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离中国哪个城市近:世界古代史名词解释 - 历史学 - 知识宝库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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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史
一、名词解释

12、凡尔登条约  3、圣像破坏运动 4、圣德太子改革
5、希吉拉 6、红白玫瑰战争
二、简答题
1、简述公元前3 世纪至公元前2 世纪罗马的扩张及其影响。
2、亚历山大东征及其影响
3、简述早期殖民主义强国葡萄牙、西班牙两国衰落的原因
三、材料题
1、罗马帝国内基督教的发展及其对基督教的政策
第十三章 古代西亚诸文明
1、汉谟拉比法典、银板和约、腓尼基字母
汉谟拉比法典古巴比伦王国的成文法典,古代社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是汉谟拉比法典在位时间制定的。原文刻在黑色的玄武石上,上面是浮雕,下面的法典内容。法典分为序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正文共有282条法律条文,内容广泛,比较全面的反映了古巴比伦王国时期的社会风貌、社会政治制度、社会生活关系。
银板和约赫梯帝国与埃及之间曾经进行过近一个世纪的争霸之战。公元前1283年,赫梯国王哈吐什尔向埃及提出缔结和约,并派人送去了和约,得到了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的同意,因条约刻在银板上,故称《银板和约》。和约规定,两国同意互不侵犯,相互援助和支持,互相引渡对方的逃亡者。《银板和约》是世界历史上保留下来的最早的国际条约,它的缔结,标志了赫梯和埃及之间持续近一个世纪的争霸战争的结束。
腓尼基字母腓尼基字母在公元前1000年出现,由原始迦南字母演化出来。腓尼基字母是腓尼基人用以书写他们的腓尼基语。腓尼基语是一种北闪族语言。现在的希伯来字母、阿拉伯字母、希腊字母、拉丁字母等,都可追溯至腓尼基字母。腓尼基字母像希伯来字母和阿拉伯字母一样,都是辅音字母,没有代表元音的字母或符号,字的读音须由上下文推断。
2、大流士一世改革的内容和影响
答:内容:(1)将波斯帝国划分为若干行省,行省设总督,掌握行政、司法和税收大权,每年按中央规定,交纳税赋;(2)在波斯帝国划分五个军区,军区将领掌握兵权,与总督互不隶属,相互监督,各自对国王负责;(3)中央统一铸造金币,通行全国,行省可以铸造银币,自治市可以铸造铜币;(4)修筑驿道。
影响:大流士通过改革,加强了君主集权,巩固了波斯帝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统治基础,有利于促进帝国的经济文化发展交流。
3、波斯帝国的历史作用
答:波斯帝国帝国的兴起在近东古代文明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首先,波斯帝国是小国寡民到地域王国,再到帝国的高级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波斯帝国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政治、军事、经济制度,并且为后来的帝国所承袭;其次,波斯帝国的形成,客观上为西亚北非这一广大地区,提供了经济、政治、文化交流的舞台,但同时它的征服战争同时也给这一地区人民带去了深重的灾难,打破了该地区的正常秩序和规则;最后,波斯帝国以落后民族征服三大文明中心,承袭了古代文明,作了总结,同时又为希腊文明的形成提供了借鉴,起到了文化上承前启后的作用。
第十四章 古埃及
1、法老、维西尔、诺姆、涅杰斯、涅木虎波克霍利斯改革
法老古埃及国王的尊称。原意为大宫殿。一般认为新王国第18王朝起,开始用于国王自身,并逐渐演变成对国王的一种尊称。习惯上把所有古埃及的国王通称为法老。法老是古埃及最高统治者,自称阿蒙神和拉神之子,掌握最高统治权。是神在地上的代理人和化身,令臣民将其当作神一样来崇拜。
维西尔现代埃及学者引用阿拉伯语对古埃及宰相的称呼。古王国时期负责掌管行政、司法、经济和神庙等事务,也负责担任世俗法庭在中央的最高法官。该职位在新王国时被一分为二,其中之一主管上埃及和努比亚的事务,另一个分管下埃及和西亚的事务。前者权力较大,国王不在时可代行朝政。但其主要使命仍是执行法老的指令,是法老专制统治的工具。
诺姆公元前3100年左右古埃及最早形成的国家形式。也翻译作“州”。诺姆大多是从部落或者部落联盟转变过来的,一般面积不大,有一个处于交通要道上的城市。国王是诺姆国家最高的军事首领,又是祭司长和行政首脑,但是国王权力还受到很大制约,不是专制君主。诺姆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古王国时代诺姆是地方上最重要的行政单位名称,其长官称为诺马尔赫。
涅杰斯原意为“小人”,属于下层自由民,大概起源于古王国末期。在第一中间期形成为一个小私有者阶层,并出现了所谓的“强有力的涅杰斯”。是当时各诺姆军队的重要来源。到中王国时期,一部分强有力的涅杰斯占有土地,由别的农民替他们耕种,向他们交租。涅杰斯的成长是中王国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其在政治上的发展与王权的加强息息相关。涅杰斯是中王国时期王权同地方贵族进行斗争的主要社会支柱,因而成为统治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由于埃及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这个阶层的力量还是十分软弱的。
涅木虎古埃及新王国时期兴起并登上政治舞台的中小奴隶主阶层。属于该阶层的人可以经营王室土地,称为王室土地的涅木虎。他们享有世袭租佃权,向法老缴纳租税,也服务于军队,或为法老提供其他服务。他们可以占有奴隶、担任官职,逐渐成为王权的社会支柱。埃赫那吞改革时曾提拔了一大批涅木虎担任中央和地方的官吏,改革失败后,这个阶层受到打击、迫害,其财产也被没收。第19王朝的法老霍连姆赫布曾颁布敕令保护他们的利益,从而保护王权自身的阶级基础。
波克霍利斯改革古埃及第24王朝法老波克霍利斯为缓解过多自由民变为债务奴隶的状况所实施的改革,废除了债务奴隶制。其内容是:(1)禁止本利之和超过本金双倍,即利息不能超过本金;(2)债权人只能索取债务人的财产作抵偿,而不能占取债务人的人身,因为财产属于个人,而公民人身属于国家,国家需要他们服役。这项改革的结果如何不得而知,大概收效甚微。不过,据说梭伦颁布的解负令,可能从这个改革中汲取了有用的东西。
2、简述埃赫那吞改革的背景、内容、实质及失败原因。
答:背景:新王国时期开始,阿蒙神祭司势力极度膨胀,在政治经济领域实力增长迅速,开始不甘心依附于王权,进而与以法老为代表的王权相抗衡,直至插手王室内部斗争,逐渐危害到王权和其他奴隶主的利益。
内容:首先恢复对拉神的崇拜,继而废除对阿蒙神和其他一切神的崇拜,只准崇拜阿吞神;没收阿蒙神庙和其他神庙财产,将首都从底比斯迁到埃赫塔吞(阿马尔那),同时提拔许多出身中下奴隶主阶层的人担任高级官吏。
实质:王权联合军事行政奴隶主、中小奴隶主等各个世俗奴隶主阶级在宗教改革的外衣下反对神庙势力过度膨胀,是统治阶级内部权力和财产的再分配斗争。
失败原因:第一,阿蒙神庙及其背后的贵族势力过于强大并且富于斗争经验。第二,改革期间对外战争的停止损害了起初支持改革的军队和一些世俗奴隶主的利益,导致他们丧失了对改革的热情,进而改革阵营内部甚至王室成员都发生分裂。第三,迁都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加重了普通民众负担,同时没有给他们带来好处,因此改革得不到他们的支持。
第十五章 古印度文明
1、哈拉巴文化、罗阇、瓦尔那、婆罗门教、迦提、摩奴法典、犍陀罗艺术
哈拉巴文化南亚次大陆古老的青铜文化(约公元前2300前1700年),1921年由考古学家最早发现于印度河流域的哈拉巴而得名。以后又在其他地区陆续发现250多处类似文化,通称为“哈拉巴文化”。该文化主要经济部门是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也比较发达,铜器和青铜器已经广泛使用。城市是该文化的重要特色,已发现的有哈拉巴与摩亨佐·达罗等,估计已形成城市国家。该文化的创造者尚不清楚,可能是南亚次大陆的古老居民达罗毗荼人。对于该文化衰亡的原因目前还存在较大争议,尚待进一步解决。
早期吠陀时代雅利安人部落军事首领的名称,与长老会议“萨巴”和部落成员会议“萨米提”共同构成了雅利安人军事民主制权力机构的三个要素。随着历史发展,尤其是战争频繁地发生,其权势有所加强,财富也比之前增多,职位往往可以父子相袭,从而演变成为世袭君主,罗也成为王的称呼。
瓦尔那古代印度的一种等级制度,萌芽于早期吠陀时代,正式产生于后期吠陀时代。该制度下规定四个瓦尔那的地位以及不同瓦尔那成员不同的权利义务:第一个瓦尔那是婆罗门,充任祭司;第二个瓦尔那是刹帝利,基本职业是武士;第三个瓦尔那是吠舍,是平民,它和前两个瓦尔那属于再生族;第四个瓦尔那是首陀罗,从事各种低贱职业,是非再生族。瓦尔那制度下个人社会地位由家庭出身决定,不同瓦尔那的人世代从事规定职业,不能随意改变,原则上不能通婚,法律地位也不平等。该制度显然是保护新生贵族剥削阶级的工具。
婆罗门教古代印度宗教,大约形成于后期吠陀时代,以“吠陀”为经典,《奥义书》中体现其基本观念。该教有三大主神:梵天、湿婆和毗湿奴,主张整个物质世界是一种幻想,唯一真实存在的是成为梵的世界精神或轮回,同时提出“梵我一致”和造业轮回的思想。该教的产生与王权兴起密切相伴,鲜明地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与种姓制度紧密相连。在列国时代随着耆那教和佛教的传播,一度较前有所衰落。经过公元8—9世纪的改革最终形成印度教。
迦提孔雀帝国时代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在吠舍、首陀罗中产生的从事不同职业的集团。受种姓制度的影响,各迦提也具有职业世袭和实行内婚制的特点。《摩奴法典》中就记载了五十多种迦提,其中地位最低下的就是“旃荼罗”。
《摩奴法典》印度最古老的宗教、哲学和法律的汇编,也是古代印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文献,集婆罗门法的大成。它不是由国家正式颁布的,而是婆罗门教祭司根据吠陀经典和历来的习惯在公元3—4世纪间陆续编制而成,共12章,传说由人类始祖摩奴制定,故称《摩奴法典》。《摩奴法典》对印度法律具有深远的影响,在印度封建社会前期,一直被统治阶级奉为圣典,随着其传播,后来形成了以《摩奴法典》为基础的印度法系。其中反映的土地制度、种姓制度等内容有很高的历史研究价值。
犍陀罗艺术l—2世纪印度西北部的犍陀罗地区所产生的佛教雕塑艺术形式。该艺术形式兼有希腊和印度的风格,贵霜帝国时期达到成熟和鼎盛。相传是希腊人皈依佛教后,感到佛陀与希腊的神灵阿波罗相似,于是按阿波罗的形象塑造出了佛陀。该艺术就是用希腊艺术手法诠释佛教的一种表现形式,后来随佛教一起传人了中国和东亚其他地区。
第十六章 古代希腊文明
1、克里特文明、迈锡尼文明、僭主政治、来库古改革、希洛特、解负令、克利斯提尼改革、陶片放逐法、科林斯会议
克里特文明也称米诺斯文明,约存在于公元前3000年到前1340年,学者们一般将克里特文明分为前王宫时期、古王宫时期、新王宫时期、后王宫时期。古王宫时期是克里特文明的形成期,欧洲最早的文字,线形文字A即出现在此时。新王宫时期是克里特文明的繁荣期,此时的克里特被米诺斯王朝统治着,建立了海上霸权,商业繁荣。大约公元前1450年,操希腊语的民族侵入克里特,占领了米诺斯王朝的克诺索斯王宫,克里特文明至此衰落。
迈锡尼文明南希腊早期奴隶制文明。约公元前2000年,迈锡尼人开始定居于伯罗奔尼撒半岛。公元前1600年前后开始建立国家,被称为竖井墓王朝,约公元前1500年,被圆顶墓王朝取代。公元前1400年到前1200年,是迈锡尼文明的鼎盛时期,其中心城市是迈锡尼城,城由高大的城墙组成,并且有宏伟的“狮门”,它的海外贸易较克里特时期更为发达,并且产生了线形文字B。公元前1200年左右,多利亚人入侵,迈锡尼文明遭到毁灭。
僭主政治一作“暴君政治”,指以非法手段取得政权者(僭主)建立的独裁统治。公元前7世纪—公元前6世纪在希腊的科林斯、雅典等城邦,都出现过僭主政治。“僭主”一词起初并无贬义,在诗人(如品达)的作品中有时亦称“僭主”为“王者”。早期的僭主政治,在打击贵族势力,发展经济、文化方面,均有所建树,对于肃清氏族制度的残余曾起积极作用,到公元前5世纪—公元前4世纪,“僭主”渐含贬意。
来库古改革古希腊城邦斯巴达建国之初所实行的国家制度改革。时间在公元前830年左右,来库古改革主要内容有:组成新的部落和选区;由28位60岁以上的老人与2位国王组成30人元老院;设立5名监察官,监督公民遵守法律的情况;重新分配土地;打击工商业;实行公共会餐制度。来库古的政制改革不仅使斯巴达从此由氏族社会阶段进入阶级社会阶段,使斯巴达国家由王政转变为贵族政制,而且为以后数百年的政治稳定,军事强大奠定了基础,对斯巴达古典时代的强盛产生了积极的历史后果。
希洛特古斯巴达农奴,其身为国有。他们可能是拉科尼亚的原始居民。当他们的土地被数目少于他们的多利亚人占领后,沦落为奴。公元前8世纪,斯巴达人征服美塞尼亚后,美塞尼亚人亦被贬为希洛特。希洛特在某种意义上是属于城邦的奴隶,固定在土地上,被分发给个别的斯巴达人,替他们耕作田地;主人既不能释放也不能贩卖他们。希洛特在向主人缴交一定比例的耕作收成后,可以有限地累积私产。在战争期间,希洛特伴随主人参加战斗,担任轻装部队,有时亦充任舰队中的划手。
解负令公元前594年,雅典新上任的首席执政官梭伦宣布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打击没落氏族贵族,促进奴隶制经济发展。为了防止贵族任意兼并土地,防止获得自由的雅典人重新沦为奴隶,梭伦颁布法令,规定个人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同时,为杜绝贵族任意侵占平民财产,梭伦还制定了“遗嘱法”,规定无子女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遗产交给指定的继承人。这样就防止了新的债务奴隶的产生。“解负令”的颁布,一方面有效地防止了贵族兼并土地,解除了债务奴隶制对平民的威胁;另一方面,雅典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的债务奴隶、平民、贵族都成为享有人身自由和公民权利的雅典公民。
克利斯提尼改革公元前509年,克利斯提尼针对索伦改革中未深入的雅典选举体制和血缘团体,作了比较彻底的改革。其改革主要内容如下:(1)以十个新的地区部落取代原来的四个血缘部落;(2)每个地区部落,公民不分等级,推选出50人,组成500人会议,取代索伦时的400人大会;(3)改革军队,按地区征兵,成立十将军委员会;(4)实施陶片放逐法。经过克利斯提尼的改革,雅典政制有贵族政制向民主政制过渡,雅典民主政治被推到向高峰。
陶片放逐法也被翻译为“贝壳放逐法”,是古希腊雅典等城邦实施的一项政治制度,由雅典政治家克里斯提尼于公元前510年左右创立,约公元前487年左右陶片放逐法才首次付诸实施。雅典公民可以在陶片上写上那些不受欢迎人的名字,并通过投票表决将企图威胁雅典民主制度的政治人物予以政治放逐。
科林斯会议公元前337年,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在科林斯召开全希腊会议,成立“希腊联盟”,也叫科林斯联盟,奥林匹斯山以南所有城邦和许多岛国都加入了联盟。加盟国承担如下义务:尊重各邦现存宪法;禁止死刑、土地财产再分配,镇压抢劫者与海盗。在联盟第一次正式会议上,联盟与马其顿签订了永久性攻守同盟条约,共同向波斯宣战,并选腓力为同盟最高领袖,全权统率军队。科林斯会议确认了马其顿在希腊的统治地位。
2、简述古希腊城邦的特点、实质和作用。
答:古希腊城邦的特点:希腊城邦制度萌芽于荷马时代,形成于古风时代(公元前750年—公元前500年),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小国寡民,从土地和人口上来看,城邦之间的差距比较大。第二,正因为希腊小国寡民的特点,也就形成了直接民主制。公民既是城邦的主人,又是城邦本身。第三,直接民主制的基本要求是让尽可能多的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公民之间相互平等。所以希腊几乎所有的城邦都不对公民征收直接税,城邦公民制在军事上的表现就是公民兵制度。
古希腊城邦制度的实质:公民集体联合起来,保护自身利益,压迫奴隶和抵抗外邦人的一种国家组织。
古希腊城邦制度作用和地位:实行公民政治,保证了公民享有政治权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巩固了城邦;古希腊一时一地出现了近现代几乎所有的政体形式,这是希腊文明对人类政治制度的一大贡献。
3、简述公元前8—前6世纪希腊城邦海外殖民活动的原因、范围及影响
答:原因:(1)根本原因:人地矛盾突出。(2)条件:多良港,多岛屿,航海业发达,海军强大。
海外殖民运动的范围:地中海地区和黑海沿岸。
海外殖民运动的影响:第一、扩大地城,解决土地问题,缓解城邦人口压力;第二、促进希腊各地商品生产和海外贸易发展;第三、工商业奴隶主阶层壮大,有利于公民集体稳定和城邦制度巩固,有利于平民反贵族斗争,有利于民主政治建立;第四、开阔了希腊人的眼界,从东方文明吸收先进文明成果,奠定了自己独特文明的基础。
4、试述梭伦改革的背景、内容和影响。
答:(1)改革背景:公元前6世纪,随着雅典工商业的发展,雅典出现了新兴的工商业者阶层。由于奴隶占有制的发展,雅典许多平民因债务而受到氏族贵族的奴役,平民反对氏族贵族剥削、压迫和独揽政权的斗争十分激烈。公元前594年,梭伦被选为首席执政官,成为斗争双方的仲裁人,并以立法者身份实行了广泛改革。
(2)改革性质:工商业奴隶主阶级为巩固统治而进行的改革。
(3)主要内容:颁布解负令,废除农民债务,禁止债务奴役;废除德拉古制定的残酷法律,只保留关于谋杀的部分;按财产的拥有量将公民分为4个等级,其政治权力按照财产来决定;在贵族会议之外设立四百人会议管理国家;制定促进工商业发展的法规。
(4)改革影响: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历史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有助于工商业的发展,调整了公民集体内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使自身从事劳动的中、小所有者公民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的地位得以保证。改革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
5、简述希波战争的起因、经过和影响。
答:起因:希波战争主要是由波斯帝国的侵略扩张引起的,战争的起义是公元前500年小亚的来利都暴动。
过程:希波战争从公元前492年持续到了公元前449年,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由三次大的战争构成的:(1)公元前492年,波斯人发动了对希腊本土的进攻,然而中途陆军遭到色雷斯人的进攻,海军遭遇风暴,半途而废;(2)公元前490年,波斯大军在马拉松平原登陆后,直指雅典。当时波斯军5万人,雅典军1万人,然而在雅典指挥官米太亚德的指挥下,雅典军以少胜多,取得了辉煌战果;(3)公元前480年,薛西斯率领波斯军打败了希腊联军,然而当年秋,希腊海军在萨拉米湾重创波斯的海军,成为战争的转折点。
第二阶段的战争主要是希腊人收复爱琴海和小亚延安的城邦城市。公元前449年,波斯和希腊缔结和约,波斯承认小亚和希腊各城邦独立,希波战争结束。
影响:希波战争以希腊的胜利而告终,对世界史影响深远。对希腊而言,保证了希腊各城邦的独立,尤其是雅典的繁荣达到了巅峰,为西方世界以后的文明发展奠定了基础;波斯帝国战败后仍然得以继续发展。可以说世界文明分为东西方两个格局,希波战争是其最初的分水岭。
6、简述伯罗奔尼撤战争的起因过程及影响。
答:起因:公元前478年底公元前477年初,雅典与爱琴海岛屿和小亚西海岸许多希腊城邦结成同盟,目的是劫掠波斯领土,以报复他们过去的损失,各盟邦或出战舰或出钱,金库设在提洛岛,所以称为提洛同盟。同盟有代表大会,雅典为同盟领导,势力日趋强盛。
公元前6世纪后期,除阿哥斯和阿卡亚外,伯罗奔尼撒半岛上的其他城邦,都被斯巴达纠集起来组成了伯罗奔尼撒同盟。同盟是军事性质的。入盟各邦具有独立性,但在外交、军事问题上按同盟决议一致行动。斯巴达是同盟的核心和领袖,并借助同盟称霸伯罗奔尼撒半岛。
公元前449年,雅典与波斯缔结和约,波斯承认小亚西海岸希腊城邦的独立,放弃对爱琴海的霸权,希波战争正式结束,雅典成为爱琴海霸主,它与斯巴达的矛盾成为希腊城邦间的主要矛盾,最终导致了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爆发。
过程:伯罗奔尼撒战争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公元前431开始,至公元前421年休战而止。公元前431年春天,斯巴达盟邦底比斯进攻雅典盟邦普拉提亚,点燃了战争的导火索。6月,斯巴达入侵雅典,战争全面爆发。这一阶段虽然双方互有胜负,但是雅典出现瘟疫,使雅典主动与斯巴达缔结和约休战。战争的第二段从公元前415年雅典远征西西里开始,结果雅典远征军全军覆没。公元前406年羊河战役中雅典海军惨遭消灭。公元前404年雅典被迫求和,提洛同盟被解散,战争以斯巴达的胜利而告终。
影响:第一,伯罗奔尼撒战争使希腊的经济和生活遭到严重破坏;第二,战争使大量自由民破产,奴隶数量大增,奴隶制的发展破坏了城邦经济基础;第三,战争导致希腊各城邦中阶级矛盾尖锐化,很多城邦都出现了起义和暴动。第四、战争引发了希腊城邦之间随后的混战,波斯趁机插手希腊事务,夺回了对小亚细亚希腊城邦的控治权,希腊文明由全盛转向衰落。
第十七章 古代罗马文明
1、王政时代、元老院、塞尔维乌斯改革、十二铜表法、万民法、绥克斯图法案、霍腾西法案、元首制、隶奴制、三世危机
王政时代从公元前753年罗慕路斯建城,到公元前510年塔克文被推翻为止,先后经历了七个王朝,被称为王政时代,是罗马从氏族社会到阶级社会过渡时期。王政前期被称为四王统治时期,罗马人生活在氏族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下,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管理机构为王、元老院和库里亚大会。王政时代后期,伊达拉利亚人在罗马建立了塔克文王朝。氏族制逐渐被新的国家机构所取代。
元老院古代罗马国家的重要权力机构。王政时代是王的咨询机构,在王决策和处理内外事务中发挥顾问作用。共和初期元老院成员增至300人,在国家政权机构中处于权力中心地位、共和后期,元老院权力增大,实际上成为罗马国家最高的行政和监督机构。帝国时期,元老院权力受到限制和削弱,失去原来的重要性。
塞尔维乌斯改革王政时代第六王塞尔维乌斯实施的改革,主要内容有:(1)新建地域部落,取代原来的血缘组织部落;(2)按财产多寡,将居民分为五个等级,并确定其权利义务;(3)创设森都利亚大会,作为新的公民大会,实施集体投票制。塞尔维乌斯改革标志着罗马国家的产生。
十二铜表法古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因篆刻在12块铜牌上得名,颁布于公元前451年到前450年,起因于平民要求贵族奴隶主滥用职权,以习惯解释法律。事实上,铜表法也是对以前习惯法律的汇编,仍然是保护奴隶主的法律。但是因为有了成文法典,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贵族滥用权力,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平民的利益。
万民法古罗马最早的法律是十二铜表法,但是十二铜表法只适用于罗马公民,故又称市民法。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的加大,商业的发展,贸易的增多,导致罗马法与其他国家民族法律产生了冲突。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罗马制定了可以适应与外邦和其他被征服民族的法律,即万民法。万民法主要用于调整经济关系,尤其是与契约和所有权有关的规范。万民法保留了罗马法的一些规范,同时吸收了其他国家民族的一些法律规范,它是自然理性为基础,没有市民法狭隘的民族性和形式主义缺点。
绥克斯图法案公元前367年,罗马保民官李锡尼和绥克斯图针对平民土地、债务和担任高级官职等问题提出的法案。法案的主要内容有:(1)规定所有公民都可以占有使用土地,但是不能超过500犹格;(2)平民所负债务一律免除利息,已支付的利息作为本金,未付清的,分三年偿清;(3)规定罗马两名保民官,必须由平民担任其中的一位。该法案的颁布是平民对贵族斗争的一个里程碑,此后很多高级官职,都有平民出任。
霍腾西法案古代罗马共和国时期,曾规定特里布斯会议(平民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公民有效。公元前287年,平民和贵族间爆发了大规模斗争,平民实施撤离运动后,平民霍腾西成为独裁官,他再次确认了特里布斯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公民有效这一法案。标志这平民对贵族的斗争胜利结束。
元首制古罗马政治家奥古斯都(屋大维)创立的政治制度,始于公元前27年,终于公元284年。屋大维战胜安东尼后鉴于共和制的传统势力依然强大,因此未采用君主或独裁的名义,而是采用了这种制度。该制度下,共和制的各种政治机构如公民大会、元老院等均得以保留。但作用大大削弱,元首实际控制着国家政治、经济和宗教等各方面事务。
隶奴制2世纪罗马帝国出现的新的剥削制度,又称科洛尼制。隶奴最初指租种别人土地的佃户,后来大土地所有者把土地分为小块租给奴隶或农民耕种,收取地租并强迫其服劳役,这些承租者就是隶奴,这种剥削方式就是隶奴制。隶奴的人身社会地位介于自耕农和奴隶之间,隶奴制的出现,表明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走到了尽头。
三世纪危机2世纪束到3世纪末罗马帝国内部所爆发的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危机。危机表现为农业萎缩、商业萧条、城市衰落,财政枯竭、政治混乱以及贫民奴隶不断起义和大批蛮族趁机人侵。罗马帝国政权陷入风雨飘摇、岌岌可危的境地。这全面而深刻的危机的根源是由于奴隶制的衰落和奴隶制社会矛盾激化的结果
2、简述罗马共和国早期平民与贵族的斗争的原因、经过、性质和意义。
答:原因:(1)罗马共和国建立后,贵族把持了所有的国家大权,平民被完全排斥在国家政权之外。(2)平民不能参与公有地的分配。(3)债务奴隶制。
斗争的过程:(1)斗争的第一阶段(围绕政权):公元前494年,平民第一次撤离运动,平贵斗争拉开序幕,贵族被迫承认平民选出的两名平民保民官的权利。公元前462年—前451年,平民经过10年的斗争,达到编纂成文法的目的,公元前451年—前450年,“十二铜表法”颁布。公元前485年,坎努里阿法通过,平民获得与贵族的通婚权利和担任军事保民官的权利,从此加入高级官职行列,斗争第一阶段结束。
(2)斗争的第二阶段(围绕土地和债务):公元前376年,李锡尼—绥克斯图法案提出。公元前326年,波提利阿法通过。公元前287年,霍滕西阿法通过,平贵斗争结束。
平贵斗争的性质和意义:罗马早期的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实质上是一场反对氏族制度残余的革命。这次斗争调整了罗马公民集团内部的关系,扩大了罗马共和国的社会基础,使罗马共和国的国家制度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奴隶制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平民的胜利,罗马的公民制度得以巩固,加强了军事力量,使罗马走上了奴役外族奴隶的道路。平贵斗争后,上层平民进入了罗马的统治阶层,与原有的上层奴隶主阶层融合成为新的豪门贵族集团。
3、简述奥古斯都的内外政策及其影响。
答:政策:第一,依靠元老和骑士这两个等级,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社会荣誉,扩大他们的特权,促使他们在社会中逐渐联合以共同支持元首制。第二,对平民采取软硬兼施的策略。一方面严格限制他们的政治活动,另一方面用各种施舍收买他们,以转移他们对政治的注意力。第三,竭力维护奴隶制,加强对奴隶的压制和镇压。第四,颁布一系列法令,复兴古代淳朴风尚,恢复罗马传统习俗;大兴土木,使罗马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第五,改善行省管理制度,调整对行省统治的政策。在行省推行自治市制度,把罗马公民权授予行省上层分子,加速行省罗马化进程。第六,进行税收和财政改革,对各行省实行人口和财产普查,以此重新确定直接税。第七,进行军事改革,把原有60多个军团精编为28个,驻防各省,并在自己身边建立了一支近卫军。所有部队都是长期服役的职业兵。第八,对外继续推行扩张政策,向西完成对西班牙的征服,向北推进至多瑙河、莱茵河一线。
影响:奥古斯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一定程度上挽救了罗马社会道德的没落,净化了社会环境,加速了罗马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开创了相对安定的政治局面,为帝国初期的繁荣打下了基础,罗马开始了持续200年之久的“罗马和平”时代。
第十九章 古典文明向中古文明的过渡
1、米兰赦令、尼西亚会议、阿里乌教派、新约全书、教父哲学、罗马民法大全、军区制、保罗派、普洛尼亚制度
米兰敕令公元313年,君士坦丁一世在战胜政敌之后,联合其同盟者李锡尼共同颁布的诏令。在诏令中他正式承认基督教可以与其他宗教并存,给予其合法地位,并归还之前没收的基督教教产。《米兰敕令》是基督教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标志着罗马帝国统治者对基督教由镇压迫害转化为保护利用的政策,而基督教就此开始与帝国政权合流,为统治阶级服务。
尼西亚会议公元325年,君士坦丁一世皇帝在尼西亚召开的宗教会议,共有318名主教出席。会议制定了所有基督徒必须遵守的“尼西亚信经”,明确了圣父与圣子之间同性、同质、同格的关系,初步树立了“三位一体”正统教义的雏形。会议将阿里乌派斥为异端,并将阿里乌予以放逐。尼西亚会议基督教历史上第一次宗教大集结,经过这次会议,基督教开始受到罗马皇帝的控制,完全变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阿里乌教派或称亚流主义学派,是基督教历史中一个被视为异端的派别。由曾任亚历山大主教的阿利乌领导的基督教派别。此派别根据《圣经》所载,认为耶稣次于天父,反对教会占有大量财富。此神学争论被提到公元325年的基督教大公会议(即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中讨论,结果此派别被斥为异端。其后更被驱逐和逼害。到公元380年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的召开,圣灵被接纳为三位一体的神格,而阿里乌教派再次被斥为异端。到此时,三位一体的神学思想基本上已经确立。阿里乌教派从此大势巳去,只在日耳曼人中存在,最后在历史上淡出。
新约全书基督教的圣经,全书共有二十七卷。包括福音书、历史书、使徒书信和启示录。其中福音书有《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四卷;历史书有使徒行传;书信共有二十一卷;《启示录》属于启示文学类。新约圣经并非用犹太人的母语希伯来文写成,乃是由希腊文写成,因为新约时代的巴勒斯坦早已被希腊化了。
教父哲学公元2—5世纪早期基督教为其教义辩护的一种宗教唯心主义思想体系。它是由护教者根据圣经,利用古希腊罗马哲学特别是新柏拉图学派的学说建立起来的。所谓教父,是那些既宣讲又著作的护教者,他们对制订和论证基督教教义作出了贡献,因而被尊称为“教会的父老”,简称“教父”。教父哲学因此而得名。教父哲学的代表人物主要分为希腊和拉丁两大派。
罗马民法大全查士丁尼一世统治时期颁布的四部法典的统称。其中公元529年颁布的《查士丁尼法典》共10卷,由法学家特里波尼安领导编纂,内容包括哈德良皇帝以来400多年内罗马历代皇帝颁布的法律;公元535年编成的《法学汇编》共50卷,包括历代法学家解释法律的论文汇总整理;同年颁布的《法理概要》简明扼要,是学习罗马法的重要教材;公元565年颁布的《新法》是《查士丁尼法典》的续编。《罗马民法大全》肯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专制权力,是欧洲历史卜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律文献,对后世影响深远。
军区制7—12世纪在拜占庭帝国推行的军事和行政制度,即按军事序列管理帝国各级行政区域。军区制是由6世纪末拜占庭的“总督区”演变而来的,7世纪希拉克略一世统治时期,为了应对恶劣的形势开始逐步建立军区,8世纪中期,帝国大部分国土都置于军区管理之下,军区首长为将军,兼有行政管理权,行政系统附属于军事;同时以田代饷,建立军役地产,进而形成了农兵阶层。12世纪由于自耕农几乎完全消失,军区制被迫取消。
保罗派东罗马帝国亚美尼亚地区的一个基督徒团体,创导人是康斯坦丁·西尔瓦努斯。该派认为只有四福音及保罗的教导才是上帝的启示,其余的书卷和旧约都是来自邪恶的神所启示的。认为世界是俗世邪恶的神所造,真神为拯救世界,派天使成为人的样子来到世间,就是耶稣。其理念属善恶二元论,与摩尼教观念类似,属於非主流基督教派。反对拜占庭国教东正教的形式主义,包括罗马、希腊、亚美尼亚的教会,认为彼得是恶灵的一个使者,所以教会既然奠基在彼得上,那教会也是属于撒旦的。所有物质与身体都是恶灵的产物,所以反对一切的图像、圣职、圣餐、礼仪等。公元827年被政府军镇压以后,该派信徒逃散到各地,其思想由此传遍欧洲许多国家。
普洛尼亚制度拜占庭帝国科穆宁王朝时期实行的与法兰克采邑制相似的制度,又称“恩准制”,主要内容是政府将国家的土地分给贵族监领,可终身享用领地租税,不得世袭。领有领地的贵族须按照领地面积为国家提供相应的兵源,同时取得对领地上的农民(巴力克)的支配权。后来又取得了领地的行政和司法权,监领地由此变成封闭型的封建大地产。普洛尼亚制度是军区制瓦解后的替代制度,一定程度上暂时加强了拜占庭的军事实力;同时迅速发展了封建大地产所有制,加强了领地贵族的离心主义倾向,导致了分裂割据的加剧。
2、分析基督教兴起并迅速传播的原因。
答:(1)基督教打破了犹太民族宗教的狭隘性,建立了一种新的世界性信仰,基督徒不分民族、阶级,只要信奉耶稣,遵守教义,都可以成为教徒,从而得到上帝的拯救与赐福。基督教改革了礼仪,废除了犹太教和其他原始宗教复杂的各种献祭和仪式,为其在罗马社会,尤其是中下层人民间的广泛传播打下了基础。
(2)2世纪中后期,罗马帝国的统治日趋残暴,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危机开始显现,旧的宗教信仰不能解决人民生活的痛苦,因此人民开始转向新的宗教领域寻求精神安慰。而基督教恰恰提倡平等博爱之说,信徒之间有衣食互助、患难与共的兄弟情谊。原始基督教鄙视富人权贵,坚信正义必胜和救世主行将降临的信念,对受到现实压迫的劳苦大众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3)基督教树立了耶稣基督这样一个具有极高人格魅力的形象,他严于律己,充满智慧,处处行善,无私奉献,这在一个道德逐渐沦丧的时代有利于为广大群众和许多追求良知的社会上层人士提供信仰的楷模。
3、简述早期基督教在传播过程中的演变。
答:(1)随着基督教的广泛传播,其教徒成分趋于复杂化,不少富裕农民、工商业者和奴隶主都开始信奉基督教。这不仅改变了原始基督教的社会成分,而且使基督教的组织也开始发生变化。后来各地逐渐产生了长老和主教等神职人员主持的教会,设置了财库,正式形成的基督教会逐渐被这些有产者控制。
(2)基督教流传过程中,教义也在发生变化,以非犹太人为代表的保罗派门徒逐渐占据上风,并在组织上控制了各地教会。他们改造的教义大量吸收了希腊罗马哲学,尤其是斐洛学说和斯多噶派思想,从而使原始基督教教义加入了新的元素。诸如逆来顺受、希冀来世的思想得到重视,基督教开始承认现存的社会制度和秩序的合理性,提倡服从的观念。
(3)2—3世纪起,基督教会中开始出现一批神学家和护教士,他们竭力宣传罗马帝国和基督教利益的一致性,力图向统治阶级靠近,而罗马帝国统治者也逐渐了解到基督教的变化。公元313年《米兰救令》的颁布标志着基督教开始和帝国政权合流,为统治阶级服务。公元325年尼西亚会议的召开则标志着原始基督教质变的最终完成。
4、简述日耳曼人大迁徙的背景和历史意义。
答:背景:第一,日耳曼人处于原始社会解体时期,需要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同时由于人口增长,也要求他们去掠夺土地以满足人口增加的需求;第二,罗马帝国奴隶制从2世纪末开始出现全面危机,国势日渐衰弱,无力抵抗外族入侵是日耳曼人大迁徙的外部条件;第三,匈奴人的西侵是导致日耳曼人最终离开家园的导火索。
历史意义:
第一,日耳曼人的征服摧毁了腹泻的罗马奴隶制,为西欧封建因素的成长扫除了障碍。
第二,日耳曼人改变了西欧土地占有形式。罗马的奴隶主大土地所有制瓦解后,日耳曼人重新分配的土地慢慢转化为个体小农土地。后在小农经济逐步瓦解的基础上,西欧的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发展起来。
第三,日耳曼人的征服还引起了阶级关系的变化。日耳曼人氏族内部发生分化,封建主、农奴和依附农逐渐形成。
第四,日耳曼人的政府使西欧文明的重心由地中海的沿岸转移到西欧内陆地区,由城市转至农村。
第五,日耳曼人的征服客观上整合了罗马古典文化,基督教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等三种异元文化,促成了中古西欧文化——拉丁基督教文化的形成。
5、简述西罗马帝国灭亡的原因
答:(1)奴隶制经济危机导致了帝国经济的崩溃;(2)政治混乱,行省离心倾向严重;(3)社会道德的沦丧也是罗马帝国衰亡的原因之一;(4)各地的人民起义严重削弱了罗马统治的基础,其中包括269年兴起于高卢的巴高达运动和4世纪30年代发生在北非的阿哥尼斯运动;(5)以蛮制蛮的政策养虎为患,导致罗马帝国军队最终无法抵挡蛮族入侵。日耳曼的入侵直接导致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6、试述拜占庭帝国军区制改革的内容和历史作用。
答:内容:第一,把北非、意大利实行的总督区改进推行。起初于亚洲前线地区设若干军区,之后逐步推行到全国。军区首长为将军,兼有行政管理权,军政合一,行政系统附属于军事系统。第二,建立军区内部组织系统,理顺军事等级关系,按照军区、师、团、营建立军事序列。第三,给各级官兵分配世袭份地,他们亦兵亦农,缴纳赋税,但不服劳役,以田代饷,进而形成了农兵阶层。
历史作用:第一,军区制适应了拜占庭当时的军事需要,部分解决了兵源和军费上的困难,缓和了外族入侵的危机,为其军事力量的复兴创造了有利条件;第二,由于军区制推行,使小农经济勃兴,国家税收增加,同时安定的政治局面又为以城市为中心的工商业繁荣创造了外部条件;第三,通过推行军役土地制和屯田制稳定了社会各阶层,使人口流动中的无组织状态得到控制,缓和了尖锐的社会矛盾;第四,军区制也促进了以大地产为后盾的军事贵族的兴起,形成了与中央抗衡的地方割据势力,最终导致小农破产,这是军区制的消极影响。
7、简述拜占庭文化的特征和历史影响。
答:特征:第一,拜占庭文化承袭了古代希腊罗马文化,兼收早期基督教和东方文化,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体系。第二,拜占庭文化是教会文化和世俗文化的有机融合。
拜占庭文化分为四个阶段:査士丁尼时代的文化,在艺术上享有“第一个黄金时代”美誉;圣像破坏运动时期文化,被称为拜占庭文化上的黑暗时代;马其顿王朝时代的文化,文化教育和文学艺术得到发展,形成了拜占庭文化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代;科穆宁和安基卢斯王朝文化,为晚期文化,以狂热追求和模仿古典希腊作品为特征。
历史影响:第一,拜占庭文化对斯拉夫文化影响最为深远。拜占庭文化在斯拉夫民族中得到认同,他们以拜占庭文化为基础,发展出自己文化的特点,逐步形成具有共同信仰的东欧世界。第二,拜占庭文化对阿拉伯世界有一定影响。两种文化频繁交往是在7世纪中期伊斯兰教兴起之后,伊斯兰文化在诸多领域都从拜占庭文化中吸取了营养。第三,拜占庭文化对中古西欧地区也有重要影响。拜占庭文化西传的历史早在5世纪就已经开始,并出现多次高潮,最后高潮出现在14世纪以后,对文艺复兴具有深远的影响。
第二十章 伊斯兰文明的兴起与阿拉伯帝国
1、哈尼夫运动、克尔白、乌马、逊尼派、什叶派、哈瓦立及派、伊克塔、沙里亚、圣训
哈尼夫运动6—7世纪,阿拉伯半岛上一部分人开始在宗教领域进行探索,逐渐产生了模糊的一神观念——哈尼夫运动,他们反对多神崇拜,反对祭祀偶像,反对溺婴和酗酒、赌博等,认为只有一个神,即古莱西人信奉的“安拉”,该运动为伊斯兰教的产生准备了丰富的思想素材,但它并未产生一种新的宗教。但是该运动对穆罕默德有重要影响,也是阿拉伯人由多神信仰过渡到一神信仰的重要环节。
克尔白阿拉伯文的音译,意为“方形房屋”,中国古称“天房”,是麦加城内一座方形石殿的名称。相传为先知伊卜拉欣和伊斯玛仪所修建。其后曾是阿拉伯半岛多神教徒敬神献祭的中心。古代阿拉伯人和后来的穆斯林都将其中的一块玄石视为圣物,穆罕默德迁往麦地那的第二年将该殿所在方位定位伊斯兰教徒礼拜的方向。公元630年穆罕默德回到麦加后,清除了殿内外的多神教偶像,克尔白遂成为穆斯林的朝拜中心。
乌马即穆斯林公社,穆罕默德迁往麦地那后将来自麦加的迁士和来自麦地那的辅士组织起来,建立的伊斯兰教共同信仰为基础的宗教社团。乌马的组织条例共47条,称为《麦地那宪章》,主要内容有:在公社内不分氏族部落,穆斯林以兄弟相待并相相援助;公社内禁止仇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私人财产;为真主牺牲的人,全体公社成员要为其报仇等等。乌马既是宗教社团,又是军事和行政组织,实际上是阿拉伯国家的雏形。在公社内,穆罕默德是宗教领袖、政府首脑和军事统帅。后来的哈里发国家,就是以此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逊尼派伊斯兰教最大的教派,形成于穆罕默德去世后争夺哈里发权位的斗争之中,与什叶派相对立。逊尼派承认阿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和阿里四大哈里发都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任者。其后获得历代哈里发的支持,流传较广。在神学方面,该派有经典派和艾什阿里派等派别。在教法学派方面有哈奈斐、沙斐仪、马立克和罕百里四个支派。现今世界穆斯林多属于逊尼派。
什叶派阿拉伯文的音译,意为“派别”,专指拥护阿里的人。形成于穆罕默德去世后争夺哈里发权位的斗争之中,与逊尼派相对立。该派只承认阿里及其后裔为穆罕默德的合法继任者,称之为伊玛目,认为他们是“超人”,受安拉的保佑,从不犯错误,以阿里为第一代伊玛目。该派对古兰经有自己的解释,并有自己流传的圣训。公元909年,该派曾经在北非建立了法蒂玛王朝。该派有十二伊玛目派、伊斯玛仪派和宰德派等支派。现今主要分布于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印度和阿拉伯半岛西南部等地。
哈瓦立及派又称为军事民主派,意为“出走者”。是因不满第四代哈里发阿里在与穆阿维叶的斗争中妥协而由阿里的支持者中分裂出来的派别。公元661年刺杀了阿里。该派主张哈里发应由穆斯林公选,一切穆斯林不分民族或阶级都有资格当选哈里发;平均分配战利品,土地归穆斯林公有等。该派历史上曾多次遭到哈里发国家统治者的镇压,现主要分布于阿曼、北非和坦桑尼亚等国家和地区。
伊克塔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分割”。系指阿拉伯帝国赐给行政和军事官员作为收入来源的土地。这种封地制称为伊克塔制。四大哈里发后期,开始实行伊克塔制。倭马亚王朝和阿拔斯王朝前期,伊克塔日益盛行。伊克塔并非具有封建等级制的世袭领地。获得伊克塔的阿拉伯封建主有权向农民征收苛重的地租,但没有土地所有权,更不能世袭。封建主一般不住在封地,而是委托代理人管理土地。10世纪以后,即阿拔斯王朝后期,波斯人、突厥人相继当政,伊克塔制普遍发展。封建主多为波斯和突厥的军人,他们仅向哈里发进贡礼物或现金,随心所欲垄断土地。这时伊克塔逐渐变为世袭,转为私有。
沙里亚伊斯兰教法的专称。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通向水泉之路”。泛指“行为”、“道路”,引申为应予遵循的“正道”、“常道”,即指《古兰经》中所启示的、圣训中所明确解释的安拉诫命的总称,为每一个穆斯林必须遵行的宗教义务。逊尼派穆斯林学者认为,“沙里亚”是判断世人行为或善或恶的依据,这一标准即安拉启示。
圣训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传教、立教的言行记录。阿拉伯语“哈迪斯·奈白维”的意译。中国穆斯林学者还译作圣谕,有时亦称为穆圣的嘉官懿行。穆罕默德弟子谈论宗教、经训和实践教理的重要言行,凡经他认可和赞许的也被列为圣训的范围。圣训为伊斯兰教的重要文化遗产之一,经辑录定本的圣训集被视为仅次于《古兰经》的基本经典,是对《古兰经》基本思想的阐释,它对整个伊斯兰教的教义、教律、教制、礼仪和道德作出了全面回答和论述。成为后世各派法学家立法、制法的第二位渊源和依据,也是历代教职人员、学者进行宣教和立论、立说的依据,故受到穆斯林的高度尊崇。
2、简述伊斯兰教产生的背景和历史作用。
答:背景:伊斯兰教产生前,阿拉伯半岛处于从野蛮走向文明、从原始社会走向阶级社会的前夜。然而多重的危机使阿拉伯半岛动荡不安,伊斯兰教的产生恰是当时半岛上多种矛盾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反映。首先,阿拉伯人面临着生存危机。波斯和拜占庭帝国长期的战争使希贾兹商路乃至阿拉伯半岛经济都走向衰落,同时沙漠中贫乏的物质生活也使半岛上的居民经常面临死亡的威胁。其次,生存环境的恶化加剧了阿拉伯半岛的社会危机。麦加贵族在商路被阻断的情况下加紧盘剥贫苦民众。社会内部冲突和对抗加剧,同时不同部落之间的战争也日趋频繁。最后,生存的艰难也加剧了阿拉伯半岛的信仰危机,对多神崇拜的信仰开始松动瓦解,而哈尼夫运动和其他一神教信仰给了半岛上的居民重大影响。
   历史作用:伊斯兰教以一神崇拜代替了氏族部落的多神崇拜,以共同信仰把阿拉伯各氏族部落团结起来,从而打破了氏族之间的壁垒,为建立阿拉伯统一国家奠定了基础,为阿拉伯人摆脱生存危机指明了新的道路。同时,伊斯兰教反对血亲复仇、近亲婚配,提倡赈济贫民、保护私有财产等政策都体现了历史的进步,赢得了人民的支持。
3、简述麦地那哈里发国家对外扩张的背景、进程与影响。
答:背景:首先,在国内方面,穆罕默德去世后,各派穆斯林为了继承人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同时,一些部落趁机发动叛乱,反对麦地那的统治。另外,以古莱西部落贵族为代表的商业贵族要求维护通商道路,夺取新的财源,而许多贫困民众则希望能够通过对外战争寻找生活出路并状得土地和财富。这样,在阿布·伯克尔继位后,为了巩固统治,缓和内部矛盾,迎合人民需求,发动了对外战争。其次,从国际环境来看,当时阿拉伯半岛近邻的波斯和拜占庭两大帝国因长期战争疲惫不堪,两国国内的阶级、民族和宗教矛盾尖锐,这为阿拉伯人的扩张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进程:(1)四大哈里发时代:首先,阿布·伯克尔时代,阿拉伯人对叙利亚地区发动扩张,占领了加沙地区;其后,欧麦尔统治时期,阿拉伯人兵分两路进攻波斯和拜占庭帝国,在一系列重要战役后灭亡了波斯,并且占领了拜占庭的叙利亚、巴勒斯坦和埃及地区;再次,在奥斯曼统治时期,阿拉伯人又征服了呼罗珊、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以及北非的利比亚等地区。阿里在位时,由于贵族内讧,阿拉伯军队暂停了军事扩张。
(2)倭马亚王朝时代:661年,伊斯兰阿拉伯第一个帝国倭马亚王朝建立(中国称白衣大食),开始了新一轮的对外扩张。在东线,入侵至阿富汗和中亚、直至帕米尔为唐军所阻,另有一支进入印度河流域;北线,三次攻打君士坦丁堡,未得逞;西线,占领突尼斯直到摩洛哥的玛格里布,然后征服西哥特王国。732年被法兰克军队所败。
至8世纪前半叶,阿拉伯人建立起地跨亚、欧、非的大帝国,疆域为当时世界第一。
影响:阿拉伯人的对外扩张促进了伊斯兰教的世界化,奠定了哈里发国家的疆域基础和封建化进程,创造了兼容并蓄的阿拉伯文化,导致了中古时代文明格局的改变。
4、简述倭马亚王朝统治时期阿拉伯社会的等级制度。
答:(1)享有广泛特权的阿拉伯血统的穆斯林,其上层由先知家族、历代哈里发家族、重要的迁士和辅士家族以及各地总督等组成,他们政治地位优越,拥有大量田产、财富和奴仆;下层为普通阿拉伯战士,是帝国维持统治的重要社会力量。
(2)麦瓦利,即非阿拉伯血统的皈依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他们一般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的生产技艺,在社会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他们除免纳人头税外,必须缴纳各种赋税,参加军队也只能充当步兵,所享有的社会待遇低于阿拉伯血统的穆斯林。
(3)迪米人,即没有改宗伊斯兰教而保持原来信仰的居民。他们人数众多,必须缴纳一切捐税,不能担任公职,也不得反对穆斯林。他们是社会的主要劳动者和帝国的剥削对象。
(4)奴隶阶层,这是社会的最低等级。阿拉伯的奴隶大多不直接从事生产,主要充当仆役、侍从等,也由一些国有奴隶在官吏管束下从事农业牛产。
5、简述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兴盛的原因和历史意义。
答:原因:阿拉伯帝国境内的美索不达米亚、波斯、印度、叙利亚和埃及等地都是古代东西方文化发达的地区。阿拉伯帝国政治相对稳定,交通发达,经济繁荣,为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而通行全国的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教信仰为文化的繁荣提供了必要前提。周边拜占庭帝国、中国等文化发达地区的文化传播也对阿拉伯文化带来了必要的补充。此外,阿拉伯帝国历代统治者都比较关心发展科学文化事业,尤其是在阿拔斯王朝时期,哈里发更加热心提倡教育,发展科学文化,不分宗教信仰差异,尊重和奖励各界学者。这些都对文化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促进作用。
   意义: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把东西方文化融合为一体,为世界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科学方面,特别是自然科学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在中世纪欧洲文化史上居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地位。阿拉伯学者通过翻译保存了大量的希腊学术著作,并把这些著作传回西欧,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西欧文化的断层,为西欧文艺复兴和近代自然科学的建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十一章 欧洲基督教文明
1、采邑制度、丕平献土、特恩权、萨利克法典、马尔克公社、封君封臣关系、盾牌钱、公社运动、香槟集市、商人工会、三田制、修士守则、克吕尼运动、经院哲学、、哥特式建筑、格里高利改革、阿维农之囚、三级会议、诺曼征服、自由大宪章、牛津条例、模范国会、神圣罗马帝国、卡诺沙事件、沃尔姆斯宗教协定、黄金诏书、汉萨同盟、再征服运动、七大选侯
采邑制度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之一。采邑原指西欧中世纪早期国王封赏给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时期,国王对于服军役或执行其他任务的臣属,已封赐土地或金钱等作为恩赏,称作采邑。加洛林王朝时采邑制大为发展,不但国王封赐采邑,许多大封建主也分赐采邑给自己的封臣。作为采邑封赏的主要是土地,但往往也包括伯爵等国家官职和教会职务。采邑的封赏使一些农民沦为封建主的依附农民,促进了西欧封建土地制的发展和封建主阶级的强大。
丕平献土在加洛林王朝建立的过程中,罗马教皇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回报,加洛林王朝的君主成为罗马教皇的武力支持者。756年6月,法兰克王丕平应教皇的请求,出兵征服了伦巴德人,并把从伦巴德人手中夺回的土地——罗马城及其原东罗马帝国在意大利的拉文那总督管区划归教皇管辖,这便是教会史上称谓的“丕平献土”,也是教皇国的起始,奠定了以后教皇国的基础。
特恩权查理大帝为了取得大封建主对自己的统治,赐予特恩权,即通过敕封的形式将国家对地方的统治权让与封建主在其领地内独立行使,国家官员不得干涉。特恩权导致众多封建领地成为国中之国,导致了西欧中世纪封建分裂局面的形成。
萨利克法典法兰克人萨利克部落的习惯法汇编。相传是墨洛温王朝的创始人克洛维统治时期颁布的。其后期两度重新颁布。在加洛林王朝统治时期又经反复修改和系统化。该法典用拉丁文写成,共65章。包括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审判和惩罚的规定,反映了法兰克人氏族制度解体和阶级分化的情况,是研究欧洲中世纪早期和法兰克人历史的重要史料。
马尔克公社中世纪日耳曼人的一种农村公社。其主要特征是以地缘作为联系纽带,土地公有和私有并存。各户的耕地已转化为私有财产,但森林、牧场等仍归公社所有。“马尔克”一词的原意是“边界”。日耳曼人进入罗马帝国后,曾在各地依公社组织定居。随着封建制的发展,许多公社受到封建主的侵夺,不断丧失原来的特征,只留下一些残迹。根据法兰克人的《萨利克法典》及后来收集的各地习惯法,可以初步复原这种公社的概貌。
封君封臣关系中世纪西欧封建主通过行臣服礼和封受封土等手段结成的君臣关系,在上的称封君,在下的称封臣。封臣的义务主要是效忠、帮助(包括服军役和提供协助金等)和劝告封君。封君的义务主要是授予封臣封土或直接供给衣食以维持其生活,并对其提供保护。11世纪以后,该关系普遍流行。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势,封建主之间竞相封受土地,形成十分复杂的关系。这种关系在西欧并未存在很久,13世纪渐趋衰落,同时许多规定也只限于原则,很难真正实行。
盾牌钱即兵役代替税,以中世纪的英国最为典型。按照中世纪欧洲的封君封臣制度规定,封臣有为封君服军役的义务。11世纪后半期,在封臣的强烈要求下,服军役的期限一般定为每年40天,这既不适合长期战争的需要,也使国家武装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为此,英王亨利二世推广了盾牌钱制度,即封臣交钱以代替服军役的制度,封君用这笔代役金招募长期服役的雇佣兵。该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国家军事力量,同时促使了乡绅阶层的形成。
公社运动11世纪以来西欧商品经济关系的发展导致农民内部的分化加剧。12世纪以来,农民因难以忍受封建主用新方式加强剥削,普遍利用公社传统组织起来同封建主斗争,反对封建主增加剥削量,要求明确规定劳役和租税的数额,甚至从封建主那里取得写明负担数额的证书。这种形式的农民运动和当时西欧城市争取自由的斗争汇合在一起,声势浩大,史称“公社运动”。
香槟集市西欧中世纪后期最著名的集市。集市是长途贩运货物的交易场所,定期开设。香槟集市位于西欧中部的香槟伯爵领地,交通十分方便。香摈伯爵为获取丰厚的税收,对商人实行保护政策,并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该集市每次历时7周,2周在普罗文城,2周在特鲁瓦城,1周在拉尼城,1周在巴尔城(另有1周为往来路途所用)。该集市主要从事大宗的批发生意,同时还是13世纪西欧的货币兑换中心。集市上货物的买卖对于生产者实现再生产具有决定性意义。
商人公会西欧中世纪城市的商人们所组织的自己的行会,其作用与性质与手工业行会相似。由于占据着市场流通中的有利位置,商人积攒财富的速度和规模往往超过手工业者,因而商人的经济社会地位也高于手工业者。商人工会的势力也居于手工业行会之上。
三田制中世纪西欧农业的耕作方式。即将耕地的一部分秋播夏收(小麦和稞麦),一部分春播秋收(大麦和燕麦),余下的部分休耕,以恢复地力。三田制的推广以重犁的普及为前提。三田制是中世纪西欧农业进步的主要标志,它与重犁和荒地的开垦一起从10世纪开始构成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的主要标志。10世纪后半叶西欧耕地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大有增加,为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同时促进了西欧人口的增加。
修士守则修士圣本尼狄克(本笃)于6世纪制定的修道院院规。主要内容是修士必须放弃个人财产,绝对服从修道院院长和坚持集体隐修生活。但不提倡埃及和叙利亚修士那种过分禁欲苦修的生活,强调的是修道院的组织性和纪律性。6世纪中叶到12世纪中叶600年间,西欧众多修道院院规基本都遵循了这些规定。这一院规的出台也标志着西欧中世纪教会形成了自己的修道制度。
克吕尼运动10世纪至11世纪西欧基督教会修道院的一次重大改革运动,得名于运动发源地法国克吕尼修道院。以该院为中心的修士主张加强修道院管理,修士须加强文化水平和神学修养,教士不得婚娶,以防止教会被世俗社会腐蚀和侵犯。该运动得到西欧修道院的普遍响应。运动后期要求教皇权力至上,主张教皇有权独揽主教授职权,甚至有权废黜世俗君主,一些该派修士诸如格里高利七世和帕斯卡尔二世担任教皇后实践了这些理论,从而引起了教皇与世俗君主的长期斗争。
经院哲学11—14世纪西欧中世纪主要的哲学思潮,因产生于教会的学院,故而得名。它运用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等理性形式,通过抽象的、烦琐的辩证方法论证基督教信仰,并将正统教义的明显谬误证明为正确的,是为宗教神学服务的思辨哲学。主张理性服从信仰,哲学是神学的“婢女”,教权高于世俗权力。主要有唯名论与实在论两大派别。代表人物是法国的阿贝拉和意大利的托马斯·阿奎那。
哥特式建筑哥特式建筑是12—13世纪时西欧建筑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见于天主教堂,也影响到世俗建筑。其特点是尖塔高耸,在设计中利用十字拱、飞券、修长的立柱,以及新的框架结构以增加支撑顶部的力量,使整个建筑以直升线条、雄伟的外观和教堂内空阔空间,再结合镶着彩色玻璃的长窗,使教堂内产生一种浓厚的宗教气氛。著名的哥特式建筑有法国巴黎圣母院、兰斯大教堂、英国伦敦西敏寺等。哥特式建筑以其高超的技术和艺术成就,在建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格里高利改革格里高利七世是公元1073—1085年在位的罗马教皇,意大利人,原名希尔德布兰。早年曾领导克吕尼运动,担任教皇后进行一系列教会改革措施,这与其后的帕斯卡尔二世等教皇的改革活动一起统称为“格里高利改革”。格里高利要求已婚的教士离婚,强调主教授职权应属于教会。其后的帕斯卡尔二世宣布教会不再充当国王和世俗封建主的封臣。这场改革提出了许多原则和具体办法来捍卫教皇权威,加强教会独立性和整肃神职人员风纪,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阿维农之囚随着法国国王权势的扩大,法王对法国教会开始逐步实行政治上控制,经济上剥夺的政策。法王腓力四世时期开始向教会征税,为此受到教皇的激烈反对。公元1303年他派兵到意大利囚禁了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公元1305年新当选的教皇克莱门特五世是法国人,他宣布取消卜尼法斯加于法王的一切罪名,并移居法王控制下的阿维农。包括他在内的连续7任教皇都是法王控制下的傀儡,都驻在阿维农,史称“阿维农之囚”。阿维农之囚是教皇权力由盛入衰的反映。
三级会议法国等级代表会议的名称,由教会贵族、世俗贵族和市民代表三个等级组成。第一次三级会议于公元1302年由法王腓力四世在巴黎召开,这是腓力四世在与教皇斗争的关键时刻为取得国内广泛支持而召开的会议。该会议主要职能是各级如何分担税收,解决财政困难。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国王确定,开会期间各等级分别集会,各有一票投票权。其权威远不如英国国会,对王权限制较小。公元1439年确认国王可不经三级会议同意而征收新税,此后该会议一度基本被国王停开。
诺曼征服公元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对英国的征服运动。公元1066年9月,威廉率兵入侵英国,要求继承英国王位。英王哈罗德迎战,双方会战于黑斯廷斯。英军战败,哈罗德阵亡。同年12月,威廉在伦敦西敏寺教堂加冕为英国国王,即威廉一世,诺曼王朝开始对英国统治。诺曼征服者在英国推广法国封建土地制度,加速了英国封建化的进程。威廉一世没收反抗的盎格鲁—萨克逊贵族土地,分封给随他而来的法国封建主,建立了封君封臣的政治结构,确立了比较强大的王权统治。
自由大宪章公元1215年,因为不满国王随意破坏封臣制和对法战争的失败,英国大封建主联合高级教士迫使国王约翰签订的文件。文件主要精神是维护封君封臣制度的既定原则,维护教俗封建贵族的特权,同时也兼顾了骑十和市民的利益。文件规定大封建主所属封臣之间的财产纠纷应由封建主自己审理,国王不得随意征收额外的协助金和盾牌钱。之后随着专制王权的建立,该文件在政治生活中失去影响力,但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被用来与专制王权进行斗争。
牛津条例公元1258年英王亨利三世统治时期,英国大贵族在牛津通过的限制王权的决议。条例规定由15个大贵族组成委员会,国王采取的任何措施必须取得他们的同意才能得以实行,这实际上剥夺了国王的行政权力,国王亨利三世被迫接受。但是控制政府的大贵族为自己的私利而行动,致使贵族阵营发生分裂,一些贵族组成支持王权的派别。公元1262年亨利国王正式取消该条例,导致了内战的爆发,最终于1265年恢复了王权。
模范国会1295年英王爱德华一世召开的封建等级代表会议。参加者除高级僧侣和世俗贵族外还有骑士(每郡两名)和市民(每城两名)代表。因其组织形式为后之国会长期仿效,故被称为模范国会。但这时的国会对于英国国王来说,只是作为政府机构的一部分帮助国王治理国家,不是限制王权而是加强王权的工具。模范国会被认为是英国国会的开始。
神圣罗马帝国中世纪欧洲封建帝国。962年,德意志国王、萨克森王朝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成为罗马的监护人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从1157年起,帝国被称为神圣罗马帝国,帝国极盛时期的疆域包括近代的德意志、奥地利、意大利北部和中部、捷克斯洛伐克、法国东部、荷兰和瑞士。1804年拿破仑一世自立为法兰西皇帝,要求取得由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在欧洲各国君主中占有的优先地位,并在战胜第三次反法联军后,于1806年7月建立依附于他的由宣布脱离帝国的16个德意志邦组成的莱茵联邦,迫使弗兰茨二世在同年8月6日放弃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称号,神圣罗马帝国彻底瓦解。
卡诺沙事件在罗马教皇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权力斗争中,1075年,罗马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召开世俗会议,规定国王不得拥有主教授职权,同时指责德皇亨利四世犯有买卖圣职罪,次年又将其开除出教并废除其统治权力。1077年1月,亨利到教皇在意大利居住的德卡诺沙城堡赤足冒雪哀求,三天以后才得以觐见。教皇最终表示同意恢复亨利的教籍和统治权力,史称“卡诺沙事件”。此后,皇帝和教皇争夺教会授职权的斗争又持续了将近半个世纪。
沃尔姆斯宗教协定1122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同罗马教皇卡利克斯图斯二世为解决主教叙任权之争,在沃尔姆斯缔结的宗教协议。1122年9月23日,在教皇使节的主持下,双方缔结沃尔姆斯宗教协定。该协定规定:德意志的主教和修道院长不再由皇帝任命,而由教士组成的选举会议推选;在德意志选举主教时,须在皇帝或其代表莅临的情况下进行;选举中如有意见分歧,皇帝有权裁决;德国主教授任时,首先由皇帝授予以权标为象征的世俗职权;然后由罗马教皇授予以权戒和牧杖为标记的宗教权力;在意大利和勃艮第等地,授予主教世俗权的仪式应在授予宗教权之后6个月举行,主教叙任权统归教皇掌握,皇帝不能干预。罗马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之间关于主教叙任权之争,至此暂告中止。
黄金诏书公元35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为稳定帝国政局,防止教皇干涉皇位选举颁布的诏书。诏书确定了可以选举皇帝的七选帝侯。分别是:科隆大主教、美因斯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萨克森公爵、莱茵宫廷伯爵、勃兰登堡边地侯和捷克国王。皇位空悬时由萨克森公爵和莱茵宫廷伯爵摄政。诏书同时承认诸侯在各自邦国内拥有行政权、司法权、关税权和铸币权,规定各邦内的市民和自由农民均属于他们邦内的君主。由此德意志诸侯的独立地位得到了完全的肯定。
汉萨同盟14世纪成立的德意志北部沿海城市为保护贸易利益而结成的城市同盟。同盟正式成立于1358年,最重要的城市有波罗的海沿岸的卢卑克、斯特尔拉松和吕恩堡等城市,鼎盛时期有160多个城市参加,人盟的各个城市享有商业特权和经商的便利条件。同盟大会不定期召开,没有共同的财政机构、军队和官吏,政治色彩较弱。14世纪60—70年代,同盟迫使丹麦签订《施特尔拉松和约》,扩大了同盟对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贸易的控制。15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商业中心的转移,汉萨同盟逐渐衰落。
再征服运动也称“列康吉斯达运动”,西班牙的基督教王国对伊斯兰教徒的战争,其本质是西欧封建主夺取土地、扩张势力的封建战争。8世纪,在阿拉伯大规模军事征服逼迫下,一小部分西班牙基督徒退缩到半岛北部边陲的荒凉山区,逐渐形成了阿斯特亚、那瓦尔等独立的小封建政权。10世纪时,又演变成卡斯提尔、莱昂等封建国家。11世纪,卡斯提尔兼并莱昂,成为卡斯提尔王国。同时,在半岛西部地区兴起了葡萄牙王国。由查理帝国“西班牙边区”发展而来的阿拉冈王国在12世纪也出现在半岛东北地区。这几个基督教国家利用倭马亚王朝分崩离析的有利时机,向穆斯林展开反攻,史称“收复失地运动”。它的高潮期与欧洲东部十字军东侵的高潮期,在时间上大体相同,绵延数百年之久。卡斯提尔和阿拉冈是推进“再征服运动”的两个主要国家。
七大选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由选举产生,这一原则确立已久,并且形成了七个大选侯选举皇帝制的制度。七大选侯为莱茵区三个大主教区美因斯、特里尔和科伦的大主教以及莱茵的宫廷伯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地侯和捷克国王。由于法王和教皇的不时干预,觊觎皇位的德国封建主和七大选侯的关系非常复杂,王权的巩固和强化困难重重,皇帝始终不能制服诸侯。
2、简述法兰克王国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答:(1)在国家发展、生产力提高的影响下,法兰克王国封建生产关系逐步产生和发展。随着社会发展,法兰克人地主与罗马人地主逐渐合一,成为大土地所有者阶级。而奴隶、隶农和沦落破产的法兰克公社成员成为依附农民阶级。大土地所有者与依附农民之间结成一种新型关系——封建生产关系。与此同时,普通的法兰克公社成员与“纳税的罗马人”相结合,形成自由小农阶层。由于天灾人祸、国家赋役沉重和大封建主的兼并,自由小农阶级逐渐丧失土地和人身自由,沦为依附农民,加入到封建生产关系之中。
(2)在社会封建化的过程中,国家通过各种法令、政策及国家行为,确立法兰克封建制度形式。8世纪上半叶,查理·马特实行采邑改革,使其成为当时封建制度的核心。到9世纪上半叶时,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和普及:一是国家官职和高级教职采邑化;二是君王的封臣也将自己的土地再作为采邑分封给属下,再生出下一层次的封君封臣关系;三是终身占有的采邑逐渐成为世袭拥有的领地,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关系都被纳入以皇帝为最高封主、封建领主层层分封的封建等级结构之中。
3、简述西欧中世纪城市兴起的背景、途径和历史意义。
答:背景:11世纪西欧各国城市的兴起,是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紧密相关的,这时候西欧各国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的门类越来越多,技术也日趋复杂;手工业者生产性质和目的也由此发生变化,商品生产的出现和发展促进了城市的兴起。同时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是城市兴起的前提。西欧各国经过几百年的生产实践,农业生产技术得到改进,通过实行三田制、采用重犁和广泛开垦荒地等措施使产量有所增加,从而为城市兴起创造了条件。
途径:中世纪西欧城市的兴起主要有两个途径:首先,罗马时代的一些城市在日耳曼人入侵后没有彻底消失,并且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得到复兴;其次,有些城市是在中世纪新兴起来的,主要来源除了人们自发的聚集之外,还有一些是封建主所新建立的。
历史意义:经济上,城市的发展导致商品交换的加强和商品流通范围的扩大,使西欧单一的经济结构趋向多元化。政治上,城市,特别是那些拥有自由与自治权利的城市,成为西欧封建社会中新的政治实体,从而使西欧社会的政治力量格局更加复杂化。文化上,随着城市的繁荣发展,城市文化也应运而生,世俗学校、大学等纷纷建立,从而使西欧中古文化更加丰富多彩和充满生机。
4、简述西欧中世纪行会的起源、构成及历史作用。
答:起源:中世纪西欧城市中的手工业者一般以个体生产为主,靠出卖商品来换取自己所需的其他商品。这种生产销售方式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城市手工业者联合起来采取限制竞争和充分利用本地市场的办法来解决产品的销售问题,以保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于是便出现了行会这一同行业手工业者的组织。
构成:手工业生产的基本单位是作坊,作坊里有作坊主、学徒和帮工。其中作坊主是行会的正式成员。
历史作用:在经济方面,行会保护了中世纪西欧小手工业者简单的商品生产,其师徒制度也有利于技艺的传授;在政治和社会功用方面,行会参与城市的市政管理,是城市市政管理体制中的重要部分,承担市政建筑的义务,其缴纳的税捐是市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按行会组成的义勇军也往往是城市武装的主体。行会还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促进了手工业者的互助团结,是他们的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但是行会限制竞争,严格限制了本行业的各种活动,滞缓了手工业者的分化,使手工业生产普遍停留在作坊的水平上,这些都对生产力发展不利。
5、简述十字军东征的社会背景、基本过程和历史影响。
答:社会背景:(1)西欧封建主的各个阶层出于各种不同的目的,都希望向外扩张领土,广殖财货。(2)罗马教廷和西欧教会出于控制东正教和夺回被伊斯兰教徒占据的地盘的目的,也渴望向东方扩张。(3)以意大利商人为首的西欧商人,为了独霸东西方贸易,积极支持十字军的东侵。(4)西欧的一部分农民,为了摆脱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也卷入了十字军运动。(5)近东地区当时的历史条件,也为西欧教会和封建主发动侵略战争提供了条件。
基本过程:第一次东征(1096年—1099年)分四路进军,攻占耶路撒冷。十字军大肆劫掠,杀戮7万人,并建立耶路撒冷拉丁王国。第二次东征(1147年—1149年)为响应耶路撒冷国王求援,企图夺回被土耳其军队收复的埃德萨,遭失败。第三次东征(1189年—1192年)企图夺回被埃及苏丹萨拉丁攻克的耶路撒冷,遭到顽强抵抗未能如愿。第四次东征(1202年—1204年)由教皇英诺森三世发动,攻陷拜占庭帝国,在巴尔干建立拉丁帝国。第五次(1217年—1221年)、第六次(1228年—1229年)、第七次(1248年—1254年)东征都把进攻矛头指向埃及,均告失败。第八次(1270年)进军突尼斯,也以悲剧告终。历次东侵所占据点不断丧失,1291年,最后据点阿克城失守,标志着十字军东征彻底失败
历史影响:(1)给近东和西欧人民均带来不同程度的苦难。(2)东西方往来频繁,促进西欧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3)有利于西欧中央集权的形成。(4)教皇和教会的影响下降。(5)对西欧农奴解放的影响。(6)加强了西欧商人在东西方贸易中的地位。(7)东方的一些先进技术等传进西欧。
6、试述英法百年战争的原因、经过、性质和影响。
答:原因:(1)是12世纪以来英法两国争夺大陆领土的斗争和矛盾激化的必然结果。(2)弗兰德尔问题。英法都在争夺法国北部的商业区,尤其是毛纺业发达的弗兰德尔地区。(3)法国王位继承问题。1328年,法国卡佩王朝绝嗣,瓦罗亚家族的菲力六世继位。英王爱德华要求以腓力四世外孙的资格继位,王位继承问题最终导致了战争的爆发。1337年,英王爱德华三世自称法国国王,战争开始。
战争过程:第一阶段(1337年—1360年)是双方对佛兰德斯和基恩的争夺战。结果法国在形势不利的情况下,被迫于1360年于布勒丁尼签订极为不平等的和约——《布勒丁尼和约》,将卢瓦尔河以南至比利牛斯山脉的领土全部割让予英国。 
第二阶段(1360年—1400年)是因为法王查理五世欲报仇雪恨,夺回英国所占的地区而发生的。法军在多场战役中均大败英军,至1380年时已将英军迫退至沿海地带。英王为免法国的领地全部丢失,结果与法国签署停战协定,只保有五个港口。
第三阶段(1415年—1429年)是英国乘法国国内的勃艮地派和阿曼雅克派发生内讧而农民和市民亦发生起义之际重启战端。法王查理六世在无法组织有效抵抗的情况下惟有于1420年5月21日在特鲁瓦签订几乎等同于承认法国亡国的和约——《特鲁瓦和约》。
第四阶段(1429年—1453年),新法王查理七世和新英王亨利六世为争夺法国王位,再启战端。在1437年法军光复首都巴黎,于1441年收复香槟,又于1450年解放曼恩和诺曼底,随后又于1453年夺回吉耶讷。最后于1453年10月19日,波尔多的英军投降,法国收复了除加莱外的全部领土,百年战争至此完全结束。
战争性质:英法百年战争是英法两国封建主为各自的政治经济利益进行的一次战争。战争过程中,由于英军占领了法国的大部分的国土,法国人民奋起抗击侵略者,保卫家园。因此,这场战争带有反侵略战争的性质。
影响:百年战争,不论对英国或法国人民来说都是一场灾难,当时又是黑死病流行的时代,在战争和疫病的双重打击下,英法两国的经济大受创伤,民不聊生。同时战争使法国基本上完成了统一,促进了法兰西民族的融合过程和封建经济的发展。
7、中世纪基督教文化对西欧的统治和历史作用
答:西欧封建教会采用教阶制为组织原则。以大主教和主教为教会高级主管教士,由下级教士团选举产生,分别管辖大主教区和主教区。教会的基层组织是乡镇的教区,由教区神父负责管理。在各级教区之外,还有由集体隐居修行的修士组成的修道院。基督教圣礼是教会掌握群众的重要手段。圣礼的主要内容有洗礼和弥撒。洗礼是基督教入教仪式,新生婴儿和改信基督教者均需接受洗礼。弥撒的主要内容是圣餐礼,由教士发给教徒少许面包和葡萄酒,分别象征肉体和血液。教徒须缴纳什一税给教会。
中世纪基督教会垄断了思想文化,他们排斥古典文化,控制教育、进行精神奴役,迫害异端。然而,教会对于中世纪的欧洲并非一无是处,教会在维持社会安定上的贡献尤为突出。教阶制是一种开放的组织制度,最下层的工匠的儿子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升到主教。教会虽然排斥古典文化,但是还是保存相当数量的古代手稿,为文艺复兴运动提供了物质基础。另外,教会学校也是后来欧洲各类学校的先驱和基础。
第二十二章 中世纪东欧和亚洲、美洲的历史
1、索贡巡行、缙绅会议、特辖区制、罗斯法典、八斯哈制度、卢步林合并条约、胡斯运动、米勒特制度卡罗维兹和约柴明达尔制、扎吉尔制度、曼萨布达尔制度、伊克塔部民制、班田收授法、大宝律令、三世一身法、不输不入权、摄关政治、院厅政治、幕府政治、御家人制度、贞永式目、幕藩体制、锁国令
索贡巡行基辅罗斯国家初期大公向人民征收贡物的一种方式。每年初冬,大公就会率领亲兵挨家挨户索取毛皮、蜂蜜、蜂蜡等贡物,索取来的贡物一部分被用来赏给亲兵以维系主从关系,大部分则主要用来向拜占庭和东方换取其所需的奢侈品。这就是索贡巡行。由于索贡巡行主要是掠夺的方式,因而时常遭到人民的反对,11世纪被地租制所取代。
缙绅会议1549年,俄国沙皇伊凡四世召开了第一次缙绅会议,成员主要有宫廷大贵族、高级教士以及一部分中小贵族的代表,后来又有政厅长官和城市代表参加。伊凡四世在会议上宣布编纂新法典,改革由此开始。从此王公大臣参政的近臣会议演变成为十六世纪决定国家重大政策的机关。
特辖区制伊凡四世实行的打击大贵族、建立沙皇专制而实施的特殊措施。伊凡四世从宫廷到国家机关,直至全国土地,都分为两部分,即特辖区和普通区。特辖区设在中部地区和南部地区,其余为普通区。凡未经批准在特辖区居住的贵族和领主必须迁徙到普通区,在那里领得土地,对于反对派,则没收其土地。为此,伊凡四世还建立了特辖军团,作为亲卫队,用来镇压大贵族。特辖区的建立和特辖制的实施,集中体现了沙皇的专制统治,促进了旧贵族的消灭,新贵族的产生。
罗斯法典基辅罗斯统治者于11—12世纪在东斯拉夫人习惯法的基础上,结合罗斯历代大公颁布的法令所编成的法令汇编。法典中反映了罗斯封建关系形成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封建所有制,巩固封建制度。该法典有简本和详本两种版本,是研究基辅罗斯历史的珍贵资料。
八思哈制度蒙古金帐汗国统治罗斯居民的制度,八思哈是突厥语中“镇守官”的意思。八思哈制度即由部分居民组成十户、百户、千户等军事组织,由蒙古人任指挥,八思哈遍布俄罗斯各地。八思哈及其队伍实质上代替了蒙古的军队。八思哈的主要作用,就是要使俄罗斯处于俯首听命的状态,钦察汗国通过这些制度加强了对整个俄罗斯的严密统治。
卢布林合并条约1569年通过的波兰和立陶宛的合并条约。1569年7月1日,两国在卢布林缔结联邦条约,正式成立了联邦制的波兰—立陶宛联邦(联合王国),这个新诞生的国家包括了今天的波兰、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乌克兰、白俄罗斯的全境以及俄罗斯的一部分,成为欧洲当时最大和人口最多的国家。卢布林条约在欧洲首次确立了不同民族的人民在同一个经济和政治实体下,享有充分自主和自由的国家模式,被现代历史学家认为是现代欧洲一体化的先驱。
胡斯运动15世纪早期捷克宗教改革运动,因其发动者胡斯得名。15世纪初,胡斯提出改革教会,反对教会敛财腐化,主张用捷克语举行仪式,教徒可领饼酒等,1415年被处以火刑。改革的拥护者把反天主教与争取民族解放结合在一起,掀起了胡斯战争。胡斯运动主要有两大派,以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为主的激进的塔波尔派,以及代表中小贵族和上层市民利益的温和的圣杯派。两派曾共同对敌,挫败了德国皇帝组织的十字军的五次进攻,最终分裂,圣杯派与教皇妥协,塔波尔派拒绝妥协,其根据地于1452年被攻陷,战争方告结束。胡斯运动的残余成员后来组成波希米亚弟兄会,成为一个长期活动的教派。
米勒特制度奥斯曼帝国的宗教自治制度。主要内容是非穆斯林宗教团体或氏族(即米勒特)在不损害帝国利益并承担捐税的基础上,可以保持本民族语言文字,拥有专门的宗教文化和教育机构,充分享受内部自治权。该制度创始于穆罕默德占领君士坦丁堡之后,当时有东正教、犹太教、亚美尼亚格里高利教等米勒特,后又增加了天主教米勒特。该制度的实行有助于奥斯曼帝国内多民族、多宗教的稳定。
卡罗维兹和约公元1699年奥斯曼帝国在卡罗维兹和会上同奥地利、波兰、威尼斯和俄国签订的和约总称。根据和约,奥斯曼帝国将几乎整个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大部划归奥地利,将卡曼尼支、波多利亚和岛克兰划归波兰,将莫利亚、达尔马提亚划归威尼斯,并且和俄国达成停战协定。该和约是奥斯曼帝国第一次作为战败国而签订的和约,标志着奥斯曼帝国对欧洲的进攻开始转为防御。
柴明达尔制印度政府通过中间人柴明达尔向农民征收田赋的土地制度。莫卧儿王朝、英国殖民者曾在孟加拉、贝拿勒斯等地区实行过这种制度。柴明达尔对其领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一定数量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政府为了使柴明达尔交足田赋,允许他们在领地内享有行政、司法和军事权力。他们为国家征税,国家付给一定的报酬。这种与土地有关的权利可以继承、转让和出卖。柴明达尔地主是腐朽的、寄生的封建统治阶级。1947年8月,印度国民大会党接管全国政权后,决定废除柴明达尔制度。到20世纪50年代末,基本上废除柴明达尔制度。
扎吉尔制度莫卧儿帝国实行的军事采邑性质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皇帝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除直辖一部分土地外,把大片土地封赐给来自中亚和阿富汗的有军功的伊斯兰教封建主,作为他们的军事采邑,称为“扎吉尔”(意思是赏赐取得的土地)。受封人即扎吉达尔,终身享有征收封地田赋的权利,但不能世袭,对封地也没有所有权。他们须向皇帝提供军事服役。
曼萨布达尔制度莫卧尔帝国统治者阿克巴实行的政策。他化行政为军事组织,官吏多授予军级,称为“曼萨布达尔制度”。曼萨布达尔分33级,最高者可拥有l万士兵。拥有5000名士兵以上的曼萨布达尔,只能由皇室王子担任。各级曼萨布达尔主要履行军务,也与赋税与司法事务有关。军队的来源是由各省及军事采邑的封建主提供。
伊克塔德里苏丹的土地制度,即军事采邑制。德里苏丹以服兵役为条件,将土地分封给穆斯林战士。领有伊克塔的人必须按规定为苏丹提供一定量的雇佣军。最初,伊克塔只限终身占田,不得世袭,更不得转让。但14世纪后,苏丹承认了军事贵族对伊克塔的所有权,准许世袭。于是,伊克塔变成了私人领地。
部民制日本大和国时期的奴隶制。产生于4世纪末,大化改新后被废除。部是皇室和贵族占有的奴隶集体,一般冠以主人名、职业名,种类有田部、部曲、品部等。大和国统治集团的奴隶人数众多,按分工分别编成不同的部。部民制是日本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部民主要来自被征服者、中国和朝鲜的移民,战俘和罪犯较少。这些人只能用于赠与,不能买卖和随便杀害。他们有自己的家庭,地位略高于奴婢。大化改新原则上取消部民制,但为了生产王室和贵族的必需品,仍留有部分手工业者作为品部,或杂户置于主管官署之下。大化改新后,边远地区的贵族仍实行部民制。
班田收授法公元646年,孝德天皇宣布大化政新诏书。宣布实行土地分配制度,即班田制。具体做法是:6岁以上的良民,授予口分田,男子每人两段,女子为男子的2/3,6年一班田,口分田不准世袭、买卖或转让,死后归公。此外还按户分给均等的私人宅地和园地。班田农民须对国家负担租、庸、调等赋役。对贵族官僚则班给相应的位田、职田、功田或赐田等。通过该制度的实行,日本国家以班给口分田为条件确立起了封建的剥削关系。
大宝律令公元701年(大宝元年),日本文武天皇统治时期,日本参照中国律令制编成的第一部法典。共有律6卷,令11卷。该律令的颁布标志着大化改新的完成。随后在其基础上于公元718年又颁布了《养老律令》。在律令中规定了日本的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和国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改新派新兴封建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和统治工具,确立了日本律令制国家的基础。
三世一身法公元723年日本政府颁布的鼓励开垦荒地的法令。规定凡新掘沟渠开垦的田地准许三代占有,利用旧沟渠开垦的田地准许终身占有。于是贵族、寺社和农民都积极从事开垦,耕地面积迅速增加。由于贵族豪强可以驱使属民和奴婢开垦,然后把开垦的荒地占为己有,因此该法令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土地国有制原则日趋削弱,班田制也逐渐难以维持。
不输不入权8世纪末日本庄园制开始发展建立之后,皇族、中央贵族和大寺社的庄园享有的特权。即免除捐税和拒绝地方官吏对其庄园行使行政权。后来一般领主为了获得这种特权,经常把自己的庄园寄进给有势力的中央贵族或寺社,同时向他们缴纳一定的年贡。该特权的实行使庄园日益成为不受政府支配的独立王国,与此相对应的是天皇权力衰弱,律令制国家逐渐解体。
摄关政治日本平安时代中期藤原氏以外戚地位进行统治的政治体制。摄关是摄政和关白的合称。天皇幼时,由摄政代行政事;天皇年长亲政后,摄政改称关白,辅助天皇总揽政事。公元866年藤原良房任摄政,至公元887年,其子藤原基经改任关白,为摄关政治的开始。藤原家族则被称为“摄关家”。地方领主为了得到荫庇纷纷向摄关家寄进庄园,寄进地及庄园成为了摄关政治的经济基础。公元1086年后摄关政治逐渐为院厅政治形式取代。
院厅政治日本平安时代末期由法皇(太上皇)亲掌国政的政治制度。始于公元1086年白河天皇为抵制外戚藤原氏,让位于年仅8岁的堀河天皇而成为太上皇,在居处建立院厅,国政大权悉归院厅。他执政四十余年,奠定了院厅政治的基础。自公元1086年院厅建立至公元1192年镰仓幕府建立的百余年间,史称院政时代。院政出现后,摄关政治开始衰落,但是院厅政治巳经不能恢复律令时代中央集权和天皇至高的权威。镰仓幕府建立后,院政时代宣告结束。
幕府政治日本封建武士通过幕府实行的政治统治形式,又称为武家政治。幕府一词出自汉语,指出征时将军的府署。在日本,最初指近卫大将住所,后指武士的领袖征夷大将军的府邸,以后又称将军为首的中央政权为幕府。该政治形式中,幕府的实际权力要远远超过朝廷和天皇。幕府政治始于公元1192年镰仓幕府建立,中经室町幕府,至公元1867年江户幕府的德川庆喜还政于天皇,幕府政治结束。
御家人制度镰仓幕府开始将军与武士结成主从关系的制度。武士作为将军的家臣,尊称为“御家人”。将军对御家人赐于官职和土地并保护其既得权益,称为“御恩”。家臣对将军宣誓效忠,承担纳贡和服军役的义务,称为“奉公”。没有和将军结成这种主从关系的武士不承担这种义务关系,但是作为臣民必须接受将军的管辖与指挥。御家人制度的实行没有消除将军与武士之间的矛盾斗争,此后幕府的内乱不断发生。
贞永式目公元1232年镰仓幕府制定的有关武士的成文法规。内容共5l条,涉及土地、继承、职守和民事、刑事、诉讼等诸多内容,并以“忠”、“信”等封建道德观念作为社会的最高理想。它不仅是幕府统治御家人的基本法则,也是广泛适用于整个社会的施政大纲。由此统治阶级内部的各个集团、阶层之间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促进了日本社会的秩序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
幕藩体制日本江户幕府时期形成的由幕府和藩国共同构成的封建统治制度。幕府是国家最高政权机关,在德川家族世袭的最高统治者将军之下设有一套完整的中央和地方政权机构。幕府占有约全国总收获量l/4的土地,同时垄断矿山开采和货币铸造,并控制大城市的税金,直接掌握全国的军事指挥权。地方上有二百多个藩,各藩的大名必须效忠将军,服从幕府,同时受到幕府的严格控制;另一方面,大名在自己的领地内具有统治权,并拥有武装力量,对幕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锁国令日本江户幕府关于禁止对外交通和贸易的法令,公元1633—1639年先后发布5次。其主要内容是:禁止日本船出海贸易和日本人与海外往来,偷渡者判处死刑;取缔天主教传教,防止天主教在日本蔓延;对抵达日本的外国船实行严密监视,严格管制贸易活动。口本维持锁国政策达二百多年之久,一直到1853年在美国的压力下才重新开放。德川幕府的锁国体制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幕府统治,但是使日本成为一个闭关自守的国家,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2、俄国农奴制的形成、特点
答:形成:(1)1497年伊凡三世颁布法典,规定农民只能在每年晚秋犹利节前后一周,结清账目,离开主人,另觅生路。这标志着农奴制在俄罗斯国家的初步形成;(2)16世纪初,俄罗斯国家出现了三个基本农奴阶层:私有农奴、宫廷农奴、国家农奴;(3)1581年,伊凡四世实施“禁年”,规定该年,即使是犹利节,农民也不得出走;(4)1592年至1593年,重新进行土地调查和户口登记,从此农民成为固定农奴;(5)1597年,国家颁布禁止农奴逃亡法令,1642年法令将追捕逃往农奴的期限延长为10-15年;1649年法典完全取消了追捕逃亡农奴的期限,追回的农奴连同家属及其全部财产归还给原来的农奴主。至此农奴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俄国农奴制的最终完成。
特点:第一,持续时间长,前后长达两个世纪;第二,极为粗暴,农奴地位近乎奴隶,后期完全可以买卖;第三,当其他国家农奴制瓦解之时,俄国农奴制反而加强和巩固;第四,农奴制成为沙皇专制统治的社会基础。
3、奥斯曼帝国扩张的历史和影响
答:(1)扩张:奥斯曼土耳其建国后,趁拜占庭帝国和罗姆苏丹国衰弱之机,奥斯曼及其后继者不断进行扩张战争。1326年,奥斯曼的儿子乌尔汉夺取了拜占庭在小亚细亚的战备要地布鲁萨,并迁都于此。而后又攻占尼西亚和尼克米迪亚,进一步威胁君士坦丁堡。兼并了罗姆苏丹的大部分领土,从而奠定了奥斯曼帝国的基础。1453年,穆罕默德二世统治时,攻陷君士坦丁堡,灭亡拜占庭帝国。之后,进攻北非。16世纪中叶苏里曼一世统治时期,帝国达到极盛,地跨亚欧非三大洲。
(2)影响:给被侵略国家人民带来了灾难,破坏了被征服国家的生产力;奥斯曼帝国直接威胁巴尔干半岛的匈牙利和奥地利等国,激发了这些国家的各族人民反抗奥斯曼的斗争,促使了以哈布斯堡家族为首的多民族的奥地利国家形成。东南欧和中欧的国际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伊斯兰文化因为奥斯曼的征服在更广大的范围得到传播和发展。
4、简述大化改新
答:背景:第一,以血缘氏族为主的部民制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第二,中国的强大和朝鲜半岛的兴起给日本以强大压力;第三,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和阶级矛盾皆很尖锐;第四,圣德太子改革委大化改新奠定基础;第五,在中国留学的学生为日本大化改新作了思想理论基础。
内容:第一,废除王室和贵族一切私有土地和部民,全国土地归于天皇和国家,成为公民。第二,实施班田收授法。第三,改革租税制度,实行租庸调制。第四,改革国家机构,建立中央集权国家。
改革实施后,于672年爆发了“壬申之乱”,坚持日本改革的大海人皇子成为天武天皇,并于681年颁布“飞鸟净御原令”,以立法的形式巩固了大化改新的成果。改革促使日本从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确立了中央集权国家,促进了日本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5、简述美洲三大文明
答:玛雅文明:古代中美洲印第安人文明,主要分布在墨西哥南部、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萨尔瓦多西部地区。大约公元前1000年初期发展到定居的农业文明,公元1541—1546年间,被西班牙殖民者征服。玛雅社会奴隶占有制比较发达,社会组织以农村公社为单位,农业是主要经济部门。玛雅人的天文、数学达到很高成就,著名的太阳历“玛雅历”十分精确。文字方面使用象形文字,其文字由大约850个图形和符号组成,至今多未释读成功。此外,玛雅文明还留下了以大金字塔和乌斯马尔建筑群等为代表的许多著名建筑。
阿兹特克文明:古代中美洲印第安人文明,主要分布在墨西哥中部和南部。公元1325年阿兹特克人建立特诺奇蒂特兰城。公元15世纪末在墨西哥南部建立了庞大帝国。16世纪初孟泰祖马二世时期国力极盛。公元1521年为西班牙人所征服。阿兹特克文明农业十分发达,有独特的“浮园耕作法”,奴隶经常被用来进行农业劳动。手工业也比较发达,铜器、金器、陶器和纺织品都达到很高水平。建筑型是该文明的重要特色,特诺奇蒂特兰的太阳石和月亮石等都是艺术瑰宝。该文明拥有自己的历法和象形文字。
印加文明:南美洲古代印第安人文明。印加为其最高统治者的尊号,意为太阳之子。15世纪起势力强盛,极盛时期的疆界以今秘鲁和玻利维亚为中心,北抵哥伦比亚和厄瓜多尔,南达智利中部和阿根廷北部,首都在秘鲁南部的库斯科。16世纪初由于内乱日趋衰落,1532年被西班牙殖民者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