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账户控制加白名单:微博红火背后的传播学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6 19:27:56

微博红火背后的传播学思考

对于2010年“微博”在全球切实出人意料的“红火”,人们见仁见智,众说纷纭。有人说:“微博才是真正的公共领域和民主空间”,“我在微博我怕谁?”,还有一位著名的节目主持人说:“媒治时代”到来了,这是社会的进步;但也有人认为这将导致权力的分散和民主泛滥的复兴;还有人悲观地感叹:网络传播将导致日益严重的无政府状态、思想异化以及最终上层领导集体政治控制的加强。

微博的出现和广泛应用无疑是人类科学与文明的进步,但是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微博的功能?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判断是非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它的出现是否已经改变了媒介演进的规律?这是非常值得人们深思的。

微博弊端,如影随形

全民参与的微博带来了思想信息的多元化和信息传播的民主化。而任何人在微博上发出的任何信息都可以成为波涛汹涌的信息海洋中的一朵浪花。但一个信息出来,往往很快就被淹没在随后蜂拥而来的鱼龙混杂、铺天盖地的信息中,其中难免有不明真相者、以讹传讹者,甚至是恶意歪曲者。但是具有网上“话语权”和社会监督权的广大微博客作者由于业务素质和审核流程的局限,信息的不确定性很高。微博上一条“酸雨致癌”的谬误信息以惊人的速度传遍全国,虽经各地专家现身辟谣,“火山灰形成酸雨致癌”的消息依然在网上盛传:“大家都这么说,还是预防一下好,说不准。”

即时、快捷、简短是微博交流的最大优势。字数的限制不鼓励人们条分缕析,长篇大论,却鼓励人们有感即发,言简意赅。这就带来了如铺天盖地、鱼龙混杂的信息潮,在这种“信息雪崩”的巨大冲击下,使许多人严重“超载”,应接不暇,真假难辨,是非不分。许多人以信息猎奇代替了理论学习;以搜集信息代替了调查和研究;以拿来主义的全盘吸收代替了鉴别和批评。奥威尔曾经预言,以电脑为主体的传播科技,可能会带来人的物化;齐默尔则认为,超量的信息消费往往是深藏的心里沉淀和社会的一种表征;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华裔新闻主播员宗毓华认为,这是一个信息虽发达,知识确匮乏的时代。

微博由于传播者身份的隐蔽性、网络管理技术和政策法规的滞后性,使其对虚假信息的扩散途径跟踪变得更加困难。信息雪崩、信息误判,而且导致信息侵权、信息污染、信息殖民等违法事件与日俱增。加强微博传播的法律法规建设和道德规范刻不容缓。

对微博的传播学思考

正如第一台电子计算机ENICA的研制者阿瑟.W.伯克斯所言:现在计算机已经连接成为网络,甚至全世界范围内的网络……这就构成了人类相互联系、相互合作的基本形式。这也是一种支配我们社会方式的新的文化。作为现代科学技术的一个伟大的文明成果,我们既不能因为它的“双刃性功能”就否认它对人类社会科学技术与科学文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同时也不应该把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看成是社会发展的唯一标志而陷入唯生产力论的泥坑。

微博有执法功能吗?此前,媒体曝光河南固始县“行长酒后猥亵女子”事件后,涉事行长和袖手旁观的副县长受到处理;湖南郴州儿童医院用工业氧气替代医用氧气被曝光后,相关负责人连夜受到处分。央视《新闻1+1》节目评论说,媒体监督推动公共事件迅速解决,是一种“媒治”,从人治到“媒治”是进步。

这是对社会治理概念和媒介功能的错误理解。“治”就是法学意义上的管理和控制。我们平常所说的人治、法治、德治就是合法地利用权威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构对国家进行管理和控制。人类追求的理想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法治与人治则是相对立的两种法律文化,前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后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一些困扰群众的疑难问题、损害公共利益的不正常现象,在公众的舆论面前,在媒体推动下得到了很快迅速解决,显示的仅仅是公众舆论在媒介的推动下,违法的行为得以曝光,并引起了政府管理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直至司法机关的介入,最终由行政或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在这其中,群众的社会监督和媒介的舆论导向都是国家以法治事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但真正把舆论监督变成依法治国的行动的关键还是行政和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严明执法。媒介虽然有传播信息、监测社会、传承文化、协调社会、娱乐身心、发展经济等多元功能,但却没有立法、司法、执法的功能。我国不久前发生的足球扫赌打黑风暴所以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果,就是由于政府、媒介、公众和司法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了强有力的犄角之势。

什么是微博信息的是非标准?按照传播学“沉默的螺旋”的理论,多数传播媒介报道内容的类似性由此产生共鸣;同类信息传播的连续性和重复性由此产生累积效果;信息到达范围的广泛性—由现场感以及快捷性产生的效果。这三个特点为公众营造了一个意见气候,人们在某种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下经过长期积累,形成社会上普遍性的和谐的舆论,并产生从众心理。由于惧怕被社会孤立,其结果造成一方越来越大声疾呼,而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式过程。现在有人就据此认为,在网络传播的时代里,微博的信息传播具有即时性、原创性、从众性、简便性和个性等多方面的特点,所以“往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的“真理”,就容易得到彰显。但其实无论是人群中的多数还是少数,都不足以成为鉴别信息是与非的标准。作为检验的唯一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要证明信息、知识的真伪,必须通过实际调查、科学实验和严密论证。就从“酸雨致癌”事件来说,由于在微博中身份的隐蔽和提倡个性化的张扬,由于网民身处虚拟世界的保护伞中,发表观点往往具有随意宣泄性,人们心中的阴暗面会无所顾忌的发散出来,在这个虚幻迷离、尽情宣泄的“化装晚会”上,人们很容易失去理智和冷静。究竟谁是谁非,这里的“公投”与“点击率”都只能在某一个角度和程度上反映局部的民意,但它绝对不能成为权威的裁判和真理的尺度,更不能成为衡量信息真实性和思想“真理性”的标准。

微博的虚拟环境离现实环境有多远?微博不仅是虚拟环境的主要营造者,而且它已经延伸到一般人根本看不到的其它星球上了;而人们对虚拟环境的验证能力却在逐步下降。李普曼提出了“两个环境”的主要概念。一个是“现实环境”,一个”是“虚拟环境”。网络所创造的“虚拟世界”依托于现代的科学技术和文化包装,容易让人们如醉如痴,是非莫辨,沉溺其中,难以自拔。奥威尔曾经预言:以电脑为主体的传播科技,可能带来人的彻底物化,尤其对青少年来说,他们的世界观还未成熟,如果长期处在虚无缥缈的“虚拟现实”中,没有清醒的头脑,像李普曼所说的那样,把新奇逼真的“虚拟世界”当成真实的世界,把人际关系中的“你、我、他”偷换成人机关系中的虚拟冷冰冰的“你、我、他”;把大自然和人类社会丰富、真实、生动的现实环境偷换成被人主观设置的程序所控制的“虚拟环境”,这就容易使人怀疑现实环境的真实性,变成了“虚拟现实”的奴隶,就有可能导致一些人世界观、方法论和思维方式的扭曲变形,颠倒了客观(第一性)与主观(第二性)的关系,造成主客观的错位,迷失了现实与自我,并把“虚拟环境”当成“现实环境”来加以行动,这是十分危险的。

不要奢望微博的虚拟世界可以给你足够的可信度,更不能把“博友”的众寡作为判别真理是非的标准,微博只能用作你演绎真实人生的辅助性舞台,主舞台永远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实践斗争与科学研究之中。微博的虚拟世界无法“置身事外”,鸵鸟政策只能是自欺欺人。微博应以宣传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发展人类文明为己任。文明办博、净化环境、规范秩序,需要法律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与落实;构建维护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安宁,更需要对信息技术不断地因势利导,扬长克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