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皇2013之97风云再起: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培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2 20:17:42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出口退税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子系统系统。该系统旨在使申报退税的企业通过对单证基本数据的录入及退税进货凭证、退税申报明细,迅速准确地生成退税申报数据,简化企业的工作量,避免了由于手工申报所带来的弊端,并通过退税机关实际退税信息的反馈对之实施管理,把退税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严谨性、科学性、高效性,更好地履行税务部门出口退税管理职责,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一)运行环境
1、硬件环境:①计算机,Pentium-Ⅱ以上CPU,64M以上内存,硬盘可用空间保留1G以上,显示器设置800X600或1024X768分辨率。②打印机,可支持宽行打印纸或A3幅面的打印机。推荐使用宽行针式打印机,如:LQ1600K系列、STAR-AR3200、DPK8400E系列等。其他A3幅画的喷墨或激光打印机也可。
2、软件环境:软件支持Windows98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要查看数据导出的EXCLE格式文件,还需安装OFFICE 97/2000/XP。
(二)8.0版设计思路及业务变化
1、方便纳税人。主要体现在①单票对应,大大降低录入工作量。②在数据采集方面,可手工录入,也可提取数据。
2、数据采集来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外贸企业退税申报数据由取自专用税票改为取自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根据“国税函〔2003〕1392号”文件规定,但以下三种情况例外: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2003年8月1日以前开具的;
②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尚未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稽核系统监控范围的;
③应退消费税的。
3、完善了申报数据核查内容;
4、字段说明比以前更加详细;
5、新政策在软件中体现及处理。近期出台的新政策涉及到软件的修改:
国税函[2003]9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3]13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
国税发[2003]1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二、使用前准备工作
(一)软件获取:
温州市局下载服务器  ftp://202.107.216.134/软件下载区/申报软件/外贸申报8.0(登录用户需预先注册);也可以直接登录  http://www.taxrefund.com.cn下载最新版软件;部分企业确实不能从网络获得该软件,可持容量在32M以上的优盘到退税大厅直接拷贝。
(二)安装、启动
1、系统安装:执行安装文件(外贸退税申报v8_0_setup.exe),按提示操作即可。在系统安装完成后,请重新启动计算机。
2、启动:点击桌面图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版”或执行“开始”----“程序”----“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8.0版”,系统开始运行。
3、使用退税申报系统:系统显示登陆界面后,输入系统默认的管理员用户名“sa”,密码为空,在“当前所属期”中输入本次申报期后,点击“确认”,即可进入系统主菜单。
特别注意:“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数据采集时的“申报年月”,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建议在每次数据采集前,按本次申报资料中报关单日期最迟的日期,先确定“当前所属期”。如:本次申报的20份报关单中,最大日期为2005年2月19日,则可将“当前所属期”录为200502或200503均可。
(三)系统配置与维护
注意:只在首次使用时需要做且必须做。除下述步骤外,无需做其他操作,否则可能引起运行出错。建议:进入系统后或具体操作前,详细阅读帮助文件。
1、系统初始化。在系统初装或正式使用之前,需进行系统的初始化工作。未做初始化的系统向内部运行时,将会出错。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初始化”进入编辑画面,输入字母"YES" ,按回车确认,系统将执行此功能,清理数据库并重建索引。其它的输入将不执行此功能。
注意:系统初始化将删除所有退税记录并无法恢复,企业在申报年度内无需做初始化,如果需要对数据进行重排和整理,可随时执行数据优化。
2、修改系统配置
① 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即本企业的10位海关代码,如33039100000;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税务登记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核算:选“T”,分部门核算;
是否分部申报:选“F”,不分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T”;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温州市局为“330300”;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温州市局为“温州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
②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8.63,下限4.5;非六类企业申报时限为90天,核销单时限为180天,属于六类企业的申报时限和核销单时限均为90天。超过系统设置的限制,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③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
a、执行“系统维护——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
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
口令:点击“修改口令”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如“1234”,按系统提示退出。
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
操作人级别:如果该软件为多人同时操作,为避免出错,日常操作时建议设置为1或2(0:系统管理员1:主管负责人2:一般操作人),如果输入 “0”,其他字段不必录入;点击“保存”后按提示退出。
b、请操作者每次使用自己的口令进入系统。
3、设置企业自用商品代码,由于外贸企业出口商品种类繁多且难以确定,在设置自用商品代码时可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纪录,设置完毕后,标志栏目会出现字符“1”。
(四)数据恢复
为保证企业前后申报数据一致,在下载安装完外贸企业申报系统8.0版,进入新的申报系统,系统配置与维护完成后,进行以下操作:
1、 执行“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导入”;
2、 出现“旧系统数据倒入窗口”,点击“选择旧系统路径”按钮,选择路径,默认路径为“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版\”;
3、 点击“修改导入文件序列”按钮,选择“导入前清空系统数据库选项”;
4、 点击“导入”按钮,完成。
  
三、退税申报流程
一)基础数据采集
(申报中最主要的工作,不仅量大而且易出错,务必详细阅读)
1、进货明细数据采集:执行“基础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入操作窗口,点击“增加”进入编辑窗口进行数据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①关联号:必录内容,一个年度内不能重复,一次申报可以有多个关联号。
建议:a、企业按“4位年+2位月+4位顺序号”有规则编排关联号,必须保证每一个关联号下的进货和出口数量相等,并且换汇成本正常(外贸企业在4.5—8.63范围内);b、对于一笔出口业务对应多笔进货的,应使用一个关联号;c、对于多条进货对应多条出口或者一笔进货对应多条出口的,应根据出口笔数编排连续的关联号。
②税种:增值税选“V”;消费税选“C”;
③部门代码:只有分部核算单位录入。在“部门代码”维护完成后,点击 选择。注意:进货和出口的部门码必须一一对应,我市外贸企业部门代码统一确定为“00”;
④部门名称:系统自动生成;
⑤申报年月:本次申报的退税所属期,如“200502”,以本次申报报关单中日期最迟的月份为申报月份,如:本次申报有3份报关单,出关日期分别为“2005-01-15”、“2005-01-03”、“2005-02-19”,那么本次的申报年月为“200502”。但遇到有退税率调整的,要分开申报。此栏按系统进入时显示的“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亦可以更改,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建议在每次数据采集前,先对“当前所属期”进行更改。
⑥申报批次:本月第几次申报,必须录入两位数字,如第一次输入“01”。审核系统允许外贸企业一个月申报多次,批次最大可至“99”。
⑦序号:四位数字码,特别注意,序号一个关联号内不能重复。如果一个月内有多次申报,可以按顺序连续编排,如,某月第一次申报时,序号为“0001-0050”,本月第二次申报时从“0051”或间隔几位(如:“0060”)开始顺序编排…。也可以第一次申报时自“1000“录入,第二次申报自“2000”录入。如:第2次申报3条记录,分别录入序号如下“2001,2002,2003”
⑧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如果企业申报前已经将所有的专用发票认证信息读入申报系统(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则可以点击选择相应的发票号码,其他相关的如发票代码、供货方纳税号、开票日期以及发票涉及的金额税额都会自动产生,操作人员只需复核该部分数据后即可。如果企业没有导入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则跳过这两个项目,直接在进货凭证号栏目录入10位发代码+8位号码;
⑨进货凭证号:10位发代码+8位号码;a、2003年8月1日前购货或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2005年出口的,录18位,同时在专用票号中录入13位缴款书号码,并在备注栏注明“FSK”,此条将参与专用税票信息审核。
特别注意:a、企业申报时,无论发票开具时间在2003-8-1之前或之后,只要录入了专用税票号码,审核系统就会自动对审税票信息,所以企业申报时必须注意;b、审核系统中税票与发票审核无对应关系,如发票对应税票号有误,系统不提示疑点,所以企业申报应注意;c、特殊情况:当专用缴款书有多条记录时,必须按专用税票的条数及对应的商品码进行拆分申报(数量及相应的金额分拆);d、外贸企业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割单的,凡分割单未注明增票代码的,应清理;e、退消费税的,进货凭证号录消费税专用税票号码,该号码录入,系统自动补录到专用税票号码栏。2003-08-01前开具的消费税票,参与专用税票信息的审核,不需在备注栏录入“FSK”。(征消费税从量定额的,计税金额可以不输入)。
⑩专用税票号:长度13位,其中4位是专用税票右上角括号内的4位(第1位+后3位)字轨号,加上7位流水号,再加2位条数码。如专用税票号(020031)1234567上有1条数据,录录入为0031123456701,如果该专用税票上有2条数据,就分别录入为0031123456701,0031123456702。
2、出口明细数据采集: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入操作窗口,点击“增加”进入编辑窗口进行数据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①出口发票号:即企业出口商品的出口发票号码;
②报关单号:12位码,由报关单右上角“海关编号”后9位码+“0”+商品项号组成。注意:a、当报关单上只有一条记录时,录入“9位码+‘0’+商品项号01”;b、当报关单上有多条记录时,有几条记录要逐条录入几次,在9位码后面第一条加“001”,第二条加“002”,以此类推;c、假如关单上有4条记录,第三条不申报退税,录入时则不录入“003”项,第4条记录仍应录“004”,其他不变。
③出口日期:输入报关单中的出口日期。注意:该项目是计算90天、180天期限的原始依据,企业申报时不允许出现差错。
④美元离岸价:录入实际离岸价,计算换汇成本的依据。
⑤核销单号:9位码,见核销单右上角或报关单内的批准文号,如“123456789”,数字间不得留空格。委托代理出口的,此栏也应录入,否则审核出错。
⑥代理证明号:若是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输入外贸企业提供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右上角12位码(即2位年份+4位地区码+4位顺序码+2位项号);项号录入规则同报关单项号;若自营出口的,此项为空,不得录入任何内容;
⑦远期收汇证明:属远期收汇的,录入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远期收汇证明号;非远期收汇的,此项为空,不得录入任何内容;
3、其他数据项目采集规范
①商品代码:可参见报关单中间左边“商品编号”,区分以下情况录入:
①商品编码:录入10位商品编码;同一商品名称相同,对应不同的征税税率,如征13的在10位商品编码后加1,征17则加2。
提示:什么情况下录入11位码,如何加1或2,最基本的方法是:在录入10位商品编码后,光标不能移动,屏幕右上角出现“非基本商品”时,点击商品代码后的进入代码查询,区分情况点击相应的代码;
②商品名称、单位:系统自动生成,不须录入;
③出口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关单上相应数量,录入的数量只能等于或小于关单数量,如关单数量为1000件,实际申报退税950件,则录入950件。特殊:出口数量小于1时,系统默认1。具体每一笔是按0申报还是按1申报,企业遇到问题需咨询退税机关;
④分批批次:一般情况下该项目无需录入;
⑤发票开票日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填发日期;初审时一定注意2003年8月1日前后时间界限;
⑥进货数量: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的相应数量,录入的数量只能等于或小于关单数量并且与“出口数量”一致;进货凭证的计量单位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不一致的,要按与系统内商品代码对应计量单位进行转换后,录入对应的数量;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录入原材料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加工费或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如果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其原材料是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则录入加工费的专用税票时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数量录入“进货数量”,辅料、包装物等的“进货数量”为空。购进其他外贸企业调拨的货物出口的,按分割单的数量录入“进货数量”,增值部分的“进货数量”为空。(特别说明:上述金额录0时,不要在备注栏加“WT”);
⑦计税金额及法定征税税率:计税金额即专用税票上的“计税金额”;法定征税税率项目录入该产品的征税率,增值税为17或13;消费税从价定率的按小数点方式录入,如10%,录入0.1;从量定额的录入单位税额;
⑧税额、退税率、可退税额均由系统自动生成,按回车进入下个字段;
⑨申报标志:空 : 该记录处于未申报状态 R : 该记录已确认需要申报;
⑩调整标志:DZ: 表示数据订正 CJ:表示数据冲减,上述标志不需录入,系统自动生成。
以上完毕后,点击“保存”,按提示进行确认或确认并继续追加。
注意:退消费税的,需分别做增值税进货数据采集和消费税进货数据采集,而出口明细数据采集只做一次处理。
  
4.企业经营情况,备案单证数据的录入
进入后,直接点生成备案,不需要手工录入,填上日期,办税员,点确定。OK了。其他内容都可以不要填的,必要的话可以填上备案单证出处为财务部,同时设置标志为R。

(二)数据加工处理
进货及退税明细查询及可申报资格检查,汇总进货凭证,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将可申报数据生成本次申报数据。
1、 申报资格检查
进货明细以及出口明细数据查询及审核,设置可申报标志、暂不申报标志等,包括进货明细和出口明细两个项目基本。下述两个明细数据的检查分别执行“基础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和“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①进货明细申报查询:在查询界面,按 键,进入 “审核/设置认可标志”对话框,在此界面对退税进货明细数据进行审核,若符合申报条件,则自动设置可申报标志 “R”,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数据则标志为"E",企业须对标志为"E"的数据进行调整并重新检查;
②出口申报明细查询:对申报的退税申报明细做数据检查在查询界面,按 键,进入 “审核/设置认可标志”对话框,在此界面对退税申报明细数据进行审核,若符合申报条件,则自动设置可申报标志 “R”,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数据则标志为"E",企业须对标志为"E"的数据进行调整并重新检查;
2、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对通过“基本申报资格检查”的退税申报数据,系统检查该申报数量与进货数量之间的关系;
3、换汇成本检查:检查企业的换汇成本是否在税务机关指定的范围内(4.5-8.63之间),如果软件给出异常情况,企业可手工计算同一报关单内的总体换汇成本,手工计算结果在合理范围内的可跳过异常提示直接申报退税;
4、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如果认证发票信息库为空(发票认证信息没有导入申报系统),则不需要一致性检查;
(三)数据统计上报
1、生成预申报数据:执行“数据加工处理——生成预申报数据”后,通过基本申报资格检查(置可申报标志 “R”或 “P”)的退税申报数据及退税进货凭证生成相应的预申报明细,退税申报数据由待申报状态转为本次申报,生成“企业退税预申报软盘”,默认路径为“C:\A”目录。执行此功能,系统对“本次申报数据”不做任何处理。税务机关对企业上报的预申报数据进行预审后,将审核中的疑点信息生成数据库文件反馈给企业。已经开通网上预审核的企业可直接将生产的数据上传到税务机关的预审核服务器进行实时预审,同样可以得到数据库文件的反馈信息;
建议:企业可不将预申报反馈信息读入申报系统,直接采用Visual Foxpro软件(可以到FTP服务器下载)打开疑点反馈文件查看疑点信息,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换汇成本异常导致的数据暂不予申报的情况的出现。
2、确认正式申报数据:执行“预审反馈处理——确认正式申报数据”,数据将从采集区转移到申报区;
3、正式申报
①查询并打印退税申报表:执行“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退税申报数据”中,将光标移至退税进货本次申报明细和退税申报本次申报明细中,对申报数据作申报前最后一次检查(特别要保证“序号”不要重复,如果序号重复,则点击“扩展功能”之重新生成申报序号,在“起始序号”中录入与本月的申报序号不重复的第一个4位开始号码,确认后系统自动重新生成)。确认申报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打印表格。
②打印明细申报表:分别执行“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和“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菜单项,执行“扩展功能”,预览无误后点击打印到EXCEL即可;
③生成并打印汇总表:汇总表的主要内容根据明细表数据自动生成(填入申报批次后才会自己生成,特别注意税额是否正确,汇总表上的总进货税额应与进货明细表上的总征税税额一致,总进货金额也是如此),但企业可以进行修改。注意以下内容是否有误:①申报年月②申报批次③总进项金额④申报退税额,执行“打印报表”,预览无误后点击打印到EXCEL即可;
④打印其他申报报表,用A4打。
注意:上述操作后,若发现有错误或已申报数据中无数据,点击“撤销本次申报”,重新进行数据加工处理、生成申报。
⑤生成软盘:执行“退税正式申报\生成退税申报软盘”,选择路径后点“确定”。生成申报软盘共6个文件:分别为sb_sdsk.dbf、sb_sysin.dbf、sb_tshzb.dbf、sb_tsjh.dbf、sb_tssb.dbf、sb_tssb_ba.dbf。企业执行“退税正式申报软盘”功能后,申报数据由本次申报转为已申报状态,转入申报系统历史数据库。
建议:每一次申报按“申报年月+批次”在硬盘建立一个文件夹进行数据备份,以防软盘损坏,避免批次及序号重复,并为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提供方便。以上是完成一次申报最基本的操作,针对某项操作可能有多种方法,在未熟悉使用前,请按上述方法及步骤操作。
  
四、单证申报流程
(一)申报流程
具体录入规则与申报数据基本相同
1、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单证申报录入”子菜单中的各分项内容,录入相关数据;
2、完成数据录入后, 将需要进行申报的数据“设置标志”;
3、执行“退税正式申报——生成单证申报软盘”菜单项,生成单证申报软盘。
(二)注意要点
1、证明的编号、项号问题。一个编号出具一份证明。如果有多条(≤5条)记录要在一份证明中出具,可使用一个编号,并按条数加注项号。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为例:所附的报关单上有几行就填几行,报关单号应带项号,不允许同一商品合并填写。在录入数据时,“序号”是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进行编号的。如当前所属期第一张证明的序号为0001,第二张证明的序号为0002,依此类推。“编号”由企业自由编排。“委托企业代码”可以录委托企业的海关代码,不得随意编号。“项号”指《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行号,第一行为01,第二行为02,依此类推。
2、进料、来料、补报关单等证明都可按上述规则分多项申报。
3、退运已补税证明,一条记录打印一张证明;
4、补核销单一张打一条,对应报关单多条,将报关单金额加总;
5、撤销单证已申报数据----审核反馈处理--撤销单证已申报数据,则数据退回到基础数据采集环节。
五、反馈信息处理
(一)预审核反馈信息处理
    目前的计算机审核程序对机审错误主要分为3个级别,即:“ ”、“W”、“E”。其性质分别是“ ”:不影响基本审核标志。表示可能有错误,审核后需对这部分疑点进行核实。“W”:警告标志。表示存在着错误程度较轻的问题,对这部分疑点只能认真核实后才能办理退税。“E”:错误标志。表示存在着错误,对这部分疑点只有经过认真核实,并进行调整后方可办理退税。出口企业根据不同性质的错误,分析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方法予以调整。
①数据无信息:包括海关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外管局核销数据中无此核销单号、发票在总局发票信息中不存在等情况,出口企业须对录入的单证号码进行复核;
②海关数据曾被挑过:即海关数据曾被鬃部门鬃年鬃月鬃鬃号挑过,出口企业须核实录入的报关单号码正确与否;
③申报商品码(前8位)与海关数据中的(hg.cmcode)不等:即申报商品码(鬃鬃鬃鬃)与海关数据中的(鬃鬃鬃鬃)不等;
④申报出口数量超过海关数据:即出口企业申报出口数量超过海关报关单信息中的数量,出口企业应重点核对关联号是否重复以及录入的数量是否有误,尤其注意要区分第一、第二计量单位,;
⑤换汇成本异常:即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或者低于合理下限(目前我市确定为4.5-8.63之间),出口企业可以重新计算关联号内的所有商品(而非单种商品)的换汇成本,如果整个关联号计算在合理范围内,则企业可跳过该疑点提示。
(二)已申报数据处理
在“生成退税申报软盘” (即正式申报软盘)后,本次申报数据将转入“已申报数据”,如果此时发现数据还需要修改,则须把此部分数据返回采集区,进行如下处理:
1、 执行“审核反馈处理——已申报出口明细数据查询”菜单项;
所以在进行数据撤返以前必须设置一定的条件(单个条件或者组合条件)对该部分数据进行筛选,以防将其他批次的申报数据同时撤返到采集区;
3、完成数据筛选以后,在查询界面按 键,进入 “设置已认可/取消已申报标志”对话框,在此界面将退税申报已申报数据转为待申报,使本次申报数据转回至数据采集区。
4、选择“所有关联号转为待申报”项目,点击“确定”键即可。
六、其他注意问题
1、企业申报时,无论发票开具时间在2003年8月1日之前或之后,只要录入了专用税票号码,审核系统就会自动对审税票信息,所以企业申报时,千万注意;
2、审核系统中税票与发票审核无对应关系,如发票对应税票号有误,系统不提示疑点,所以企业申报应注意;
3、特殊情况:当专用缴款书有多条记录时,必须按专用税票的条数及对应的商品码进行拆分申报;
4、外贸企业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割单的,凡分割单未注明增票代码的,应清理;
5、退消费税的,进货凭证号录消费税专用税票号码,该号码录入,系统自动补录到专用税票号码栏。20030801前开具的消费税票,参与专用税票信息的审核,不需在备注栏录入“FSK”。(征消费税从量定额的,计税金额可以不输入)。
6、为避免每次打印报表时进行上述选择,可以将此方案“保存”,并将其余方案“删除”。
7、为及时备份数据,出口企业可以通过“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设置“系统备份路径”,并定期做“系统维护” —“系统数据备份”。
8、申报系统编辑工具栏的“筛选”、“扩展”等功能比较完善,有助于及时统计分析一些出口退税数据。
9、2006年度出口的货物申报退税必须使用8.0版的申报系统
10、出口企业在使用申报软件前务必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在使用过程中碰到疑问及难点应先参照说明摸索并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可电话或上门咨询退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