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沙漠酒店预订:《信仰基要信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4 04:27:49

《信仰基要信息》

 

目次:

01相信甚么(一)--独一的真神        02相信甚么(二)--耶稣基督

03相信甚么(三)--圣灵              04相信甚么(四)--圣经

05为何相信(一)--人的光景          06为何相信(二)--人有罪

07为何相信(三)--神要审判          08为何相信(四)--救赎大恩

09如何相信(一)--悔改              10如何相信(二)--认罪

11如何相信(三)--相信接受          12如何相信(四)--受浸

13信了怎样(一)--赦罪              14信了怎样(二)--称义

15信了怎样(三)--重生              16信了怎样(四)--得救

 

01 相信甚么()──独一的真神

 

【宇宙中有神存在】基督徒相信有神,这是我们信仰的前提。至少我们可以从主观的经验和客观的观察两方面,来证明神的存在:

       ()心灵证明有神:神不是物质的东西,所以不能用科学研究物质的方法来加以证明。圣经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一19)。这里的意思是说,要证明有没有神,只要问人的心灵就可以了。人的心灵深处,有敬拜神的倾向;大难临头,十九皆会呼神求助;没有神的人,纵然荣华富贵,物质上应有尽有,但心灵深处仍然感觉虚空,若有所缺;并且他们若作了坏事,就会有不安和心虚的感觉;这些都是有神的明证。

       ()宇宙证明有神:有人认为凭心灵的感觉来证明神的存在太过主观,各人主观的感受不一定可靠,因此必须用客观的观察来左证。圣经又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祂的手段」(诗十九1)。我们的肉眼,虽然看不见创造万物的神,但是却能从宇宙的事物和情景,察知若非有神,必然不可能有如此运行精确、美丽复杂的天体和万物存在。所以圣经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20)。

 

【神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可以从宇宙万物的景况,断定创造它们的神只有一位,否则,必不会如此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圣经说:「只有一位神」(提前二5)。

       世界上只有我们基督徒所信仰的神,纔是真神,祂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赛四十四6)。至于其它许多所谓的「神」,都是出于人的想象,是人所「造」并所「封」的,它们都是假神。圣经说:「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有称为神的,...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祂,我们也归于祂」(林前八4~6)。我们不但不可敬拜任何雕塑的偶像,同时也须小心,不可使任何人物(如属灵伟人)、事(如学问、地位)、物(如钱财),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我们心目中无形的偶像。

 

【这位真神是谁】()祂是自有永有的:神自己曾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记念,直到万代」(出三14~15)。这里说出神是从已过的永远就已经存在,并且要存在直到永远。所以圣经说祂是「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神」(启一4)。

       ()祂是那「我是」者:神说祂的名是「耶和华」。「耶和华」的意思是「我就是那我是」。除祂以外,一切都不是;惟有祂纔是。宇宙中的一切,都算不得甚么,都是虚空;惟有祂纔是实际。对于祂所创造、所拯救的人,祂是一切。他们需要甚么,祂就是甚么。

 

【祂虽不能看见,却是又真又活的】我们所信的这位神,是一位「自隐的神」(赛四十五15);祂是人的肉眼所不能看见的,虽然不像其它的假神那样的可见、可摸,但对我们这些信祂的人而言,祂是「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祂在我们的生活经历中,是那样真切又实际,是那样活生生的,可以与之交接来往。

 

【神本体的属性】根据圣经,神本体的属性至少有下列几样:

       ()无所不知:祂的智慧无穷,宇宙万物都是祂用智慧造成的(诗一百零四24);祂知道过去、未来(赛四十六9);祂也知道人藏在心里的意念(结十一5)。天地间的一切,无论是大事或小事,无论是过去的事或未来的事,没有一样是祂所不知道的。

       ()无所不能:祂的能力浩大,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了天地,所以在祂并没有难成的事(耶卅二17);祂怎样思想,就必照样成就(赛十四24);祂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卅三9);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一37)。在人所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

       神虽无所不能,但祂不能作任何背乎祂品格的事;例如祂决不能说谎(来六18)。神的全能不能不受祂的品格所限制。

       ()无所不在:祂充满宇宙万有,无远弗届,无微不至;人无论隐藏何处,都不能使祂看不见(耶廿三24);人逃到天涯海角,也不能躲避神的面(诗一百卅九7)。而对于每一个爱祂的人,祂无时不与他们同在(赛八10)、同住(约十四23)、同行(创五24)。

       ()无始无终:祂是住在永远的神(赛五十七15原文);从亘古到永远,祂是神(诗九十2)。祂是永远长存的活神(但六26);祂全然不受时间的限制。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有一天,天地都要灭没,祂却要永远长存(来一11)。

       ()无限无量:祂不只不受时间的限制,祂也不受空间和数量的限制,因此,祂的一切属性是无可度量的,也是没有限量(参约三34)的。

 

【神品格上的属性】神是一切美善事物的源头(雅一17),祂的美德无法述尽说竭,最显著的当推如下:

       ()神的性情是圣洁:圣经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一16)。「圣洁」的意思是「与一切有分别」。神是圣洁的,意即神和其它一切的人、事、物都有分别,只有祂纔是圣洁;所以圣经里「分别为圣」一词,就是「分别出来归于神」的意思。圣洁又有毫无瑕疵、全然洁净的意思;有一天,神要把我们这些归属于祂的人,就是教会,作到圣洁毫无瑕疵地步(参弗五27)。

       ()神的心是爱:圣经说:「神就是爱」(约壹四8,16)。神的心满了爱,并且祂的爱,远胜过友情的爱、夫妻间的爱,甚至母亲对她儿女的爱,也不能与神的爱相比拟(赛四十九15)。而祂这个无上的爱,特别是显明在人的身上──「神爱世人」(约三16)。祂创造人作祂施爱的对象。神的爱是「永远的爱」(耶卅一3),无论任何人、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罗八35~39)。

       ()神的作为是公义:神的心虽满了爱,祂愿意万人得救,但祂不能不顾公义,无条件的赦免人。圣经说:「耶和华阿,你是公义的,你的判语也是正直的」(诗一百十九137)。这一位创造宇宙万有、管理并托住万有、审判全地的主,祂有祂作事的法则,这个法则就是公义。(公义也就公正、公平、正直、全对的意思)。公义是祂宝座的根基(诗八十九14),祂绝不能偏离公平。这一位全能的神,被自己公义的法则所约束,不能作不公义的事。

       ()神的话语是信实:神是信实的,祂不能背乎祂自己(提后二13)。祂的信实,叫祂的话语一出口就不能废掉,所以圣经说:「必不叫我的信实废弃;我必不背弃我的约,也不改变我口中所出的」(诗八十九33~34)。凡神向我们所说的话,所作的应许,都是信实可靠的。因为天地都要废去,神的话却不能废去。圣经又叫做「约书」,是神和属祂的人所立的约。我们只要抓住祂在圣经里面向我们所说的话,所作的应许,祂就不能不受祂话的约束。

       ()神的彰显是荣耀:神又称作「荣耀的神」(诗廿九3),这是因为每一次祂向人彰显出来的时候,人所看见的,人无法用言词表达,只好借用「荣耀」来形容(参结一28)。所以荣耀也可以说,就是神的自己;神的自己乃是荣耀,神的荣耀在那里,就是神的自己在那里。当我们这些属神的人,被神所充满,彰显出神的时候,也就是彰显出神的荣耀。

 

【神是三位一体的】圣经提到神的三种身位,有圣父、圣子、圣灵之分,虽然没有明言「三位一体」,却处处显示祂是「三而一」的神。圣经里许多处明白提示神是「独一」的(申六4;约十七3;犹24等),而又有许多处显明祂不只是「一位」(例如:创一26「神说,我们...」;赛六8「主...说...谁肯为我们去呢?」等)。因此,我们可以说,祂一面是独一的神,另一面却又有复数的身位。新约圣经里也有许多处,把圣父、圣子、圣灵三位相提并论(太廿八19;林后十三14;林前十二4~5;弗四4~6等),由此可见,这复数的身位就是指圣父、圣子、圣灵。

       一般而言,父神比较偏重于指祂是那位源头、设计者(雅一17;弗一3;三9),子神则指祂是那位显在人前的执行、救赎者(约壹四10;来二14),灵神则指祂是那位使人主观经历神和神恩的运行、实化者(约十六8,13;林前十二6);但因为祂们是「三而一」的缘故,我们并不能把圣父、圣子、圣灵清楚划分,例如:圣经里也说,「『神』在你们心里运行」(腓二13),「『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罗八11)等类似的话,彼此实在难予厘清。

    总之,神三位一体的身位,并不是我们人的头脑所能完全了解的,我们只能暂时借用人的话语,勉强来解释一翻:「神只有一位,但祂神圣的本质,却又『同时』、『全部』地存在于三个位格中,从已过的永远,直到未来的永远,这三个位格都一直『同时存在』、『互相内住』,并且『从不分离』。」

 

02 相信甚么()──耶稣基督

 

【耶稣基督是谁】耶稣基督是基督徒信仰的中心。基督徒不只相信独一的真神,并且也相信耶稣基督;若不相信耶稣基督,人就与真神无分无关,就无法敬拜、亲近神。没有耶稣基督的信仰,是异教徒的信仰。基督徒之所以为基督徒,就是因为相信耶稣基督,所以我们必须对祂有透切的认识:

       ()祂是真神:圣经说:「基督...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罗九5)。由此可见,祂就是真神。当神隐藏时,祂是「神」;当神显现在人前时,祂是「基督」。所以圣经又说:「祂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一3)。这话的意思是说,祂是神自己所显现出来的模样。我们千万不可把基督当做「次级」的神,以为祂是听命于至高之神的一位小神。

       ()祂是神的儿子:我们所信独一的真神,是三位一体的神,有父神、子神、灵神的讲究。一方面,圣父、圣子、圣灵三者似乎有所分别;但是另一方面,祂们又都是同一位神,而且也都是独一又完整的神。基督是真神,也是子神。圣经说,祂是「父怀里的独生子」(约一18);祂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十六16)。「儿子」具有父亲的生命,是最能把父亲表明出来的。基督是神的儿子,祂有神的生命,并且把神表明出来。

       ()祂是神成为人:圣经告诉我们,祂是「道成了肉身」(约一14),而这「道就是神」(约一1)。换句话说,祂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祂本有神的形像,但却虚己,成为人的样式(腓二6~7)。这位真神,为了成为人,就使童女马利亚从圣灵怀了孕,生在人世间,名叫「耶稣」(参路一26~35)。

       ()祂是神而人:祂就是旧约圣经所豫言的:「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赛九6)。这里给我们看见,祂既是人,却又是全能的神。祂是「人子」,又是「神子」(参太十六13,16);祂是神而人,兼具神性和人性。就祂的神性说,祂完全是神;就祂的人性说,祂也完全是人。

 

【各种名称的意义】圣经用许多不同的名字来称呼祂,最主要的,有下列几种:

       ()耶稣:「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耶稣」是新约希腊文,相等于旧约希伯来文的「乔舒亚」(书一1);它的意思是「耶和华救主」或「耶和华的救恩」。祂就是耶和华神自己来作我们的救主,使我们得着祂的救恩。

       ()基督:「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太一16)。「基督」是新约希腊文,相等于旧约希伯来文的「弥赛亚」(参约一41);它的意思是「受膏者」(但九26)。祂是神用圣灵所膏(路四18),来执行并完成神永远的计划。

       ()以马内利:「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祂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太一23)。「耶稣」和「基督」,是神所起的名字;而「以马内利」,乃是认识祂、得着祂、经历祂的人所起的名字。对于基督徒而言,得着耶稣基督,就是得着神;祂是神成为人,住在我们中间(约一14),使我们得以经历神的同在。

       ()主:「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林前一2)。「主」字是指对祂身分、地位的尊称,承认祂是「先生」,是「主人」,更是「造物主」;我们乃是属乎祂的。「主耶稣基督」是一种郑重其事的全衔称呼。

 

【降世为人的耶稣基督】在神永远的计划中,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降世为人,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新约四福音书详细记载了祂在世时的言行,使我们能藉以认识祂的身分、使命和品格:

       ()藉童女降世:耶稣基督并不是一个虚构的人物,祂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是一个真正的人,像我们一样有骨也有肉,惟一和我们不同的是,祂没有一个肉身的父亲,祂是由童贞女受圣灵感孕而生的(参太一18;路一27~35)。这一个事实说出,祂并未继承人类堕落和败坏的人性,祂是无罪的,所以惟有祂纔有资格做我们的救主。因此圣经说:「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

       ()长在木匠的家里:耶稣基督虽是贵为神而人者,但祂并未生长在王宫中,却生长在一个寒微的木匠家里(参太十三53~57)。祂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经历了人世间的苦楚,为要体恤我们、搭救我们(参来二17~18;四15)。

       ()三十岁时纔出来传道:祂生长在神的选民犹太人当中,按着旧约的律法受割礼、奉献、守节期(参路二21~24;41~42);并且默默无闻地服在神所安排的家庭环境中,当起木匠(参可六3),尽祂作为「人子」的职责,直至三十岁时纔出来传道(路三23;参民四3)。这是说明祂来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也说明神差遣祂「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四4~5)。

       ()传道约仅三年半:祂在世时传道的时间并不长,传道的地区也仅限于中东巴勒斯坦地,所收门徒恐未超过六百名(参林前十五6);祂从未写过一本着作,但祂的教训影响所及,举世无匹。二千年来,亿万基督徒衷心信服。这不只是因为祂的教训带着神的权柄(参太七29;约三2),并且实际上祂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

       ()神在肉身显现:终其一生,在短短的三十三年半期间,祂的言行,祂的待人处事,不但显示出祂拥有神无上的大能,并且也在在流露出神至善的品格。简言之,祂就是神「支搭帐幕在人间」(约一14原文),将神显现给人,使人从祂而领略神的同在。

 

【死而复活升天的耶稣基督】祂的降世为人,虽是关乎万民的大喜信息(路二10),但是若没有祂的死而复活升天,就仍未能为人类打开那通神之路(来十20;约十四6),使我们能实际地经历神、享受神。祂的降世为人,给人们带来了客观的、暂时的、有限的「恩典和真理」(参约一14);祂的死而复活升天,给人们带来了主观的、永远的、无限的恩典和真理:

       ()祂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使徒保罗曾说:「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道理,乃是福音的中心。人找不出祂的罪状,却把祂钉死在十字架上(参路廿三22~24);这正表明无罪的耶稣受死,乃是为着担负全人类的罪(来九28),好叫我们靠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得以亲近神(弗二13)。

       ()祂复活了:祂的受死,为我们完成了救赎的大工,所以祂在十字架上临死时说:「成了」(约十九30)!然而祂若没有从死人中复活,我们就没有确实的凭据,以资证明祂的受死已经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所以圣经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乃是我们蒙神称义的明证。此外,借着祂的复活,也叫我们与祂一同活过来(弗二5),使我们得以重生(彼前一3)。

       ()祂升天了:耶稣基督不只是已经复活了,并且也已经升上了高天,展示出祂已胜过了死亡的权势(参弗四8~9),远超过天上一切执政和掌权的(参弗一20~21)。最要紧的,乃是叫我们与祂「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得着了属天的地位,能过「在地若天」的生活。

       ()祂在天上为我们代祷:如今这位升上高天,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来八1),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来七22),长远为我们代祷,使我们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得以被拯救到底(来七24~25)。

 

【耶稣基督还要再来】当耶稣基督复活升天的时候,曾借着天使宣示说:「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徒一11)。论到基督的再来,有人说在新约圣经二百六十章中,共提到三百一十八次,可见,这是一件相当重大的事。祂的再来,将要:

       (一)提接属于祂的信徒,在空中与祂相遇(帖前四16~17)。

       (二)重新招聚以色列民,那时以色列全家都要悔改得救(赛十一11~12;罗十一26)。

       (三)万民都要聚集在祂荣耀的宝座前,按各人所行的受到审判(太廿五31~46)。

       (四)在地上设立千年国度,得胜者要与祂一同作王(启廿1~4)。

         (五)最后,旧天旧地都将废去,所有属于祂的人,都要活在新天新地中,直到永远(参彼后三10~13;启廿一1~5)。

 

03 相信甚么()──圣灵

 

【圣灵是谁】许多人对圣灵有错误的观念,以为祂只不过是一种无形的属灵能力而已。其实,圣灵乃是独一的真神所拥有的三种位格之一,正如圣父和圣子有祂们的位格,圣灵也有祂的位格,绝不仅仅是个能力而已。因为祂是有位格的,所以圣经纔有「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太十二31)和「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廿八19)的话;若不是祂有位格,人也就无从亵渎祂、无从奉祂的名施浸了。

       此外,圣经还告诉我们,圣灵会「催」(可一12),会「引导」(路四1),会「被干犯」(太十二32),会「被试探」(徒五9),会「说话」(徒八29),会「吩咐」(徒十一12),会「差遣」人(徒十三4),会「定意」(徒十五28),会「禁止」(徒十六6),会「指证」(徒廿23),会「选立」(徒廿28),会「藉先知」说话(徒廿八25),会「随己意分给各人」恩赐(林前十二11)。凡此种种说明圣灵不只是能力;祂有思想,有情感,有意志,能指挥,能管理。所以说,祂是神,祂有神格。

       圣灵是神,祂和圣父一样是「永恒」的(参来九14),祂无所不在(诗一百卅九7),无所不知(林前二10),无所不能(路一35)。

 

【圣灵的名称】我们从圣灵不同的名称,亦可以知道祂的属性:

       ()与父神有关的名:父的灵(太十20);神的灵(创一2);圣神的灵(但四8);永生神的灵(林后三3);从神来的灵(林前二12);你的灵(诗一百零四30);耶和华的灵(代下廿14);主的灵(路四18)。可见圣灵出于神,来自神;祂与神是合而为一。神藉祂创造,藉祂工作,藉祂显明。凡一切不荣耀神,不尊崇神的灵,都是伪冒的灵。

       ()与基督有关的名:儿子的灵(罗八15);祂儿子的灵(加四6);耶稣的灵(徒十六7);基督的灵(罗八9);耶稣基督的灵(腓一19)。主耶稣在离世之前曾说,祂去了,就要差遣圣灵来;圣灵来了,要为祂作见证,要叫祂得荣耀(参约十五26;十六14)。

       ()与圣灵的属性有关的名:灵(约七39);圣灵(路十一13);圣善的灵(罗一4);良善的灵(尼九20);正直的灵(诗五十一10);公义的灵(赛四3);公平的灵(赛廿八6);永远的灵(来九14);应许的圣灵(弗一13);荣耀的灵(彼前四14);七灵(启一4):不是有七个灵,而是指完全的灵。

       ()与圣灵的工作有关的名:叫人活的灵(林前十五45);赐生命的灵(罗八2);智慧的灵(出廿八3);智慧和启示的灵(弗一17);真理的灵(约十四17);施恩的灵(来十29);焚烧的灵(赛四3):除罪;保惠师(约十五26):是站在旁边帮助、教导、引领、训诲的意思。

 

【圣灵的表号】圣经有许多关于圣灵的记载,是用表记或象征,叫我们可以清楚明白圣灵的性质和工作:

       (一)油(利二1~16):油是用以医病、止痛、燃灯、膏职的东西,圣灵也是如此医治罪恶(路十34)、安慰痛苦(赛六十一3)、使人喜乐(来一9)、燃点发光(太廿五8)、膏人成圣(出廿九7;参路四18)。

       (二)水(约四14;七38~39):水是洁净、止渴提神的,圣灵有洁净罪恶(弗五26)、浇灌(诗一3)、使人舒畅(约四14;诗四十六4;赛四十一17~18)、白赐(赛五十五1;约四14;启廿二17)、丰富的(约七37~38)等特性。

       (三)火(徒二3):火是热的象征,圣灵能照明(约五35),能焚烧(约五35),能洁净(玛三2~3),能透入(林前二10)。圣灵给信徒工作的热忱、祷告的诚恳、爱心的牺牲和工作的能力。

       (四)风或气(约三8;廿22):风随着意思吹,看不见,却能感觉得到;气将生命带到人间,有复苏精神的能力。圣灵强而有力(王上十九11;徒二2)、使人复苏(结卅七9~10,14)。

       (五)雨和露(诗七十二6):表明圣灵是微细的(可四26~29)、能使人舒畅(诗六十八9;赛十八4)、是丰足的(诗一百卅三3)、能灌溉(结卅四26~27)。

       (六)鸽子(太三16):鸽子的本性是温柔的,和平的,诚实的,顺服的,洁净的;鸽子也是美丽、可爱的。凡一切出于圣灵的,必定是善良、纯全、可爱、温柔十分驯良的(参太十16;加五22)。一切污秽、邪恶、凶暴、欺诈、害人的,一定是出于邪灵。

       (七)声音(赛六8):表明圣灵会引导(赛卅21)、能发言(太十20)、警告人(来三7~11;约十六7~11)。

       (八)印记(弗四30):表明圣灵能证实有效(约六27;林后一22),有担保的作用(弗一13~14)。

 

【圣灵的主要工作】根据圣经,圣灵的工作可以简要地分成下列几项:

       ()使人知罪:「祂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圣灵作工在人的心里,使人知罪悔改。这就是路加福音第十五章那个妇人所预表的「点上灯,打扫屋子,细细的找,直到找着...失落的那块钱」(路十五8~9)的工作。

       ()赐人生命:「重生...从圣灵生」(约三3~8)。知罪悔改而信主的人,圣灵就将神的生命带进他里面,使他重生,成为神的儿女,所以圣灵又叫「赐生命的灵」(罗八2;参林后三6)。

       ()住在人里:「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林前六19)。当信徒重生之时,圣灵不只一次进到他的里面,并且从此一直住在他的里面,使他成为一个属圣灵的人(罗八9)。这位内住的灵,继续不断的将神的生命和丰富供应我们。

       ()见证得救:「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原文)。凡是从圣灵得神生命的人,祂就使他里面有得救的确信。这个确信,就叫作「圣灵的印记」(弗一13~14);意即圣灵在信徒的里面作印记的工作,一方面是信徒属主的记号,表示神已经称义拯救,一方面也是信徒得基业的凭据(原文作质)。

       ()引人行事:「随从圣灵」(罗八4~5);「顺着圣灵而行」(加五16);「靠圣灵行事」(加五25)。圣灵在凡事上引领属神的人,使他外面的生活与里面的生命相符。这位圣灵有如膏油涂抹,在凡事上教导我们。

       ()助人祷告:「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八26)。

       ()导入真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原文)。祂不只在客观上教导人明白真理,并且在主观上引导人经历而认识真理。

       ()更新变化:「圣灵的更新」(多三5)。圣灵在人里面将人更新,并且使信徒有新陈代谢的变化,直到变化成主的形像(林后三18)。

 

【圣灵对信徒两面的讲究】圣灵对于信徒有两面的讲究:一面是住在信徒的里面(约廿22),或称圣灵的内住;一面是降临在信徒的外面(徒一8),或称圣灵的浇灌。前者是身内的,从里面流露出来;后者是身外的,是从上头倾倒下来。前者与生命的丰盛有关,后者与工作能力的大小有关。一般信徒往往追求圣灵外面的浇灌,就如追求说方言、医病等属灵的恩赐,而忽略圣灵在里面的充满,这是一种反常的现象。

       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会说方言,在各样的恩赐上没有一样是不及人的(林前一7)。照人看,哥林多教会必是一个十分属灵的教会。岂知事实不然,哥林多信徒们的道德败坏,生活腐化,使徒保罗给他们的评价是「属肉体,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林前三1)。可见圣灵外面的浇灌,并非信徒的首要追求目标。要紧的,乃在于里面被圣灵充满(弗五18),使信徒在生命中长进,能以脱离罪恶的捆锁,过得胜的生活。

      

【圣灵在信徒身上的作为】圣经里描述圣灵在信徒身上的作为,分别用许多不同的名称,今试将它们解释如下:

       (一)圣灵的浸:使信徒浸在圣灵里,成为基督的身体,进入灵里的合一(林前十二13)。

       (二)圣灵内住:圣灵住在信徒里面,叫他有属灵的生命(罗八11)。

       (三)领受圣灵:信徒第一次得着圣灵的内住(约二十22)。

       (四)圣灵降临:圣灵降在信徒的身上,叫他得着能力(徒一8)。

       (五)圣灵浇灌:圣灵大量的降在信徒身上,以遂行祂特殊的作为(徒二17~21)。

       (六)圣灵引导:圣灵在信徒的里面运行,使他能靠以行事为人(加五16~25)。

       (七)圣灵膏抹:圣灵在信徒里面的教训,使他不致断绝与主的交通(约壹二27)。

       (八)圣灵充满:圣灵在信徒里面暂时的扩大占有,使他活出属灵的模样(弗五17~18)。

       (九)满有圣灵:圣灵常时不断充满在信徒里面(徒十一24)。

 

04 相信甚么()──圣经

 

【圣经是甚么】圣经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圣经」(Bible)一词,源于希腊文(Biblos),意为「唯一的书」(The Book)。这本书亦被称为「经卷」(Scripture)或「书」(The Writing)。圣经之所以不同于其它一切的书,是因为按表面看,虽是用人的话说出来的,但它实实在在又是神的话;它虽是用人手所写的,但它也是神的手所写的;它的字句虽是属人的,但这些字句却又是属灵的(参林后三6)。圣经是用人间的文字所写出来的神的话语,是唯一「神话语完全的记录」。

       圣经的来源乃是神,圣经是出于神的。「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三16)。「默示」的原文字意是「吹气」;圣经里的每一个字句,都是「神的灵所吹过的」;意即圣经上的话乃是神的话,就如同神亲自用听得到的话说了出来一般。换句话说,圣经是神将祂的生命质素和祂自己的意旨,吹气在写圣经的人身上,使他们写出神的话语来。

       圣经并不是出于人的思想和观念,「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一21)。「感动」的原文字意是「推动」或「带动」;当日写圣经的人,乃是神借着圣灵推动(或带动)他们,如同帆船被风推动,被风带着而行驶一般,使他们不由自主的写出神的话来。因此圣经就是神的话,是神透过人所启示出来的话,作为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准则。

 

【怎样证明圣经是神的话】圣经是一本奇妙又超绝的书,不只圣经本身证明它自己是神的话语,并且每一个体验、经历过圣经中话语的基督徒,都能见证圣经是神的话:

       (一)整本圣经有二千多处提及:「耶和华说」、「耶和华神吩咐」和「这是我耶和华说的」等类似的话,足证这本圣经是出于神的;并且圣经各卷的著者,也多自称是神所启示的。

       (二)圣经里面的教训高超又完备,举凡:神的心意和计划、魔鬼和灵界的奥秘、宇宙的来源和结局、人生的意义和归宿、信徒的生活和将来...等等,都有详尽的记载。

       (三)圣经里面有许多的豫言,除了有关将来的部分有待应验之外,其余的都已经一一的应验,并且就像天文数学一样的准确。

       (四)圣经里面有关自然界的言论,经数千年后的科学证明正确无误,例如:「神...将大地悬在虚空」(伯廿六7);「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赛四十22);这些话都是在两、三千年以前写的。

       (五)圣经各卷的著者达四十余人,包括有渔夫、医生、税吏、律法师、祭司、先知、君王等,其时代背景、文化水平、风俗习惯,甚至著者个人的生性、语言,大相径庭;然而在前后约一千六百年间,各人所著之书,其内容融会贯通,前后一致,丝毫不相抵触。

       (六)圣经上的话从来不需修改、增添或删减,历经数千年,受尽无神论者绞尽脑汁批评反对,仍然屹立不动,不能推翻一点。(注:至今所发现的几处错误,都是出在翻译失真,和解释偏差上。)

       (七)圣经上的话,数千年来,已经光照、感动、点活、供应了不知其数的基督徒;它在许多读圣经的人身上,所发生许多神奇的功效,在在证明圣经乃是神的话。

 

【圣经的内容】圣经的内容有七项重点,它们是:

       (一)一位神──见证祂是独一的真神。

       (二)一个故事──连续地叙述一个神与人关系的故事。

       (三)一串豫言──按时代的进展而一一应验。

       (四)一个启示──按序且逐步地把真理启示给人。

       (五)一个救法──从象征到实际,将神拯救人的方法显明出来。

       (六)一位人物──从预表到降生、死而复活、升天,将耶稣基督完全见证出来。

       (七)一个生命──圣经的话里面有神的生命,「生命树」和「生命水」贯串全部圣经,使人得着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

       上述圣经的内容重点,如何使读圣经的人,从客观的事实记载,转变成他们个人主观的看见与经历,这就归功于圣灵的工作;圣灵是真理的灵,祂引导人明白并进入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原文)。

 

【圣经的功用】圣经的主要功用有四方面:

       ()给基督作见证:「给我(基督)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五39)。圣经是给基督作见证的。基督是圣经的题目和内容,所以我们要认识基督,非读圣经不可。圣经不单是一本真实的历史书。圣经是基督的说明,基督的发表。全本圣经是讲述一个人的故事。祂的名叫耶稣基督。英文「历史」(History)一字,就是「祂的故事」(His story)的意思。

       ()引导人得救:「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三15)。圣经将人可怜的光景、可悲的结局、以及人得救的途径,都一一指明给人,并且引导人蒙恩得救,重生得着神的生命。

       ()作人灵命的供养:「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四4)。圣经是灵奶(彼前二2)和灵粮(耶十五16),能使基督徒的属灵生命长大成人。

       ()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圣经充满了启示与亮光(诗一百十九105,130),能使我们得着人生的智慧,并引导我们走上永生的道路,直到见主面。

 

【圣经概览】圣经分为新旧两约。旧约是神与祂的选民所立的约,以神所定的律法为中心。选民若遵守神的律法就必蒙福;选民若违背神的律法就必受祸。选民又称为以色列民或犹太人。新约则是神与信徒所立的,以爱为中心。

       新旧约圣经全书,共六十六卷,其中旧约有三十九卷,新约有二十七卷。一般人按下列分法,将全部圣经分为九组:

       (一)从创世记到申命记,共五卷,合称「摩西五经」,是由摩西写的;约完成于主前一千五百年。

       (二)从乔舒亚记到以斯帖记,共十二卷,合称「历史书」,是由不同著者写的;时间约从主前一千一百年至主前四百五十年。

       (三)从乔布记到雅歌,共五卷,合称「智慧书」,除乔布记外,主要由戴维和所罗门所写;时间约从主前一千五百年到主前九百五十年。

       (四)从以赛亚书到但以理书,共五卷,合称「大先知书」,作者见于书名;时间约从七百五十年到主前五百五十年。亦有人将杰里迈亚哀歌列于智慧书。

       (五)从何西阿书到玛拉基书,共十二卷,合称「小先知书」,作者见于书名;时间约从主前八百五十年到主前四百年。所谓大小先知书,并非指作者的大小,而是指篇幅的长短。

       以上从创世记到玛拉基书,共三十九卷,总称「旧约」。

       (六)从马太福音到约翰福音,共四卷,合称「福音书」,约从主后四十五年到主后九十年,作者见于书名。

       (七)使徒行传,仅一卷;时间约在主后六十年代,作者是医生路加。

       (八)从罗马书到犹大书,共二十一卷,合称「书信」;前面十三卷之作者为保罗,希伯来书作者不详,有人认为是保罗写的,后面七卷作者见于书名;时间约从主后五十年到主后九十五年。

       (九)启示录一书,作者为使徒约翰;时间约在主后九十五年。

       以上从马太福音到启示录,共二十七卷,总称「新约」。

 

【圣经的由来】新旧约六十六卷,如何汇集成一部圣经,其原由和审定的过程如下:

       (一)旧约里面的摩西五经,三千多年来,一向被犹太人承认是出于神,具有绝对的权威地位。

       (二)到主前约四百五十年,文士以斯拉将旧约中的三十七卷(尼赫迈亚记和玛拉基书除外,因那时还没有这两卷书),汇集在一起,作为当时的圣经。

       (三)到主前约四百年,有一称为「大会堂」的文士团体,完成了全部旧约三十九卷的汇集审定工作。

       (四)到主前二百七十七年,有称为「七十士」的学者们,将旧约从希伯来文译成希腊文。

       (五)新约中最早被教会承认的是四福音书。

       (六)使徒时代之后,除了对希伯来书、雅各布书、彼得后书、约翰贰书、约翰参书和启示录等七卷,有不同的看法之外,其余的二十卷,均被公认为新约圣经。

         (七)到主后三百九十七年,「迦太基大会」承认上述七卷亦属新约的一部分,并且公布新约为二十七卷,一如今日的新约圣经。至此新旧约圣经全部完成审定的工作。

 

05 为何相信()──人的光景

 

【人是甚么】科学的进步与昌明,使人对外面物质的世界,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但在另一方面,人对「人」本身的一些问题,却仍茫然无知。人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人到底为甚么活着?人到底是甚么?格兰斯顿说:「人生两件大事,在于研究『人』和了解『人』。」大哲学家苏格拉底说:「人最难认识人自己。」人的问题,一直困惑着历代贤哲。

       人是甚么?莎士比亚说:「人不过是一根芦苇,自然界的弱草,但他是一根会思想的弱草而已。」聪明如斯人,仍无法解决这个难题。其实,若欲了解「人是甚么」,便须追溯人的本源;唯有当人找到人的源头,纔能找到人生的意义和目的。

 

【人的来源】相信进化论的人,倡说人是由猴子演变而来的;但这一个理论,不但不能在逻辑上自圆其说,在科学上也站不住脚,并且还给相信这理论的人带来极大的痛苦,人生没有目标,没有方向,内心感到苦恼、空虚、混乱、无聊、丧志、颓废。

       「神说,我们要...造人」(创一26)。圣经清楚指明,人是神所创造的,所以神是人生的源头。

 

【人生的意义】人既是神所创造的,而神是行事有计划、有目的的神,神造人必定有祂的计划和目的,这可以从神造人时所说的话看出:「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一26)。这里说出神造人的目的至少有三:(一)要人彰显神的形像;(二)要人代表神管理万物;(三)要人对付神的仇敌──爬物──象征魔鬼(参路十18~19;启十二9)。

       由此可见,人在神的造物中有极其崇高的地位,难怪圣经把天、地、人相题并论(亚十二1)。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神造诸天和其上的万象是为着地,造地和其上的万物是为着人,造人是为着神自己。圣经说:「人算甚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甚么,你竟眷顾他...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诗八4~8)。人是神一切造物的中心,是为着满足神的心意而创造的。

       人不只是神所创造的,并且是照着神自己的形像造的,又是为着满足神自己的心意而造的,所以人生的意义就是神。人有了神,人生纔有意义;人没有神,人生就毫无意义。

 

【人的组成】神为了使人能达到祂造人的计划和目的,因此祂在造人时有特别的讲究:「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命之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活的魂」(创二7原文)。这节圣经说出人有灵、魂、体三部分(参帖前五23):

       (一)人的身体是用地上的尘土造成的,将来在人死后,身体将会腐烂,归于尘土(参创三19)。人外面的身体,包括四肢五官,是为着接触物质的世界。人有了身体,纔能具体的感觉到真实物质的存在。

       (二)人的魂是在生命之气进入人身体时产生的,它是人的个格,代表人的「自己」。人的魂是为着接触精神的世界,含有心思、情感和意志等三个功用。人有了魂,纔有意识存在,也纔能向外表现出自己来。

       (三)人的灵是神藉吹气赋予的,它是人和动物有所不同,人高于万物的地方;动物只有魂,而没有灵。人的灵是为着接触属灵的世界,含有良心、交通和直觉等三个功用。人有了灵,人纔能接受神的生命,纔能和神交通来往、敬拜神。

 

【神对人的心意】神创造人,并不是造一个机械人,而是给予人自由的意志,盼望人能运用他的意志,与神同工合作,靠神来达到祂造人的计划和目的。因此当神造人之后,就把人安置在伊甸园里,当中有生命树和知识善恶树(参创二8~9)。生命树表征神自己,祂是生命的源头(诗卅六9);知识善恶树表征人不要神,不依靠神。神吩咐人不可吃那知识善恶树上的果子(创二17),意思就是要人选择神,依靠神。

       神的心意乃是要人运用他自由的意志,选择神自己作他生命的内容,作他生活的原则。人若选择独立于神,而靠他自己天然的生命,就不足以达到神原初所托付给人的使命,人无法充分彰显神,也不能胜过神的仇敌魔鬼。

 

【人的堕落】圣经给我们看见,人悖逆了神的心意,中了魔鬼的诡计,而吃了知识善恶树的果子(参创三1~6)。从此以后,人不但不能完成神的使命和目的,反而陷入悲惨的景况中:

       ()人得罪了神:亚当是人类的祖宗,人类都是从他而生的;当他违犯神的命令的时候,他不只是代表着全人类,并且是包括着全人类。因此,亚当得罪了神,也就是全人类得罪了神。圣经说:「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五19);又说:「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三19)。

       ()人离开了神:人原是神造物的中心,人在神的心目中原占据极重要的地位,但因着人的堕落,使得神不能不将人逐离伊甸园(参创三22~24)。人一离开神,一方面,对于神和属神的事就越过越模糊不清(参罗一28);另一方面,所作所为就越过越惹神的忿怒(罗二5),而与神为仇「为敌」(西一21)。

       ()人失去了神:人远离神的结果,最后就到「没有神」(弗二12)的地步。失去神的人生,是一个虚空、没有指望的人生;人生一切的问题,都是由于人失去了神而引起的。

       ()受魔鬼蒙蔽:魔鬼是真神的对头,牠是「这世界的神」(林后四4);因着人离开了神、失去了神,魔鬼就在人身上取代了真神的地位,而成为他们的「神」。魔鬼的拿手技俩乃是弄瞎人的心眼(林后四4);牠常躲在这世界的人(如伟人)、事(如学问)、物(如钱财)背后,叫人看重、追求、甚至崇拜一些的人、事、物,就不知不觉的敬拜了魔鬼。

       ()被魔鬼愚弄:人们以为他们自己是聪明绝顶的,其实他们的心眼不只已经被魔鬼弄瞎了,并且他们的全人也已经「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任凭魔鬼捉弄、宰割,毫无反抗的能力。许多染上恶习的人,明知会伤身、折寿,虽经挣扎奋斗,仍难摆脱,这是因为有「邪灵」在他们的心中运行(参弗二2),叫他们不能不顺从其指挥。

       ()成了魔鬼的儿女:人不只外面的行为是败坏的,甚至人里面的性情也是邪恶的。魔鬼已经进入人的里面,叫人里面有了魔鬼的生命和性情,所以圣经说,人是「魔鬼的儿女」(约壹三10),魔鬼是人的「父」(约八44)。人既是「属于魔鬼」的,所以他们的言行也是「出于魔鬼」的。许多时候,人所活出来的样子,简直就像鬼的样子,难怪中国人常称呼「烟鬼」、「酒鬼」、「赌鬼」...等。

       ()人是失迷的:主耶稣所讲「失羊的比喻」(路十五3~7),说出人今天在人生的道路上是失迷的;失迷意即没有「方向感」。人原是属于神的羊,但如今如羊走迷,失去了牧人的照顾,以致人浮于世,不知自己从何而来、往何而去,人生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浑浑噩噩,迷迷糊糊,正如大哲学家培根所说:「我们不知道为了甚么目的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直到弥留之际纔感到,这是一件多么大的憾事!」

       ()人是失落的:主耶稣所讲「失钱的比喻」(路十五8~10),说出人今天的情况是失落的;失落意即没有「价值感」。人原是属于神的钱财,是神手中有用的、有价值的产业,但如今已经失落到魔鬼的手中,变成了无用之物,有害无益。圣经说:「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8)。人在神面前一旦失去了生存的价值,就不知自己活着是为甚么,也就没有活着的必要。

       ()人是失丧的:主耶稣所讲「浪子的比喻」(路十五11~32),说出人今天的光景是失丧的;失丧意即没有「生命感」,就是没有生命的知觉和能力。圣经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死一面叫人失去知觉,一面又叫人失去能力。人是失丧的,一面对罪恶没有羞耻感,一面对善义没有行为的能力。许多时候,人们堕落在罪中,所言所行邪淫可耻,但他们不只不感觉羞耻,反觉得意;而对于该当作的好事,却又软弱无力。这种情形,正是人已经「失丧」了的明证。

 

【人亏缺了神的荣耀】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世人堕落的结果,就亏缺了神的荣耀。「亏缺」的意思是「缺少」、「不足」,原文是现在式,是继续不断存在的情况;「荣耀」是指「神的显出」。神造人的目的,原是要人彰显神的形像,好归荣耀给神。但如今人堕落了,人不但不彰显神的形像,反而显出鬼的形像,因此亏负了神,达不到神荣耀的要求。人「亏缺」神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本来有的,如今失去了;另一方面是将来希望有的,如今也没有指望了。人真是绝望到了极处!人也让神失望到了顶点!

 

06 为何相信()──人有罪

 

【甚么是罪】谈到「罪」这个问题,人们会以为是违犯了国家的法规,或在人面前做了坏事,这纔算是罪。但是,在神的眼中看来,我们即或没有犯过法,也没做过甚么坏事,我们仍然有罪。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圣经来看甚么是罪?

       ()罪是指人背叛了神的主权:人是神所造的,因此神在人身上有绝对的主权,但是人却不要神、背弃神、反抗神,这就是罪。一个人可以在别人的面前是个好人,但如果他在家里不孝敬他的父母,他在父母的心目中仍是一个不孝子。旧约的「背叛」(王上十二19)和「悖逆」(赛一28),希伯来原文是"pesha",是用来描述人「故意」或「有预谋」的背叛神。新约的「不虔」(罗一18),希腊原文是"asebeia",意指人对神的不敬、不服、不信。

       ()罪是指人逾越了神所定的界限:在神造了人之后,曾给人订定了一些的规则与界限,例如:「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创二17),人违犯了神的规定,这就是罪。一个学生可能他的学业成绩很好,但他若违犯了某种校规,他就是一个犯规的学生。旧约的「罪孽」(创十五16),希伯来文是"awon",意即弯曲、偏离了神正直的道路;「恶」(摩五14)"ra"意指强暴地破坏神的命令;「奸恶」(哈一3)"resha"意指罔顾神律法的约束;「过犯」(利五15)"maal"意指破坏不遵守神的诫命;「不义」(利十15)"awel"或"awla"意指偏离。新约的「不义」(罗一18),希腊文是"adikia",意即不正当、不正直;「过犯」(罗四15)"parabasis"意指越轨、越过既定的界限;「违背律法」(约壹三4)"anomia"意指蔑视或触犯既存的律法。

       ()罪是指人达不到神的标准:神造人有祂的目的,祂要人在地上实现祂对人的心意,但是人却堕落、失败了,无法达到神的标准,这就是人的罪。盗亦有道,强盗有他作人、作事的标准,但达不到一般人作人、作事的标准;同样的,有些人在人的眼中是好人,但在神的眼中却是罪人。旧约的「罪」(创四7),希伯来文是"hattath",意即没有达到神所要求的标准。新约的「罪」(罗三23),希腊文是"hamartia",意即没有射中目标,达不到神的标准,所以说人「亏缺了神的荣耀」。雅各布书说:「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对的事该作而没作,也就是没有达到神所设定给人的标准,所以就是罪。

       著名圣经学家司可福说:罪是一种与神为敌的天性;罪也是一种违背神旨意的行为;罪又是一种亏缺了神的情况。

 

【罪与诸罪的分别】圣经里有「罪」(sin)和「诸罪」(sins)的分别。罪就是单数的罪,诸罪就是多数的罪。罪和诸罪的分别是我们所必须知道的。罪是指那在你里面有能力支配你去犯罪的,而诸罪就是你在外面所行出来的那一件一件数得出来的罪。

       甚么是罪呢?在我们里面有一个支配我们,强迫我们,叫我们有一个自然的倾向,催逼我们往私欲,往情欲的路上去的,这就是圣经里所说的罪。但是在我们的外面,还有一件一件作出来的罪。在圣经里,诸罪是属乎行为的;罪是属乎生命的。简言之,罪是指罪性,诸罪是指罪行。

       兹将罪与诸罪作个简单的比较:

       罪,是在肉体中的;诸罪,是行为上的。

       罪,是我们所「是」的;诸罪,是我们所「作」的。

       罪,是在自己里面的;诸罪,是在神面前的。

       罪,是需要得着「释放」的;诸罪,是需要得着「赦免」的。

       罪,是像树;诸罪,是像树上的果子。

 

【谁是罪人】许多人以为:犯罪者是罪人。但是圣经不是说「犯罪者是罪人」,乃是说「罪人犯罪」。所有从亚当生的都是罪人。罗马书五章十九节「众人成为罪人」,达秘的翻译是"have been constituted sinners",意即我们众人凭着构成来说都是罪人。所以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

       全世界上有两种罪人:一种是「犯了罪的罪人」,一种是「地位上的罪人」。不管是犯了罪的罪人也好,地位上的罪人也好,都是罪人。神是说,从亚当生的就是罪人。今天人有一个最大的错误,就是以为犯罪的人纔是罪人,不犯罪的人就不是罪人,没有这件事。我们「是」罪人,我们不是「作」罪人。你已经是了,就不必作了!

 

【人最大的罪】我们是罪人,所行出来的都与罪人相称。我们的籍贯是罪人,我们的职业,我们的行事为人就是犯罪。不是因为犯罪,所以成为罪人;乃是因为是罪人了,所以会犯罪。会犯罪的人,证明说他是罪人。有罪人的生命,过犯罪的生活,这是免不了的。

       旧约里有一个罪是特别注意的,就是不爱神。新约里有一个罪是特别注意的,就是不信主。圣经里说人在神面前是罪人,不是说人犯了许多惹起神忿怒的罪。这不是圣经里所看重的。圣经里所看重的,就是人与神之间有了问题。

       在那么多的诸罪里面,有一个领头的罪,有了那一个罪就带来了许多的罪。圣经里说,罪是借着一人入了世界。那一人就是亚当。究竟当时亚当作了甚么事呢?亚当没有杀人、奸淫,没有犯那许多凶恶污秽的罪。亚当只是吃了那树上的果子。亚当所犯的罪,就是与神中间出了事情──他对于神的爱起了疑惑。

       亚当那一次犯罪,是因为与神出了问题,于是下面许多罪就跟着来了。起头那一个罪,是旧约里惟一的罪,就是不爱神。因为人与神出了问题,所以人与人也出了问题。圣经里给我们看见,罪是以一个很清洁的罪作为起头的。实在说,起头那一个罪是最厉害的罪,就是人与神出了问题。

       在新约里,恐怕有五十几次主说,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再三、再四的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人所以会犯那许多罪,就是因为与主耶稣没有正当的关系。世界上所有不信主的人就是罪人。

       我们今天有一个最错误的思想,就是认为我们人作得不好,所以就成为罪人。完全不对。只要人离开神,就是罪人。甚么是浪子?不是把家产都花光了,纔是浪子。他离开父家的那一天,就已经是浪子了。

 

【罪的来源】罪的存在,是一件无可否认的事实。许多人深感困惑的是,到底罪是从哪里来的呢?神为甚么要造一个会犯罪的人呢?因此,我们须要来探究罪的来源:

       ()魔鬼是罪的创始者:圣经说:「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约壹三8)。第一个犯罪的乃是魔鬼,今天世上一切的罪,都是从魔鬼而来的,牠是罪的源头。

       ()魔鬼引诱始祖犯罪:创世记第三章清楚的指明,始祖亚当犯罪,是出于魔鬼的引诱(参创三4~6)。魔鬼将骄傲、不信的种子注入人的心中,使人想要「如神」,又叫人怀疑神的美意,因而将神的警告置诸脑后。

       ()罪就从一人入了世界:圣经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这人就是亚当。亚当犯罪,不只他自己受害,并且也叫他所有的后裔都连带蒙受罪的贻害。

       ()世人就都生在罪中:圣经说,人「是在罪孽里生的」(诗五十一5),所以人生下来就都是罪人(参罗五19)。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无罪,也没有一个人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参约壹一8,10)。

 

【罪的后果】神是公义的神,人既是罪人,并且事实上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神必定不会不加闻问,否则,神就会陷祂自己于不义。人在罪上既种下了因,就必定会结出罪的果子来。人既在神面前有了罪状,就不能不负罪的责任与后果。而这个罪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与神隔绝:圣经说:「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赛五十九2)。人与神的关系疏远,这是罪在人身上所结出的第一个后果。罪是污秽的,而神是圣洁的,人身上有罪,就无法与神相近、相安。人与神隔绝,就叫人失去神和神的祝福。

       ()灵死,身也要死:神对亚当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这个死特别是指着灵的死说的。人的灵性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因此对于神的事,人已失去了知觉,同时也无力行善。圣经又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这个死包括了人肉身的死。人之所以会死,乃是人犯罪所得的报酬,死是从罪生出来的(雅一15)。

       ()要面临神的审判:人死并非一了百了,圣经说:「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人在死后,都要被带到审判台前受审(启廿13),没有一个人能够例外。

       ()要永远受痛苦:犯罪的人,将来受审判的结果,会被扔在火湖里,在那里永远受痛苦(参太廿五41;启廿15;廿一8)。

 

07 为何相信()──神要审判

 

【为甚么会有审判】人因为犯罪,罪就产生死亡,而死亡就带进审判。所以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又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可见,罪、死和审判,乃是彼此相关联的。创造并管理宇宙万有的神,为着维持宇宙万有的正常运作,必定有祂的行政体系和管理办法。有行政,就有审判。审判乃是神维系并执行祂的行政的重要手段。

 

【审判的种类】神的审判,既是神执行祂的行政所不可或缺的手段,因此,神的审判必然是多种、多方的,根据圣经,至少有下列数种:

       ()神在今世对世人立即的审判:一般而言,除了少数至于死的罪(约壹五16)之外,许多的情形,神宁愿人能趁着还未死之先,悔改认罪,而不立即施行审判惩罚。不过,圣经仍不乏在人活着时受到神审判的事例,如:神曾用洪水审判了挪亚时代的人们(参创六13);又曾用十灾刑罚了古埃及人(参出七至十一章)。

       ()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替我们受神的审判:圣经说:「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乃是为着代替我们受神的审判,因此祂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神在十字架上审判了祂,惩罚了祂,所以在主耶稣临死之前,遍地都黑暗了,主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甚么离弃我」(太廿七45~46)?这证明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代替人受了神的审判;所有相信基督耶稣的人,也都在祂里面,一同承受了神的审判。

       ()神在今世借着教会对信徒的审判:圣经说:「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么」(林前五12)?信徒在悔改相信主耶稣之后,若是犯罪习以为常,不知悔悟,为免教会受其腐化,就要对他们施予审判惩戒,逐出教会,直到他们悔改回头为止。

       ()神在今世对信徒个人管教的审判:有时信徒犯罪而不自审,神可能会借着使他们的身体软弱或患病等,来施予惩治,以免他们和世人一同定罪(参林前十一30~32)。又有时信徒的灵性不好,神可能为着他们的益处,而施予管教的审判,使他们能够改正过来(参来十二5~11)。

       ()当主再来时在基督台前的审判:圣经说:「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信徒在信主后的所行所为,不一定会在他们生前还活着的时候受审,但到了基督再来的时候,信徒无论是死了或是活着的,都要在空中与主相遇(帖前四16~17),按各人的行为和工作受审判,良善的得奖赏,作恶的被惩罚(参提后四8;太廿四45~51)。

       ()当主再来时在基督荣耀宝座上的审判:当基督再来时,那些还活在地上的世人,要根据他们如何对待主的「小弟兄」而受审,或进入永生的范围(不是得着永生),或往永刑里去(参太廿五31~46)。

       ()最后在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根据圣经,在千年国度之后,新天新地降临之前,神将坐在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上,审判所有已死了的世人,凡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都要被扔在火湖里,就是在地狱里,受永远的痛苦(启廿11~15;廿一8)。

       ()在末日借着信徒对堕落天使的审判:圣经也提到堕落的天使,就是魔鬼和牠的跟从者,将受到审判(参彼后二4;犹6)。在这个审判里,神不亲自审判,却叫我们信徒代表祂来施行审判(参林前六3)。

 

【神最后审判的可畏】除了上述第八种审判是针对魔鬼以外,其余的审判都是关系到我们「人」的。我们每一个人,或早或迟,都要面临神的审判。信徒虽然也要面临审判,但后果不像不信的世人那般严重。信徒在审判后所受的惩罚,程度是「在黑暗中哀哭切齿」(太廿五30),和「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三15);且受罚也有一定的期限,不像世人那样的永远沉沦,永远受痛苦。

       圣经说,神是「大而可畏的神」(但九4),「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十31)。圣经描述当神忿怒的大日到来时,没有人能站立得住(启六17)。今天,祂不在你身上施行审判,乃因祂有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为要领你悔改。但你若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祂公义的日子来到,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参罗二4~6)。

       我们千万不要小看神在末日的报应。圣经说:「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廿15)。这个火湖就是地狱,它原是「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豫备的永火」(太廿五41),圣经里称作「永火的刑罚」(犹7)。地狱里的火是不灭的(可九44),圣经形容人的灵魂在火焰中极其痛苦(参启十四10;路十六24),并且要受虫咬,而那里的虫是不死的(可九48),真是难以忍受。

 

【人能因作好而免受审判吗】一般人以为只要自己能作好,就能免受神的审判。但是神在圣经里却说:「不!」为甚么呢?

       ()人的行为达不到神的标准:我们所谓的好行为,只不过是在人眼前的好,并不是在神眼前的好。神是众善的神,无论人作得多好,都够不上神的好。圣经说:「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十四6)。我们看自己的义,好像很有价值;但是从神看来,都像污秽的衣服!故圣经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

       ()人最大的罪是不要神自己:就算是我们的行为够得上神的标准,但我们仍须面对神的审判。一个不要父母的儿子,在别人的眼中可能是一个好孩子,但他的父母亲却不这么想。一个不要神,不接受神的救法的人,他在神面前的问题还不在于他的行为好或坏,而在于他和神之间的关系出了差错。所以圣经说:「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他们眼中不怕神...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罗三11,18~19)。

       ()神不照人的行为来判定能否得救:圣经说:「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十一6)。神深知人不可能凭着行为得救,就以怜悯为怀,定规人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于行为(弗二8~9)。神设立恩典作为人得救的原则。恩典的意思是说,不管这人是好是坏,只要他相信神的救法,神都肯拯救他。恩典和行为是不能并立的;不靠恩典,就要靠行为;不靠行为,就要靠恩典;断不能既靠恩典,又靠行为。行为不特不能成全神的恩典,反叫祂的恩典,变成「不是恩典」。

 

【神设立基督作审判的准则】圣经说:「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么」(创十八25)?神是公义的神(诗四1),祂作事的法则乃是秉持公义,所以祂的审判必须是公义的审判。神的心虽然是满了爱,但神不能单凭着祂的爱心赦免人的罪;因为若是这样作的话,神固然符合了祂那爱人的心,却违反了祂公义的法则。要神单凭着祂的爱心来赦免人是容易的,但是要神凭着祂的公义来赦免人就不容易了。神该当怎样作,纔能既满足祂爱的心,又满足祂公义的法则呢?

       ()神的拯救乃为显明神的义:圣经说:「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罗三25~26)。神在旧约时代,没有叫从前的人立时灭亡,立刻进到火湖里去,乃因为神的爱叫祂宽容人,祂「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由于那时候祂还没设立义的救法,叫祂不能不宽容、忍耐人所犯的罪,并不是祂不对付他们的罪。等到今时祂设立了义的救法,就显明了神的义。

       ()基督耶稣降世是为成全神的义:公义的神不能不审判人的罪;祂不能忽略我们的罪,也不能随便的赦免我们的罪。所以神就差遣祂的爱子降世,来担当人的罪,接受神公义的审判。所以十字架乃是神的「慈爱」和神的「公义」相会的地方,十字架既满足了神那爱人、要赦免人的心,十字架也满足了神那公义、必须审判人的法则。

       ()惟有基督能符合神公义的标准:基督是神的儿子,祂的神性使祂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的(来七26);祂在世为人的时候,没有犯过罪(来四15),也没有人能指证祂有罪(约八46),所以只有祂有资格来代替人受神的审判。

       ()神称信基督的人为义:按神公义的要求,世上没有一个人能达到这一个义的标准,如今神的爱子耶稣基督──那圣洁公义者(徒三14)──已代替人接受了神公义的审判,凡是相信耶稣基督的人,祂就成为我们的公义(林前一30),所以神能称我们为义,而赦免我们的罪。

 

【惟有接受神十字架审判的人可以免受神最后的审判】人有罪,必须受神公义的审判。但对于相信主耶稣的人而言,祂已经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我们的罪已经在主耶稣身上受了审判。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我们受审判的凭据。凭着主的宝血,我们能够坦然无惧的来到神的面前,因为「公义的神不会两面讨债,先在基督身上,又来要我归还。」我们的心得着安息,因为我们的罪是经过了审判的。

 

08 为何相信()──救赎大恩

 

【救赎的意义】「救赎」(redemption)这个词就是「赎回、买回、释放、收复」等的意思,指一个人或一件东西抵押在别人的手中,现在付出价款把他(或它)又赎回来。那么,我们得救赎是从那里赎出来的呢?有人说,我们是从魔鬼手里赎回来的,因为我们曾在魔鬼的手下为奴仆。但如果说主耶稣出了血的代价向魔鬼赎出我们,那就是说神承认我们人落在魔鬼的手里是合法的了。所以不能说是从魔鬼的手里赎出来。又有人说,是从神的手里赎出来的。这种说法不但抹杀了神的爱,并且暗示得救赎的人今后不再属乎神了,所以当然不能这样说。另有人说,是从罪里赎出来的。不错,主是出了代价,但是罪不能收这个代价。

       圣经说:「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可见我们是从律法的咒诅里被赎出来。我们在神面前是个罪人,所以我们就是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主耶稣替我们死了,就把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之下赎出来了。「从律法的咒诅之下赎出来」,意思是从律法的结局里赎出来;因为犯律法的必要受刑罚,主耶稣流血答复了律法的要求,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使我们免受永刑的痛苦。

 

【救赎主的资格】谁够资格担当我们的救赎主呢?比方说,有甲、乙、丙三个人,丙得罪了甲,甲叫乙去替死。这样,甲对丙是有爱,丙对律法的要求也有了交代,但是对乙来说,就不免不义了。我们人有罪,神叫基督替我们死,就神虽然爱我们,我对律法也有了交代,但是对基督来说,却不免不义了。惟独基督同时是人又是神,纔是公义的。所以在神的救赎法里,基督不应当是第三者。圣经里从来没有将主耶稣当作第三者,主耶稣乃是神自己来成为人。

       主耶稣若不是神,祂就没有资格替我们世人死。因为我们人所得罪的是神,必须是神自己来担当人对祂所犯的罪,纔算是公义的担当。换句话说,如果拿撒勒人耶稣不是神,祂就没有公义的资格来担当我们的罪。拿撒勒人耶稣是神,祂就是我们所得罪的神。我们的神亲自到地上来担当我们的罪。

       主耶稣不只必须是「神」,还必须是神来成为「人」,否则,就不能担当人的罪。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死是犯罪当得的刑罚。人因为得罪神的缘故,所以就须要背负罪的结果,就是死。神若要来担负我们罪的结果,祂就非死不可。但是神是不死的(提前六16),在神身上死根本是不发生效力的,是没有可能的。所以神为要担当人得罪祂而有的刑罚,就必须穿上人的身体,就像圣经所说的,当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说:「神阿...你曾为我豫备了身体」(来十5)。神给基督豫备了一个身体,是为着到世上来献上身体,来对付人罪的问题。因为主耶稣是「神」,所以祂纔有资格钉死在十字架上;因为祂又是「人」,所以祂纔能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基督救赎的工作】基督虽有资格成为救赎主,但如果祂没有完全救赎的工作,就神仍然不能赦免我们,我们也仍然不能享受基督的救赎。基督救赎的工作,包括下列几个阶段:

       ()降世为人成就律法的义: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五17)。拿撒勒人耶稣来到地上,不只祂所作的工是表明神爱我们,但同时祂也遵行了神的律法。主耶稣所行的义证明主耶稣是神。主耶稣所行的义叫祂不必为自己死。主耶稣所行的义叫祂有资格在十字架上受死,担当我们的罪。

       ()死在十字架上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从表面看,虽然是人将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徒二23);但是实际上,如果不是祂把自己舍去,人对于主耶稣是没有办法的。主耶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约十18)。人看祂是被人钉在十字架上,但实际上祂是被神钉在十字架上,在那里为我们赎罪。基督十字架赎罪的工作,单纯是神与罪之间的问题。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在神面前付出赎罪的代价,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解决了罪的问题。

       ()复活显明神已悦纳了祂救赎的工作:圣经说:「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林前十五17)。赎罪的工作是基督的死所作的,我们得救的根据乃是基督的死;但是,基督若不复活,就表示说:(1)祂自己所说「第三日复活」(太十六21)的话并未应验;(2)祂的死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的死;(3)神并未悦纳祂在十字架赎罪的死。如今,祂已借着复活证明神悦纳了祂,所以「叫祂从死里复活了」(徒三15)。复活不只证明主耶稣就是神,复活也证明主耶稣的救赎工作已经蒙神悦纳了。

       ()升天完成救赎大工:圣经说:「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弗四8)。「仇敌」原文或作「俘虏」;这里的意思是说,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胜过了仇敌,败坏了牠掳掠人的能力,包括:罪恶、世界、死亡、肉体等等,就在祂复活升天的时候,把原被仇敌撒但俘虏的人一同带上高天(弗二6)。至此,基督救赎的大工宣告完成了,所以「祂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从此等候祂仇敌成了祂的脚凳」(来十12~13)。

 

【基督的救赎重在联合的一面】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不只是担当我们的罪,并且是为我们成为罪,圣经说:「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原文)。这里是说,神叫那从来没有罪的,不知甚么叫作罪的,为我们成为罪。成为罪,不是担当,不是背负。如果是担当,就还有不担当的可能;如果是背负,就不过是背在身上而已。但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不只担当罪,不只背负罪,乃是成为罪。主耶稣和你我联合到一个地步,不只担当罪,不只背负罪,乃是成为罪。所以,神审判祂就是审判罪,神刑罚祂就是刑罚罪。

       在基督的救赎里有三件事:第一是「神与我」,第二是「神为我」,第三是「神在我」。主耶稣道成肉身,是神来成为人,是神穿上肉身,是神与人的联合,这就是「神与我」。因为有「神与我」,所以纔能「神为我」,主耶稣纔能为我们死,为我们复活,为我们升天,成为有能力的救主。也因为「神与我」和「神为我」,所以纔能「神在我」,就是神在圣灵里住在我们里面,把所已经成功的救赎执行在我们身上,使我们能主观地经历救赎的成果。所以说,基督的救赎是重在联合的一面,若没有「神与我」,就永不能有「神为我」和「神在我」。

       主耶稣成为人,与我联合,以一个「人」的资格来成为罪,来为我们死。因此,神审判了主耶稣,就是审判了我。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是替我们成为罪。其结局,就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神审判了主耶稣,就是审判了罪,因此,罪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所以神看我是义的。

 

【基督救赎的功效】虽然我们被赎出的对象是「律法的咒诅」,是永刑的痛苦,但是救赎在我们身上所发生的功效,当我们还活在世上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临死的时候说:「成了」(约十九30)。祂这话表示:凡是关乎我们蒙救赎的事,已经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都替我们作「成了」。祂没有留下我们任何的难题,须要我们自己去解决,因为一切祂都替我们解决了。祂所解决的包括:

       ()我们在神面前的罪:圣经说:「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我们的罪使我们与神出了事情,我们罪的问题既然解决,也就得以挽回我们与神的关系。故圣经说:「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二13)。

       ()我们的旧人:圣经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我们人所以会犯罪,都是因为我们有罪性的旧人;这旧人包括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甚至我们的「己」。如今这些都已经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参罗六6;加二20)。我们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同死」,使得我们蒙拯救,得释放。

       ()魔鬼和牠霸占人的系统──世界:圣经说:「祂...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魔鬼是万恶的根源,牠是这个黑暗世界的王(约十六11),借着今世的各种人、事、物,来玩弄、摆布、控制我们。如今,主在十字架上不仅废除了魔鬼的权势,并且也已经把世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六14)。

 

【基督救赎的时效】圣经描述主耶稣在天上神面前的情景:「有羔羊站立,像是刚纔被杀过的」(启五6原文)。这话表明基督的赎罪长远有功效,所以圣经说:「只一次...成了永远的救赎」(来九12原文);这个意思乃是说,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是只一次就永远的完成了。祂在十字架上,是一次受死,就成功了永远的救赎。主耶稣一次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就将在祂受死以前,和在祂受死以后,所有属乎祂的人的罪都赎尽了。祂这个救赎的功效,永远常新的摆在神的面前,不论甚么时候,人一相信祂,就能得蒙祂的救赎。一个人得着基督救赎的条件很简单,只要相信(罗三24~25)。

 

09 如何相信()──悔改

 

【悔改的重要】悔改在圣经里共提了一百次以上,所以它在圣经中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题目。它是主耶稣的先锋施洗约翰讲道的题目:「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你们应当悔改」(太三1~2)。当主耶稣出来传道时,祂第一篇所讲的道,就是关于悔改的信息:「从那时候,耶稣就传起道来,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四17)。当主耶稣差遣祂的门徒出去传道时,祂吩咐他们要传悔改的信息:「门徒就出去传道,叫人悔改」(可六12)。五旬节那天,教会所传的第一篇信息,也是悔改的道:「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徒二38)。

 

【悔改不是后悔】有些人以为悔改的意思就是后悔,但是圣经里的悔改(repentance)并不是后悔(regret)。许多人常为他们所做过的事,感到后悔、烦恼、忧愁,甚至有时会流泪、哀哭,但是这还不是圣经里所说的悔改。例如酒徒,可能为喝酒肇事而后悔,但过后很快就会回头犯同样的过错。卖主耶稣的犹大,他也曾为所犯的罪深切后悔,但他的结局却是出去吊死了(参太廿七3~5),因为他并没有真正的悔改。圣经所说的悔改,是「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林后七10)。世俗的后悔不但不是悔改,并且它常常拦阻真正的悔改。

 

【悔改不是改好】人总是想,从前我做错了,所以应该改过自新,应该作好纔能得救。人以为自己总得作一点事情,有一点好的行为。就是这个「作」,把圣经里的悔改委屈了,变作我们的悔改。

       今天在人的思想里,悔改就是改良。我从前是犯罪、堕落、失败的,我今天要得救,就要从现在起,改良自己,把自己弄得好一点。

       有些人根据中文的词「悔改」而发明了一个新的道理,就是说,悔改不只要有「悔」,也要有「改」;光有「悔」还不够,还要「改」。这是新约圣经里所没有的。这乃是出于人的观念,因为在人的思想里充满了行为,所以人一直注重行为。人们说,从前的行为败坏,今天就不可再那样了,所以要改好。

       神的救恩,根本就是要把你天然的生命治死,而不是要把天然的生命改好。如果悔改是指着行为上的改变,那就是说,人天然的生命还能有改良进步的可能。但是主耶稣说,凡「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三6),不能进步作灵。惟有从灵生的,纔是灵。所以如果悔改是指着行为说的,那你就把神救恩的根基拆了。神的救恩根本就没有给肉体里的人有地位,根本就是把你挪开,把你钉死。

 

【『悔改』的字义】「悔改」这字在希腊文里的意思,乃是心思的转变。这个心思是人里面发出思想的机关,所以圣经里所说的悔改,不是改行为,乃是改思想。悔是心思的改,改也是心思的改。悔和改都不是行为上的,一点没有行为的意思。当然,真正的悔改,必定会导致行为上的改变,但那是伴随着悔改而有的现象,并不是悔改的本身。

       圣经说:「应当悔改归向神」(徒廿六20)。这里的「归向神」,原文是「转向神」。人堕落在罪恶中的时候,人的心思总是背向着神之外的人、事、物,悔改是说,人必须从原来在神之外的一切人、事、物,转过来向着神。悔改不是重在改过自新,不是重在脱离甚么,乃是重在转过来向着神。

       圣经又说:「当向神悔改」(徒廿21)。因为悔改是转向神,所以真实的悔改,必须是「向神悔改」。世人所要的悔改,是向善悔改,向对悔改。但神所要的悔改,不只是向善、向对,更是向神悔改。人很可能从恶改向善,从错改向对,而仍没有改向神。圣经里所说能使人得救的悔改,必须是向神悔改;不是以神之外的人、事、物作目标,乃是以神自己作目标。

 

【悔改不是针对将来,乃是针对已往】悔改在新约里都是用在关系到我们的已往而说的。对于我已往所作、所想、所说的,就是我这个人已往的一切,我本来是那样看法,那样想法的,我本来以为是荣耀的,是不错的;现在因为蒙了神的光照,心思里就有了一个大的转变。不是对于将来的行为有转变,乃是对于已往的一切有改变。我对于许多事物的看法有改变,我对于许多事物的估价有改变。本来你以为是荣耀的事,现在你以为是可耻的。悔改不是为着将来的好,悔改乃是为着昨天的错。悔改不是说将来要怎么作,悔改乃是在心思里,对已往的事有一个改变的估价,有一个改变的看法,有一个改变的断案。

       悔改是心思的转变,但是悔改总是用在已往的行为上,不是用在将来的行为上。悔改是自己心思上的一变,但是所对付的都是已往的失败,已往的罪恶,已往的错误,已往的不虔诚。这意思就是说,我现在看这些都是错误的,都是不好的,这就叫作悔改。

 

【悔改是神光照的结果】悔改就是我们在基督的光中看见自己。当你作罪人的时候,圣灵用光照一下,叫你看见自己,这就是悔改。这是顶要紧的,是最需要的,是没有法子缺的。如果没有圣灵光照,没有看见自己是怎样,你就不能用眼睛来仰望主耶稣。就像一个人患了肺病,需要被X光照一照,当他看见了X光片之后,就承认他是一个病人,需要休养,需要医治。所以悔改就是人受神的话光照,看见说他已往所作的都是不对的,他这些日子生活的方式都是不对的。神把他的病找出来,叫他承认说自己不对,这就是悔改。

       许多人原来是不要神的,是没有想到神的,但到了一个时候,神为了要使人接受祂的救恩,就借着祂的灵,光照人的心思,叫人看见自己远离神的光景,叫人知道该转回归向神,而感动人的心情,将悔改的心赐给人,使人从神之外的一切转向神。

 

【要接受神的救恩,悔改是必需的】农夫在田里撒种,能不能把种子就这样撒到田里?麦子是顶容易种的,但是也必须先把地犁过、翻过纔行。照样,神的救恩也必须先有翻的工作,纔能长得深而不浮。所以,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罪的人,是不会得救的;从来没有觉得自己不对的人,是不会得救的。

       悔改在圣经里的真意,就是对自己的已往有一个新的看法。悔改就是看见自己。一个人如果没有看见自己,他就也看不见主;看得见自己,纔看得见主。这就是悔改。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三2)。人若要有分于神属天的国度,就必须悔改。原来人背着神的时候,是不受神的约束,不服神的管治的;放荡不羁,为所欲为,任意妄为,甚至无所不为。所以人必须悔改,在心思里有一个转变,纔能服在神的权柄之下,也纔能有分于神的救恩。

 

【凡是真实的相信必然有悔改】圣经从来没有说,「信而悔改」纔能得救;但是圣经给我们看见说,人相信主耶稣,他就有悔改的成分在里面。悔改是包括在信里面,悔改也包括在得救里面。悔改不是得救的条件,但是得救的人必然有悔改。人没有悔改的时候,他就没有法子信;人有相当信心的时候,他就必定悔改。一面我们也要看见说,人如果没有悔改,就不能相信。不是说,只要悔改就能得救;乃是说,因为悔改的心能生出相信来。如果没有悔改,他就不能信。悔改的人是相信的,是得救的。

       「当悔改,信福音」(可一15)。这里给我们看见,悔改在先,相信在后。要信福音,就必须悔改。不悔改,就不能信。凡不悔改的信,也都不是真信。真信,定规是先悔改而后信。没有一个真实的相信,前面是没有悔改的。同样,也没有一个真实的悔改,后面是没有相信的。有相信,就证明有悔改;有悔改,就必定有相信。此二者,是紧紧相联,而不能有此无彼,或无此有彼的。

 

【悔改的心是神所赐的】圣经说:「神...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徒五31)。这里是说,悔改是神所赐的,像赦罪是神所赐的一样。在圣经里,有好几次把悔改和赦罪连在一起(参徒二38;三19等)。赦罪如何是神所作的,悔改也如何是神所作的;赦罪如何是神所赐的,悔改的心也如何是神所赐的。如同神给我们造了眼睛,是要我们能看见;神给我们悔改的心,也是要我们悔改。真正的悔改,是自然而然的悔改。是你自己悔改,不是人要求你、催促你、压迫你悔改。是神给了你悔改的心,叫你说,我悔改了。所以悔改是神所作的事。所以圣经里纔说,悔改是神所赐的。

         我们是神的良善、神的恩慈领我们悔改的(罗二4)。但愿神赐恩给我们,叫我们看见甚么叫作悔改。

 

10 如何相信()──认罪

 

【认罪的必需】圣经说:「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廿八13)。这是神的话,也是神宝贵的应许。一个人若要与神有正常的关系,就绝对不能遮掩自己的罪;一遮掩自己的罪,通神的道路就被堵住了。所以我们只要有心来到神的面前,认罪乃是一件必需的事。

 

【真正悔改的人必然会认罪】没有悔改的人,他们的心思是背向着神的,或者说,他们的心眼是瞎的,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不着他们(参林后四4),因此就不会看见自己污秽、败坏的光景,当然也就不会承认自己的罪。但是,一个人若果蒙神赐给一颗悔改的心,他必然会看见自己从前所言、所行,满了罪污,因此必定会俯伏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恶,求神赦免。

       当初施洗约翰宣讲悔改的道时,圣经告诉我们:「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但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太三5~6)。这里给我们看见,当人听见福音,良心蒙神的光照,看见自己有罪,而把心思从罪恶转向神时,会自动自发的承认自己的罪。可见,认罪是真正悔改的人必然伴随而有的一种表示。

 

【认罪并不是得救的条件】由于有些传道人误解了圣经,把「认罪」当做是一个人得救必须有的条件,因而鼓励、提倡、催促或暗示听众站起来认罪,这是一种过偏的作法。圣经从未将认罪列为得救的条件之一。认罪是悔改必然产生的一种现象,或者说,一个真正悔改的人,必然会有认罪的感觉。但是,悔改和认罪本身,并不是得救的条件。得救乃是单纯出于神的恩典,得救并不是出于人的行为;若是把悔改和认罪当做得救的条件,那就是说,得救必须有某种的行为。这是与福音的真理相违背的。

       倘若认罪是人得救的条件,那么,任何人若要得救,便必须将他们一生所犯的罪,都一一的提出来求神赦免。但是事实上,一生中所犯的罪,绝不可能记得清清楚楚的,这样,岂不是那些记不起来的罪就得不着赦免了吗?

 

【认罪与得救是有关系的】另一方面,认罪和得救是有关系的。认罪和得救的关系,就如一个人患了一些很不名誉的病,从来都不肯承认,也不肯接受诊治。到了有一天,他觉悟这样自欺地讳疾忌医是错的,于是他承认自己的病了,他决定去看医生,不再向医生隐瞒了,他向医生坦白讲出他的病情,但这并不就是得着痊愈。要得着痊愈,还需要医生的治疗。罪人的得救也是这样,不是凭认罪便可以得救,乃是凭着信靠基督的救赎纔能得救。认罪虽然是人得救的一个必然有的经历,却不是使人得救的直接原因。

 

【认罪的意思】认罪(confession)的意思就是站在神的一边来定罪为罪。在这里有三方面:神、我、罪。神和罪在两头,我在中间。犯罪就是我离开了神,我和罪在一起。亚当一犯罪,就立刻躲避神(创三8)。犯罪使你与神隔绝(西一21)。认罪就是回到神的一边来,承认所行的是罪;站在罪的对面,定罪为罪。所以,必须被神光照,对于罪有深的感觉、深的痛恨的人,纔能有真的认罪;至于那种对于罪没有感觉的,以犯罪、认罪为家常便饭的人,他们只是有口无心的承认一下,那就根本不能算是认罪。

 

【是否必须逐一认罪】认罪既然不是得救的条件,因此逐一地认罪并非「绝对必需」的。我们不赞同笼统、包袱式的认罪,若是出于圣灵的感动,最好能在神面前一项一项的认罪;然而千万不可将这个当作教条,勉强自己去回忆既往,将过去所犯的罪行一一记录在纸上,一项一项照纸宣读,这种「形式」的认罪,恐怕不是神所喜悦的。圣经里曾记载了主耶稣所讲的一个比喻,说到那个税吏「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胸说,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十八13)。他并未逐一地认罪,然而主耶稣说他蒙了赦罪,被「算为义了」。可见神所看重的,还不在于认罪的方式,而在于认罪者的存心。许多时候,你只根据你个人犯罪的感觉来认罪,但主在十字架上所替我们担当的罪,乃是根据祂所认识的我们所犯的一切罪。要知道,我们所没有感觉到的罪,也包括在主耶稣的救赎里。

 

【认罪不是一次就过的】一个人在他得救之时,必然会有认罪的表示。圣经说:「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徒十九18~19)。这里虽然没有「认罪」二字,但「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也就是承认自己从前所行的罪恶。这是圣灵作工在他们心里,使他们自发自动而有的表示。

       认罪不只是一个人在他得救之时该有的现象,并且在他此后一生基督徒的生涯中,必须常时不断的认罪。因为基督徒还是「人」,只要是「人」,便有犯罪的可能;基督徒犯罪而不认罪,就不能与神相交,就要受极大的亏损。所以圣经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8~9)。这里的「我们」,不是指着罪人,乃是指着信徒说的。信徒犯了罪,不是把罪遮掩起来,必须认罪,纔能得着赦罪。信徒犯了罪,必须把罪承认出来,不要给罪起一个好听的名字来原谅自己。

 

【认罪的范围有多大,赦罪的范围也有多大】我们若犯了罪,在主的方面,祂的救赎和担当是没有问题的,但在我们这一方面,仍有认罪的讲究。信徒是光明的子女(弗五8),是神的儿女(约壹三1),你对于罪应该有认识,你对于罪应该有父神那样的态度。父怎样看罪,你也要怎样看罪。认罪就是神的儿女在他父的家里向罪表示父所有的态度。

       我们如果这样承认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因为「神是信实的」,祂对于祂自己的话和应许,不能不守信,不能不兑现。并且祂「是公义的」,祂对于祂自己的工作,对于祂儿子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不能不满足,不能不算数。当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祂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我们一生所犯的罪,不论是已过的、现在的和将来的,主在十字架上完全替我们担当了。

       我们要注意约翰一书第一章里面的两个一切:「一切的罪」、「一切的不义」(7,9节),主说一切,就是一切。千万不要把它改变了。

 

【认罪的原则】根据圣经记载的实例,一个人在得救之时和得救以后的认罪,可以归纳成几点的原则:

       ()要实时认罪:主耶稣说:「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太五23~24)。甚么时候圣灵使你想起你有罪,甚么时候你就要立刻认罪。不要受了圣灵的感动之后,又销灭圣灵的感动,或拖延不认罪,那结果必使我们属灵的知觉渐渐麻木,灵性渐渐堕落,终致造成莫大的损失。正如一部精密的仪器,如果发生甚么毛病或阻力,不赶快消除的话,时间越久,那部仪器的损害也就越大。所以基督徒若犯了罪,也必须赶快认罪,清除灵性中的罪污,纔能保持灵命的健壮与长进。

       ()认罪的对象:凡是得罪神的罪,应向神认罪;但得罪人的罪,便不只要向神认罪,也要向人认罪。有些罪,只得罪神,而与人无关的,例如只在你的心思中,还未表现于行为,未损及于人的,这一类的罪,只须向神认罪,而不必向人认罪。但如果你心中的意念已经表现于行为,已经造成了别人名誉或财物上的损失,那么你不但要向神认罪,也要向人认罪。

       ()要赔偿别人的损失:若是欺诈或抢夺的别人的财物,或是因某种罪行,叫别人在财物上有所损失的,便不应当只有口头上的认罪,还得有实际的赔偿。税吏撒该说:「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十九8),这是圣经中赔偿别人财物损失的一个例子,但并不是说每个人都要照样赔偿「四倍」。究竟该赔偿多少,总要做到补足别人的损失,同时自己的良心没有亏欠为止。

         ()认罪的范围:犯罪的范围有多大,认罪的范围也要有多大。得罪了多少人,就向多少人认罪。例如:某些罪仅关系个人的,就不要在别人面前认罪;但有些罪是与公众有关的,就必须公开承认。有一种情形是须要注意的,若是你的认罪无意中让第三者知道了,反而会使被得罪的一方受害的,便须谨慎而为,千万不可只顾到你自己良心的平安,却不顾到对方的得失。

 

11 如何相信()──相信接受

 

【相信的紧要】圣经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可见,一个人要得着神的救恩,必须相信。神虽然因着祂的大爱,已经借着耶稣基督将救赎之工为人做成了,但人若不肯相信,这救赎还不能在人身上成为救恩。必须人肯相信,纔能使人得蒙拯救。

       新约圣经里题到过五百多次「信」字,其中有一百多次说到人在神面前蒙恩,是因着信,不是因着别的。意思是说,人要蒙恩得救,除了相信之外,不须要再作甚么。救恩的一切,都是神所计划、所作成的,并不需要人再加上些甚么。人得救,不在乎人的工作,而完全是神的工作。因此人在得救的事上,不需要再作甚么,只要相信。

 

【相信不是头脑上的认知】有许多人相信耶稣基督,但他们所相信的,只不过是一位历史上的人物,确确实实有过这么一位客观的人物,但却不是来作他们主观的救主的。也有许多人在头脑思想上,赞同关于耶稣基督受死、复活、升天等的说法,承认这是合情合理的救法;他们只是按着理论来相信这一套教义,但并没有真正看见自己是一个罪人,亟需救主的拯救。这种头脑认知上的相信,并没有真实的悔改和认罪,只是在口头上说说而已,所以在他们身上并不产生真实的功效。

       圣经说:「有许多人看见祂所行的神迹,就信了祂的名;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约二23~24)。这些人的相信,不是神所要的相信,所以主耶稣并不将他们当做属于自己的人。圣经又说:「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二19)。魔鬼相信有神,并且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参太八29),但牠们只是在头脑知识上相信,所以这种相信对牠们并没有益处。

 

【相信不是情感上的认同】有许多人生在基督徒的家庭里,也有许多人对于基督教存有好感,乐意做个「教友」,在他们的情感里,觉得自己和基督徒是一伙人,但是这类的「认同」,并不就是圣经里所谓的相信,所以他们还是救恩的门外汉。他们只不过是按人的眼光成为基督徒,并不是按神的眼光成为基督徒;他们只不过按外面的手续成为基督徒,并不是按里面的信心成为基督徒。当日主耶稣的门徒中,有许多人就是这样来跟随祂的,等到后来因为听不懂主耶稣的话,就「多有退去的,不再和祂同行」(参约六60~66)。

       在旧约圣经里,也描写了很多以色列人,只在情感上认同、相信耶和华神,因而他们「歌唱赞美祂;等不多时,他们就忘了祂的作为,不仰望祂的指教」(诗一百零六12~13)。难怪「他们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林前十5)。

 

【真正的相信是甚么】真正能使人得救、有价值的相信,到底是甚么呢?我们可以从圣经里所用的原文字义,和圣经本身对它的解释,来明白真正的相信是甚么:

       ()相信和信心的字义:「相信」(belief)这个字在新约圣经共出现二百四十七次,而另有一个类似字「信心」(faith)则出现二百四十四次。「相信」和「信心」在原文可视为同义字,它们在希腊文中的意义都是「信服、信任、信托、信靠、信赖」。在希伯来文中的意思是「居留,并且支持」那成为居留的基础;希伯来文中的这个字又被翻译作「阿们」,它的意思是「诚然」,或「诚愿如此」。所以当亚伯拉罕相信神,实际上是他「阿们」了神。

       ()相信就是接待:圣经说:「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约一12)。接待,就是接受的意思;所以相信,也就是接受。相信,不只是赞成,不只是承认,更是接受。人们可以赞成福音的道理,也可以承认主耶稣的救赎,但仍不能算作相信。必须是用心灵接受主耶稣,纔是真实的相信祂。神把主耶稣和祂的救赎当作一个礼物,要赏赐给我们,但我们若不伸出相信的手来接受,就还不能成为我们的救恩。

       ()相信是属灵的眼见:圣经说:「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五7)。世人行事为人,是凭着肉眼的看见,而信徒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灵眼的看见。所以圣经解释信心的意义:「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信心是甚么呢?信心就是:神的圣灵把神话语中不能看见的事物启示给人,使人得以知道,并且在信徒的里面产生一种确切的信念,相信这些事物是实际存在的。

 

【相信甚么呢】信心是有目标的。我们不能只注意信心,而忽略了信心的目标。信心的目标若错了,信心就难得对。所以我们必须将信心的目标弄清楚,弄准确,必须看准了我们所该相信的是甚么:

       ()相信神和神的话:圣经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原文作『神是』),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来十一6)。我们不只应当相信神的存在,并且要相信神的心和祂为我们所作的,相信祂是慈爱且又公义的,相信祂是信实且又大能的,相信圣经就是神的话,相信圣经中所载的一切话,都是为着把属神的事启示给我们的。

       ()相信耶稣基督的身位:圣经说:「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廿31)。我们不是相信一个宗教──基督教,也不是相信一个死的道理,我们乃是相信一位活的耶稣基督。相信耶稣就是「基督」──祂的职称──受神差遣,来到地上作人的救主;又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祂的身分──祂就是神,来此彰显神自己,表明神自己。

       ()相信耶稣基督的工作:圣经说:「相信...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2~4)。我们相信祂本是无罪的,但却为我们的罪而受死(参林后五21),并且被埋葬了,而神却叫祂从死里复活(罗十9)。「耶稣被交给人(意即受死),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我们必须相信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赎的工作;我们也必须相信祂已经从死里复活,证明神对于祂十字架的工作已经满足了。主耶稣若不复活,我们所信的就都枉然,而我们自己也将仍在罪里(参林前十五14,17)。

 

【如何能相信】真的悔改,是神所赏赐的;真的相信,也是神所赏赐的,所以圣经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凭着我们自己,实在很难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也很难相信祂死而复活的道理,所以使人得救的信心,不是人自己能有的,乃是神所赐给的。神如何赐给我们这信心呢?

       第一:「人...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4,17)。人要有得救的信心,必须听人传讲神的话,又须亲自查看圣经(神的话),因为圣经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后三15)。

       第二:「神...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加一15~16)。人听道和读圣经,若没有神借着圣灵的启示,就会归于徒然。神乃是借着圣灵在人的里面,将主耶稣和祂的救赎启示给人,叫人在心灵里面看见主耶稣,认识主耶稣和祂的救赎,人的信心便因此油然而生。心的相信是根据于灵的看见,而灵的看见是根据于圣灵的启示。所以人得救的信心,是神借着圣灵启示在人的心里而有的。

 

【信心的内涵本质】圣经说:「你的信救了你」(路七50)。又说:「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甚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十一24)。为甚么信心会有这么大的功效呢?要明白这个原因,就不能不了解信心的内涵本质。有人根据「信心」这个字的英文字母(faith),凑成一句话来表示信心的内涵,相当中肯、适切,颇值吾人玩味:

       Forsaking          弃绝

       All              一切

       I                    我

       Trust                     信靠

       Him            祂

         全句合起来就是:「弃绝我的一切,而完全信靠祂。」信心不是我的甚么,信心乃是「祂」。所以圣经说:「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么」(林后十三5)?这里清楚给我们看见,主耶稣基督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便有信心;反之,便没有信心。换句话说,主耶稣基督就是我们的信心。从我们得救那一天起,基督已住在我们心里,所以我们有信心,是绝对有把握的。基督不只是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来十二2),并且祂自己就是我们信心的本质。信心就基督自己。

 

12 如何相信()──受浸

 

【受浸的紧要】早在神救赎的计划尚未实现在地上之前,神就在旧约圣经里,借着几件重大的事,向人隐约预示「受浸」的救法,例如:挪亚一家八口在方舟里面,借着洪水得救(参创六至八章;彼前三20~21);以色列人过红海,免受埃及军兵的追袭(参出十四章;林前十1~2);以色列人过约但河,立十二块石头于河中,另从河中取十二块石头立在吉甲(参书四章;罗六3~8)。这些事件都是受浸的豫表,可见受浸的紧要。

       在新约时代的起头,施洗约翰来宣传受浸,并给人施浸(徒十37;太三5~6);主耶稣也亲自受约翰的浸,又给人施浸(太四13~16;约三26);主耶稣在升天之前,特地嘱咐祂的门徒要给万民施浸(太廿八19);教会传完第一篇的道后,立即给悔改相信主的人施浸(徒三37~41)。我们若把受浸当做一件可有可无的礼仪,就会在灵命上招致莫大的损失。

 

【受浸与得救的关系】许多人以为,人只要信主就得救了;得救之后,纔再加上受浸即可。但是圣经却是这样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注意这里并不是说:「信而得救的,必然受浸。」乃是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意思是说,人信了主还不够,必须加上受浸纔算是得救的。

       也许有人要说,这样,岂不是和「信的就必得救」(参弗二8;徒十六31;路七50)的话有了矛盾吗?要知道,单单相信就能得救,这个「得救」是指得着永生、不至灭亡说的。至于受浸的「得救」,则是指与基督同死同活、脱离罪的权势说的。我们可以这样说:「信」和「受浸」都是得救的手续;人若要得着完全的救恩,有两道手续必须履行。这两道手续可以视为一个完整的步伐,由两脚所组成,一脚是「信」,一脚是「受浸」,须是两脚都向前跨了,纔算是一步完整的步伐。

 

【受浸叫人从世界得救】今天所有的人,分别属于两个大集团:一个是不信主的世人,一个是在基督里得救的人。在神的眼中看来,凡是不信主的世人,都是属于这个世界的(约八23);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被牠玩弄,却无反抗的能力。我们如何纔能从罪的权势底下得着释放呢?乃是借着受浸。受浸乃是一个大的脱离;受浸使人脱离世界,和一切属世界的。受浸也是一个大的进入;受浸使人归入基督的死,受浸也使人联合于基督的复活(参罗六3~8)。

       受浸乃是一个宣告,向所有的世人、天使、鬼魔宣告说:我已经脱离了世界的集团,而归入了基督的集团。从今以后,我虽然仍旧活在世界上,却不再属于这个世界,不再受那恶者的辖制了(约十七14~16)。从今以后,我不再和世人站在世界那一边,而是站在基督这一边了。

       受浸是看见说,这个世界是神的仇敌(雅四4),在世界和基督二者之间,并没有调和的余地,也不可能中立,因此,我们必须脱离这个世界,而进入基督。受浸是背向着世界,面向着基督。神既不盼望改良这个世界,我们也要站在神这一边,来审判这个世界,来弃绝这个世界。基督徒就是藉此脱离世界的败坏,脱离世界的权势,而得着拯救的。

 

【受浸叫人罪得赦免】圣经说:「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徒二38)。当日那些听使徒彼得讲道的人,都是参与世界的集团,有分于杀害主耶稣的人。这些人必须受浸,把自己从犹太人的世界集团中分别出来,好叫他们的罪得着赦免。圣经又有一处说:「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这是亚拿尼亚对使徒保罗说的话。保罗在他还没有信主之前,是世界中间的一个人,逼迫基督徒;现在他相信了主耶稣,也看见了主耶稣,他应当起来去受浸。他这样一受浸,他与世界的关系一断,他的罪也就洗去了。

       一个人如果只在心里相信主,外面一点表示也没有,这个世界就还算他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他们想要作不正当的事,还会再去找他参与其事。受浸是脱离世界最好的办法。受浸是一个公开的见证,所以受浸不怕人看,受浸时不信的也能一同参加,让世界上的人来看我们在作甚么。这样,就在众人面前洗去了从前的罪行,而得着赦罪。

 

【受浸叫人归入基督】受浸在消极方面,叫人脱离世界和罪恶的权势,在积极方面,叫人与基督联合,而成为在祂里面的人。

       ()归入基督的死:「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祂的死么?」(罗六3)。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的时候,祂把我们带到十字架上去,我们也被钉死了。祂在神面前,把我们这一个人解决了。这是一个大福音!人死了不是就完了,第一件事就得去办后事,就是埋葬。当你走到水里去受浸的时候,要记得你是已经死了的人,所以请人把你埋在水里。受浸的水豫表坟墓。你受浸的时候,被浸到水里去,就是等于说你被埋在土里面。你埋下去之前,定规是死的。一个人没有死,不能将他埋在土里。所以一个人在受浸之时,必须信自己已经与基督同死了。

       ()与基督一同复活:「你们既受浸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祂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祂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西二12);「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罗六5~8)。你进到水里,是死而埋藏了,然后你从水里上来,就是等于说你从坟墓里爬起来。埋了之后又爬起来,这定规是复活的。你因着相信你已经与主同死,所以请人把你埋在水里。因着主耶稣复活起来,把那一个复活的能力摆在你里面,就叫你因这能力得着重生。复活的大能在你里面工作,叫你复活过来。当你从水里起来,你是一个复活的人,你不再是从前的人了。水的那一边是死,这一边是复活。

       ()已经是在基督里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林前一30)。神将我们归入到基督耶稣里。基督死了,我们众人也就都死了。同死的根据是「在基督里」。某日报上有条大新闻标题:「一个人,三条命」。它报导有某位孕妇被人杀死,她腹中的双胞胎也死了。孩子怎么能够与母亲同死?乃是因为孩子在母亲里。在属灵的事情上,比这一个还要真。你如果不懂得甚么叫作在基督里,你就不懂得甚么叫作同死。神把我们联合在基督里,所以基督死了,我们也死了。

       我们不但与基督同死,也与基督同复活。罗马六章所说的「算」,就是我们应当「算」在基督耶稣里是死的,也「算」在基督耶稣里是活的。在受浸之前,因着看见我是已经死了的,所以埋进水里去。在受浸之后,因着看见我是复活的,所以我今天来事奉神。

 

【受浸的人】圣经说:「信而受浸」(可十六16)。甚么人可以受浸呢?甚么人纔有资格受浸呢?只有「信」的人,就是「信了...福音,和耶稣基督的名」(徒八12)的人,纔可以受浸。必须是心思真实地转向神,从内心承认自己有罪,敞开心门接受主耶稣的人,纔有资格受浸。受浸不是加入基督教的一项仪式;受浸乃是一个属灵的实际。

       有些宗派公会给婴孩施浸,这是不合乎圣经「信而受浸」的原则的。婴孩既不能分辨左手、右手(参拿四11),怎能谈得上心灵的悔改相信呢?所以给婴孩施浸是绝对不可以的!

 

【受浸的时机】圣经说:「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浸」(徒二41)。这里给我们看见,人一信从福音,马上就受浸。相信主和受浸两件事,并没有时日的间隔。人甚么时候相信主,甚么时候他就该受浸。圣经上记载,当初教会给人施浸,都是在相信主的「当天」「立刻」就作的(参徒八12,37~38;十六33)。使徒保罗遇见主三天之后,亚拿尼亚奉主差遣去见保罗,对他说:「现在你为甚么耽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浸」(徒廿二16)。可见当日若是有人相信主三天之后纔受浸,圣灵就认为是「耽延」了!

 

【受浸的方式】今天有些公会宗派施行「洒水礼」或「点水礼」,从各方面来看,都是不符合圣经的原则的:

       ()按原文字义看:「受浸」这个字的原文字义是「浸入水中、沉下水里、被水淹盖」。由此可见,是将受浸者全身浸入水里的。中文和合本圣经将「浸」字译成「洗」字,并未忠于原文的意思,这是和合本少数美中不足的译法之一。

       ()按属灵的意义看:受浸的属灵意义是「与主一同埋葬」(参西二12)。今天我们埋葬死人,绝不会是只埋葬「部分」尸身,必定埋葬全身。有此可见,还是需要将受浸者全身浸入水里的。

         ()按圣经中的实例看:圣经中记载受浸的情形:「耶稣受了浸...从水里上来」(太三16);「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浸」(约三23);「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浸;从水里上来」(徒八38~39)。这些实例都清楚表明,人受浸是需要将全身没入水中的,否则就不必要「水多」和「下到水里」去的。

 

13 信了怎样()──赦罪

 

【赦罪的必需】我们在神面前都有罪;无论是自认为「还算可以」的人,或是人人看为罪大恶极的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神既是公义的神,若我们罪的问题没有解决,就没有办法亲近神,就不可能与神恢复正常的关系。所以,神首先必须解决我们罪的问题。神解决我们的罪的方法,乃是叫主耶稣来为我们罪人死,叫每一个罪人都有得救的可能。凡是真实悔改相信主耶稣的人,第一所享受到神的救恩,就是罪得赦免。神必须先赦免人的罪,纔能进一步向我们施行救恩的其它部分;我们在祂面前的罪必须消除,纔能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得怜恤,蒙恩惠(参来四16)。

 

【赦罪的根据】神宽恕罪人的罪,并非神姑息,神装聋,神马虎。神乃是公义的神,祂绝不能马马虎虎的忽略人的罪。神的公义,不能随便让人的罪过去。神不能随便的赦免我们的罪。若是我们随便的犯罪,神也随便的赦免我们所犯的罪,神就要陷祂自己于不义。神不是不能赦罪,神只在与祂的体统合得起来的情形下,纔能赦罪。神不能因着赦免我们的罪,却把自己陷于不义。神永远是公义的神。

       那么,神根据甚么来赦免我们的罪呢?圣经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来九22)。罪必须刑罚了,纔能赦免。又说:「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神已经在基督身上施行罪的刑罚,而我们相信的人是包括在基督里面的;基督受罪的刑罚,也就是我们受罪的刑罚。我们与祂是合一的,也就在祂里面受了刑罚了。就是这样,我们的罪就得到赦免了。神所以赦免我们的罪,乃是根据祂已经在基督里刑罚了我们。这不是随便的赦免,乃是公义的赦免。

 

【赦罪的条件】圣经说:「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神赦罪的根据,既是由于祂已经刑罚了耶稣基督,凡是借着信与基督联合的人,也都在基督里面受了罪的刑罚,就祂不能不赦免我们的罪。所以我们得着赦罪的条件,不在于我们改良自己,也不在于我们哭求神怜悯,乃在于我们相信耶稣基督。得着赦罪的条件很简单,只有「信」一个字而已。我们不必祷告得神回心转意了,纔可得到赦免。绝对没有这件事!今天就是神不回心转意,神也得赦免你的罪!神赦免你的罪,不在乎你祷告的长短,乃是在于神已经把救赎作成了。现在神已经悦纳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祂就不能不赦免我。罪人只能受一次的刑罚,不能第二次再受!

       当一个人真正的相信主耶稣基督并祂救赎的工作时,他必然会有悔改和认罪的表显,因此圣经不但常把悔改和赦罪放在一起(参路廿四47;徒五31),圣经也题到认罪和赦罪的关系:「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诗卅二5);「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我们的罪」(约壹一9)。

 

【赦罪的意义】圣经里面所谓的「赦罪」,有多方面的意义:

       ()不定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三18)。本来我们每一个人在神面前都有罪案,但是因着相信主耶稣,我们的罪案就被消除了。人的罪案一经消除,连带的,也就免去将来所要受神公义的刑罚。这是因为主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担当了神公义的刑罚,神不能再来刑罚我们。

       ()忘记罪:「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卅一34;来八12)。神赦免我们的罪,不但使我们不被定罪,免除罪的刑罚,并且还忘记我们的罪,使我们在祂面前,好像从来没有犯过罪一样。

       ()洗净罪:「祂洗净了人的罪」(来一3);「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的罪」(启一5原文)。上述「忘记罪」,是指在神里面的故事;这里的「洗净罪」,则是指在我们身上的故事。不只神自己忘记了我们所犯的罪,并且也在我们身上消灭犯过罪的痕迹,使我们的良心不再有亏欠、愧疚的感觉(参来十22)。

       ()除掉罪:「祂...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来九26)。旧约时代的人所犯的罪,是暂时被「遮盖」的(参诗卅二1;罗四7);但到新约时代,当主耶稣死在十字架的时候,罪是被「除掉」的。施洗约翰看见主耶稣时,就喊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神赦免我们的罪,更进一步把罪从我们身上除去。所以在新约圣经里,「赦罪」和「赦免」的原文字义是「使(牠)离开」、「遣去」。利未记第十六章内有两只赎罪的公山羊,就是指基督赎罪的两方面:一面在神面前用血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一面从人的身上把罪带到无人之地,就是把罪永远除去的意思。不过,这一个「除掉罪」,和「与主同死、同活」一样,是指客观所成功的事实,我们信徒个人还得使它成为主观的经历。(注意:来九26的「罪」和约一29的「罪孽」原文都是单数词。)

 

 

【赦罪的程度】圣经说:「东离西有多远,祂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诗一百零三12)。圣经的遣词用字非常有意思,地球有北极和南极,却没有东极和西极;若说「南离北有多远」,乃是有一定的距离的,但说「东离西有多远」,便不能度量其距离。所以这里的意思是说,神赦免我们的罪,使罪离开我们,是人所无法测量的。

       彼得曾有一次问主耶稣说:「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主的回答是:「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太十八21~22)。主耶稣的意思是说,你饶恕人、赦免人的罪,应当到「不计其数」的地步。哦,神赦免我们的罪,到「不计其数」的程度!

 

【赦罪的范围】圣经说:「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太十二31);「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西二13)。这里神的话是说「人一切的罪」,神说「一切」,就是「一切」。没有一个人的罪是大到一个地步,是神不能赦免的;也没有一个人的罪是多到一个地步,是神不能赦免的。人的罪范围有多广、多大,神赦罪的范围也有多广、多大。我们的神是完全的神,祂所作的事也都是完全的,祂的救恩是完全的,祂的赦罪也是完全的。神若是不赦免一个人的罪,就连一点点的罪也不赦免;但神若是赦免一个人的罪,就赦免他所有的罪。神一赦罪,就赦免我们全部的罪,祂决不会只局部赦免我们的罪。

 

【赦罪的时间】我们的罪得赦免,是现在就得着呢?还是将来纔要得着呢?圣经说:「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约壹二12)。注意这「得了」两字。不是将要,乃是得了;不是盼望得着,乃是已经得了;不是等一等纔得着,乃是一信就得着了。一个人一信主耶稣,他的罪就已经得了赦免。神的话说「得了」,就是「得了」,因为神决不会说谎。

 

【信徒犯了罪会怎么样呢】信徒一相信主耶稣,他所犯一切的罪就都蒙神赦免,但是,他若在信主之后犯了罪,会怎么样呢?有一处圣经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十26)。难道这里是说,一个基督徒若故意犯罪,他就不能得救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恐怕这世界上难得有一个人真能得救了,恐怕连保罗、彼得也都不能得救了,因为保罗去作他所不愿意的恶(参罗七15,19),彼得曾经三次否认主(参太廿六75)。所以上面所说的「得知真道」的人,并不是指信徒说的,乃是指有种人听见了福音,却「故意」去犯某种特定的罪,就是在同一章圣经里面所说的:「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祂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来十29)。一个人听见了福音之后,若故意去说耶稣是私生子,祂的死不过是殉道者的死,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是平常人的血,又故意拒绝圣灵的感动,总而言之,他就是在那里拒绝救恩,这样的人就得不着赦罪。

       信徒和神之间的关系有两种,一种是生命的关系,一种是交通的关系。我们一信了主,我们就有了神的生命,就成了神的儿子,这种生命的关系是永远不会中断的。信徒若犯了罪,神不能就此断绝父子的关系,但会有可能中断彼此交通的关系。所以信徒若犯了罪,不会至于沉沦、灭亡,但会影响我们与神之间的交通关系。

 

【信徒犯了罪该怎么办】信徒得救以后还有犯罪的可能。我们一犯罪,与神的交通立刻就中断了;必须我们的罪得了赦免,与神的交通纔能恢复。圣经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罪人得着赦免的方法是「相信」,信徒得着赦免的方法是「认罪」。信徒只要承认自己的罪,就必得着神的赦免。神如何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的不义呢?乃是借着「祂儿子耶稣的血」(约壹一7)。因此,信徒必须常常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取用神儿子宝血的功效。如此,纔能恢复在光明中与神彼此的相交。

 

14 信了怎样()──称义

 

【称义的紧要】许多人有一个错误的观念,就是以为我们的罪得赦免,已经解决了人所有的问题,因此不须要再有其它的讲究。不错,我们可以因着罪得赦免而欢喜快乐,但是神在基督里所给我们的,却不只是赦罪。要知道,赦罪并不是神救恩的全部。有人说,我只要能上天堂就够了。如果我们也这样想,那么我们就还不知道神恩典的丰厚。神的恩典,不只使祂赦免我们的罪,并且使我们「在爱子里蒙悦纳」(弗一6原文另译);意即祂要救我们到「称义」的地步,祂看我们这在基督里的人,不但是无可指责的,并且是没有瑕疵的。

 

【称义的意义】称义,在圣经里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说,你是没有罪的;一个意思是说,神看你是义的,是完全的。亚当和夏娃在没有犯罪的时候,并没有得着神的称义。可见,光是没有罪还不够好。基督在神的面前是义的,是极其完全的。每一个基督徒到神的面前,神不只对你说,你是罪得赦免的人,神也是说,你是义的。我们来到神的面前,不只没有罪的污秽,并且是穿上义袍的(参路十五22)。每一个在基督里来到神面前的人,神悦纳他,就像悦纳基督一样。

 

【因信称义概论】「因信称义」是基督教信仰的重要真理之一,罗马天主教曲解这个教义,故有所谓靠「赎罪券」、「跪拜圣母马利亚」、「敬拜古圣遗物」、「刻苦修炼」等善功以抵罪的怪异教训,今日也有许多基督教旁门异端教训,与这「因信称义」的真理原则相违背。因此,我们必须清楚明白「因信称义」的道理,免得受到迷惑。简言之,「因信称义」就是因着信靠耶稣基督的救赎,而被神算为义。

       圣经说,神「照着祂的义,宣告信耶稣的人为义」(罗三26原文另译)。所以神称我们这些信耶稣的人为义,就是祂照着祂义的标准,宣告我们为义。本来按我们人自己的光景,我们达不到神公义的标准,我们没有甚么可以让神称义的,所以圣经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如今我们因着相信耶稣基督,神就使耶稣基督成为我们的义(林前一30)。我们是「信入」(约三16原文)基督里面的人,我们在祂里面穿着祂,披戴着祂,神就使祂成为我们的义。神如何称耶稣基督为义(徒三14),神也照样称我们为义(罗八33)。

 

【因信称义的根源】圣经说:「叫我们因祂的恩得称为义」(多三7)。这节圣经说明了因信称义的根源乃是「神的恩典」。恩典的意思是说,人原来是不配得的,如今却得着了。若是神要求人需靠自己的行为纔能称义,则没有一个人能作到。神的恩典就是说,是祂自己为人成全了祂公义所有的要求,所以祂不再要求人作甚么,来达到祂公义的标准。靠恩典得称为义,这是每一个人都能接受,都能够得到的。

 

【因信称义的凭据】神是公义的,祂不能随随便便的称人为义,祂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付出该付的代价,满足祂公义的要求,然后纔能称人为义。否则,神会陷祂自己于不义。而这个合法的手续,就成为我们因信称义的凭据。它可细分为三:

       ()须有神人之间的中保:圣经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罗三25)。这句话按原文可译作:「神公开立定耶稣作挽回的地方(或『施恩座』)」。因着人的罪,神和人原来是被隔开的,彼此不能亲近,现在神已着手要挽回这个局面,就须要公开立定一个人作为神可以接纳人、人可以进到神面前、神人彼此会合的地方。这个人就是耶稣基督,祂为此在十字架上献上自己为挽回祭。

       ()须成就救赎大工:圣经说:「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称义」(罗三24)。若主耶稣没有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成功了救赎的大工,以满足神所有公义的要求,就神仍不能接纳人,人也不能进到神面前。神称人为义,是借着基督耶稣的救赎来成就的。

       ()须付出救赎的代价:圣经说:「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罗五9)。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就是祂为救赎我们所付出的代价。主耶稣的血,说出祂已经为我们的罪而死,代替我们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凡神公义的要求,人的行为所不能作到的,主耶稣的血都替我们成全了。如今,一切的手续都完成了。神为着能称人为义,祂所该作的事,都已片面为我们准备好了。

 

【因信称义的条件】因信称义是牵涉到神、人双方的事,不但神那一面必须采取行动,为人奠立称义的凭据,并且我们人这一面也该履行某些条件,纔能有分于称义。人接受称义的条件是甚么呢?

       ()人不须再付代价:圣经说:「白白的称义」(罗三24)。基督耶稣既已在十字架上为我们付出了代价,偿付了罪债,神就不能要求我们再付一次代价,所以称义的代价是「白白的」。要知道,我们是「白白的称义」,并不是因我们出代价,靠我们的行为,而得蒙神称义。

       ()但须人相信耶稣基督:圣经说:「因信称义」(罗五1);「因信基督称义」(加二16)。在神那一面,祂已为我们安排了救法,赐下耶稣基督,为我们受死流血,成功了救赎,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使神可以接纳人;在人这一面,惟一所要作的,乃是伸出信心的手,接受耶稣流血救赎的功效。甚么是「信」?就是相信主耶稣和祂为我们所成功的救赎。「信」是人能被称为义的条件;人若不信,便与主耶稣的救赎无分无关,便无法被神称义。

      

【因信称义的目的】圣经说:「要显明神的义」(罗三25)。一方面,是神的恩典,为我们豫备了一位救主。凡祂为我们所成功的救赎工作,都是出于神的恩典。另一方面,是神的义,叫救恩成功在我们身上,使祂称我们为义。神的义是神作事的法则;神作事必须依据祂义的法则。基督的救赎,既已满足了祂义的要求,就神的公义,叫祂不能不称我们为义。所以神称我们为义,是为显明神的义。要而言之,惟有「因信称义」这个方法,最能符合神的义,也最能显明神的义。

 

【两面的称义】神称我们信耶稣基督的人为义,有两面的讲究:

       ()因信称义与因行为称义:圣经一面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8);另一面又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二24)。这样,圣经本身岂不是互相矛盾吗?其实,是因为称义的时期和性质不同,所以称义的条件和要求也不同。前者「因信称义」,是说到人在得救之前,凭着罪人的生命和性情,无论如何均万难达到神称义的要求,故必须「单单」是因着信,而不在乎人的行为。所以圣经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注意,圣经接下去又说:「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豫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神的救恩,并不停留在「因信称义」的阶段;神拯救我们,并且留我们活在这地上,乃是要我们能凭着「义的生命」,活出「义的行为」来,好叫我们能归荣耀给神。

       凡是真实的信心,必有真实的行为;没有行为的信心,乃是死的信心(参雅二20)。我们的信心必须有行为,方能证明「因信称义」确实归我们所得。所以雅各布在说到因行为称义时,他是说「不是『单』因着信」,他不是说「不是因着信」。他这话的意思是,人在因信称义之后,还应当有因行为称义来证实,来成全纔对。

       ()靠血称义与靠复活称义:圣经一面说:「我们...靠着祂的血称义」(罗五9);另一面又说:「耶稣...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究竟甚么是「靠血称义」?甚么是「靠复活称义」?两者有甚么分别呢?要知道,我们罪案的问题得以解决,是靠主耶稣的血;是祂流血,为我们消除了罪案。主耶稣的血,是在神面前为我们赎罪的,使我们得以「在神面前称义」(罗三20)。另一方面,主耶稣从死里复活,就把神的生命分赐给我们。这生命是义的,是像主那样义的。这生命是不会犯罪的(参约壹五18),能使我们有义的行为,叫神能称我们为义。

       靠血称义,是指血已经解决了我们罪的问题,使我们在地位上得以称义。靠复活称义,是指基督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使我们在生命上能活出义的行为,而得以称义。

         ()地位上的称义与生命上的称义:地位上的称义,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不在乎人的功绩,故此,是每一个人都能得到的。称义或不称义的区别点,仅在于人是否相信耶稣基督;信的人就被称义,不信的人就被定罪。至于生命上的称义,必须等到一个人相信主之后,因着得与神的生命和性情有分(参彼后一4),故能凭着神的生命,活出「仁义的果子」(腓一11)来。这一种生命上的称义,可以说,就是神在肉身显现,就是披戴基督显在人的面前,故不但是「被圣灵称义」,并且也是在人面前的称义(参提前三16;注:此节圣经不但指基督,也指基督人)。

 

15 信了怎样()──重生

 

【重生的字义】「重生」是甚么意思呢?「重」就是「再」的意思。一个人以前作过一件事,他再作一次,我们就说「重作」。「生」是「生产」的意思。我们把「重生」这两个字放在一处,就是「再生产一次」。每一个人都曾经过一次的生产。当他初出母腹呱呱坠地的时候,那是第一次的生产。每一个人都必须经过这第一次的生产,然后方能成为一个人,方能进入这个世界。那么,甚么是「重生」呢?是否像当日有人问主耶稣说:「人...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约三4)?

 

【重生不是从母腹再生一次】主耶稣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三6)。重生的确是再生一次,但却不是再从肉身生。不要说人再进母腹另生一次是不可能的,就算可能,生出来仍旧是个肉身。所以重生的意义,是在人原有的肉身生命之外,再得一个新的生命。

 

【重生的需要】圣经说:「你们必须重生」(约三7)。一个人所以是一个罪人,不只是因为他的行为是有罪的,并且是因为在他的天性里有罪,所以他这个人按神公义的眼光来看,乃是一个罪人。当神拯救一个罪人时,祂不只要赦免他行为不好的罪,祂不只要称他为义,祂还须要重生他,给他一个新的生命,不然的话,神的拯救还不算完全。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主的意思是说,一个人若要进入神的国,若要成为神的孩子,非经过第二次的生产不可。人原有的肉身生命,只配短暂地活在这个可怜的世界里,不但此生此世无法改良自己,并且死了以后还要面对神的审判。神所给我们的救法乃是「重生」。基督教不是教导人改善自己的旧生命,而是教导人须要得着一个新的生命;惟有得着新的生命,纔能有分于神的国。

 

【重生的意义和性质】让我们借着神在圣经上的话,确实的领会,到底甚么叫做「重生」?这一个重生的生命具有甚么样的性质?

       ()是从神生的:圣经说:「这等人...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3)。我们所以有一切人性的败坏与弱点,乃因为我们是从人生的。不是因为我们犯了罪,所以我们是一个罪人;乃是因为我们是一个罪人,所以我们会犯罪。神的救法是另给我们一个不会犯罪的生命(参约壹五18)。这里说重生「乃是从神生的」,就是从神得着神的生命,凭着这个神的生命,我们「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

       ()是从上头生的:圣经说:「人若不从上头生...」(约三3原文另译,RVS译为born from above)。我们第一次的出生,是从下头生的。我们原有的肉身生命是属地的生命,难怪终日所思念的尽都是地上的事。若要我们喜欢上面的事,就需要我们从上头再生一次(参西三1~2)。如今,因着我们的悔改相信,祂已经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一同坐在天上(参弗二5~6)。因此,一个重生的人,在地有若在天,并且很喜欢思念天上的事,因为重生叫人得着一个属天的生命。

       ()是从灵生的:圣经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三6)。我们第一次出生所得的生命,与重生所得的生命,其不同点在于一个是肉身,另一个是灵。肉身生命以肉身的需要为中心,汲汲营营,就是为着照顾肉身的需要;灵生命是以灵的享受为中心,欢欢喜喜,因为神自己成了我们灵里的享受。

 

【神如何使人得着重生】为着叫人重生,神必须作一些准备的工作,神不能随便的将祂的生命赏赐给罪人,否则,神会陷祂自己于不义。这就是为甚么在亚当犯罪之后,神要把他赶出伊甸园,以免他吃生命树的果子(参创三22~24)。所以神在使信的人重生之前,有两个步骤必须先成就,然后借着第三、四个步骤,将所成就的实施在人身上:

       ()差祂儿子道成肉身:圣经说:「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要把...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四4~5)。神使祂的长子到世上来(来一6),为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神使祂的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乃是要我们能模成祂儿子的模样(罗八29)。所以主耶稣的道成肉身,乃是神第一步必须成就的步骤。

       ()叫祂儿子完成救赎的工作:圣经说:「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彼前一3)。主耶稣若是不死在十字架上,则我们罪的问题就无法解决;主耶稣若是不从死里复活,就我们仍无法得着生命。所以当祂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圣经记载着:「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十九34)。血是为着赎罪,水是为着分赐生命。赎罪和分赐生命,乃是主耶稣救赎工作的两大使命。为着这个目的,主的死而复活乃是必需的。主自己曾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4)。主这话说出,祂钉死十字架,不只是为着赎我们的罪,也是为着释放祂的生命。而真正的将祂的生命释放出来,乃是在祂从死里复活的时候。

       ()借着圣灵作工在人里面:上述两个步骤,不过是客观事实的成就;为要使人能主观地接受并经历这个事实,神就借着圣灵作工在人身上。圣灵是赐生命的灵(罗八2),人的悔改、相信、得生命,绝对是圣灵工作的成果。圣灵先叫我们知罪悔改(参约十六8),并且相信只有在基督里纔能称义,然后重生了我们。所以圣经说:「从圣灵生」(约三8)。

       ()借着神话语的功效:圣经又说:「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一23)。神的话是生命的种子(路八11),神借着圣灵将祂自己的话种在人的心里(约壹三9),这话是活泼有功效的(来四12),能够叫人重生(参雅一18)。可惜人的心田常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参太十三19~22),以致神的话在很多人身上不能发挥预期的果效。

 

【人如何纔能重生】为着使人能够重生,神那一面所该作的都作了,问题完全出在人身上。事实上,神并不要求人作甚么,只要求人接受祂所已成功的救恩。圣经说:「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一12)。所以人怎样纔能重生呢?非常简单:神赐给,人接受,就是这么容易。接受神的赐给,不怀疑,不犹豫,愈简单愈好。就是这么简单。

       圣经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五12)。人要得着神的生命,惟一的条件是接受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除此之外,圣经并未告诉我们其它的条件。有人说,圣经不是说要「从水和圣灵生」(参约三5)吗?圣经不是说要「借着重生的洗」(多三5)吗?可见,人若尚未接受「水浸」和「灵浸」,就还不能重生。这是误解了圣经。

       第一,水浸所表明的,是受浸的人与基督一同埋葬、一同复活(参西二12),我们若把水浸当做一项礼仪,就毫无属灵的功效(参西二23)。「从水生」的意思是说,因信而得的重生,含有与主同死、同活的经历。

       第二,灵浸并非灵恩派的人所主张的圣灵浇灌,而是指教会全体已经经历的「一次过」的事实,只要是相信主的人,都已经有分于灵浸,都已经被浸入一个身体里(参林前十二13)。基督徒并不需要个别再去接受灵浸。

 

【重生的证实】信徒如何知道自己已经重生了呢?如何证明自己已经得着了神的生命呢?至少有三样可资证明:

       ()圣灵的内证:圣经说:「圣灵和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一个人重生了之后,会有莫名其妙的转变,但却说不出其所以然来。故主耶稣说:「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三7~8)。人能够感觉到和听到风的吹动,但却看不见风;人重生了之后,能够感觉到自己里面的看法、想法和作法,发生很大的改变,只是说不出为甚么会改变。重生的人内心最显著的改变,便是从前一听见神,就觉反感,但自从重生之后,觉得神可亲可近,并以作神的儿女为荣。

       ()圣经的外证:圣经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圣经处处告诉我们,「信子的人有永生」(约三36等)。圣经是神的话,神的话安定在天(诗一百十九89),永远信实可靠,因此我们能凭着圣经上的话,确实的知道已经得了重生。

         ()爱心的证明:圣经说:「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壹三14)。同蒙天恩的弟兄姊妹,本来按着肉身的出身、个性、教育、习惯、语言,各方面都有极大的差别,但在主里却相爱胜似肉身的亲兄弟,这就证明我们是从神生的,是已经得了重生的人。

 

16 信了怎样()──得救

 

【得救的含意】圣经所说的「得救」,含意极广,按字义来说,「得救」(to be saved)一词有「解救、拯救、释放、痊愈、健康、平安」等的意思。它是指一个人从不幸和苦难的现况,以及将来悲惨的命运中,得着了救援,导致身心有极大的改变,对于人生的未来充满了把握。

       对于一个已经「得救」的人而言,他所蒙的恩典真是太多、太大,无法完全领略,因此圣经用「这么大的救恩」(来二3)来形容,表明它实在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得救所带来的恩典与福气至少有下列几十样:

       (一)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一4)。

       (二)被神「豫定」,被神圈定、标明出来(弗一5)。

       (三)蒙神「呼召」,使之归向祂(罗八30)。

       (四)蒙主的「血洒」在身上,将罪除去(彼前一2)。

       (五)蒙主血所「救赎」,不再被公义的神所定罪(弗一7)。

       (六)一切的罪都得着「赦免」,在神面前不再有罪案(西二13)。

       (七)罪过被「洗净」,丝毫没有犯过罪的痕迹(林前六11)。

       (八)「成圣」,分别出来归于神,而成为圣徒(林前一2)。

       (九)「称义」,是蒙神所悦纳的义人(罗五1)。

       (十)「与神和好」,不再与神为仇为敌(西一22)。

       (十一)「重生」,从神得着一个神的生命(约壹五1)。

       (十二)「出死入生」而「活过来」(约五24;弗二5)。

       (十三)与基督一同「复活」,起来,有能力生活行动(弗二6)。

       (十四)与基督一同「升天」,成为属天的人(弗二6)。

       (十五)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享受祂所成就的(弗二6)。

       (十六)被圣灵「更新」,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多三5;林后五17)。

       (十七)心「眼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徒廿六18)。

       (十八)从罪恶、世界、魔鬼等的权势下得着「释放」(加五1)。

       (十九)得着权柄「作神的儿女」,享受神的所是和所有(约一12)。

       (二十)是「神家里的人」,与众圣徒一同享受神家的爱(弗二19)。

       (廿一)在神的国里,作属天、奇特的子民(弗二19;多二14原文)。

       (廿二)是「有君尊的祭司」,一生亲近神、事奉神(彼前二9)。

       (廿三)归于神,成为神的「基业」(弗一18)。

       (廿四)是「神的殿」,有神住在里头(林前三16)。

       (廿五)是基督「身上的肢体」,有生命的享受与功用(弗五30)。

       (廿六)是「属神的人」,祂负我们一切的责任(提后三17)。

       (廿七)是「属基督的」,有基督作我们的保障(罗八9)。

       (廿八)是「属天的」,拥有属天的性质(林前十五48)。

       (廿九)有「神住在里面」,祂比一切都大(约壹四4,15)。

       (三十)有「基督住在里面」,祂的恩典够我们用(林后十三5)。

       (卅一)有「圣灵住在里面」,作保惠师,凡事担代(约十四16~17)。

       (卅二)得以「住在基督里面」,多结果子,荣耀神(约十五7~8)。

 

【得救的种类】圣经中所说的得救,至少可分为下列五种:

       ()灵的得救:一般人在说到「得救」时,就是指着这一种「灵的得救」说的。这是在我们一信主的时候就得着的。上面所说得救所带来的恩典与福气,都与这一种的得救有关。我们会在后面进一步讨论。

       ()生活上的得救:信徒在灵得救之后,仍旧活在这地上,在他们天天的生活中,须要靠着神的恩典,「作成得救的工夫」(腓二12)。意即要在生活中活出我们所得的救恩来。当我们一信主的时候,我们就得着了神的生命,神借着圣灵已经居住在我们里面,我们的立志行事都有神在我们里面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参腓二13)。因此,我们在生活上就要活出神的生命来,天天时时顺服神在我们里面的运行而活着。这不是一下子能作得到的,这是需要一天过一天恐惧战兢的活出来的。

       ()环境中的得救:上述生活上的得救,大体上是出于我们主动的;但这里环境中的得救,则有被动的性质。主耶稣曾告诉门徒说:「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十六33)。使徒保罗在亚西亚作工时,曾经遭遇苦难,被压太重,力不能胜,甚至连活命的指望都绝了,他自己也断定是必死的,在这样极大的困难、死亡之中,神把他拯救出来。所以保罗说:「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林后一10)。这里就是指着神要在环境中搭救我们脱离一切的患难说的。

       ()魂的得救:我们灵的得救,是一个既成的事实;但是魂的得救,则尚未完成,是要看信徒各人追求的情形而定的。主的话说:「凡要救自己魂的,必丧掉魂;凡为我丧掉魂的,必得着魂」(太十六25原文)。可见魂的得救是需要出代价的,是因着丧掉魂,牺牲魂,而得着魂。这是说到一个蒙主拯救的人,为着主的缘故,肯舍己、背十字架,忍受痛苦,牺牲暂时的快乐,将来就要在国度里与主一同作王,享受荣耀和快乐(参太廿五21)。

       ()身体的得救:当主再来的时候,我们的身体要得赎,要改变形状,与主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三21)。这在圣经中也叫作得救,这是身体的得救。圣经说:「我们...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罗八23~24)。由此可见身体的得赎也是一种的得救。身体的得赎是要等到主再来的时候纔得着的,所以需要盼望。在我们信主的时候,我们已经得着了永远的救恩,我们的灵已经得救了,但是我们的身体仍然在旧造里叹息、劳苦,受败坏的辖制,有病弱衰老的痛苦。等到主再来的时候,祂要使我们这旧造受辖制的身体得赎、改变,进入新造自由的荣耀。

 

【认识灵的得救】信徒灵的得救,是在我们相信主耶稣的时候就已经得着的。这一种的得救,有如下的讲究:

       ()出于神的恩典和怜悯:圣经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这里的意思是说我们得救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与我们的行为毫无关系。圣经又说:「祂...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多三5)。按照我们的情形,我们根本就不配得救,但神的怜悯使祂能越过我们的情况,而叫救恩临及我们这不配的人。

       ()借着基督的救赎:灵的救恩是主耶稣为我们成功的。祂是我们的救主(徒十三23),来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拯救我们脱离将来的忿怒(帖前一10),借着死败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来二14),救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西一13),叫我们不至于定罪,得以出死入生(约五24);祂又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把神永远的生命分赐给我们,叫我们作神的儿女(彼前一3;约十二24);并且祂又升天,把我们带到父神面前,叫我们与父神有至圣所里的交通(来九12;十19~22),远超过了一切黑暗的权势(弗一21)。这一切都是主所作的,故圣经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因着人的相信:灵的救恩完全是主所作的,我们不需要再作甚么,只需要接受,只需要相信。圣经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二8)。虽然神有恩,若我们不信,我们仍然无法得救。信是我们得救的方法,故圣经说:「要救一切相信的」(罗一16)。信就得救。

 

【灵的得救是永远的得救】信徒一经得救,就永不灭亡:

       (一)神救我们,既是按祂自己的旨意(提后一9),而神的旨意是永不改变的(来六17),因此我们的得救决不至于失落(约六39)。

       (二)我们得救,不是我们拣选神,乃是神拣选了我们(约十五16),而神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十一29),因此我们的得救永远稳固。

       (三)我们得救,不是因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约壹四10),而甚么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罗八35~39),因此祂要救我们到底。

       (四)我们得救,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恩典(提后一9),而神的恩典是丰富的(弗一9),能应付我们一切的情况和需要。

       (五)我们得救,乃是为要显明神的义(罗三26),而公义乃是神宝座的根基(诗八十九14),因此祂不能弃绝我们,而陷祂自己于不义。

       (六)我们得救,是神与我们立了新约(来八8~13),而神的约是不能改变的(诗八十九34),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是不能改变的。

       (七)我们得救,是神的大能所拯救的(罗一16),而神的能力是至大的,谁也不能从神的手里把我们夺去(约十29)。

       (八)我们得救,是得着神永远的生命,所以我们永不灭亡(约十28)。

       (九)我们得救,是出乎神的,在祂并没有改变(雅一17)。

       (十)基督的完全,是我们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9)。

       (十一)谁也不能从基督的手里把我们夺去(约十28)。

       (十二)主应许说,到祂这里来的人,祂总不丢弃(约六37)。

── 黄迦勒《信仰基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