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永新年薪多少:党政官员对群体事件处理不当将被问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2 17:16:1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根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七种情况将被问责,被免职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此外,问责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7种情形将实行问责

根据《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方式包括免职等5种

《暂行规定》指出,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被问责后评优将受限

《暂行规定》提出,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委(党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4种情形将从重问责

《暂行规定》指出,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应当问责的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干扰、阻碍问责调查的;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应当问责的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

被问责干部可提申诉

根据《暂行规定》,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问责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