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律所排名:买官被骗者不是“受害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03 05:32:36
北京一公司总经理伙同无业人员冒充中央领导秘书,承诺为人提拔官职、保留面临整合的煤矿,诈骗3名“受害者”109万元。(12月12日《新京报》)

  因为找“中介”跑官、买官被骗的案件并不鲜见。笔者不知道破案率是多少,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这些案件破获之后,那些骗子都会被依法处置,但被骗的买官者却很少被惩罚,甚至还会把全部责任推给“行骗者”,因为我们的法律文书上把被骗者称为“受害者”。

  其实,骗子和被骗者在这类案件中是利益共同体。某些受害者,又可能同时是违法者,需要及时追踪查处。

  或许,一些腐败的“被骗者”没有得到查处,多与当地纪律检查部门不清楚情况有关。是不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这类诈骗案件时,并没有和他们交换情况,特别是有些骗子活动范围较大,很难掌握资料呢?因此,要建立公安机关向纪律检查部门移送案件的制度,凡是涉及党员干部的,都应该合署办理。如此“宝贵”的反腐线索被浪费,实在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