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轻小说购买:80:人权,主权,阴谋论,共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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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人权,主权,阴谋论,共济会

更新时间:2012-02-10 第一部分:人权和主权
争论人权与主权谁高这样的问题,其实就和争论夫妻之间夫权和妻权谁高一样无聊。夫权和妻权谁能高于谁?谁高于谁不会出问题?
理想的状况是“人权等于主权”,现实的状况是“人权低于主权”,忽悠的说法是“人权高于主权”。你可以认为所谓的“西方民主国家”在保护人权方面做的相对好些,但你要说它们的人权“高于主权”了,那你可真是昧良心说话了。世界各国在各自的人权发展方面确实有差异,有的先进一些,有的落后一些,但是没有一个国家的人权能够“高于主权”。
“人权高于主权”这个概念要是从一个人民口中说出来,作为向各国的国家机器争取人民权利的口号,还有一定的合理性。可是从一个主权国家的口中说出来,并把它作为棒子到处打人,这就像是:一个强盗杀了一个小偷——理由却是“你为什么不做个好人”一样荒谬绝伦。
大家都是主权国家,就好比大家都是“人”一样,你凭什么高人一等,手举大棒,充当裁判,充当上帝呢?如果真能“人权高于主权”,如果“主权的一切意义就是人权”,那还要国家做什么?地球上所有的国家和军队统统解散好了,米国作为“人权高于主权”的倡导者——应当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所以,主权高于人权是现实,人权和主权一样高是理想,而人权高于主权——等到千百年后全世界的国家组织都消亡了,再说罢!不然的话,在现实这个适用“丛林法则”的国际社会,人家米国可是越来越强大呢,而你却整天想着如何解散自己的国家,真是自取灭亡!
伟大而著名的邻居论指出——如果看见邻居家的丈夫在欺负弱小的妻子,你能袖手旁观吗?
这邻居论看似十分有理,实际上有两层搞笑的逻辑。
1、弱小能成为判定是非的标准吗?你倒是看见了邻居的丈夫和妻子在打架,可是谁给你的裁判权?你有何依据做出“丈夫在欺负妻子”的认定?你帮助妻子打倒了丈夫,安知你定是见义勇为?而不是共同犯罪?——这说明,信息传播才是一切,如何制造出对于自己有利而对于敌人不利的信息,将是胜负的关键——因此,在现代社会,掌握着信息传播的人和国家都是强大的,而没有话语权的人和没有话语权的国家都是悲哀的。
2、就算邻居家的丈夫确实在欺负妻子,你如何解决?往人家屋顶上扔一颗炸弹,以彻底而干净的解决这一“重大人权问题”?你是痛快了,可是邻居的家也给你毁了,这个家庭永远也不会有完整的机会和和解的可能了,这是一个正常人会去做的事情吗?
因此,无论你是信奉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我想都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共识:暴力和输出战争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因为海.约翰逊说过:当战争来临时,真理是第一个阵亡的。
第二部分:阴谋论和共济会
顺便说说阴谋论和共济会吧,我是不大相信这个东西的,但是把“阴谋论”弄成一顶“帽子”随便给人扣上也没什么好处。共济会也许不存在,但是资本的力量主宰国家和世界,我是绝对相信的。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金融大鳄索罗斯不是吗?资本的力量是无穷的,足以超越一切法律的限制,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现实——这决不是以把它斥之为“阴谋论”的不屑就能掩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