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鬼片大全:亚洲反腐刻不容缓 作者:英国《金融时报》 凯文?布朗2011年03月22日 07:19 AM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10/03 15:06:00

随着亚洲国家政府公开承诺将打击贿赂和欺诈行为,在亚洲很多地区肆虐的官员腐败现象终于走到了聚光灯下。数十年来,这种腐败现象一直处在阴影之中。

然而,上述意图声明基本上没有带来严肃的执行努力,这使得很多亚洲国家要依赖越来越多的美国反腐举措的信号,在本土引发更为有力的回应。

特别是,几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亚洲各国将针对企业贿赂政府官员采取实质性的行动措施的迹象——而这是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案》(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以及英国新《反贿赂法案》(Bribery Act)的主要目的之一。英国的法案于去年颁布,但仍未实施。

一些国家控制住了这个问题。在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2010年针对176个国家的腐败感觉指数排行榜上,新加坡和新西兰并列榜首。排名越靠前,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越廉洁。澳大利亚、香港和日本也表现良好,排名均超过分别位列第20名和第22名的英国和美国。然而,亚洲多数国家和地区表现糟糕,台湾的排名最靠前,为第33位;韩国、中国和印尼等大型经济体的排名分别为第39、78和110位。

令人鼓舞的是,在这种背景下,28个亚太国家和地区政府已同意发起地区性反腐倡议,由经合组织(OECD)和亚洲开发银行(ADB)联合监督。

亚洲开发银行率先与其它多边银行达成一致,任何一家因腐败行为被一家多边银行禁止的企业,将被所有银行禁止。不过,外界有着强烈的理由质疑: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国对于打击腐败的态度,是否与亚行同样严肃认真。

亚行官员最近的一份报告发现,加入反腐倡议的所有政府,都把向本国官员行贿视为非法。但很多国家存在巨大漏洞,包括无视旨在为第三方牟利的行贿行为(例如官员子女的学费)或将立法者、法官和地方政府官员排除在外。

在28个国家中,只有6个明确将本国公民向其它国家官员行贿视为非法。还有两个国家表示,现有法律已涵盖此类犯罪。但在中国、印度和印尼等大型经济体,向外国人行贿仍不违法。一半以上的国家表示,它们可以对企业提起刑事指控。但几乎没有一个国家采取这种做法,表明在这些国家,企业责任仍只存在于理论范畴。

美国追踪跨国境贿赂活动的非盈利组织Trace进行的研究,强化了这方面的状况没有多大改善的印象。该组织列出了全球34个受贿行为最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其中亚洲占了10个,中国与印度分列第四、五位。只有日本针对外国人行贿行为采取了严厉措施,自1977年以来共采取了10次强制行动。

美国正是从这里开始介入的。合规律师表示,有明确的迹象表明,美国司法部和证交会(SEC)对《海外反腐败法》的执行力度都越来越强。每年发起的调查数量一直在稳步上升,从2004年的5宗,增至去年的56宗。目前至少有150家公司正在接受问询。

过去几年,许多调查针对的都是据称在亚洲违规的欧美企业。在最近刚刚了结的一宗案件中,法国电信集团阿尔卡特-朗讯(Alcatel-Lucent)同意为马来西亚、泰国以及其他地区子公司的非法贿赂行为,支付1.37亿美元的罚款。

不过,美国相关部门也开始以亚洲企业为调查目标,据信至少有两家知名印度企业正在接受调查。在递交美国证交会的一份文件中,塔塔通信(Tata Communications)透露,该公司可能违反了《海外反腐败法》,因为其一家关联企业向东南亚某国政府采购部门的官员行贿。在纳斯达克(Nasdaq)上市的塔塔集团(Tata)表示,公司高层对贿赂行为并不知情。然而,律师们表示,此类案件突显出亚洲企业也有可能受到美国法案的约束,即便所谓的违规行为与美国并无直接联系。只要企业间存在联系即可,这种联系可以是第二上市,也可以是合资企业。

幸运的话,华盛顿监管部门的积极行动,将增加亚洲地区企业贿赂的障碍,或许还将得到英国法案的支持,后者将增加与英国有关联亚洲企业行贿的风险。不过,更好的做法实际是亚洲政府停止空谈,开始采取自己的有效举措。

本文作者是英国《金融时报》亚洲区记者。

译者/何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