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一热就痒怎么回事:足的别论和足文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6 17:14:43

                              足的别论和足文化                     

  俗语说,女人看头,男人看脚。这多半是麻衣相法的一种,即看女人的云鬓钗饰,男人的鞋袜品质,从而判断男人和女人的贵贱、品德、教养。在古时,头饰、寇冕和鞋靴是有等级规定的。

  这俗语发展到今天,人们看女人,就看发型、耳环、发卡,看男人是否穿一双名牌皮鞋。一美遮百丑。这是讲的外在的装饰穿着打扮。而非真正指头和足的本身。

  其实,脚和足是不一样的。人体足踝之下为足,这是足的本义。脚只是足的别称,古语中脚是指小腿,《说文》中亦无脚字。一般来说,今义中的脚是包裹起来了的足。

  对于足的专论不多。人们注意足,也多半是一种畸形的文化审美和审丑。比如五代末的缠足陋习和“三寸金莲”,比如在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中的“敲足”的细节。或者在“性”学中以“性”的面目出现。没有人认真地说说足的本身。我不知道美术专论中和制鞋专业中有没有关于足的专论。说手的文章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丰子剀的一篇,把手的五个手指一一论述,见解颇为绝妙。人类的双手创造了世界,说手不会引起非议。关键是足,容易引起误会,为道德文章不容。

  我还是要说足。原因很简单,足和手的功劳一样大,凭什么对赤裸的手可以说无妨,对包裹着的足却不能评头论“足”呢?

  足总是穿戴严密,难得一见庐山真面。

  于是想起少年儿童时,那时穷,打赤足,最多还可穿穿革鞋,足就露在外面,很赃,很不好看,最容易碰着划着受伤的就是这双足了。人都爱脸,爱面子,脸历来被重视、被呵护,足就没这福气了。后来有了布鞋,那时条件有限,不是有好多双鞋换着穿,就那么一双,一穿到底,鞋自然很赃很臭,足的处境不言而喻。

  手在上,足在下,手干风光的事,足却在黑暗中干默默无闻的事。足要支撑整个身体重量,不仅天天时时要走动,必要时还要狂奔。危急时,手不济时,要足来出大力。

  所以我要说足,要赞美足。

  足本身是很美的。上帝造人,本很公平,手足是各有千秋的。手姿的千变万化素为画家推崇,并有画人难画手之说,足却被忽略了;文学家有过对手的细腻的数不胜数的描绘,足依然被遗忘了;哲学家似乎压根儿就不谈足的问题,他们关注“头”的事儿。最具讽刺意义的事是,“第三者插足”、“使绊儿”和“画蛇添足”等不光彩的事都成了足的专利。足很是冤屈。

  我在一篇不受重视的小说中写过一双足。“包裹在这一切之中的,套在各种华美的舞鞋之中的脚,却高深莫测,难以窥探。世人很少注意脚,也很少能从脚分辨出人来。除大小胖瘦外,那细微的起伏,不易察觉的形状,都是千差万别的,形态各异……这会儿,他终于发现了一只脚,他要寻找的那一只脚,一位姑娘的左脚。那若有若无的丝袜显现了全部姿形。透过凉鞋鲜红的绑带,露出了纤细小巧的脚趾。细高跟托起了弓形的脚背。在脚踝之上、弓形的优美的曲线之下,有一小块不十分明显的疤痕,但它丝毫无损于这只充满生机、形态优雅的脚──这是一只可以陈列到橱窗内鉴赏的脚,用作商标的脚,当作模型的脚,丰腴而秀窄,尺寸比例天造地设般完美……他竟记不清她的容貌了,只记得那双无与伦比的脚:脚面肌肤光洁,脚形优雅无比,脚背稍高一些,犹如一只拉满的弓……”这是小说,写的是一位女人的足。

  男人的足也很美,充满了力度。那种线条是粗犷的,足心、足背和足跟的线条柔和而有张力,从审美的角度讲,全是黄金线条,无可挑剔。

  遗憾的是人类发明了鞋子。有记载的是5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就出现了兽皮缝制的鞋。传说皮靴是孙膑发明的。为了保护足而掩盖了足,更为可惜的是破坏了足。特别是现代社会的皮鞋,对足的固禁几乎到了残酷的地步。足茧和鸡眼是都市常见的足疾,“脚气”更是普遍。最痛心的是,几乎所有的足趾都变了形,不再是球形,而成了多面体。人们习以为常。我们习惯于追求各种各式的鞋,自以为是在打扮足,殊不知却在摧残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现代社会已很难见到一双自然天成的足了!

  我到过不少地方,山区的山民多有赤足的,只是山路让足变得十分粗糙,足趾分开,像蒲扇般铺开,足茧比鞋底还厚,足的自然形态和足的丰彩已失。沿海一带的人常穿拖鞋,江南有木屐,足指被并紧,两广则是一个绊的塑料拖鞋,套在姆指和二指之间,足也因此变形,大姆指特大,同二指分得极开,显得不谐调。

  俗语对足还有说法,谓二指短于中指,会先死父亲,反之,则先死母亲。这个说法准不准没有考证。只是二指最长,则足指排列就成弧形,反之,排列为一条直线,就不好看,这或许是男尊女卑观念在审美上的一种附会。

  看手纹从古至今有之;看足纹古时有,今人已不重视了。敦煌出土的《相书》中第三十四篇就是相足下文(同纹)的。其实足纹也是很多的,也有其规律可循的。现时除了中医重视足上的几个穴位外,没有人认真研究足。现代社会风靡足球,是对足的唯一崇拜。但不涉及足的本身。足文化至今空白还很多。

  猿猴的足很发达,猜想人类祖先的足也是如此,只是人类自己将足的功能简化。生物学家历来将人的手足分开作为人类进步的一个标志,从此足就成了“二等公民”。

  足趾不像手指,有那么明显的长短和分工,也没那么灵活灵巧,但它却团结,有力一齐使,有劲一齐出。同手指一样,大指姆是老大,粗壮一些,其它四指,虽说没有“无名指”之类的雅号,却也各司其职,辅佐姆指。人无足趾,走路就不稳。试想人无足趾,人体的上下比例形态会何等别扭!当然,足的肌肤远不如手的细嫩光洁,但这不能怪它,它是我们自己的忽视和不重用它的结果。我看过残疾人用足写字、做事,足趾仍是那么的灵敏哩。

  有一年我到南方丝绸之路考察,从成都直到缅甸边境,在瑞丽的弄岛,我发现那些傣族的小卜哨(小姑娘)一个个都打赤足,从小不穿鞋,那足长得小巧玲珑,每一个足趾都是圆圆的,乍一看,我发觉那足同通常所见的足不一样,继而才恍然大悟,不是同别的足不一样,恰恰是我们的足变了形,这才是真正的原型的足!这是因为她们从不穿鞋,又在水边,常在沙地上走,每一双足都保持了天然的形态,一个个足趾头像是一串粉红色的小葡萄,珠圆玉润,呈半透明状──真的很美很美!──虽说这一来,总有不雅和庸俗之嫌,但我不得不这么说。

  赞美和歌颂足,原应是我们非常健康的心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