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武啖少许的啖:清初外商的“五大纪律九项注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7 08:17:53
清初外商处境比“双规”还惨!

 

 

          一些中国人看不懂清朝那段历史,是因为脑袋还留在清朝,站在君主的立场。一个脑袋长在清朝的中国人,又怎么能看懂清史呢? 好好看看清初的外商投资环境,会让我们好好醒醒脑子。

          清初来中国做过生意的外国商人,如果有缘重返今天的中国,一定会比我们还慨叹“新旧社会两重天”!当年他们在中国做生意的处境,比今天中国贪官遭“双规”的命运还不幸。

          单纯看“鸡的屁(GDP)”,清初的中国可是够牛的。那时候“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咱就是世界“鸡的屁”的老大。尽管很高的“鸡的屁”和中国老百姓生活状况没多大关系,“水深火热”之中老百姓还不停着要闹革命,但官员、官商和皇亲国戚,一个个都活得很滋润很爱国。

          大清王朝,也完全可以关门过日子。大量的贸易顺差从来就没统计过,咱也不知道,何况贸易顺差也不是咱们的错。至于外商投资环境,也就更不值得一提了。

乾隆二十四年,清朝中央授权两广总督出台了一个貌似《外商投资管理规定》的东西,名字叫《防范外夷五条》。

          只看《防范外夷五条》这几个字就会明白,《五条规定》的主要内容是管制和限制外商,而不是提供宽松、优惠的外商服务环境。《五条规定》中最要命的一条,是要求外商必须在“规定时间(每年五月份到十月份间)”和“规定地点(广州)”才可以在中国做生意。当时的外商享受的待遇,和今天接受“双规”审查的贪官如出一辙。换句话说,外商如同接受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了!

          贪官毕竟还是官,让他们接受“双规”,也属于法外优待了。但《五条规定》的附加内容,让外商的处境比接受“双规”得贪官还惨得多!

          首先,清政府没有商务部、外交部和地方招商局这样的外事机构(咱自古就重官轻商,何况是外商?),清王朝又一直视外族为蛮夷(或未开化的人),怎么会跟外商直接打交道?你们要来做生意可以,那就只能找一个部门——“十三行”。要找“十三行”,也就进入了一个公开的大陷阱。

          “十三行”是清政府指定的广州十三家商行。无论要买还是卖,都得找他们才行。价格也由他们来定,而不是外商自己说了算。有问题找政府,爷不能直接和官方联系,还得通过十三行。哪怕是生意上出了麻烦,也不能像大清子民那样击鼓鸣冤,或者拦轿告状——因为你们是蛮夷!一句话,外商地位甚至不如大清三等公民——汉人。至于你们外商是不是人,你们自己看着办吧!俺们没有给你下结论,别自找苦吃。

           对外商的“双轨”要求,还挺具体的。时间上,只有在每年五月到十月份,才可以来;地点在广州,具体范围就在“十三行”街内,不得擅自外出(连在广州城闲逛也不行)。如果闷了要出去走走,也不是不可以。只有指定地方,才可以去参观或者游览,时间是每月初八,十八,二十八,一共三次,多一次也不行;具体活动,还是必须由“十三行”统一组织。至于其他时间,则必须离开广州。要么回国,要么去澳门,反正广州就不欢迎了。什么,想去中国其他地方?那是白日做梦,想都不要想了!

           十三行肩负着两种职能:既做生意,又是外商管理者,直接负责《五条规定》的具体实施。官商官商,这大概就是官商了?试问全世界,有这样的商人吗?

《五条规定》对外商的限制,远不止于这些!

           不得任意与中国人交往(中国人和外商说话就是“汉奸”,替外商打听物价将被严惩。这个似乎可以有呵呵)。

           不得雇用中国雇员(中国人给自己当奴才可以,怎么能为外国人服务?)。

           不得到广州城内观光(老老实实呆着,不要乱说乱动)。

           不得在江中划船取乐(怕占了贵族的乐园?)。

           不得搞足球等体育活动(俺们不喜欢你们洋人那一套)。

           出门不许坐轿(爱国呀,哪能让中国人给外国人抬轿?)。

           不得学习汉语(哪能让外国人听懂咱们说话?)。

           不许带老婆来中国(外国娘们袒胸露臂有伤风化,外国人多了也不利于维稳)。

           如此一来,来中国做生意岂不和服刑没什么两样了?对,你要和清朝的中国做生意,就当你的和尚或者囚徒了。

           当时很多外国人(英国人居多)在中国多年,但只去过中国的广州,广州也只去过“十三行”。清初的外商,几乎没人见过中国官员,中央政府也就不知道外商的存在了。

           此外,更难以忍受的,是十三行的垄断和中国海关官员们的勒索压榨。

           “十三行”是一个半官半商的垄断机构。他们既是商人,又是“监狱长”。他们在官员面前做奴才,在洋人面前耀武扬威,专横跋扈,倍儿有面子。

           广州海关是当时公认的肥缺,海关官员向十三行索要的贿赂,最终都转嫁到外商头上。本来中国海关税率并不高,但种种苛捐杂税加起来,税率总额高达高货物价值的20%。尽管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迅速,但英国产品根本打不开中国市场。

           既然有这么多不公正的待遇,为什么外人还要来呢?利益,关键还是利益在作怪。当时中国的茶叶等产品,在欧洲市场和今天的中国商品一样,都有十倍左右的暴利空间。所以,外商(主要是英国和法国商人)还是可以默默忍受着。一位1787年到过广东的法国人,留下了这样的字句:“人们在欧洲喝的每一杯茶,无不渗透着在广东购茶商人蒙受的羞辱……”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美国的每一根枕木下,都有中国劳工的冤魂!意思差不多。

           日子本来日子也就这么过着,可接下来发生一系列不该发生的,或者说是可以妥善处理的事件,最终导致大清与西方国家建立了外交和贸易关系,并开放了若干个港口等。这是后话,暂就不表了。

           百年后的上世纪末,我们一口气开放所有可以开放的沿海城市和港口,这是不是丧权辱国?显然不是,因为这是起码的世界贸易法则!为什么当年被迫开放,就是丧权辱国?如果当年我们是出于保护民族经济而关闭国门,那还可另当别论。可惜,那是单纯的盲目自大和闭关锁国。

           到底是西方用枪炮打开中国的国门,还是因为我们的愚昧导致他们用枪炮变相启蒙了我们?

           当年的愚昧无知并不可怕,今天不能正确认识当年那段历史,才是更愚昧和更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