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胶糖尿病人能吃吗:关于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研究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1 13:08:05

关于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研究报告

 

何增科

2006-7-17

 

    政府管理创新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了适应内外环境变化所提出的新挑战和新要求而对自身的职能定位、管理方式、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业务流程、工作方法、技术手段等诸多方面所做出的创造性调整和变革。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政府管理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许多有益的成果。这些创新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了公民对党和政府的认同与信任,因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举措。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总目标是建立现代良好政府或者说“善政”,后者具体来说包括八个要素:法治、责任、服务、质量、效益、专业、透明和廉洁。 为了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深入发展,鼓励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进行政府管理创新,现将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调研成果报告如下。

 

 

   一、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是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专门就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了具体部署。这标志着中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与经济社会大变革相适应,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管理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型步伐也必须加快。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各级政府从“全能政府”和“无限政府”走向有限和有效政府,实现政府职能市场化和政府管理法治化。

 

 

   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无所不管,无所不能”的全能政府和无限政府观念根深蒂固,由此导致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政府的权力也高度膨胀缺乏限制。为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民间组织和中介机构的自我管理作用,必须以市场化和法治化为导向优化政府职能体系和管理方式。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之间在社会公共管理过程中应当形成一种职能互补的合作伙伴关系。政府职能市场化意味着政府应当将市场、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自己做好的事情移交给后者去做,实现政府“卸载”、“减负”。政府应通过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规则发挥“掌舵”作用,政府发挥作用的方向应当是增进市场机制和培育民间组织而不是代替他们“划桨”。 政府的经济和社会职能是对经济和社会组织作用的一种补充,即仅当在市场失灵和志愿组织失灵情况下,才由具有公共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特征的政府出面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并通过适度的再分配维护社会公正。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计划经济是一种指令经济和审批经济,行政权力和行政手段操控了经济活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管理法治化。政府管理法治化意味着政府的权力受到法律强有力的约束因而是有限的,同时还意味着经济和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及公民个人的自由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因而是有保障的,政府权力的行使是有边界的。经济和法律手段成为政府履行经济和社会职能的主要手段,行政手段的运用须依法而行。政府管理的法治化使政府行为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期性,从而保证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企业化为导向再造政府内部管理。 政府作为一种公共组织,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以服务公众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它和企业有着不同的运作逻辑。但在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廉价的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和企业之间有着相通之处。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卓越的企业管理和企业精神使企业能够为顾客提供多样化的、质优价廉便捷的商品和服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政府为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低成 本的服务。借鉴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运用企业精神改革政府,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是改进政府内部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优化政府外部关系和管理方式,以企业化为导向改进政府内部管理,实现政府管理模式的顺利转型。不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是实现政府管理模式顺利转型的必由之路。

 

 

   2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实现政府管理创新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整体推进战略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这一任务的适时提出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发展人民民主为核心内容的现代政治文明,包括体现民主、自由、人权、公正、法治、效能、廉洁、稳定等基本政治价值的先进政治文化、先进政治制度、文明的政治行为、高素质的政治主体与和谐的政治关系等。 民主、自由、人权、公正、法治、效能、廉洁等是党和政府带领人民群众长期追求的根本政治价值,同时代表着社会主义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的前进方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思想、政治制度、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等诸多方面。在先进的政治理念指导下全面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塑造文明的政府行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实现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政治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努力方向。只有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才能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只有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只有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才能有效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要求不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同时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需要创新性的制度安排来加以保障,政府管理创新构成政治体制改革与创新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思想文化素质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公民政治文化正逐步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纳税人意识、选民意识日益增强,公民的政治行为能力逐步提高。公民日益要求政府官员具有使命感、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平等意识,要求政府决策过程开放透明和便利公民参与,要求政府提供优质高效低成本服务,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殷切期望和要求成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强大动力。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文明一起抓”,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是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贯彻以人为本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政府既要重视经济增长指标,又要重视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要求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兼顾,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上述目标,要求各级政府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优化政府职能,革新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是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对政府的客观要求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愈益增强,市场经济全球化、贸易投资自由化、人才流动国际化促进了资本、技术、知识、人才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各国为了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推动本国经济发展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国际经济竞争的强大压力驱动各国从事政府改革与创新,以保持和增强本国的竞争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改革与创新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政府改革与创新的行列中来。政府改革与创新表现出一些共同的趋势,这就是民营化、市场化、自由化、分权化、民主化、法治化、企业化、扁平化、信息化。 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对我国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国在政府改革与创新方面进行的“制度改革的竞赛”进一步推动着我国深入开展政府管理创新。

 

 

   经济全球化要求制定和实施具有约束力国际规则,提供全球公共物品,解决全球性问题,促进了全球治理机制的形成。全球治理对各国政府的政府职能、政府权力和政府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世界贸易组织等各种国际经济组织作为全球治理的重要主体推动着各国政府调整政府职能范围和内容,改进政府履行职能的方式,从过度的政府管制中解放企业和市场力量。全球治理是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各国公民对国际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全球治理要求各国政府学会横向与私人部门和第三部门分享公共事务管理权,纵向与国际组织和地方及基层政府分享公共管理权。政府权力受到国际组织和他国政府、全球公民社会、国际规则和国际舆论的多重约束。参与制定和实施国际规则,合作提供全球公共物品和解决全球性问题,利用全球治理机制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都对政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治治理的全球化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调整政府职能,革新政府权力,提升政府能力。

 

 

   全球化时代的社会是高风险的社会,全球风险社会成为全球化时代重要特征。全球风险社会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球生态环境危机、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以及恐怖主义的全球威胁,对各国政府开展国际合作和协商协调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球风险社会对政府风险预警和危机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迎接全球风险社会的新挑战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进入新世纪,全球范围内科技进步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时代悄然来临。知识经济要求政府管理科学化、专业化,从而对公务员队伍的知识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社会赋予现代化以新的内涵,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成为发展中国家加快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国民经济的信息化要求政府管理信息化,信息技术的发展成熟为政府管理信息化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在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时代,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政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火车头,理当成为全社会创新的表率。全面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是提高整个社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4.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求深化政府管理创新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各级政府担负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府自身建设中还存在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1)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依然存在,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地方政府仍然扮演着投融资主体角色,将大量精力花费在跑项目、跑资金上;中央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负担过重,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还不高;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能定位雷同,机构设置上强求上下对口等。2)政府管理方式陈旧,许多政府部门仍然习惯于利用审批和取缔等行政手段来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重事前审批而轻事后监管,审批过多而监管不足。政府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法律手段不多,同时存在着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和部门利益法制化等新的现象。3)政府组织结构不合理,上下级政府之间存在着权力与责任不统一、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等问题,管理层次过多,机构分设过细,决策、执行、监管与服务体系不分,多重多头执法现象严重。 4)政府管理体制不完善,激励机制不足,责任约束不够,自由裁量权过大,办事程序繁琐,行政腐败仍很严重,行政效率较低,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存在脱节现象,“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屡禁不止。5)政府运行机制不协调,决策机制不完善,决策随意性大盲目性强,政策执行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屡见不鲜,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责交*、相互扯皮等现象。6)行政程序和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度较低,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行政透明度不够,行政管理成本居高不下,形式主义、文山会海现象严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需要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并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决策科学性与民主性,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以法治、责任、服务、质量、效益、专业、透明和廉洁为特征的现代政府。

 

 

   2 、基本原则: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要处理好四对关系,即改革政府管理体制与提高公务员素质关系,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关系,提高行政效率与改善政府服务质量关系,以及保持政府政策连续性与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关系,实现这四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以提高政府管理和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巩固政府管理创新的成果。

 

 

   首先,坚持改革政府管理体制与提高公务员素质相结合原则。

 

 

   政府工作的绩效既取决于政府管理体制,又受制于公务员的素质。政府管理体制提供了激励机制、机会结构和约束机制,从宏观上影响着公务员的行为方式选择。公务员的思维方式、道德水准、知识素养和能力技能则具体影响着其行为方式的选择,从而制约着特定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功效的发挥。只有把改革政府管理体制与加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管理创新的效果。

 

 

   其次,坚持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原则。

 

 

   机构改革需要辅之以职能定位和职能配置的调整以及管理方式的变革,否则就会出现新瓶装旧酒的现象。转变政府职能需要对原有的政府组织机构、权力结构进行必要的重组和变革,改造已有的政府机构或建立新的组织机构并赋予其必要的权能来履行新的职能,否则转变政府职能就会落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应当实现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机统一,二者缺一不可。

 

 

   再次,坚持提高行政效率与改善政府服务质量相结合原则。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既要着眼于提高行政效率,又要重视改善政府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说到底是为了服务公众增进公民权益,而不是为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身的便利。不能为了提高行政效率而降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标准和水平。行政效率高低是衡量政府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提高行政效率是改善政府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深化政府管理创新应当把提高行政效率与改善政府服务质量有机结合起来,二者不可偏废。

 

 

   最后,坚持保持政府政策连续性与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相结合原则。

 

 

   不断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中国的改革是一种渐进式改革,保持政府政策的连续性符合渐进式改革的要求。保持公共政策的确定性和变革的可预测性有利于安定人心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改革与创新政府管理体制过程中不能损害公共政策的连续性,同时公共政策的渐进的、可以预期的变革需要与政府管理体制的渐进改革相配合。保持政府政策连续性与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的有机统一是深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

 

 

   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主要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优质政府、效益政府、专业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 基本要求是,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和行动纲要,分阶段实施,力争用十年左右时间初步实现上述主要目标。

 

 

   1. 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7大目标,并提出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 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特别是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重点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权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及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 建设法治政府,要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使之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建设法治政府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要求,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公正执法、奉公守法。

 

 

   2. 建设责任政府

 

 

   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官员不仅要在公民对其提出正当要求时做出及时的回应,更要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履行其法定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感,自觉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有职须有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是建设责任政府的基本要求。建设责任政府要求建立权责统一、科学合理的行政问责体制,既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其领导责任,又要各司其职、各有其权、各负其责。建设责任体制要求建立严密的责任追究体制,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监督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责任政府,要求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利益彻底脱钩,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提高行政监督效能。

 

 

   3.建设服务政府

 

 

   建设服务政府是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政府宗旨的职能化、制度化。建设服务政府要求各级政府从管理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不断强化社会服务职能,通过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为市场主体服务,为公民服务。各级政府要逐步放松对社会经济事务管理和公民私人事务的管制,为市场调节、同业自律和社会自治创造便利条件。政府管理工作要始终体现服务意识和平等意识,做到高效便民、诚实守信。

 

 

   4.建设优质政府

 

 

   服务政府同时也应当是优质政府,政府应当成为优质服务的模范。质量优先、顾客满意已经成为90年代以来各国公共部门行政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政府管理和政府服务工作应当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优质政府是能够为公民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政府。建设优质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官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服务对象至上意识,追求最大限度的顾客满意。建设优质政府要求建立科学的质量测度体系,这一测度体系须反映顾客的满意度,提出具体可行可推广的质量示标体系,准确反映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建设优质政府还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公共部门的特点和特殊制度安排实行质量管理,积极探索公共部门提高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机制。

 

 

   5.建设效益政府

 

 

   效益政府是高行政效率、低管理成本、社会效益显著、民众真正受益的政府。建设效益政府首先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官员牢固树立成本意识和节约意识,追求“低成本政府”,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建设效益政府要求借鉴企业管理经验改造政府内部管理,探索适应公共部门特点的提高效率的特殊机制,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形成政府各部门共享的公共行政平台,减少政府管理层级,实行授权管理。建设效益政府要求改革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制,从制度源头上杜绝 “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文山会海和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6.建设专业政府

 

 

   优质高效的政府必定是专业政府。专业政府意味着政府管理是一个日益专业化的行业,有着自身的内在规律,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因此从事政府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建设专业政府首先要求完善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和培训制度,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训练有素的公务员队伍,他们是政府日常工作的专家,不应随政府主要官员的进退而变动。建设专业政府要求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培养和拥有一批具有战略眼光、领导能力和政治道德的职业政治家,他们善于治国,精于行政,把政治管理当作主要的职业。建设专业政府要求聘任相关的专业人士承担特殊的政府管理职责以满足极其专业化的特殊领域和特殊岗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7.建设透明政府

 

 

   透明政府的实质是政治信息的公开性和公民的政治知情权。政府的透明程度直接关系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关系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关系到政府自身的廉洁。建设透明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官员改变封闭、神秘的决策方式,建立开放的、参与式的决策机制,使决策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建设透明政府要求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府提供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及时,公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渠道畅通,切实解决政府与公民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建设透明政府要求行政管理过程和结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于公民监督。

 

 

   8.建设廉洁政府

 

 

   廉洁政府是现代政府追求的基本目标。廉洁政府要求政府官员奉公守法,清正廉明,不以权谋私,不设租寻租。政府的廉洁程度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公共权威的合法性,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廉洁政府需要探索建立包括“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 ,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廉洁政府首先是一种有限政府,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政府的权力受到法律的限制,官员依法用权,自由裁量权有限。建设廉洁政府要求建立和完善具有激励和保障功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行政经费包括政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建设廉洁政府要求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四、 建立法治化行政机制,提高政府行为规范化程度

 

 

   1.健全完善政府组织体系,实现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服务质量法定化。

 

 

   健全政府组织体系。借鉴国外“大部制”做法,按综合职能设置政府机构,将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行政部门承担,推行政府事务综合管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原则,建立以政策制定机构、决策咨询机构、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专门的执行机构和行政监督机构为主体的政府组织体系。 改革行政执行体制,建立综合执行机构,进行城市综合执法试点。明确界定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需共同办理事项明确主协办关系,避免职能交*、多头管理和相互扯皮。建立各种形式的联席会制度,通过制度化的协商机制保障政府运转协调。(见附件一:“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

 

 

   在调整职能、合并机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立法。制定《政府机构编制法》,规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撤消和行政级别的调整,都必须履行规范的法律程序,实现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服务质量法定化。依法对政府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和预算刚性约束。当一定时期需要加强政府某个领域工作时力求不再设立新的机构和增加任何编制,而是通过强化职能、改进工作方式、调整内部力量等方法来解决。

 

 

   2.依法建立合理分权的政府间管理体制,各司其职,各有其权,各负其责,改变自上而下依*会议、文件、督促检查评比来推动工作的人治行政方式,实现法治化行政。

 

 

   依法规范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权限。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职能应当主要由中央政府履行,各级地方政府以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主。具体来说,可按照所管理事务的不同利益性质划分职权。关系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普遍利益的职权划为中央专有权,主要涉及局部利益和地方特殊利益的职权划为地方专有权,既涉及国家利益又关系地方利益的职权划为中央和地方的共有权。中央政府管辖事项可采取列举法,各级地方政府管辖事项可采取剩余法来加以规定。在不同层级地方政府之间按照就近服务原则,自下而上地划分事权,凡是下级政府能办的事情,就不要拿到上级政府来。建立中央与地方职权划分的协调应变机制,遇到新事务,可采取相互磋商、签订协议办法来加以解决。 合理分权的政府间管理体制应当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用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坚持权力和责任相一致、财权和事权相匹配和涉及地方利益的资源分配保证地方代表权原则,完善政府间权力分配机制。在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以及不同层级地方政府职权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相应的责任,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取消双重管理体制,属于中央职权范围内事项由中央垂直管理,属于地方职权范围内事项由地方全权管理。财权和事权应当相互匹配,有多少事权就要有多大的财权相支持,避免出现“中央点菜、地方买单”和基层政府“财政空转”和“负债运行” 现象。财政转移支付和重大项目立项等攸关地方利益事项应当由各个地方选派同等数量代表在全国人大相关委员会中经过协商讨论后决定,以杜绝“跑步(部)前(钱)进,进京送宝”现象。依法合理分权的政府间管理体制足以保证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有其权,各负其责,在法制化轨道上正常运行。自上而下开会议、发文件层层部署工作,批复请示汇报、督查检查评比层层抓落实的人治化工作方式将失去其必要性,各级政府官员也可以从形式主义、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

 

 

   3.依法规范政府行为,保证政策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建立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查机制,保证全国法制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定期审查和清理各地方、各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的政策文件,确保政策与宪法和法律之间的一致性、政策跨区域的一致性和跨部门的一致性。尽可能明确规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政策文件的时间效力,列明政策法规的法定修改程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继承性,避免因官员的更换而导致政策执行的中断,避免“朝令夕改”缺乏稳定性和严肃性。依法增加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引入公众参与机制,使政策变革符合改革总目标,符合公众的理性预期,从而增强政策变革的可预测性。

 

 

   4.制定行政程序法,依法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抓紧制定行政程序法,依法规范决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建立相对独立于决策机构的决策咨询系统和政策专家咨询制度 ,实现决策咨询的法定化,委托专家设计多种政策备选方案,委托专家进行政策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推行立法听证、决策听证和监督听证制度,完善听证规则,使公开听证成为必经的法定程序,依法保证公民的广泛参与和充分发表意见。近年来,深圳、贵阳等许多地方试行听证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值得进一步推广。 (见附件二和三:“深圳市四次立法听证调研报告”; “贵阳市立法听证的实践与思考” )。建立相对独立于政府的政策评估系统和民意调查系统并依法保证其正常运转,完善决策跟踪反馈机制,根据决策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政策。

 

 

   5.建立政府律师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政府律师体系,设立政府律师、副律师和律师助理。 政府律师负责就政府官员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劝告和建议,代表政府机构出面解决行政和司法纠纷。建立统一的权威的综合法制系统,各个决策部门只有行政法规建议权和提案权而无行政立法权 ,行政法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立法工作由综合法制系统负责,以超越部门利益的藩篱。

 

 

   五、 完善行政问责体制,创新监督方式

 

 

   1.建立权责统一、科学合理的责任体制。

 

 

   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建立权责统一的责任体制。既要保证行政首长负责制,赋予行政首长以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决策权和人事权,使之能够承担相应的决策责任;又要授予政府各部门和具体办事人员以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职权,避免出现前者责任无限而导致权力无边而后者有职无权的状况,做到职责、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健全政府责任体制,推行决策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监督责任制度。

 

 

   2.构建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围绕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构建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体系。建立严密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政府的责任约束机制。推行重大事故领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增强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

 

 

   3. 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力。

 

 

   政府正副职领导人及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届中和换届选举前一年向产生它的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报告,并接受人民代表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结果对其升降奖惩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热线或投诉中心,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效能监督作用。推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全程审计制度,发挥审计机关的经济审计监督职能。 (见附件四:“浙江省金华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鼓励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设立空中热线、新闻焦点或曝光台栏目等多种形式,创造性地进行新闻舆论监督,并及时对舆论监督作出回应。

 

 

   六、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展和规范非营利性组织

 

 

   1. 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设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咨询委员会,后者由专家学者、企业界和各界民众代表组成,实行专家决策,民意优先,合理确定需要精简的行政审批事项,避免精简审批项目变成“数字游戏”,使企业和公民真正受益。依据《行政许可法》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凡是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的原则,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经济性事务实行“原则自由,例外审批”,对社会性事务实行“最小限度保留” ,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核准事项。

 

 

   政府职能部门应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实现从前置性审批向后续监管的工作重心转移。

 

 

   在大幅度精简审批项目基础上,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和责任,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通过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多种方式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验,变分散审批为集中审批,变分散收费为统一收费。设立政府文件查阅处,推广“窗口式办文”、“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一门式服务”、“一条龙服务”、“全程办事代理制”和“网上审批”等审批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见附件五和六:“公共行政体制的创新——深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北京市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 )

 

 

   2. 发展和规范非营利性组织。

 

 

   非营利性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且法律禁止将盈利分配给其所有者和管理者的民间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在公益服务、行业自律、社会自治、中介服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构成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 大力发展非营利性组织是顺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

 

 

   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将承担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或者行政执行职能的事业单位,改组为行政执行机构;将其余官办事业单位转变为社会中介组织,在职能、人事、财务方面与所挂*的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割断其与政府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在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之间自愿作出选择,非营利组织既享有税收减免等优惠待遇,又必须承担提供带有慈善性质的公益服务的法律义务。

 

 

   制定《非营利组织法》和《信托基金法》,对从事公益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实行减免税待遇,对为他们捐款的个人、企业和基金会其捐款数额可抵缴所得税,政府可将部分公共服务委托给非营利组织承担并给予资助。

 

 

   取消非营利性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挂*规定,建立专门的非营利性组织监管机构,完善申请登记和资质认证制度,明确其从事慈善事业或公益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监督其资金流向和工资福利状况,定期审核和公布其公益服务记录,加强对违规者的惩罚。逐步形成功能完备、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非营利性组织体系。

 

 

   七、 推动公共服务社会化,探索公共部门质量管理新机制

 

 

   1. 积极推动公共服务社会化。

 

 

   公共服务社会化是政府利用市场和社会力量来提供公共服务。

 

 

   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通过招标招募,拍卖、合同外包、特许经营、参股、上市等多种方式实现市政公用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社会化,引进民间社会资本,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等法规,明确特许经营授权主体、授权方式、特许经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监管机构、价格和质量管理、公众参与等重大问题,规范政府监管,保障公众利益。(见附件七、八:“广东省深圳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 ;“安徽省舒城县干汊河镇‘小城镇公益事业民营化’” 。)

 

 

   积极推动中介服务和公益服务产业化进程。政府通过放宽准入限制、业务合同外包、购买服务、政策优惠、资助补助等多种形式,为从事中介服务和公益服务的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发挥产业孵化器作用。鼓励中介服务和公益服务业成立行业性协会、学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功能。

 

 

   积极推动公共服务社区化进程。鼓励社区建立养老院和福利中心,组织邻里互助和治安联防,建立电子社区或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种服务资源,以信息化促进社区服务产业化,为政府、服务商和社区居民提供良性互动机制。(见附件九:“北京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

 

 

   2. 探索公共部门质量管理有效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积极探索提高公共部门服务质量的有效机制。在公共服务行业推广以顾客满意为中心的社会服务承诺制,向全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时限和服务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设立监督投诉机构,开通投诉热线,建立客户信息反馈机制,定期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完善行风评议制度,以监督促服务质量提高。建立便民综合服务系统,开通便民服务网络和特服号码,统一调度指挥各类公用事业机构对公民服务需求做出灵敏、高效的反应。导入ISO9000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标杆管理,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建立顾客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机制,设立质量优胜的行业认可和奖励制度。 (见附件十、十一:“海南省海口市推行‘三制’”;“河南省焦作市构建‘三级服务型政府’” 。)

 

 

   八、健全各种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

 

 

   1. 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管理体制

 

 

   建立全面的和整合性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抓紧制定《紧急状态法》,明确紧急状态的确认、实施,政府紧急状态管理权限、紧急状态的解除、资源的征用等重大法律问题,为危机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全国性的常设危机管理部门,制订危机管理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进行风险预警和危机预防工作,领导与协调危机管理工作,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对官员和公众进行危机管理教育和培训。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中央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职能、职责和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调的危机管理体制,实现危机管理与常态管理并重。建立战略物资储备制度,将危机管理预算纳入统一的预算体系之中并设立专项基金。抓紧建立危机信息收集分析系统、危机预测报警系统、危机资源管理系统、危机损害处理系统、善后恢复评价系统、危机能力培训系统,完善危机决策机制、社会动员机制、资源征用机制、公众沟通机制、内部信息传递机制和各部门联动机制,努力形成一套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危机管理体系。

 

 

   2. 建立社会应急联动系统

 

 

   建立健全社会应急联动系统。建立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利用集成的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将110报警服务台、119火警、120医疗急救服务台、122交通事故报警台等报警救助系统和防洪、防震、护林防火等应急救助系统纳入统一指挥调度系统、实行统一接警、统一处警、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快速反应。将各种各样的报警号码统一为一个简单易记的紧急求助特服号码,进一步整合各种紧急救助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在应急指挥中心基础上建设重大灾害(难)联动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灾害救援力量,部署灾后重建和善后工作。(见附件十二:“广西南宁市‘社会应急联动系统’” 。)

 

 

   3、建立多元化的、公正透明的社会救助系统

 

 

   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适当延长救助期限,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正当权益。将儿童救助与成人救助分离,建立专门的流浪儿童救助机构,把救助与教育结合起来,救助期限延长到找到监护人为止。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机构扶贫济困助残,并给予必要的政府资助。支持各级政府兴办社会救助机构。对企业捐款捐物给予税收优惠待遇,完善慈善事业基金会立法,建立社会救助经费保障机制。(见附件十三:“河北省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

 

 

   改进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办法,建立外来人口服务机构,为外来人口居住、就业和维权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外来人口组织起来实行自我管理;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方便外来人口安家落户。(见附件十四、十五:“”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外来工之家’;“浙江省湖州市‘户籍制度改革’” )

 

 

   完善对城市贫困居民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和子女教育救助体系,促进救助救济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逐步实现城乡救助一体化。(见附件十六:“山东省青岛市‘阳光救助’工程” 。)

 

 

   4.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

 

 

   积极探索预防和调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下访或巡访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主动听取民声民怨,就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和问题。(见附件十七:“河南省社旗县‘下访团’” )。

 

 

   建立准司法性的综合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构,专门从事预防、调解和处置社会矛盾和纠纷工作,并与110、148形成联动。(见附件十八:“上海市浦东新区创办社会矛盾调解中心” )。创新人民调解机制,解决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及其执行问题,建立人民调解制度与劳动仲裁制度衔接机制,探索人民调解介入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发挥诉讼替代作用。

 

 

   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组织体系,实现维权工作多机构合作,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家庭暴力投诉、司法途径、普法宣传等多种手段预防和制止侵犯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现象,维护家庭和睦,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见附件十九、二十:“河北省迁西县‘妇女维权’”;“北京市延庆县‘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 。)

 

 

   九.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制,降低政府成本

 

 

   1.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建立成本监控系统。

 

 

   各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预算单列制,同级人大进行专项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予以财政拨款。重大立法项目和工程项目建立成本效益核算评估制度,综合估算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有形成本和无形成本、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建立成本监控机制,对于超越预算成本的项目终止经费拨付。建立结果取向的预算制度,根据上一年度工作成果和投入产出比,确定下一年度预算拨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继续推行零基预算,编制部门预算,实行预算统编和综合预算,将预算明细到具体项目,提交人代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同时增强预算透明度。

 

 

   2、建立集中统一收费制度,完善行政运转经费包括政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

 

 

   建立集中统一收费制度,实行“单位通知、银行收款、财政统管” 的“收缴分离、票款分离”的管理方式。建立收支直达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取消帐外帐,实行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试行组建会计中心,集中办理各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等事项。完善行政经费包括政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不留经费缺口,杜绝创收提成做法。

 

 

   3. 推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组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统一拥有行政事业性单位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如闲置办公用房和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公开交易、市场化运作,经营收入和资产收益上缴本级财政。统一调配各单位办公用房,统一发放公务员岗位津贴,解决不同部门公务员之间办公条件和工资收入苦乐不均问题。(见附件二十一:“广西自治区南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

 

 

   4、推广政府采购制度。

 

 

   全面推广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在政府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实行管办分离,建立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监督各部门进行统一、集中、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规范采购单位和供货商行为。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政府采购市场,大额商品和劳务实行公开招投标采购,小额采购实行全程监督下的谈判采购,工程项目实行无标底采购。建立政府采购网站,开发和采用先进软件,实行网上即时、竞价采购。(见附件二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

 

 

   十、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1、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

 

 

   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

 

 

   根据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立新的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新的指标体系应当既有生产指标也有效益指标和国家、居民收入指标,既有经济增长指标,又有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引导地方政府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注重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坚持能力和政绩并重原则。组织力量研究、开发出一套测评党政领导干部素质能力的指标体系和方法技术。

 

 

   党政领导干部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群众认可应当制度化和定量化。进一步完善民主测评制度,民主测评表应设计的科学合理并尽可能量化,民主测评结果应当成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尺度。建立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法,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

 

 

   2、建立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系统。

 

 

   建构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政府工作目标体系转化为评估指标体系,将通用指标和部门指标结合起来,建立一个全面、客观、公平和相对稳定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将公民满意作为绩效评估系统的核心价值,专家学者、服务对象和投诉中心应当成为重要的评估主体,群众满意度应当成为重要的评估指标。

 

 

   开发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系统软件,建立绩效考评网络系统,实现绩效考评科学化、信息化。制订《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健全绩效评估工作规程。(见附件二十三:“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公共部门绩效评估’” 。)

 

 

   3.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打破身份限制、地域限制、年龄限制、职业限制、学历限制、所有制限制,拓宽选任、委任、聘任官员的选择范围,唯才是用,建立开放的党政人才选用机制。逐步扩大“公推公选“的层级,适时提升直选的层次,向上延伸“两票制”选举方式。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实行“凡进必考”,完善考试方法和技术,改进考试内容。逐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和任期限制,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任期届满及时离任,建立干部正常退出机制,保持干部队伍活力。(见附件二十四、二十五:“浙江省台州市‘乡镇(街道)团委书记直选’”;广东省深圳市大鹏镇‘三轮两票’选举镇长。)

 

 

   4、改进党政人才激励、保障和培训机制。

 

 

   建立具有激励功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工作职责、能力、业绩、年功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结构和水平。适当拉开不同职务和职级的收入差距,强化职级工资的激励作用。建立公务员工资稳定增长机制。对技术和知识含量高、工作急需的特殊专门人才实行“特岗特薪”。探索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建立职务消费制度。改革福利制度,逐步实现福利货币化。建立党政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党政人才培训重在能力建设,重点培养开拓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通过在职培训、挂职锻炼、岗位轮换、脱产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1. 建立开放的、参与式的决策机制。

 

 

   建立开放的、参与式的决策机制。推行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公布决策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实行重大问题决策社会听证制度,邀请利害相关方代表充分发表意见。鼓励通过民主恳谈会、协商对话会、民主议政日等多种形式吸纳公民参与决策过程,实现民主决策。实行会议公开制度,允许公民旁听决策性会议,允许新闻媒体报道会议,允许公民和新闻媒体查阅会议记录。(见附件二十六:“浙江省温岭市‘民主恳谈’” 。)

 

 

   2.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在乡村两级实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将政务公开延伸到更高层级,实现县(区)、市(地)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应涵盖政府活动的方方面面,让阳光照亮政府的每个角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程项目,财政预决算,均应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政府工作信息。

 

 

   政府职能部门从“两公开一监督”向“八公开、一监督”转变,即公开办事人员、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实现群众监督。

 

 

   创新政务公开形式,通过政务超市、政务公开大厅、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实现便民高效优质服务。(见附件二十七、二十八:“湖南省长沙市四级联动政务公开”;“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首创‘政务超市’” 。)

 

 

   3. 抓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

 

 

   《政府信息公开法》是阳光法案。在借鉴国外和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础上,抓紧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法》,实现政务公开的法制化,巩固政务公开制度的成果。《政府信息公开法》要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型、方式、时间、救济措施等程序性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政府信息公开法》还应当保证政府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现代化以适应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法》应当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关系,以社会公共利益为依据合理确定应受保护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限度。

 

 

   十二、建设电子政府,推动政府再造

 

 

   1、 将电子政府建成公众服务平台。

 

 

   建立面向公众、结构完整、便民高效、安全可信的电子政务系统。

 

 

   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和统一的业务流程支持平台。积极开发面向公众、门类齐全的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及时充实更新网站内容。开通热线呼叫系统。发展网上办公、网上缴费、网上咨询、网上信息披露和联网监管等现代化办公手段,为公民、顾客、纳税人提供“单一窗口”、“24小时”、 “一站式”在线服务。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向公众开放。

 

 

   将电子政府建成公民与政府良性互动的公共信息平台,建立网上民意调查系统,开设公民参政议政论坛,鼓励官员与公民进行网上对话和交流,建立电子投票系统,设立接受公众投诉的电子信箱和领导人电子信箱。

 

 

   将电子政府建成居民、政府、商家良性互动的公众服务信息平台,以公众服务信息平台为依托,汇集居民的服务需求,整合商家和商业资源,反馈商品和服务质量满意度,以政府信息化促进工商服务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健康发展。(见附件二十九:“南海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纪实” 。)

 

 

   2、 推动政府管理信息化。

 

 

   加快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 开发政府管理和办公系统软件。分门别类建设数据库。建立数据交换中心和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广无纸化办公方式。健全与完善政府专网,改进政府内部信息传递机制。建立信息安全法律和技术保障体系,建设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基础平台和信息安全支撑平台。在政府主导下,用市场化手段推进信息化,吸引私人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参与电子政务建设,授权企业参与筹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强对公务员电子政务教育培训,提高他们运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能力。

 

 

   3、 在电子政府建设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建设电子政府的过程也是一个政府再造的过程。电子政府的实质是服务政府,建设电子政府要实现服务型政府从在线服务向办公场所延伸,从前台向后台延伸。电子政府为法治化行政提供了技术保障,同时电子政务的正常运转也需要法律保障。电子政府是网络型组织和分权化结构,强调信息共享和权力分享,建设电子政府要将传统金字塔式的政府组织结构转变为扁平化组织结构,建立分权式权力结构。电子政府时代是民主行政和责任行政时代,建设电子政府要求改变封闭的、神秘的、垄断的决策方式,建立开放的、透明的、参与式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对公民负责、受公民监督的责任政府体制。质量和效率是电子政府的灵魂。建设电子政府要求重整政府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从逐级请示批复转向简化程序授权管理网上监控,从文山会海转向无纸办公,从手工操作转向自动化、智能化办公,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十三、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政府管理创新的组织领导,周密准备,精心实施,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追求“轰动效应”。要从创新程度、自愿程度、效益程度、重要程度、节约程度、推广程度等六个方面衡量政府管理创新的成效。 政府管理创新要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实践的经验,经得起历史的经验。

 

 

   2.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容许失败的良好氛围。

 

 

   政府管理创新是一项勇敢者的事业,需要创新的推动者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承担创新失败的后果和责任。政府管理创新的可持续性有赖于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保护创新者、容许失败的良好氛围。可以借鉴国外做法,设立政府管理创新实验区和实验项目,实行赋权创新,并加以跟踪研究。在总结既有做法和经验基础上适时推出系统配套的“政府管理创新”工程,及时推广政府管理创新先进经验。 鼓励相对独立的学术机构设立全国性政府创新奖,定期表彰和奖励政府管理创新的成功范例。

 

 

   3.严肃纪律,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

 

 

   绝不允许以创新为名,干违法乱纪的勾当;绝不允许借创新之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着创新的旗号,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政府管理创新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对于违反纪律者,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加强对政府管理创新的理论研究。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后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需要有政府创新理论的指导和支持。政府管理创新理论研究应当重视对国外政府管理创新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和借鉴,善于发现、研究、总结、宣传、推广我国各级政府管理创新的成功范例,努力建立科学合理和相对独立的政府管理创新评价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中国特色的政府创新理论,推动中国政府管理创新的全面持续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