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日产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0年第11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2 01:21:11
发布日期: 2010-05-04
【编者按:为切实做好今年的三方机制工作,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按照共同协商、分头落实、合力推进的原则,提出了10项年度重点任务,形成了2010年工作要点。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实施,努力推进全省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促进企业与职工同发展、共成长为主题,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扩面提质为重点,以加强协调集体劳动关系能力建设为保障,在劳动关系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在工资分配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保增长、调结构、抓创新、促转型、惠民生”目标任务中的积极作用。
一、开展新一轮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努力提升职工工资水平。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一线职工为重点对象,以行业性集体协商为重点方式,以促进企业发展和工资增长为重点任务,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部门配合,力争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扩面10%以上。在编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时,各级三方组织要加大合作力度,充分沟通,共同研究,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准确、及时和权威的依据。各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种岗位发布数量要比上年增长5%以上。建立健全行政建议和行政函告制度,拟制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出台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举办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上半年,各地在工作网站上统一公布本地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名录。适时召开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果展示会,总结推广运用工资集体协商手段,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分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等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二、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组织实施“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行动”。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等小企业为重点,就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调研和指导服务,着力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年内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5%,小企业中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0%。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工资支付周转金制度,拓宽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三、继续落实面向基层、服务企业的普遍走访和重点联系制度。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认真总结去年工作情况,评估服务措施效果,提升帮扶能力水平。各级三方组织要通过经常性的普法培训、业务指导和上门服务,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用工、善待职工的理念,引导劳动者树立理性择业、依法维权的意识,大力推动企业利益共同体建设。年内对各自定点联系企业定期走访不少于两次。
四、以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探索和谐劳动关系街镇乡和社区的创建标准,完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创建标准,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信任与信心,实现创建工作的扩面提质。围绕“规章合法,制度文明”,确立新一轮创建活动的阶段性主题,指导各地围绕特色行业、主导产业,探索在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范本。总结常州等地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评估的做法,引导企业重视人文关怀,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方法。普遍开展“评估改进行动”,引导各类企业由重评选、受表彰向重创建过程、重持续改善转变,激发企业内涵式创建的动力。健全荣誉激励机制,做大典型引导效应。适时开展第二轮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工业园区表彰活动,同时对已经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进行“公示式”年检。
五、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型经济建设,实施“协商薪酬制度激励职工创新计划”。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就薪酬激励制度开展个性化的工资集体协商,鼓励职工参与企业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创造性劳动,推进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对创新型人才和核心技术骨干,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办法,加大薪酬激励力度,实现按贡献参与企业收益分配,让一流人才享受一流待遇。
六、实施“彩虹计划”,广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把握新形势下劳动者利益诉求趋同的特点,积极推动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集体协商,指导企业构建以集体协商、厂务公开等为主的对话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增进相互理解。出台省级集体合同审查办法,规范集体合同的审查流程,加强集体合同后续管理,完善集体合同信息交换和比对制度,在各市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审查意见电子档案数据库。三季度组织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检查。
七、研究巩固和发展劳动关系企稳向好的政策措施,积极促成立法部门启动地方立法工作。加强三方在劳动关系立法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对重大立法问题形成共识,共同做好《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法》、《江苏省欠薪保障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起草和调研工作。
八、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切实做好劳动关系矛盾的调处工作。继续将调解贯穿仲裁工作的全过程,将服务贯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和谐修好”要求,各地要注意掌握当地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参加社保情况的动态监控。发挥企业工会熟悉情况的优势,进一步落实欠薪报告制度和欠薪预警制度,高度关注建设领域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策并举,及时防范。探索建立劳动关系突发事件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支持配合,深入细致地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引导职工用理性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九、加强对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做好信息资源的采集、整理、交流和分析工作,加强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苗头性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高度关注舆情热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正面引导。各地三方组织年内要形成3篇以上有较高质量和价值的劳动关系运行情况调研成果。继续办好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拓宽信息渠道,丰富简报内容,每月不少于3期。
十、不断加强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效能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成人员。完善以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雇主组织为企业方共同代表的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增强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根据《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制度(暂行)》要求,落实三方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努力做到每次会议有鲜明主题、有重点内容、有显性成果。对重点工作继续实施目标管理,分解责任,提高三方机制的执行力和合成力。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省三方组织联合举办一至两期三方机制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培训班。年内,省三方组织就三方机制运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共同做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供稿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总工会部署实施“协商薪酬制度激励职工创新计划”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职工投身创新型企业、创新型经济的新实践,省总工会于近日决定组织实施“协商薪酬制度激励职工创新计划”。
该计划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型经济为目标,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订或修订完善企业薪酬制度,充分发挥企业薪酬制度的基础性、普遍性和持续性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职工提升综合素质,积聚企业人力资源整体优势,构筑企业人才高地,增强企业创新力、发展力和核心竞争力,创建职工与企业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为全面提高经济素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计划实施的原则包括:一是协商共决原则。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制订或修订完善企业薪酬制度,包括对职工的专项奖励、一次性奖励、提成奖励等办法和标准,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畴,通过履行民主程序、协商确定后予以实施,切实保障职工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二是改进完善原则。实施“协商薪酬制度激励职工创新计划”,不是简单否定或打破企业原有的薪酬制度,而是通过集体协商,对企业薪酬制度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完善,增强其引导激励性,客观地反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薪酬管理水平。三是收益分享原则。经协商制订或修订的企业薪酬制度,应明确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水平提高,或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工资指导线等情形之下,就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启动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办法,体现劳资双方合作共谋、发展成果共享要求。四是激励引导原则。充分发挥企业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引导鼓励职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激发创新潜能,增强与企业兴衰与共的责任感。使不同文化层次、不同技术等级的各类职工都能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阶梯和提升通道,努力成为技术人员、管理骨干、革新和创新能手,从参与企业创新实践中受益。五是拓展延伸原则。在注重企业薪酬激励的同时,发挥企业文化、职业培训、工作环境、人文关怀等多元激励作用,营造尊重知识、爱护人才、鼓励创新、支持创造的良好环境。
该计划要求,从四个方面引导企业建立薪酬激励机制:一是体现职工劳动价值实施有效激励。企业薪酬制度应有助于引导和激励各类职工多渠道地提高收入水平。既可以通过爱岗敬业实现多劳多得,又可以通过累积贡献增加工资收入;既可以通过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等级、提高个人学历层次等途径增加工资收入,又可以通过投身企业创新实践,参与企业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以创新性劳动实现按贡献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二是区分企业不同薪酬制度实施有效激励。实行岗位技能工资、计件工资的,可重点协商技能工资标准、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工价标准,加大对职工岗位创新的激励,提高其通过提升技能增加工资收入的心理预期和实际收益;实行绩效工资制的,可重点协商工资与效益的比例,加大劳动参与分配的比重;实行年薪制的,可重点协商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年薪标准、工资水平与普通管理人员、一线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水平的比例或挂钩系数,调动普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一线职工的积极性;实行劳动、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可重点协商确定职工参与企业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科技创新的奖励措施、奖励标准等,使职工的创新性劳动获得相应回报。企业对职工的其它专项奖励、一次性奖励、提成奖励等办法和标准,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整合纳入企业薪酬制度中。三是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实施有效激励。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可重点协商薪酬制度对优秀人才、技术骨干的倾斜措施;处于收益阶段的企业,可重点协商薪酬制度留住优秀人才、技术骨干、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激励措施;处于转型阶段的企业,可重点协商薪酬制度对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劳动创新的激励措施。四是采取各种办法实施有效激励。企业薪酬制度中应明确具体的奖励办法、奖励标准。可视情采取工资升档晋级、增加岗位津贴、实施专项奖励、进行股权激励、报销或补贴相关费用、授予或向上级推荐授予荣誉称号、组织参观考察等奖励措施。对一些临时性奖励项目、奖励措施等,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为确保计划的落实,各级工会将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优势联动推进。“实施协商薪酬制度激励职工创新计划”是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确定的工作重点。各级工会要充分依托三方机制的工作平台和组织优势,争取支持,主动合作,加强互动,共同推进落实。二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重点要约。在组织开展新一年度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中,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细化要约内容,就制订或修订完善企业薪酬制度进行专项要约、重点协商。三是注重培育典型,加强示范引导。在各类企业中培植先进典型,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工作规律,加强示范引导,鼓励更多的企业和职工参与实施“协商薪酬制度激励职工创新计划”,使企业发展有职工创新的内在动力、有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撑、有核心竞争力优势,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充分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
(供稿单位: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