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版复仇者联盟 种子搜:纪健生:刘郎已恨蓬山远 更隔蓬山一万重——读《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7 15:39:46

纪健生:刘郎已恨蓬山远 更隔蓬山一万重

——读《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刘心武先生实践王蒙先生关于“作家学者化”的倡导,以知名作家身份从事《红楼梦》研究,独创“秦学分支”,著述甚夥,声誉鹊起。尤其在亮相央视《百家讲坛》揭秘《红楼梦》,为广大听众以及《红楼梦》读者发蒙指迷之后,更于作家、学者之外,成举社会瞩目之红学闻人矣,洵为文苑、儒林、传媒三界之一大盛事。刘先生在其正式出版的讲稿结集《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一书的序言《说在前头》中,自豪地宣称:

  对于我的秦学研究,我有基本自信,因为,一、另辟蹊径;二、自成体系;三、自圆其说。……我的这个系列讲座,引发了人们对《红楼梦》的更浓厚的兴趣,读《红楼梦》的更多了,参与讨论它的人更多了,红学在民间的空间,因此大大拓展了,这才是最重要的。(《刘心武揭秘红楼梦》5页,以下引用本书直标页码)

前人有云,学者之得力处,即学其人之入门处。先生所说之第一点“另辟蹊径”,当指其“月喻太子”的重大发现;第二点“自成体系”,当指其对秦可卿的深刻解读与原型的挖掘;第三点“自圆其说”,当指其独特的思维逻辑与解说方法。至于第四点“最重要的”,可名之为“平民红学”。 

本人不揣浅陋,拜读先生大作之余,拟就以上四点,谈一些感想,与先生作一次“讨论”(先生讲座中惯用语之一)。需要说明的是:先生的四点自我评价,简言之即途径、体系、方法、效应,本文即针对这四个部分与先生展开讨论。

第一,关于刘心武先生“月喻太子”的辨正,讨论先生关于月亮可以比喻太子亦即胤礽这一“秦学”基础命题,指出其由于所据资料不实导致的“秦学”之根基不牢。

第二,关于刘心武先生“秦学”体系的解读,讨论“秦可卿原型”这一“秦学”核心与主体命题的可信性问题,指出其因没有实在证据而只能是一个想像的“空壳”。

第三,关于刘心武先生论证方法的剖析,讨论先生“秦学”研究的思维和论证是否有效的问题,指出其在材料和逻辑方面的若干“硬伤”。

第四,关于刘心武先生“平民红学”的平议,讨论先生建立“秦学”,高扬“平民红学”,号召探佚与原型研究以及抨击高鹗续作等问题的效应影响,指出其在认识上的一些误区。

不当之处,请先生批评;冒犯之处,请先生海涵。

 

一、水中月非天上月——刘心武先生的“月喻太子”辨正

 

刘心武先生高揭“秦学”旗号,大讲秦可卿“这位神秘人物是破译《红楼梦》秘密的总钥匙”(30页),他是“把秦可卿这个人物,当做一个朝里眺望的窗口,一道最重要的门槛,一把最灵便的钥匙,去探究《红楼梦》这座巍峨宫殿里的奥秘。”(268页)他声称,“我的探佚就是从这儿切进去的。”(29页)但是,在先生《红楼望月》这本书里的《红楼望月——为纪念曹雪芹逝世240周年而作》中,却又讲到“日喻皇帝,月喻太子”,“日月之争,笼罩全书”,“把'月喻太子’作为解读的钥匙”,全书中涉及月的句子,“就都有了深层的意蕴”。于是,他宣布:“从此牢记:欲懂《红楼梦》,需细品月。”(《红楼望月》2—5页,以下简称《望月》)在一封致周汝昌先生的信中,他十分清醒地承认:“'月喻太子’,这是我们最新的研红感悟,应该以全新的角度来重读《红楼梦》……”。(《望月》21页)《红楼望月》在前,是研红论著;《揭秘》在后,是演讲结集。二者基本内容与主要观点虽然一致,但揆之情理,验之实际,先生之“另辟蹊径”应是“月喻太子”的发现,并由此角度去读《红楼梦》;《红楼望月》之命名与解释,可为明证。至于说秦可卿是“总钥匙”、“窗口”、“门槛”、“切入”点云云,乃是高揭“秦学”旗号后策略性的尊题说法。况且,秦学体系之成立,归根结蒂还要以“月喻太子”之成立为前提。所以,我把“月喻太子”作为先生之“另辟蹊径”看待,而把先生对秦可卿的解读与原型挖掘看成“自成体系”,是有根据的。“蹊径”云者,入手之途径也;“体系”云者,着力之本体也。先生有《秦学探佚的四个层次》一文(《望月》),讲的正是“秦学”之“体系”。所以,我的看法也是更符合刘先生本意的。故而在不搅乱先生的前提下,也不想被先生搅乱,首先与先生讨论“月”能否比喻太子的问题。

    月亮的意象,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的文化符号,或者说是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隐喻。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比喻有两柄亦有多边》中,谓比喻之“二柄”,指词气有褒贬、喜恶、扬抑之别;“多边”则指事物非一性一能和一功一效,用为比喻则指同而旨异。以月为例,则可取其明或兼圆以喻镜;亦可取其圆以喻茶团、香饼;可喻目之洞瞩明察;又可以喻女君,取太空当阴之意,如陈子昂《感遇》诗之“微月生西海,幽阳始代升”,可隐拟武则天。(《管锥编》第一册36—40页)可见文化符号的隐喻性是有一定根据的,不是哪个人可以随心所欲的。解读隐喻,亦应作如是观。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月的意象之喻意。

首先,月和日一样,是比喻帝王之德的。如:

如日如月,唯君之节。(《管子》)

圣王之德,融乎若日之始出,极烛六合而无所穷屈;明乎若月之光,变化万物而无所不行。(《吕氏春秋》)

  在诗文中歌颂帝王,均日月并用。如南朝齐王融《上齐武帝疏》中云:“伏惟陛下,穷神尽圣,总极居中;偶化两仪,均明二耀。”(《南齐书·王融传》)“二耀”指日与月。就连刘先生作为“月喻太子”最有力旁证的“双悬日月照乾坤”,日月也都是指的帝王。这句诗出自唐代李白的《上皇西巡南京歌十首》之十:“剑阁重关蜀北门,上皇归马若云屯。少帝长安开紫极,双悬日月照乾坤。”王琦注云:“天宝十五载(756年)六月,安禄山兵破潼关,帝(玄宗)出幸蜀。七月庚辰,幸次蜀郡。八月癸巳,皇太子(李亨)即皇帝位于灵武,尊帝曰'上皇天帝’。至德二载(757年)十月丁巳,皇帝(肃宗)复京师。……十二月丙午,上皇天帝(玄宗)至自成都,”(《李太白集》卷八)这里说得异常清楚:玄宗,先称“帝”,皇太子李亨即位后称“上皇天帝”;李亨,先称“皇太子”,即位后称“帝”,这时的唐玄宗和唐肃宗,一个“上皇天帝”,一个皇帝,父子并称“二圣”。玄宗自己也说:“朕称太上皇,军国大事先取皇帝处分,后奏朕知。”(《旧唐书·玄宗本纪下》)这就是李白诗中“上皇”、“少帝”“双悬日月”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一个“皇上”与一个“太子”一“日”一“月”并称的问题。

  其次,月喻皇后。如:

日为太阳之精,主生养德,人君之象也;月为太阴之精,以之配日,女主之象也。(《晋书·天文志》)

天子与后,犹日之与月,阳之与阴,相须而成者也。(《礼记?·冠义》)

后族专政,则日月并照。(《太平御览》卷4引《春秋考异邮》)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后族专政,才呈现“日月并照”即“双悬日月”的局面。

月喻皇后,诗文中成语甚多,如“月精见表”、“月辉溯日”、“应祥月德”等。

月亮能否比喻太子呢?先生没有从比喻的社会约定性和文化规定性方面找根据,我倒是在《晋书·天文志》、《隋书·天文志》和《宋史·天文志》中发现了一条有关说法:

紫微垣中,众星拱北辰,第一星主月,太子也。

但令人失望的是,《宋史·天文志》上一条史官的自注引了汉代著名天文学家洛下闳的说法,对此作了有力地否定:

闳云:北极五星,初一曰帝,次二曰后,次三曰妃,次四曰太子,次五曰庶子。太子者,最赤明者也。

可见月亮是从不比喻太子的。在诗文中写到太子,往往用的是君、储后、元储、储贰、储副、储极、副德、副贰、副君、副主等词语和明两、重离、继明、重光等典故。

《易·离卦》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程颐的解释是:“若云两明,则是二明,不见继明之义,故云明两。明而重两,谓相继也。”(《二程集·程氏易传》)二明,即上举“二耀”,均指帝王。太子有继明之义,所以称明两,或重离。

晋·崔豹《古今注》中卷:

《日重光》、《月重轮》,群臣为汉明帝作也。明帝为太子,乐人作歌四章以赞太子之德,一曰《日重光》,二曰《月重轮》,三曰《星重辉》,四曰《海重润》。汉末丧乱,后二章亡。

这似乎可以说是有点儿“月喻太子”的味道了。但是别忙,崔豹接下来引旧说云:

天子之德,光明如日,规轮如月,众辉如星,霑润如海。太子皆比德,故云重也。

这里的“重光”、“重轮”、“重辉”、“重润”等与上举“重离”、“明两”、“继明”同义。

从中国文化语境来说,月亮比喻太子已经很难成立了。那么,是否具体到康熙太子胤礽,有某种具体的原因,使“月喻太子”成为可能呢?或从典故意义来说,胤礽之其人其事就是“月喻太子”的典源呢?刘心武先生的“贡献”,就是发现了这么一种“可能”:

现在我告诉你,这个胤礽做太子的时候,他有一幅对联是备受他的皇父康熙表扬,而且他到处把它写出来送人。史书上只是没有具体记载他也写了送给曹寅而已。他在江宁南巡的时候把它送给别的官员,都被记录在案。他没事就写自己这个名对,这是他很小的时候就对出的一个好对子。这个对子是什么呢?叫做“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胤这副对联的事儿,最早记载在康熙朝一个大官王士祯所写的一本书《居易录》里面,我看到起码有两本清史专家的著作里,都引用了王士祯《居易录》里的记载,说明这记载是可信的。(110页)

先生对于没有太子书写对联送给曹寅的记载,深表遗憾,却又以肯定的态度去叙述。在《红楼望月》中,他说过:“很可能,当年随行的皇太子,为曹家书写过他的这一得意之对。”(《望月》14页)又在致周汝昌先生的信中说:“与胤礽过从甚密的曹寅、曹頫很可能引来激励子侄们向这位'千岁’学习。在曹雪芹的《红楼梦》里,……是不是多多少少有些个胤礽少年联句的影子呢?很可能,曹雪芹对胤礽这个牵动着他家至少三代人命运的神秘'千岁’,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把胤礽这位'坏了事’的'千岁’的事情弄清楚,都是准确把握《红楼梦》文本真情实意的大前提啊!”(《望月》62—63页)这样就把太子对联与曹寅、曹雪芹和《红楼梦》的写作连在一块了,那就不仅是“月”可以喻太子,而且曹雪芹以之为背景写作的根据也找到了。

但是,先生的根据只是《康熙朝储位斗争纪实》和《清朝皇位继承制度》两书的转引,并未亲见“康熙刻本”的《居易录》。他在致周汝昌先生的信中,大致描述了两书的引用情况:两书中皆引了那副对联, 都标明出自《居易录》卷31。但前书语焉不详,“太子在十几岁时写过两行难得的对联,足以证明他无愧于父亲的称赞”,疑为先生自己的话。后书则把皇太子说成了“允禧”。(《望月》66页)先生得此信息,立即作出判断,认为此联为《红楼梦》第三回黛玉初进贾府时所见之一副乌木錾银联牌上的对联“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黼黻焕烟霞”所本,“大匾(指御书“荣禧堂”金匾)为金,联牌为银,正是一为'日’赐,一为'月’书”。并进而指出,“大约太子胤礽以'日’比其父皇,而以'月’自居。他的咏月诗明示此义。” (见《望月》1页,18页)于是,“月喻太子”的格局便正式奠基了。甚至当先生得知所谓“太子名对”乃唐代诗人刘禹锡《送蕲州李郎中赴任》中的一联时,他竟还不忍割爱,很认真地向听众解释道:

  经查,这确实是刘禹锡老早写下的诗句,那么,王士祯所谓“太子名对”的记载,该怎么看待呢?王士祯行文比较简约,我想,他所说的情况,可能是当年太子还小,他的老师说了刘禹锡诗里的前半句,作为上联,让他对个下联,他当时并没有读过刘禹锡的这首诗,却敏捷地对出了下联,与刘禹锡的诗句不谋而合。(111页)

好一个不谋而合!太子书写了别人的两句诗,就成了他自己的“名对”,这太子实乃欺人太甚,清代的太子竟横到唐朝去了。我听说过,有个什么人夜里梦到一句“江湖夜雨十年灯”,便认为是自己的创作,岂不知正与宋代黄庭坚的“名对”“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撞个满怀,据说也是以“从未读过黄诗”和“不谋而合”来解释的。这种与古人争著作权的做法,实在不高明。

先生为什么紧紧抓住这两句诗不放,甚至在有力的反证面前也仍要咬牙坚持呢?盖因为这两句诗是关系到“月喻太子”能否成立的根本也是唯一的证据。而“月喻太子”的成立又是“双悬日月”,曹家参与康、雍、乾皇室斗争并属于“太子党”的重要依据,更是关系到“秦学”成败的关键:秦可卿的原型就是被宁府藏匿的胤礽之女的推论能否有着落。

王士祯的《居易录》里究竟怎样记录关于太子的“名对”的呢?经查康熙原刻足本《王渔洋著述四十四种》中的《居易录》卷31第1页,见到如下记载:

五月十七日,圣驾还京,九卿诸臣迎于通州。以前左都御史王鸿绪为工部尚书。赐致仕工部尚书熊一潇御书“怡情泉石”;致仕内阁学士徐嘉炎御书曰“直西清”,又一联云“树影不随明月去,溪声长送落花来”,又唐人张旭“隐隐飞桥隔野烟”绝句一首。皇太子赐嘉炎睿书“博雅堂”大字;又一联云“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又赐睿制诗一首云:“玉台词藻重徐陵,经笥由来博雅称。每见趋隔鵷鹭侧,神仙风度在觚棱。”

  从这里我们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太子名对”,“睿书”是太子的书法,“睿制诗”才是太子的创作。太子不是在江宁南巡时写给别的官员,而是在北京附近的通州。前已说明,太子写的是刘禹锡的诗,不能说是“他很小的时候对出来的一个好对子”。从《居易录》全书来看,也找不到“备受他的皇父康熙表扬”,“他没事就写自己的这个名对”,“到处把它写出来送人”的记载。胤礽的创作只是那首“睿制诗”。 综上所述,“月喻太子”无论从文化语境,还是从胤礽之本事来说,都已不能成立,刘心武先生的这个发现或者说发明,恐怕是要落空了。水中之月,终非天上之月,这对于其秦学体系的影响,将是致命的。这使我不由地想起这样一段话:

    人们对显而易见的意义往往持一种怀疑与轻蔑的态度。显而易见的意义是如此唾手可得,与普通常识简直没有什么区别,神秘论的追随者们认为,这对他们的地位与智力都是一种致命的浪费与损伤。(艾柯等《诠释与过度诠释》11页)

殊不知,“显而易见的意义”和“普通常识”,是最最蔑视不得的。

 

二、义何重兮情可轻——刘心武先生的秦学体系解读

 

在解决了“月喻太子”的问题之后,就可以从刘先生“另辟”的“蹊径”来解读他的秦学体系了。他说过这么一段话:“'秦可卿’谐'情可轻’,意思就是这种感情本来是应该轻视的,不必那么看重的,……贾家和'义’字派的感情,和'双悬日月’的那个'月’的感情,太过深厚了,结果就做出了藏匿秦可卿的事情,如此看重政治结盟的感情,也是不可取的。”(188页)依先生之法,“义忠老亲王”也可谐音“义重”,“情”和“义”,恰是先生探寻秦可卿原型的两个关键词,通过秦可卿与“月”太子的血统关系,他把一个情色人物解释为一个政治人物,并进而抽换了《红楼梦》的基本内容构成。所以,这里也从“情”、“义”二字下手,解读刘先生的“秦学”体系。

先生在《秦学探佚的四个层次》一文中讲述了他的“秦学”体系:

在我来说,这个“秦学”的探佚空间,它有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红楼梦》的文本。……便是探究“在原来的文本里,秦可卿的出身是否寒微?”我的结论是否定的。

第二个层次,是曹雪芹的构思。……起码显示出曹雪芹的艺术构思里,一度有过的关于秦可卿真实出身的安排。……是有让秦可卿与贾元春作为祸福的两翼,扯动着贾府盛衰荣枯,这样来安排情节发展的强烈欲望。

第三个层次,是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这样构思。……探究当年贾家在康、雍、乾三朝中,为何陷入了皇族间的权力争夺,……比如说,我认为,曹雪芹最初写成的文本里,是把秦可卿定位于被贾府所藏匿的类似“坏了事的义忠老亲王”的后裔。

第四个层次,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人文环境。……探究康、雍、乾三朝皇帝与曹家的复杂关系,是弄通《红楼梦》中关于秦可卿之死的文本的关键之一。(《望月》54—57页)

先生抱怨有人把他的四个层次的探索混为一谈,使他感到“缠夹不清、一言难辩”,为“方便地”与先生“讨论”,所以先把这四个层次摆了出来,看先生在《揭秘》中是如何展开这四个层次的。

在《揭秘》的十八讲文字中,第一、二讲是导论。

第三讲《贾府婚配之谜》和第五讲《秦可卿生存之谜》,讲贾府婚配条件与秦氏在宁府的待遇地位,怀疑秦氏出身不仅不寒微,而且高于贾府。属于“秦学”第一层次的研究。

第四讲《秦可卿抱养之谜》,讲《红楼梦》第八回末关于秦氏来历出身的一节补叙,是曹雪芹删去秦氏“真相”后的“补丁”。属于“秦学”第二层次的研究。

第六讲《秦可卿出身之谜》,对《红楼梦》有关文本作了独特的解读,点明了秦氏是废太子之女,属于“秦学”第三层次的研究。

第七讲至第十一讲,讲作为“秦氏原型”背景的其他人物“原型”,第十二、十三讲《秦可卿原型大揭秘》,第十四、十五讲《秦可卿被告发之谜》以及以下三讲对贾元春“原型”的揭秘,均属于“秦学”第三、四层次主要是第四层次的研究。

这样就可以看出,作为先生“秦学”核心和主体部分的“秦可卿原型”研究,是贯穿于四个层次之中的。所以,只要抓住与秦氏直接有关的几讲文字加以解读,就不难发现先生“秦学”体系的奥妙了。必须说明的是:由于刘先生的演讲纵横捭阖,海阔天空,在解读之先,先要掌握先生的基本思路,即秦氏原型与“月”所象征的太子的关系,“月亮走,我也走”,不然就会迷失了方向,找不准先生的真意所在。另外,为了层次清楚,就采用了“对话”的方式。

第三讲《贾府婚配之谜》。先生在这一讲中大讲宁府三代单传,血脉延续已成危机,贾府婚配皆重门当户对,作为贾蓉之妻的秦可卿居然是从养生堂抱来的弃婴。曹雪芹写作总是“过分地忠实生活原型,太写实了”,所以秦可卿也应有原型,不会是这个样子的。

按:先生第一层是解读《红楼梦》的文本,但一开讲就用了偏锋,直逼原型,暗逗出秦可卿出身必非一般。按阅读小说的常规说,对一个人物的分析,首先得承认作家文本中描叙的合理性,而不是勇于纠驳本文。他把两个本该先讲的道理,却推到了下一讲。

其一是,讲贾蓉的婚配标准的,“贾蓉的妻子千万不能乱娶,宁国府的血脉已到了三世单传的危机时刻了,娶媳妇一定要娶一个门当户对的,门不当户不对的话,也得比贾府的门和户还要高。而且要保证能给贾蓉生儿子,也就是给宁国公这一支传续后代。”(50页)门当户对与三世单传无必然联系。“门不当户不对的话,也得比贾府的门和户还要高”,虽不成逻辑,或有笔误,但却暴露了先生急于证成秦氏出身高于贾府的心境。至于“要保证能给贾蓉生儿子”,则又由要求政治资格回到生育能力。

其二是,《红楼梦》第二十九回贾母对张道士说到宝玉婚配的一段话:“你如今可打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的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性格难得好的。”先生既未全引,却又对此作了否定的解释,但并未从贾母的话本身批驳,而是另找话题,说“贾母绝对不是那样的意思”。其实,贾母以贵族可以将贫寒之家点铁成金的优越感,谈模样性格之于儿孙婚姻的重要性,也是她对家族婚配观念的一种表达。先生对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否定过于轻率。

第四讲《秦可卿抱养之谜》,这里的关键是《红楼梦》第八回末的一节补叙:

他父亲秦业现任营缮郎,年近七十,夫人早亡。因当年无儿无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谁知儿子又死了,只剩女儿,小名唤可儿,长大时,生的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许与贾蓉为妻,那秦业至五旬之上方得了秦钟。

先生从这样几点来说明这一节是曹雪芹有意的改动与安排:

1、先生认为秦业抱养孩子很古怪。可卿20岁左右,秦业抱时年五十左右,没必要抱养孩子,可以纳妾或过房;而偏要抱养,而且抱了一男一女,“看来这个女儿是非抱不可的”。死的不是女儿是儿子,他却只养这个女儿,不再抱儿子了。

按:抱养子女,本出无奈,原因甚多;未生育与有生育能力不是必然关系。抱女儿,有“招弟”的说法。儿子死了,并非抱来就死掉的。不再抱,也许因为已怀了秦钟。这是抱养子女的常识。先生强调这个女孩“非抱不可”,是有目的地暗示。况且,营缮郎亦非太小的官,又与贾府有联系,攀亲并非绝不可能。

2、先生引脂砚斋的话:“秦氏究竟不知系出何氏,所谓寓褒贬别善恶是也。……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接着解释说:“怎么会是'秉刀斧之笔’呢?刀斧是用来砍削东西的,这就是说,她指出,作者写这个人物,是用大刀大斧砍去很多真相,……菩萨之心,就是不忍之心,慈悲之心,那么,显然是不忍心写出真相来。”(49页)

按:所谓“寓褒贬别善恶”,即春秋笔法,亦即所谓“史笔”。“秉刀斧之笔”,承上言,所谓“一言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不是“砍削”。“具菩萨之心”,是删去“淫丧天香楼”一节,对秦氏不予过分抨击。先生说“真相”云云,认为曹雪芹有关于秦可卿真实身份的叙述,且与“月”有关。显属猜测。

  3、先生认为,砍去关于秦氏真实出身和死因的“真相”之后,《红楼梦》第八回末的补叙是打了一个补丁。曹雪芹是出于非艺术的考虑,“因为他要保持每一回的均匀程度”,去掉“茜雪被撵”一段文字,“很痛苦地”补上秦氏出身一节。

按:“茜雪被撵”失于交待,但若写出只要一句或数句即可,未必有和第八回末“均匀”的一段文字。雪芹“将真事隐去”,删去的为“淫丧”一节,未必有或不必有秦氏为太子之女、避难秦家,成为人质、赌注、政治投资的叙写。雪芹难道自坏其例,欲写不存在之实吗?其“痛苦”何据?先生故布迷阵,恐怕是空城之计。

先生作结论道,秦可卿不可能是弃婴,不是小官宦家之女,曹雪芹这么写了,但很痛苦,出于许多非艺术性考虑,删删补补,给了我们一个解读的契机。我们可看出先生平空开出一块自己的园地的苦心了。

第五讲《秦可卿生存之谜》,先生讲秦可卿在宁府的待遇。

1、贾母“素知”她是“极妥当的人”,认为她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先生有点发牢骚似地批评道:“她不是一次妥当,两次妥当,素来就妥当!”(64页)“'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第二个都不是,并列都没有,稳占第一份。……怎么能够事先就断定,贾兰不管娶什么媳妇,秦可卿都永远是第一得意之人呢?怎么秦可卿就那么不可超越呢?”(65页)他认为,以贾母的身份,得意的第一要素应是血统和门第。

按:先生在这里有点动情甚至忘情了,怎么竟跟一个小说中的人物较真,而且带有若干醋意呢?他一方面对贾母的态度颇为不满,却又替贾母坚持一个“得意”的标准,来否定贾母,真是有趣。

2、秦氏自己也说,公婆待她如自家女孩儿一般,丈夫对她也好,府里上下一片赞叹。先生质疑道,秦氏居然有“怜贫惜贱”的美誉。一个养生堂的野种、一个小官宦家的女儿,居然一点儿都不自卑,不痛苦,证明她自知血统高贵。

按:一个人的实际处境可以改变心态。而且,家人未必告知其为抱养,况且又是不愁衣食之家。嫁入宁府后,又在一种备受关爱尊重的环境里生活,她为什么一定会自卑、痛苦?正如邢岫烟嫁入薛家、探春嫁入王府之后,未必会自卑、痛苦一样。

3、秦氏说,“任凭神仙也罢,治得病,治不得命”。先生认为这是一句“惊心动魄的话”,秦可卿心理上有一个“阴影”,曹雪芹是“紧扣着这个人的血统、这个人的政治、经济地位来写的。”(71页)

按:“治得好病,治不了命”,此乃熟语,有时也是庸医之借口。秦可卿认为自己有福不能享,乃是命定如此。此种心理乃人之常情,口气也是久病者所言,非必有“血统”、“政治”方面的“阴影”。

先生在这讲结束时,作出了秦可卿出身高于贾府的论断。以先生的追问方式,问一下:为什么就不是略低于、等于而一定是高于贾府?先生心里是有数的,因为他早已为秦可卿设定了出身和归宿。

第六讲《秦可卿出身之谜》。先生论证秦可卿之身份高于贾府,其论据是:

1、秦可卿的卧房陈设布置“实际上应该是在影射,秦可卿的血统就高贵到帝王家的公主的地步。”(76页)

按:是否提到帝王、后妃、公主之类就是“帝王家的符码”呢?书中写到的镜、盘、木瓜、榻、帐,皆是房中应有之物,而前边的修饰语则属于夸张和用典,句式结构是偏正式的而非领属式的。若房内真有这些人的东西,则实在惊人。先生避开衾、枕,后来转而解释非帝王家符码的西子、红娘的颠覆、媒介作用,(见166页)其实是自坏其例,进退失据。若依先生的逻辑,夫人正室居然有“文王鼎”,(见《红楼梦》第三回)不知当如何解释。

2、可卿在太虚幻境中是警幻之妹。警幻身份高于荣宁二公,作为警幻之妹,担负实践宁、荣二公嘱托,完成对宝玉进行性启蒙的任务,“这种身份难道不是高于贾府吗?”

按:此论颇滑稽,令人实在忍俊不禁。现实中无仙凡之分,神话中、艺术中的仙高于凡,仅为假定,无法用一个标准评定级别。怎能说警幻之妹就高于贾府或宁、荣二公?且梦中可卿所做之事,极难说是一种高尚的或非有极高身份者不办的工作。

3、秦可卿的判词“情天情海幻情身”,先生认为“情天情海幻化出来的一个身子,她的来历非同小可”;(80页)秦氏吊死在天香楼,先生从“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竟想到“如果说太阳可以比喻为皇帝的话,月亮就可以比喻为东宫,比喻为太子”。(80页)在讲了一通月亮里有嫦娥、桂花树、吴刚、玉兔,桂子是“米粒状的东西”之后,又说,“这个东西非同寻常,属于国色天香,……这是一种什么出身?天香楼是一个什么象征?就是来自月亮里面,芬芳从云层飘向人间,可见秦可卿出身非同小可,是高于贾府的。”

按:先生在这里已激动得语无伦次了,他极力想文学地描绘秦氏是从月亮上下来的龙种。其实月亮可以比喻为太子,一句话就足够了。图穷而匕首见,秦可卿是太子之女,将来是公主或长公主,当然就高于贾府。可惜,由于对“月喻太子”的辨正早已完成,对先生故作高深的层层推演,我们早已洞察谜底。

4、秦可卿向凤姐托梦的口气极大,居高临下,而内容深刻丰富,有“理论”,有“实践方案”,还预言祸福,“如果不是一个有着丰富政治经验,出身于一个非常高贵的家族的女性,她是不可能想到这些的。”(84页)

按:秦可卿虽来自养生堂和小官宦家,但依先生之说,很小到贾府作童养媳,其识见是不能为其出身所限的。在贾府的耳濡目染和诸事历练,懂得一些如“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登高必跌重”、“否(pi)极泰来”之类的道理,出一些让家族生存绵延的主意,并非什么可怪之事。若说到这一层,小家子出身者对大家族反而有“旁观者清”的优势和曾经艰难的清醒,为大家子女所不及。

5、秦可卿死后所用的樯木棺材,是“义忠亲王老千岁定的货”。先生一口咬定,“千岁在这里就是太子”,“是将升格为万岁的那个人”。他“坏了事”,“'坏了事’这个含义既含混又清晰。……如果你不懂清朝政治的话,你就会觉得糊里糊涂,是不是死掉了呀?不是,为什么说它很准确呢?如果他死了,就说他死了,不就结了吗?但是他又很准确地传递出一个信息,他没说这个人死。……按说他死了,不更该用吗?……因为他'坏了事’,因此他就没有用。他没用,别的人也都不大敢轻易地取用。总而言之,这个樯木是这样的人物才能使用的。……秦可卿死了以后,就理直气壮地、甚至可以说是名正言顺地睡进了本来给义忠亲王老千岁所留的……棺材里面。”(87页)

按:若“千岁”只能指将成为万岁的太子,写“义忠亲王老千岁”即等于写“胤礽太子”,我真为曹雪芹捏一把汗,也为先生设想之大胆捏一把汗。先生关于“坏了事”的解说,真是一段奇文,起伏跌宕,藏而不露,绕来绕去,基本上等于是说秦氏睡进了她爹的棺材里。而他对老千岁存殁的推论,看似据理推测,实为照猫画虎,只不过这只“猫”被他打上了所谓“清朝政治”的烙印罢了。至此,秦可卿为太子之女的设想已功德圆满。

第十二、十三讲《秦可卿原型大揭秘》(上、下),先生“盘马弯弓故不发”,九转迴肠之后,终于下了结论:

  她的真实出身,不仅不寒微,甚至还高于贾府,应该说是出身极其高贵,很可能来自于宫中,是皇族的血脉;所谓由小官吏抱养,也确实找了个小官吏来合作,充当幌子,但从根本上说,那是对外施放的烟幕。她应该很小的时候就被隐藏到宁国府,作为童养媳,精心加以培养,并且与她的真实的背景家庭,也还一直有着联系,她应该是这样的一个人物。(165页)

按:这个结论已不惊人,他在此前用了五讲的篇幅讲胤礽太子,讲曹家与宫廷的关系,讲“双悬日月”之类关于月的哑谜,讲蒋玉菡作为权力符号的意义,讲北静王的原型等等,勾勒了一幅据说是相当于“清史”的政治形势图。但我们没有忘记,如果没有“月喻太子”的先入之见,我们就怎么也想不到先生所说的这些。下面他要把秦可卿放到一个日月两派对立斗争的环境中,作进一步的“拔高”解读了。

1、关于张友士为秦氏治病及所开药方,先生认为,张友士即“张有事”,是“义”字派当中的一个人物,他说的“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痊癒了”,“这都是一些黑话”。他是“想卷土重来,想颠覆现在皇帝的皇位”的“阴谋集团”中的人物,“他负责跟宁国府、秦可卿联系”,秦氏的皇族身份“又清晰了一步”。(171页)先生对此点是这样解释的,“这一冬天双方可能都按兵不动”,“春天那一次皇帝的狩猎,如果这方面准备充分的话,就有可能把皇帝杀掉”。(173页)

按:下文还有“几次向皇位的冲击”等语。清史上有无这么一类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是否有这么一次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准备,恐怕只有先生自己知道。

2、先生对张友士药方的前几味药作了独特的解释:“'人参白术云,苓熟地归身。’意思是她的父母……命令她,在关键时刻,在她生长的熟悉的地方,结束她的生命。”他断言,秦可卿的病是“政治病”,她的死因是“政治原因”。先生为了让我们不至于承受不了期望和等待,提前告诉我们:“她必须死”,“她的死”“延缓了双方的大搏斗”。但最后“日”胜“月”败,连“书里的贾府,也彻底倾覆”。 (172页)

按:此方之解读,委实非一般智力的人所能梦见,更不要说去理解或进而去设想了。此点拟在下文专门分析先生的解读技巧时,作为个案解剖。好在由于有了关于“月喻太子”的免疫,再惊世骇俗的说法,我们也能承受。

3、关于秦可卿与贾珍的乱伦关系,先生解释道:秦可卿到贾府是避难,她的家庭在皇权斗争中失利了,必须把她隐藏起来,并谎称是养生堂的弃婴。“秦可卿寄存到贾家,当时贾珍已经结婚,有了尤氏,因此在名分上,只能把她说成是贾蓉的妻子”。先生从辈份上为我们算了笔帐,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原型是胤礽,应与曹家的曹頫或者说小说里“文”字辈的同辈份,那么秦可卿应与贾珍、贾宝玉同辈。所以,秦氏与贾珍不是“乱伦恋”,而只不过是一种“畸恋”。再说,秦可卿风流袅娜,贾珍“颇有阳刚之气”,“无法克制”情欲,秦氏对贾珍“有主动的一面”,不是贾珍“强迫了她”。而且,不管秦可卿嫁给谁,与宝玉发生关系,“都是养小叔子的行为”。(176—179页)先生苦口婆心地劝我们应像理解繁漪与周萍的关系一样,理解秦可卿与贾珍的关系。何况,连尤氏都能“深明大义”予以容忍呢?

按:首先应为贾蓉抱不平,他纯粹是个傀儡。同时,也应佩服他的顾全大局和忍辱负重。其次,对秦可卿、贾珍、宝玉之理直气壮,也多了一层理解之同情。最后,也十分崇拜先生的学术勇气,他欣赏秦氏在贾珍、宝玉、贾蓉三者之间的游刃有余,曾给了秦可卿一个“性解放的先驱”的美谥。(见《望月》45页)

4、关于《红楼梦》第十三回曹雪芹删去的内容,先生认为,一般人根据“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回目,会猜测一定是写贾珍与秦可卿“在天香楼上做爱”,这是不对的。若仅是这个内容,“曹雪芹不至于把它删掉”,里面“还有必须删掉的政治内容”。(183—184页)并以瑞珠、宝珠的下场为例,指出“可见曹雪芹所删去的'四五叶’文字,里面肯定会有关于秦可卿真实出身的泄露,会有关于秦可卿的这个家族处境如何困难的一些文字描写”。(185页)

按:先生之所以敢于充分肯定“淫丧天香楼”一节中现已不存在的内容,一是其既已不存在,就有了充分展开想象的余地;二是为他的“秦可卿是政治人物”的观点服务;而更重要的是曲解了脂砚斋的话:“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先生说“史笔”就是“不顾情面,照实写来”。这里的“史笔”即前已说过的“春秋笔法”,“寓褒贬别善恶”的意思,“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正与“姑赦之”相合。但先生却得出这样的结论:

这段批语的口气,完全是在说秦可卿的生活原型。脂砚斋的意思是,你如实地写本没什么不对,这个人尽管她没有完成原来的使命,但是她临死前毕竟还是贡献了很好的主意,……那么,就姑且赦免她的“擅风情、秉月貌”吧,所以我让你删去她在天香楼上淫乱的这些文字。曹雪芹听取了脂砚斋的建议,他可能后来觉得自己虽然有真实的生活依据,但是那么样写出来,未免太残酷了,这个人物的原型本来就那么可怜,这些事帮她隐瞒算了,于是就动手把有关情节删除了。当然,无论是脂砚斋,还是曹雪芹,删减第十三回的重要动机,应该还是避免文字狱。(185—186页)

  这段话把曹雪芹删去“淫丧天香楼”中的“淫乱”文字,与可能引起文字狱的所谓秦可卿的出身与使命的真相链接在一条因果线上,使人在不知不觉中上了他“暗渡陈仓”的当。秦可卿的“政治使命”与“肉体欲望”是两个挨不上边的东西,写了秦氏的淫丧,怎么就会惹上文字狱呢?

5、对于秦可卿的判词和写秦可卿的曲子《好事终》,先生的解释更是胜义纷陈。“情既相逢必主淫”:“不光是说贾珍跟秦可卿的感情,也是在说贾家和'义’字派的感情。”“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这就说到秦可卿与贾府陨灭的因果关系了。……那滔天大罪,就是宁国府藏匿了秦可卿,又不是谨谨慎慎、小心翼翼地藏匿,贾珍又跟秦可卿发生了恋情,把事情弄复杂了,因此,最后贾府的倾覆,首要的罪责在宁国府。”(189页)“箕裘颓堕皆从敬”:“对宁国府藏匿秦可卿这桩关系到家族命运的大事,贾敬竟然采取了逃避的态度,他居然就不负责任,如果他……对贾珍起到抑制的作用,也许事情就不至于闹得那么乱乎,……他对宁国府后来的倾覆,负有头等的罪责。”(190页)“宿孽总因情”:“就是他们跟现实生活中的废太子关系实在太铁了,太有感情了,也就顾不得是否最后会导致'作孽’的后果,是否会葬送了百年望族的前程。”(190页)

按:先生把“情”解为政治利益关系,把“孽”解为因窝藏“皇族罪家女儿”导致家族倾覆的悲剧后果,这在语言文字史和文化解释史上是没有先例的。为了坐实贾敬的“领导责任”、“渎职”罪和“不作为”,甚至说“这个贾敬应该也是有生活原型的,最初接收那个秦可卿原型的时候,他的父亲,也就是书里贾代化的原型还活着,跟贾代善、贾母的原型他们共同决策,决定由宁国府的原型来藏匿秦可卿的原型。”(190页)这象“绕口令”一样的句子,说得煞有介事,那么,秦可卿之原型到底是谁?我们拭目以待。

先生作最后的结论了。

  (秦可卿)这个角色的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两立两废的太子他所生下的一个女儿。……为了避免这个女儿也跟他一起被圈禁起来,就偷运出宫,托曹家照应。而现实生活当中的曹家,当时就收留了这个女儿,把她隐藏起来,一直养大到可以对外说是家里的一个媳妇。在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这个生活原型使他不能够回避,他觉得应该写下来,于是就塑造了一个秦可卿的形象。(192页)

  先生明确告诉我们,秦可卿的原型是胤礽之女,是弘皙之妹,是一个公主。并不无得意地说“是许多《红楼梦》的读者没有想到的”,其实这个结果没有任何爆炸性效果。他从一开始强调秦可卿地位高于贾府,是贾母“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按他的逻辑,公主,皇帝的女儿,当然到顶了。我们在一开始也告诉读者应瞄准秦可卿与月亮这一直线。所以尽管刘先生剥茧抽丝,掰开揉碎,旁征博引,舌灿莲花,我们还是终于未弄明白,秦可卿的原型到底是谁?能否如先生下边要讲的告发秦可卿的贾元春的原型一样,是“曹雪芹的一个姐姐”?尽管,这个贾元春的原型,被说成先和胤礽,又和弘皙生活在一起;在太子府伺候太子父子,是一个女官,一个高级女仆。让人觉得很模糊,也很暧昧,但总算有了个着落。而对于秦可卿的原型,一个连曹雪芹写书时都“不能够回避”的、似乎是活生生的人,却未加指认,只是大讲太子在二次被废后,情况反而宽松,偷运一个人出宫极有可能;太子传递密信,也有人帮忙;清代史料上就有过太子身边人逃出并被人收留的记载;也有个包衣郑特领养过主人的孩子。说了这一大堆之后,先生已经有点显得不耐烦了,他截断众流地宣称:

因此,我们面对的就不是一个可能不可能的问题,依我说,这是完全可能的。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胤礽的一个女儿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已。(196页)

完全可能,百分之一百的可能,总而言之也仅仅只是一种可能,永远不等于事实。先生以“可能”作根据,推到最后还是一个“可能”。却用一个“而已”就把根本没有可靠证据这一致命的要害给轻轻地抹掉了,先生之空手道技巧真令人叹为观止。下边《秦可卿被告发之谜》等等还有必要继续读下去并与先生讨论下去吗?

 

三、东家食又西家宿——刘心武先生的论证方法剖析

 

王蒙先生提出作家“学者化”的倡议以来,不少作家注意加强自身的文化修养和学术锻炼,在创作之余,进入了对自身和社会的反思及学术理论问题的沉思,他们的取法对象是鲁迅、郭沫若、茅盾这些一流的学者兼作家。他们不仅在创作上,新作迭出,内涵浓郁,而且也在创作经验总结和文艺研究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建树。其中进入《红楼梦》研究的就有不少位颇见功力和成果。王蒙先生身体力行,其《红楼启示录》等,对《红楼梦》文本的解读,就体现了一个作家的经验和学者的睿智,很受读者欢迎。这都说明作家而兼学者或学者而兼作家是可能的,“作家学者化”的号召是功德无量的。

我个人认为,作家而兼学者之路是顺的,不像学者而兼作家的路是有点逆的。因为作家均有丰富的生活经验,精湛的写作技巧,加上读书多,涉猎广,只要好学深思,写出学术性的东西并不是太难。况且,其形象思维能使理论思维如虎添翼,往往能出奇制胜,催生出不同凡俗的学术之花。当然这只是大致言之,作家的思维快刀,有时也可能一不小心切割出一些文化伤口。记得偶然读过一篇研究《红楼梦》的文章,作者由贾政在赵姨娘房中过夜,批语有“下体可采”一语,大加发挥,认为贾政表面道貌岸然,其实性欲亢奋,连赵姨娘这样女人的肉体也用来发泄。这位先生对“下体”与“可采”的理解不能说一点儿也不对,但其理解却是偏于想象的成分嫌多,学术研究的成分恨少。

按:《诗·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小序》曰:“《谷风》,刺夫妇之道也。卫人化其上,淫其新婚而弃其旧室,夫妇离绝,国俗伤败焉。”《毛诗》:“下体,根基也。”郑笺:“二菜者,……皆上下可食,然而其根有美时,有恶时,采之不可以根恶时并弃其叶。喻夫妇以礼义合,颜色相亲,亦不可以颜色衰弃其相与之礼。”

拜读刘心武先生之《揭秘红楼梦》,感到并不像他借一位听众之口说出的那样:“对《红楼梦》的这种解读是具有学术性的,是从文本出发,是原型研究,思路缜密,逻辑清晰,而且确有创见。”(《望月》自序)反而觉得他在论证方法上,作为作家之激情与经验较多,而作为学者的冷静与沉思较少,其材料“硬伤”与逻辑“硬伤”均有一定的存在。作为与先生讨论,故不想采取严肃的理论归纳方式,而用比较轻松的即事取譬的方式,谈一些先生的智者之失。

一曰误学邯郸。

先生之红学研究,被人称为新索隐派。应该说,先生借鉴了不少索隐派的手法。当然,先生一直坚持自己是考证派。他明确说过,“我个人的研究方法,属于探佚学中的考证派,我考证的思路,就是原型研究。”(204页)

一般认为考证派一出,就是索隐派的终结。但作为方法,索隐派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的。比如,蔡元培先生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对于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之商榷》中,讲了“索隐”的方法:“知其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近于孤证,姑不列入。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先生是国学界一流人物,博学多识,熟悉清代历史、人物逸事和社会掌故,又熟读《红楼梦》,取实证之方法,作印象式批评,本应视为阅读《红楼梦》之一种方法与途径。只是由于他的立场角度与《红楼梦》之实际有偏差,认为“《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既虑触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事以上加以数层障冪,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状况。”所以有牵强比附之嫌。胡适先生用较科学的方法考证出《红楼梦》为曹雪芹自叙传,说服力自远胜索隐派之牵强比附。但作为方法,“索隐”仍不失“铅刀一割”之用。

先生借鉴索隐派之处,比如认为曹雪芹惯用谐音手法之类就是。而最重要的借鉴之处是“月喻太子”与秦可卿之“原型”探佚。胤礽写了前人一联诗,诗中有“明月”等,且与贾府一副对联有“楼中”、“江上”与“座中”、“堂前”,“月”与“霞”等相似之处,就认为两联有关联,引出关于“月喻太子”的想象,不是“索隐”而何?

至于秦可卿,先生真如猜谜一般,从文本、作者、历史到处搜证,终未能落实猜想。并非因“还没有找到胤礽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功亏一篑,而实际上应该说是一座空中楼阁,或水底明月。说句有点过分的话,即使找到所谓档案记载,结果也只能是一种猜想而已,因为秦可卿的原型为何人,并不能从根本上影响《红楼梦》的艺术价值与社会意义,最多是一条有干扰的“红外线”罢了。

回到索隐派的方法上来说,先生远没有蔡元培先生之功力、识见及审慎态度。此乃不易学加上不善学所致也。

二曰多歧亡羊。

大道以多歧亡羊,若要找到羊,必须勤问多思,深察细辨,既知路径,又谙羊性,一毛之细,一蹄之异,均不容稍懈。但是,也有一种自我安慰式的寻羊办法。比如,每逢岔路口,皆想当然地选一方向,或找一些似是而非的甚至不相干的迹象作依据,这样找下去,结果也许就找到了一头牛,于是就可以说,牛比羊大,成果甚丰;若找到一只虎,则可以认为羊已被虎吃掉,讨要无门,化验无迹,就此以为大功告成,可以写报告作为成果。

先生论证之法,大类于此。他说过这么一段话:“我说这是巧合,那是巧合,但是第一次是巧合,第二个例子又是巧合,第三个它还是巧合,到最后,我个人的看法是去掉这个'巧’字,不是巧合,就是'契合’,就是'合’。”(261页)巧合是偶然的,不是必然的,比如一个人多次自杀未死或遭车祸无恙,不能证明其为金刚不坏之身。联系上引蔡元培先生的说法,三者兼用,无不密合,岂不是“巧合”成“契合”了?先生此说当被“索隐派”奉为法宝,且“索隐”的结果也将成颠扑不破的铁案了。

先生不断地说,《红楼梦》是一部不完整的书,曹雪芹不断修改,程高也在篡改。而清代的档案呢?比如,“曹家在雍正朝遭到打击的情况,还可以查到一些档案,乾隆朝的这次彻底殒灭,却几乎找不到任何档案了。”(264页)或者说,被销毁了,或者说至今没有发现。这些说法,可以是实际情况,但不能作为论证不严密的理由或借口,更不能钻材料不足或材料状况复杂的空子,来为自己开脱,甚至不断地用一些“猜想”、“估计”、“可能”、“我认为”、“我觉得”、“各人有各人的读法”、“我坚持我的观点”、“我这样一些思路,都应该是成立的”等词语来实行“瓜菜代”。

三曰孔中天文。

庄子曰:“是直用管窥天,用锥指地,不亦小乎?”(《庄子?秋水》)一个人面对历史的星空,面对知识的海洋,必须有一种畏惧感,兢兢业业,小心翼翼,千万不能目空一切。师心自用,以为“万物皆备于我”。苏格拉底云:我知道自己的无知。学术研究是一件严肃的科学工作,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尤其在下论断的时候,千万不能随便就用全称肯定或否定。要谨慎,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不然,就会贻笑大方。

先生在这方面,有时为了强调证据性,或为了加强效果,便不免有知其一不知其二或以不知为知的情况。仅举一例。

雍正当了皇帝以后,他就让他的弟兄们,把名字里那个“胤”字都改成“允”,“胤”字只留给他自己专享。……胤祯,光第一个字改成允也不行,第二个字还得改,就不许叫胤祯,就不允许“祯”字出现,谁要公开写出这个“祯”字,他就要生气,搞不好被他发现就要杀头。……到乾隆朝的时候,……仍然严格执行他父皇的文字避忌。因此按说一个人在乾隆朝写书,他也是万万不能够在自己的笔下出现一个“祯”字的,而曹雪芹在写北静王的时候,就故意要把这个字放上去,各个古本在这点上没有差别,都叫做“藩郡余祯”。(157页)

  这段话以认真的学术口气,讲了一大堆错话。雍正名胤禛,依避讳之例,是不能直接写出或说出的,当然也就不准使用。虽说古有“二名不偏讳”和“诗书不讳,临文不讳”的说法,但帝王避讳均较严格,不仅每字要避,且有避嫌名(同音字)者。这是一项制度,清代避讳从康熙汉名玄烨始,倒不是雍正霸占“胤”字自己专享。“雍乾之世,避讳至严,当时文字狱中,至以诗文笔记之对于庙讳御名,有无敬避为顺逆凭证。”(陈垣《史讳举例》)但“祯”字是不避的。清代王士禛,卒于康熙五十年(1711),至雍正朝才追改为“士正”,乾隆朝命改“士祯”。这有乾隆的“指示”为证。《清史稿·王士祯传》载:

  乾隆三十年,高宗与沈德潜论诗及士正,谕曰:“士正绩学工诗,在本朝诸家中流派较正,宜示褒为稽古者劝,因追谥文简”。三十九年,复谕曰:“士正名以避庙讳致改字,与原名不相近,流传日久,后世几不复知为何人。今改为士祯,庶与弟兄行派不致淆乱。各馆书籍记载,一体照改。”

    若不许写“祯”字,岂不等于承认十四阿哥是享有避讳权的皇帝了吗?又,“祯”字若真触讳,不要说曹雪芹不会写,(不是敢不敢的问题),高、程二人也不会让它出现,甚至清代的刻书人皆知避忌。这是常识。

四曰杯弓蛇影。

先生在认定了“月”可以比喻太子之后,他就进一步把“月亮”作为《红楼梦》的主体象征符号。“从此牢记:欲懂《红楼梦》,需细品月。”(《望月》5页)月亮成了“秦学”的生命线。他以此线为基准,解读《红楼梦》中几乎所有的与月有关的叙述、描写和诗词酒令后,发现“都有了深层的意蕴”,都含有深刻的政治含义。如“双悬日月照乾坤”,“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月挂中天夜色寒”,“精华欲掩料应难”等,尤其是史湘云和林黛玉的中秋夜联句,简直字字令人心惊肉跳。我们且欣赏几例:

“月挂中天夜色寒”,就是当时月亮的情形不是很妙,……离月亮真正得势看来还要有一段距离才行。(131页)

“精华欲掩料应难”,就是说月亮这个精华,你要想把它掩盖,但告诉你,到目前为止你也难了。这月亮要成事了,对月亮充满了期待。(同上)

“乘槎待帝孙”,……在乾隆朝所有人都知道,帝孙这个字眼指的就是弘皙,没有别人。(132页)

“虚盈轮莫定,晦朔魄空存。”……下面一句明确地宣示了他们的一个信念,……不要看表面的变化,无论怎样,它的实体,它的魄,是在天空当中稳定地存在的呀!(133页)

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秉月貌”的措辞,月貌当然是指花容月貌的意思,……但是……在《红楼梦》的文本里,月喻太子,因此这样措辞,我以为也是在点明秦可卿跟“月亮”的亲缘关系。(189页)

这种解读的方法,曹雪芹在九泉之下有知,也要视先生为畏友,“后生可畏”呀,很可能还要激凌凌出一身冷汗。这种杯弓蛇影、疑神疑鬼的阅读心理,使我们不由地想到过去年代曾经存在的思维定势。依先生解读之法办理,“双悬日月照乾坤”,“这鬼抱住钟馗的腿”,再联系上当年“两个司令部”、“为了打鬼借助钟馗”等话,曹雪芹真会庆幸自己早生了近三百年。

五曰削足适履。

论证一个问题,要靠证据,有了证据,还要进行鉴别,以求真实可信和完整可用。不加区别,买菜求益不行;任意切割、变形,为我所用,更不行。

比如,先生在引述论证“月喻太子”最关键的一条资料,也就是王士祯《居易录》的那段记载时,就凭空增加了“太子名对”、“没事就写”、“到处写出来送人”等内容,其实是“六经注我”,“添字解经”的办法。

又比如,焦大仅仅骂了几句不堪入耳的话,先生却认为“他是有政治头脑的”:

他应该知道秦可卿的真实身份,他知道藏匿秦可卿这件事的份量,他认为你贾珍既然把秦可卿当做贾蓉的媳妇藏匿,你就应该负责任,就应该扮演好公公这个角色,以等待秦可卿的家族获得最后胜利,给宁国公在天之灵争口气,却“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居然都是败家子,贾珍是头一个败家的畜生,你跟秦可卿乱搞,你坏了大事!(178页)

连焦大的话,也用来作为证明秦可卿真实身份的佐证,先生加工炮制材料的技术可谓高矣!可惜,这样削足适履的结果,却仍然不合脚,焦大的“脚”把秦可卿这只“鞋子”弄“穿帮”了:连焦大都心知肚明的事,还能相信它是一种秘密吗?这种“秘密”还有保守的必要吗?能引起杀头之祸的危险,随时皆可发生,还有待元春去告密吗?

六曰画蛇添足。

画蛇添足这个成语,除“多此一举”的含义外,有一个最根本的意思是说其人根本不认识蛇,因而也不会画蛇,他认为数量可以代替质量。比如,先生在说到“千岁”的时候,只要说是“亲王”、“级别很高”之类就可以了。因为大家都知道“千岁”是对王公、太子、皇后、公主等的称呼,是一个泛称而非特称。但是先生却加了一句“什么叫做千岁?我认为,千岁在这里就是指太子,就是指在皇帝薨逝后,登基当新皇帝的那个人”。(85页)这样,把“千岁”归为太子“专享”,反而暴露了自己的不通。

再比如,讲到秦可卿的卧室,先生提醒我们:“要特别注意到,书里一再强调的是秦可卿她的卧室,却没有说到贾蓉的卧室去。按过去封建社会的规矩和语言习惯,不能够说这个卧室是媳妇的,一定要以丈夫来命名这个卧室,比如说到贾政的房间,到贾赦的内室,等等。”(177页)并特别强调,“荣国府东廊三间小正房里,那是贾政和王夫人日常活动的空间”。(77页)其实,只要细读《红楼梦》,即知此说不确。《红楼梦》中称女性的房室处,所在多有。如,第七回的“周瑞家的携花至王夫人正房后头来”;第二十三回的“可巧贾政在夫人房中商议事情”,另外还有“凤姐儿处”、“凤姐院中”、“赵姨娘房内”的说法。男子在家均有书房,至某妻妾处,则曰至某房内。这才是“规矩”和“习惯”。即使如贾蓉者,作为其正妻的秦氏有自己的房间或说是她的房间,也本无可议处。如果像先生在写贾琏、王熙凤的夫妻生活时所说的那样,“平儿可以在贾琏、王熙凤做爱时在场,甚至可以在主子召唤下参与做爱,这种身份叫‘通房大丫头’”,(《望月》177页)似乎“通房”就是“与主妇合用一个房间做爱”之义,则不知是什么社会的“规矩”和“习惯”。

先生在解读张友士为秦可卿开的药方时,为了证明其中的政治含义,便认为“这个药方应该是秦可卿真实的背景家族,跟她,跟宁国府进行秘密联络时,亮出的一个密语单子”。(171页)他对药方的头几味药人参、白术、云苓、熟地、归身的解释是:

如果要用谐音的方式来解释的话,人参、白术,按我的思路,应该代表着她的父母;如果父母不在了,那就代表她的家长,俗话说“长兄如父”,这也可能代表她的兄嫂;或者她父亲没有了,母亲还在,哥哥还在,这就代表她的母亲和兄长。人参,这个参,可以理解成天上的星星,人已经化为星辰了,高高在上,我觉得可以象征长辈,……白术,作为黑话,也可以理解成“白宿”,“宿”也有星辰的意思,白昼的星辰,……总之,我觉得“参”与“术”都隐含着星辰的意思,……月喻太子,星月同辉,……星月的含义是相通的,因此,我觉得这药方里的头四个字,代表着秦可卿家里的长辈,她的父母,她的兄长。(172页)

读到这儿,我们觉得真与某小品中的“秋波,就是秋天的菠菜”有异曲同工之妙。先生接着说:

如果说理解头两味药的谐音转义比较费劲,那么,下边我把第三味药的两个字拆开,与前后两味药连成句子,那意思就很直白了,它是这样的:人参白术云,苓熟地归身。意思是她的父母说,……也即命令她,在关键的时刻,在她生长的熟悉的地方,结束她的生命。(同上页)

  我们跟先生一样,也和秦氏父母一样“心情也很沉重”“痛苦”地读完了这十个字,但却难以理解刘先生到底为什么要这样理解。不过,有一段话,倒可以使我们明白许多:

  为了把一种观念变成另一种观念,或者为了证明两种完全不同的事物是等同的,就寻找某些中间环节。这些中间环节或者在意思上,或者在字源学上,或者干脆在发音上,可以用来在两种基本观念之间建立似是而非的联系。……这是思想走私的一个窍门,越是把它当作推论的杠杆,它就越有效验。(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308页)

八曰过度诠释。

先生作为作家,是深深地明了“作者意图”与“作品意图”和“读者意图”的区别的。如果他以自己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解读功力去解读《红楼梦》文本,或者以充分扎实的材料和严密的逻辑论证去挖掘《红楼梦》的历史背景和作者生平以及人物生活原型,均会有极大的创获。但是,他采取了一条以想象的模式为基础的探寻路径,以并不坚实的材料和缺乏严密性的论证,去追踪一个与《红楼梦》相距甚远的东西,假设之大胆与求证之小心极不成比例,甚至以作家之想象代替了学术的考证。结果呢,“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看来,像古代的齐人之女,见东家子丑而富,西家子美而贫,就想东家食而西家宿一样,总是不行的。而从诠释学的角度来看,先生的秦学研究其实是一种过度诠释。说白一点,求之过深,求之过玄,欲益反损。受损失的不仅是他个人的学术声誉,更重要的还有《红楼梦》研究的尊严。

斯蒂芬·柯里尼在《诠释:有限与无限》中对艾柯观点的概括,应该有警醒和启发意义:

他相信,我们可以——而且确实能够——确认出哪个诠释是过度的诠释,而不必花费精力去证明另一诠释为“合适的”诠释,甚至不必依赖于认为一定存在着某“一个”正确诠释的任何理解。……艾柯接受了为几十年前的新批评家所看重的下面的这个观点:作者“前文本的意图”——即可能导致某一作品之产生的意图——不能成为诠释有效性的标准,可能与本文的意义毫不相干,或者可能对本文意义的诠释产生误导。(《诠释与过度诠释》11—12页)

 

四、南其辕而北其辙——刘心武先生“平民红学”平议

 

刘心武先生张扬“平民红学”,又上电视又出书,凭借现代音像传媒和传统纸质传媒之双翼,加上奇异的内容与煽情的表达,确实人气指数惊人,一时竟使“秦学”越“红学”而直上,成为社会文化热点之一。据说网上也是人声鼎沸,一片狂欢。但是,“有理不在高言”,学理上的是非不能凭人数多少来判定。所以在一片热浪之中,冷静的沉思更显得必要。清代有几位知名学者,曾为学术争论闹得动刀子和推人堕水,成为笑谈,虽天真可爱,但无补于问题的澄清。下面想与刘心武先生讨论的,就是先生认为“拓展了”红学“空间”的所谓“平民红学”等问题。

1、        关于“秦学”之名。

讨论“平民红学”,必须先讨论先生的“秦学”这个学术“实体”。先生“秦学”的命名,源于王蒙先生的一句调侃之言,先生借力打力,趁势推出,并作为旗号高高举起。这也正如“红学”之名,本非“吹律定姓,胙土命氏”那么严肃。当然,“名无固宜,约定俗成谓之宜”,叫得时间长了,喊习惯了,就觉得如天造地设一般合适了。但是,既名之为“学”,则必须有成为“学”之依据。中国学术史上凡言某“学”者,有以典籍分类命名的,如经学、史学等;有以典籍内容命名的,如易学、诗学等;有以典籍之名命名的,如雅学、选学等;有以朝代命名的,如汉学、宋学等;有以地域命名的,如洛学、蜀学、皖学等;有以学术内容命名的,如儒学、玄学、佛学等;也有以人姓氏命名的,如郑学、许学、王学等。但以一个虚构人物来命名一个学科的,恕我孤陋寡闻,尚未多见。

当然,先生为自己的“学说”命名,如果认为相当于为自己的孩子起名字,或相当于为自己取一个室名别号,完全有个人的自由,从法律上说,毫无疑义;从学理上说,则不能服人。先生在第一讲中说过,红学的分支有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还有人物论、诗词歌赋、大观园、服装、饮食、器物、植物等皆可成为红学的研究分支,比如研究王熙凤就可以写一本书。这话大体上还说得过去。但若《红楼梦》中的人物等等都建立一门学科,那怕是分支学科,依先生的分法,称“贾学”者恐怕就要有数十百种。打个比方,如果研究《史记》中的刘邦,可称为“刘学”,研究两汉历史的更应该称为“刘学”,日后研究刘心武先生创作、学术成就的当然也可以称为“刘学”,而研究《红楼梦》中刘姥姥的也当仁不让地应该称为“刘学”,如此等等,称“刘学”者将天长日久至于不可胜数,作为符号的区别意义如何体现?只能是徒滋混乱,势必把包括红学在内的一切“学”都搅得混乱不堪、不可收拾而后止。

先生当然是不会放弃“秦学”这个旗号的,他明确表示过这种意思。因为先生决心要占一块红学“地盘”,打起一个旗号,是有原因的,至少“意气”方面的原因是有的。他自己就明确表示过:

我宣告我的“红学”研究体系已初具规模,因为我从1993年到现在用了十年的时间来做这项研究,而且我已经有三本(按,现在又多了一本)不断更新内容的著作,……我的“秦学”研究得到了“红学”界老前辈周汝昌先生的鼓励与支持,当然我也听到了批评的声音,……我觉得这是一种“学阀”作风。(《望月》237页)

我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研“红”轨迹,“秦学”的提法应该说是水到渠成,……一听就烦,斥之曰:“完全是外行话!”“有点什么就马上拿出来到处说,不是研究学问的态度。”这样的专家我只能说他毋乃太“专断”,难道惟有被他认可的人才能“入行”吗?哪个天皇老子给了他这种“钦点”的特权?我已积十多年研究,文章已经很不少,怎么会是“有点”而且“马上”?可喜的是,眼下的世道已然不是文化专制的格局,所以我的“秦学”研究也还有一定的话语空间,封杀不了,禁绝不得。(同上228页)

管刘先生的语气是克制的,但火气还是能读得出来。以先生的地位、阅历和年龄,似乎没有必要对各种意见以是否支持自己为标准来判断是非,因而,这恐怕与借王蒙之言成“秦学”之名有类似之处,也是一种借力打力,不过最好不要显出“负气”的迹象来。写到这儿,忽然想起先生援引所谓“梅耶荷德定律”时发挥出的“一部分人恨不得把你撕成两半”的话,觉得学术之争能到如此“拼命”的地步,恐是先生因过敏而过激的过甚之辞吧。从这里倒是窥见了先生坚持“秦学”的决心。但是,我们仍要奉劝先生的是,一个学科的命名,其实是一种科学的措辞,“措辞不是纯粹的润饰、摆弄或花招,而是古代所云的说服论述。由数学推证到文学批评,学者都是措文弄辞地写作。……因此科学家和人文学家同样地再次以古代辩士的面貌出现,也就是能言善辩并精于背后的研究探索工作的人。……措辞学是一条谈论知识分子的对话和改进其素质的途径。……措辞,盖砥砺相研出睿智之士。”(《学问寻绎的措辞学》,麦克洛斯基等《社会科学的措辞》7—16页)不讲究学术的措辞,不仅缺乏说服力,而且显示出一个学者的素质和智慧有所欠缺,窃为先生不取也。

先生对自己的研究充满着足够的自信,“(我)从秦可卿这个人物入手,对《红楼梦》进行研究。我的研究基本上属于探佚的范畴。我的主要成果是:秦可卿的原型是康熙朝废太子胤礽的女儿,也就是在乾隆四年发生的'弘皙逆案’的主谋弘皙的妹妹。”并扬言要“将秦学研究不断推进”。(《望月》226页)在与先生经过以上三部分讨论以后,尤其是在“月喻太子”落空,秦可卿原型毫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先生所坚持的很可能只是一个“秦学”的空壳了。

2、        关于“平民红学”。

刘心武先生坚信自己的“秦学”拓展了“红学在民间的空间”,并以之作为“最重要的”成就。可见他是把他的“秦学”作为“平民红学”的代表或典范来看待的。所以我们在懂得了“秦学”的命名与实质之后,对“平民红学”也就容易理解多了。

先生不断强调“红学应该是一个公众共享的学术空间”,“是一个公众共享的话语空间,不是个别'学阀’所能垄断的”。并呼吁多一些象周汝昌先生那样的红学大家支持“民间的红学票友”。先生真是聪明人,他把“文化狂欢”、“文化消费”的概念不动声色地就用来作为“秦学”“宣传群众”的有力武器,把“平民”与“学阀”对立,又使他赢得了“为民请命”的好声誉,一些社会上存在的不公平、不均衡、不和谐现象造成的情绪化发泄,正好又找到了一个“出气阀”:振兴红学人人有责,研究红学人人有份,凭什么只许专家研究,“老百姓”就不能研究?《红楼梦》难道不是民族文化瑰宝而是你私家禁脔,就不许平民百姓染指?

  这种情绪化的发泄心态,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并非所有的专家学者都像周汝昌先生那样,支持“民间红学票友”亦即刘心武先生的“秦学”研究,是可忍,孰不可忍!先生对先生的褒赏是非常慷慨的:“可说是红学史上一大‘突破’。因为,这实质上是第一次把蔡元培和胡适两位大师的‘索隐’和‘考证’之分流,真正地汇合统一起来,归于一个真源,解开了历时一个世纪的纷争,而解读破译了红楼奥秘。”(《望月》63页)其实,先生告诉先生他发现了“太子名对”,但说得语焉不详,既未见到第一手资料,又未说明是刘禹锡之诗,以致先生竟当成是太子的“咏月诗”。先生之上当,属于智者之失,“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先生则属于情报不实,贻误戎机。

  先生自己除了前述对一些批评他的专家学者心存不满外,还不无文化忧患意识地说:

  我如此自尊、自信、并且渴求理解、支持,是因为我觉得“红学”研究目前遇到一个大问题,就是还没有充分地“公众共享”,民间的“红学”票友,常被个别权威或专业人士轻视甚至蔑视,被嗤鼻为“外行”还算“客气”,有的竟被指斥为“红学妖孽”,试问,如果听任这样的学阀派头霸气口吻笼罩“红学”领域,“红学”研究还能有什么起色什么推进?(《望月》自序)

先生不仅义愤填膺,简直是在发表“战斗”檄文,号召“票友”们一齐冲杀,恨不能一举捣毁砸烂被“个别权威人士或专业人士”、“学阀派头霸气口吻笼罩”的(按:或许应读为“霸占的”或“盘踞的”)“红学领域”而后快。这样的语言听起来怎么有点似曾相识呢?联系先生说过,他的系列节目“引发出了”“没读过的”、“打算通读”的、“还想再读”的各类读者“阅读《红楼梦》的兴趣”,又“拓展了”“红学在民间的空间”,先生是否觉得自己不仅对读者有引导启蒙之德,而且对红学也有“中兴再造”之功呢?

先生由个人情绪引发公众情绪,归根结蒂还是为了宣传自己的“秦学”,这种不以学术质量竞争而诉诸传播对象数量的办法,恐非万全之策。也许,当今“平民”、“草根”之说颇为时髦,但总有“媚俗”或“媚雅”之嫌,因为自称平民或老百姓者,往往已非平民百姓或已自外于平民百姓。一个真正的老百姓,在心里真诚地愿意当一个老百姓,而当他说出“我是老百姓”时,已不是自豪而是自谦、自卑或对“官”之自负。除此之外,尽管有什么人自称平民百姓,仍未必是真正的老百姓或老百姓的代言人,叫得越响的越不是。现在有些人动辄以“平民”、“草根”自居,其实等于吃饱了稻粱、吃厌了酒肉,而大谈“野菜之天然营养价值”和“嚼得菜根百事可为”的哲理一样,是拿平民百姓来作秀、寻开心。

为什么这么说呢?所谓“公众共享的学术空间”是不存在的,工人、农民一般是不搞“学术研究”的,即使搞一点,也不会去那“公众学术空间”里搞。学术究竟不是人人需要或人人皆可为之的事情,也不是只要识字、会讲话就可谈论的。比如,有相当多的人不知相对论为何物,小学生虽懂得“1+1”,但离哥德巴赫猜想至少十万八千里。在科学昌明的今天,还对专家之学抱如此深的成见,不承认专家群体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和学术质量的评价作用,把“平民”与“专家”对立,一味用“二元对立”的观念简单化地是一非一,是缺乏常识的表现。

说到《红楼梦》研究,也不是人人皆有必要参与或人人都可以参与研究的,也不能说,只要读过《红楼梦》的人或只要想读《红楼梦》甚至从未读过也许根本不会去读的人,都可以成为红学研究者。红学研究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学术活动,也是一件非常艰苦的工作,这个“学术空间”不能变换成“话语空间”,它也不是一个自由市场或娱乐场。至于票友之称,也不恰当。业余或跨行业、跨学科研究,均应严肃认真,不能以“打炮”的心态来做,“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票友”云者,只有自娱或娱人的意愿而不必承担义务,更不要求其有发展戏曲事业的责任。以这样的心态和身份与专家叫板,实无必要。

再说明一下,不是说老百姓不能搞研究,而是想说学术研究不是象发一次言那么简单,学术殿堂的准入条件是有一定难度的。简单地为“平民”争取学术研究的权利,不知这“民”是真正的底层百姓,还是指“未当官的人”,还是一些实非平民的“冒名顶替者”。若不明白这一点,那么,某电影中,一个屠宰工人把杀猪场说成“生物研究所”,就一点儿也不可笑了。真该认真读一读赵汀阳先生在2005年7月30日《新京报》一篇文章中的这段话:

回避学问的技术性讨论,从而把学理之争变成意见之争,这个“轻浮”的争论模式……这个把事情简单化的模式,它把事情简化到人人可以随便理解和参与的程度,于是人人都能够积极抢答。这样就进一步毁掉了问题的严肃性,最后变成群众娱乐。表面上看,这些争论似乎关心的是精神话题,但从来都没有进入学理的问题。而其精神作秀的风格恰恰证明这种轻浮争论正是消费文化的一部分。因为精神作秀就是反精神。这样的文化争论没有精益求精的学术发展,没有知识的积累过程,更不会有问题和思想的创新。人人都能够抢答的问题以及人人都能够发表意见的“争论”,既不可能形成学术推进,也不可能提高公众思维水平,最多的是陈旧意见的重复。在精神问题肤浅化的背后是现在流行的反智主义。(《国学之争在学理不在意见》,新华文摘2005年17期115页)

3、        关于“探佚”和“原型”

刘心武先生提倡的“平民红学”,利用广大读者对《红楼梦》喜爱的感情,故意混淆一般阅读和学术研究的界线,误导读者,使之以为真有红学研究中两大对立派别——平民与专家之争存在。对其做法及用意,我们已作了分析。但在他的“秦学”体系中,还有两个概念需要辨析清楚,一是探佚,二是原型。

关于“探佚”,先生说:

  什么叫佚,就是丢了,散失了,就叫佚。探佚就是把丢掉了散失的东西找回来,就叫探佚。……探佚有很大的一个空间,探佚的空间太大了,如果说曹学或版本学,或者说脂学它的资源就是那么多,空间还不是最大的话,那么探佚学的空间非常广阔的,每一个人我们都能参加。我们可以根据自己对前八十回的文本理解,根据脂砚斋批语,以及根据我们自己的善察能悟,我们自己的聪明智慧,去探索《红楼梦》或者说《石头记》在流传过程当中丢掉的是什么,我们争取把丢掉的找回来,这本身就是阅读当中的乐趣。西方后来有一种审美的观点,叫做接受美学,……这个观点我觉得也可以挪到我们探佚学里面来,我们可以搞探佚。(26页)

先生在这儿像一个发现了一处富矿的大款,抱着“共同富裕”的良好心愿,鼓励大家都来“淘金”致富,借以壮大“平民红学”“票友”的队伍。这种普及学术的精神令人钦佩。但前已讲过,学术研究不是游戏狂欢,按赵汀阳先生的话说,以“群众运动”、“群众娱乐”的形式搞学理问题,只是“精神作秀”,无补于学术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更不会有思想的创新和公众思维水平的提高。

先生除继续鼓动“文化狂欢”和“文化消费”之外,在这里故意混淆作者、文本、读者和历史文化语境所产生的意义的关系和差别。

其一,他认为探佚只要凭读者“自己的理解”和“善察能悟”,就能探索、找回一部作品“在流传过程当中丢掉”的东西,这就把探佚这种艰苦的实证研究工作看成了猜谜游戏。读者只要发挥“聪明智慧”,“理解”和“悟”出的东西,就是作者、作品丢掉的东西了?先不论是为什么和怎么“丢掉”的,仅就此说法而言,如果不是随口乱说的话,这至少应该是发言太易,不负责任。

其二,借西方接受美学,来为他的“探佚学”救驾。产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接受美学,实质上应该是一种文学接受理论,它强调的是“把注意力从作者—文本转移到文本—读者关系上”,坚持认为“一部艺术作品的解释历史是经验的交流,或者可以说是一场对话,一个问答游戏”。(姚斯《接受美学与文学交流》)以读者而论,“通过接受活动,用自己的想象力对作品加以改造,通过释放作品中蕴含的潜能使这种潜能为自身服务。但读者在改造作品的同时也在改造自己,当他将作品中的潜能现实化时,也在扩大他自己作为主体的可能性,这就是作品在他身上产生的效果。”(瑙曼《社会—文学—阅读》)由此可见,作为一种接受理论或者说读者阅读反应理论,怎么能解决与作者创作历史背景和作品流传情况有关的问题呢?先生在这里乱开药方,却又是不计后果的。还应指出的是,前辈学者与时贤在真正的红学探佚方面积累了大量成果。即如针对《红楼梦》第十三回关于秦可卿的描写的大量疑点与漏洞,就有俞平伯的《论秦可卿之死》等作了探讨与分析,先生均未有片言只字提及,仿佛秦可卿的研究是他的独得之秘似的,亦欠妥当。

下面不能不说到先生探佚的成果中的原型问题了。先生说他的研究是探佚学中的原型研究。具体说来就是:秦可卿的原型是康熙朝废太子胤礽之女。我们知道,所谓原型,一般有二解。其一,“原型”是人类学、神话学、分析心理学和原型批评的基本概念,“它指出了精神中各种确定形式的存在,这些形式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普遍存在着。在神话研究中它们被称为‘母题’;在原始人类心理学中,它们与……‘集体表象’相契合;在比较宗教学的领域里……又将它们称为‘想象范畴’;……为‘原素’或‘原始思维’。”法国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最先把“原型”一词作为专门术语使用。荣格、弗莱分别从分析心理学和文学批评方面对原型作了界说。其中荣氏的“集体无意识”说和弗莱的“神话原型”说比较著名。其二,即作为一般词语使用的,指文艺创作中人物性格、行为的具体生活依据,也叫“模特”。先生有时讲“原型”,有时讲“生活原型”,则让人不明白,他说的到底是哪个意义上的“原型”。若是用前者,则不仅名实不符,而且探寻方法也不对;若是用后者,则等于小题大作,其实只是“人物本事索隐”,并非原型研究。

即使按先生之意愿,生活原型也应该实有其人,确有其事,或者并有其名,被作者变形加工化用在作品之中,若人、事、名俱不能实指,则谈不上“生活原型”之说,更不能据此去揣测作者意图并进而质疑作者文本。秦可卿的“原型”即属此类。不过由先生之原型探佚,却又让人想到“神话原型批评”,如韦勒克所言:“这种批评来源于文化人类学和荣格把无意识当作人类的‘原型’和原始意象的集体贮存的看法。荣格本人在把他的哲学应用到文学上去的时候态度十分慎重,但是在英国和美国,这种慎重却被抛到九霄云外,成批的批评家都想在全部文献后面发现人类的原始神话:天文、堕入地狱、献身上帝的精神。”(《20世纪文学批评主要趋势》)先生的原型研究在字面意义上似乎真可以称得上是“神话原型”研究。

4、关于程高续书。

刘心武先生对“现在我们看到的通行本《红楼梦》,封面上总印着曹雪芹和高鹗两个人的名字”(4页)深致不满,在《揭秘》中不断提到,可见他是耿耿于怀的。他认为合写一本书的人,必须互相认识,有过商量与分工,先后承接要有个交待安排,高鹗续书在曹身后近30年,“高鹗哪够格啊,高鹗八竿子打不着啊!写上高鹗实在太不合理了。”(19页)他也知道续书有许多种,但“本来怎么轮得上你高鹗去续八十回后的故事呢?”他实在想不通。先生一度也坦诚地说过:

当然我承认,高鹗这四十回,它对《红楼梦》的流传起到一定的作用,使得曹雪芹的八十回得以以一个完整的故事在世上流传,所以通行本为什么印得比较多,我也能理解。(7页)

但是,他仍不停地念叨:“高鹗是什么人?”(20页)“高鹗的续书是不对的!”(7页)“后四十回,很糟,很糟!”(5页)“高鹗所续的那些,离曹雪芹初衷真是背道远去十万八千里不止。”(《望月》5页)

应该说,先生基本上肯定高鹗续作的作用,是理性的;而对高鹗的轻蔑,则是情绪性的。先生所强调的“应分清著作权”其实没有任何意义,稍有红学常识的人都知道高鹗不是合作者,先生对高的抨击应该是另有原因。

我们从刘先生“秦学”探佚的四个层次已可看出,先生认为他的研究已经包括了《红楼梦》从文本到作者、从创作心理到时代背景的全部问题,他不仅解读了《红楼梦》的文本,而且理解曹雪芹的构思与文本的矛盾,弄通了曹家参与朝廷争斗的背景,而对《红楼梦》应该写成什么样是胸有成竹的,因而对所有续《红楼》者均不放在眼里,俨然成了曹雪芹的知己和护法。其实他忽略了一些最基本的东西,比如,他所探佚出来的东西,仅仅只是设想;他所设想的历史不仅与历史文献记载有差距,尤其是作为后来人从文献解读与构想形成的历史,与当时当事人的感受纯然不会是一回事,这一点不必懂得多少历史哲学知识即可明白。至于一个作家的写作规律,即使同为作家的刘心武先生也难解曹雪芹的意图。如此等等,先生怎么能坚信自己的研究就符合《红楼梦》必然的情况呢?

关于高鹗的续书,俞平伯先生经过仔细的研究,指出后四十回的荦荦大事有20件,均能从前八十回找到依据,另有几件可考出线索。对于后四十回之优劣,也归纳为凡“高作较有精采之处,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情做蓝本的;反之,凡没有蓝本可临摹的,都没有精采”。对于高作的毛病,先生也作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批评。但是,俞氏认为“续书不可能”,而“高鹗续书是否有合于作者的原意,是一回事;续书的好歹,又是一回事,决不能混为一谈”。这些识见非细读文本而又洞知写作甘苦者,颇不易言。先生虽具备这条件,却不愿这么说,还一边把程、高修改当作一种阴谋;一边又认为有些改动是看出政治危险,仿佛程、高也同自己一样知道秦可卿之本事似的。这种又打又拉的手法,令人不解。两相比较,还是俞氏的评价较为平实:

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比较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去追寻作者,而始终赶他不上,以致迷途。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原是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也有些功绩。(以上均见《红楼梦研究》)

先生一再声称,不愿续作《红楼梦》,但是又说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能把探佚成果用小说形式写出来,除“三钗之死”外,还准备写一部长篇。拜读先生的《秦可卿之死》、《贾元春之死》和《妙玉之死》以后,觉得还是古语说得有道理:“看病三年,无方可用;开方三年,无病可治。”想、说和做毕竟不是一回事。《秦可卿之死》除把设想的秦氏身世让贾珍说出来之外,就是露骨的性描写,仿佛是以“淫丧”二字为题的一篇八股文。如果有新意的话,就是先生能把肉欲与政治如此生硬地嫁接在一起。《贾元春之死》令人想到杨妃马嵬事件。《妙玉之死》则仿佛在读《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不敢说先生写得不好,只能说他写得草率,远不如他给我们的期待。仿佛用小说体裁在写论文,而艺术性全无,或根本未考虑艺术性。这一点与《红楼梦》电视剧八十回后情节的失败是一样的,艺术,总而言之还应该是艺术才行。

那么,先生之研究对《红楼梦》研究究竟有何意义呢?把一部“大旨谈情”的《红楼梦》、充满悲悯情怀和悲剧气氛的《红楼梦》、一部中国文化百科全书式的《红楼梦》,变成了一部宫廷斗争政治小说的《红楼梦》、充满阴谋色彩和恐怖气氛的《红楼梦》、一部封建家族政治投机历史的《红楼梦》,那些美丽的女性,尽管结局悲惨,但还值得同情吗?曹雪芹对人生的思考,对生命的理解,还值得咀嚼吗?那“树倒猢狲散”、“留下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结局,还有教训意义吗?因为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政治赌博的结局,一场可笑亦复可怜的闹剧。

可以不客气地说,刘心武先生的“秦学”,对《红楼梦》来说,不是研究,而是“臼研”;对红学来说,不是建构,而是“解构”;对曹雪芹来说,也不是补台,而是拆台。

如果说高鹗与曹雪芹相差甚远,如先生所言,“离曹雪芹的初衷真是背道远去十万八千里不止”,而先生之“秦学”研究,与曹雪芹和《红楼梦》则相距更远,简直可以说是南其辕而北其辙。李义山诗云:“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拜读了先生之书以后,倍感诚哉斯言!

 

(本文作者: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古籍整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