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洞骑士打完野兽赫拉:福建省物价局党组关于2010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2 13:50:39

省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几年来,我局按照省委、省纪委和国家发改委纪检组的部署,坚持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三位一体”推进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机制,工作成效得到省纪委和国家发改委纪检组的充分肯定,今年三月份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组长工作会议上作了《强化四个机制建设 提高制度执行能力 为价格工作有效服务我省经济建设提供保障》的经验交流。今年来,我们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要求,注重抓好统筹谋划,突出自身实际,实行综合推进,不仅有效推进了以规范权力行使为主要内容的惩防体系建设,而且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为我省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尽职尽责。
一、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反腐倡廉成效
按照上级和局党组的部署,我局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为抓手,以加强执行力建设和有效落实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考评,促进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反腐倡廉成效。
(一)不断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我局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已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今年来,我们坚持原有的做法,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保障。一是着力强化责任机制。坚持实行分解责任、落实责任和考核评议的机制,通过制定《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意见》、《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安排的通知》和《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安排的补充通知》,组织签订局、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年度反腐倡廉工作具体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处室(单位)和处以上领导干部,使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有了具体的硬性标准,强化了反腐倡廉职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各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强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意识,有效组织抓好各项相关工作。二是党组切实加强领导。局党组行使全面领导。局党组在2月2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组织局党组成员和有关部门领导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分析机关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形势,研究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措施,明确今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和要求。之后,分别召开机关本级和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机关和全省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推进全省系统协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两权”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平常坚持做到与业务工作统筹部署、一起落实。7月19日,局在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时,一并总结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半年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榕兴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亲自抓好各项工作部署,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局其他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和具体措施落实到分管的业务工作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三是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纪检组监察室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做好具体工作,把局党组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的理念变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实行工作,并加强日常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措施,对重要工作实行适时介入或全程跟踪监督与服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坚持人事、监察和效能办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地对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等情况进行通报和沟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促进全局的反腐倡廉建设健康有序推进。四是强化综合管理考评。着力加强综合管理,把机关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等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和考评。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得到省效能办的充分肯定,在前不久刚刚召开的全省效能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严格年度工作考核,每年年底都对机关处室(单位)及其处级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各处室(单位)和处级干部不仅要按照规定,认真总结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反腐倡廉职责情况,而且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二)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扎实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坚持开展以党性党风党纪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专题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在干部提拨使用、轮岗交流和重要节假日等特殊或敏感时段,都按规定由局长或分管领导对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或打招呼提醒,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二是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支部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并以处室、支部为单位组织讨论,把《廉政准则》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党员干部做到明规于心,促进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还请了省纪委党风室谌庆福主任作专题授课,帮助党员干部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廉政准则》测评活动,局领导和全局党员干部都参加了测评活动,有效推进机关廉政文化的建设。三是切实抓好廉洁自律专项治理,加强节日期间财务管理和廉洁从政各项监督措施,确保机关和干部做到廉洁自律。
(三)继续深化规范“两权”工作。我局作为省直开展规范“两权”工作试点单位,在机关开展规范“两权”工作的基础上,又于2009年在全省系统部署了深化和拓展规范“两权”工作。今年初,我们根据省效能办的部署,我们把深入推进规范“两权”工作,作为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重点在如何巩固和提升试点工作成效上下功夫。一是开展推进规范“两权”工作情况专项检查。5月份,省局组织综合法规处、监察室、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依法行政和规范“两权”工作情况大检查,召开了全省系统开展规范“两权”工作情况经验交流会,促进全省系统扎实推进深化规范“两权”工作。二是持续深化规范“两权”工作。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以落实机构“三定”方案为契机,重新明确了各处室(单位)的职责,理顺了内设机构间的职能。重新梳理涉及价格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和规章38件,依法确认价格行政权力69项,依法取消行政权力2项,调整、合并行政权力8项,依法下放行政权力5项。根据清理和确权结果,修订完善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24。同时,清理确认了11项机关内部比较重要的人财物管理活动。编制管理流程图10个。规范“两权”工作制度将印发全省系统参照执行。三是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今年以来陆续制定了《价格听证目录》、《成本监审目录》和《福建省物价局制定价格集体审议办法(试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进一步强化了价格审批依法决策、科学行决策和民主决策和监督制约机制。四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落实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专家咨询、集体审议和调价方案公示等制度,切实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稳步推进商品和服务价格类别审批工作;实行审批过程网络监控;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查前培训、过程跟踪、查后回访、集体审理案件等全程监督制度等;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凡价格法规及重要价格出台、重要价费的调整、价格违法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提升了行政执法的水平。
(四)着力做好价格监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和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以及通胀预期发展状况,加强与相关经济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落实价格形势分析定期交流制度,每月认真分析CPI变动情况、影响原因及后期走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加强重点重点品种价格以及异常气候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市场价格异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为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二是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维护市场秩序,特别是在绿豆等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出现波动时,及时组织相关业者召开市场行为与价格政策提醒会,稳定商品价格;在我省年初部分山区冰冻灾害、6月份闽西北地区遭遇特大暴雨灾害和9、10月5个台风的正面袭击时,都是第一时间组织各地价格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预警措施,认真开展粮食、蔬菜、生活日用品、救灾重建建材物资等相关商品的供应和价格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巡查,努力保持灾区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三是切实强化价费监督检查。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开展了针对民生热点问题的全省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活动、涉农价格收费、行业协会收费、基本药物价格、涉企收费以及电价等各类价格收费监督专项检查。今年1-11月,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752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3455.385万元,实现经济制裁金额3270.599万元,退还消费者801.182万元。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积极实施“12358” 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省、市、县价格举报信息三级联网,实现价格信息快速传递。四是推进价格监督站建设,在总结去年长乐机场、华威汽车站价格监督站设立的经验基础上,今年又在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建立价格监督站,实现价格监督关口前移。五是认真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会同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对涉企收费的现状开展摸底调查,查清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会同省财政厅及时发布2009年中央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扎实推进阳光行政。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及时编制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同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认真落实网上审批,利用“福建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等载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和监督办法,价格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实施“阳光作业”,推进价格信用信息数据资源管理与共享工作。使价格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公开透明,保障群众对价格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我局与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省政府授权唯一管理机构)进行商榷,依据价格信用工作特点,拟由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公司提出价格信用信息数据资源管理与共享工作方案,送我局商定修改后实施,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服务我省经济发展
根据省惩防办的部署,我局与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单位共同承担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任务;省纠风办、省减负办也指定我局牵头做好减轻企业负担涉及价格的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及时明确了具体的承办处室,积极发挥价格职能,重点对利用垄断地位、行政权力实施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进行治理和整顿,努力为海西建设营造良好的价格与收费环境。
(一)全面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工作。结合我省社会团体收费的现状,出台我省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工作意见。突出了以治理规范为重点的工作思路。一是规范整治社团收取的各种培训费。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坚决取消社会团体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强制收取的培训费,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违规审批社会团体培训办班收费,将强制培训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社会团体收取等三种收费行为。二是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许可证管理。对已领取《收费许可证》的,根据申领条件(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具有执业资质)重新进行审核,对不具备申领条件的,坚决取消《收费许可证》。杜绝无证收费,以及先收费后领证的行为。三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及收费票据管理。加大了对收费资金缴存及收费票据管理的检查力度,并要求建立收费台帐。
(二)切实强化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一是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根据企业反映强烈的市场中介组织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收费问题,我局会同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福建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内涵、定价原则、定价范围以及经营者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中属于强制性、垄断性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试行收费证管理及年审制度。二是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治理。我局通过对历年来下发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文件的全面梳理,以及对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治理规范意见和各有关部门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清理意见,到目前为止,我省共废止了22个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文件,取消了经营服务性收费35项(其中省局下文取消19项收费项目,部分地市取消16项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14个,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6000多万元(不含取消项目中无法统计部分),其中,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群众负担近5000万元左右。三是强化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日常监管。及时制定和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到目前止,新核定了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等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重新核定了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等多项收费标准,特别是通过重新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行为,取消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了相关收费标准,大大减轻企业负担。
(三)创新旅游价格管理方式。出台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我省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采取优质优价、区域联票、鼓励开展个性化服务等十一条措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10年5月22日《福建日报》在头版头条以《亮剑》为题对我局的做法予以深入报道。在促进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同时,加大对社会关注的旅游价格热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法定节假日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和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第三届海峡论坛和第六届泛珠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活动期间有关价格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景区的门票、酒店(宾馆)价格和交通运输价格。
三、切实强化价格监管措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以及省纠风办的部署,我局切实强化价格监管措施,充分发挥价格纠风职能,认真治理公共服务领域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努力维护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我省社会和谐稳定。
(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一方面切实强化教育收费管理。会同省财政厅重新明确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主要政策及收费标准仍基本维持不变;认真规范中小学阶段的教育收费行为,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重申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审批权限,适当提高了省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另一方面,继续抓好“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会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站管理,不断扩大“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站的影响力,目前网站点击量已突破400万人次。此外,成功协调解决了困扰大学城师生多年的水价矛盾纠纷,为校区13所学校14万师生办了一件实事,每年可减轻学校和学生负担300多万元,得到了各所高校和广大师生的充分肯定,为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继续治理医药不正之风。一是强化药品价格管理。重新明确我省药品价格管理工作规范,改进价格管理办法,严格审核药品生产成本费用,建立药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新公布了《福建省政府定价药品申报须知》,完善了申报流程;制定了药品价格备案申报审核规程,规范处内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强化内部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原属市场调节价品种新增列入国家和我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价格监管,要求企业提供医保目录出台前后三个阶段的市场实际购销价格,为审定价提供了依据;同时对审核中发现9家企业的11个品种的突击涨价药品企业进行规劝、要求恢复原价。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局分两批次公布了2238个国家基本药物增补规格品的零售指导价格,确保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执行到位并不高于现行最高零售价格。两次组织督查组到有关设区市进行实地督查,以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到位。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我省第七批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规范采购中标药品。三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根据目前我省床位费收费存在的问题,确定了“适度补偿合理成本、解决突出矛盾、优质优价、逐步到位、讲求平衡”等床位费标准的调整原则。做好单病种付费价格试点的有关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选取省属4所三甲医院和9个设区市27家医院开展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此举有利于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三)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管。一是推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信用体系建设。今年以来,会同省住建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等省评估委成员单位,及时健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其所属评估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将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年度检查、专项治理情况及日常监管工作获取的信息记入评估机构信用档案。同时开展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信用单位推荐工作,在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荐和各设区市评估委推荐的基础上,今年6月,省评估委推荐公布了13家年度检查连续3年合格、经营业绩及资信状况良好的机构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信用单位。通过信用单位的标杆和示范作用,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促进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日常监管。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分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了分支机构设立条件,健全完善了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监管和退出机制。依法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审核认定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从业行为年度检查。目前省评估委办公室正在对各地年检情况进行汇总,待组织有关部门讨论研究并经省评估委审定后,及时将年度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在全省系统规范“两权”工作方面。虽然我局高度重视推进全省系统的规范“两权”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有困难和问题:一是在调定价权力行使方面,实际工作中定价权力的行使,受到了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部门因素的制约,导致规范行使调定价权力还不能让有关方面和广大群众充分满意。二是在价格检查与处罚方面。虽然在内部有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但由于改革不到位和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和其他体制性障碍,导致一些价格与收费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存在着执法难、处罚难的问题。三是基层有的单位工作需要加强。从5月份我们组织的对全省开展规范“两权”工作检查结果来看,由于基层价格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比较薄弱,所以有的单位规范“两权”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继续加强指导和监督。
(二)在执行《廉政准则》和相关规定方面。总的来看,我局及其党员干部能够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没有发现明显的违纪行为。但是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的现象有时还是存在的。
2011年我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按照省惩防办的部署,继续坚持党组、行政领导和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的机制,着力在增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下功夫,促进各责任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为做好价格监管与服务工作提供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