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之地2刷装备流程:纽约时报:怀孕即失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2 22:46:43

都知道毕业即失业,但其实也可能“怀孕也即失业”。怀孕女性要么早早地被休停薪假,要买被直接辞掉。而那些还在岗位上的怀孕女性其工作条件也多不安全。雇主为什么会这样对待怀孕女性呢?这都是歧视法律和残疾法律的漏洞惹的祸。

 很少有人意识到怀孕意味着会丢掉工作。你能想象,怀孕七个月的收银员因为多去了几次厕所便被辞掉,或怀孕女工拿医生的证明给主管,要求产前一个半月避免抬重东西或爬梯子竟然也被辞掉这些情况吗?而这正是发生在帕特丽夏身上的事情。2008年纽约布鲁克林区一名联邦法官判定对帕特丽夏的解雇属合法行为,因为她的雇主们没有义务满足她的需求。

我们经常在法律援助事务所看到这类案件。在美国,怀孕女性被解雇的事情天天有,这都是歧视法律和残疾法律间的漏洞惹的祸。

联邦法律和州法律禁止在工作场合歧视怀孕女性,《美国残疾人法案》的修正条例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条件以便残疾雇员进行工作(包括那些有并发症的孕妇)。但怀孕本身不属于残疾,所以雇主没有为多数怀孕雇工改善条件的义务。

因此,成千上万的怀孕女性一旦要求改善工作条件就会被从她们原本擅长的岗位上赶走——要么是给予停薪假要么干脆解雇。她们中很多是单身妈妈或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往往在体力要求严格的工作中,她们的工资要比其他人低很多。

曼哈顿州参议员民主党人利斯·克鲁格和沙利文郡女议员民主党人艾琳·巩特尔在纽约提出法案以填补漏洞。他们的法案——S.6273和A.9114——要求雇主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怀孕女性的保健服务者认为她们所需的合理条件。

其中包括为长时间站立的雇工提供座椅休息,允许多次去厕所,减少举重工作或调雇工到非繁重或危险的岗位。2010年有几个州包括加州已经通过这些法案,要求私人雇主提供至少部分条件。

这类法律是公共卫生的必需条件。没有它的保护,怀孕女性很难为她们和自己未出生的孩子的健康要求合理的条件,因为很多女性宁愿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也不愿失去工作。此外,怀孕女性在孕期工作时间越长产后假越长,能方便喂养孩子,与孩子呆在一起照顾孩子,还能更好更健康地恢复身体。

孕期调整还能为怀孕女性的家庭提供经济上的安全保障。被早早地赶回休停薪假的妇女不仅没了工资收入,在回到工作岗位时还失去了多次晋升机会。被解雇的妇女不仅失去了主要收入还要努力挣扎寻找新的工作,而这对失业人员是非常残酷的事情。更糟糕的是,她们常因孩子小受到歧视。

最后,雇主或许会认识到为怀孕工人做调整利大于弊。虽然营业收入有所降低,但工人的忠实度和生产率提高了,身体也更加健康。只要做出些许的调整,妇女就可能坚持工作到临产,产后回岗也非常快。如果把她们赶走,雇主还要浪费时间和金钱寻找新的工作人员。最差的情况是,如果工人畏惧提出工作调整而坚持危险地工作,一旦发生什么事情,雇主还要支付更高的医疗费用。

进入工作领域的四分之三女性会在工作期间怀孕,但我们民事法律的漏洞使得这一大军连最微小的工作调整的保护都无法得到。纽约立法机关应尽快通过这一法案,其他州郡也应效仿。希望在美国怀孕女性不必在工作与健康的产孕间作艰难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