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maxpro什么膜:检察官揭秘高校科研经费腐败生态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3 12:10:46

检察官揭秘高校科研经费腐败生态链

2011年12月15日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

  “如不尽快采取措施,掌握大笔科研经费的教授群体可能沦为新的腐败高发人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日前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发出警示。

  本报近日推出“穷教授VS富教授”系列报道与讨论后,得到了读者的积极响应,不少读者提出,问题不在于教授的穷富,而是穷富的原因,富教授致富路径值得深究。

  就此,中国青年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以高校集中而闻名。一些检察官告诉记者,高校科研经费腐败已经成为新问题:教授们在科研经费支配上不乏混乱现象,一些课题经费直接变成了个人收入,而围绕科研经费甚至形成了一条隐秘的腐败生态链,在这一链条上,有教授、有财务会计、有科研仪器采购人员……

  办案检察官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研投入的加大,科研经费监管亟待加强,频频发生在高校的职务犯罪案件,给科研人才和资金管理敲响了警钟。

  “跑冒滴漏,触目惊心”

  长达九年时间,学院会计贪污97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科研经费,涉案达106笔之多

  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小兵对于3年前侦办的一起小会计“乾坤大挪移”的故事记忆犹新。

  赵静(化名)是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财务部派驻化学学院的会计,所在学院老教授较多,课题资源丰富。由于常年接触,大家对赵静比较信任,只要账户内还有钱不影响自己的科研进度,教授们往往不太关注账户金额的变化,一笔钱有时从一个课题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报销,也常委托赵静调整办理。

  这给赵静带来了可乘之机。最开始,赵静在教授们的发票中加进一点个人的费用,逐渐发展到别人报销1万元,赵静放进去自己找来的票据数千元,头两年赵静还有所顾忌,每年贪污大约在一两万元。第三年开始,骗取次数不断增多,每年贪污数均在10万元以上,最高一年将近20万元。

  最为疯狂的是,有的教授出国了,名下还有课题经费没用完的,竟然变成了她自己的小金库,为了方便报销,她甚至还伪造他人名章,假冒他人签名。

  赵静案发后,法院审理查明,在长达9年时间里,赵静贪污了97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科研经费,涉案达106笔之多。

  赵静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处心积虑所贪污款项也被悉数发还原单位,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张小兵说,从这起典型案件可以看出,“高校科研经费的跑冒滴漏,手法多样,触目惊心。”

  在涉及科研经费腐败案件的调查中,检察官们发现,部分经费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许多费用支出与课题无关,财务报销过程中,先报销后签字、假冒他人签名、代替他人签名的现象不在少数,而利用发票冲账也时有发生。

  此外,还有一种更为荒谬的现象:由于当前以一些知名教授名义申报课题更容易,同事或学生在申报课题时往往“拉大旗作虎皮”,可能实际工作这位教授完全没有参与,直到经费使用出了问题找到他们时,这些教授才恍然想起自己曾经在课题申请表上签过名。

  据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思瑶介绍,2006年至今,该院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其中,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都是利用科研经费监管漏洞大肆作案。“其中发生在高校里的案件占了相当比例”。

  “有制度无执行恰似纸上谈兵”

  高校唯项目论让监管层层失守,由此产生一条腐败生态链

  北京市一所二本院校的张志刚教授(化名)曾负责一家部级单位的课题项目“外宣资料翻译研究”,这一课题为纵向科研项目,但在高校,相较而言,横向课题提取劳务费更加便利,张志刚隐瞒了这家部级单位的证明,先以横向课题向学校科技处申请立项。

  不久,学校出台规定,对于纵向课题奖励补贴力度加大,优势超过横向课题,张志刚随后又找到学校改以纵向课题立项。

  然而在提取经费时,他却找来一份有20余人的在校学生名单,依旧按照横向课题管理规定,以在校学生名义先后8次虚报冒领劳务费共计8万余元。

  在接到举报调查后,检察院以其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办案检察官钟鸣说,这起任由教授“翻云覆雨”的案例暴露出一个高校里的共性问题:有关部门从鼓励科研人员争取科研项目的目的出发,片面认为监管过严不利于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科研工作开展,从而不愿意认真监督。

  在处理了一系列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件后,钟鸣和同事们有一种共同的感受:表面看来,大学的财务制度体系比较规范、健全,但在执行过程中,尤其是监督落实环节流于形式,难以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如在赵静案中,其伪造的印章与真实印章区别很明显,一眼便能看出差别,但在长达9年的时间,从学院到学校,涉及学院行政、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等多个监管部门,无一发现问题,直到有人向检察机关举报。

  与此同时,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往往只关注审批下拨和课题验收,对于经费的使用环节完全没有监管,办案人员找上门才会警觉;一些案件中还出现,课题早已结题,教授已经出国甚至去世了,课题账户上还有余额的稀奇事。

  “吃经费”由此成为新的腐败,而且带来连锁反应——围绕科研经费甚至形成了一条隐秘的腐败生态链,在这一链条上,有教授、有财务会计、有科研仪器采购人员……

  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调查赵静案时,就意外牵出更多隐秘犯罪。

  赵静所在学院,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利用管理仪器开发经费的职务之便,借学院组织到外地高校考察之机,个人前往周边省份旅游,回京以外出考察、对外交流名义公款报销个人旅游费用共计5万余元,最终以贪污罪被判。

  在这起案件中,学校规定,经费报销需要部门负责人、学院主管财务的院领导逐一审核并在报销单据上签章才能报销,两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多次在报销单据上偷盖实验室一位负责人的印章,轻松绕过本部门审核,随后这个不符合程序的“公差”一步步绕过多重监管。

  仪器设备采购也是一大黑洞。

  在一所师范院校,一名实验设备采购员在为本单位采购聚焦显微镜、分析仪等仪器过程中,收受仪器设备厂商给予的好处费近万美元。检方在办案中发现,合同书中的内容被随意“篡改”,“设备培训费”打进了采购员个人账户而无人监管。最终该采购员以受贿罪被判刑6年。

  “再好的制度归根结底只有落实到位并严格执行才能发挥作用,否则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张小兵在给这所著名学校的检察建议书中如是建议。

  贪欲害了教授也害了科研

  让办案检察官感慨的是,教授们在学术上多有专攻,“但法律意识普遍缺乏”

  张小兵对一些教授第一次接受调查时的情景印象深刻:“根本没当一回事,他们的理由是'身边同事都是这么做的呀’。”

  而另一种解释同样让检察官们哭笑不得,“这个项目是个人努力争取回来的,当然是我的劳动所得。”

  “他们根本没想到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只有走上法庭时才追悔莫及。”令张小兵惋惜的是,涉案人员都是社会精英,本身收入不菲,“对于那些不是有意贪污侵占的教授,如果让他们早点知道一些案例,接受一些警示教育,肯定不会这么干了。”

  此前,也有检察院负责人指出,在科研院所,“行政后勤服务、图书资料购置、科研经费使用成为发案的三大环节。其中,科研经费均是课题组的专项基金,数额较大,危害后果最为严重。”

  这名负责人指出,此类案件呈现比较明显的三大特点:案由集中在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3类;涉案人员学历、素质较高;男性居多,且年富力强,处于事业黄金期。

  在向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的时候,张小兵常常建议举办警示教育活动,提高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认识,使其明确科研经费属于公共财产,侵吞科研经费属于犯罪行为。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在他看来,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中,给教授及相关辅助人员留下了巨大的犯罪空间,警示教育缺失,贪欲之下只会害了教授也害了科研。

  建议书之外,办案中留给张小兵的困惑也有不少:比如,科研经费已经拨下来,肯定要花完,这顿饭是接待还是家里请客,难以认定;什么是纵向课题,什么是横向课题,如何提成与报销,办案检察官们多方查询资料,却没有找到国家相关部门明确的界限规定,很多就是学校自己说了算。

  其中一个细节也颇有意味:一边是办案中,学校有关部门的文件难寻,调查不畅;一边则是学校纪委向办案单位发出建议从轻处理的书面意见。
 中科协调查称60%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2011年09月07日  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吴晓杰 本报通讯员 王 燕 漫画:课题经费申请。唐春成 CFP

  科研经费缺不缺?科技部部长万钢在一次报告会上披露:我国科技经费节节攀升,中央财政科技投入保持年均20%的增长,我国科技基本走出了经费短缺的时代。

  科研经费利用率怎么样?中国科协一次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北京市海淀区有众多高校、科研机构,堪称学术重镇。海淀区检察院近日调查发现:2003年至今,该院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17件21人,其中,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利用科研经费监管漏洞大肆作案,涉案人员不少为高级知识分子等是这一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征。

  一边走出了“短缺的时代”,一边却走进了“硕鼠的围城”?

  给孩子买铅笔都能报销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科研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而科研经费往往又直接与课题项目挂钩,一项课题的经费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一些国家、国际重点课题,立项之后的经费更是源源不断。

  科研经费花不完怎么办?北京某高校电气专业的许博士告诉记者,学校制定了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流程,但学校每天需要报销的费用庞大,审核人员难以全面审核所有的单据,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审核人员看也不看就“大笔一挥”批准了事,有时,为了尽快结项,还会告诉他怎么报才能通过。

  海淀检察院的调查印证了这一说法:几乎所有科研单位都会制定严格的科研资金管理制度,但许多都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经费不缺,管理不严,资金只要拨下来,就想方设法用完,用不完时,就在发票上大做文章,反正钱是剩不下的——什么都能报,大到房与车,小到给孩子买个铅笔,也都要拿回单位报销。

  “每次课题结项都是我最忙的时候,到处收集发票。”许博士告诉记者,实在找不到发票时,就说自己为国家、学校节省多少资金,给自己贴金,当然,节省多少,是要在“老板”(导师)的严格“控制”之下的。

  今年2月,北京某名牌大学化学学院教师谢昌响、徐佳浩贪污一案被海淀检察院诉至法院。两人以考察为名义,使用化学学院仪器开发制作经费报销自己的旅游花销。如果不是在海淀检察院的一次例行侦查中露出马脚,“两人还不知道这是犯罪”。

  不乏“学术权威”的身影

  “项目老板”是科研圈流行的叫法。何谓“项目老板”?他们一般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望,利用个人的声望和人脉关系,“专门”跑项目,揽课题。

  课题项目“跑”下来,“圈钱”接续。项目越多,科研经费落入个人腰包的可能性就越大。于是,自行车换宝马,工薪阶层变百万富翁。不少“项目老板”开名车、吃大餐,动辄一掷千金,“老板”派头十足。

  “风光无限”的背后,究竟是怎样一番风景呢?

  2003年,“汉芯”发布之后,项目组组长陈进立刻“鸟枪换炮”——之前骑的是一辆普通自行车,升级为一辆价值30万元的别克轿车。又过了不到一年,这辆别克又换成了宝马。知情人都知道,买“马”的钱正是陈进骗取的科研经费。

  除了“骗”,还有“蒙”。2009年,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了某科研机构古千秋课题组私分国有资产案。课题组负责人古千秋手握10余项国家课题,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是这一领域的“学术权威”。被捕前,该课题组还承担着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等两项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重大科研项目,经费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

  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为了使节余的经费不被收回,古千秋等人十余次采取与相关协作单位签订虚假“子课题协议”,将科研经费拨付给子课题承担单位,再变现后返还80余万元。去年5月17日,海淀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古千秋等4人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些人在科研领域非常成功,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在法律素养和职业修养方面却有待提高。”该案主诉检察官叶衍艳对记者说。

  小会计如何撬动大资金

  时至今日,海淀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张磊对当年办理的一起贪污案依然感慨:“卞中如入无人之境,没有上级查账,没有旁人监督。”

  张磊提到的案子,发生在200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会计卞中贪污、挪用公款案,在当时引发了不小的震动。2.2亿元的数额,成为当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办金额最大的一起贪污、挪用公款案。

  1986年成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脱胎于中国科学院,起初,科研经费规模只有8000万元,到2007年,已增长到43.3亿元。就是这样一个向全国上万所科研单位和高校拨款的机构,出现了一名“小吏巨贪”。1995年8月至2003年2月,卞中利用掌管国家基础科学研究的专项资金下拨权,采用伪造银行进账单和信汇凭证,编造虚假的银行对账单等手段,逃避审计检查,贪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2.2亿元。

  “查到最后,感觉偌大的一个机构,拨款权实际上就掌握在一个会计手中。”张磊告诉记者,“卞中的作案手法并无特别之处,只要有一个环节有所监控,就会暴露。”

  如果说,科研经费使用环节的职务犯罪令人“痛心”,那么出现在经费管理环节的职务犯罪不免让人“担心”。

  目前,我国科研经费来源实行以国家为主、地方为辅,个人捐助和单位自行出资为重要补充的资金管理体系。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与分散化在许多环节上有被滥用的风险,也同时导致课题数量过多,降低资金投入效率。

  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亟须提上日程。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为此写下注脚:审计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课题扩大开支范围、未经批准调整预算、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涉及资金数以亿计。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日益重视,科研经费的“奶酪”越做越大,但并未全用在“刀刃”上,“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甚至成为个别科研人员的“圈钱”工具。

  “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环节已成为产生学术腐败的主要地带。”海淀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壮告诉记者,科研经费审批权为少数人垄断;科研经费分配体制不合理;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失控,浪费现象严重;一些课题负责人长期把持人财物资源,是引发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

  “预防学术腐败,无外乎人防、物防、技防。”刘壮向记者介绍,具体来说,就是要提高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避免个人决策、暗箱操作;对重点资金、重点领域加强审计监督力度。预防对策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各方面的齐抓共管。”刘壮说。

  记者在查阅众多科研单位关于科研资金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时发现,管理办法失之粗糙,很多关键性环节只作原则性规定;资金使用合理与否,全凭科研人员道德自律;即便出了问题,处罚条款也往往得不到严格执行。

  在采访中,一些学者和专家也提出了建议,希望科研立项和经费投入能够纳入公共监督之下,并建立规范的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落实和完善科学技术评价方法。入选的科研项目应向全社会招标并公示,项目的开展和完成要有评估,并且要让社会各界有渠道了解科研经费的使用及产生的效益。“只有将科研人员置于一个合理、合法的位置,接受监督,科研经费才能'好钢用在刀刃上’,不至于沦为谁都能动的'奶酪’。”

  (文中出现的涉案人员徐佳浩、谢昌响、古千秋等均系化名)

  我国科研经费40%用于项目 挥霍成潜规则 2011年11月05日  经济观察报
        科研经费被肆意侵占挥霍,在科研圈内早已不是秘密。

  一个月前,财政部、科技部发出《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要强化预算编制、严格评估评审,结余资金上交。同时,对非涉密课题预算进行公示,探索课题绩效的公示制度。 

  “头痛医脚,脚痛医头,纯粹走过场的,下多少个通知也没用。”10月30日,中国社科院西部地区某研究所任高(化名)表示,科研经费怎么花,实际上都是公开的秘密。 

  作为一名老科研人员,任高对于科技界一些潜规则颇感无奈。她说,大家都这么做,你不做,就显得另类了,再者领导也不会相信你。 

  科研经费的使用,诸如扩大开支范围、擅自调整预算、突击购买设备等屡见不鲜。2010年,仅国家审计署查出的资金就达数亿元。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接受本报采访的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科院院士表示,早几年,中国科技投入不足,是制约科技创新的一大瓶颈。如今钱到位了,但是有限的钱却没有花在刀刃上,成了部分科研人员的“圈钱”法宝。 

  海淀区检察院一要求匿名的工作人员称,2003年至今,该院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17件,涉案人员21人,其中,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涉案人员不少为高级知识分子。 

  项目老板 

  “竞争,哪儿都是竞争,表面是为了项目,实际都是为了钱。”55岁的中南某大学驻京办主任肖文凯说,都说高校驻京办跑项目,跑钱,其实跑得最厉害的还是搞科研的。 

  肖文凯说,由于科研人员的收入和获得经费不成比例,再加上有些科研单位的绩效工资都是从经费里开,所以大家都动这个脑筋。 

  以肖所在的学校为例,大学讲师一个月的收入才3000元,副教授4000不到。而科研所的工资,刨去科研经费里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也就四五千。而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方新接受采访时公开表示,现在的经费可以去买科研设备、去做事情,但是不能给人,这个问题仍没有解决。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政策局局长韩宇透露,在我国科研经费投入中,劳务使用情况占23.6%,而发达国家的比例则达45%。我国科研人员人均每年劳务成本约为日本的1/12,韩国的1/6。 

  任高直言,节节攀升的物价和工资不成正比,所以大家也就一根筋地想着法儿搞项目,搞科研。因为钱到手后,怎么花是自己说了算。 

  此外,在科研领域里,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立法的缺失,直接导致科研项目管理的混乱。而科研项目管理又呈现出“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各经费来源单位对自己主管的科研项目都制定办法,各高等院校、科研所也制定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不统一造成不同科研单位管理规定不协调和冲突,造成了客观上纵容了科研腐败问题的发生。 

  另外,一些有身份和名望的老师也会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到处跑项目、揽课题。跑到项目后,再找一些老师共同研发,按需支付部分劳务费后,剩余的全部落入个人小金库。而那些跟着导师做科研课题的博士生,也能从科研经费里拿到一些酬劳。 

  “在科研圈内,这叫'项目老板’,而且有些人就是专门跑项目,然后再与别人吃回扣。”任高说,一般项目老板和驻京办关系密切,因为要靠驻京办打头阵,与部里牵线搭桥。 

  这一说法也得到肖文凯的默认,肖表示,每年3-5月是高峰期,一直到6月立项前,驻京办是“项目老板”的“首攻阵地”,等项目和经费下来了,驻京办就逐渐冷清了。 

  中国教育拨款分散掌握在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而拨款的主要方式是项目制,即申报项目,审批通过立项后拨款。然而这种拨款制度,要求高校必须长期建立与掌握财权的部门的良好关系。 

  此外,“985高校”与“211高校”的校领导任命,主要来自教育主管部门。其中,“985高校”的书记、校长往往是副部长级,而“211高校”的书记、校长则是正厅级,所以往往会比地市级政府位置还要高。因此,各地学校设立驻京办,对口联系教育部门,对及时理解上级部门的指示,以及汇报办学成果都有重要作用。 

  但肖文凯始终认为,科研经费的乱象,都是由于利益在作祟。只要科研经费财权和审批权分离,掌握财权的部门退出项目审批,再建立科研投入基金制度,引入公正、公平、公开的专家评审制度,这些乱象也就会结束。 

  小金库 

  项目到手后,怎么花是关键,而且还得花得没有痕迹。 

  有几种惯用方式:首先是吃回扣,只需500万价格的仪器设备,以800万或者1000万购买,多余的钱已辗转进入个人卡号;其次,以科研需要的名义购置汽车房产,项目结束后就据为己有;再次,自己成立公司,拿科研经费作股份;或者,就是以考察的名义出国或到各地旅游消费。 

  不过,西部地区的研究所,出国考察并不便利,出境考察时要受到诸多审查,但这也阻碍不了他们巧立名目地花钱。 

  例如,社会科学领域引进课题制后,设备仪器的费用,在预算中是小部分支出,交通费、差旅费、资料费和餐费等项开支,才是主要开支,常用的借口就是大量的社会调查和学术交流;在人文学科领域,查阅文本文献是主要研究形式,重要资料都有图书馆藏,自行购置说不通。为使经费达到一定规模,便将电脑、摄像机、扫描仪等反复填报,而一旦立项,经费包干,这些费用便可以被其他开支替代。“考察、学术交流是科研圈最惯用的伎俩,且专门挑没有去过的地方考察。”任高说,在国外随便找个学会以考察名义或学术交流方式发个邀请函,太简单不过了。 

  中科院某研究所研究员李志表示,他们所的很多老师,全世界几乎哪儿都去过了。为什么那么多人想往科研机构里挤,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究竟应获得多少报酬?本来是具体的,但科研经费任意支配的事实,却默许了这些灰色收入的存在。 

  肖文凯表示,交项目的时候,大家都想尽办法花钱,因为如果钱花不完,下一个项目有可能就拿不到这么多钱了。“来了钱,扣掉10%,盖个章再给你。”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北京某高校材料工程系副教授说,“高校就像一个菜市场,科研人员就是包了其中一个摊位,进账出账从那里过。” 

  在海淀区检察院查办的12起涉及科研院所职务犯罪案件中,除1人为高中文化程度外,其他都是大专以上学历,6人为本科,2人为硕士。都是高学历人才,年富力强,案发时处于事业黄金期。其中,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原主任助理江琴的故事十分典型。 

  江琴所在的研究所是中科院下属的骨干研究所,主要负责智能识别系统、人脸识别技术、虹膜识别技术等,均属尖端高科技。江琴负责管理该研究所生物特征认证与测评中心行政事务,经手课题经费的申请和报销。但每次江琴申请经费的支取,导师往往只管签字,此后并不过问经费的去向。 

  公诉机关材料显示,2004年,江琴注册成立北京蓝盾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他以该研究所的名义,与蓝盾公司签订两份虚假合作协议,用蓝盾公司出具的发票分别于2005年2月2日和6月3日在该研究所报销领走31万元和40万元的支票两张,入到蓝盾公司,分17次将这两笔款项提现据为己有。2005年至2006年,还多次截留客户单位给付的测试认证费共计6万元。此外,江琴还编造需向某公司或培训机构支付材料费、培训费等理由,拿着伪造的合同内容让导师签字,导师签字后,便更换合同正文文本,将付款方向改成该研究所支付给蓝盾公司。 

  海淀区检察院人士透露,有一次,江琴请导师签字的报销单数额仅为20元,拿到财务支取钱款时,他在20元前面加上“3100”,轻松支取出31万元。2008年9月19日,江琴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上述人士介绍,从近年来查办的科研院所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发案单位涉及中国科学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海淀区科委等国家级、省级及区级科研机构,涉及面较为广泛。其中,行政后勤服务、图书资料购置和科研经费使用三个重点“病灶”引人关注。但案发范围之广、涉案人员学历之高,以及案件本身暴露出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混乱等现象,是科研院所职务犯罪呈现出的鲜明特点。 

  缺位的审计 

  10月19日,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随着中央财政对科研投入的加大力度,“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将着力解决科技计划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新问题,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建立问责机制,加强经费管理的监督。 

  中国科研单位的内部审计是近几年才开始启动,审计人员的数量明显不足,水平参差不齐,知识结构也比较单一,专业知识不够广泛,无法真正做到合理公平的监督。此外,虽然每个科研单位和高校都会制定严格的科研资金管理制度,但都形同虚设,大多都是走过场。且每个科研所和高校都有相熟的会计师事务所,双方会签订长期合同,由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专门做账,有时候甚至几个项目的所有花销都是一样的,发票也都是同一家单位。 

  目前,通过审计保障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研,已经迫在眉睫。这个本不起眼的审计业务,却已然成为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新兴业务之一,且收费价格开始水涨船高。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甚至与部分科研人员勾结,以各种名义支出大部分科研经费,最后落入个人腰包。 

  有的科研单位,甚至在做账的时候,为图方便,连发票都由会计师事务所帮忙购买,最后双方以不等的名义进行分赃。而会计事实所的会计师在外接私活、帮科研人员做假账亦然是公开的方法,只是每次做账成本都在万元以上,事后还要求分百分之几的好处费。“当然,验收的时候每个专家都要打点,一般是1000-5000之间不等,负责项目验收的专家只要有一个不签字,项目就无法过关,明年再申请项目就更困难了。”任高说,她就曾经遇到不签字的专家,给钱不要,送什么都不要,最后给他安排了女色,才肯签字。 

  北京某五星级大酒店公关总监刘浪表示,3月-5月,是高校和科研所订的包厢最多的时候,消费也是最高的,该酒店由于离学区近,每年生意都红火得很。 

  任高说,要想彻底杜绝科研圈的乱象,就必须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和审查。不然,一切又会回到原点,周而复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