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城市刷钱:关于军龄计算的政策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8 15:59:37

关于军龄计算的政策规定

 

 

★1987年《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若按此规定,必须满十个月以上的才能按周年算军龄。

 

★社保部门对军龄视为缴费年龄的解释,即:军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即有几年军龄可算几年工龄(缴费年限)。是按照周年计算的。

 

★国家关于工龄如何计算的规定: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军龄有两种计算方式。

第一种为实际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服役满一年后个人军龄为1年。

第二种为工资军龄。其为实际军龄加1年,自入伍之日即为一年军龄,以此计算个人的津贴和工资。

 

★军人被判刑后如何计算军龄?

    对受刑事处分的现役军人的军龄计算问题,总政治部曾作过如下规定:

  (1)军人犯罪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其服刑的时间不能计算军龄;

  (2)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其缓刑考验期应计算军龄;

  (3)军事法院判决之后,因故改变判决的,其军龄计算应按改变后的判决处理;

  (4)提前释放的,仅服刑期间不计算军龄;

  (5)被逮捕后免于刑事处分的,关押期间一般计算军龄。     义务兵的军龄,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之日起。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的截止时间,应从批准退出现役,正式办理离队手续为准。 欢迎访问辽宁双拥优抚工作图书馆http://lnsyyfgz.360do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