得找个实力强的,强到值得她牺牲自由,那这个人在哪里呢?李嘉欣说恨嫁说了好多年,但最终也只会为传说身家200亿的许晋亨披上嫁衣,你要她嫁个爱她的猫三狗四?再爱也休想!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不是天底下最自然不过吗?为什么在她这里却成了一件需要理由的难事呢?
曾经的人们做很多事都是不问理由的,因为一切都是社会规范好的,人们接受这套规范并心甘情愿实践它,也许会压抑、会有抗争,但整个社会呈现平衡状态。突然之间一切规范都不再那么有力了,挣脱它们轻而易举而又充满快感,可是挣脱出来又没有新的价值观来约束自己,用社会学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失范”状态。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应该的,只好让利益成了暂时的是非判断标准,这是一种简单易行的标准,又是一种单向度的势利标准,物质与数字没法衡量人的幸福感,当一切都利益最大化的时候,爱情、快乐这些古老而鲜活的概念离我们渐行渐远,我们诘问这个社会没有纯粹的爱情,没有给人幸福感的婚姻,却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我们自由了,可以闪婚、可以闪离,也可以不结,可是为什么我们不幸福?非要一个理由,是因为没有足够强大的内心支持,没有足够的爱,没有投入去爱的能力,只想把自己保护好,不要累着伤着,同时也就永远无法企及人类应该达到的情感高度,永远只能做个感情上的半截人,没有大悲,也就没有大喜;永不失去,也就永远得不到圆满。
【偏义词】
敬业的人
常常碰到一些特别敬业爱业的人,很让人心生欢喜。
以前爱到大排档吃消夜,大排档那么便宜又那么好吃,当然要付出额外代价,比如环境、卫生和服务质量。夜宵大排档的服务员多半见不到好脸色,偶尔遇到一个热情的印象会比较深。我家附近一家大排档有个可爱的小服务员,每次刚坐下她就抱着菜牌跑过来,笑眯眯地主动介绍菜式,那开心的口气,完全就是在说她家厨房里她妈妈的拿手菜嘛。大排档生意好,她几乎每天晚上都是跑步服务,但不管多忙,只要有人喊,她就快活地回应:“来了来了,等一下下就来。”你会觉得她不是一个服务员,根本就是在招呼朋友,她喜欢做这样的事,每天来这么多人她就很开心。这样的快活很难不感染人,后来再去那家店,几乎就是为了看见她。如果我是老板,一定升她当部长、当经理。
飞机上的服务人员倒是经常笑容满面,可又老觉得那笑容是虚的,是职业要求,和我没啥关系。有回遇到一位机长可不一样,上来就声如洪钟地开讲,就是说那些规范话都带着激情,特别感染人,弄得机舱笑声阵阵。飞机开到一半又冲上来告诉大家目的地可冷了,要准备好下飞机的衣服——按说这事该空姐干吧?我觉得他是太热爱这飞机和坐他飞机的人了,不自己出来说一声不放心,那股豪爽热心劲儿就像俺当过兵的老舅,有他在,整趟航班就叫宾至如归。
有段时间爱上到健身房跳肚皮舞,经历了若干教练,有人只顾自己跳,压根不会教,让大家觉得根本学不会;有的倒是教,可只愿教有基础的,对初来的爱答不理,这都不是好教练。我遇到过的最佳教练是个火暴的美女,大嗓门,大动作,舞姿激情四射,边跳边喊:“力量!力量!拿出力量来!”一段死长死长的音乐过后,下面的人全累歇了,她一个人却越跳越HIGH,最后一声长啸结束,仰天大笑,大家都跟着大笑起来。她的模范事迹还很多,人少的时候,她跳着跳着跳下台,解下自己的腰链给别人系上,再拿一条又给一个人系上,不一会儿,全场除了她都有腰链了;结束定格动作时,她雀跃地跑下来挨个儿帮大家按摩腰背,个个轮到——我真喜欢这么有激情的人,她是真爱这音乐这舞蹈,就是那种会傻愣愣说“让我天天跳舞就好了,还有人发我钱,太棒了”的可爱家伙。
还有一个朋友被我封为敬业之冠,他因为太喜欢网游而开了家网游公司,都说把自己的兴趣当成工作就没兴趣了,可他不一样,都干好几年了,写游戏都写到手抽筋,有成功有失败,估计这辈子不大可能弄出一个《征途》、《诛仙》了,可他仍然每天都兴高采烈地工作十几个小时,剩下点时间除了睡觉还会奉献给网游。他老婆评价他:“上班写游戏,下班打游戏,我看他嫁给一游戏最好。”这么敬业为哪般?挣钱固然是一个理由,可我看更重要的还是热爱。
敬业者一人有一个理由,我在柳州遇见的一位报摊小贩说的理由最切中要害。当时想买份1块2的报纸,可我身上只有1块散钱,那个乐呵呵的小贩拿了那块钱把报纸塞给我,挥挥手表示行了行了,我说:“那怎么行,你这利润都没有2毛。”他很不以为然:“这人活一辈子哪,要是眼里只有钱就没意思了。”
没错,真正打心底里敬业爱业的人,肯定都不是眼里只有钱的人。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小贩说出的话,让我豁然开朗。
【孤词诀】

以前填表要填“爱好与特长”,师兄告诉我,乱填,啥有好处就填啥,书法绘画唱歌跳舞乐器都好,我说我不行啊,写写画画不行,唱唱跳跳也十分初级,他嗔道:“傻啊你,不算特长还不兴人爱好啊?”于是,每次填表这一格我填得特满,满足一下自己而已。这个毛病延续至今,开微博写自我介绍,我一不小心又写了一大堆:“文学控、旅游控、运动控、卡拉控、饭局控、摄影控、收藏控、护肤控……”直到超出规定字数发不出来,这才惭愧地删掉几个。
没错,“控”,往土里说就是爱好,稍洋一点就是情结,再潮一点,就叫“控”了,这么说话,更符合资讯控、时尚控、动漫控的口味。
又是一个来自东洋的词,“コン(con)”,取英文“情结(complex)”的第一个音节,指极度喜欢某种东西的人,喜欢的东西要冠在“控”字之前。像我那样泛泛地“控”其实并不够准确,一看就是伪新潮。真正的“控”,目标具体而特别,流传最广的是“萝莉控”和与之相对的“正太控”,前者是指迷恋幼女,源头自然指向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虽然有学者认为纳博科夫写情欲其实旨在写美国文化和欧洲文化,可是不要紧,谁管它啥文化呢,洛丽塔就是小少女,一大老爷们儿喜欢小姑娘就是“萝莉控”。而如果一个人特别喜欢小帅哥,特别是18岁以下的美少年,那就该叫“正太控”了。不过这“控”不同于恋童癖,“控”是一种用心感受、稍微夸张表现出来的喜爱,而不是恋童癖那样付诸行动、人人喊打,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谁还没个嗜好呢?只是说法不同罢了,真要理论起来,贾宝玉算是“胭脂控”,安娜·卡列尼娜是“黑衣控”,别里科夫可以叫做“套套控”。集邮的朋友那叫“邮票控”,可是那些传说中的“集邮男”则应该叫“滥交控”或是“多女控”。狂热爱好旅行的人,以前叫驴友,如果套在控体系中,就该叫“路上控”。我有一个朋友是“短袜控”,专爱收集图案有趣的短袜,早已被时尚星探发掘出来,在各大时尚杂志上露过一小脸,这算“控”成正果之一例,但还不是最正的。另一个朋友14岁就拿平生第一笔到手的大额压岁钱买了双近千元的运动鞋,被他妈骂“败家子”,他的爱好延续至今并发扬光大,成了一本专业运动鞋杂志的主编,这种由“球鞋控”控成专业人士的个案,对各类“控”来说都有着十足的励志意义。
有点“控”挺好的,从眼前看,寻找乐趣、培养情操、打发时间、消耗过剩精力都行之有效。从长远看,可以用上沈宏非的经典语录中对我影响最深的那句——“养癖防老”,虽然我至今还没有找到可持续发展的癖好,可是我想,只要一直有点事让我孜孜不倦“控”下去,到退休的时候,我一定是个养了好多“防老控”的幸福老太太。
【孤词诀】
开心
一个词的内涵流变,往往与一些莫名其妙的因素有关。
比如有座熟悉的城市有条新路叫华远路,而一位朋友名字也叫华远,这当然只是个巧合,可是这个华远偏要在华远路花大价钱买套房子,他是个有大志向的人,希望N年后人们认为华远路是因为华远住在这里而得名。如果他真能混成李白,所到之处都有太白桥太白楼,或是像韩愈那样让潮州的江山都改姓韩,说不定还真能如他所愿,让两个“华远”纠缠出一段说不出真相的渊源来。
“开心”现在也大有这种迹象。这个词源远流长,出处也很难考了,我们成天把开心挂在嘴上——“今天你开心吗?”“做这件事让我很开心。”两岁小孩也能熟练掌握的词,突然间就变成了一个十分时尚、十分扎堆的词——你应该知道了,我说的是“开心网”。
身边的人似乎全都成了开心网的拥趸,他们言必称开心,还不断地通过系统给别人发去邀请信,害得人家邮箱里多了很多垃圾邮件。一入开心网的套,就得每天忙着种菜、捉虫、买车、买房,用鼠标干着现实中分别属于老农民、人贩子和大富豪的事。对许多上班族来说,能在打卡之后偷得浮生半日闲,是一天的极大成就。在开心网上最容易实现这一点,老板以为你趴在电脑上努力工作,你却在紧张地买你的朋友当奴隶玩。逛在开心网,你可以呼朋唤友,可以小偷小摸,还会惊讶地发现系统像个先知,知道你认识谁谁谁并主动让他出现在你的视野里。这么好玩这么神奇的系统,你又怎能抵挡它的诱惑呢?慢慢地,你把所有闲暇时间理直气壮地用上了,又把好多干正事的时间偷偷用上了,成天忙得要死,种了(或者偷了)好多蔬菜瓜果,买了好多豪车豪宅,还看了好多笑死人的帖子、交了好多亲密无间的朋友,好开心啊!可是,电脑一关,你却发现除了让自己腰酸背痛眼睛发花之外,你其实什么也没干。
白领们的福音却是老板们的大敌,很快,一些大公司就明文规定上班时间不许上开心网。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有人翻墙,有人找代理,一位朋友的公司比较人性化,没有设置这样的禁令,他便代理了三五个朋友的账号,负责白天帮他们打理,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
要摧毁一座堡垒,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从内部开始瓦解。自开心网2008年1月出现到现在,许多当初的痴迷者却不干了,原因一是太浪费时间,二是网上的成就与网下对比有种深深的失落感——其实何止开心网,任何让人痴迷的网络行为都有这样的特点,游戏、BBS、博客,只要深陷其中,才能发现那种迷人的开心,也才会有种让人绝望的空虚。就像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就像热恋过后的失望,开心与空虚绝望,原来是这样的如影随形、密不可分。
忘了开心网的账号,就像有些人卖掉玩了几年的网游账号、扔掉曾经视为生命的QQ号一样,再去找点别的开心事,比如,每周到球场里出一身大汗,你的球技实实在在地提高了,你的身体实实在在地好起来了;再比如,种盆真的花,付出努力,它会开出看得见摸得着还闻得着的花;再或者养个孩子,看着他从蠕动的小爬虫进化成会说会跑的小人儿,那种成就感又哪是网上养宠物的开心所能比的呢?
【孤词诀】
开会
一日郁闷,电话约人吃饭。朋友甲答曰正在开会,从上午十点开到下午六点,中间吃了一盒饭,眼看晚饭还得再吃一盒饭接着开;朋友乙曰正准备开会,大老板总是这样,啥时想开会就十万火急召齐了人来开,哪管是上班还是半夜;朋友丙则被新来的老板拉到罗浮山开了三天会,还不知要开几天,活似软禁……
一时间我蒙了,下班开会成了新时尚?金融危机得用开会来应对?不开会不成仁,不开会不时髦?
是啊,时髦人都在开会。明星最时髦,明星都在开会。好多明星被拉进所谓“中国电影家协会青年电影工作者委员会”开会,孙红雷最逗,说:“今天坐在那里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下子觉得自己特有正义感。”是正话反说还是反话正说,爱谁谁吧。范冰冰比较本色,坐一会儿就走神,又是玩指甲又是和旁边的邓婕讲小话、分糖吃。周杰伦也忙着开会,自从成立自己的公司“杰威尔”,真的当了周董,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开会开会再开会。还有黎明,一边让乐基儿淡出娱乐圈,一边自己加紧挣钱,除了拍电影、记者招待会上说“金句”,还得干什么?漏夜开会,又是开会!
我们的人生就这样被大会小会串在了一起,读书的时候开小组会、班会、年级会、全校大会,工作了开日会、月会、季会、年会……我们不在开会,就在准备开会的过程中,一个会不是刚开完,就是正要开,人的一生,究竟要开多少会?
有些会是非开不可的,是利国利民利单位的,往大了说比如康熙的“御门听政”,一反明朝皇帝不爱上朝开会的陋习,不仅开,而且开得认真、开得踏实、开得真是国计民生大问题;比如商鞅,要变法就得开会,说服皇帝、说服群臣,看电视剧《大秦帝国》里,他坐在廷中舌战群官,这撼动历史的会,开得多激动人心;往小了说比如媒体的选题会,日报每日一开,月刊每月一开,这会不开,报纸杂志还真没法做。
可事实上,很多人成天开会,听着无聊的领导发言,说着无聊的展望和感想。最怕的一种会叫“务虚会”,把自己当成中共中央理论研究中心呢,还想弄出个单位“四项基本原则”呢,可惜放眼望去,除了领导自己说得HIGH,其余人等面如死灰、哈欠连天,有人低头玩手机,有人发呆开小差,真不知领导是装看不见还是真看不见。
好多人一天到晚赶着开会,只怕有一半是这种“务虚会”,除了耽误时间没啥好处,那为什么还要开呢?俺那位经常被老板半夜拉起来开会的朋友最后忍无可忍,冲老板说了句挨枪子的话:“每天找人陪你开会,你是不是日子过得太寂寞?每天找人陪你开会?”
【孤词诀】
路人甲
采访一位城中名人,聊到我们有位共同的熟人,没想到他竟然动容:“她是我生命中的重要他人,没有她就没有我的今天。”如此煽情的话,自然会被我传到她处,谁知道她的反应完全不在意料中,她淡然说:“他?路人甲而已。是不是他的重要他人太多了?多到把路人也算上。”人家不愿再说,我自然也不再问,左右不过是个人情故事,大不了还是个不完美的感情故事。
重要他人还是路人甲,还不都是自己心里的感觉?每个人一生中会遭遇多少路人,如何遇上,又如何分开,会有多少留下印迹?若干年后又能想起多少?这真是一个需要动用统计学、概率论、心理学等诸多学科的高难问题,越想越头晕,不想才幸福。
天桥是一种最有路人感的设施。最怕走那种人头涌动的天桥,一上去就会有瞬间的失神,路人甲乙丙丁的面孔在我眼前快速晃动,很是惊悚。坐在车上过天桥脚,尤其是塞车的时候,更是看路人的最好时候,人流上桥下桥,多数人是灰色的,过眼即忘,看了等于没看。可是其中总有那么几个如同发光体,他们的面孔熠熠生辉,他们的身形飘飘欲仙,养眼之余,你会真的想知道这样的身影底下有着怎样的灵魂。我估计星探就是这样工作的,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观察路人,看灰扑扑的人群中会发光的那个,那道光就是一个人的魅力,有这道光才有成为巨星的可能。
小S是最爱把“路人”挂在嘴上的,仿佛在她的世界里,人只分两种,一种是明星、名人,另一种便是路人,这种优越感固然可恶,只因为是有个性有趣味的小S说出来,好笑多过可恶。不过她也有报应,她结婚时,曾经的情敌阿宝也说了句“路人”名言:“又不是什么路人派请帖都要封红包的。”把骄傲的小S打入自己最不屑的“路人”行列,好过瘾。
是路人还是主角,事易时移,命运这回事还真不好说。周星驰在83版《射雕英雄传》里是路人甲,黄日华是高高在上的男主角。二十年过后,路人小周变身星爷,黄日华又在哪里?如果这两个人同时在你身边出现,谁更像是路人?
有两首同为《路人甲》的歌,都是情歌。是啊,在感情的世界里,是路人还是重要他人,更是一件十分失衡的事,并不是你爱别人别人就一定爱你,付出不一定就有回报,这既造就了大量的旷男怨女,也造就了大量关于爱情的文艺作品,也算功过相抵。动力火车唱:“我是你转头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要你陪着海角天涯。”哀怨得慷慨激昂,侧田则唱:“若他还是当年的路人甲,我或许还能保持昔日潇洒。”吃醋吃得如此缠mian悱恻,怎么不好卖?
【孤词诀】
聆听
我突然发现有位朋友十分神奇。当我写东西写不下去就会想到向他求助,他总是说:“你想写什么?说来听听。”我慷慨激昂地把想好的思路说一遍,他会说:“很好啊,然后呢?”我就茫然地看着他:“没有了,都想好就不来找你了。”他会想一想,揪出我刚才说的一点:“这个挺好,你再说说。”于是我觉得又有点新想法。就这样,我说一说停一停,他就不断地“然后呢、结果呢”,直到我豁然开朗,扔下一句:“不和你说了,赶紧写去!”这时往往像打通了气脉一般,写得行云流水。
十分感谢这位朋友,回过头才发现其实他什么也没说,整个过程他只是听,然后鼓励我说,而原先一筹莫展的我居然也就自己想通了。这也许就是心理学上那个神奇的词——聆听。这位朋友最大的本事就在聆听,积极的聆听甚至比启发更有价值。
还认识一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子,长得可爱固然是大家喜欢她的原因,但更重要的还是她善于聆听。听人说话的时候她身体微微前倾,大眼睛扑闪扑闪地望着你,随着你的话微笑、皱眉、点头,你停顿下来,她就很关切地问:“后来呢?”饭局上,只要有她在,整个氛围就会温馨动人,有人想掐架都掐不起来。更厉害的是,她那神憎鬼厌的上司也极喜欢她,完全不顾她的学历与经验不足,三个月就提她当了主管,而没有任何同事觉得不妥。以前我会笼统地归结为她情商高,可是再细想,她的高情商正是体现在善于聆听上。积极的聆听也是一种高超的沟通技巧,在人际关系上无往而不胜。
聆听是技巧,但更是一种真诚的态度。你到底是在专心聆听还是敷衍地听,你对听到的东西到底有没有兴趣,都会转化成一种气场让对方感受到,光用技巧是传达不出这种气场的。就像著名主持人曹可凡说他的节目《可凡倾听》:“如果发现你不真诚,来者不善,他立刻把心门就关闭了。”镜头前灯光下,作秀的聆听都要真诚为重,平常生活中更是如此。有位朋友老是说她的先生对她不好,有人问:“你问过他为什么要这样对你吗?”她气哼哼地说:“当然问过,可他三言两语就发脾气,完全没法说下去。”看着她愤愤不平的样子,我深深知道问题绝不止出在他先生一个人身上,她没有用自己真诚的聆听鼓励他说,这样的婚姻实在令人担忧。
上天给了我们一张嘴,两只耳朵,就是为了让我们听多一点,说少一点,可惜现代社会太过浮躁,每个人都抢着说,却没有闲心听人家说。《圣经》上说:“未曾听完先回答的,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这样愚昧和羞辱的错,恐怕我们都天天在犯。
【孤词诀】
冷场
人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最怕冷场,一种不怕,还有一种人,专门制造冷场。
幸好,这个世界上这三种人一样多,才总算没让场面一直闹哄哄的,也不至于一直冷下去。
冷场不冷场,饭局上比较重要。
生意应酬是不怕冷场的,终归有个隐隐约约的目标放在那里,或是合同,或是什么利益,即使没人提起,它也是客观存在着的,个个都在漫无边际地打哈哈,可是圈子兜得再大也不至于迷失方向,痛苦归痛苦,不会迷惘。
有时遇到冷场也不怕,就像赴宴不巧给安排在一个熟人也没有的那桌上,没话说就没话说,你只管埋头苦吃,吃完走人,不拖不欠也不尴尬。
最怕的是一种饭局,无缘无故,没有任何目的,一桌半生不熟的人就坐在一起了。说不认识吧,偏偏谁都脸熟,有的还能连名带姓都清楚;可要说认识吧,总共没说过三句话,谁知他是好是歹。谁也不好意思做恶人呀,只好搜肠刮肚想些话题来说,如果运气不好,每个话题都维持不到一圈,那可惨了,每个人都欲言又止,举箸又停,个个怀才不遇的样子看着都难受。这种时候,最是需要一个以打破冷场为己任的好兄弟自告奋勇地站出来,或是说些人人都会笑得喷饭的段子,调动一下全场气氛,或是智慧地把大家的注意力牵到一个地方去,找个每个人都有话说或是有兴趣的新话题,这下可好,场面刹时热闹起来,哈哈哈,吃吃吃,吃完这顿一桌人就该是老相识了,此人功不可没啊!
这种人,我管他叫“冷场克星”,他们最见不得的就是冷场,一旦场面不够热闹,他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纵是放弃吃饭喝酒,也必须使出浑身解数力挽狂澜于既倒,就好像有的人一看人家三缺一,哪怕自家房子着火了也必须得救场一样。不过光是有这份心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有着眼观八方耳听六路的机灵劲和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本事,即使自说自话长达40分钟无人理睬也绝不气馁,绝不会无话可说。因此,凭着这两点,他们被我列为最佩服的人种之一,因为我自己这辈子是望尘莫及的了。
还有一种人恰恰相反,也不知是口没遮拦还是心理不平衡见不得别人开心,总之,再热闹的场面,他有本事一言既出,万马齐喑。人家在兴冲冲地说最近看过的电视剧,你们看那个片子没?看了看了。太好了,我有两天有事没追上,你给我说说甲女先爱乙男,后来怎么又和丙好上了呢?哦,你们怎么看的这个片子呀,我看的是那个。哎呀我也看的那个,挺好的,就是有点闹得慌……正说得热闹呢,冷不丁角落里冒出一句:“你们怎么都看这么弱智的东西啊?品位真低,我觉得全是垃圾!”大家只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个个都惭愧地低下头猛喝汤猛吃饭,过半晌缓过劲来了,才有人不甘心地冷冷回一句:“谁有你老人家那档次呀?都不好?你拍一个来给我们看呐!”回击还算有力,可惜时机不对了,热热闹闹的场面不可挽回地冷清下来,全场空余一片带了情绪的欷歔喝汤之声。这种人,我管他叫“冷场之星”。
最有意思的是这两种人狭路相逢,兜兜转转终于相聚在一张饭桌上了。
一桌人暗暗使着眼色,等着看一场好戏呢。不出所料,例汤还没下肚,他们的战局拉开了。这边厢“冷场克星”兴冲冲地试探着今天大家的兴奋点在哪里,说完温布尔敦说布什和拉登,正准备把话题往九运会上引的时候,“冷场之星”老人家开口了:“我觉得有一种人就是奇怪,吃饭就吃饭吧,怎么好像新闻播报员一样?”如果被攻击的人也像大多数人的反应一样,那他就不配叫做“冷场克星”了,列位看官,只见他,筷子不轻不重一放,清清喉咙:“我们公司新来个经理,工作能力怎么样我不知道,可刚来三天大家就知道,他最看不得人家高兴,一发现苗头马上要给你小鞋穿。那一回……”全世界最有这样的上司,谁都受过这种上司的气,于是大家七嘴八舌地说将起来,全然忘了饭桌上就坐着一位这样的主儿。哈哈,制造冷场未遂碰了一鼻子灰,还给人家找了个现成的热门话题。
【双词汇】
灵魂VS情商
亦舒曾评价李嘉欣“美则美矣,然全无灵魂”,这似乎成了一个关于美人的评判标准,是真美还是假美,得看她有没有灵魂。
慢着,灵魂是什么?有没有灵魂,何以为据?多读了三年书算不算有灵魂?没事喜欢伤春悲秋算不算有灵魂?如果常看励志书、言情小说都不算,那爱看文学杂志和欧洲电影总可以算了吧?我想师太的意思,该是指一个人拥有丰盛的内心世界,能在纷扰的真实世界里找到自己的位置,永不迷失。话是有道理,可是灵魂这事太玄,有没有,在现实生活中恐怕也未必重要。
有位女友就常被人说成是“没灵魂的美女”,虚荣得要死,非名牌不用,形象一天一变,今天是长裙淑女,明天就变身洛丽塔;生活中总是有一群男人等待她选择,而她的选择又常常很写意,今天和A,明天和B,十分没心没肺。有人说起她来很不齿,可我怎么想还是觉得挺喜欢她,她多美啊,多开心啊,这样的人出现在平淡的生活中,立马就会变成普通蛋糕上的巧克力碎,提神醒脑,香甜诱人,有什么不好?她的生活,对我们这些胆小女子而言不啻于悬崖上走马,非得有超高技艺不可。就算是对待我们这些毫无利害关系的普通女朋友,她一样是美目顾盼间关照得妥妥帖帖,别以为她是费了心思来取悦你,才没有,人家只是天生情商高,天生就会趋利避害,再复杂的人际关系一经她手马上和和乐乐团团圆圆,这也是我喜爱她甚至佩服她的重要原因之一。
李嘉欣可不就是有力佐证,全世界都知道她没灵魂啊,演个潘玉良,把内心挣扎的女画家都能演成正义交际花,各种角色演来演去,就记得她那一把和外形不搭调的难听嗓音,活像把人丢在古井里隔了十几米在喊话。可是,这个世界就是被她玩得转,她心想事成,她永远站在舞台上,因为,她既有斗志又有情商,灵不灵魂,实在不重要。
当然,我们都喜欢那种又美丽又聪明、又有灵魂又有情商的人,问题是,这样的完人在哪里?交友的时候,灵魂与情商非要二选一,你选啥?
你会选那个才华横溢的大美女吗?虽然她美,又知道自己美在哪,天天美得像幅画,虽然她有才,随便溢出来一点才气就能淹死人,可她不懂生活常识,不通人情世故,拿她和她妈以外的女人当婢女,又拿全世界的男人当皇帝,爱上谁就逼着每个人一起赞美他,敢说坏话者斩;心情不好就要全天下陪着她垂泪,敢偷乐一声者斩……这样的女人,你喜欢得起来吗?
就当是看一出戏,就当是内心里那点动物属性在作怪吧,我就是喜欢我那些没灵魂有情商的美女朋友,真不幸,就像绝大多数男人的选择一样。
【孤词诀】
闷骚
人类分三种:一种很骚,一种不骚,还有一种,就是闷骚。
自从“闷骚”一词出现在中国人的日常语中,便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自身的褒贬转换,不久前别人说你闷骚会让你郁闷很久,而现在,说你闷骚那是夸你,不好意思喜形于色就一边暗爽去吧。
这个词的来源比较不靠谱,就像许多流行语一样,含义与源头相差十万八千里——manshow,意译是男人秀,音译就是闷骚。可是很快它的意义就变了,不仅摒弃了原词的意思,还大刀阔斧地超越了性别,超越了褒贬——人民群众的声音是最大的,只要广大群众想让一个词是什么意思,它就会变成什么意思,才不管你现代汉语词典上有没有。
解释这个词,光看字面意思就足够:骚,风骚的骚,文人骚客的骚,都可以,却都不在明处,而是闷着的,藏在外表之下,只在私下里、对最信任的人才释放的性感能量,有点拨开云雾见青天的豁然开朗,又有点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促狭,十分诱人。
在一次酒酣话多的饭局上,有位一贯文质彬彬的男领导说出了心里话:“女人呐,最有味道的就是那种看起来温柔贤淑,一深交才知道内心狂野的。”哗,闷骚男最爱闷骚女,可不就是这个词的最好注解?趁着酒劲,一众女下属赶紧逼问他心目中最符合理想的女人是谁,他说是妮可·基德曼,这算什么?十万八千里看不着摸不着,一点娱乐精神也没有。在一群闷骚女的语言严刑拷打下他终于招了,已经调走的女老总是他最心仪的类型。现领导暗恋前领导,该公司史上最大八卦产生了!可惜,闷骚男就是让人郁闷,第二天他对这酒后真言悔青了肠子,谁再提他就板着脸真跟谁急,一时人心惶惶,那天一起喝酒的人都怕他给自己小鞋穿。这无趣的故事道明了“闷骚人”之精髓所在:骚,可以,但只能闷着骚,一旦这骚劲见了光,就会变质变味。
是的,闷骚是一种气质,是一种深深隐藏在端庄、木讷、严肃等各种不搭界的特征之下的性感特质,闷骚之人如同一个有着重重机关的宝盒,一旦在某些场合遇到某些人,他的密码便被开启,骨子里那点风情便蠢蠢欲动,整个人都摇曳生姿起来——你说,“闷骚”这词,到底是褒还是贬?
【孤词诀】
魅力
什么是魅力?这实在是个很私人的问题,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环肥燕瘦都是魅力。男人爱女人的肉感,女人却对自己身上多出来的二两肉如临大敌;女人觉得男人专一有魅力,而男人却恨不得回到民国以前,个个合法妻妾成群。
具体到个人,我的魅力观是这样形成的:小时候喜欢的读物有两种,一是童话,一是民间故事,虽然一个土一个洋,可是大致套路差不多,都是丑人作怪,不得好死,漂亮人儿不是公主就是王子,就算生来下贱,经历一番曲折爱情后,最终也会做上国王和王后。于是,我就把王子当成了男性魅力范本: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性正派、乐于助人。这套审美观一直作用至今,所以说,3岁前吃惯的菜便是你一辈子的口味,这话绝对是大真理。
长大了,真实和虚构的人见多了,这套魅力范本仍然发挥作用,比如,我狂爱格利高里·派克,不喜欢马龙·白兰度。这直接导致我成了一个十分乏味的人,“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是魅力界普遍真理,我反其道而行,完全不解风情嘛。
不知是不是因为年龄渐长,慢慢开始喜欢面容俊朗的小靓仔,言承旭、陈坤、奥兰多·布鲁姆,雕塑般的完美面容,看一眼开心半天,养眼养心。
而据我所知,许多男士都很瞧不上这一类,觉得他们是男版花瓶,丢了男性群体的脸。
花瓶有什么要紧?男人喜欢玛丽莲·梦露,还不都因为她是一只会放电的风骚花瓶?外形完美的她其实是个很没脑子的女人,否则也不会在事业如日中天时搞得一团糟最后莫名其妙送了命,可是有什么办法,男人就是受用,半个世纪过去了,就凭着一些照片、几部除了她以外毫无可看性的烂片,她至今仍是中外男人心目中屹立不倒的梦中情人,其地位之稳固,根本不作她人想。
有位亲密男友最喜欢温碧霞,从十来岁喜欢到三十几岁,沉寂N年的该女复出,拍了几个广告,又被电视台邀作清谈节目嘉宾。面对屏幕上美丽如夕的她,该男先是痴痴凝视,后用白眼一个劲地斜我,很是不忿说:“哼,还说我俗,喜欢温碧霞!我就喜欢就喜欢,你看看,这么多年还这么漂亮,妖精再世啊!”看着她光洁如少女的皮肤,听着她幽幽地说:“这些年我其实经历了很多事,但我享受每一个阶段。”真的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仿佛时光凝滞,我们还挤在大学录像厅看她的烂片,或是幸运的她被时光老人雪藏了,时间的年轮在她脸上刻不下一丝皱纹。
另一个同样被时光老人放过的是周慧敏,喜欢她的似乎女人多些,我想原因是她美则美,却一点儿也不狐狸精,一派清纯。当年走玉女路线,男人爱的就是她啥都不懂的样子,到了玉嫂的年龄,走出来还是玉女,说出话来却已是大智慧,男人哪里消受得起?一众女人立马把她奉为人生楷模,等我们到了她的年龄,希望像她一样幸福,并有她一半的美丽。
对明星,只能远观不可亵玩,嘴上吃吃豆腐过干瘾,人家再美再丑关你屁事。说到身边人的魅力,标准立马不同,而且,永远严以律人宽以待己。
男人比较分得清,家花和野花分工合作,家花贤良淑德,以伺候好自己为人生大业,充分满足他的传统女性审美观;再有朵骚骚的、贱贱的、让他心痒痒的野花,充分满足他的妖精审美观。家花好用,野花才是真魅力,但人不能把魅力当饭吃,所以必须一分为二,精神物质两不误。
以前女人比较被动,被定位为家花的,便把烟视媚行的当坏女人。现在不同了,女人对男人也要求多多,基本上来说,她们希望他身兼数职,闲时是款游戏机,需要时变身提款机,在家做个煮饭洗衣多功能家务机,卧室里则自觉成为个人专用型床上用品——四物合一方是魅力好男人,气得众男狂喷鲜血,悲愤大喊:“呸,也不看看你自己是谁!”
是啊,魅力这东西,说说则已,落到实处却是杯子配茶壶,讲个般配。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西施,谁是谁的永恒魅力,谁又是谁的不变诱惑,人人心里有杆秤,男人和女人,就不要再横挑鼻子竖挑眼了。
【偏义词】
每一个新的开始
宝宝上幼儿园了,经过一系列的心理准备、物质准备,这一天终于到了。
是个可怕的开始,他在幼儿园还不算哭得最厉害的,回到家却一直哭一直哭,号啕大哭、眼泪婆娑地哭、痛心疾首地哭,一哭几个小时,来来回回只有一句话:“妈妈明天我不要上幼儿园了。”
好心痛啊,可怎么办呢?所有的人都说,没办法的,小朋友都是这么过来的,这次你心软,下次就更难了。
对小朋友来说,这是一个他不想要的开始,他愿意一直在家里,当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宝贝疙瘩,不用去面对自己不认识的人和不熟悉的环境,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人长大了,就要从家走向社会,幼儿园便是他的一个开始,在漫长的人生之路上,他还不得不一次又一次面对这样情愿或不情愿的开始,上学、到外地读大学、离开校园真正进入社会……都是每个人不得不面对的开始。
孩子还小,所以害怕陌生的开始。等他们渐渐长大,感受到自己的力量,了解到外面世界的精彩,便会越来越向往新的开始。一段缺乏变化和开始的生命,到最后总是显得那么苍白乏味。有位朋友,师范毕业后留在家乡当老师,每年夏天,她会到火车站送别毕业的学生,一年一年又一年,她突然无比羡慕那些坐着火车离去的学生,因为她知道,现在他们哭得稀里哗啦,擦干眼泪他们就会开始一段新生活,无论好坏,至少是新鲜的、充满未知的。而她,一眼能看到遥远的未来,一天又一天的重复,了无新意,每个新学期的开始并不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始。
终于有一天她下了决心,辞了职,离开家,也坐上远去的列车,奔赴未知的开始。这在十几年前是件了不起的事,她的前夫就始终没跟上她的节奏,没多久两人便无奈离婚。十几年过去了,她换了很多工作,事业上起起伏伏,也经历了很多不如意的事,她却毫无怨言,至少,她打破了一个不断重复的循环,去开始探索自己人生的新可能。为了一个新的开始,再大的挫折都是值得的。
我也喜欢开始一种新生活的感觉,大到换一个城市、做一份新工作、搬一个新家,小到认识一个新朋友、去一家新美容院、制订一个每日执行的健身计划,都会给平淡的生活带来一些新鲜的东西,迎接新的开始,人似乎也从上到下变成新的了,这种感觉十分吸引人,以致无论什么样的生活状态中,我总要费心去制造一些开始的机会,然后雀跃着去迎接它们。
自己主动找的新开始总是受欢迎的,被动承受的开始则不一定,因为没有心理预期,说不定还和你的期望刚好想反,首先就反感了,哪里还会开心。
记得小时候家里从云南搬到湖南,正是冬天,天降大雪,平生第一次看到漫天飞舞的大雪,我乐坏了。寒假刚过我就要到新的学校去,心里好害怕,自我介绍的时候声音小小的、怯怯的。第一天就有作文课,题目是《第一次……》,我写了一篇《第一次看下雪》,就是这篇作文,一切都改变了,老师很喜欢这篇作文,不仅在课堂上狠狠表扬,还让我当了班长。小学嘛,老师的喜欢比天还大,这个让我害怕的新开始变得顺风顺水,最初的胆怯也被抛到九霄云外。
还记得一个我不太欢迎的开始。那是读研究生的时候,在学校附近找了一份广告公司的兼职,刚开始做得挺好的。可惜没几天那公司就搬到很远的地方去了,我便开始了人在途中的上班族生活,每次去要换三趟车,又累又耽误时间,我准备辞职了。后来男友送我一个随声听(那会儿还没有MP3这回事呢)和一个精美的记事本(纸的,不是电脑哦),让我路上有点事干,没想到,这两样东西很快让我爱上了在路上的感觉。听听歌,在记事本上涂涂画画,好多广告创意便来自路上时光,我没有放弃这份工作,反而迎来了一段充实时光的新开始。
很多时候便是这样,不愿面对的新开始,也许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契机,或是熬过最初的不适应期,一切都会好的。
宝宝哭了三天,不哭了,只是在送他去的时候一再央求:“妈妈,你要早点来接我啊!”再过一个星期,这话他也不说了,幼儿园大门一开他就飞身扑进去,满心欢喜写在脸上,真欣慰啊,他终于有了一个快乐的开始。
【偏义词】
梦回长沙
为了给父亲迁坟,我又回到长沙。
扳着指头一数,五年了,整整五年没有回来过。不禁疑惑,怎么会这么久?走在街上常常疑惑,这是哪里?熟悉的地名下为什么会是一些陌生的景观?
长沙是我的家,我在长沙生活十来年,离开后听人家说起长沙的这里那里,我老是茫然地瞪着眼。我也说不好长沙话,有时为了攀老乡说两句,却总是被真正的长沙人一下子听出破绽,人家奇怪:你到底是不是长沙人?
我是,当然是。10岁随父母来到长沙,小学、中学、大学,整整12年的时光,从扎羊角辫的小丫头长成青春少女。可是,我真正熟悉长沙的,只有一条路、一条江和一座山。麓山路、湘江和岳麓山,便是我记忆中的全部长沙,其他的地方,我觉得都和我没有太大关系。
麓山路在湘江以西,这一带被统称为“河西”,路的北边叫麓山路,往南延伸过去叫麓山南路。我的家、我的小学、我的中学、我的大学,从南到北依次排列在这条路上,我用12年时间走遍它的沟沟坎坎,以至于完全没有留下机会认识别的地方。
麓山路很长,长沙一大半的高等院校就在这条不起眼的路上。记得我还很小的时候,父亲曾在一个深夜出差归来,好容易坐车从火车站到了溁湾镇,回家的5路公车早已停开,那也不是个普通人能随便打的的年代,父亲便提着行李从溁湾镇走回了家,10公里的路呀,这让我非常惊讶,把父亲佩服得五体投地。
可是后来,我读书了,却一次又一次从学校所在的名为“二里半”的地方走回家,所谓“二里半”,就是距离溁湾镇二里半,也就是说,我仅仅比父亲少走一公里多的路,但我从来不觉得累。小的时候是贪玩,和伙伴们边玩边走;长大了,是被喜欢的人送回家,因为想要延长在一起的时间,不肯坐车,还故意曲曲折折地走,一下拐到河边,一下拐到山下,走下来,远远超过父亲走的路,只嫌路短,哪里会想到累?
麓山路的两边有无数的岔道、小路,大多通往湘江边,就是现在成为主干道的潇湘大道,那时只是一条并不连贯的河堤路,走在上面的,除了外地来的货车,更多的是沿路学校的学生,像我们一样,不是为玩就是为恋爱,大家互不相识,遇见了,看一眼,交换着无言的默契,像特务对暗号。
江边,也是我常去的地方。从初中起就在沙滩上野炊,一群平日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丫头小子要在松软的沙滩上挖坑筑灶、生火煮饭,那难度可真不是一般的大,可是记忆中每次都煮熟了、吃饱了,玩得兴奋莫名,也不知是真吃饱的还是乐饱的。
后来长大些,胆子也大,经常拉帮结伙到湘江游泳,那里年年都淹死学生,每每听说这种事都倒吸一口凉气,赌咒发誓再也不去了。可是不出一个礼拜,那点恐惧便被江水稀释了,又兴兴头头地背着老师约人下水。
高二时,我的一个好朋友也淹死在那里,而那次相约游泳,仅仅是因为要随父母出去玩我才没去的。这真是少女时代离我最近的一个死亡事件,那种惶恐和凄凉无以言表。可是接下来的夏天,我仍然套着救生圈泡在湘江里。
从麓山路往西,便是山,因为毛主席而闻名世界的岳麓山。据说现在入山的路口都设了关卡要买票,不由长叹:如今的学生惨了。我们那时随便找个路口就能上山,整座山的角角落落里,有我们的友谊竞赛、深夜长谈和早恋初恋。拥有一座自由的山的学生时代,是多么浪漫而奢侈啊。
走了12年,麓山路一直是那个样子,破旧的、乱糟糟的,书香掩藏在尘嚣中,我早已习惯那种世俗中的文化味。坐车经过渔湾寺,妈妈甚至可以给我们指出解放前她家的老房子在哪里,也就是说,几十年来,它的变化并不大。湘江和岳麓山也一直是那个样子,只要留心,就能找到青春期每一个关键事件发生的地点。可是就在我离开长沙不久,整个河西地区便像被施了魔法一般迅速变样,麓山路被拉直、被截断、被改建,妈妈曾寄给我一张改建后的剪报照片上,上面已找不到一丝记忆中的影子。我恍惚了,如果我想重新走一遍当年恋爱时走过的路,该从哪里走起?
长沙就在那里,坐飞机45分钟、坐火车8个小时,这么近,却越来越不愿靠近。上一次来到长沙已是五年前,大学同学聚会,许多外地同学毕业后留在长沙,他们在这里过日子、成就事业,长沙已经变成他们的长沙了,他们轻车熟路地带着我到处吃到处玩,很开心,却又那么那么陌生,完全不是我记忆中的长沙。也许,并不是真的忙得没有时间回去,只是不知道如何把成长的记忆与现实中的那条路、那条江和那座山合二为一,便只好在下意识里把这种思念的感觉无限延长,延长到梦中。
我将一次次梦回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