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中班儿歌简谱:李梁:奥巴马之路(南方周末 2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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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之路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李梁 发自华盛顿 2008-11-06 08:29:32 来源:南方周末

奥巴马全家 EricThayer/摄

奥巴马时刻
11月3日晚上10时30分,在观众等候一个半小时后,奥巴马终于亮相,像颗耀眼的明星,“你好,弗吉尼亚!”

直升机在空中盘旋,10万人将草坪围得水泄不通,音乐、欢呼声震耳欲聋。“奥巴马,奥巴马!”人们拍着巴掌,疯狂地喊叫着。会场外,人还在不断赶来,汽车在28号公路上排起了数公里长队。

这里是弗吉尼亚州马纳萨斯市。11月3日晚上10时30分,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巴拉克·奥巴马在这里举行竞选活动的最后一场集会。随后他连夜回到芝加哥,参加11月4日早晨的投票,那里上千记者早已汇聚,期待在当天晚上的“奥巴马之夜”,记录第一个美国黑人总统的诞生。

从参议员到总统,奥巴马走了22个月。

“我们在见证历史,这将是美国政治的重要分水岭。”美国大学历史系教授阿伦·里奇曼(Allan J. Lichtman)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奥巴马的当选,将终结美国近30年的保守主义政治时代。”

其实,无论奥巴马当选与否,他已经是一个奇迹。作为一个肯尼亚黑人父亲和美国堪萨斯白人母亲的后代,没有大家族力量的支撑,两年时间,他从年轻的参议员一跃成为美国最耀眼的政治明星,击败了在政坛根深叶茂的希拉里,击败了来自传统的中上层白人家庭的资深参议员麦凯恩,成为美国第一任黑人总统,这在几年前,还是让人无法想象。

奥巴马的成功,似乎是一个芝麻开门的故事。在2004年前,这个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员寂寂无名。他有过一些成功与失败,做过一些草根的社区工作,但都不为人知。2006年10月,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出现在一场汽车赛上,没有保镖、车队,没有随从,更没有高呼他名字的万人集会。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第一次听说奥巴马,是在2004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五十多岁的《洛杉矶时报》华盛顿分社政治编辑邓恩·弗里德里克(Don Fredirek)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正是奥巴马在这次会议上的演讲,让他第一次记住了奥巴马的名字。

开始是不光彩的失败。在2000年,立志于从政的他筹集了2000美元竞选一个在任的芝加哥民主党人波比·鲁什(Bobby Rush)在众议院的席位。那次选举,“能出错的时候都出了错”。两周后民调显示,鲁什支持率高达70%,他只有8%。

他体会到了失败的感觉——就像“你暗恋许久的女孩当她朋友的面用玩笑将你轻松开涮,或者在一场比赛的关键时刻你两次罚球不中”。

3年后,在天时和地利的帮助下,这个年轻的黑人在政治上摆脱了失败。2004年,他参加伊利诺伊的联邦参议员选举。由于国会参议院100个席位中民主党人只有51个,民主党把伊利诺伊州的选举视为获得多数席位的重要机会。奥巴马轻松获得了参议员的提名,并受到当时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的邀请,在当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发表讲话。

2004年7月,奥巴马站到了聚光灯下。在这篇他亲自撰写的演讲中,他用华丽、充满激情的语言,号召大家超越党派分歧,建立一种充满希望的,而非愤世嫉俗的政治。“没有保守或者自由的美国,只有一个美国;没有黑人、白人,拉丁人、亚洲人的美国,只有一个美国。所有的人,忠诚于一面星条旗。”这场演讲使他一举成名,在秋天的选举中以70%的选票轻松取胜,成为民主党内的政治新星。三年后,他打败了希拉里。

在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竞争中,希拉里并未将这个野心勃勃的黑人青年真正放在眼里,她甚至放弃了一些人口少的共和党州。奥巴马采取了新的竞选方式,在希拉里忽视的小州建立大量的竞选办公室,用他熟悉的社区工作经验,赢取基层百姓的支持。这一新策略使他取得了突破。

奥巴马的另一个新尝试是网络。在2004年联邦参议员竞选中,他最早利用网络募捐,当时通过网络寄来的汇款为他助力甚巨。这一筹款方式也被他运用到总统大选中。奥巴马竞选团队亚裔事务顾问薛海培对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说,奥巴马在预选的头两个月就能筹集到接近希拉里的钱,以他当时个人的名声、民主党内的资源和人脉,“不可思议”。

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奥巴马提供了两样急需要的东西:一张新鲜的政治面孔,以及弥合种族分歧的能力。1月3日,奥巴马在爱荷华取得了对希拉里的胜利,这直接为他清扫了成功之路。

美国梦
选举中,奥巴马赢得年轻人的支持。聪明、雄辩,以及英俊外表,使他成为“美国梦”的新象征。

奥巴马的故事,是一连串矛盾的复合——一个白人单亲妈妈,一个肯尼亚父亲,童年没有父亲,母亲却经常不在身边。在夏威夷和印尼度过童年,在美国最好的大学受教育,在芝加哥最贫穷的社区工作,最年轻的黑人参议员。这使他不同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总统。

他在印尼接触了第三世界的贫穷,又回到夏威夷在一所白人学校受到很好的教育。在学校,他喜欢高尔夫、扑克和篮球。但在这所以白人为主的学校,他曾经深受肤色的困扰。在他的第一本书《我父亲的梦想》中,他记述,为了找回自信,他曾吹嘘父亲是非洲的王子。

他有过一段放浪形骸的日子——抽过大麻,用过古柯碱,抽烟和酗酒,随意交女朋友。“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回忆录中,他似乎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了这一问题。在洛杉矶上大学的时候,他开始涉足政治,并参加反种族隔离的演讲。一位接近他的人士介绍,“他过去讲英语并没有任何口音,但现在演讲中你可以明显感觉到,他有意带了一点黑人的口音。”

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他在华尔街的咨询公司呆了一段时间,然后做出一个惊人的选择,到陌生的芝加哥,受聘于一家民权组织,以1.3万美元的年薪做起了社区组织工作。他后来回忆这三年是“我接受过的最好的教育”。

离开芝加哥的南郊,奥巴马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成为《哈佛法学评论》历史上第一任黑人学生主编。他早熟、聪明、小心翼翼,这段经历似乎预示着他将有极好的前程。但他毕业后,又回到了芝加哥,加入一家小的律师事务所。

在海德公园,他们的邻居包括知识分子、政治家和诺贝尔奖获得者。他善于结交,一个伊利诺伊议员和联邦法官阿伯纳·米克沃(Abner Mikva),后来成为他的政治导师。

1996年,当他当选州参议员的时候,一些议员视他为象牙塔里的自由知识分子,实际上奥巴马早已在清晰地规划自己的政治之路。

他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真正展示了理想主义热情。他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17分钟的演讲,让他从一跃成为全国的政治新星,许多人从他身上,看到了肯尼迪的影子。

他坚持自己写演讲稿,他拒绝失败,拒绝犯重复错误。“普通人可以独自舔自己的伤口,但政治家的失败被公之于众。以后在你所到之处,‘失败者’的形象都会在公众脑中一闪而过。”他说。

他和克林顿都出生于美国1946年至1964年的“婴儿潮”。两人有诸多的相似之处——出身于平凡家庭的子弟,没有背景却野心勃勃,渴望成功,希望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他是理想主义者,特别是在国际关系上。”奥巴马竞选团队的一位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早在2002年便表态反对伊战。在古巴政策上,奥巴马曾公开表示,“我如果当选总统,要改变对古巴的政策,和他们坐下来谈。”这有别于民主党和共和党内大多数人的态度。

对普通美国人而言,奥巴马用激情,重新擦亮了他们的美国梦。他的每次演讲,都带来节日般的狂欢。南卡罗来纳一位出租车司机回忆奥巴马预选胜利的时刻:“我对儿子说,你是对的。只要你愿意,你在这个国家可以成为任何人,包括总统。”

马丁·路德·金去世四十多年后,这个黑人刷新了美国政治的天空。记者在宾州中部地区采访,看到奥巴马当地竞选办公室贴着他的画像,一大群白人争分夺秒为他而忙碌,为他的演说疯狂——这样新鲜的场景,正是对奥巴马“改变”词汇最直接的解释。 

新派政治家
在华盛顿特区麻省大道和新泽西大道的交界处,有一片住宅区。住宅楼外表已经显得陈旧,地上跑着树叶和“台山酒家”的外卖单,不远处是中国城的汉字灯箱。2004年,参议员奥巴马在这里租了一间一居室的小套间,每天清晨从这里去国会山上班。

2005年1月,奥巴马到国会就职。“那真是一段美丽而模糊的记忆,一整天的礼仪和庆典,一整天不停的微笑和致谢”,他带着妻子和两个女儿和副总统切尼合影留念,看女儿开心地和切尼击掌,然后对着镜头招手。

他的妻子在芝加哥有一个不错的工作,出于对家庭的考虑,他把家仍然安在芝加哥。每周他在华盛顿住四个晚上。他重新过上单身生活,拿着附近餐馆的外卖单打电话叫外卖,看篮球赛至深夜,不叠被子,用过的盘子直接放在池子里,洗澡的时候因为没有浴帘,水把浴室的地面全部淋湿了。

他不再像老一辈参议员一样沉浸于华盛顿的政治社交圈。每周一从芝加哥飞到华盛顿,然后周四下午工作结束后,在其他人在国会山的台阶上抽着雪茄安排晚餐的时候,他坐车直奔机场,要赶在女儿睡觉前回到芝加哥的家里。

作为华盛顿政治圈的新人,他一度觉得自己像是“比赛结束后才露面的菜鸟”。对他而言,国会山的工作前所未有的忙碌,“就像对着消防水管喝水”。

奥巴马回忆,刚到华盛顿时,他满脑子都充满着高尚但不切实际的想法,幻想着能够少一些尖锐的党争和相互攻击。但当时,民主党已经被打败得一塌糊涂。

在参议员的三年时间里,他推动通过了限制政治家接受政治游说者礼物、扩展贫困儿童的医疗保健措施、为退伍老兵募集资金等立法。他的工作并不算出色,大多数提议没有得到积极响应。

今天回过头看,似乎从一开始,奥巴马在华盛顿的志向就远不止于做一个联邦参议员。《洛杉矶时报》编辑邓恩说,自2006年后,奥巴马一直忙于竞选,在华盛顿呆的时间并不长。

在华盛顿之初,他对美国的竞选文化持强烈的批评,“我见证了竞选文化渗透于整个政体内部,它作为一个极尽侮辱与诽谤之能事的产业,一个长期繁荣且有利可图的产业而占据了有线电视、无线广播和《纽约时报》畅销书的排行榜。”

今天,经历了22个月的总统竞选,奥巴马似乎完全适应这一竞选文化。正是这一竞选文化——一场场演讲,一次次媒体专访和跟踪报道,将资历甚浅的奥巴马,塑造成带领美国人走出经济困境的明星英雄,虽然他到现在为止,一切都没有开始。

他完全熟练地掌握了选举政治,习惯在演讲中用复数指称台下的芸芸众生,用口号式的语言煽起支持者的热情。作为名声的代价,他从家庭到个人经历,也完全曝光在公众的目光下。

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认为政府的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但他连自己也发现,他在竞选中因为寻求捐款,和捐助他的富人们更像了,“一起吃饭,一起参加活动,把时间浪费在争论上,却忽视了99%的民众关注的问题”。

他发现,担任参议员的时间越长,交际圈越窄,工作安排迫使你远离了你代表的民众。

他曾经在最初的竞选中耻于伸手要钱。但竞选改变了他。他不无自嘲地回忆,“过去我在伸手向陌生人索要资金时会感到羞耻,现在直奔主题,力求得到肯定答复。”

难以预料奥巴马会为美国带来什么变化,理想与现实碰撞的结果总是妥协。在竞选中,他已学会用保守的语言说更解放的目标。如果考虑到他的历史观中对传统的尊重,是他“改变”美国,还是华盛顿改变他,现在还没有答案。

但至少,奥巴马当选本身,就已经改写了美国的历史。“他在美国社会的种族融合上,可以做肯尼迪当年为天主教徒们所做的事情。”研究历史的阿伦·里奇曼对他充满了信心,“在1960年,美国仍然有强烈的反天主教倾向,但在天主教徒肯尼迪当政之后,宗教便不再成为一个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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