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恋 李月华种子:写在鄂尔多斯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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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文明城市 共享城市文明——写在鄂尔多斯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21日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作者: 王皓冉
华灯已上,在初结薄冰的乌兰木伦湖畔,如镜的冰面倒映着阑珊灯火。远处,霓虹与川流的车灯交织,更让这个城市绚丽多彩。繁华与宁静交融,一幅和谐、宜居、美丽的北国之城初冬夜景展示的,正是文明之城——鄂尔多斯的一个片段、一个剪影。
三年来,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无数这样片段、剪影连成了一片文明之城的美丽风景……
三年来,鄂尔多斯市委、政府带领全市各族干部、带领全市194万各族群众,为这座城市更加美好的未来,举全市之力,全民之力,咬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激流勇进,奋勇开拓。
三年的奋战,五年的艰辛,花蕾已经初绽。回顾五年的历程,面对社会事业、城乡文明程度、市民综合素质等软实力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小差距的现实,全市上下,把创城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打造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提升市民素质的有效途径、创新社会管理的实际抓手、造福人民群众的有力举措,举全市之力予以推进。三年迈了三大步,2008年跨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行列,2009年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名列地级市第12名,2010年测评名列第10名。而今年,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已收获囊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回首三年,从城市硬件建设到窗口服务水平的提升,从公共设施的不断完善到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从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到道路交通畅通水平的提升,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突飞猛进到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全面提升……鄂尔多斯的城市品位在不断上升,城市灵魂在不断凝聚,城市文明脚步不断在跨越。这一切变化,印证着市委、政府的高瞻远瞩与正确抉择,包含着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群众的艰辛努力。这一切的变化,也让鄂尔多斯在追寻“全国文明城市”的脚步中,留下了蝶变的每一个华丽瞬间,让城市的魅力得到升华——
三年来,市民幸福感更强了。
文明创造和谐,和谐滋养文明。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我市坚持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从城市发展中分享更多发展成果,创建文明城市的五年,也是我市居民幸福感全面增强的五年。
“我们有了廉租房”、“低保补助提高了”、“孩子上学免学费了”、“我们移民搬迁住楼房了”,这些是我市百姓近几年经常谈论的话题,而有目共睹的巨大变化也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着。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关注百姓切身利益,努力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为了拿牌子、争荣誉,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福祉,给老百姓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委书记、市创城指挥部总指挥云光中多次强调。
三年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始终坚持富民优先,几年来全市各级财政支出的50%以上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成果最大程度惠及老百姓。全市紧紧围绕“学有优教、劳有丰酬、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新五有目标,全力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几年来,我市对转移进城农牧民和鄂尔多斯籍的高考落榜生、复转军人全部实行免费技能培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关于促进牧民增收的意见》,提高干部职工津补贴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5205元和8756元。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普及12年免费教育,并正在推行15年免费教育;嘎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三年来,城市环境更好了。
“过去一下雨,马路污水横流,过马路都得踩着砖头走,再遇上春天刮风,垃圾袋满天飞,特别惹人烦,那会儿真是‘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说起过去的城市环境,东胜区曙光社区70岁的退休老教师郭三埃这样描述。
面对城市建设基础差、底子薄的现实,我市把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作为惠及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现城市人居环境极大改善,城市品位全面提升。
信步宽阔长街,徜徉曲径小巷,漫步街区公园,行走社区便道,随处可见的,是绿树鲜花和如茵的芳草。点缀其间的,是一座座个性鲜明的雕塑。一座座主题公园,一个个文化广场,让每一位来到鄂尔多斯的游客无不赞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坚持以百姓宜居为核心,全面改善人居环境,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人均公园绿地达14.26平方米,各旗宜居宜业中小城镇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城乡面貌大为改观。几年来,通过完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打造贯穿城市水系,营造了城在林中、林水相依、绿色环抱的生态城市格局。通过推进园林、通道、社区、园区绿化工程,实施东胜“三川三园”、伊金霍洛旗东西红海子湿地、康巴什乌兰木伦河道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全面提升了城市宜居水平。近年来,实现全市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7.06%,污水处理率达到92.56%,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城市环境大为改观。
三年来,市民安全感增强了。
“老出租”李军在东胜开了6年出租汽车,他最大的感受就是现在开车比以前安全多了。他说:“每次在夜晚出车时,看见巡逻车不间断地在城市大街小巷巡逻,我心里就特别踏实。”更令人欣慰的是,在整个鄂尔多斯,许多市民也有与老李一样的心情。如今,在鄂尔多斯市区有许多被外来人称奇的现象:不论白天晚上,大街小巷的路边上停了许多私家车,却无专人看管;沿街店铺和住宅也没有其它城市那样,安装铁栅栏和钢网防盗;特别是上下夜班的女职工,再不用家里人接送,深夜里的鄂尔多斯,所有的行人都不用提心吊胆怕遇见歹徒。
创城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我市连续三年荣膺全国最安全城市,成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之一。几年来,我市通过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平安鄂尔多斯”建设。通过强化“大技防”、“数字鄂尔多斯”建设,用网格化、信息化、数字化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举,构建起“打、防、控”一体化、“点、线、面”相结合的现代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营造了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感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年来,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了。
文明城市的核心,在于人的文明素质提升。创城工作启动以来,我市通过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开展“最美笑脸”征集、文明形象大使评选、十大不文明行为评议等活动,大力倡导“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新风尚。大力倡导节约能源资源理念,开展城市无车日、“创建低碳家庭、共享时尚生活”等活动,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百日读书节、书香少年、书香家庭评比和读书征文等全民阅读活动。开展了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开设了“网上文明中华·鄂尔多斯篇”、“网上革命纪念馆”、“我们的节日”等专题,评选表彰了鄂尔多斯市“十佳”文明网站。几年来,全市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鄂尔多斯人”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发动广大市民开展不文明现象评议活动,让市民在自我管理中提升文明素质。这些活动,让整座城市充满活力,多了一份温暖……
于是,在我们城市有了自筹资金为残疾儿童建学校的张宇;有了关爱农民工的企业家丁新民;有了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乌兰其其格……几年来,我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全市为汶川、舟曲等灾区累计捐款捐物3亿多元,2000多名志愿者成为中华骨髓库成员。
几年来,我市建成全国文明村镇6个,建成全区文明城市区1个、文明旗县城2个、文明村镇9个,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2名,自治区和市级道德模范23名,5名身边好人荣获“中国好人榜”好人称号。如今,我们常会欣喜地看到,在公共汽车上,总会有市民主动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义务献血逐渐成为市民参与公益事业的时尚行为;以出租车为主体的“爱心车队”已经成为传递城市文明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每一个服务窗口总是笑脸相迎……
三年来,我们的城市更加温暖了。
“孩子该上一年级了,班里户口在东胜的小朋友都按户籍给划分了学校,我这外地户真不知道该咋办?”来自包头萨拉齐的农民工刘东为了孩子上学曾经很烦恼。正在他烦恼的时候,社区服务农民工志愿者在排查时了解到了他的困难,便积极协调,将他的儿子就近安排到东胜区第六小学,并与东胜籍学生一样享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政策。“真没想到,我们能和本地孩子一样享受优惠政策,鄂尔多斯真的没把我们当外人,让我们感到很温暖!”没有了忧愁的刘东兴奋地说。
温暖来自关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展开以来,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关爱空巢老人和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志愿者队伍注册人数达到6.3万人,发动志愿者参与创城宣传、绿色环保、科技普及、法律援助等各类社会志愿服务,社会志愿服务成为创城工作中一道亮丽“城市风景线”。也是这些志愿者,让所有在鄂尔多斯生活的人感受到了这个城市温暖与爱。
此外,几年来,我市通过为转移农牧民提供一份工作、一份社保、一份补贴、一套住房,以及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强化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举报专查和日常巡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6万家,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各项待遇3亿多元,切实将保障转移农牧民、外来务工人员利益落在了实处。几年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金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50元和260元;城乡低保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20元和300元;孤儿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和1000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牧民住院报销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32万元、12万元和10万元。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682万平方米,解决了75830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38.3平方米和33平方米。这些政策,让城市发展成果普惠到了困难群体,让发展阳光的温暖普照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让鄂尔多斯成为一座温暖之城。
三年来,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了。
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基础是要满足物质生活需求,但更重要的是要保障广大群众对社会生活的参与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在大幅度满足广大群众物质需求的同时,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行社区重大事务公开和居民代表协商制度,实现社区选民参选率达到85.7%。创造性地总结并推行了 “四权四制”基层民主治理模式(党支部决策组织权、村民会议决策表决权、村委会决策实施权、村民监督委员会决策监督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启动机制、民主表决机制、组织实施机制、监督评议机制),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更让群众在参与基层建设中增强了主人翁感。
主人翁感的增强,安全感、舒适感、自豪感以及社会生活质量的提升,这一切,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体面,也成为了推动我市文明进步的动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五年,是我市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城乡文明程度普遍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大幅提升的五年。五年的辛勤耕作,五年的春华秋实。五年来,鄂尔多斯的天更蓝了、水更清了、树更绿了、花更艳了、公共秩序更加好了、人与人更加和谐了……
三年来,我们对城市文明执着的追求着。五年来,我们城市的魅力在追寻文明的脚步中得到了全面升华。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五年前,我们播撒下了文明的种子,并辛勤栽培,细心照料;今天,文明之树的花蕾已经绽放,但是我们追寻文明的脚步没有半点停滞的理由,面对这一阶段性的成果,全市上下要倍加珍惜、倍加呵护,更要倍加努力奋斗,让鄂尔多斯绽放的文明之花结出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