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南充大酒店小姐:创新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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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的几点思考

隋连军 2009年11月13日14:3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创新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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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警示教育后人,《中国纪检监察报》、《检察日报》分别开办贪官忏悔录专栏。阅读发现,每一个贪官在忏悔的时有两个共同点,除都会声泪俱下,一把鼻涕一把泪外;另一个共同特点是,在诉说自己犯罪原因时都是因为“放松学习”,很少参加廉洁从政教育,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等发生了畸形和扭曲,结果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腐败分子的现身说法虽然能够对一些领导干部起到警钟震撼的作用,但贪官们“远离廉洁从政教育”,不受教育约束的现象值得反思。

  教育不是万能的。但离开了教育,尤其是离开了廉洁从政教育,是万万不能的

  学习是进步的阶梯,否则就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远离了廉洁从政的学习与教育,思想上必然就会少了一些约束,思想防线就不牢固。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一些这样的现象: 每次廉政教育会上,领导讲完话就离开会场,有的主官甚至让副职代替;廉政教育活动一开始,有的领导干部听上几分钟,算是点个卯就走;廉政教育的学习心得有人代劳;观看警示教育片时领导干部只强调普通干部群众不准请假 、缺席,自己却不观看……领导干部不参加廉政教育的理由有许多:领导工作忙,顾不上参加;领导知识丰富,道德品质好,不用学习;领导觉悟高等等,组织教育者出于多种原因,对此现象出于无奈习以为常,或听之任之,久而久之导致一部分领导干部游离教育之外。

  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最应该接受反腐倡廉教育的人是谁?看看每年被查处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数字就知道,最应受教育的自然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如果缺失了反腐倡廉教育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就会受到不正之风的侵蚀,就像一个人的身体缺失所需的钙,会患软骨病。免疫力下降,病菌趁虚而入,陷入金钱、权力、美色等腐败陷阱不能自拔。由此可见,教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自觉接受廉政教育,则犹如吃进良药,可以调养精神心性,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淡化对名利的追求。这样,才能守得住自己的生命不被腐败疾病所侵害。

  教育不是万能的。但离开了教育,尤其是离开了廉洁从政教育,是万万不能的。因此,加强廉洁从政教育不能放松,并且要创新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的方式方法,真正实现惩治教育和预防教育的相统一。

  创新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要多角度认识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此,先后出台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更加突出了反腐倡廉的重要地位,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反腐倡廉工作再次做出重要部署,有力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从而使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分阶段、有步骤的全面推进。因此,我们要结合实际,多角度认识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作用和地位。

  从社会生态看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地位和作用。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不仅是对“重点人”开展的预防,也是对腐败者实施惩治教化,还是对普通大众进行的一种先进文化的熏陶。这样的战略部署既可以起到警钟长鸣震撼威力,又可以起到陶冶和净化道德品质的作用,也将促进思想和文化环境的改变。贪官们“远离廉洁从政教育”,不愿接受教育的约束,走上犯罪道路,除把自己作为特殊人物游离教育之外,根本原因是没有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通过教育机制对社会文化的生成、培育和发展的土壤播撒良种,形成抑制腐败,从根本上陶冶情操,培养健康心性,改变腐败存在环境,达到治本目的的重要意义。反腐倡廉教育是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丰富“营养”,是净化“风气污染”的“绿色屏障”,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只有深刻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反腐倡廉建设才会不竭的社会资源,使“廉”成为信念和文化的一部分,使“腐”失去生长的空间和藏身之地。

  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内部关系看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软的更软,硬的更硬。反腐倡廉的指导方针是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的统筹兼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而教育对完善制度和发挥制度效能,对监督的谱表性和有效性都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首先,从教育与制度的关系看。一方面,反腐倡廉制度的确立的过程,是当代中国政治理论与实践的原理和逻辑知识化、技术化的过程。通过反腐倡廉教育,有助于促使相关主题掌握这些逻辑和原理的知识与技术,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预防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反腐倡廉教育,使受教育者坚定信仰,从而产生自律要求,形成强有力的行为约束。其次,从教育与监督的关系上说,监督是制度发挥效能的保障,对监督者的教育培训尤为重要。通过反腐倡廉教育,能全面提升监督者的能力和水平,使其发挥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效能,实现对反腐倡廉制度效能的保证作用。总之,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教育的支撑作用,因此,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科学发展,教育环节至关重要。

  创新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必须对反腐倡廉教育体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实现“五个统一”

  为了有效治理腐败,实现标本兼治,必须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发挥更大的功效。从目标上说,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支撑力,教育的目的是生成持续的反腐动力,培育良好的政治生态,使制度效能最大化,实现有效监督。从理念上说,反腐倡廉教育是理想信念精神生活方式的确立过程,基本精神蕴藏在制度之内,通过教育使刚性的制度转化为行动为体的自觉行动。从内容上说,反腐倡廉教育是信仰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及相关能力和技能的统一。它使受教育者能够深入了解制度的基本精神,形成维护制度的信念,具备实际行动能力和技能。从途径上说,反腐倡廉教育是侧重于实践的教育。从方式上说,反腐倡廉教育不能脱离制度独立进行,应紧密结合制度基本精神、内容、要求、程序、条件、效能等展开,达到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的目的。所以,创新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可以围绕“五个统一”来谋划。

  改进反腐倡廉教育,实现党员先进性与公民自觉性的相统一。廉洁自律不仅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体现,也是公民文化素养和政治素养的体现。实现两者的统一,就是将为人之道、为政之道、为官之道蕴于公共道德生活中,在开展国民素质教育、文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各种教育活动中,将反腐倡廉教育渗透其中,例如诚实、守信、守法、护法、崇法等,有这些要素构成人的品性,自然就会筑起一道廉洁自律的防线。

  改进反腐倡廉教育,实现教育主体与客体的相统一。教育的实质是自我教育,而每个人都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然而,以往开展的反腐倡廉教育的对象是主体和客体的分离。如台上讲台下听的教育形式等,但这样的教育效果差强人意。反腐倡廉建设不是只对领导干部的,它是大众文化的一部分,因而要转变观念,实现教育过程由被动向主动、由单向转向多向、由主客体分离转向主客体一致的改变。除转变观念外,还要转变教育方式方法、改变教育内容等等。

  改进反腐倡廉教育,实现制度运行与反腐倡廉教育的相统一。制度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它们构成了人们社会行为的一条界线。违背制度的人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就是制度的意义。制度的作用就是警示、约束、规范、惩治,本身就包含了教育的性质。实践证明,反腐倡廉教育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起着支撑作用的同时,制度本身也体现着教育功能。反过来,要让制度具备反腐倡廉教育功能,制度必须具备权威性,更要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并强化对制度运行的有效监督和考评。

  改进反腐倡廉教育,实现监督与教育的相统一。反腐倡廉教育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形式,教育的过程也是监督的过程。反过来,实施监督的环节又渗透着反腐倡廉的理念。对此,监督和教育是不可分割的。两者的统一,首先要让公众在接受教育中学会监督,从而提高公民的反腐倡廉能力;其次,监督的公民化、民主化和专业化、职业化相结合,展现和检验着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不断调整和改善反腐倡廉教育的方式方法。

  改进反腐倡廉教育,实现惩治教育和预防教育的相统一。针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特点,可以将教育分成两类,即惩治和预防。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统一又相互促进的关系。增强惩治的教育功能和效果是为了减少发生惩治的事件预防教育应使用大量的案例,强化预防的压力,有助于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在循环机制,惩治的目的是依法推进制度的有效运行,预防是依靠道德力量维护制度的合理性。两者之间最终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稳定的有效运行。

  新形势下,无论从社会文化生态还是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看,反腐倡廉教育都占据着重要的基础地位和不可忽视的作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最大化的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能动作用,让教育成为开展反腐倡廉的强大支撑力,在根本上实现反腐倡廉体系的协调运转,科学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