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的过去分词:民政部李学举部长在全国优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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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举在全国优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部领导网站  时间:2004-09-24 18:42

 

 

同志们: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刚刚胜利闭幕、建国55周年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召开全国优抚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集中研究新时期优抚工作的问题。开好这次会议,必将对我国军人抚恤优待事业产生重要影响。

 

    改革开放特别是1998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会议以来,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拥军优抚安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国家发展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出发,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困难中探索,在改革中前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统一部署;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系统和广大优抚安置战线的工作人员情系优抚安置对象,完善政策、规范管理、狠抓落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工作。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比较好地维护了优抚安置对象基本权益,推动了各项优抚安置事业的健康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民政部,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军地各有关部门,向为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付出努力的各级领导和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贡献的广大优抚安置对象表示崇高的敬意!

 

    今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公布了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优抚对象的亲切关怀,对于做好新时期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会儿,平飞同志将结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贯彻落实,对优抚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和全面部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理解、自觉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优抚工作,先讲几点意见。

 

    一、追溯历史,充分认识优抚工作的地位作用

 

    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是一项传统工作,随着国家和军队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我国是优抚历史悠久的国家之一,对军人的抚恤优待孕育于原始社会末期,诞生于奴隶制社会时期,发展于封建社会阶段,成熟于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开辟了优抚工作的新纪元。

 

    随着奴隶制国家的出现,奴隶主之间用暴力掠夺财富的军事冲突便随之产生,战争的需要产生了古代军队和军事制度,为了鼓舞士气,获取战争的胜利,统治阶级开始重视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抚。西周时期,太公吕尚辅佐周武王治军,曾提出“凡行军吏士有伤亡者,给其丧具,使归而葬,此坚军全国之道也。军人被创即给医药,使谨视之”。意思是说,对战死的军士要置备葬具安葬,对受伤的战士要妥善照顾。秦国在商鞅变法期间,将“军功受爵”原则列入了变法的主要内容。这些重要的优抚思想,奠定了优抚工作的发展基础。

  

    封建社会中,由于军队本身在夺取和巩固政权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历代统治者都将优抚工作视为激励军人忠勇作战的一项国策加以推行。比如,宋朝规定“军士经战至废折者,给衣粮之半,终其身;诸阵亡军士父母无妻、子、孙依倚者,人日给米二升,终其身”。这一规定涵盖了抚恤、供养等多个方面,使优抚工作的内容有了新的扩展。从本质上来说,历史上统治阶级倡导和制定的这些优抚办法,目的都在于缓和社会矛盾、驱使军人为其献身效力,以维护和巩固其统治地位。

 

    进入上世纪20年代,中国共产党创建了人民军队,掀开了优抚工作的新篇章。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规定,各级苏维埃政府均应成立相应的优抚组织机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设立了专门的抚恤委员会,加强对优抚工作的组织领导。之后,在艰苦卓绝的人民战争中,以拥军支前、土地代耕、伤亡抚恤、褒扬优待为内容的全新优抚制度初步确立。新中国成立后,优抚工作成为人民政府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内务部设立了四个业务司局,其中就有优抚司,1978年3月民政部成立之后,内设机构、主要业务历经多次调整,但无论是优抚司、安置司,还是目前的优抚安置局,都始终是民政部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优待抚恤、退伍安置、烈士褒扬、烈士纪念物管理、拥军优属等任务。为加强和规范这个时期的优抚工作,国家先后制定了《烈军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等五部法规,形成了优抚基本法律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优抚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党和政府更加重视优抚工作,十分关心优抚对象,站在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兴旺发达的高度,把切实维护军人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促进军队和国防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优抚工作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延伸,确立了“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社会优待、国家抚恤、依法保障”的优抚工作方针;先后制订出台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一系列综合性政策法规,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优抚政策法规体系;15次提高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国家各级财政用于抚恤补助经费由1979年的3.5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87.9亿元,增长了24倍,使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国155所优抚医院长期医疗供养了1万多名优抚对象;1314所光荣院集中供养了3万多名孤老优抚对象;1万多处烈士纪念建筑物大多数都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接待3000万人次的瞻仰参观;编纂出版30卷、1600万字的大型系列丛书《中华著名烈士》,成为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教材。

 

    纵观历史发展进程,可以清晰地看到,优抚工作是一项历史悠久、富有传统、政治鲜明、与时俱进的工作,地位十分重要、作用十分明显。

 

    ——促进了国防和军队建设。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在战争年代,优抚工作始终是夺取战争胜利,建立和维护国家政权的重要保证;在和平建设时期,优抚工作是提高军队战斗力、激发官兵习武热情、积蓄强大后备力量的基本依靠。实践证明,做好优抚工作,有利于提高军人的社会地位,鼓舞部队士气,抚慰军人家属,解除军队的后顾之忧,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

 

    ——有利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优抚对象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阶层、分散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始终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做好优抚工作,就能保障优抚对象的根本权益,调动他们参与国家建设的积极性,没有他们的支持,就不会有改革的顺利进行;没有他们的小康,就不会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他们的安居,就不会有全社会的稳定。

 

    ——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优抚对象本身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教科书,优抚事业单位本身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烈士褒扬内容本身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资源,做好优抚工作,充分挖掘“红色资源”的潜能,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加强公民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促进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带动了民政事业协调发展。优抚工作历来都是中央领导关心的重点工作,历来是民政工作的主要业务,历来是民政事业的核心内容。做好这一工作,可以提高民政工作的社会地位,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民政事业的蓬勃兴旺,有助于优抚工作的全面进步,优抚工作的重点突破,有助于民政事业的整体推进。

 

    二、抓住重点,不断推动优抚工作健康发展

 

    优抚工作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改革越深入,开放越扩大,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越需要做好优抚工作。当前,我国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财税改革等管理体制,健全市场运行、社会保障等体系,深化国有企业、农村经济、金融发展、行政管理等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国内各种利益关系调整交汇激荡,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今后一个时期,优抚工作要适应新的形势,就必须紧紧围绕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优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认真落实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与时俱进,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以重点突破实现优抚工作的全面进步。

 

    一是维护权益,保障生活。这是优抚工作的基本任务、核心内容和根本目标,也是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多方面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民政工作主要是围绕人民群众而展开的,概括起来就是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优抚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服务于广大优抚对象。总的讲,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央和各地对优抚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大,“爱心献功臣行动”的深入开展,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但由于保障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政策调整滞后于国家改革进程等多方面原因,造成抚恤补助标准偏低,优抚对象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人民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相对贫困现象依然存在;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问题日益突出;城镇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在新形势下遇到新问题,优抚对象享受的各项优待待遇难落实。这些问题是改革发展中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改革和发展中做文章、谋对策。在保障生存权上,积极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随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把优抚对象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优先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优先纳入养老失业工伤保障体系、优先纳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落实各项住房优惠待遇,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居住质量;通过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进入医疗保障网络、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疗优待、建立定额门诊医疗补助、实施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救助等方式,努力构建灵活多样的医疗保障体系。在维护发展权上,注意调动优抚对象自强不息、自我发展的积极性,激发内在活力;保障他们优先接受教育、优先就业、优先接受政策扶持,帮助他们从实际出发确定生产项目和致富途径,切实提高他们自我保障和自我发展能力。在维护社会权上,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优抚对象的历史贡献,积极营造尊重、关心、帮助优抚对象的氛围,落实社会优待各项措施,提高他们的荣誉感,鼓励优抚对象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各项有益活动,让他们充分享受应有的权益。

 

    二是制定政策,依法优抚。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建设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政策性强是优抚工作的突出特点。经过长期的努力,优抚工作在法制化和规范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一系列比较完善的优抚政策法规,对于保证依法优抚,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我们之所以还强调要不断完善政策,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有的政策与市场发展要求不相符合,有的规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另一方面,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障制度的调整,现行的一些政策规定也会出现新的不符合、不适应。因此,我们要把完善政策作为一个工作重点,常抓不懈。当前,从部里到各地,都要抓住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已经公布、即将施行这个契机,制定实施细则,完善配套政策,努力形成以拥军优属、抚恤补助、社会优待、医疗供养、褒扬宣教为主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衔接、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优抚对象特殊地位相吻合的新型优抚政策体系。这是实施依法优抚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做到谋划工作、研究决策、制定措施、处理问题都要依据法律法规,不能用人治代替政策。要严格依法行政的行为,实体性的规定要落实,程序性的规定也不能简化,比如,残疾等级评定、革命烈士批准、各项政策落实、生活待遇确定等具体的行政行为,必须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行为,提高效能,防止权力滥用。要加强依法行政的监督,经常检查落实优抚政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面推动依法优抚的贯彻落实。

 

    三是完善机制,形成合力。机制是事物的内部要素之间及其与外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完善机制对于事物的发展更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决定性的意义。优抚工作横面宽、纵深长、内容杂、环节多。离开政府,做不好;孤军奋战,做不好;脱离群众,做不好。只有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才能保证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障到位。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把优抚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积极争取军地有关部门的配合,在精力上给予更多的关注,在财力上给予更多的倾斜,在政策上给予更多优惠。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进一步挖掘社会捐赠、企业赞助、个人捐献的潜能,设立拥军优属保障基金,构筑国家正常资金保障以外的第二层安全网;充分调动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力量,关怀、尊重优抚对象,广泛开展献爱心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要强化各级民政部门的全局意识、统揽意识、责任意识、合作意识,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协调,进一步增强优抚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上述三个重点,归纳起来,就是建立一个机制,完善两个网络,规范三个标准,确立四个支点。即: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医疗保障网络和社会优待网络;规范国家抚恤补助标准、残疾等级鉴定国家标准、事业单位管理标准;确立生活保障、康复供养、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四个支点。

 

    三、尽职尽责,切实保证优抚工作落到实处

 

    优抚工作非常具体、非常实在,来不得丝毫马虎,哪个部位、哪个环节、哪个细节做不好,小则直接损害优抚对象的切实利益,大则直接影响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甚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这个意义上讲,各级民政部门、广大优抚工作者更要以真情对待优抚对象,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优抚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一要讲感情。青松参天,在于它植根于肥沃的土壤;浮萍飘零,因其远离厚实的大地。与优抚对象建立血肉感情是做好优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伤残军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军人等对象,曾经在民族危难、国家存亡之际,挺身而出,南征北战,枪林弹雨,出生入死,为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有功于国家、有功于人民。他们身上集中体现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勇往直前、舍身取义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体现着顾全大局、珍惜荣誉、为国分忧的崇高思想境界;体现着无私奉献、全心为国为民的优秀品质。如今,共和国已经成立55年了,改革开放也走过了二十多年历程,他们有的常年卧病在床,有的终生残疾,有的年逾古稀,有的家庭拮据,处于一生中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期,虽然国家暂时还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需求,但是我们对优抚对象的感情不能薄。各级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设身处地体会他们的难处,象关心父母兄弟那样去关心他们的疾苦,刻不容缓地解决他们的困难,真正把对优抚对象的体恤之情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倾注到每一个人身上,成为他们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进一步密切同广大优抚对象的血肉联系,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政府的温暖、人民的爱意。

 

    二要尽职责。做好优抚工作,是政府、部门、社会的共同职责。民政部门是代表政府从事优抚工作的职能部门,直接为优抚对象服务,责任更加重大。优抚对象的心声,需要通过民政部门来反映;优抚对象的困难,需要通过民政部门来解决;优抚对象的权益,需要通过民政部门来维护。在这方面,我们有经验,也有教训。长期以来,绝大多数地方工作负责、恪尽职守,政策执行的效果很好,优抚对象是满意的;但也有个别地区,该落实的落实不好,该及时到位的迟迟不能到位,优抚对象不满意,人民群众有意见,有时出现集体上访现象。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根本的是个责任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心,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级民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优抚工作负总责,遇到重大问题亲自抓,敏感热点问题亲自解决,棘手难题亲自协调处理;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真正履行好岗位职责,切实把优抚工作的各项待遇和政策落实到每个优抚对象身上。广大民政工作者要有甘当孺子牛的精神,情系优抚对象、心系优抚工作、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要有精益求精的精神,精通业务、精进技能,在宏观谋划上有思路、出策略,在具体落实上有措施、出新意,在解决问题上有招数、出效益,成为优抚工作的行家里手。要有勤奋钻研的精神,认真学习优抚政策法规,刻苦钻研业务,勤于思考,勤于探索,勤于实践,切实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要抓落实。我这里讲的落实,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落实,而是对推动工作的整体要求。首先,要解放思想。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优抚工作还会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要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必须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当前,要摈弃单纯保障基本生活为主的陈旧思想,确立综合保障基本权益的新观念;要摈弃依靠行政手段落实优抚工作的思想,确立以情优抚和依法优抚相结合的新观念;要摈弃过分依赖政府投入发展优抚事业的思想,确立政府保障、社会优待、部门参与、自我发展四位一体的新观念;要摈弃依靠传统方式搞保障做服务的思想,确立依靠科学、讲究科技、追求效率的新观念;要摈弃自我封闭、自成体系的保守思想,确立开放式管理、多元化保障的新观念。一句话,对一些过时的、阻碍优抚工作发展的旧观念,就要大胆破除、坚决摈弃;对一些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有利于推动优抚工作创新发展的新理念,就要善于确立、勇于坚持。其次,要抓住机遇。我国进入了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给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优抚工作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而不可丧失机遇,借助国家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之机,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优抚工作的投入;借助各项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把不同类型的优抚对象优先优惠纳入相应的保障体系;借助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的崛起,深化“爱心献功臣”行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关心优抚对象的疾苦,满腔热忱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借助国家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的调整,合理配置、科学整合优抚资源,不断提高优抚事业单位的参与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借助双拥工作的蓬勃发展,把优抚工作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条件,推动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借助国防教育的深入开展,提高优抚对象的政治地位,扩大优抚工作的社会影响;借助《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施行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推进,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发挥“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体功能。总之,要把机遇变为动力、形成实力、发挥效力,切实营造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民政全力以赴、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第三,要求真务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优抚工作直接关系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是实实在在的。“求真”,就是求优抚工作现状之真,求优抚保障规律之真,求优抚对象冷暖之真。“务实”,就是务科学决策之实,务持续发展之实,务帮困解忧之实。要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出台政策,开展工作;要勤奋工作、埋头苦干,扎扎实实、艰苦创业,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不尚空谈、不慕虚名、不图虚假政绩;要把优抚对象满意的程度、合法权益的保障程度、正当要求的满足程度、合理意见的采纳程度作为检验优抚工作成效的尺度。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优抚工作任务艰巨、职责光荣。我们要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实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精神,为开创我国优抚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