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保鲜不制冷:官场有禁区,官员有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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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有禁区,官员有禁忌  2008年02月02日09:21   人民网-人民论坛  洪浩   进入公务员队伍,在党政机关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进入了官场。我国自古就有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即使到今天,进入官场仍然十分荣耀,令人羡慕。但对于官场中人,党纪国法却有着更多的约束,人民群众也有着更高的要求。

官场有禁区,官员有禁忌。从多年来查办的违法乱纪案件来看,官员因陷入“商场”、“情场”和“赌场”而腐化变质、身败名裂的比比皆是。因此,有人将“商场”、“情场”和“赌场”形象地比喻为官员腐败葬身的坟场。

对于官员来说,“商场”如坟场。官员进入“商场”,官商混淆,如果缺乏严格而有效的监督,必然导致权钱交易,破坏公平竞争,滋生腐败现象。中央三令五申,严格禁止官员经商办企业。但官员涉足商界,大多不是直接经商,而是通过一些表面上看似合法的经济活动形式来掩盖其非法谋利的实质,手段五花八门,日趋隐蔽。有的官员虽然不涉足经济活动,却对商界情有独钟,热衷于傍大款,结交商界人士。这些官员陷入“商场”的目的无非“贪、欲”二字,利欲熏心,漠视党纪国法,结果越陷越深,最终不能自拔。战国时期思想家韩非说得好“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翻阅近年来“落马”的贪官污吏档案,官商不分,相互勾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影不离,几乎每个人背后,都有大款和商人的影子,都有权钱交易的勾当。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武龙等人,都是因为陷入“商场”而毁灭,其教训发人深省,闻者足戒。

对于官员来说,“情场”如坟场。官员在婚姻之外进行不正当的异性交往活动,表面上似乎只是生活作风的“小节”问题,但实质上与这种所谓“小节”如影随形的却是贪污腐败的“大错”。据统计,在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0%以上的官员都有情妇,其中,还有不少“包二奶”。官员陷入情场,权与色相结合,互相利用,互相腐蚀,其危害性不言而喻。远的不说,近年来查处的原山东省委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等人,都是这方面的反面典型。女色是官员从政的拦路虎。三国时期,诸葛亮在《诫外甥书》中提出“绝情欲”,认为“默默束于情”,就会“永窜伏于凡庸,不免于下流矣”。明代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也告诫人们:“酒是烧身焇焰,色为割肉钢刀”。官员唯有洁身自好,远离“情场”和女色,“勿以恶小而为之”,才能避免重蹈他人之覆辙而滑向堕落的深渊。

对于官员来说,“赌场”如坟场。赌场,曾是某些官员潇洒的天堂,但最终无一例外地成为了他们葬身的地狱。官员参加赌博,往往与腐败行为难解难分。官员赌博的赌本,绝大部分来自于贪污受贿。赌博还成为某些不法分子腐蚀拉拢官员的秘密武器,不少官员在不知不觉中被拉下水。原重庆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张宗海、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广东省惠州市市委常委兼公安局长吴华立等人,都是在豪赌中输掉了官帽甚至身家性命,也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官员赌博事件,触目惊心,令人发指,民愤极大。赌博本是旧社会流传下来的丑恶现象,据史家考证早在殷商时代就有了。但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就一直禁赌不断。作为官员,要深刻认识到赌博的危害,严于律己,决不沾边。已经参与其中的,应当立即悬崖勒马,痛改前非。

人在官场,身为官员,就要自觉修身养性,律己树德,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对得起党和人民的信任。古往今来,官员的道德品质历来为人们所看重。正如孔子所说的“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孟子也曾经把官爵分为“天爵”与“人爵”两类,前者指仁义忠信,后者指公卿大夫,并认为如果得到“人爵”而放弃“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作者现供职于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教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