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自学跆拳道的方法:2005新疆自治区商业性矿产勘查调研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2 03:51:33
新疆自治区商业性矿产勘查调研报告
余养力 曹树培 王凌云 李伟
内容提要:通过对新疆自治区商业性矿产勘查的调研,对其基本的情况,有了一定了解和认识:一是新疆自治区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基本情况:基础性地质工作为矿产勘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商业性矿产勘查总投入总体上呈较快上升趋势,2004年社会投入占总投入的6388%;矿产勘查项目大幅上升;与国外公司开展合作渐趋活跃;矿业权准入门槛低,市场出现活跃局面;二是地勘单位有关情况:属地化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均在事业单位框架下进行内部的调整,均有较大发展,特别是矿产勘查市场项目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简介新疆地矿局,以了解新疆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趋势;三是对新疆自治区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几点认识:该区资源潜力大,是我国矿产资源主要接续区,商业性矿产勘查“热”已经出现;对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内涵认识不清,实际运行不规范;探矿权市场有待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政府对矿产资源管理应予加强;地质工作研究应该加强;属地化的地勘单位对今后改革的定位还心存疑虑。
2005年9月19日至28日,由余养力、曹树培、王凌云、李伟等组成的调研组对新疆自治区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情况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调研组先后与国土资源厅、地矿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建材总队、核工业地质局等进行了座谈,并对地矿局所属4个具有不同特点的地勘单位进行了调研,考察了阿舍勒铜矿。通过座谈和调研,对新疆自治区的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基本情况有了一定了解和认识。
一、新疆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基本状况
新疆位于我国西北部,土地面积166.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面积的六分之一。分别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八个国家相邻,边界线长5600多公里,在改革开放形势下,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
新疆矿产资源丰富,尤以能源矿产(油、气、煤、铀)、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资源丰富而著称,矿产资源潜力大,新疆自治区充分利用了矿产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认真贯彻“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战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我国的战略资源接替区。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增长对矿产品需求旺盛的市场拉动,国内外企业进入新疆投资矿业迅速增多,新疆的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基础性地质工作情况
经过多年的工作,新疆自治区积累了大量的基础地质资料,据介绍1:100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全区,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75%,1:5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11%,完成或正在完成1:50万~1:20万区域水系沉积物测量工作,1:50万、1:20万水文地质测量工作覆盖全疆,发现了4000处矿产地,圈出300余个成矿带。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继续加强基础地质工作,这将为进一步地质矿产勘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情况
自治区根据国家《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优惠政策,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谁投资,谁受益;谁找矿,谁受益;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新疆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的意见》中对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寻找、开发国家急缺矿种,为大中型矿山企业寻找接替资源等规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新疆商业性矿产勘查、开展,当前,已经吸引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等国家的公司和我国鲁能、神华等国内大型企业来新疆投资进行风险勘查。
据国土资源厅统计(见下表),近年来,新疆自治区的矿产勘查投入总体上呈较快上升趋势,从下表可以看出2004年的投入是2000年投入的5.57倍;5年国家总投入(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和资源补偿费)76221.23万元,占总投入的53.26%,社会资金(包括国有企事业及民营企业)投入占46.74%。从发展趋势看2000年国家投入占总投入73.04%,社会投入占26.94%,而到2004年国家投入占总投入36.12%,而社会投入占63.88%,这反映了社会投入的快速增长,特别是民营资本的增长。投入资金来源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局面已经形成。地勘单位投资逐年迅速增加,国有矿山企业未投入矿产勘查是明显的特点。据统计,近几年,资金投向主要是煤、铜、金,其次是铁、铅锌、地下水等矿种。 矿产勘查投入统计表(按资金渠道分)单位:万元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合计
财政投入
7503.79
9590.64
10868
18185
16210.5
62357.93
其中:中央财政投入
4000
4000
8340
8902
5024
33266
地方财政投入
3503.79
5590.64
2528
9283
8186.5
29091.93
中央资源补偿费投入
440
2130
410
2980
地方资源补偿费投入
2528
4283
4072.3
10883
国有矿山投入
地勘单位投入
136.6
696.74
7173
10783.23
18750.22
37539.79
股份制企业投入
276
3056.2
6530.63
9862.83
民营企业投入
2633.38
8008.88
2876.121
2574.74
13454.4
29547.52
省外企业投入
1467.01
2348
3815.01
合计
10273.77
18296.26
21193.12
36066.18
57293.75
143123.1
3、矿产勘查登记情况
2004年新疆全区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数量呈大幅上升趋势,全区依法批准和颁发勘查许可证1292个,批准勘查面积28345.79平方公里。涉及地矿、煤炭、有色、建材、武警黄金、冶金、核工业、化工、企业等九个行业单位,75家探矿权人。2005年又呈大幅上升趋势,仅1~9月份,全区受理探矿权申请1780个,发放勘查许可证1205个。2004年,登记矿种主要依次为:有色金属、贵金属、黑色金属、非金属、能源矿产(以登记数排列);勘查登记主体以地勘单位为主(实际上其中含与民营企业合作项目),占登记数目总数93.7%,其他主体总数仅占6.3%。近年,外省大型矿业企业和公司、个体开始进入,大面积登记探矿权并呈扩大之势。
4、与国外公司开展合作渐趋活跃
近年来,与外国矿业公司洽谈合作呈上升之势,2004年国家305项目办公室与澳大利亚诚信及阿佩克矿业公司联合在自治区成立了两家合作企业,引进风险勘查资金500万美元,进行铜、金等金属矿产勘查;与澳大利亚RAB天山有限公司联合对阿勒泰地区某铜、金、铅、锌矿进行勘查;新疆地矿局与加拿大环太平洋公司和英国玛嘉司地克公司合作引进300万元资金进行风险勘查;有色地勘局与加拿大特拉维斯公司合作,引进资金2000多万美元。自治区积极鼓励地勘单位开拓周边国家地质勘查市场,近两年,相继投资在伊朗、摩洛哥等国开展风险勘查。2004年为降低地勘单位的投资风险,自治区拨款420万元支持有色地勘局在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开展铁矿地质普查工作,还与多家国外矿业公司进行地质技术、尾矿处理等合作和交流,等等。“走出去,引进来”合作勘查渐趋活跃之势。
5、矿业权流转情况
根据自治区加大招商引资扩大合作,为加快矿产勘查提供优惠政策的指导思想,自治区目前探矿权准入是执行低门槛、低成本政策,探矿权主要仍是申请审批登记为主,国内神华、鲁能等大型矿业企业大面积登记探矿权均是无偿的,探矿权转让市场交易数量很少,地勘单位很少实行有偿转让探矿权。据国土资源厅提供资料,2004年,国内数百家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新疆自治区获得矿业权685项,政府获得收益3.25亿元,其中出让探矿权仅42件,合同价款4484.87万元。
随着全国地质勘查工作的升温,新疆的矿业权市场开始出现了活跃的局面。
二、地勘单位有关情况
新疆自治区现有地矿、煤田、有色、建材、核工、武警黄金、中国冶金地调所等部门,共有69个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地矿、煤田、有色三地勘局已实行属地化。地矿局属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煤田地质局归煤炭局管理,有色局为有色集团公司管理。
在新疆地勘单位,除属地化三家外,其他均规模很小,在这三家中尤以地矿局为主要力量(约15000职工,其他两家均只有职工2000余人),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均在事业单位框架下进行内部的调整。近几年来,由于矿产勘查形势发展,特别是社会资金的进入,地勘单位均有较大的发展,共同点是矿产勘查市场项目收入大幅增长,现主要简介新疆地矿局的有关情况,以了解新疆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趋势。
新疆地矿局现有职工15000人,离退休与在职人员之比为1:1;在职职工中,机关与工程、勘查、待岗人员之比为1:1:1;属地化时总资产6亿元,净资产3.8亿元,2004年总资产达15亿元,净资产达10亿元。属地化时,事业费基数年1.83亿元,现已达到每年3.1亿元。2004年全局总体经济规模12.6亿元,其中对外创收8亿元(矿产开发占1/2),勘查专项4.6亿元,帐面利润超过1亿元/年。职工工资在职1.7万元/人年,在岗可达2.6万元/人年,远高于自治区其他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工作、生活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
该局近年来每年自筹资金投入地质勘查为1000~2000万元,大部分勘查资金来自各专项、大调查项目和社会项目。近3年,每年社会勘查项目达200余项,合同金额达1.3亿元(可完成1.2亿元),社会投资主要是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全局拥有探矿权约410项,并掌握一大批大、中型矿产地,涉及33个矿种。局实施矿业权集中统一管理,矿业权有偿转让甚少。目前,有阿舍勒铜矿矿业权价款配置15%股权,东天山铜矿转让价款3000万元,均入自治区财政,地勘单位分文未得。现主要以矿业权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参股,大部分仍是“打工”收入。
新疆地矿局所属地勘单位因其历史、发展机遇等情况不同也各有其特点,一是以第一地质大队为代表的,以地质勘查为依托,集勘查、采矿、选冶、工程、修造、商业、物业等一体的资源型集团企业,仍坚持“以地质找矿为中心”“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方针,发挥优势,不断实现找矿新发现,同时实施多矿种开发,目前该队有开采铁矿为主的13座矿山,真正成为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地勘单位。2004年实现经济总量4亿元,估计今年可达5亿元,但该队仅职工778人。二是以第四地质队为代表的,“坚持以地质找矿为中心,以地勘业,矿业开发,建筑业并举发展,多种经营为补充”的经济发展方针,实质上仍是“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近年来,一业——即地质勘查业得到很大发展,而其他产业下滑。2005年经济规模4688万元,地质勘查业4050万元,占总规模83.39%,其中国家资金占50.6%,社会资金占49.4%,分别较2004年增长2倍和2.5倍。该区矿产资源丰富,该队技术力量较强,占有较多探矿权和矿产地,但矿业权很少能有偿转让。仅阿舍勒铜矿矿业权转让时,自治区地矿局在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占有15%股权,其中四队含有部分的权益。该队主要是以探矿权吸引矿业投资者,以合作勘查或占有部分股权或吸引劳务项目,主要以勘查劳务收入为主。第二地质队地处南疆喀什,区域成矿条件优越,但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质勘查市场发育不足,地质技术人员极其缺乏,基本未承担大型项目,与社会资金合作的探、采项目,运作不规范。三是以第九地质队为代表,该队过去是地矿局的煤田地质勘查专业队,充分发挥对煤田勘查的技术优势,施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从2001年开始,随着煤田勘查市场发育,迎来发展机遇,承接市场勘查项目以每年70%的速度增长,而煤田勘查项目占2/3以上。今年经济规模可达1亿元,煤田勘查占80%以上。该队基本是“打工”收入,其前景受市场项目需求制约。
属地化后新疆地勘局改革与发展是在事业框架下,以队及直属公司经济实体为基础,“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按各单位特点,推进产业和队伍结构调整,积聚实力和经验,根据环境和成熟条件情况,推进以局为单元的结构调整,其改革方针是“分离、重组、充实、改制”和“整体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改革和调整的重点是“一院多公司”,即以局为单元,充实和加强新疆地质调查院、新疆宝地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切实做强这些龙头公司,带动全局产业及经济发展。地勘单位和非公司制企业,按各自特点实行内部“三分离,一分流”,即主、副业分离,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离,在职与离退职工分离,在职职工分流,事企分类运行,内部企业化管理。
三、对新疆自治区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几点认识
1、新疆自治区地域广大,矿产资源丰富,矿种齐全,虽然很长时间以来,中央对新疆地质勘查工作,特别是基础地质工作一直实施支持和投资倾斜政策,并按市场运作原则引进东部地区地勘队伍加强勘查力量;同时,近年来自治区政府也设立加强地质基础工作的专项资金;但总体上看,该区的地质、矿产勘查程度仍然较低,特别是交通、地理条件差的地区。据新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志介绍,现在许多矿山工作程度仅为普查。因此,该区资源潜力大,是我国矿产资源主要接续区,许多新疆自治区内和东部地区的企业已经看到这个趋势并开始进入,商业性矿产勘查“热”在该区已经出现,并将呈发展之势。
2、对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勘查的内涵认识不清,实际运行不规范。在调研中,所遇单位都对公益性和商业性的概念认识不清或可以说是混乱的,他们习惯于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区域性等原有的称谓;他们认为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都是公益性的,社会资金投资项目才是市场项目、商业性勘查项目;在实践中两者也未根本分开,把承担劳务项目视为自己在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经常是公益性(基础性)与商业性地勘工作混在一起运作,在开展公益性工作中发现的矿点或成矿有利地段,自己就接着先行登记“探矿权”,甚者即行开采,由于认识和实践运行中的问题,往往又造成统计工作的虚假现象。
3、探矿权市场有待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探矿权进入门槛较低,取得主要方式仍是以申请审批为主,或领导审批授予,可能是各省(区)中最易进入的。探矿权进入门槛低是符合国际通常的做法,但应规范有关规则和运行程序。
同时,“圈地”和“占地”现象应引起重视。由于该区找矿潜力大,且探矿权申请审批进入门槛、成本低,无需像其他省区需要通过“招、拍、挂”、交纳数量可观的价款和复杂的程序,因此,许多企业进入并大面积“圈定矿地”。如山东鲁能登记准东煤田一次就登记500平方公里(从普查—详查);北京西凯矿业公司在和田一次就登记200多平方公里,进行1/5万 “路线找矿”等等类似情况较多。据国土资源厅介绍现在新疆成煤条件较好的区段已近登记完了。驻新疆地勘单位,长期在此工作,得天独厚,占有大量的矿产地和成矿较好的区带,但因力量和资金的限制,“占而不探”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地方政府掌握资源的现象虽没有内地有的省那么突出,但这种趋势已很明显。资源主管部门对这些现象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应给予关注和规范。
4、政府对矿产资源管理应予加强。据介绍,新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矿产资源地质勘查的管理职能只负责探矿权出让、登记管理和地勘单位的资质管理,不负责勘查行业管理;有一些职能放在地矿局实施,如制定自治区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国家支持新疆地勘工作专项资金管理;自治区地勘专项资金管理(基础地质);新疆矿业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这在全国是仅有的。这对政府实施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可能有所影响。各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矿政管理力量也比较弱,整天忙于事务。如国土资源厅地勘处仅4人,哈什地区地域辽阔,矿产丰富,现进入进行勘查单位很多,而国土资源局仅2名(含领导1人)矿政管理人员,而且有的还不是专业人员,日常工作都忙不过来,根本说不上监督,所以仅是粗放型管理,加强矿政管理力量是十分必要的。
5、地质工作研究应该加强。据新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介绍,过去十分重视地质工作研究,有多级、多层次的地质工作研究力量,而现在研究工作已被弱化。一方面技术力量流失,另一方面各地质勘查单位精力在于应付市场项目,尽量创收,无力或不重视地质工作综合研究,对众多来自治区的勘查工作项目,也无力综合分析研究,不利于寻找大的矿产资源基地。对这些地质工作的“浮”或短期行为应予重视。
6、属地化的地勘单位对今后改革的定位还心存疑虑。他们对“企业化”在内部都有心理准备和具体的行动准备,并设计改革的框架方案,但对有关政策没有明确,步子又不敢迈的太大,要加快勘查主体改革,改革取向和相关政策定位必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