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篮高手第一大前锋:2011年广东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4 01:48:55
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
标准
法律依据
基数
支付渠道
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费用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30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2条
按当地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药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住院期间伙食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按当地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交通、食宿费
(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
按因公出差标准
按当地标准报销
器具
护理费
辅助器具费
国家规定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32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5条
按国家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停工留薪期间
护理费
按实发生
《工伤保险条例》33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3条
按实际需
用人单位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工资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工资待遇
原工资福利
(按医疗期规定执行,经鉴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33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3条
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劳动能力鉴定)
一级
27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35、36、37条,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
90%
《工伤保险条例》35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6条
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
70%
《工伤保险条例》36条
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六级
60%
生活护理费
一级
60%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4条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护理费可一次性计发10年)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50%
三级
40%
四级
30%
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39条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其他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本人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每人每月再加10%
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50个月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
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1、五、六级的必须是职工本人提出或单位破产关闭。2、七至十级的,可由职工本人提出或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用人单位
六级
40个月
七级
25个月
八级
15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4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10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
六级
8个月
七级
6个月
八级
4个月
九级
2个月
十级
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