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栓孕妇可以用吗:五四运动中三个卖国贼“亲日而不卖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7 10:03:19

来源:中国网 摘自《北洋裂变:军阀与五四》 张鸣/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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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汝霖、章宗祥和陆宗舆,是五四运动中众口一词的卖国贼。安福俱乐部控制的国会,接二连三提出弹劾曹汝霖、章宗祥的议案,明白说他们是“国贼”。连地摊说相声的都编了相声《揣骨相》,指桑骂槐地骂他们,“没骨头,金钱搂足,以外人为护符”。说他们属于“大贼骨头”,卖国求荣,明知挨骂装聋子,是“现代秦桧”。

 

与日本“结缘”

 

曹、章、陆三人,都是19世纪末比较早的留日学生。在中国的留学史上,留日学生的数量最多,多到跟去英美的学生完全不成比例的地步。但绝大多数留日的学生,都是学速成的。日本人出于挣钱的目的,专为“清国留学生”办了许多速成学校,一年就了事,学到什么,只有天知道。多数人连语言关都没过。反正当时的日文跟中文相差不大,学了几个新名词,回国就可以唬人了。能进正规的专门学校的,大约3%或4%,进大学读本科的,不足1%。曹、章、陆三人,都是日本名牌大学的本科生,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见机得早,赶上了好时候。曹汝霖先进早稻田,然后转到东京私立法学院。而章宗祥的经历简单一点,是明治大学的毕业生。陆宗舆也不差,在日本政治家摇篮的早稻田大学毕业。

 

他们三人作为留学生而言,其实命运很是不错,留学赶上优待,不像后来没有赶上点的留日学生,人数众多,鱼龙混杂,考学艰难,在日本上一个专科,都难上加难。而且生活上饱受日本人的歧视,早期的优待全无。更幸运的是,这三人毕业就赶上了清廷的新政,朝廷缺人之时、用人之际,回来就进入刚组建的以西方为模本的政府机关,春风得意,很快就身居要职,到清覆灭时,曹汝霖已经升任外务部左侍郎,变成部领导了。

 

在中国人的留学史上,有这样一种现象,凡是在所在国混得比较好的,留学成绩突出者,对所在国的印象一般都比较好,反之,则怨言要多一些,甚至会满腔怨恨。曹汝霖等人的亲日,或者说对日本抱有好感,还跟他在日本的经历有关。很多没混好的留学生,作为一个来自弱国他乡之客,如果成绩再不行,行为不检点,在所在国遭遇歧视和白眼在所难免,因而对所在国自然不会有什么好感。但曹汝霖他们不一样,在学校里如果成绩不差,没受什么歧视,而曹又有幸住在日本著名的哲学家中江兆民的家里,受到哲学家遗孀的照顾,自然感到相当惬意。这个中江兆民,有著作《一年有半》译成中文,在中国很有名。在中江家住的时候,曹跟中江的儿子中江丑吉结成很好的朋友。这个中江丑吉,就是后来火烧赵家楼时,死命护着章宗祥的那个日本人,但他不是我们一些五四参见者所说的“帝国主义分子”,而是个主张对华友好的亲华人士,研读过《资本论》,倾向马克思主义,酷爱中国文化。他还跟日本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片山潜关系不错,一向主张反对日本对华侵略,还属于日本的左翼人士。

 

名不符实之罪

 

由于五四运动,这三人成了卖国贼,由此追溯到二十一条的签订时,曹汝霖是外交次长,陆宗舆是驻日公使,所以都有了责任。陶菊隐先生在书写这段历史的时候,指斥当时身为中国外交次长的曹汝霖,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忠实代理人”,说他在公府的会议上,“得意忘形地暴露出,他事先就得知日本将提出‘二十一条’”,把袁世凯都气坏了。但在历史档案上,这种事是没有的。曹汝霖也好,陆宗舆也好,没有证据表明他们跟二十一条的阴谋有什么关系,或者说在推动中国政府签订条约,起过什么作用。陆宗舆为了缓解中国政府的压力,在日本还是做了不少情报工作。有资料说,他在和日本外务省交涉过程中,曾经把一只手枪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晚上则放在卧室,扬言若日本方面再行逼迫,就饮弹自杀。这种行为,无论是吓唬人也好,做给国人看的也好,但毕竟跟卖国扯不上干系。

 

自晚清以来,直接跟西方打交道的人,一般都难逃脱卖国的恶溢。处在第一线办交涉,妥协就等于卖国,但不妥协,又无路可走,只要你经手操作,这种两难境地,概莫能外。连曾国藩这种在朝中声望如此高的人,也会因为办理天津教案中的中法交涉,而背上骂名,在羞惭中死去。在近代史上,被骂的最多者,莫过于李鸿章,“李二先生是汉奸”,几乎成为那个时代朝野的共识。李鸿章最大卖国之举,莫过于签订马关条约,但是李鸿章不去签,别人也得去,别人去签,肯定不见得比他签要好一些。

 

应该说,从技术上讲,曹、章、陆所做的中日交涉,甚至包括引入西洋借款,都无非是袭承晚清外交官们一贯的做法,尽可能在字面上抠来抠去,以求减少损失,尽可能用协议和条文,对强暴的对手加以约束。但是,他们也许没有想到,段政府武力统一和亲日政策的结合,在大前提上,就已经大错而特错了,在错误的前提下,沿着错误的政策做的任何事情,都只能是错的。

 

“亲日而不卖国”之说

 

据曹汝霖家的仆人后来回忆说,五四那天,在学生刚来的时候,其实北京的警察总监吴炳湘也在曹家,看见学生气势汹汹,吴炳湘说要加派警察。曹汝霖却说,“几个小孩子,就让他们闹一闹吧,没什么了不起的。”如果属实,说明曹汝霖对待学生还比较客气。但是,家被烧了以后,态度有点变化。多年积累的家产被毁,也难怪。五四运动曹汝霖家被毁、章宗祥挨打之后,他们三人都有一个表态。曹汝霖提交了一份辞呈,通篇充满抱怨之辞,从家产被毁到自家的外交业绩,尤其念念不忘主持借款,未收一分钱回扣之事,被后人讥为“‘表功’多于‘自责’”,尤注重于经手借款,未收回扣,以矜夸其廉洁无私,殊不知国人所指斥者并不在此也”。陆宗舆好一点,除了抱怨有人“借外交问题,以为倾轧之具”之外,倒是没有表功,以身体不好为由,自请辞职。只有章宗祥态度最好,火烧赵家楼,他挨了一顿饱打,如不是正好前来的中江丑吉拼死挡了一下,后果不堪设想。挨打之后,章宗祥住进了医院,据说很长时间都没有脱离危险,闻听肇事的学生被捕,不仅没有提出控告,反而由其妻子代替章宗祥具呈保释学生。虽然“自知众怒难犯,亦可见其风度”。

 

可见,在三个卖国贼中,也有分别,对于段政府的亲日政策,责任最大的曹汝霖,对于五四运动怨气也最大,直到写回忆录的时候,已经是90岁的皓然一老,依然恨恨不已,而陆宗舆和章宗祥则要低调得多,平和得多。

 

事后来看,三位不过是职业官僚而已,跟亲英美的顾维钧、罗文干、施肇基等人没有多大的区别。只要当政者需要加强跟日本的关系,自然会重用他们,没有别的选择。而他们的政务操作,亲英美的官僚一样,也日趋技术化。作为职业技术官僚,他们三人大体上还是守本分的。同为官僚中人的张一鹰后来说,自曹汝霖因五四运动辞职之后,继任者曾毓隽更加不堪,放手挪用部款,一点规矩都不讲,比曹汝霖还不如。

 

最后需要一提的是,尽管这三人官瘾不小,但自打五四以后,就从政坛销声匿迹,再也没被重新起用过。抗战时期,这三人虽然都留在沦陷区,但都没有出来担任伪职。的确,因为曹、章、陆没有下海做汉奸,以后他们三人都没有受到国民政府的追究。可见,曹汝霖所说自己亲日而不卖国,不是没有一点根据的。至少比起那些当时的名声比他们还要好一些的北洋政客,王揖唐和王克敏之辈,要强多了。

 

今天该如何看曹汝霖们的“卖国贼”身份

 

核心提示:曹汝霖在学生把他的宅子烧掉之后,说当年他之所为“不敢言功,何缘见罪”,而有过“秦庭之哭”的陆宗舆亦满腹牢骚,他“终夜彷徨,百思不得其故”。章宗祥在辞呈中也说:“所有办理中日交涉事宜,无一不恪遵政府训令,往来文电,有案可稽。”

 

来源:《历史学家茶座》2009年第2期 作者:陈占彪

 

学生游行其实是为“卖国贼”“出丧”

 

提起五四那天的游行时,人们的头脑里马上会浮现出游行队伍中学生“手里拿着各色各样的旗子、标语牌”的场景,五颜六色,煞是好看。后来有回忆文章也说:“北大同学在上午十点钟提前吃饭,饭后在马神庙(现在的景山东街)二院大礼堂前面集合,按着班级排队,由班长领队;总数约一千人,各拿着一面红绿纸的小旗子。”红绿色的小旗子其实是不准确的。

 

其实,更准确的情形应当是:“学生每人手持一面白旗,旗上写着‘废止二十一条’……”那天,在游行队伍中,学生们打出的那些与谴责性情绪有关的横幅、标语、对联、三角小旗、漫画等宣传物,很大程度上都是白色的纸或布制作的。“在昨夜与清早准备的各样白布标语,横竖都有,用竹竿挑挂起来”,而在偌大的天安门广场上,“白旗舞动”。当然,在队伍前头,也有两个学校各举一面巨大五色国旗。因此,从色彩的角度来看,五四那天滚滚的游行队伍,拥挤着黑色的头,点缀着白色的旗,蜿蜒而来,俨然像一支“出丧”的队伍。我们且看当年北大学生走出校门的场景:同学们的队伍走出了学校,沿北池子大街向天安门行进。队伍前面,举着一副白布对联,跟挽联一样:卖国求荣,早知曹瞒碑无字;倾心媚外,不期章惇死有头。

 

请看,学生张举的可是“挽联一样”的“白布对联”!

 

那天是星期天,一个《晨报》记者准备到中央公园游览,恰巧路过天安门,遇到抵达天安门的学生队伍,他目击到这样的情形:“记者驱车赴中央公园浏览,至天安门,见有大队学生个个手持白旗,颁布传单,群众环集如堵,天安门至中华门沿路几为学生团体占满,记者忙即下车近前一看,见中间立有白布大帜,两旁用浓墨大书云:‘卖国求荣早知曹瞒碑无字,倾心媚外不期章惇死有头’,末书‘学界泪挽遗臭万古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种种激昂字样。”

 

从学生一面来看,当事人杨亮功的当时回忆说:“各校即制如许白旗,或荷或擎,整队而向天安门进发。”注意,除过那副醒目的“白布大帜”上的著名的“挽联”外,学生们可是“个个手持白旗”,于是整个队伍形成了那种刺眼的、晦气的、诅咒的、不吉祥的白色色调。

 

说学生的游行像是在“出丧”,这并不是在辱骂五四青年,事实上,为卖国三贼“出丧”正是当年他们的目的和创意之所在。

 

且看那副“挽联”,此一著名挽联系“高等师范某君所撰”。学生以奸诈专权的曹瞒射曹汝霖,以北宋哲宗时与其党羽蔡京沆瀣一气的宰相章惇射章宗祥,今古巨奸,交相辉映,寥寥几笔,寸铁杀人,中国文字、文化的容量和力量在这样情势下,在这样的一副“挽联”中一览无余。更有意思的是,挽联的抬头是“卖国贼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遗臭千古”,我们常见送人“流芳百世”的挽联,有谁可见过赠人“遗臭千古”的挽联呢?而挽联的落款则是“北京学界泪挽”,“泪挽”中那种嘲弄和讽刺的力量亦力透纸背。

 

可惜的是,对于五四事件,人们向来注意的是学生慷慨激昂的演讲,铿锵有力的口号,简短精悍的标语,似乎没人注意到那天学生队伍中的“出丧”的色调,当然,这一白色色调不是对“逝者”的悲伤、哀悼和怀念,而是对当时的交通总长曹汝霖,驻日公使章宗祥,币制改革局总裁陆宗舆这三个“卖国贼”的诅咒、愤恨和作践。

 

“丢白旗”

 

为“卖国贼出丧”正是那天学生的用心所在,学生手持的白旗也是预备丢到他们家里的。这个创意,其实并不是五四青年的独创,他们是参考并借鉴于前不久留日学生的做法。

 

在不久前的四月中旬,驻日公使章宗祥启程回国时,“当时日本政界要人和其他国家驻日外交界人士纷纷到东京火车站欢送,忽然来了中国男女留学生数百人,章夫妇起初误以为他们也是来欢送的。后来他们大叫,把旗子抛掷,才知不妙。”陈独秀说:“驻日公使章宗祥回国的时候,300多名中国留学生赶到车站,大叫‘卖国贼’,把上面写了‘卖国贼’、‘矿山铁道尽断送外人’、‘祸国’的白旗,雪片似的向车子掷去,把一位公使夫人吓哭了。’当时经外国人劝解,学生并无暴力举动。”后来杨晦也说:“五四前不久,在驻日公使章宗祥带着日本小老婆回来商量如何卖国时,留日学生跟送丧似的送他,白旗丢了一车厢,他的小老婆都被吓哭了。”

 

看来,丢白旗来“送丧”在四月份的日本火车站就已发生过了。有了四月份中国留日学生在东京为章宗祥“丢白旗”、“送丧”的先例,就不难理解5月4日那天学生打着“挽联”,“个个手持白旗”为“三贼送丧”的创意了。

 

5月3日夜,北京各大学学生代表在北大三院礼堂开大会时,就认可了这样的做法。杨晦回忆说:“在会上,有人提议:留日学生可以那么对付章宗祥,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对他们三个(曹、陆、章)来一下?就是说,要把旗子送到他们的家里去。大家一致同意,准备行动。决定提前于明天5月4日,举行游行示威,并给卖国贼送白旗。”可见,五四学生手中的“白旗”,不光是学生为书写标语口号、表明态度而备的,更是为“三个卖国贼”“送丧”而备的。

 

5月5日,天津的《益世报》这样描述当时投白旗时的情形:“学生均大骂卖国贼,声震数里,敲门不开,则以手执之旗杆将檐头瓦戳落并将临街玻璃窗砸破,各以手执之旗乱掷于房上,房上一片白光遂笼罩于卖国贼之府第,与曹氏所受于日人之洋元宝耀彩争辉,亦奇观也。”

 

曹、陆、章是与日交涉的主事者

 

问题是,学生为什么要对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三人,而不是其他人,丢白旗“送丧”呢?

 

当初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提出将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直接交还中国的正当要求时,在我国土上曾对四面楚歌中的德帝国“落井下石”的日本却要继承德国在中国山东的特权,并称胶州湾问题“中日两国间业已解决”,拒绝美国提议的将原先在德国治下的山东权益“五国共管”,虽说五国共管也是极不尊重中国利益的,但总比让中日两国交涉要好,因为倘中国与日本交涉,就无异于投羊入虎口。

 

日本拒绝美国提议的理由是,中国在1918年9月与日本签订济顺(从济南到顺德)、高徐(从高密到徐州)两路借款换文,同时也签署过一项关于山东问题的换文,而当时签订这些换文的人正是章宗祥,章宗祥就山东问题换文在复日本外务大臣近藤新平的照会中说,“中国政府对于日本政府上列之提议欣然同意”。正是有了这个“欣然同意”的换文使得日本在巴黎和会上有所借口,注意,“欣然”二字很重要,这可以证明协议并不是在“被强迫”的条件下签订的。

 

这就使得想为中国助一臂之力的美国无能为力,于是在巴黎和会时,美总统威尔逊就向中方代表质询:“一九一八年九月当时,协约军势甚张,停战在即,日本决不能再强迫中国,何以又欣然同意与之订约?”

 

美总统威尔逊的质询使得人们移怒于签订这一换文的章宗祥身上,四年前签订二十一条条款的外交次长曹汝霖及当时的驻日公使陆宗舆也成为人们眼中的“卖国贼”。匡互生说:“但日本的外交家却能立刻拿出中国专使所未曾知道的密约换文上所有的“欣然承诺“(按,当为“欣然同意”)四个字来做非强迫承认的反证,来做钳制中国专使的口的利器。这一个消息宣传以后,北京所有的学生除了那些脑筋素来麻木的人以外,没有不痛骂曹、章、陆等没有良心的,没有不想借一个机会来表示一种反抗的精神的。”

 

王芸生也说到曹、陆、章成为人们眼中的“卖国贼”的缘由:“山东问题之败,固大势使然,而一般舆论以四月二十二日巴黎和会中威尔逊有‘中国何以欣然同意’之质询,既愤民四条约之签字,尤愤民七济顺、高徐两路借款及山东问题换文,愤怒及于办理两次外交之当事人。”

 

于是,学生们准备丢白旗给曹、陆、章等人便成为必然的事了。

 

有换文并不等于就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华权利

 

今天,我们如何看待他们的“卖国贼”的身份呢?

 

先看章宗祥,章宗祥被称为“卖国贼”很大程度上与1918年9月中日签订的关于济顺、高徐二铁路借款换文和山东问题的换文有关。

 

当时,中国政府陷入财政困难,日人以利息低、无回扣、无抵押的优厚条件给中国政府提供借款,然而,世上哪有免费的午餐,尤其是日本,它岂能供你免费午餐?借款得有担保,中国先以吉黑两省官有林矿相抵,后又以要求以德国已失之济顺、高徐铁路为担保,而这后者则涉及山东问题,便为以后巴黎和会埋下伏笔。

 

当中日签订济顺、高徐二路借款的换文时,中国提议与日本签订关于山东问题的换文,客观地说,此以换文,“在当时言之,比较于中国有利”。顾维钧对威尔逊总统这样解释:“当时日本在山东之军队既不撤退,又设民政署,置警察课税,则地方不胜其扰,非常愤懑。政府深恐激生事端,故又致有此约。该约亦只有临时之性质。”日本应英国的要求在中国国土上向德国宣战,正是基于取德国势力代之的非分野心,在德国被击溃后,日本便趁机盘踞山东,造成事实上的统治,实为中国心腹之患。

 

而在这个换文中,胶济铁路沿线之日本军队,除济南留一部队外,全部调集于青岛,撤废现行民政署,中日合办经营原属德国特权,现在事实上被日本占据着的胶济铁路。可见,中日关于山东问题的换文,客观上,起到了制止日本在我国土上为所欲为、变本加厉的作用,对中国来说,其心情当然是“欣然”的。但同时,胶济铁路归两国合办经营,这为以后日本在巴黎和会上提出就山东问题已在中国“欣然同意”的状态下“业已解决”也埋下了伏笔。

 

其实,退一步讲,关于山东问题,即使有了中日之间的这些换文在,也并不是表示中国就承认日本可以继承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和利益,“卖国贼”曹汝霖在5月5日的辞呈中“委屈”地说:“此项合同里,亦并无承认日本继承德国权利之文;果系承认日本继承德国权利,则此项铁路本属德国权利之内,何须另行垫款始能允此路权,显系路权之外,其他不得继承,尤可反证而明。况路线声明可以变更,确属临时假定,断非许其继承德国权利,与二十一条尤无关系。”

 

况且巴黎和会中国的失利,亦非只是与“换文”有关,很大程度上,与英法等国与日有出卖中国利益的条约在先的缘故,在日本威胁退出和会后,对中国抱同情的美国也有心无力。

 

“世人对此交涉不究内容,以讹传讹,尽失真相”

 

再看曹汝霖和陆宗舆,他们被称为卖国贼更多因素与四年前中国屈辱地签订二十一条有关,那时,曹汝霖当外交次长、陆宗舆任驻日公使。

 

曹汝霖说,当年签订二十一条时,他与总长陆徵祥、参事顾维钧、驻日公使陆宗舆等人可是“内外协力应付,千回百折,际一发千钧之时,始克取消第五项”的,所有“经过事实,我大总统(按:指徐世昌)在国务卿任内,知之甚详。不敢言功,何缘见罪?”在他后来的回忆录中,牢骚更大,他想不通的是,一、世人说他亲日,而当年谈判时他的一切作为莫不严格按照总统指示进行的;二、世人以为最后协议签字者为他,而签字者只可能是时任外交总长的陆徵祥;三、世人笼统误以为中国全盘接受了“二十一条”,其实最后所接受的是经过艰难的讨价还价后议定的“不满十条”。他说:“日本所提之二十一条,议结者不满十条,而第五项辱国条件,终于拒绝撤回。会议结果,虽不能自满,然我与陆总长已尽最大努力矣。……世人不察,混称二十一条辱国条件,一若会议时已全部承认者,不知二十一条中之第五项各条,不但辱国,且有亡国可能,已坚拒撤回不议。而所议定者,不满十条。世人对此交涉不究内容,以讹传讹,尽失真相。”

 

的确,关于1915年中日签订二十一条这一历史事件,通常会说,中国政府于1919年5月9日最后时刻,在日本的通牒的压力下,被迫屈辱地接受了“二十一条”。这样笼统的叙述未免对民国外交部与日本艰难而漫长的交涉过程体察不够充分。

 

在活动日本元老对日本政坛施压的过程中,当时的驻日公使陆宗舆打了一张“悲情牌”。据陆说,当时,中国将秘密交涉内容透露给外报时,这一“以西洋制东洋”故招反使得日本外交部“倍加激昂”,“因亦对我再接再厉”。据他自云,日本之所以能在最后关口将苛刻而阴毒的第五项条件撤销,与他在其中打的一张“悲情牌”有关。“宗舆则知能顾全东亚大局之人,日本大有人在,固已早为之所。至五月初四初五极不得已时,势不能不对其有心有力之要人,力陈利害,为秦庭之哭。惟事关机密,现尚未便尽宣,顾彼实因是感动,提议撤销五号者也。”

 

“秦庭之哭”那可是势不可为之时,寄希望于感动鳄鱼的事情啊!他说这事情的经过是“机密”,我们不得而知,但从这透露出来的信息也可以想象,陆宗舆在“苦苦哀求”游说日人取消“第五项”的时候,对同为中国人的我们来说,想来也是无比心酸和伤痛的事呢。不管怎么说,客观上,日本元老派有贺长雄等人的奔走是日本政府有所让步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交涉者即卖国贼”

 

五四时期,曹、陆、章之所以被斥为“卖国贼”的主要原因是他们经手了与日人的谈判而已,而且这一谈判结果当然有损于国家利益。

 

但要知道,“处此竞争世界,人有强权之可逞,我无公理之可言”的时代大势下,你到底有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如果没有势均力敌的实力作后盾的话,外交谈判就不是讨价还价,而只有签字画押的份。

 

当时,中国正是他日本厨房里案板上的鱼肉,鱼肉对菜刀来说有发言权吗?因此,无论是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屈辱接受,还是巴黎和会上青岛眼看不保,都是迫不得已,大势所趋。再说,没有中国政府的妥协和点头,他一个曹汝霖何德何能能卖得了这个国家?一个章宗祥又何德何能送得了山东青岛?我们向来将“卖国”的“重罪”开加诸他们个人身上而毫不怀疑他们能否担当得起这一罪名?

 

虽然“三贼”他们所交涉的条款虽有损于中国利益,但他们只是“不得不”的选择,只是我们这个老大衰弱的国家的“办事员”而已,因此,五四那天,学生们为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等一干人戴上“卖国贼”的帽子时,他们就想不通,就要发牢骚了。

 

难怪曹汝霖在学生把他的宅子烧掉之后,说当年他之所为“不敢言功,何缘见罪”,而有过“秦庭之哭”的陆宗舆亦满腹牢骚,他“终夜彷徨,百思不得其故”。章宗祥在辞呈中也说:“所有办理中日交涉事宜,无一不恪遵政府训令,往来文电,有案可稽。”的确,要卖国不是这“三贼”能私下能卖得了的事情,也不是袁大总统能卖得了的事情,他们来往电文,其实都是有据可查,我们只能怪日本太贪婪、太阴毒,或者说中国太落后、太孱弱,不幸的是,他们是当时的主事者罢了。

 

然而,“亲日”或许是的确的。曹汝霖在前清办事时,就被舆论称为亲日,在民国时舆论亦有此议,当年冒鹤亭(广生)给他出一招,叫他“应一反作风,做几篇大骂日本的文章,登载报上,以转移人的观念”。曹汝霖是这样回答人家说他的“亲日”的,他说:“若如君说,是投机政客之所为,非我之愿也。人谓我亲日,我不否认,惟我之亲日,由于情感,非为势力,可亲则亲,不可亲即不亲,故我之亲日,并非媚日。况在失意之时,忽变态度,无故骂人,徒贻人笑,反损我人格。前清待我不薄,我即不做民国的官,亦觉心安理得。”可见,他的“亲日”与我们所理解的“亲日”有所差别,更与汪精卫那样的“恬不知耻”的“黄脸干儿”有所区别。

 

五四学生不会掘袁世凯的墓,也不会造现总统徐世昌的反,“交涉者即卖国贼”(况且曹并非二十一条签字者),这是当时的逻辑,于是曹、陆、章就成“卖国贼”了。于是五四那天就准备好为他们“送丧”了。

 

本文参考以下材料:《晨报》、《益世报》、《五四》(杨亮功、蔡晓舟著,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中华民国建国文献:民初时期文献(第一辑史料一)》(民初时期文献编辑小组编,台北国史馆1997年版)、《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王芸生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五四运动回忆录》(上、中、下、续)(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五四运动回忆录》(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中华书局1959年版)、《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周策纵著,周子平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