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世王妃小说:无法善待批评的权力注定会藏污纳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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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善待批评的权力注定会藏污纳垢作者:菁菁远山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6-14本站发布时间:2011-6-14 8:43:38阅读量:849次

  在一个几无有效制衡又能凭依权力排斥监督的权力状态下,迟到的批评似乎是权力者矫正不当权力作为的有效途径。当然,我并不认为存在什么开明专制,因为专制与开明本来就无法相容,它们能够有短暂的“蜜月”不过是机缘巧合,这种“偷情”是不会长久的。但如果把开明做为一个相对的概念,开明还是能与专制“苟合”的,而将这“万里姻缘”系于“一线”的不过是对待批评的态度,绝对开明的专制本来就是天方夜谭。

  在“家天下”的皇权时代,皇帝贵为“天子”,但却能够通过谏官来知晓其为政之得失,这也是历史上所谓的“好皇帝”得以留名的原因。白居易说:“国家立谏诤之官,开启沃之路久矣。”中国的谏官制度滥觞于周,做为封建礼法为后世统治者传承的原因,是皇权专制制度的致命弱点及帝祚长久延续的必然要求。自秦以来的皇权专制政体位居“九五之尊”,集立法、司法和行政权于一身,自然会发生“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惨剧,因此,谏官制度也是对体制的弥补。当然,在传承先王盖世功名后的专制体制下更多的是阿谀逢迎之徒和不纳良谏的帝王,这就大大地缩短了专制轮回的周期。事实上,自辽以后,“天子之耳不能自聪,天子之目不能自明”的常识已经逐渐被帝王们遗忘,在一个没有谏官又缺少诤臣生存的专制土壤上,“愕愕”之言只能出现在下级官僚和民间,“文字狱”则大行其道。

  皇权时代早已经成为昨日黄花,但如果皇权时代的权力架构没有彻底拆除,专制主义就不会寿终正寝,它会以一种更为巧妙的方式生生不息,因为其赖以生存的土壤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活在中晚唐时代,曾经做过左拾遗的白居易对谏诤讽议的重要性可谓洞若观火。他说:“设敢谏之鼓,建进善之旌,立诽谤之木,工商得以流议,士庶得以传言,然後过日闻而德日新矣。”“不弃死马之骨,然後良骥可得也,不弃狂夫之言,然後嘉谋可闻也。”白老先生谆谆告诫帝王要善待批评,其忠君的动机不可否认,这是皇权时代官僚知识分子必然的选择,如果帝王们连“迟到的批评”都不能采纳,帝祚的延续就遇到了问题,处在高度人身依附状态下又忠心耿耿的臣属们自然会忧心忡忡。

  皇权时代的流弊侵洇日久,思想的“路径依赖”就是现实的选择,何况现实的基层权力叠床架屋企图恢复旧日的“辉煌”。这当然是权力欲使然,但体制的放纵则其必然。因此,从现实中国的情势看,一言九鼎的“土皇帝”不计其数,他们往往挟民意以令诸侯,这其实是体制之厄,根本原因是“主权在民”原则与权力来源的唯上是从处于万分纠结的状态下无法改变的结果,但妄图以“为民做主”的方式来做一个虚假的承诺也是一个现实的选择,这就让某些人试图充当民意的代言人有了些许的可能。这是一种权力社会下的蒙蔽,因为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转型期,而历史也表明,在转型的时代,一个社会往往会走向短视和急功近利,“笼络民心”和短期行为就会成为政客的选择,这在任何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都是不可避免的。中国和世界的历史也告诉我们,离开了民主与法制,任何一种社会都将无法解决社会健康发展的问题。

  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善待善意的批评,说明主导这个社会权力也一定出现了问题。当然,在一个法制得到有效实施的社会,批评自然有其边界和底限,但对关涉权力和权力者的批评,这种边界和底限应该是在法律框架下相对宽泛的,这皆因为权力和权力者的强势地位和其来源所决定的。如果没有把权力关进“笼子”的体制和机制,事后的批评又被权力以任何方式所拒绝和惩罚,这都是无法想象的。如此而为,权力和权力者注定会藏污纳垢。当然,做为权力者也是一介公民,无中生有的诽谤和侮辱当然要付诸法律,但它仰赖的却是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和其有效实施的法治社会环境,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权力和权力者就会让权利成为“点缀”,“道路以目”是它的必然走向。

  韩愈在《送孟东野序》中有云:“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古人与今人一矣,现实中国不乏“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志士,但他们的行为如果没有违背法律法规,是以一种平和的方式进行,他们无疑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对中国的发展可谓善莫大焉。但在中国基层权力的现实状态下,这些人是不受权力者所包容的,等待他们的恶果也就是可想而知了。

  事实上,对政府的批评是一种事后的监督,在现实的权力状态下,这种方式也是一种普遍和行之有效的方式。而不当评论和侮辱性言辞之所以引起纠纷,也主要是因为它们包含着未揭示的事实。舆论监督实际上是公民或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组织表达一种针对政府机构或政府官员的批评性言论的活动。但是,我国法律既承认公民可以批评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又承认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在这一种情况下,我国的学界和社会普遍将政府官员归入“公众人物”,主张弱化对公众人物的名誉或隐私权的保护。因为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公民批评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应该得到宪法保护,而在价值判断上言论自由是比名誉权更高的权利,这在国外也是通行的原则。所以,在权力社会的现实下,考察地方官员的开明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批评的态度。

  从权力来源和运行来看,中国是事实上的权力国家,这种只对上负责的权力状态和唯GDP的政绩取向,往往会让“执政为民”成为一种理想,而滥权腐败则在缺乏制衡和排斥监督的状态下成为必然的走向。在这种状态下,来自体制内外的批评也就成为矫正权力和权力者的主要手段和无奈选择,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保证权力和权力者保持一定程度的理性,延缓社会危机的发生,为社会转型提供改革的时间和空间,改变革命这种原始方式成为下一轮专制轮回的推手,让改革成为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动力之源。但专制主义者一但和权力结合,在权力社会的现实下,这种“离经叛道”的方式因为不符合专制规律,他们往往把任何合理的和不合理的批评都视为对自己权威的挑战,对他们的打击也就无所不用其极。这在权力者而言,是对权威的维护,其实质是权力欲望的无限膨胀。

  在漫长的皇权社会,中国人往往把皇帝神圣化,大凡被打扮成开明帝王的人,都有“善待批评”的佚事,而且有些也写入了正史,其实这都是不真实的。有人以骆宾王的出格行为来验证武氏的开明,这不过是为皇权专制下的开明帝王做说客,让他们少些专横,多些仁道罢了。现代人也无法考证骆宾王是否“被失踪”。其实,中国的权力与权力者对于批评的敬畏却始于民国时代,因为权力和权力者已经下决心走出专制的“怪圈”,法制成为众望所归的现实选择。

  上海的《民国日报》1919年9月15日刊登一篇题目叫做《安福世系表之说明》的文章,仿照家谱的形式,列出了当时亲近日本的段祺瑞政府,按照该“家谱”,段祺瑞成了日本人的儿子,当时的大总统徐世昌则是段祺瑞的私生子。这篇文章惹怒了段祺瑞等人,还打了一场官司。法庭审理后的判决是:始作俑者的邵力子、叶楚伧各罚款一百元。轰动全国的“侮辱大总统”案就此了结。《安福世系表之说明》却因为这次官司而广为流传,成了通国笑话。事实上,这距皇仅时代仅不足十年,可见大总统已非彼皇帝,监督者亦无“大不敬”之忧,200元的代价却是让权力有所收敛。

  现实中国的权力处在一种什么状态,这是大家不用思考都能知道的事情。有人说是“权力通吃”,这其实并不准确,因为中国的现实是不缺乏法制,但在权力社会的现实下,法治社会只是一种梦想,“批评的自由”往往会屈服于权力的蛮横,“被失踪”、“被精神病”、“被劳教”只不过是权力的举手之劳。“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现实中国这样的例子其实俯拾即是。

  一个无法善待批评的权力和权力者如何能执政为民呢,这本来就是个显而易见的东西,但我们往往忽略了这个问题,这是皇权之幸,民主之殇,中国人的奴隶情节本应该化为烟云,但却有人为其叫魂。倘若有之,则中国危矣。窃以为,中国的未来自然是民主法制,但在现实中国,权力和权力者最应该做到的是善待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