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与福将在线观看:文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系统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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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化部网站http://www.ccnt.gov.cn/xxfb/zcfg/whbwj/200910/t20091019_73966.html
2009-10-19 16:19
文政法发[2008]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文化系统改革的指导,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现结合文化系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方针
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务求实效,紧紧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推动形成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
──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方针。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性质与特点,提出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改革引向深入。
──坚持“两手抓,两加强”。一手抓公益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一手抓国有文化单位的改革发展,一手抓民营文化单位的发展。
──坚持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进一步提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维护好群众的基本权益,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积极稳妥推进艺术表演团体改革
遵循舞台艺术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激发活力为目的,以面向市场、面向群众为导向,推进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创新,引导支持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发展,形成多种所有制、多种体制合理布局、共同发展的艺术表演团体格局,形成富有效率的舞台艺术生产的微观运行机制,形成保护传承优秀民族艺术、扶持优秀艺术产品生产和传播的制度环境。
(一)加大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布局结构调整力度
原则上同一城市内政府设置的相同或者相近艺术类别的艺术表演团体,人才、设施设备不齐全,难以独立从事艺术生产,或者市场需求十分有限的,鼓励支持合并重组。
(二)推进国有艺术表演团体改革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经当地党委、政府核准,选择若干艺术生产能力强、有市场潜力、有发展前景、领导班子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艺术表演团体作为转企改制的试点,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转企途径,成熟一个转制一个。中直艺术表演团体、省(区、市)直属艺术表演团体要在转企改制中起表率和示范作用。鼓励以资本为纽带、以产业链为支撑,引入战略投资者,打造具有艺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活力的文化演艺企业集团。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艺术表演团体的公司制改建。
加强对转企改制艺术表演团体的政策支持。要确保原有的财政投入在过渡期内数量不减,渠道不变。过渡期后,按照投入不减,适当增加的原则,改善投入方式,通过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资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文艺创作以及奖励等方式支持转企艺术表演团体的发展。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切实保障演职员的正当利益。对转企改制的院团,文化行政部门要帮助解决相对固定的演出场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支持其新建剧场;不具备新建条件的,可以在现有的演出设施中调剂解决。
确需国家扶持,对传承发展民族艺术或者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的艺术表演团体,实行事业体制。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地(市)、县级经常下基层为农牧民群众演出的艺术表演团体,选定若干保留事业体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承担保护责任的艺术表演团体,国家给予扶持。对事业体制艺术表演团体,由财政保证其人员基本支出经费,以向公众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确定财政补助数额;提供基本运行经费和乐器购置、设施改造经费,使剧团具备一定的艺术生产能力。通过加大剧目投入和场次补贴力度以及采购服务等方式促进其事业发展,扩大其艺术再生能力。要强化其公益属性,承担规定数量的免费或者低票价的公益性演出任务。探索将演出票务、舞台美术、剧场等能够市场化运作的业务部分剥离转制为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人员结构,全面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合同聘用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探索新近人员实行新的劳动合同聘用制,打破事业身份终身制。
(三)支持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鼓励国内社会资本投资成立艺术表演团体,推动多种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的发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文化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从放宽市场准入、简化演出审批手续、加强创作演出指导、支持对外交流、加强人才培养和完善管理等方面支持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的发展。
(四)开展重点艺术表演团体评估
国家从创作演出补贴、购买服务、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文化交流等方面加大对重点艺术表演团体的扶持。重点艺术表演团体不以单位的事业性质或者企业性质为衡量标准。实行事业体制的艺术表演团体、实行企业体制的艺术表演团体以及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符合国家文化部门评估条件和标准的,都可以纳入重点艺术表演团体予以重点扶持。
三、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美术馆、承担公益性任务的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考古科研管理机构、艺术学校、画院等单位,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强化公益属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功能定位、职责任务。改革的重点是继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规范经营行为。鼓励各地结合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探索建立文化单位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积极探索多种转企改制的模式,加快所属演出展览中介机构等单位转企改制步伐,着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资产为纽带,整合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转企改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争取2—3年内完成转制任务。
四、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工作的重点是,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村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加快建成国家、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6级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继续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做好乡镇文化站内容建设工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县乡公共文化机构基本运转。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民办公助”的有效方式,对各类具有公益性功能的民办非营利文化机构予以扶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在确保政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主导责任的同时,注意发挥市场和社会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作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外包、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
五、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以落实和完善国家文化产业政策为切入点,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具有良好前景的网络文化、游戏、动漫、流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推动演艺、音像、娱乐、艺术品等传统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进网络数字技术与文化的融合,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培育新的文化业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办好重点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使之成为文化产业信息交流、项目合作、产品交易的综合平台。依托文化产业网,打造国家文化产品和投融资项目服务交易平台。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健全完善培育大型骨干文化企业和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发展演出、娱乐、美术品、网络文化、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及服务市场,推进票务、网吧连锁经营。完善产权、资本、信息、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推进文化企业的国内上市进程,拓展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严格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加强对进口网络文化、动漫游戏、演出、艺术品的内容审查。加快建设文化市场监管平台。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快副省级城市和地市级以下相关部门执法力量的整合,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和市场监管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健康的文化市场秩序。
六、加强改革的组织实施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改革的具体规划,确定改革重点,明确工作进度,细化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把中央的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和改革行动。文化部将制定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推动直属单位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并将会同中央宣传部制定指导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意见,推进全国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工作。原有综合性试点地区文化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力争在2010年前全面完成文化系统的改革任务,其他省(区、市)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向面上推开,力争取得重大进展。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改革的步骤。要从改革的实践中总结经验,针对实际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改革配套政策的完善工作,特别是完善经营性单位转企改制的激励保障政策,妥善解决转制单位改革成本、转制前后职工社会保障待遇不平衡等问题。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的要求保持一致,精心组织改革方案的实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推动改革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