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m钢制文件柜图片: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2010年文明单位创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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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2010年文明单位创建材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12-21 15:30:20

2010年,鹤山市纪委监察局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及市文明委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文明委《鹤山市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暂行规定》的要求,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努力营造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树立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发展,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机关凝聚力

一年来,新的委局领导班子科学谋划发展,充分发挥班子核心领导作用,健全了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征订了理论学习资料,先后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促进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的突破。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期间,带头开展“大家谈”活动。以“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为突破点,班子成员组成调研组到28个基层单位部门和各镇(街)开展专题调研,撰写了《鹤山市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方案》并由市委办下发各单位执行,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承担了方案的21项任务,并定期向市委汇报,促进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成效明显,机关服务的执行力得到提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集体讨论通过,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配合市委组织部在本委局开展了中层干部公开选拔和竞岗活动,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明确工作思路,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一)监督领域得到新拓展。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全市11个镇(街)和部分市直部门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况进行了考核,重新修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健全了完善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对领导干部出国(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检查。创新民主生活会形式,由所属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各单位班子及成员的廉政勤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拓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建设并开通鹤山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

(二)廉政宣传教育有新亮点。创新宣传教育模式,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廉政谈话、赠阅廉政书籍、举办专题辅导课、“鹤山市廉洁清风”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到江门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召开鹤山市镇(街)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等形式,推进全市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发挥“大宣教”格局作用,撰写纪检监察新闻和信息79篇,其中被中央媒体采用1篇,省级媒体采用6篇,江门市级媒体采用52篇,上报江门市信息35条,更新《鹤山廉政网》信息100条,大力宣传了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

(三)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119个项目进行了排查、整改。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确保了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的5项重点建设项目如期完工。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性用地、土地调控、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单位津贴费等七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纠风工作取得新进步。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涉企收费和评比表彰等三项工作监察力度。深化医药医疗、教育乱收费、食品药品安全、公路“三乱”、公共资金等五项治理工作。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对6个有关单位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五)效能监察工作有新成果。抓好群众投诉处理工作,共受理各类投诉13宗、办结13宗、办结率为100%。抓好“三旧”改造、市区域绿道(省立)网络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程、节能减排等项目立项监察的工作,有效促进各项目的顺利完成。抓好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工作,对全市共31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共2037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实时、全程、有效的电子监察。抓好明查暗访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直属工委对全市63个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六)办案工作取得新突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上举报74件次。通过办案筛选案件线索12条,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2万元,查办了市直一单位私设“小金库”案件。立案34件34人,挽回经济损失202.82万元。受理违纪案件31宗,审结31宗,给予处分29人。回访教育党员、干部11人。

(七)派驻机构工作得到新推进。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列席各监察单位的“三重一大会议”,并列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前移。

三、强化道德教育,促进机关作风建设

机关坚持把创建“文明单位”和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广泛征求机关各室和派驻纪工委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0年鹤山市纪委监察局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以争创鹤山市2010年文明单位为目标,并着重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教育。一年来,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先后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知识,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了“大家谈”活动,以讲促学,开创干部轮流讲学,互动交流的学习教育方式。分别安排5名干部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举行的科级干部培训班和中青班学习。分期分批选送3干部到外单位学习与纪检监察业务相关的业务知识,丰富经历,增长才干。选送9名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的培训班,选送8名镇(街)纪(工)委书记参加江门纪委组织的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政策法规,拓宽视野,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广东省、江门市拍摄的的机关作风建设暗访专题片,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定期组织登山、乒乓球、羽毛球、与基层单位开展篮球赛等活动。积极参加江门及本市的各种活动,分别获得江门纪委歌唱比赛好成绩,鹤山市第三届机关运动会中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等4个奖项。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单位的凝聚力得到了不断的增强。

3.建设廉政勤政机关。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自觉遵守《廉政守则》、《廉政准则》,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如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违纪款物的管理办法,及时把赃款、赃物上缴市财政专户。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各自岗位的特点,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用语教育,使他们自觉保持所在科室的环境整洁,整齐摆放各种办公设施;对来人来访,坚持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用语,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4.积极开展扶贫助困活动。牵头筹集近5万元资金,为鹤城镇坑尾村委会兴建了一个篮球场。落实省市扶贫任务,由委局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第六组多方筹集资金75万元帮扶持乐昌市梅花镇清洞村脱贫,建成黄烟烘烤房、大棚基地、引水渠等多项生产设施,受到上级的肯定和好评。6次组织党员干部筹集善款39440元,全部用于扶贫济困、党内互助、西南及玉树救灾等。

四、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抓好综合治理

一向以来,本单位都十分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日常机关管理工作,今年来,本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委局的《岗位责任制》、《“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廉政规定及其责任制》、《内务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完善了年度考核制度等。建立健全政务、党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把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纳入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多年来,本机关没有发生重大工作失误、失窃及其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问题。机关各室以及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自觉遵守各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现了室内外净化和美化。认真开展档案和保密工作,按要求积极做好档案室的防水、防火和防盗工作,档案室未有出现不安全隐患事故,现存的档案都保存完整,没有鼠害,没有出现霉变、虫蛀、丢失、泄密等现象。保密组织健全,保密意识强,各室配备了密码柜、文件粉碎机等保密设施,一直以来都没有发生过一起失泄密事故。

 

 

 

 

                                              鹤山市纪委监察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