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楷&苏沐秋r18: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03 06:50:02
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深刻认识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市农村发生巨大的变化,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事业显著进步,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城乡关系发生积极变化。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开辟了广阔空间。同时,我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民持续增收仍然比较困难,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以新的理念和思路,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2、准确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县强才能市强”的理念,大力实施“县域突破”战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产业化提升农业、以工业化富裕农民、以城镇化繁荣农村,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扩大农村对外开放,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努力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万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成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新农村建设样板区。今后几年是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到2012年要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农村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占全市比重超过30%;财政收入力争达到100亿元,占全市比重超过15%;县域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占全市比重超过30%。

  ——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85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农民上学、就医、出行条件明显改善,低保、养老、救助制度更加健全,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

  ——农村社会管理更加完善。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乡镇治理机制和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

  4、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快农业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带动和提升家庭经营水平。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积极发展各种农业服务组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

  5、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建立流转档案,规范流转行为,完善流转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深入推进“万亩土地复耕整理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工程,促进农村耕地、建设用地、公共服务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创新“增减挂”方式,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前提下,将撤并的村庄和废弃的集体建设用地复垦成耕地,经验收合格后置换成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新农村建设。

  6、创新农村金融制度。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切实增加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社),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支持建立农业投资公司,建立各类农业担保机构。鼓励现有担保机构积极开展涉农担保业务,政府对其担保代偿损失和担保费率给予适当补贴。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稳妥地探索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和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融资的有效途径,允许农产品收益权、企业存货、农业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等财产抵押和权利质押。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村商业保险业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7、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按照“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设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边远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村路、水、电、气、通讯等项目投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统筹和整合,完善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鼓励工商资本等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

  三、全面提升农村发展水平

  8、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为抓手,以大农场、大种植园、大养殖场等项目为支撑,大力发展畜牧业、蔬菜园艺业、粮油业、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主导产业。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加强农业技术创新,逐步提高粮油单产和品质,推动农业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形成特色成块、产业成带、集群发展的现代农业新格局。到2012年,每个县至少有两个以上年产值20亿元左右的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实施“强龙带动”工程,着力培育壮大一批有品牌、连基地、带农户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引进一批生产规模大、带动范围广、竞争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对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生态农业等农业项目用地,按照农业用地进行管理。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9、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坚持以工业为主导,发挥各县比较优势,加快产业集聚,培育特色产业,壮大主导产业,打造优势品牌,提升产业层次,提升县域工业化水平。加快县区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增强产业承载能力,引导各类企业和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实现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到2012年,三县工业园区工业产值超过200亿元,形成一批工业产值过20亿元的乡镇。积极发展服务业,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设施和功能,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运输、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流通配套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发展一批大中型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到2012年,全市所有乡镇和中心村建立连锁超市,80%的乡镇建立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大力培育农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大户等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加快发展农村旅游业,打造一批高品位、高档次的农家乐项目。

  10、着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建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机制,发挥城市和中心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城区、近郊农村与城市的融合。使更多的农村融入城市发展辐射圈,使更多的农村产业融入城市产业体系,使更多的农民融入城市社会。力争5年内80%的城区农村转变为社区,80%的城区农民转变为市民,80%的城区农业转为二三产业。实施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居规划,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社会管理功能,增强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积极引导农民居住向城镇集聚。积极稳妥开展“双置换”改革试点,鼓励农民在政府主导下用土地经营承包权、宅基地和住房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及住房,使在城镇稳定就业且有社会保障的农民能够落户城镇、转变为城镇居民。

  11、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实行统筹规划,集中治理,配套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综合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实施湖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巢湖沿岸综合治理、派河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加强大中型灌区改造、圩区综合治理、小型泵站改造、小农桥改造等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滩涂围垦开发力度,实施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扩大高产稳产农田面积。加快农业推广体系建设,力争三年内在全市普遍建立具有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功能的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养殖业沼气工程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进江淮分水岭等边远地区综合开发利用,促进岭区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转变,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资源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行动,整治乡村环境卫生,开展冬季植树活动,全面净化、绿化村容环境。实施《合肥市2009-2011年文明乡村建设规划》,以“四清四改”和村村通水泥路、村村饮安全水、村村通广播电视为切入点,全面开展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和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到2011年,力争全市70%以上乡村建成文明乡村,基本实现“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村容整洁、饮水安全、厕所卫生、乡风文明”的目标。

  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13、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统筹市和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实施,合理安排市和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庄分布、基础设施、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实现城乡发展互相衔接、互相促进。科学编制和完善城乡建设规划、村镇布局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集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集中。加快编制和完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专项发展规划。积极争取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改革试点。

  14、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引导城市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企业向县域转移,支持县域承接城市转移的大项目、重点项目,促进农村资源开发和农民就业。积极扩大县域经济与城市经济的联系,支持三大开发区和县域工业园区采取多种合作形式拓展发展空间,鼓励城市企业与县域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产业对接和联合。抓好县域内产业布局,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城乡产业互补,促进县域内工业与农业、城镇与乡村协调发展。

  15、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畅通城乡人流、物流、信息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抓好农村道路、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道路与农村公路连接,2009年实现城镇公路与城市主干道全面对接,所有建制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全部行政村通水泥路。2012年全部中心村通砂石路,80%的村庄主次干道实现硬化。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交通,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到2011年全部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具备条件的地方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继续抓好农村电网建设,提高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积极发挥信息化为农服务作用。

  16、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社会事业范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性经费更多用于农村,促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均衡发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加快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教育水平,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县(区)、乡镇、中心村(社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创新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为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做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农民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引导城市文化机构到农村开拓市场。大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着力构建活动开展长效机制。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农民健身活动。

  17、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和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落实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确保供养水平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制定促进农民自主创业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创业增收。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18、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把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和公共服务内容引入农村社区,构建农村社区建设管理的运行机制。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提高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到2012年,全部行政村基本建立集便民、科教、医疗、文体、党群议事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畅通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及时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

  19、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坚持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体现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原则,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县和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发挥其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方面的职能和作用。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三农”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完善农村基层领导班子选举办法,扩大乡镇“公推直选”试点范围,推行村党组织“两推直选”,健全和完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继续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建立健全以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内容的“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结对共建、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21、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积极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法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