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an为等差数列:维 稳 必然 产生 刁民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3 09:10:42
维稳必然产生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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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本文是我的一位律师朋友撰写的,个人看后觉得非常好,于是从新浪博客上转载了作者的原文。也希望在此给博客中国所有支持民主宪政的朋友们学习一下。

 

 

“维稳”本是一个中性词,这个由“维护稳定”简写而成的语词,在中文里至少形成于十年以前,曾有时,各级官员高调宣称“稳定压倒一切”,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之下,法律和秩序、公平和正义也被压倒了,弄到今天,越维越不稳了,上访大军一天天壮大,社会群体事件一年多于一年、一年强于一年。这个原本中性趋向褒义的词语就成一个实足的贬义词了。

 

“刁民”,本是一个实足的贬义词,但在笔者的口头和笔下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因为,在以往及当下,不少官员将敢于维护自己权益,将自己视为国家主人的老百姓称为“刁民”,因此,在笔者的思想里原本贬义的“刁民”反而成了金光闪闪的褒义词了。但是,今天,笔者这里说的“刁民”却是真正的贬义词。

这里说的“刁民”不是官员们憎恨的敢于主张自己的权利,要官员们当真正的公仆的“刁民”,而是官员们在维稳思维下造就的寻求获取法律之外不正当利益的人,这样的人有老百姓,也有官员。

 

 官员们如何在维稳思维之下造就“刁民”?现以两个实例来说明。

 

 某日,笔者遇一外地法院院长,他向我讲述眼前有一烦恼的无法进行的工作,说是一案件早已执行终结,但是得到了判决书确认利益的当事人,还要求额外索取1万元的所谓损失,因为毫无道理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这个当事人也不走法律程序而是信访,因为他闹得凶还会闹,得到了省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批示要求法院想办法满足他的要求,还要限期解决。为此,法院把对方当事找来协商过一次,对方态度非常坚决,还数落了法院的这种不正当的做法。眼看限期将到,非常心烦。我对他说,你有无胆量去找作批示的政法委书记讲法律?他说不可能。我说,你敢不敢维护法律尊严,将政法委书记的指示当作废纸?他又说绝对不可能。我又对他说,这样只有法院当冤大头了,你们法院拿出1万元来给他吧,他又说我是开玩笑。后来他告诉我,这个问题确实按我开玩笑的说法解决的,还说不要只算经济帐,还要会算政治帐。

 

 好个“会算政治帐”。

 

 再一件是发生在我老家法院的事情。当事人“王某”是法院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躲到外省打工去了,法院无法执行,一年之后被执行人回来了,王某向法院报告后,法官赶往被执行人正在上班的矿山,法官还没认到谁是被执行人反被他先认出了,他就跑,慌张之下一跤摔到几米高的坎下,肋骨骨折。这下子法官遭殃了,这家人将受伤的被执行人抬到市政府告状,说是法官执行措施不当,要法院赔偿,声称如果不赔偿势不罢休。时值贵州举办第九届全国民运会开幕前夕,领导们怕影响和谐,要求无论如何也要达到受伤的被执行人全家不要“闹事”的目的,这家人好像是拿准了法院的“七寸”,就是要赔偿。

法官们倍感委屈,先前王某因为法院执行不力而上访,法官受到了压力,现在因为要执行反而又受到被执行人方上访后,领导们批评他们工作不细心不周到。

 

最后的处理是,法官没有任何错误,但从人道出发补助医疗费30000元。

 

人道当然要讲,但如此牺牲法律来讲人道,犹如饮鸩止渴。

 

这样的事例,对当律师的人的信心是严重伤害。很多时候,律师引导当事人走法律程序,但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却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律师明确告知不正当的利益不受法律支持,可是当事人却通过上访得到了。当事人只“信访”不“信法”,后果就是律师们都失业了。而老老实实上访的也不可能实现自己的诉求,现在的访民们都摸到的窍门,那就是“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而官员们呢,在维稳思维之下则是不分是非,不讲正当还是无理,只求眼前无事,不惜花钱买稳定。

 

 专门讲法律讲道理的律师失业事小,长此以往,处处吃亏的老实人也会一个个变成“刁民”了。

 

(官员们为什么会这样鼠目寸光、饮鸩止渴?笔者将另文说明。)

 

            2011-11-24于贵阳 周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