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癣怎么治:邓力群:不能说无产阶级专政下还要进行革命的理论错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6 14:38:39

不能说无产阶级专政下还要进行革命的理论错了

邓力群

2000年7月8日

最近思考"文化大革命"10年的历史,包括反复研究和整理材料,现在理出了一个头绪,共分五个主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

关于"文革"和"文革时期"的8份材料,其中6份是我和程中原、陈东林同志多次讨论、多次修改整理形成的。刘志男同志提供了一些关于毛泽东同志与林彪关系的材料。《十年对外关系研究》是所外的同志利用当代所的材料整理出来的稿子,我改了一遍,印了出来。这可以使研究"文革"时期对外关系的材料丰富一点、视野开阔一点。

《50年、30年和20年》,作者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青年教师。这份材料可取的地方,在于不仅就"文革"的10年讲问题,而是将"文革"时期放在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当中,作为30年中的一段,从整体上讲"文革"时期在30年中处在一种什么地位。

从1966年至1976年被称为"文化大革命"时期。这10年中,从党和国家的工作来讲,有三件大事:一是"文化大革命"运动本身;二是经济建设的进展;三是对外关系的发展。不能认为10年中,只有"文革"运动一件事。而且,不能因为"文革"运动搞错了,就认为10年中的经济建设和对外关系也都错了,整个10年一切全错了。实际上只能说,10年"文革"运动搞错了。当然三件事是互相影响的。"文革"初期经济建设受到干扰破坏,但经济建设的进展,正是贯彻了毛泽东"抓革命,促生产"方针,采取一系列抵制"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的政策、措施的结果,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坚守岗位、努力工作、维护稳定的结果。对1972年周恩来同志主持的整顿,1975年邓小平同志主持的整顿,毛主席都是支持的。

毛泽东的"晚年错误",指的是他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革"运动这件事。不能因为"文革"运动错了,就说10年中的经济建设、对外关系也属于毛泽东的"晚年错误",不能把毛泽东在10年中各个方面的工作和思想都归入"晚年错误"。

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之《历史决议》)中,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一节,不仅仅写了"文革",也写了经济建设和对外工作打开新局面的情况,只是写后者的篇幅很小,在大约10页的篇幅中,讲经济建设和对外工作,不到1页。《历史决议》大量篇幅是讲"文革"运动和毛泽东的"晚年错误";也讲了经济建设和对外工作:"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执行正确的对外政策","对外工作也打开了新局面"。

现在看来,在布局、结构上,国史书要同《历史决议》有所区别。在国史书中,经济建设、对外工作的内容,可以占到三分之二以上,"文革"运动的内容至多占三分之一。这样一个布局、结构,有助于真实准确地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1966年至1976年的全貌。

《历史决议》是写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决议,用较大的篇幅来反映"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是必要的。当时,党内对"文化大革命"等重大问题有各种各样的看法,需要对这些问题作出论断,进行集中的、充分的论证,以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国史书则应该更丰富更具体地展现这10年的历史全貌。作为国史,如果也像《决议》那样分配篇幅,"文革"的内容写得过多,经济建设、对外工作的内容写得很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10年历史的本来面貌。

第二个问题

我们搞的"文革"和"文革时期"8份材料中,涉及"文革"运动的3份,即《关于"文革"的打击对象》、《关于"文革"的依靠对象》、《关于"文革"的方法》。在10年"文革"中,在运动打击的对象、依靠的力量和采取的方法等方面,毛泽东在初期确实犯了严重错误。如发动"文革"的纲领性文件《五一六通知》,毛泽东《给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红卫兵的信》,《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决定,毛泽东对上海"一月革命"的评价,等等。

这些初期文件的错误的确很严重。以后,随着时局的变化、认识的变化,毛泽东逐步意识到了自己的一些错误并逐步地、程度不同地加以改正。要正确反映毛泽东在"文革"运动中的情况,既要写他所犯的错误,也要写他不断地改正错误。

《历史决议》写了毛泽东在"文革"中的错误,包括初期的错误和其他阶段的错误,没有写他如何修正自己的错误。因为有了这个决议,我们搞的材料专门写了毛泽东怎样修正错误,没有再集中写毛泽东在"文革"中所犯的严重错误的情况。在国史书中,要将两方面的内容统一起来,两个方面的内容都写,既写毛泽东的错误,也写毛泽东修正自己的错误。这样才能反映历史的真实。毛泽东同志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制止"四人帮"夺取最高领导权,这关乎党和国家命运的两件大事,"历史决议"已予肯定,话只两句。国史书应按照历史过程,表述清楚。

至于第4个材料,即《毛泽东在"文革"中维护和坚持的原则》的重要内容,在《历史决议》中都讲了,只是语言精练、字数少。我们的国史书要把毛泽东在"文革"中坚持了什么,维护了什么,写清楚,写准确,写具体,这样国史的内容就可以丰富起来了。

现在的材料写了5件事。究竟是5件事还是更多?可以研究。但有一点,应该使这些材料有所改善。改善哪些地方呢?

首先,是军队的作用问题。《历史决议》中的表述是:"在国家动乱的情况下,人民解放军仍然英勇地保卫着祖国的安全。"不仅如此,"文革"运动开始以后,"造反派"要"踢开党委闹革命",各级党委被解散了,但毛泽东一再讲,军队不许动,必须统一指挥。实际上是毛泽东在指挥军队。这样才维护了社会的总的秩序。

《历史决议》中讲,"派人民解放军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在当时的混乱情况下是必要的,对稳定局势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后果。"所谓消极的后果,是不是可以包括这样的事情:运动开始时,有些地区、单位的"造反派"要求军队支持他们,毛泽东有一个批示,说"以后凡有真正革命派要求军队支持、援助,都应这样做,所谓不介入,是假的,早已介入了。此事似应重新发布命令,以前命令作废,请酌。"军队介入,有各种情况。但确有支持错的。

后来,红卫兵、战斗队到处串联,到处冲,冲工厂,冲机关。由于毛泽东紧紧依靠军队支工、支农,将工农业生产的局面稳定下来,对于严重混乱的部门则实行军管,工厂要复工闹革命,中学要复课闹革命,实行"军训"。在"文革"的前一阶段,直到恢复党委领导前,"三支两军"的军队实际上起了各级临时党委的作用。"文革"前的各级党委被解散、被冲乱了,活动停止了,但党的领导没有中断,一个重要原因是军队在起作用。

其次,是维护国体的问题。"文革"开始时,毛泽东对北京大学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高度评价,高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1966年8月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说:"北大聂元梓等七人的大字报,是20世纪60年代的巴黎公社宣言--北京公社宣言"。1967年初,上海的"造反派"夺权,2月5日正式成立了上海人民公社。取名上海人民公社,本是张春桥想投毛泽东之所好,但他没想到的是,这反而引起了毛泽东的警觉:各个地方的政府都变成人民公社了,那么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是也要改名字,各个国家对我们的承认是不是也要重新来过呀?他认为不能这样干。2月12日,毛泽东把张春桥、姚文元召到北京谈话,建议上海改称革命委员会。不同意将政府变为人民公社,维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

然后是各派大联合,成立革命委员会3再后是恢复各级党委的职权和机构,与此同时是解放干部。

总之,现在讲的是5件事,次序要按历史的发展过程重新调整一下。内容增加还是减少,再研究一下。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基本核算单位放在生产队,10年不变,这些内容放在哪里,也要研究。对《历史决议》下的结论,应该充分引证。《历史决议》指出:"党、人民政权、人民军队和整个社会的性质都没有改变。历史再一次证明,我们的人民是伟大的人民,我们的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伟大而顽强的生命力。"国史书要充分体现这样的结论。

第三个问题

从1966年至1976年的10年中,毛泽东在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上、对某些人和事的处理上,有多次变化。但是,始终没变的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要进行革命,革命的对象是党内"走资派",采取的方法是实行大民主。可以说,这是毛泽东发动、领导"文革"始终不改变、一直坚持的两个基本点。搞"文化大革命",一是要整"走资派",二是要搞大民主。

一直到1976年6月,毛泽东还把发动、领导"文革"作为他一生中所做两件大事中的一件。尽管对"文革"赞成的人不多,反对的人不少,但对无产阶级专政下要进行革命,整"走资派",搞大民主,他是始终不悔的。

下面分十点分析。

第一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毛泽东多次重申了这样的观点。在1957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在1958年1月召开的南宁会议上,在1962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还有,在起草"四清"运动的文件以及《关于国际共产主义的总路线的建议》的过程中,毛泽东反复讲,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1964年底至1965年1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研究和总结社教运动的中央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首次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从此以后,反复讲,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后来又多次讲,走资派是国内剥削阶级、小生产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在党内的政治代表。有时联系国际阶级斗争,讲走资派是帝修反在中国党内的政治代表。

总之,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以前,几是讲到两个阶级的斗争、两条道路的斗争,讲到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社会基础,讲来讲去,用过去的简单语言,就是帝修反,就是地富反坏右。这里说的,都是国内外敌对阶级或小生产的自发势力,都是旧社会遗留的、旧社会既存的,而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到1974年提出学习无6产阶级专政理论时,增加了资产阶级法权,说它是社会主义社会从旧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带来的痕迹。可以说:前者是存在于体外的,后者是存在于体内的。

第二点。1974年12月,毛泽东关于学习理论问题的指示,与过去有很大的不同,增加了新的内容。

1975年2月22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无产阶级专政》并加发编者按。编者按讲:遵照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选辑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部分论述。编者按还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列宁为什么说对资产阶级专政,这个问题要搞清楚。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要使全国知道。"毛主席在谈到社会主义制度时说:"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毛主席指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

此前,毛泽东讲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时,认为资本主义的社会基础,主要是帝修反、地富反坏右。右是指右派分子中间属于敌我矛盾的那一部分。党内错误倾向的社会基础,在1974年10月之前,只讲到旧社会存在的东西。1974年10月20日同丹麦首相谈理论问题,1974年底作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不仅讲了旧社会存在的东西,而且讲了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也还有从旧社会带来的痕迹。

毛泽东认为,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等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说的"没有多大差别",是讲新旧社会都存在工资、利润、地租。可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工资是劳动者出卖劳动力得到的价格,利润、地租是对剩余价值的分割。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利润、地租是属于社会必要的扣留,工资是劳动者按劳分配所取得的报酬。因此,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从表面看,都叫作工资、利润、地租。可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三者的性质实际是不一样的。

以上是第一点,是1974年10月前,毛泽东讲社会主义社会阶级矛盾及其在党内的反映;

第二点,是毛泽东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资产阶级法权是旧社会的痕迹,即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

第三点。1974年,毛泽东号召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无产阶级专政的有关论述,要我们搞清这个问题。毛泽东说:"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

我想,毛泽东要我们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是想让我们搞明白,旧社会的思想怎样影响到党内来的;在新制度下,又是什么东西在党内反映为资本主义倾向。

这里,先引列宁的一段话:"资产阶级的反抗,因为自己被推翻(哪怕是在一个国家内)而凶猛十倍。它的强大不仅在于国际资本的力量,不仅在于它的各种国际联系牢固有力,而且还在于习惯的力量,小生产的力量。因为,可惜现在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小生产,而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由于这一切原因,无产阶级专政是必要的,不进行长期的、顽强的、拼命的、殊死的战争,不进行需要坚持不懈、纪律严明、坚韧不拔和意志统一的战争,便不能战胜资产阶级。"

这一段带有很大概括性的话,在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中,没有做什么新的解释。毛泽东在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中,做了他的解释的是关于消费品分配方面的资产阶级法权问题。

第四点。马克思、列宁是怎样论述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

下引的是1975年选辑的马克思和列宁的原话,是当时的译文。马恩选集1995年6月第2版的译文略有改动,研究时应对照参考。

马克思说:"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指第一阶段--引者注),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着重点为引者加)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一个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分。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分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

显然,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那末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

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法权,虽然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己不再互相矛盾。而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数中,并不是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

虽然有这种进步,但这个平等的权利还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

但是,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上胜过另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间内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够劳动较长的时间;而劳动,为了要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尺度,就必须按照它的时间或强度来确定,不然它就不成其为尺度了。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像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权利,就它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同一的尺度;但是不同等的个人(而如果他们不是不同等的,他们就不成其为不同的个人)要用同一尺度去计量,就只有从同一尺度去看待他们,从一个特定的方面去对待他们,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作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作别的什么,把其他的一切都撇开了。其次,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

但是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列宁说:"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法权'没有完全取消,而只是部分地取消,只是在已经实现的经济变革的范围内,也就是在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取消。'资产阶级法权,承认生产资料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社会主义则把生产资料变为公有财产。在这个范围内。也只有在这个范围内,'资产阶级法权'才不存在了。

但是它在另一方面却依然存在,依然是社会各个成员间分配产品和分配劳动的调节者(决定者)。'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也已经实现了。但是,这还不是共产主义,还没有消除对不同等的人按不等量的(事实上是不等量的)劳动给予等量产品的'资产阶级法权'"。

"马克思不仅极其准确地估计到人们不可避免的不平等,而且还估计到,仅仅把生产资料转归全社会公有(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还不能消除分配方面的缺点和'资产阶级法权'的不平等,就产品'按劳动'分配这一点说,'资产阶级法权衡'仍然占着统治地位。" 

"既然在消费品的分配方面存在着资产阶级的法权,那当然一定要有资产阶级的国家,因为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

可见,在共产主义下,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仅会保留资产阶级法权,甚至还会保留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

第五点。实际的情况怎么样呢?俄国十月革命后,列宁在苏维埃工作人员、党的工作人员中,实行巴黎公社原则;1918年倡导和实行共产主义星期六,倡导和实行不计报酬的义务劳动。可是,在反对14国武装干涉的战争中,对于那些有军事才干且愿意同苏维埃政权合作的旧军官,列宁给予高薪待遇,带有赎买的性质。

列宁逝世以后,斯大林主持苏联工作时认为,既然在红军中服务的旧军官可以实行高薪,为什么功勋卓著的红军军官不可以实行高薪?对革命贡献大的红军军官,实行了高薪制;接着,党政工作人员也实行了高薪制。苏联进入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时期后,有一个口号叫做干部决定一切,技术决定一切。这样,技术人员也实行高薪制。

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在消费品分配方面推行按劳分配。但是,在不同部门和岗位人员的收入差距愈来愈大,愈来愈悬殊。斯大林时期到过苏联的同志回来对我们讲,苏联的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得非常彻底。党政工作人员在什么岗位,就领取什么岗位的工资。他们到学校做报告,学校要付给报酬。写了文章,当然更要有稿费。甚至记者采访某部门或某人,也要付给被采访对象一定的报酬。可以讲,实际上,苏联斯大林在世时,赫鲁晓夫上台以前,在执行消费品按劳分配原则的过程中,搞过分悬殊,实际上背离了按劳分配原则,形成了一个高薪集团。

比利时经济学家欧内斯特·曼德尔,在他1962年写的《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提供一个材料:从1935年起,苏联最低的非熟练工人和高级工程师之间的收入差距高达1:20。50年代初,苏联一个女清洁工的毛收入是300卢布,卡车司机是700-800卢布,部的技术科科长2500卢布,莫斯科大企业领导人达到7000-8000卢布。与此相应,政治上也分化了。最高苏维埃代表中的工人成份,从1937年的45%下降为1946年的42%和1950年的35%。在莫斯科苏维埃中,1953年这个百分比是29%。在联盟院中,1950年只有10%的代表是工人;80%的代表是国家、党和军队的工作人员。在苏共二十次代表大会中,只有不到20%的代表是"直接在工业和运输系统中工作"的,而在十九次党代表大会中,这个数字要多2.7倍。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在1935年访苏时,也感到了"金钱特权"问题,对出现"无产阶级贵族"、"特权的作家"表示担心。他在当时的日记里,以高尔基为例,写道:"像高尔基这样善良和宽厚的人,也在吃饭时(虽然自己难得碰一下吃的东西)浪费许多家庭吃的食物,不知不觉地过着封建领主的生活方式(而且并不因此感到任何享受--对他来说,最大的快乐是伏尔加河上的搬运工工作)。我不了解他的上层布尔什维克朋友们的生活。但我以为,他认为自己的生活是较好的,并将自己的生活归功于他们。当然,与那些轻易地碰杯和花费巨款的作家相比(就像阿列克谢·托尔斯泰),他百倍地应该得到这种生活,这种生活对他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当之无愧的。我选取的例子不是来自真正的共产党员、政治领导人的生活,而是来自宫廷知识分子的生活:我没有机会总结自己的观察结果。可是,了解下述这一点就已足够:宫廷中的上层达官显贵(即使应该得到这种恩赐)过着特权阶级的生活,但人民却仍然不得不为了谋取面包和空气(我想说的是住房)而进行艰苦的斗争。而且,这一切的发生是为了证明革命的胜利,可革命的首要目的却13是确立劳动者的平等,形成统一的阶级。" 

很有意思的是,列宁和斯大林的战友莫洛托夫,在70年代也说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上犯了错误。苏联1936年宪法,是斯大林领导制定的,里边讲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莫洛托夫认为"这是不正确的",主张:不要提"各尽所能",而应该写上"完成社会规定的额度";应该说"按劳分配,但要逐渐废除商品货币关系"。还认为"赫鲁晓夫的错误就是在这一错误的基础上产生的。" 1971年莫洛托夫在一次谈话中说:"存在着另一种危险:不平等现象扩大了。现在的问题不是生活得更坏了,灾难不在这。尽管现在工人,特别是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存在一个非常消极的事实,国内不平等现象扩大了,这是一个严重问题。" 交谈时,还提及苏联工资相差幅度当时已达到1:30。70年代以后,一直到逝世,莫洛托夫愈来愈多地谈到这个问题。譬如,1977年他在一次谈话中又说:"我要回过头来说,说过去和现在的宪法中都说错的一个问题:'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大概有99%的人不会发现这个问题,但这以后会显露出来。我要请你们注意新宪法比老宪法说得更糟的一个问题。现在是这样写的:'各尽所能,按劳动的数量与质量分配'。我们的官僚主义者干得更巧妙了,这是他们为自己着想!按质按量的实质是,我是负责干部,我的质量与你们不一样,我要拿五份工资,而你拿一份就够了。我是部长,也就是说,要给我开六份工资,而你的工作质量差,你就自认倒霉吧。

"我不否认,现在还要看质量。列宁1918年说过,我们巧以付给著名的资产阶级专家更高的报酬。假定说有2000名杰出的专家,每年付给他们5000万甚至1亿金卢布,这不会有什么坏处,这是可以同意的。但这是资产阶级的原则;这是背离巴黎公社原则的,背离共产主义的,但暂时是可以同意的。

"可我们现在却用它来说明其他的事,这当然是十分有害的。没有什么党员拿最高工资的说法,我干的话是另一种质量,就该付给我十倍的钱。" 

斯大林时期苏联分配存在的悬殊差距,只限于消费品的分配方面,还没有进入到生产资料领域的侵占。后来,在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特别是戈尔巴乔夫时期,由消费品分配过分悬殊形成的高薪阶层或高薪集团,到这时,开始从生产资料管理者,经过生产资料支配者,逐步演变成生产资料占有者。

第六点。1958年8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提出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柯庆施回到上海后,将毛泽东的讲话传给张春桥,要张春桥写文章。张春桥写了《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一文,登在上海《解放》半月刊上。毛泽东看后,加写《人民日报》编者按,于10月13日在《人民日报》刊发。

在理论界和学术界展开讨论,出了偏向。有人在讨论中提出,不仅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按劳分配也要破除。1958年11月9日、10日,毛泽东在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时说:"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着的资产阶级法权,必须破除。例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以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干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猫鼠关系和父子关系"。"保留适当的工资制,保留必要的差别,保留一部分多劳多得,在今天还是必要的"。

这时,毛泽东将按劳分配的资产阶级法权,和人与人之间猫鼠关系、父子关系的资产阶级法权,加以区别,认为后者应该破除,而按劳分配不应破除,应当保留。后来将党与党之间的父子党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大国沙文主义,也作为资产阶级法权的表现,认为应该破除。

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是根据斯大林的修改意见定稿的。该书把物质利益原则与物质刺激原则混同起来,又把物质刺激归结为个人物质刺激。毛泽东同几个同志一起读这本书,读到这些地方,每次都非常鲜明地表示,不赞成把物质利益原则与物质刺激等同,更不赞成把物质刺激归结为个人的物质刺激。他不只一次对此提出批评。毛泽东在读书时几次提到,苏联已经出现了高薪集团,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他特别警惕地说,我们坚持实行消费品的按劳分配,一方面要反对平均主义,另一方面要借鉴斯大林时期苏联的经验,不要出现收入过分悬殊的状况。

1958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北戴河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会议结束后,毛泽东来到杨村,让中共河北省徐水县县委书记张国忠汇报该县实行全面供给制的经验。

毛泽东通过张国忠的汇报看到,两个家庭劳动力相同,按全面供给制分配消费资料,人口多的家庭得到的多,人口少的得到的少。尽管毛泽东一向对供给制很有感情,但当他发现徐水上述问题后,认为这样做对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有伤害,不能持久。

北京市得到这一消息,很快在北京农村改行半工资、半供给制。1961年进行农村调查前,也因为受到毛泽东上述批评的影响,全国大多数公社已经改为七分按劳分配,三分供给制。我们在广东调查时,看得很清楚,即使是三分供给,与全面供给制已经大不相同了,与半供给制也不同了,但在劳动力相同的情况下,依然是家庭人口多的占便宜,人口少的吃亏。

1961年5月21日至6月1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对在广州起草的《农业六十条》再次进行修改。其中,重要的改动有:规定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并规定社员的口粮都应分配到户,由社员自己支配。再有就是将保留的三分供给制全部取消,改为不论男女老少,不论干部和社员,一律同工同酬,实行按劳分配。这样,就把人民公社工作方法六十条原来留下的尾巴,一个公共食堂,一个三分供给制都取消了,实行全面的按劳分配。

"大跃进"后发生困难,从国家主席起,至十二级以上干部,几次降低工资。在消费品分配问题上,实行按劳分配,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反对过分悬殊,是毛泽东始终坚持的原则。

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讲到资本主义社会搞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社会主义社会也搞商品经济。在这一点上,斯大林的头脑比较清醒。他说,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不应混同,不应等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是漫无限制的,人身、肉体、灵魂、名誉,都可以当作商品买卖。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应有限制,劳动力不能成为商品。

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一方面,毛泽东主张我国还要发展商品经济,认为商品经济在中国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当时谭震林不主张搞商品经济,认为应由每个人民公社搞全面自给经济,不要搞商品经济。毛批评了谭震林的这一错误观点。另一方面,毛泽东也赞成斯大林讲的,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应该是有限制的商品经济,不是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漫无边际,毫无限制。

第七点。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对走资派的估计同"文革"初期的估计大不相同。

不同内容之一:前面第三、四点说到"文革"初期没有提到资产阶级法权,到1974年同丹麦首相谈理论问题,12月作理论问题指示,谈到了关于消费品分配的资产阶级法权问题。

不同内容之二:1969年4月,毛主席在九届一中全会上说,"据我观察,不讲全体,也不讲绝大多数,恐怕是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工厂里头,领导权不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不在工人群众手里。"毛泽东在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中说:"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有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中,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有发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

不同内容之三:"文化大革命"原来的设想是解决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在理论指示中既谈到了上层建筑问题,更着重谈到了经济基础问题。说到了新旧社会在工资制度、商品交换这些方面"没有多少差别",也说到了"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还说:"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

不同内容之四:"文革"开始时说,中央有两个司令部,"资产阶级司令部"的控制力,已使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控制力大为缩小;1970年12月毛泽东和斯诺谈话时回顾说,"那个时候的党校、宣传工作的权,各个省的党权、各个地方的权,比如北京市委的权,我也管不了了。"1974年以后省部级干部全部解放,各级党委先后恢复正常领导,修正了上述言过其实的判断。理论指示说:"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这句话说清楚了林彪为什么不满足于副统帅,而要夺取最高领导权,说清楚了他们路线的实质是"搞资本主义制度",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

这些都说明,1974年的理论指示,是毛泽东对马克思、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认识上的一个重要发展。深感遗憾的是,我和我熟识的从事宣传工作、理论工作的所有同志,不但在当时,而且在以后长时期内,对这一发展没能理解。

整"走资派",要用大民主。"文革"发动时,红卫兵,造反派,大串联,到处冲,"踢开党委闹革命",到成立革命委员会时,这种方法已经否定。毛泽东同志一直肯定"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1970年12月他对美国作家斯诺说:"我们现在的宪法要有罢工这一条,'四大'的自由之外,还要加上罢工,这样可以整官僚主义。"1975年"四大"写进了我国宪法。"反击右倾翻案风",1976年,毛泽东同志说不要搞战斗队,由党委领导。"文革"结束后修改宪法,经邓小平同志主张,去掉了"四大"的条文。

"四大"作为大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它的利和弊,可以研究,应该研究。但是,最根本的是,重视和实施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思想。

1959年在读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时,他说:"这里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

"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首先就是劳动者有没有权利来克服种种敌对势力和它们的影响的问题。像报纸刊物、广播、电影这类东西,掌握在谁手里,由谁来发议论,都是属于权利的问题。如果这些东西由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这些少数人来掌握,那么绝大多数迫切要求大跃进的人。在这些方面的权利就被剥夺了。如果电影掌握在右派分子手里,人民又怎么能够在电影方面实现自己的权利呢?人民内部有各个派别,有党派性。一切国家机关、一切部队、一切企业、一切文化教育事业掌握在哪一派手里,对于保证人民的权利问题,关系极大。掌握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手里,绝大多数人民的权利就有保证了;掌-握在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者右派分子手里,它们就可能变质,人民的权利就不能保证。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

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有力地证明:正确的是毛泽东,不是教科书。联系我国现实,应该深思、再深思。

第八点。"文革"本身是一场内乱。毛泽东从没有说过"文革"是失败的。但是,从他晚年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至少他认为"文革"是不成功的。实际上,持续10年的"文革"运动是严重的错误,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

可是,不能用毛泽东发动、领导"文革"的不成功或失败,来证明毛泽东所提出的在无产阶级专政下要进行革命,要反修防修,要防止和平演变,要反对资本主义复辟,这个理论也错了。在1956年4月5日和12月29日《人民日报》先后发表的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讨论写成的编辑部文章《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7篇不点名批判苏共中央的文章,以及《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和后来的"九评",基本上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理论内容。

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确实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存在无产阶级专政被颠覆的危险。我们现实中存在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私有化潮流在膨胀,也证明这种危险确实是存在的。

毛泽东搞"文革"运动,目的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反修防修,防止和平演变,反对资本主义复辟。问题在于,毛泽东发动、领导"文革",一是对敌情估计得过分严重;二是对群众的觉悟估计过高,对群众学习和运用毛泽东思想的水平、对群众理解和执行正确政策的能力估计过高。就敌情的分析来说,"文革"初期,对"走资派"的估计,对"资产阶级司令部"的判断,与对垄断资产阶级、国民党的看法差不多了,不但是资产阶级专政、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而且实行"白色恐怖",不只是个别的、部分的,而且是全国范围内的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很显然,对敌情的估计过于严重了。不是没有走资派,确有林彪一类的走资派。但绝大多数当时挨整的"走资派"是未犯走资派错误的同志。1975年以前,省、部级的干部绝大多数得到解放、平反,除了后来证明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同路人的极少数人和动乱精英外,其他同志都是被冤枉的,说这些同志是可以改正错误的走资派,都不对。

再重复一句,不能因为有以上错误,就说无产阶级专政下还要进行革命的理论错了。要把"文革"的内乱、所造成的严重错误,和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要进行革命,反修防修,防止和平演变,反对资本主义复辟,加以区别。

第九点。国史书中要不要写1974年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我认为,应该写。可以说,这是对党内倾向新内容的新概括,甚至可以说,是对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具体说明,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根据、特点和规律,指出了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经济途径和政治方向。当然,这是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论述而来的,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观点是一致的。在此之前,毛泽东只是讲旧社会遗留的、既存的东西,没有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旧社会的痕迹。到理论指示,两方面都讲到了,强调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使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加深了。

第十点。《历史决议》中有两段论及"文革"的话。

一段是,《历史决议》第(24):"……由于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中的某些设想和论点加以误解或教条化,反而显得有'理论根据'。例如: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在消费资料分配中通行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平等权利,即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权利'应该限制和批判,因而按劳分配原则和物质利益原则就应该限制和批判;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小生产还会每日每时地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

这一段,是由胡乔木定稿的,当时我和参加起草的同志都是同意的。胡乔木对"资产阶级法权"这一用语特别反感,一定要把"法权"两字改为"权利"。他认为,这是列宁多事。现在看,胡乔木的观点站不住,我们同意也不对。但是,在国史书中不要去批评《历史决议》中的这段话。

对于小资产阶级、小生产还会每日每时地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观点,在不长的时间里,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胡乔木也改正了自己原来的认识。

1986年,在起草《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过程中,我向中央提出书面的补充修改意见。胡乔木同意我的意见,并在我的书面意见上加了几句话:"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在中国也有约100年的历史,在某种条件下,也并非绝对没有卷土重来的可能。这是中央领导同志所再三警告的。"这说明,经过实践的教育,胡乔木已经改正了、否定了前述的观点。

1989年"政治风波"以后,全党的认识就更加明确了。1989年5月31日,邓小平讲,"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挨个名字,叫做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同年6月9日,邓小平《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中指出:"这场风波迟早要来。这是国际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了的,是一定要来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邓小平明确地讲:"这次事件的性质,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四个坚持的对立。四个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精神污染,我们不是没有讲,而是缺乏一贯性,没有行动,甚至讲得都很少。"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陈云同志说得很清楚:"现在是关键时刻,不能后退。如果后退,而千万革命先烈用人头换来的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会变成资本主义的共和国。"这样的认识,在政治风波以后,除了"动乱精英"和受他们思想影响较深的人,可以说,已经成为全党绝大多数同志的共识。

对于《历史决议》中的这段话,不要批评,我们按照自己的思路正面写就行了。

另一个地方是,《历史决议》第(35)中有这样一段表述:"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后来的实践,特别是我国1989年政治风波和苏东演变的事实证明,这个表述不符合实际。1989年政治风波后,胡乔木讲,主要矛盾还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对于《历史决议》中的这段话,我们的国史书,也不必去写它,而是写我们自己应该写的。实际情况是这样: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还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于剥削阶级还在改造,小生产和商品制度广泛存在,由于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包围,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还将长期存在,紧张、缓和的局面将多次反复出现,一定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第四个问题

从1967年到1976年的10年中,社会总产值下降的年份有1967年、1968年。1976年社会总产值略有增长。没有达到应有的发展速度,这是"文革"给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之一。

但是,从有关的材料看,这10年中,国民经济还是发展的,社会总产值增长速度年平均为6.8%。1976年比1966年增长77.4%。

在这10年中,我国建立了比较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最重要的标志是氢弹试验和人造卫星发射回收的成功,这标志着我国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的水平,已经不是一般水平,而是高水平。

进行了大规模"三线建设"。原来"三线建设"的目标是两个,一个备战,一个生产力布局的平衡。备战是为了做到"有备无患",实际上,更重要的是使生产力布局平衡。经过大规模的"三线建设",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目标,以能源交通为基础、国防科技工业为重点、原材料工业与加工工业相配套、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战略后方基地初步建成。国防科技工业从常规武器到战略武器的科研、生产、试验体系基本建成,生产能力约占全国的一半,总产值比1964年增长了3.29倍。与此同时,我国生产力布局不合理的状况有了较大改变,不仅在战略后方建立了比较强大的现代国防科技工业,而且改善了交通运输落后的状况,开发了能源和原材料等优势资源,形成了机械、电子工业比较雄厚的生产能力。这些,对于保障国家的安全,提高综合国力特别是促进中西部经济的开发,改善人民生活,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基础。

石油工业长足发展。中国原油产量1966年为1454.16万吨,1976年上升至8716万吨。增长了5倍。原油和油品生产的发展,保证了国家的基本需要。

铁路交通事业取得进展。建成了成昆、贵昆、湘黔、焦枝、汉丹(汉口西至丹江口)、宁铜(南京至安徽铜陵)、杭长(康桥至长兴)、京原(北京至原平)、通让(通辽至让湖路)等铁路。营业铁路里程从1965年的36406公里增加到46262公里。全国铁路网密度由1965年的每100平方公里0.38公里提高到0.48公里。特别是西南、西北地区的铁路长度的比重,由1965年的20.8%提高到24.5%。电气化铁路由94公里增加为745公里。成昆铁路的修建,把中国铁路筑路技术提高到新水平。

远洋运输事业发生巨大转折。整个70年代,船舶工业累计建造万吨级以上船舶99艘,170.3万载重吨。在1970年至1975年,所建造的万吨级船舶就有60艘,92.6万吨,其中远洋船21艘,28万吨。通过国内造船和国外购船,到1975年,中国远洋船队由60年代末的110万吨发展到500万吨;海上货运量由60年代末70%靠租用外轮,发展为70%由中国自己的船队承运,基本上改变了长期依靠租用外轮的局面。

打破帝修反的经济封锁,扩大了对第二、第三世界的贸易。1967年至1969年外贸连续3年下降,1969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为40.29亿美元,比1966年46.14亿美元下降12.7%。70年代前期,对外关系出现突破,中国进出口贸易额迅速增长。从"文革"10年对外贸易发展总的情况看,1976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34.33亿美元,比1966年的46.14亿美元增加1.9倍,平均每年增长11.25%。

1973年1月,根据周恩来指示,国家计委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增加设备进口、扩大经济交流的请示报告》,提出从国外进口预计25总价43亿美元成套设备和单机的方案,即"四三方案"。从"四三方案"的实行,开始逐步大规模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人民生活基本稳定,略有改善。虽然改善不多,但是在分配方面比较合理。由于积累率太高,生活欠帐过多。几千万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一方面这些青年得到了锻炼,接近了工农,对他们的成长起了积极作用;同时,又为后来就业造成了很大压力,特别是"文革"结束后,上山下乡的几千万知识青年回城,成为国家、家庭的很大负担。

第五个问题

1962年1月,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讲,中国国内属于人民范围的人占了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而人民民主的专政对象大约占百分之四、五。在国际范围内也是如此,各国的人民,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我们是站在占总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民大众一边,绝不站在占总人口百分之四、五的地、富、反、坏、右那一边。在国际范围内也是这样,我们是同一切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一切革命人民、全体人民讲团结的。绝不同反共反人民的帝国主义者和各国反动派讲什么团结。只要有可能,我们也同这些人建立外交关系,争取在五项原则基础上和平共处。但是这些事,跟我们和各国人民的团结是不同范畴的两回事情"。应该说,这是我们对外关系的总路线、总政策。

60年代中期,中国面临美国和苏联两方面的侵略威胁。为击破美苏孤立中国的政策,毛泽东分析当时的国际形势,提出了"两个中间地带"的理论。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毛泽东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出于维护中国安全利益的考虑,又提出了联合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一条线"和"一大片"战略。1974年2月毛泽东在同赞比亚总统卡翁达谈话时,提出了划分三个世界的战略思想。根据这个理论,中国加强了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广泛开展了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工作,大力支援亚、非、拉人民反帝、反殖、反霸的正义斗争;对于第三世界各国发展民族经济,给予了没有附带条件的尽可能的援助。在70年代初期,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发展适时调整战略、策略,组成了世界范围的反帝、反殖、反霸统一战线。

在当时世界上民族解放力量与帝国主义力量较量最激烈的印度支那地区,中国尽力援助和支持越南、老挝、柬埔寨人民进行抗美救国斗争,直至最后胜利。

由于这些工作的成绩,第三世界国家人民至今还把中国看作他们的可以信赖的朋友。主要由于第三世界国家的支持,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打破了世界外交格局,国际地位大大提高,国际影响更加扩大。自通过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决议之日开始,到1972年底短短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同中国建交、复交或将代办级外交关系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的国家达到27个。同新中国建交的国家迅速增加,形成了新中国的又一个建交高潮。

"文化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在考虑国家关系问题时,始终将与各国共产党、工人党建立平等关系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其出发点即在于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推进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推动世界革命的进程。

由于在反对国际修正主义的斗争中,全世界一百多个共产党、工人党,站在左派方面的只有很少数几个党、十几个党, 多数是跟着赫鲁晓夫跑,孤立中国党和其他的左派党,因此,毛泽东在处理党际关系时,主要是同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中的左派联合,依靠左派党开展共产主义运动,支持各国的革命斗争。

回顾中苏分裂之初,从1962年11月到1963年3月,先后就有四十四个兄弟党按照苏联党的调子,通过由中央发表声明、决议和告党员书,或者在自己和别国的党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或者在报纸和刊物上发表文章等种种方式,攻击了中国共产党。他们指责中国共产党犯了许多错误,给中国党扣上了"教条主义"、"左倾机会主义"、"冒险主义"、"托洛茨基主义"、"民族主义"、"宗派主义"、"分裂主义"、"军国主义:、"假左派"、"假革命"等等,许许多多的帽子;并且宣传说教条主义、宗派主义已经成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的主要危险。 对此,中国党一方面继续坚持1957年莫斯科宣言和1960年莫斯科声明所提出的革命原则,强调指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主要危险依然是修正主义,或者说右倾机会主义3一方面为了维护宣言和声明所规定的兄弟党、兄弟国家关系的准则,维护社会主义阵营和国际共运的团结,一共只写了七篇文章回答攻击者,其中点名批评的只有意共陶里亚蒂、法共多列士和美共白劳德三家。 而对于苏共的许多文章和言论,中国党这时都还没有直接回答。此后,苏联报刊的反华言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升级,从这年的7月中到10月末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仅在中央一级的报刊上发表的攻击中国共产党的评论、文章和其他形式的材料就有七百多篇。这个数字还没有包括他们转载的其他兄弟党反对中国党的文章在内。后来,赫鲁晓夫提出要停止论战。但是在他说这话后的半个月里,又有三十八篇反华社论和文章等在苏共中央和地方的报纸上连续发表,苏联的各种刊物从10月底到11月下旬就发表了六十五篇此类社论和文章。 对于苏联这时和以后的攻击性言论,从1963年9月到1964年10月的一年中,中国党也只是发表了九篇评论文章,以及一篇《赫鲁晓夫是怎样下台的》文章作为小结罢了。

事实上,在社会主义阵营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生分裂以后,毛泽东在联合左派党反对修正主义、进行共产主义运动时,一直是既坚决反对作为主要危险的修正主义,也注意反对教条主义。他始终坚持宣言和声明的革命原则,也就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世界无产者同被压迫人民、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反对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逐步实现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完全胜利,建立一个没有帝国主义、没有资本主义、没有剥削制度的新世界。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就会犯修正主义或者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强调要严格遵循宣言和声明所规定的独立和平等的兄弟党关系的原则,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盲目地接受别人强加的意志,机械地照抄别国共产党的纲领和策略,那就要犯教条主义的错误。在毛泽东看来,。背离了这些原则,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就会沿着修正主义、分裂主义的道路越走越远。可以说,毛泽东的这种认识在"文化大革命"中进一步得到了发展。在这方面,他有两个重要的思想:

一个是革命外交、人民外交的思想。即支持人民进行革命,依靠人民发展国家关系。

1966年12月,毛泽东在接见波兰共产党领导人扬力时,就扬力关于"中国的广泛的革命群众运动,必将促进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世界革命"的说法谈道:在中国看到了希望,在世界也看到了希望。波兰、苏联、美国、日本、印尼、印度、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都有希望。他指出:革命要靠群众,靠多数。少数人是靠不住的。要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进行斗争,同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的人进行斗争。如果不这样做,就没有希望。 

翌年,当泰国的革命运动兴起时,毛泽东高兴地说:泰国革命发展起来是件大事,这就把东南亚的几个主要国家缅甸、泰国、越南、柬埔寨、马来亚连接起来了。我们总是相信人民的大多数,就是说工人阶级、农民、革命的知识分子是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地主、资本家总是少数。 

1970年,毛泽东在着手纠正外交工作中的极左偏差时,考虑修复与缅甸奈温政府的关系。10月1日,他在天安门城楼上特意就此事向缅共副主席德钦巴登顶征求意见。针对巴登顶对缅甸革命运动前途的担忧,他说:即使我们同奈温政府恢复国家关系,也不会影响你们打仗。打仗是打仗,外交是外交。并强调指出:我们同四十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基本上是靠这些国家的人民,不是靠这些国家的政府。苏联是靠这些国家的政府,不是靠这些国家的人民。这是路线问题。 

70年代初中美关系正常化进程开始之后,毛泽东在发展中国与美国、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关系的同时,从未放弃过他对世界人民革命斗争的支持。在他看来,帮助还没有获得解放的被压迫人民、被压迫民族进行革命斗争,是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应尽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义务。这个原则不能丢。因此,他曾多次明确提出,我们是支持革命的,是支持革命人民的。共产党如果不支持世界人民革命,那还算共产党?!我们就是要站在各国人民方面。请问,共产党不支持共产党,那么共产党还算不算马克思主义者?! 

1974年5月,他在会见马来西亚总理拉扎克时,更是针锋相对地表态说,中国要支持马来西亚共产党和人民军的革命斗争。当拉扎克要毛泽东保证他与马共和人民军没有关系时,毛泽东果断地表示:现在也有关系,将来还有!因为我们是共产党员呢!怎么没有关系呢?谈到拉扎克所说的对此要采取镇压、杀人的手段,毛泽东说:至于你们采取什么政策,我们不能干涉。我们同他们是党派之间的关系,跟你们是国家关系。我们跟各国共产党很多都有关系。我们不隐瞒这一点。他们如果有胜利,有发展,我是高兴的。 

第二个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的思想。这也是毛泽东在"文革"中处理党际关系原则中更为重要的一点,即反对照搬中国的经验,反对强加于人;强调革命的阶段性,强调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面对各国左派党纷纷到中国来"取经"的情况,毛泽东根据自己同苏联修正主义、大国沙文主义长期斗争的切身体会,在与这些党派团体的交往中,始终注意纠正中国党的大党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倾向,并且及时发现和反对中国对外交往中的极左思潮。

1965年7月,毛泽东在向巴西共产党领导人介绍了中国革命的经验后,就特别提醒说:你不要相信我这些话都是对的。要根据你们国内的具体情况和历史情况去工作,经过好几年的实际考验,就会制定较正确的政策,最后取得胜利。别国的实践经验只能是参考资料,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加以运用。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 

当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进入大夺权的高潮时,他特意嘱咐马共总书记陈平:你们可以把中国的经验教训当作材料来研究。并向秘共(马)学习团等团体强调说: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以前,要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提醒他们在革命的第一步,不能触动与帝国主义有矛盾的那部分资产阶级,以缩小打击面;要团结无产阶级、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告诫说:没有农民作为无产阶级的同盟军,反帝就没有力量,就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他还语重心长地指出:你们回去后,我希望你们少讲中国的事情,最好都忘掉,但不要忘了有用的东西,这就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要把这个原则与你们国家的具体条件结合起来,不和本国具体情况相结合,谁也没办法。不要完全搬用中国的经验,中国经验可供你们参考,你们应创造自己的经验。并谈道:我们是吃过亏的。因为搬用外国经验,革命遭到过失败。在同缅共德钦巴登顶的谈话中,他也是反复告诫说:重要的是在斗争中学习。你们在中国学习的这些东西,回去切不可照抄。要按你们的情况办。在毛泽东看来,中国的经验在外国是不是适用,要由实践来证明。被实践证明有用的,才能算是适用的。根本的问题在于不能忘记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忘掉了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修正主义了。 

1968年8月,毛泽东对意共(马列)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贝契等人说:我没有什么著作,只是些历史事实的记录。这些东西可以供你们参考,但你们还是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你们国家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国际经验要学习,但是你们要创造自己的理论,创造自己的经验,革命才能成功。不要照搬外国的经验。 

"文化大革命"初期,由于林彪、江青、康生等人插手外事口,夺取外交权力,中国是世界革命的决定因素、是世界革命的中心之说一度风行,外事领域出现了动乱局面。毛泽东较早觉察到了这种极左思潮给外交工作带来的严重干扰和破坏,不断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他一方面批准中共中央对鼓动群众组织夺外交部权的王力以及关锋、戚本禹等人实行隔离审查;一方面从1968年3月起,针对外交工作中存在的种种"以我为中心"的做法,做出一系列批示,要求对外宣传"不要强加于人",并批评了"世界革命的中心--北京"的提法。 

1968年3月27日,毛泽东对中联部起草的致某国共产党的贺电进行了修改,同时批示说:"以后不要在任何对外文件和文章中提出所谓毛泽东思想这样的自我吹嘘。强加于人。"两天之后,他又在发表一个声明的请示报告上做出批示:"一般地说,一切外国党(马、列主义)的内政,我们不应干涉。他们怎样宣传,是他们的事。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宣传,不应吹得太多,不应说得不适当,使人看起来好像有强加于人的印象。"5月29日,毛泽东进一步对外交部关于加强宣传主席思想的一个建议做了批示,指出:"第一,要注意不要强加于人;第二,不要宣传外国的人民运动是由中国影响的,这样的宣传容易为反动派所利用,而不利于人民运动。"此后,中联部在7-8月间提交的一个请示报告中两处提到希望外国某党"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原则基础上"解决党内分歧。毛泽东于阅件时,特意将"毛泽东思想"几个字都删去了。 

1970年12月6日,毛泽东还在中联部《关于邀请荷兰共产主义统一运动(马列)派代表团访华的请示》上批示说:"对于一切外国人,不要求他们承认中国人的思想,只要求他们承认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与该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这是一个基本原则。我己说了多遍了。至于他们除了马、列主义外,还杂有一些别的不良思想,他们自己会觉悟,我们不必当作严重问题和外国同志交谈。只要看我们党的历史经过多少错误路线的教育才逐步走上正轨,并且至今还有问题,即对内对外都有大国沙文主义,必须加以克服,就可知道了。" 

根据毛泽东的这一系列指示,周恩来等人采取了种种措施,集中纠正强加于人的权左口号和极左行动,使得外交工作比其他领域较早地摆脱了混乱的状态。这就为以后外交局面的拓展,国与国关系的修复和党与党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最难的也是处理得最好的是对付美国和苏联。60年代中期,苏联在北面中苏边境和蒙古人民共和国不断增派武装部队,并部署现代化的攻击型武器;美国直接侵入越南,从南面威胁中国的安全。美苏形成对中国的战略夹攻局面。如何扭转这种局面呢?对苏联,在政治上、思想上进攻,在军事上防御。苏联如果进行军事进攻,我们不打出国境以外,而是实行战略退却,东北让给它,北京让给它,华东、上海也让给它。公开地讲,你来,我就让,让到它再也不能占领新的地方。进得越深,它就越被动,离失败的日子也就越近。

而在南方是进攻。中国援助越南、老挝、柬埔寨进行抗美斗争,对东南亚其他国家的斗争也予以支援。终于迫使美国撤出越南、老挝、柬埔寨。

在化解美苏夹攻危局特别是在同美国人的斗争中,中国坚持原则、立场坚定,可是在政策、策略上非常灵活。

李丹慧提供了一个材料:基辛格访华时说,美国不会进攻中国,中国对付美国的军队可以向北开。毛泽东的回答非常巧妙,他说:过去我们是先北伐,后来是南代,现在是北来北代,南来南伐。 

在结束越南战争问题上,基辛格、尼克松都曾经提出让中国在美越之间进行调解,让越南减少抵抗,多给美国一些照顾。1971年7月,基辛格秘密访华时曾提出,关于从越南撤军结束战争,美国希望得到一个维护他们体面和自尊的解决办法。1972年2月,尼克松访华,在与周恩来会谈过程中,当谈到印支问题时,也表示希望"光荣地结束越南战争"。周恩来表示:"如果印支战争不停下来,中国只有援助他们,我们只有同情和支持他们的义务,没有干涉他们的权利或代替他们提出主张和代表他们谈判的权利"。中国拒绝妥协的方针。

1973年以前,基辛格希望中国减少对越援助。与此同时,美国为迫使越南接受自己的谈判条件,强化对北越的轰炸。越南则坚决抵抗,使美国遭到重创。中国这时对越南的援助更加积极。最后,美国在巴黎协定生效后,按照协定规定期限,在60天内全部撤走了侵越美军。

在打破苏联、美国夹攻中国局面的同时,拒绝美国打中国牌。毛泽东在内部、在公开场合多次讲,在同尼克松、基辛格会谈时也讲,苏联的战略重点在西欧。而美国人一直想说苏联的重点在东方。在这样的情况下,外交部编的内部材料《新情况》,说苏联的重点是对付中国。外交部的分析,与毛泽东的一贯的说法完全相反,引起了他的不满。1973年7月,毛泽东在同王洪文、张春桥的谈话中,批评外交部,说"结论是四句话:大事不请示,小事天天送。此调不改动,势必出修正。"

1973年11月10.日至14日,基辛格来华访问。周恩来、叶剑英与基辛格会谈时,基辛格提出为中国间接提供美国战略警报系统的情报,以提高中国防御苏联的能力。周恩来、叶剑英表示研究。当时会谈中担任翻译的王海容、唐闻生向毛泽东做了不准确的汇报,结果来了个"帮周会"。在这种情况下,"四人帮"想取而代之,在政治局会上,江青等人对周恩来、叶剑英进行围攻,斥责这次中美会谈是"丧权辱国"、"投降主义"。周恩来违心地作了检查。政治局会后,12月9日,毛泽东先后同周恩来、王洪文等谈话。他说:这次会开得好。就是有人讲错了两句话,一个是讲"十一次路线斗争",不应该那么讲,实际上也不是;一个是讲总理"迫不及待"。总理不是迫不及待,江青自己才是迫不及待。1974年12月23日,周恩来飞抵长沙,向毛泽东汇报四届人大各项工作筹备情况。毛泽东同周恩来商定各项重要的人事安排,还问了周的病情,要总理四届人大之后安心养病,国务院的工作让小平同志去顶。

七十年代,国际关系问题处理得好。这里着重说说中美关系,我们争取了主动,实现了中美关系的正常化。

六十年代末,国际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各种力量分化重组,中国已被看做世界五大力量中心之一。苏联军事力量不断增强,美国实力相对削弱,其霸权地位受到挑战,急于要从越南战争的泥潭中脱身。美国从自身战略利益考虑,希望同中国改善关系,以便在同苏联争霸中得到战略优势。中国在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深感苏联对中国安全构成直接的现实的威胁,认为缓和对美关系有助于摆脱两面受敌的处境,扩大中国的国际影响,打开外交新局面。这就是说,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中美双方都感到需要调整外交战略,改变中美关系敌对僵持的状况。

尼克松在准备竞选总统时就曾表示说,与共产党中国建立关系非常重要。他在1969年1月就任总统后,即不断向中国发出改善关系的信号。1970年10月,尼克松曾先后向访问美国的巴基斯坦总统叶海亚·汗和罗马尼亚总统齐奥安塞斯库表示,美国政府愿派高级使节访华。11月再次托人传话。周总理答复,同意美派特使来访,指出双方应商谈台湾这个关键问题。巴基斯坦和罗马尼亚成为中美之间的"传话渠道"。

毛泽东、周恩来抓住时机果断作出中美和解的战略决策。中美关系出现了一连串重要的事情。

1970年斯诺访华(1970年8月至12月)。10月1日,毛主席邀请斯诺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中国国庆典礼。12月18日,毛泽东同斯诺长谈,要他带口信给尼克松,如果想到北京来,坐上一架飞机就可以来嘛。尼克松愿意来,我愿意和他谈。谈得成也行,谈不成也行,吵架也行,不吵架也行。当作旅行家来也行,当作总统来谈也行。总而言之,都行。这个口信几天后就带到了。12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同斯诺在天安门城楼上的大幅照片,公开发出了对美缓和的信息。

1971年4月(10日至17日),美国乒乓球队应邀访华。受到周恩来总理的接见(4月17日)。美国乒乓球队的来访,打开了中美两国人民友好往来的大门。"小球推动大球",乒乓外交推动了中美和解的进程。

1971年7月(9日至11日),基辛格密访问华。基辛格时任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他在巴基斯坦访问时称病,飞来北京进行了48小时秘密访问。开始探索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可能性。7月16日,中国和美国同时发表基辛格访华公告,说7月9日至11日周恩来同基辛格在北京进行了会谈。尼克松总统应邀将于"1972年5月以前的适当时间访问中国"。消息公布后,世界震动。日本加快了同中国实现关系正常化的步伐,许多国家纷纷同中国改善关系。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国的大国地位已经无法动摇。美国再也不能阻挠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了。

1971年10月25日晚,第26届联大1976次会议结束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的辩论并进行表决。首先以59票反对、55票赞成(包括国民党集团一票)、15票弃权否决了美国和日本炮制的所谓"重要问题"提案(即从联合国驱逐蒋介石集团的代表是一个所谓"重要问题",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随后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其中有美国、日本)、17票弃权的绝对多数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一切合法权利和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提案,并使美国、日本等19国的"双重代表权"提案(即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权,但同时保留"中华民国"代表权)成为废案。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代理部长收到联合国秘书长关于联大通过我国合法权利的决议的电报。通知联大通过2758号决议,其中"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历时22年之久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权利的斗争胜利结束。

1972年2月(21日至28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对中国进行了历史性的访问。2月28日,中美两国在上海发表了联合公报(也称"上海公报")。在台湾问题这一关键问题上,美国表示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在联合公报中,"美方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对此不持异议。"中美两国二十多年相互隔绝的状态至此宣告结束。但由于美国在台湾问题上仍不愿放弃其原有错误立场,两国关系正常化未能实现。

1973年2月15日,尼克松连任美国总统后,基辛格第五次访华,与中国领导人就中美关系和国际形势交换意见。双方商定,各自在对方首都设立联络处。同年5月,中美双方在华盛顿和北京互设了联络处,从而在两国之间建立起了直接的联系。

1974年8月,尼克松因"水门事件"辞职。美方原来关于在第二任期内后两年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承诺未能履行。继任的福特总统于1975年访华时表示,解决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须推迟至1976年美国大选以后。

大选后上台的卡特政府在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上曾经摇摆不定。经过1978年多次谈判,我方坚持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原则立场,美方终于接受了我们坚持的"断交、废约、撤军"三条件。即美国必须同台湾断绝外交关系、废除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军。

1978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政府同时在北京和华盛顿发表《中美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宣布两国商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3月1日起互派大使并建立大使馆。公报宣布:"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1979年1月1日,中美互相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与此同时,美国宣布断绝同台湾的"外交关系",决定撤走驻台美军,并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同月,中国副总理邓小平正式访美,美国掀起"中国热"。

可是,接着就出现了反复。这就是美国搞了一个违反两国建交公报原则、干涉中国内政的《与台湾关系法》。

1979年1月26日,美国总统卡特向美国国会提出了关于美台关系的"立法调整法案"。主要内容是:在中美建交后,要在非官方基础上同台湾继续保持商务、文化及其他关系,为此将设立"美国在台湾协会"处理有关事务。美国国会两院在讨论此法案时提出了一系列严重违反中美建交公报原则、明显干涉中国内政的"修正案"。对此,中国方面即作出反映。1979年3月3日,中国驻美国大使柴泽民奉命向美国务卿万斯转达口信说:美国政府和国会制定什么法律是美国的内政,中国不予干涉,但对涉及中国领土台湾的任何立法,中国方面理所当然地表示关注。美台关系的安排应该根据中美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来处理,不允许单方面违反这些原则,中国方面不能同意任何干涉中国内政、使美台关系带有官方性质的立法条款。

1979年3月13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通过关于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后美台关系的立法议案。立法议案多处违反中美建交协议,干涉中国内政。1979年3月16日,黄华外长约见美国驻华大使伍德科克,代表中国政府正式申明中国对美台关系的态度。

黄华外长指出,中美建交时,美方明确承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非官方关系。同时,美方还承认,解决台湾归回祖国,是中国的主权问题。可是,美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关于美台关系的立法议案,却在一系列问题上违反两国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以及美方的承诺,实质上是企图在某种程度上保持美蒋"共同防御条约人继续于涉中国内政,使美台未来关系具有官方性质。对此,中国政府当然不能同意。如果这些立法议案按照目前的措词获得最后通过,并经签署生效,这对中美两国刚建立的新关系是很有害的。黄华外长最后表示,美国政府有责任运用自己的影响和职权,确保在处理美台关系的立法调整上不出现任何违反两国建交协议的事情。

1979年3月底,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还是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该法宣称:美国决定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通过和平方式决定这样的愿望。以非和平方式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都是对太平洋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威胁,为美国严重关切,总统和国会应按宪法程序,决定美国的应付行动。该法用法律形式确定美国要继续向台湾提供"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亦即出售武器。该法规定:凡当美国法律提及或涉及外国或其他民族、国家、政府或类似实体时,上述各词含义中应包括台湾;美台之间过去用"国家关系"签订的条约一律有效。"美国在台湾协会"处理与台事务时,遵守同样的向国会报告、由国会审查批准的规定和程序。美台双方互设办事机构人员同正式建交国一样享受特权和豁免;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不应影响台湾当局在中美建交前在美国所拥有的各种有形的和无形的财产。1979年4月10日,卡特总统签署了《与台湾关系法》,仅在个别问题上作了保留。同时表示将以同中美建交相一致的方式行使该法给予总统的"斟酌权"。

1979年4月19日,邓小平接见美国参议院外委会访华团时指出: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基础就是只有一个中国,现在这个基础受到了干扰;中国对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是不满意的;这个法案最本质的一个问题,就是实际上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卡特总统表示他在执行这个法案时要遵守中美建交协议,中国正在看美国以后所采取的实际行动。

1979年4月28日,中国外交部照会美国驻中国大使馆,指出《与台湾关系法》实质上是蓄意把台湾当作"国家",把台湾当局当作"政府",它的许多条款都违反了中美建交原则。中国方面希望刚刚建立起来的中美关系能在严格遵守建交协议的基础上发展。中国政府反对"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如果美国方面不恪守中美建交原则,怀有干涉中国内政图谋,只会对中美关系造成损害,对中美任何一方都不会带来好处。

1979年7月6日,美国驻华大使馆复照说:美国将遵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达成的关于建交的各项谅解。国会通过的美台关系法并不是在每个细节上都符合政府的意愿,但它为美国总统提供了充分的酌情处理的权力,使总统得以完全按照符合正常化的方式来执行这个法律,总统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签署这项法案的。美国政府一直努力确保该法的措词不损害我们同贵国达成的谅解。

1981年里根就任美国总统后,虽多次表示尊重中美建交公报原则,但在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上仍然坚持干涉中国内政的错误立场,因而中美双方存在严重分歧。里根声称要"充分实施"《与台湾关系法》,包括其中关于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条款,中国无权过问美国对台政策,主张美国向台出售性能有所提高的武器。这样,售台武器问题成为中美关系向前发展的主要障碍。

1981年6月,黄华向来访的美国国务卿黑格指出:中国反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中国原希望这个问题经过一段时间能够解决,但至今美国没有采取任何积极步骤。中国同意中美建交后,美台保持民间往来,但出售武器不是一般的商品贸易,也不是民间往来,美国这样做,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是不相容的。黑格表示:这个问题有敏感性,美国将非常谨慎和克制地对待这个问题,但美国仍坚持在可预见的将来向台湾提供一些经过选择的、性能适度的防御性武器。

为了维护我国的主权和排除两国关系发展中的障碍,中国政府总理赵紫阳于1981年10月在墨西哥的坎昆会议期间同里根总统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会谈。随后,黄华副总理兼外长也在华盛顿同黑格国务卿继续进行了会谈。向美方提出:美方要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售给台湾的武器性能和数量不超过卡特时期的水平;在规定的同样期限内,出售给台湾的武器将逐年减少以至最后完全停止。美方表示:不能接受在规定期限内停止售台武器,在中国实现统一之前,美国将谨慎地、克制地、有选择地向台湾出售武器。美方表示愿意就此事同中方会谈。

从1981年12月4日开始,美国驻华大使恒安石先后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韩叙在北京就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进行谈判。美方不接受中方的合理要求,坚持其在台湾问题上干涉中国内政的政策。至1982年春,谈判陷入僵局。

1982年5月,美国副总统布什受里根总统的委托访问我国,邓小平同他进行了会谈。邓小平强调:美国必须承诺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减少直到完全终止向台湾出售武器,至于承诺的方式和措词可以商量。此后中美双方继续就售台武器问题进行谈判。

经过十个月的谈判,至1982年8月15日,中美两国终于达成协议。1982年8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就分步骤直到最后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在北京和华盛领发表《联合公报》,通称《八一七公报》。

《八一七公报》重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是指导中美关系的根本原则。1972年2月28日的上海公报确认了这些原则。1979年1月1日生效的建交公报又重申了这些原则。双方强调声明,这些原则仍是指导双方关系所有方面的原则。"在公报中,"中国政府重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1979年1月1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1981年9月30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是按照这一大政方针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进一步重大努力。"美国政府表示:"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它与中国的关系,并重申,它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美国政府理解并欣赏1979年1月1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和1981年9月30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中所表明的中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台湾问题上出现的新形势也为解决中美两国在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上的分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考虑到双方的上述声明,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两国政府声明:"为了使美国售台武器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最终得到解决,两国政府将尽一切努力,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以利于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中美关系的发展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世界和平与稳定。双方决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其他方面的联系,为继续发展中美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共同作出重大努力。""为了使中美关系健康发展和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两国政府重申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双方将就共同关心的双边问题和国际问题保持接触并进行适当的磋商。"

在联合公报发表的同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就中美两国就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的联合公报发表了声明。声明指出:"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是关系到中国主权的问题。早在1978年中美两国谈判建交期间,中国政府就明确表示反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由于这个问题当时没有能够解决,中国方面提出双方在建交后继续进行商谈。事情很明显,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势必严重损害两国之间的关系。"

声明回顾了中美双方就解决这一问题会谈的经过,指出:"双方今天发表的联合公报是中美双方十个月来反复谈判的结果,它为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规定了所应依据的原则和步骤。"

声明指出,《八一七公报》"重申了中美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关于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双方并强调声明,这些仍是指导双方关系所有方面的原则。这就是说,在解决美国售台武器的问题上,必须以这些原则为依据。无须说明,只有严格遵循这些原则,处理两国间存在的或新出现的问题,两国关系才有可能健康地发展。""根据上述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美国售台武器本来早就应该完全停止。由于考虑到这是一个历史遗留的问题,中国政府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分步骤予以解决。美国方面承诺售台武器首先在性能和数量上不超过两国建交以来近几年的水平,逐步减少,并经过一段时间最后解决这个问题。这里所说的最后解决,其含义当然是指美国售台武器经过一段时间必须完全停止。也只有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排除发展两国关系中的障碍。"

声明指出:"在公报中中国政府明确重申了'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的立场。美国方面也表示了,它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中国方面在公报中提及关于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是为了进一步表明我国政府和人民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在这个纯属中国内政的问题上,不容许有任何曲解或外来干涉。"

声明特别强调,"本公报是以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依据的,与美国单方面制订的《与台湾关系法》毫无关系。《与台湾关系法》严重违背了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是中国政府一贯反对的。任何试图把本公报同《与台湾关系法》相联系的解释,都是违背本公报的精神和实质的,都是不可接受的。"声明还指出:"中美两国政府就美国售台武器问题达成的这个协议,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开端。重要的是,公报的有关规定能得到认真履行,以早日彻底解决美国售台武器问题。这对保持和发展中美关系是必不可少的。"

上述"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共同确立了中美关系的基本原则,构成了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在以后的岁月里,中美关系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种种曲折,遇到了种种障碍。这三个联合公报确立的基本原则,成为促进中美关系克服障碍,向前发展的重要依据。

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论述题:为什么说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不能给我为什么还要说爱我? 下载了一个NBA2006,但是还要虚拟光驱才能玩,有下了虚拟光驱,但还是不能玩,说没有虚拟光驱,怎么办? 什么是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 我国为什么不能在保持无产阶级专政锅体的前提下来用西方的国家形势和国家机构? 为什么说B/S模式不能进行联机事务处理? 为什么我用模拟器在电脑上开口袋怪兽蓝宝石~它到“由于没有连线,不能作战‘就进行不下去了~知道的说下~ 有的人说晨练不能吃东西,也有人说晨练不能空腹,请问该怎样进行晨练? 有人说中国近现代史的主线是革命,有人说是现代化,你同意哪种意见?结合所学的相关史实进行分析。 ballance游戏是不是不能在win2003系统下进行? xp下输入法不能进行切换,请指点! C盘不能在DOS下进行format 在NTFS格式下不能进行GHOST吗? 蒸腾作用为什么不能在强光下进行? 各位,帮下我..K8录音`不能进行..怎么办? 还要说分手吗? 为什么说改革是第二次革命 人们说分子是保持化学性质的最小粒子,那是不是说原子不能进行化学反应? 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是否有错误 为什么我在安全模式下进行系统还原的时候不能进行? 革命。。。 为什么现在朗朗比李云迪还要红?有谁知道原因的说下 具体说怎样在安全模式下进行磁盘碎片整理?请说详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