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磨床精磨技术手法:深圳政府机构改革将实行行政三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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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机构改革将实行行政三分制

2009-08-03 05:10:00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成都)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拥有经济特区“头衔”、在经济“战场”扮演了29年“急先锋”角色的深圳,又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担当起“先行军”。7月31日,在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经中央编委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终于掀开“盖头”。

  深圳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规定要在10月1日前完成,改革后深圳市政府设置31个工作部门,比改革前减少15个,精简幅度达三分之一。

  深圳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宣布减少15个政府机构,并按照大部制思路对现有机构进行全面重组,建立起“委”“局”“办”的政府架构。“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办”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开,被人们称为“行政三分制”,是深圳此次行政改革人们最寄予希望的改革内容。按照改革者的设想,“行政三分制”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使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从而达到防止公职人员滥用权力的目的,提高行政效率。

  其实,深圳酝酿“行政三分制”改革已经有8年,2001年就曾一度启动,并在2003年被当时的深圳市主要领导高调对外透露。然而后来,这一被广泛期待的探索却搁浅静默,悄无声息。

  新闻链接

  深圳政府机构改革大事记

  2001年12月,中国经历15年艰苦谈判后加入世贸组织,而政府如何“入世”,中编办选择深圳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深圳市委市政府为此成立课题小组。

  2003年1月,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时的深圳市主要领导透露,深圳即将成为中国惟一推行“行政权三分”试点改革的城市。此后,这项探索再无下文,由于种种原因,进入了长达六年的“静默期”。中广
全国试验范本:30项改革措施力促深圳创新

  中经网广东中心讯   4月13日,深圳市政府推出“30项改革措施”(以下简称“30项”),被普遍看做是深圳又一波改革浪潮的来临,为全国的综合改革提供了试验范本。

  2005年的“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争中,虽然只有上海浦东胜出,但学者们普遍认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的滨海新区和深圳已成为三个并驾齐驱的综合改革试验区。

  行政体制改革成为重点

  “30项”整套方案从行政管理体制、经济领域、社会事业与社会管理体制三大方面切入,而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容占据了14项,成为整场改革的重点。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秘书长郭万达认为,区别于以往的经济体制改革,此次深圳改革的重点在于行政体制。另外,相比起现在的两大改革重镇,上海浦东新区注重金融改革,天津滨海新区主要进行港口等综合配套方面的改革,深圳从行政体制寻找突破口更能体现其特点。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表示,深圳在政府管理、行政改革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相对较少,这也是其行政体制改革被寄予厚望的原因。

  深圳2005年第一个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国家级的“综合改革试验区”,但最后却是上海浦东新区获得批准。因此,深圳重新设立“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简称改革办)”,并从2006年初开始向各部门征集意见。而本月出台的这份“30项”,就是其成果的体现。

  “30项” 第一条规定:“推进政府职能调整和行政资源整合”。其中备受关注的内容是,政府将出台并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能调整的意见》、《市区两级政府部分事权调整的意见》。

  对此,深圳行政学院教授傅小随说,就“市区分权”而言,政府的原意是给区一级下放更多权力,让其承担更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实现管理重心下移。但是,由于财政配套不完善,使得市级仍然把要害性的权力上收,例如重大经济管理权、土地使用的决策权等,而下放到区一级的社会管理权,则大多类似“督导”。

  事业单位改革引人关注

  除了行政体制改革以外,事业单位改革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30项”的第20项指出,“对现有事业单位按监督管理类、经营服务类、公共服务类实行分类改革。”

  改革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些事业单位本应承担公益职能的单位却进行市场化经营,有些事业单位却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行政职能,这次对事业单位的改革可以归结为'各归其位’。”

  记者从改革办年初发给各部门的《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稿)里看到,方案对改革单位的资产处理、人员分流安置及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都做出了部署。其中还具体到对撤销整合事业单位、转企事业单位及收回编制的社会团体如何改制进行了详细说明。比起往年的事业单位改制来说,这次显得较为全面及详尽。

  “30项”的第21条中还提出了“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事业组织体系”,其中的内涵是将推进“政事分离”、探索“以事定费”的模式,转变财政财政供养方式及建立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财政监督管理制度。

  马敬仁告诉记者,深圳罗湖区一直在试验政府委托、外包公共事务的模式。即通过政府出钱聘请物业公司来管理原本居委会承担的职能。其目的是减轻事业编制的压力,提高政府效率。

  改革办人士表示,事业单位改革将从三个层次进行,即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这些将会配合“30项”发到各单位。

  深圳之“特”再期待

  2月24日,“第一届沪津深三城论坛”在深圳举办,主题是“综合配套改革的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这场令人关注的论坛,被看做是国家发改委力推的综合改革的三个试验点正式启动,其中包括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及深圳市。

  就如今的进展看来,上海浦东新区正考虑在计划局下设立改革办,近期也表示“二级市”的设想已经成熟。而天津则计划对滨海新区内的“五大行政区、三个功能区”进行整合,可见,这“三驾马车”的动作开始加快。

  分析人士指出,从2005年初开始,国家调研组已八次抵深,了解深圳创新的经验,而深圳也希望能成为国家第一个自主创新示范城市。 在八易其稿的深圳市2006年“一号文件”中,深圳把上述目标描述为是“中央赋予深圳的重大历史使命”,所以在《深圳市2006年改革计划》当中也明确要求,“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可见深圳的担子不轻。在“30项”能否实现这些要求,有待时间的检验。(R03)

来源:广东省信息中心

在经济“战场”已扮演多年“急先锋”角色并取得辉煌战果的深圳,正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再次担当“先行军”。

  7月31日,在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备受关注的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终于掀开“盖头”。

  这是一次深层次、全方位的改革。

 

厘清政府 市场 社会边界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政府职能转变,是机构改革的核心。这次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改革方案鲜明地提出,从城市政府直接服务企业和市民的实际出发,在加强经济调节的同时,更加注重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全面梳理部门职能,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减少政府的微观事务管理职能。

 

合理配置和运用决策权 执行权 监督权

部门决策相互冲突,公共政策缺乏一致性;执行上互相扯皮、推诿的现象屡有发生……这些直接影响政府工作效率、效能的因素,在地方政府运作中并不鲜见。这几年,深圳曾在减少议事协调机构、强化主办责任、实行“窗口”集中对外服务等方面不断探索,但依然需要进一步改革。

 

经济特区肩负新的重大历史使命

专家认为,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当前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经过近30年的高速“奔跑”,深圳也较早地遇到了空间、资源、人口、环境等方面的制约,遇到了社会管理、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方面的诸多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