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强子哥哥:7——从来没有完全的新闻自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7 13:14:40
“新闻自由”,多么诱人的理念。可惜,当我们环视整个世界时,却渐渐发现,从来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新闻自由;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不存在想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的“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完全新闻自由”问题。如果你不信,那就听我慢慢道来。
只要不违反法律,难道就不能想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吗?不是说,新闻自由是公众天然存在的一种传播信息、获知信息的权利吗?只要不违反法律,难道就不能说出自己看到、听到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吗?
是的,这个世界压根儿就没有一个国家允许你完全自由报道,即使你并没有触犯法律;何况,在你没有报道之前,这种新闻自由就已经被各种势力钳制,甚至扼杀。
历来标榜最具有新闻自由的国家是美国。那就让我们看看美国的新闻自由是不是完全的吧。
911事件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悲剧。在打垮了苏联这个庞然大物之后,世界事实上成了美国独大的局面;但是,以拉登为首的一伙丧心病狂的穆斯林极端恐怖分子使用了最卑劣的手段,挟持了民航飞机,撞垮了美国物质文明的象征——纽约世贸大厦双子楼,造成了3000多人的死亡。无论从经济上还是政治上,这个事件都对美国造成了巨大的创伤。
在创伤面前,美国的新闻自由是怎么表现的呢?我们来看看美国之音在当时的一个“反常”:为改变多年来形成的美国政府走狗的形象,美国之音近年来渐渐走向新闻自由,开始逐渐脱离所谓的政府阴影(美国之音的经费由国会核准,经国务院拨款),把自己视为一家独立的新闻机构。911事件之后,美国之音播出了对阿富汗塔利班领袖奥马尔的专访,但当即就被美国官方视为“为敌宣传”。国务院发言人、美国前驻香港总领事包润石就公开指责美国之音这项新闻决定非常“不合适”。美国之音的代理台长惠特沃音也适在此时“自动离职”,更引起各方的议论。
此时,更有趣的事情出现了:作为自由派代表的《华盛顿邮报》发表社论,支持美国政府禁制美国之音言论,认为大敌当前,美国陷入空前的危机中,媒体应该知所回避,勿为敌所用,也不要伤害美国人的感情。
然而,喜剧并没有结束:自由主义传统更为深厚的《纽约时报》却对此难以苟同。它发表社论,题为《不要禁止和遏制新闻》,指出在这困难的时刻,更要努力展现美国新闻自由的力量,对各种不同的声音,包括敌人的声音,都要详加报道,让人民充分享有知情权,也使美国之音在中东地区享有崇高的公信力(该社论指出:目前阿富汗有67%的民众每天都听美国之音的新闻,如果今后这电台“自我设限”,只是单方面播出美国政府的宣传,对另一种声音加以压制,毋宁自毁长城,在阿富汗人民心中失去了可信度,到最后只会损害美国的国家利益)。
但《纽纽时报》掷地有声的评论并没能阻止美国当局对言论的压制。美国五大电视网,从ABC、CBS、NBC、CNN到FOX,此后不久都接到国家安全顾问赖斯的电话,要求今后不能“现场直播”拉登的谈话,而须加以删剪,以免“为敌人说话”,也避免拉登在讲话中向散居美国及全球各地的“恐怖分子”发出密语,或等同“精神训话”,这些都会危害美国的国家利益。五大电视网已取得共识,听从政府的“劝导”,今后不再“现场直播”拉登讲话(以上叙述见邱立本先生《美国新闻自由遇袭》一文,2001年载于《凤凰网》)。
按照新闻自由的原则,拉登就是在新闻中传递密语,那又如何?反正,根据新闻法律,公众的知情权是第一位的,既然公众愿意听到这些真实的声音,为什么就不可以客观报道呢?密语与否的问题,是新闻应该负责的吗?
由此可见,在所谓的国家利益面前或者政府利益面前,没有完全的新闻自由。美国政府利用手中的权力遏制新闻自由的活生生的例子告诉我们,美国媒体公然宣称的新闻自由,在权力面前是打了大大的折扣的。也由此可见,国家利益是高于新闻自由的。
无独有偶。美国战时对新闻的管制,也否定了所谓的完全的新闻自由。谁都知道,西方世界在以前的战争时刻,是有专门的新闻审查委员会的;随着历史的演变和公众对新闻自由的要求和呼声,西方国家纷纷应变,换掉了这种赤裸裸的新闻管制手段,取而代之的,是那种“集体默声主义”手段。美国在海湾和巴尔干地区大量使用的所谓贫铀弹药是聚放射─生物─化学三位一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此事一旦被仔细追究,会引起针对美国政府的严重政治、法律、经济、道德问题。因此,美国主流媒体和美国政府好像心照不宣,极力避免报道有关的新闻和事实。澳门大学吴玫对此进行了一项专题研究。据她统计,从1991年1月1日到1999年6月30日,尽管绝大多数西欧媒体不属于英语世界,却至少有195条关于贫铀弹的英文报道,仅路透社便发了38条新闻,法新社光是有关的英文新闻就有22条。而同时期的美国主要媒体的表现,“最令人震惊的是美国3家知名度最高的精英报纸:《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和《华尔街日报》在贫铀弹新闻上异乎寻常的缄默。《华尔街日报》关于贫铀弹新闻是零;《纽约时报》除了一条***消息和三篇读者来信,没有一篇自己关于贫铀弹的新闻;《华盛顿邮报》的态度更耐人寻味:在1991年最早炫耀美国在伊拉克战场上使用的贫铀武器以后,《华盛顿邮报》在其后9年内只有两篇关于贫铀弹的消息。”吴玫的结论是:“通过对美国传媒贫铀弹新闻的定量研究,可以证明美国主流媒体在一些涉及美国国家利益的议题上的新闻封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且其封锁之严密,已经达到令人震惊的程度。”(以上叙述见王永亮、刘忠魁先生的《透视美国新闻自由》一文)
这难道是法律禁止的吗?不是的,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政府干涉主义的写照,却从根本上是违反美国有关新闻自由法律条文的。贫铀弹是事实,美国人不是不知道,但他们为什么采取了默声主义呢?
所以,当代美国语言大师乔姆斯基曾阐释美国媒体恐怕变成了美国国家主义的宣传机器,而其终极目的则在于“说服公众,使人民了解敌人的邪恶,并设定干涉、颠覆、支持其国家恐怖主义的舞台,进而达到无休止的军备竞赛和武力冲突之目的,并使这一切都有高贵的理由。”
更遑论早就广为人知的财团、企业对媒体的操纵了。这样做,无论怎么说,都不是新闻自由的法则。资料显示,美国新闻媒介的精英现在以11家电子和文字新闻机构为代表,它们与1000家最大企业中的144家联系在一起,每家企业至少与两个最强大的新闻媒介巨头联系。例如通用电气公司是全国广播公司的业主,它与那11家新闻机构中的9家有17个合资项目。5家最强大的文字新闻机构共出版160份日报,由76名总经理领导,与1000家最大企业中的66家有联系。
其实,熟知美国历史的人都知道,《独立宣言》颁布15年之后,美国才出现了所谓的新闻自由法律条款,新闻自由在美国并非生与俱来;但1798年7月美国国会以44对41的微弱多数票通过了明显违背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煽动法》,又把这个还没有培养起来的新闻自由给扼杀了。该法律明确宣布:“凡书写、印刷、口头或书面发表……任何捏造的、诽谤的和恶意的文章……攻击合众国政府,或国会两院中的任何一院……或在职总统……惩以两千美元以内罚金并处两年以内监禁。”直到1801年3月3日《煽动法》有效期满自行废止,才在美国新闻自由的进程中搬掉了第一块绊脚石。
客观地说,美国的新闻自由也是不断地通过斗争争取来的,而不是美国社会体制生与俱来的。正是美国具有良知的记者和媒体突破封锁,通过对越南战争、种族歧视、水门事件这些惊心动魄的政府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的报道与揭露,美国所谓的新闻自由,才在斗争中逐渐成长成今天的样子;但即使如此,也仍然发生了美国之音险些被封杀的事件。
进一步讲,各类媒体都是有自己的倾向性的。新闻报道作为新闻从业者做出来的工作,每个媒体人都是具有自己的倾向性的,比如著名的法拉奇女士,就对阿拉伯世界的信仰,充满了自己独立的见解,具有鲜明的倾向性;同样,《华盛顿邮报》、《基督教箴言报》这些所谓的保守派报纸,在美国的舆论界一直自觉充当着反对左翼的角色,固守着自己的道德底线,具有明显的倾向性的。就是一直标榜自己最客观的CNN,在同步实况转播美伊战争的时候,同样因为媒体的倾向性,而把大量的镜头对准了自己的英勇行为,而少见报道被炸死的儿童和女人。特别是最近的虐俘事件的曝光,更说明了当时的媒体故意视而不见,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的。而这次的曝光,也说明了这些曝光媒体,从人性的角度,坚守了自己的人性、人权的倾向性的。
同理,媒体的取悦受众的行为,也深刻说明了新闻没有完全的自由。作为新闻市场的实体,资本主义国家的媒体虽然标榜自己的新闻自由,但是,面对林林总总的各类新闻,还是精心挑选,进行有意的选择,这本身就是对完全新闻自由的否定。
新闻的倾向性和取悦受众的市场行为,是不可避免的人类行为,具有一定的存在即合理的意义。这也说明,完全的新闻自由不仅不可能存在,其概念本身就是荒唐的,可笑的。
其实,骨子里说,美国政府和美国媒体都是聪明的。在国家利益、媒体利益和所谓的“道义(注意,这仅仅是美国人自己的道义,而不是别人的特别是他们敌对国家的)”面前,美国媒体和媒体人就没有了完全的新闻自由,即使根本没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