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5个最后结局 介绍:协商政治与参政党建设——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之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6 16:23:27

作者:严明清、王立京 2009年03月25日 19:04 

  内容摘要:本文对我国参政党在改革开放30年间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回顾,分析了在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参政党存在的问题,并对新时期参政党建设提出了应对之策。

  关键词:民主政治参政党 挑战 对策

   当代政治是政党政治,政党建设关乎国家的工作全局、国家的政治格局、中国政权的稳定和中国政治现代化能否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会议上指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造性地回答了“执政党应该建设成一个什么样的党和如何建设党”的问题,新世纪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中国参政党应该建设成一个什么样的党和如何建设党”的课题历史性地摆在了参政党面前。

   一、改革开放以来参政党建设情况

   我国的多党合作理论孕育于新民主革命时期,确立于建国之初,蓬勃发展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植根于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团结合作的实践,是执政党三代领导集体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创造,构建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指导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正确发展方向。科学理论引导着伟大实践,而伟大实践也进一步丰富着科学理论。沿着历史的河床朔流而上,我们清晰地看到,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肝胆相照,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用共同的追求和不懈的努力,使参政党建设穿越了时代的风雨,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和成熟的发展过程。

   改革开放30年来,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明确多党合作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势,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和政策,使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1989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意见》,多党合作与参政党建设走上了制度化轨道。1993年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有了明确的宪法依据,参政党地位有了法律保障。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2006年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使多党合作制度与参政党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30年来,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中的参政党,成员已经发展到72万,他们在人大、政协、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一)促进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助力”作用。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民主党派参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人才、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关键因素,民主党派荟萃了社会各行各业各阶层的优秀代表人士,素有“人才库”、“智囊团”的美誉,各民主党派按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准确把握履行职能与促进发展的切入点,围绕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履职主线,适时抓住党委、政府需要、人民群众关心且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积极建言献策、献计出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智力支持,为我国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构建和谐,发挥了“一定程度上引导社会意识形态,避免浮躁和激进的固化剂”的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知识化程度的提高,知识分子阶层内思想观念、政治见解同样也出现了多元杂呈的景况。民主党派成员作为公众知识分子,较之普通民众,在感性化、情绪化认识上,更多了一份理性化的思考,多了一份从中国国情、政体的特点来看问题的冷静。他们在做好所联系知识分子的疏通工作,围绕思想认识上的“困惑点”,正确地进行了引导,理顺情绪,多做了增进理解、扩大共识的工作;同时围绕矛盾的“易发点”,见微知著,常抓不懈,多做了凝聚人心、聚集人气的工作,真心实意地和群众交朋友,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在维护稳定、团结鼓劲,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关注民生,发挥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民主党派是社会不同部分人民群众的政治代表,他们利用上通下达、位置超脱的优势,通过深入实际,倾听民声,体察民情,正确地代表和反映群众的利益、合法愿望和合理要求,将他们对重大问题的态度,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稳定有关方针、政策的意见、建议,通过提案、信息等形式向党委和政府反映,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并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成为党委、政府掌握民情、化解矛盾的重要依托。

   (四)推进民主,发挥了诤友作用。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民主党派作为我国政党制度的实践主体和人民政协的重要参加单位,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民主党派高度重视政治协商,对协商议题进行充分调研,整合党派资源,形成了代表本党派组织的、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集体意见;他们利用人民政协这个大舞台,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注意鼓励和推动党派中的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履行好委员职责;他们也充分发挥党派智力相对密集和地位超脱的独特优势,在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不同的视角提出意见和建议;他们将民主监督贯穿于参政议政的始终,既坚持真理,又从善意的角度讲真话、出实招,充分体现作为友党的诚意,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同时,他们也不断探索和推进了政治协商与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推进民主、发挥诤友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协商民主:参政党面临的新挑战

   “中国转型发展的内在逻辑是:通过改革开放,实现体制转型,创造以转型求发展、以发展促转型的持续发展格局。这种转型发展的资源就是基于民主所形成的分权和人的自主,它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行动起点和内在动力。”①然而,这其中蕴含的风险和危机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转型过程中,这种动力所带来的体制性压力,不仅可能使体制转型失败,彻底崩溃,而且可能使既有权威体系陷入合法性危机,使改革失去领导力量。但是,改革开放本身就是有风险的行动,改革所带来的风险,不是靠改革的倒退来化解,而是靠更为深入的改革来解决。这样,保持改革开放的持续性与低风险的有机统一,就成为中国成功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所在。而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也使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认识到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或政府主导型的“后现代化国家”,建立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架构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在政治建设上通过建立协商政治的发展路径来使社会的多元利益群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通过各方平等、自由的对话、讨论、辩论和协商的过程,达成利益表达、利益协调与利益实现。通过这种发展路径来实现改革开放的持续性与低风险性,进而做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三者有机统一。“所谓协商式民主,指称的是这样一种民主政治形态,既公民通过广泛的公共讨论的过程,各方的意见在公共论坛中互相交流,使各方了解彼此的立场和观点,并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寻求并达成各方可以接受的可行方案。”②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是为了回应西方社会面临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多元文化社会潜藏的深刻而持久的道德冲突,以及种族文化团体之间认知资源的不平等而造成的多数人难以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协商民主重新强调公民对公共利益的责任,强调对民意质的提升,即通过不断地公共协商,使各方都能了解彼此的立场,拓宽彼此的心胸,进而把私利提升为公利,以弥补选举民主多数决的制度缺陷。所以,协商民主理论是政治学家针对代议制政治体制在当代发展过程中的局限,对民主本质进行了深入反思的结果,是民主理论在当代的新发展。现代民主完全是建立在政党之上的,民主原则应用得越彻底,政党就越重要。政党作为政治组织,是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的组织载体,也是协商民主的基本主体。《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协商民主需要政治权威来主导,中国共产党在协商民主中正是处于这样一个领导核心的地位,这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现实的必然,必须始终坚持、决不动摇。同时,参政党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建设适应新世纪新阶段要求的高素质的参政党,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组织各自所代表党派成员及所联系群众有序参与民主协商,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缓解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实现多元合作、增进社会和谐。改革开放以来,参政党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相比,同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发展需要相比,民主党派自身建设还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

   首先,在总体上参政党成员的参政意识不强。在国家和省一级,由于自身的地位较高、思想认识相对深入,社会影响力较大等原因,大多数参政党活动积极,参政成效明显。但是在市以下单位中,参政党成员中较多地存在着组织活动不积极、对有效参政没有信心、把有限的活动当作娱乐等情况。这种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参政的效果。尽管议案与提案总是可以提出来,但由于参政意识不强,有相当一部分缺乏科学的调查研究,甚至是坐在房间里赶出来的。

   其次,参政党的组织纪律不够严格。一个政党的组织纪律是否严格,是由其历史传统、担负任务、所处环境等因素决定的,并不是所有的政党都必须有严格的组织纪律约束。但是,在中国当前的政治与经济环境下,一个没有严格纪律的民主党派是很难发挥有效参政作用的。在现实中,参政党有自身的难处:大多数基层的成员有自己的工作,他们只能在业余的时间里从事党派活动。尽管如此,参政党活动现实仍然要求必须有更加有效的约束机制。

   第三,参政党界别特色淡化,趋同问题突出。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民主党派分别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民族工商业者等的代表,其性质和所代表的群体界线是非常清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体制下,我国社会成员阶级阶层差别逐步消失,民主党派发展对象的逐步趋同是在所难免。但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我国社会成员已呈利益主体多元化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党,应该成为不同利益主体的代表,成为体现不同利益主体特色的政党。但目前民主党派在发展成员上,越界别发展对象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出现对某一对象各党派争相争取发展的问题,这在大学、企业中表现的特别突出。这就导致参政党所应代表的典型群体不典型、参政党的特色不明显、甚至逐步淡化。对一个政党来说,其特色和作用是正比的,越有特色其作用发挥可能就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其特色的淡化就可能造成作用、功能的弱化。

   第四,参政党基层组织松散,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参政党基层组织呈加快发展的趋势。但参政党基层组织的组织结构、性质、经费等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参政党基层组织松散,没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和活动经费(一般党派基层组织的活动经费上级党派机关不承担,地方财政也没有列入预算),负责人都是兼职的,组织活动属临时性、义务性的。因此,党派基层组织活动较难,大部分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感到身心疲惫,缺乏工作信心。

   此外,从上到下的参政实践活动中,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难以妥善把握同共产党的关系的倾向。在参政实践中,从各参政党在一些省市设立的机构看,参政机构相对于共产党与政府的被领导地位往往扭曲为明显的从属地位。少数党的干部对参政党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

   尽管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与参政党所面临的客观环境有关,但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要依赖于参政党自身的建设与对参政权利的不懈追求。参政党要加强自身建设,这不仅是与党的执政方略的转变相适应,更多的是中国社会生活深刻变革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参政活动中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加强参政党建设的路径

   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实践证明,参政党在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参政党在自身建设和功能发挥上还存在着可以进一步开发的空间,通过自身的建设和功能的开发,一方面可以提高参政党自身素质,另外一方面也不断提高了参政党参政的能力。

   1、开展理论研究,为参政党建设提供理论基础。理论研究,无论对参政党整体还是对参政党成员个体来说,都是提高他们各自能力的思想基础。理论来源于实践,必须对实践中的问题给出解释、预测和指导。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的历史条件下,参政党建设遇到的实践问题有:“参政党社会基础的新变化、民主党派新一代代表人物的新特点、民主党派成员的新变化、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政党立法问题、参政党与民主制度的衔接等问题。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系统阐述,从而为多党合作制度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为参政党自身建设和更好地发挥参政作用提供思想指导。”③

   2、不断健全参政党建设的制度体系。参政党制度体系是以参政党章程为核心和主干,包括组织和组织发展制度、领导决策制度、运行制度、选举制度几大部分在内的有机统一的整体。根据合法、系统和民主集中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并使各项制度之间互相协调、互相配套、有机联系,是参政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一是领导决策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大致包括代表大会制度、委员会、常委会会议制度、主席(主委)会议议事规则、领导班子述职和考核制度,各参政党的各级领导班子,需要从专兼职结合的特点出发,实行民主基础上的有效集中,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有关选举的一系列原则、程序、方法按法定规范形成的具体制度。民主党派各级领导班子及有关机构领导成员,除了必须由上级任命的以外,都通过选举产生。三是党内监督制度,即不断完善民主党派党内监督制度的要求、方式、程序和内容,并与社会监督机制相衔接。四是教育管理制度,各民主党派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一定范围内的成员进行党派历史、理论方针、领导技能等教育,形成科学的教育管理制度。

   3、进一步完善参政议政机制。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主政治程度提高,人们对参政议政的预期目标越来越高,因此完善参政议政机制是当前非常迫切的任务。从长远来看,要拓宽党外干部从政人员安排及参政党机关干部的交流渠道。完善当前的干部选拔制度,提供一个平台,无论是中共干部,还是党外干部,进行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增加对参政党高层领导人的安排,确实优秀的可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及中央各部委的负责人,以扩大参政党的影响。增加参政党机关的干部与政府部门干部的交流,使人才能够流动。需要指出的是,在今后应突出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其中,在加强人大地位的过程中,应适当提高民主党派成员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在各级人大领导班子成员中有适当数量,在人大议事制度中逐步建立更能发挥民主党派人士作用的机制。

   4、突出民主党派各自的特色。在上世纪50年代,具有“一与多”相统一结构的我国政党制度,就是适应当时“一体多元”的社会结构设计建立的。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社会结构虽然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仍然呈现出“一体多元”的特点,尽管在内容上与那时截然不同,但这个“一与多”相统一的政党制度结构为从总体上适应这个社会结构大变动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可能性空间。这就需要在认真分析和把握新的社会结构变动要求与趋势的基础上,依据“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价值取向,基于各参政党具有的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政治联盟的性质特点,“首先主动地、积极地作出适应性政策调整,除将新的和将继续出现的社会阶层中的少数先进分子吸纳进共产党以外,应依据各民主党派历史形成的特色,通过协商大胆地、有计划地把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进步分子吸纳进各民主党派,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历史形成的特色。”④

   5、搞好社会服务,优化参政党建设的社会环境。民主党派自诞生那天起,就以其自身的社会影响展示了自身的形象。新时期,民主党派作为政治联盟,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后,更以其对社会的关注和广泛参与社会活动,展示和表明了民主党派的形象、地位和作用。民主党派开展社会服务,不仅仅是为社会做了什么事情,更重要的是为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因此,参政党应遵循开放的原则,关注社会,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关注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同各界群众的联系,努力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在如何服务上搞示范,并加以推广,积极向社会推销自己,以扩大本党派的影响力。

 注释:

①林尚立:《协商政治与和谐社会:中国的国家建设之路》,天津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②陈剩勇:《协商民主理论与中国》,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③郑宪:《新世纪我国参政党理论建设的多维视角》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④王继宣:《从参政党角度看我国政党制度面临的现实挑战及其对策》,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