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ep253更换灯泡:来自四川通信业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2 10:46:24

破 题——来自四川通信业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报告

2008-12-1708:40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编者按:

为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工信部、国资委10月6日联合发出《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要求把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电信行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个重点。这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新举措得到了运营企业的理解和支持,虽然困难重重,但各地都展开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在多年监管实践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形成了有四川特色的共建共享思路。通管局还借灾后重建的时机率先破题,使全省通信业在共建共享的道路上取得了发展经验。四川的做法对在全国通信业开展共建共享工作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此,我们推出本期报道,与各地读者一同分享四川通信业共建共享成果。

一个良好的开端

11月20日,四川在地震灾区确定共建共享的10条传输光缆线路之一的黑水-刷金寺传输光缆线路工程顺利竣工,这项由四川电信以附挂四川联通杆路方式而建设的传输光缆工程约为电信公司节约25%的投资,这也是工信部、国资委《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四川省完成的第一条共建共享传输光缆线路。这一成功案例预示着一个良好的开端,标志着四川通信业共建共享的新思路已经开花结果。

在这10条线路中,首先启动建设的是宝兴-小金传输光缆线路工程。它由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牵头,中国移动四川公司、中国联通四川公司参与共建,是地震灾区10条传输光缆共建示范项目。线路原计划10月底完成,但由于塌方,使工期受到影响。另外一条线路——卧龙-日隆已通过设计会审,将于近期启动建设。共建共享的成功提高了企业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在10条传输线之外,电信和联通又对3条传输线路共建共享达成一致意见,近期即将动工。

以地震灾区传输光缆共建共享为突破口,四川省通信业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而让四川省在共建共享方面率先有所突破的背后“推手”,其实是四川通管局多年来在共建共享方面探索的深厚积淀以及全省通信业在抗震救灾中形成的大局意识、合作意识的发扬光大。

一份深厚的积淀

四川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思路的形成是一个渐进过程,如果要找寻一个清晰的起点,也许就是2006年4月18日——在这一天召开的四川省电信运营企业总经理联席会议上,与会的老总们明确提出了对网络资源进行共享、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减少重复建设的愿望并达成了共识。在随后通管局发出的会议纪要上这样写道:“应积极推进网络资源(尤其是传输资源)共享,相关企业应积极开展协商、谈判,采取购买、租用、置换或共同建设、费用分摊等方式,降低建设维护成本,提高企业效益;省通信管理局将以全省通信建设规划为指导,积极协调,做好成本测算,促进各企业网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

会后,四川通管局立刻着手制定全省通信网络资源出租指导价格等相关工作,并邀请省内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通信建设设计单位构建相关技术模型,在结合近年来四川省通信建设实际和征求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意见基础上,核算出了相关通信资源的建设成本。2006年9月4日,通管局出台了《四川省通信网络资源租用指导价格》,该指导价格标准为最高限价,要求省内各运营企业可以结合省内各地实际情况采取购买、租用、置换或者共同建设、费用分摊等方式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以有效减少企业间诸如“重复建设”之类的恶性竞争。

在这次会议之前,四川通管局已经开始尝试指导企业共建共享,但那时候主要还是站在规范建设市场、保护电信业务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共建共享的思路也是在规范市场秩序中逐渐形成的。早在2005年1月,省通信管理局出台了《四川省通信建设纠纷协调办法》,《办法》中提到:企业在因土地资源、地形限制以及国土规划等原因难以或不能避开其他运营企业已建或在建通信设施,从而可能影响对方企业通信功能和安全或必须使用对方企业已建或在建通信资源时,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应取得已建或在建通信资源所有人的同意并签订共用或安全保护协议;二是已建或在建通信设施所有人确认其通信设施资源功能和安全不受影响或有富余资源的,原则上应当同意有偿使用,并给予协助和配合;三是在得到已建或在建通信资源所有人的书面同意或管局作出书面裁决之前,后建方不得擅自强行建设。

而同年7月出台的指导意见则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明确提出了“鼓励联合建设城市通信管道,实施合建管道专业化管理,鼓励开放建筑红线内通信设施,规范使用行为,依法保护电信设施产权人合法权益。”此后,全省通信业在中心城市开始大量实施管道共建,以前,满大街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井盖纷纷被“通信”所取代。

后来,通管局又相继出台了纠纷协调办法、合建共用指导意见、租用指导价格等文件,全省通信行业共建共享的思路也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成熟,为全省通信业开展共建共享的实践奠定了基础。

一场伟大的实践

竞争和合作既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企业间有竞争必然也有合作。而在四川,电信企业间合作的历史也十分悠久。早在2003年,四川网通和四川联通就共同建设了雅安-康定的传输光缆以及“九环线”传输光缆。

2006年8月,四川联通与四川电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宣布将进一步加强在通信领域方面的合作,为共同推进四川通信市场的发展、合理利用国家通信资源作出积极贡献。按照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通信资源优势,在网络建设维护、市场发展、新业务开发和利用方面加强合作。在网络建设维护上,将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做好重要通信的支撑保障工作;为避免网络建设重复投资现象出现,将合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采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共同进行资源建设,在现有网络资源合作的基础上,全面开放光纤、基站铁塔、机房等出租业务。这一协议也为双方的深入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他企业相互间的陆续合作也有很多,但全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没有从整体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大地震,共同的责任让企业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第一时间恢复通信成为全省通信业共同的愿望。在抢通过程中,各企业主动对有限的传输资源进行共享,电信、移动、联通、网通等四家公司突破传统,通过租用、置换等方式相互备份为灾区提供了88个2Mb/s电路。

随着灾区通信的逐渐恢复,在抗震救灾中形成的这种合作精神也得以传承,在6月17日召开的会商会上,与会各运营企业领导一致赞同在地震灾后重建中,遵照联合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制定重建规划和实施建设。通信管理局在进一步征求各企业的意见基础上,出台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传输光缆共建的指导意见》,确定了10条共建共享线路,明确了传输光缆共建范围和原则,建立了共建联系协调机制,规范了共建程序,同时还对物资供应、牵头方确定、维护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以便更好地指导各运营企业实施共建传输光缆重建工作。7月11日,电信、移动、联通三家企业制定并签署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传输光缆共建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了共建共享工作。

为有效实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传输光缆共建工作,省通信管理局成立了由通管局和运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共建协调组,开展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并多次到实施共建共享现场调研,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实施共建共享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此同时,四川通管局还积极推动省政府出台“四川省地震灾区通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涉及相关赔(补)偿标准”,解决通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中涉及交通、林业、城建、村(居)民等方面的赔(补)费问题,为电信企业实施共建共享提供支撑。而由省通信管理局制定的指导地震灾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标准——《四川地震灾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也已处于送审阶段,年内将由省通信管理局和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10月6日,工信部、国资委正式下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强劲推进了四川地震灾区的共建共享工作,更为全国的共建共享工作指明了方向和出路。四川通管局迅速筹建四川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家组,派出多个调研小组分赴甘孜、阿坝、绵阳、德阳、广元、雅安等地调研,并对全省通信资源进行了摸底调查,为下一步扩大共建共享范围做好准备工作。

在调研的基础上,四川通管局作出了一个果断的决定:对受灾严重的北川县、青川县、绵竹汉旺镇、汶川映秀镇四个重点异地重建城镇,专项规划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方案,更好地指导企业实施共建共享工作,新城镇的通信设施将以新的面貌展现。以重点城镇通信重建为抓手,以点带面,推进全省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这将成为四川推进共建共享的又一大特色。

“共建共享没有现成的模式,因为汶川大地震、因为灾后重建,全国通信业都在关注四川,我们的工作就是要闯出一条共建共享的新路。”省通信管理局局长王钢如是说,而四川通信业的探索也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