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合同书:出口贸易制单与银行结汇实务1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2 17:38:58
第十五章其他单据

第一节包装单、重量单和尺码单
一、包装单
包装单(Packing List),又称“装箱单”。是反映货物包装情况的单
据。包装单是发票的补充单据。
包装单的作用是通过包装单可以了解货物的包装状况,是收货人清点核
对货物和海关验货的主要依据。也是商检部门检验货物的依据。
包装单的内容主要包括:包装单名称、编号、日期、唛头、货名、箱号、
规格、包装单位、件数、每件的货量、毛净重以及包装材料,包装方式,规
格及签章等。
包装单的缮制与审核原则
1.包装单名称:应符合信用证规定,通常用“packing List”,有时为
“Packing Specification”或“Detai1ed Packing List”。如信用证规
定“ 中性包装单” ( Neutra1 Packing List ) 则包装单名称仍打
PackingList,但包装单内不打卖方名称,即不能签章。
2.编号:应有自己的编号,但为了与发票保持一致,通常使用发票号,
有的注合同号。
3.日期:应掌握在提单日之前,一般为发票日期。
4.唛头:与发票一致,有的注实际唛头,也有的只注“As perInvoice No.
××××”。
5.货名:与发票一致。如有总称,应先注总称,然后逐项列明详细货名。
6.包装件号码:在单位包装货量或品种不固定的情况下,应注明每个包
装件的包装情况,包装件应注编号。例如Carton No.1—5 装何种货物,NO.6
—10 装何种货物等等。
7.包装单位和数量:即应注明每种货物的包装件数。例如“10bags”(10
袋),“20 drums”(20 桶),“50 bales”(50 包)等。币⒚骱?BR>计件数。
8.每件及每一类别的货量:即注明每个包装件的货量和每个规格、每个
品种、每个花色等不同类别货物各自的总货量(sub—total)。例如6 时瓷
盘每箱6 打,共10 箱合计60 打,可以注“@6doz/60doz”。其中“6doz”
为每个包装件的货量,“60dOz”为6 时瓷盘这一规格的总货量。信用证或合
同未要求,不注亦可。
9.每个包装件及每一类别货物的毛净重:可以采用类似上述货量的表示
法。例如,上述6 时瓷盘每箱毛重为21.6 公斤,共10 箱合计毛重216 公斤,
可注“@21.6kgs/216kgs”。净重表示与此相同。信用证或合同未要求,不
注亦可。
10.总量:总量即tota1,包括全部货物、包装件、毛重和净重等项目各
自的总量。
如信用证要求“详细包装单”(Detailed Packing List),上述两项
内容应该逐项列明。
11.包装材料:有的需要对包装材料做特殊说明:例如“装于双层麻袋内”
(packed in doub1e gunny bags),“坚固木箱装”(Strongwooden case
packing),“装于聚乙烯编织袋,内有聚丙烯塑料袋包裹”(In woven po1y
bags with PE bag inside 等等。
12.出单人签章:应与发票相同。如信用证规定包装单为“Inplain”或
“In white paper”等,则在包装单内不应出现买卖双方的名称,不能签
章。包装单部分内容示例:
(一)相同包装
例一:1200 sets of stoneware dinner set
packed in 600 cartons of 2 sets each
G.W.@16kgs/9600kgs
N.W.@14kgs/8400kgs.
例二:
700bags of Citric Acid Monohydrate
Gross Weight:@25.5kgs/17850kgs
Net Weigth:@25kgs/17500kgs
packing: In woven poly bags with pe bag inside
例三:
Enamelware
50Cartons=1500 pieces
Each Carton Contains 30 pcs
G.W.600kgs (12kgs/ctn)
N.W. 500kgs (10kgs/ctn)
例四:
一般包装单内都印有不同的栏目,制单时按栏目填注相应的内容即可。
Bag C0mmodity Quantity G.W.(kgs)N.W.(kgs)
740 HDPE bag 2000/1,480,000 pcs @14/10360@13.51/10,000
(二)不定货量或不定品种的包装
例—:
通常逐项列表表示
Porcelain Hotelware
904Ctns=2232dozs
Packed in CartonArt.No. Des. Ctn Doz G.W.(kgs) N.W.(kgs)
Meas.(m3)912 Meat plate 71/4"320 @3/960@16.3/5216@14.4/4608
6.53914 Meat plate 91/2 " 480 @ 2/960 @ 21.8/10464 @ 19.2/9216
15.78920 Fruit plate 61/2 " 104 @ 3/312 @ 15.1/1570.4 @
11.9/1237.62.97
904 2232 17250.4 15061.6 25.28
例二:
亦可采用分组列明
Plain White Porcelain Open Stock Items
1) Item No.R501B 80Z Cup
Qty:80ctns=480dozs
Packing:6Dozs/Ctn
G.W.@20.2 kgs/1616kgs
N.W.@15 2kgs/1216kgs.
Meas.44×35×43.5cm/ctn×80=5.36m3
2) Item No. R504B 61/4"Saucer
Qty:40ctns=240dozs
Packing:6dozs/ctn
G.W.21.6 kgs/864kgs
N.W.@16.6kgs/664kgs
Meas.36×32.5×38.5cm/ctn×40=1.8m3
Total:
Qty:120 ctns=720dozs
G.W. 2480kgs
N.W.1880kgs
Meas.7.16m3
例三:
服装包装情况示例
100percent cotton school long sleeve shirtC/No.Ctn Style
No.Color Size:SML
1—10 10 6476 White 50 =@50/500pcs11—35 25 6469 Red 20
30 10=@60/2100pcs36—50 15 6473 Blue 20 20=@40/600pcs 50
3200pcs
Tota1:G.W.1130 kgs N.W.730 kgs
以上示例,仅供参考。如何缮制才能做到科学合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
定。
另外,如果信用证要求注明尺码,则一定要注,未要求者可以不注。
二、重量单
重量单(Weight List 或weight Memo)是反映货物重量情况的单据。
重量单也是发票的补充单据。重量单的作用是可以作为计价、计数或计算运
费的依据。
重量单的主要内容包括重量单名称、编号、日期、唛头、货名、货量、
不同的规格品种等,毛重、净重或皮重以及出单人签章等。
重量单的制作与审核和包装单基本一致。但对重量应作重点说明,通常
注明每个包装件,每个货物类别和总的毛重和净重,必要时还应注明皮重。
例如:
100cases of Tienlsin Black Boiled Bristle
Case No.Size(mm)G.W.(kgs)N.W.(kgs)Tare(kgs)
1/50 57 @60/3000 @50/2500@10/50051/80 59 @63/1890 @
52/1560 @11/33081/100 55 @58/1160 @48/960 @ 10/2001/100
6050 5020 1030
托盘装运,除了注明货物装上托盘后的总的毛重与净重以外,还应注明
托盘本身的重量。例如:
4350 sheets of basswood plywood
Packing:30sheets/ctn×5/pallet×29
G.w.@235/35015kgs
N.W.@217/32333kgs
Pallet:18kgs/pallet×29=522kgs
第二节各种证明函、通知、电抄、收据

第二节各种证明函、通知、电抄、收据
一、船公司证明
船公司证明俗称“船证明”,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
1.出证地址和日期:一般应为签提单的地址和日期。2.船名和提单号:
注承担本次运输的运载船只及其提单号。3.证明函名称:按信用证要求,通
常为“Certificate”(证明)或“Statement”(声明)。如证内未注名称,
可以不加。但如证内有名称,则应加注。
4.抬头或称呼:一般都打“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5.证明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按信用证规定打。
6.出证人盖章:应与提单签单人一致。通常为承运货物的船公司或其代
理人,外轮代理公司,或者承担联运业务的外运公司等。
船公司证明的主要种类
1.抵制以色列证明:主要是阿拉伯国家为了对以色列进行抵制,而要求
不使用以色列船只,不*以包列口岸,不装与以色列有业务关系的所谓“黑
名单”内的船只等。例如:
“ This is to certify thatM.V. ″ Feng Ning ″ flying Chinese
flagwill not call at any Israeli ports during this present
voyage , accord- ingtotheschedule , andso far as
weknowthatsheisnotblacklisted by the Arabian Countries”(此系
证明“风宁轮”挂中国国旗,按船期表规定本次航行不停*任何以色列港口,
据我们所知她不是阿拉伯国家黑名单内的船只”。
2.航程证明:证明航行中停*的港口。例如:
“Weherewithdeclare thatM.V.″FengNing”flyingthe fla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ailling fromQinhuangdao onMay
20, 1989 has been scheduled to call only at Hongkong”(兹
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风宁轮”于1989 年5 月20 日从秦皇岛开航,
按船期表规定,仅停*香港)。
3.船籍证明:证明载货船舶的国籍。如上例。
4.船龄证明:证明载货船舶的使用年限。一般船龄不能超过
15 年,超过此年限为超龄船。超过25 年的为报废船。例如:
“ we hereby certifythatM.V. ″ Xingkaihu ″ is not over
than15years”(兹证明海轮“兴凯湖”船龄不超过15 年)。
5.进港证明:允许船舶进入沙特阿拉伯港口的证明。这是阿拉伯国家抵
制以色列行动的一部分。例如:
“ We herebydeclare onbehalfofthe owner thatM.V. ″
PaulRickmers”will not call at or pass through any Israeli
port enroute to SaudiArabia Wefrutherdeclare that
thesuidvesseliseligibleto enter intotheports oftheKingdom of
SaudiArabiainconformity withits Laws&regulations”(兹代表船东声明
“保罗·瑞克摩斯”轮在驶往沙特阿拉伯途中不*挂任何以色列港口。我们
进一步声明所述船舶按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法律和规定有资格进入沙国港
口)。
6·运费收据:船公司向托运人收取运费而出立的证明运费已收妥的收
据。通常买方请卖方代办运输时而要求卖方提供运费收据作为双方结算运费
的依据。例如:
“ Wetoday received freight charge USD1785.00from TangshanInternational
Plastics Enterprise Co. Ltd, Tangshan”。(我
们今天收到唐山国际塑胶企业有限公司交来运费1785 美元)。
7.船长收据:有时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供“船长收据”(Caption’s
Receipt),目的是要求发货人装船后将一套单据交船方随船带给收货人以便
货到目的港后及时提货或办理其它手续:例如:
“ I , the undersigned , captionof carryingvessel receivedfrom
FarEastInternationalTradingCo.the following doc uments which
shallbehandledover to××××
1copy of originalB/L
2copies of invoice
The masterofS.S.Solz”
(我,下述签字人,运载船只的船长自远东国际贸易公司收到下列单据,
这些单据将交给××××(收货人),一份正本提单,二份发票,船长S.S

第三节纺织品单据
向与我国订有纺织品贸易协定的国家出口纺织品时应按贸易协定的要
求,提供不同的单证。这些单证包括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纺织品产地证明书
和纺织品装船证明书。这些单证的签发机构都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授权的
各地经济贸易厅(委、局等)。
一、纺织品单据的种类
1.纺织品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ce for Textile Products)
是政府机关批准配额纺织品出口的证明文件。对美国非配额纺织品出口
亦提供此种文件。其作用是出口商凭此办理出口报关和进口商凭此申领进口
许可证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有对美国纺织品出口许可
证、对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对芬兰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对瑞典纺织品
出口许可证、对欧洲经济共同体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等。
2. 纺织品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 Textileproducts)]
是对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出口配额纺织品时须提供的一种产地证明文
件。此文件同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一起提供给进口商供其申领进口许可证和进
口报关。此外,还有专门用于对欧共体国家出口手工纺织品的手工纺织品产
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Hand Textile Products)],简称
手工制品证明书[(Certificate ofHand Products)]。此种产地证除没有
配额年限和配额编号以外,其它内容与纺织品产地证完全一样。
3.纺织品装船证明书[Shipment certificate ( Textileproducts)]
是对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出口非配额纺织品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二、纺织品单据的内容、填制与审核原则
上述各种欧共体纺织品单证的内容、填制与审核基本一致,除手工制品
证书以外均包括14 个栏目,下面逐一加以说明:
1.出口人(Exporter):填信用证受益人,合同的卖方或特殊规定的出
口商。应注明出口人的名称、详细地址和国名。
2.编号:(N0.):各种证书都有印妥的编号,无须再填。但对加拿大和
芬兰的出口许可证无印妥编号,应按经贸部规定填写。例如“SH 02563”(上
海)。此编号应用打字机填写,不能重号,作废不能再用,可跨年度使用。
3.配额年度或装船年度(Quota Year or Shipment Year) :出口
许可证或产地证使用配额年度,装船证使用装船年度。应与装运年度一致,
即填写提单上的签章年代。如提单日为1985 年3 月18 日,则填“1985”不
能只填“85”。但柏林博览会和科隆博览会配额出证,配额可跨年度使用,
应按所属配额年度填写,例如使用1985 年的配额但在1986 年出运,此栏应
填1985。装船年度则按装船年代填写。
4.类别号(Category Number):按有关纺织品贸易协定规定的类别号
填写,如涤棉漂白府绸属欧共体第3 类别,应填写“ 3”。5.收货人
(Consignee):填目的地的最终买方。例如香港客户开证,货运荷兰,应填
荷兰的收货人。应注明收货人名称、详址和国家。
6.货物的原产地国(Country of Origin):填“China”或“P.R.China”。
7.目的地国家(Destination of country):填货物最终到达的国家名
称。
8.装运地点和日期,运输方式(Place and Date of Shipment—Means
of Transport):装运地必须填写,目的地可填可不填。装运日期如不好掌
握,可填一个时间阶段,如“In Aug,1989”,“DuringJun,1987”,“on
or about Mar.20.1990”,“Before May6,1991”等。但如使用“abont”
(大约),则不能超过实际装船的前后5 天。运输方式按通常办法填写,如
“By steamer”,“By vessel”,“By sea”,“By train”。如属联
运,可填“By steamer/train”,“By sea/air”等。全部填写方法,如“From
Xingang in May 1989 by sea”。
9.补充内容(Supplement details) :一般不填。如填通常为下列情
况(1)证书为“后发”;(2)原证书遗失后的“补发”;(3)用西柏林博
览会配额而签发: (4)使用纺织品贸易协定外的配额而签发;(5)对德
国和意大利以外欧共体其它成员国用手工制品额度而签发;
(6)其它特殊声明。
10.唛头及编号、包装种类、件数、货物名称(Marks and unm-bers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这些
内容都应按发票内容填写,唛头可以合并,无唛头填“N/M”。如唛头过多,
可加附页,附页上注明证书编号并由发证机关盖章。货物名称只填货名即可,
无须填规格。如信用证要求注明税则号、合同号、发票号等内容,应填在此
栏内。
11.数量(Quantity) :应按《纺织品贸易协定》规定的计量单位填写。
如《协定》规定为公斤(kgs),则只填公斤即可。如《协定》规定为件(pcs)、
套(sets)、双(pairs)等,则应按这些单位填写,即使发票为其它单位,
亦应折成上述相应单位填写,发票所用单位可在第
10 栏注明。除此数量以外,如须填净重,应将净重加在括号内。
12.离岸价值(FOB Value):填写FOB 总值,无须加注“FOB”字样。
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可去掉小数。币别应与发票一致。
13.有权当局证明(Certificate by the competent anthority):
此栏系根据证书的性质,已经各自印妥不同的证明内容。在“At—A” 虚线
处填出证所在城市名称。在“on—le”虚线处填签证日期。在“SIGNATURE”
处由签证机关指定的签字人手签。在“STAMp”处盖由经贸部统一刻制的中英
文对照的签证机构公章。注意手签与公章不得重合。
14.有关当局名称、详址、国家[Competent authority (name,full
address, country)]:应按规定填写签证机构的名称、详细地址和国名。
另外,对下列国家出口纺织品的出口许可证、产地证及装船证内容与上
述对欧共体出口的单证基本一致。但个别栏目有所不同。加拿大:(1)第2
栏证书编号,出口许可证的证书编号应以代表城市名称的两个英文字母为开
头,后面是5 位阿拉伯数字的顺序号;(2)第11 栏数量,只按《协定》规
定的计量单位填写数量。不能再加其它计量单位的数量。
芬兰:内容及填写方法如加拿大。
三、对美国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的内容、填制与审核原则
对美国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的名称是“ TEXTILE
EXPORTLICENCE/COMMERCIAL INVOICE”(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商业发票)。
内容也有14 个栏目。这些栏目是1,出口人(Exporter);2.许可证号码
(LICENCE NO);3.协议年度(Agreement Year);4.类别号(Category
NO.);5.发票号码(Invoice NO.);6.收货人(Con-signee); 7.装
运地、装运期及目的地(Place&time of shipment,destination);8.
中国港口离岸价值(Value of FOB Chinese port);9.唛头——包装件
数——商品名称(Marks&Numbers—Number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10.数量(Quantity);
11.单价(Unit Price); 12.总值; (Amount); 13.出口人签章
(Exporter’sstamp and signature) ; 14.发证当局签章(Issuing
Authorities’Stamp andSignature)。
填制与审核此类证书应注意的问题
1.第2 栏许可证号码共由2 个英文字母和7 个阿拉伯数字组成,2 个英
文字母“CN”已印妥代表中国,CN 前面的数字表示年代,如1985 则为5,1982
则为2。CN 后面的6 位数字为许可证顺序号。
2.第3 栏,协议年度应为货物出运年度,即应与提单上的年代一致。如
1990 年出运,应填“1990”,不能填“90”。
3.第4 栏,类别号为一证只能填一个,如同一批货物有两个类别号,则
应出两个许可证。
4.第10 栏,数量如以“打”(doz)或“套”(set)等为计量单位,数
量后面应加进位数量,并用斜线与前面的数量隔开。例如:每打12 件,共
3600 打,应写3600/12doz。再如,每套3 件,共5800 套,应写5800/3set。
在同一批出运的货物中如类别号相同,但货物规格、单价等不同,应出一个
许可证,在分别列明规格、单价后应合计总数,如同一类别的货物分批出运,
则应按每批出运的实际数量分别出具许可证,不能只出一个。
5.第13 栏,由出口公司签章,并在Date 虚线处填发票日期。
6.第14 栏,由出证机构加盖对美国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兰色大圆章。并由
签字人填写章内的有关内容,这些内容应与证书内容相符。加注签证日期并
签字。日期写法为月/日/年,月份用英文。例如“Ang.15,1985”其它各栏
与出口欧共体单证基本一致。
四、银行对纺织品单据的审核方法和要点
通常信用证对纺织品单据的规定举例如下:″ Export licence for
textile products in2 copie,(适用于对欧共体出口)
″Textile Export Licence/Commercial Invoice in 2 copies
(适 用于对美国出口).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textile products in2 copies″″
Shipment certificate(Textile Products)in2copies″
(一)按信用证核对纺织品单据,审查是否单证一致
1.审查单据是否为信用证要求的并且适用于货物进口国的种类和格式。
2.审查单据份数,同时注意各页内容的完整。
(二)将纺织品单据与发票及其它单据核对,审查是否单单一致:
1.出口人:与发票出票人核对
2.编号:审查是否有编号,一般已印妥。
3.配额(或装运)年度:应与提单的签单年份核对。
4.类别号:审查是否填注,正确与否不予负责。
5.收货人:如为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可与发票买方核对,如为其他人,
可不予审核。
6.货物的产地国:审查是否已注“China”。
7.目的地国家:审查应与收货人国家相同。
8.装运地点和日期,运输方式:与提单核对,装运日期注大约时间可以
接受。
9.补充内容:不予审核
10.唛头及件号,包装种类、件数、货物名称:应与发票核对。
11.数量:应与发票核对,如数量单位与发票不同,应注意折算是否合理。
12.离岸价值(FOB value):审查货币应与发票一致,如发票显示了
FOB 价,应核对是否一致。如未显示则估计差不多即可。
13.审查是否已注出证城市名称,出证日期,是否有签字和盖章。
14.审查是否已注签证单位名称,详址和国家。
对美国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Textile Export Licence/Com-mercial
Invoice)的审核除上述有关各点外,还应注意下列问题:
1.第2 栏:许可证编号的结构与其它单据不一致,由7 位阿拉数字和2
个英文字母“CN”组成,银行只负责审查是否已注明,不负责正确与否。
2.第3 栏:协议年度按提单签单年份核对。
3.第5 栏:发票号按发票核对
4.第7 栏:装运地、装运期、目的地按提单核对,装运期填大约时间可
接受
5.第9、10、11、12 栏:唛头、包装件数、货名、数量、单价、总值等
按发票核对。
6.第13 栏:审查是否有出口公司签章及日期。
7.第14 栏:审查是否已盖出口许可证兰色大圆章,章内是否已填注内
容,同时审查章内内容是否与许可证内有关项目相符,章内是否有有关人员
手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