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不可和什么同食:正确处理加快资产处置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1 14:00:51

正确处理加快资产处置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

作者:金 广

摘自:《中国金融》 2003年第14期共有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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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管理公司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已经在国民经济调整的进程中发挥了独特的积极作用。然而,资产管理公司预定目标的实现,又由于其所经营的不良资产的特殊性,即有着随时间推移贬损愈益加剧的特殊属性,必须通过加快资产处置的方式来进行,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尽可能减少损失的目标。但是,由于利益目标的差异,在资产处置的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一些地方、一些企业以及一些个人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在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较为淡薄的情况下,一些人极有可能产生抵制情绪,甚至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反面的教训警醒我们,不加快资产处置不行,不注意维护社会稳定同样不行。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必须切实处理好加快资产处置与保持社会稳定的关系。

  加快资产处置与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

  就其内在联系和相关程度而言,加快资产处置与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有以下几个方面:

  引发连带关系。从资产管理公司面对的被处置企业对象看,除少数按“债转股”方式剥离的经营状况尚可的大中型企业外,绝大多数为维持较为困难,甚至是经营濒临绝境的债务企业。与这些企业尚存的,但却因为不能流动和增值而相对固化的资产紧密联系的,是仍然对企业有着依附关系的困难职工群体。由于资产管理公司的介入以及处置工作的推进,这些企业的资产或转让、或拍卖,亦即通过重新配置使其流动和增值有了可能。但从另一角度看,这一重新的资源配置同时意味着职工与原企业以及资产关系的转换。在他们对自身前程、利益还不明就里,或对于改革的心理预期暂时还不能承受的情况下,也使不稳定现象的引发成为可能。

  主导与从属的关系。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无论改革的推进,还是资产处置的进行都无从谈起。因此,社会稳定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各项改革包括资产处置在内只能处于从属的地位,资产处置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稳定的大局。只有清醒地认识这一点,才能够使我们在加快资产处置中摆正关系,对可能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充分的估计,从心理和操作技术上做好足够的准备,牢牢把握主动权。

  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大量积淀,金融风险的集聚和扩大,不仅使银行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受到影响,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化解和处置,势必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快资产处置,就是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的长远的利益。

  相互转化关系。一个稳定、协调的社会环境对于资产处置是至关重要的,更是处置能否加快进行赖以体现的基础,但不等于求稳怕乱,使处置裹足不前,以至贻误了时机。相反,依靠大胆的探索,周密细致的操作,勇于面对一些不甚稳定状况的现实、开展积极有效的工作,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促成一些不稳定因素的转化,有利于快速处置不良资产局面的形成。

  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工作亟需改进

  一是宣传不到位。广泛的宣传无疑是资产处置工作开展的先声和基础。在社会信用状况严重缺失、企业对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债权的认识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如宣传工作跟不上,贸然行事,极易招致企业员工强烈的抵触情绪。

  二是方式不恰当。各种处置方式的使用尽管所要达到的目的一样,但引起的反响却可能不一样。在诸多的处置方式中,总有一种是较为适合某一特定企业的。如不加选择或选择不当,则有债务方难以接受处置的现实,进而形成尖锐对立之虞。

  三是操作不公开。资产处置与债务人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上至企业领导,下至普通员工无不对处置方案予以高度关注。尤其是采用债权转让等涉及第三方的处置方式时,一旦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即会引起债务企业的强烈猜疑,从而引发不良后果。

  四是程序不规范。规范的操作程序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任何违反操作规程的哪怕是不经意的处置行为,都将会授人以柄,成为阻挠资产处置进行的因由。

  五是方案不严密。一个好的处置方案是资产处置项目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方案不严密,既可能影响处置的效果,也可能使方案中的破绽成为非预期事件发生的导火索。

  六是工作不细致。细致的工作是化解可能引发的各种矛盾的最有效保证。即使处置方案严密、运作程序合规,也对企业的发展有利,但由于工作不细致,未能深入地、认真周密地做好各相关方面的工作,仍然存在着因认识的差异而引起激烈的矛盾冲突的可能。

  正确处理资产处置与社会稳定关系的措施

  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资产处置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牵一发而动全身。无论是资产处置项目本身,还是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关系,都需要政府的协调和支持。脱离地方政府的孤军奋战,大多是事倍而功半,尤其是当因资产处置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时候,没有政府的介入,仅仅依靠资产管理公司自身的力量往往是难以化解的。所以,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尊重地方政府,多汇报,多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这既有利于社会稳定,更有利于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资产处置的宣传力度。在不良资产剥离的过程中,由于社会舆论导向的不准确,使很多企业存在着贷款的剥离即意味着核销的认识误区,更对国家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出台的相关政策的意义缺乏了解,加之社会信用观念的淡薄,从而造成资产处置工作似乎与社会稳定是一对不可调和的对立关系的错误假象。因此有必要通过各种形式、各种途径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能够了解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国家给定的特殊政策有别于商业银行资产处置的意义,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有利于资产处置的社会舆论环境。

  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资产处置工作必须坚持市场化导向,遵循价值规律的作用,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有序地开展工作。公开,即要接受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防范职业道德风险;竞争,即要在资产处置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竞争,维护各方正当合法的权益;择优,即要在资产处置的各种可能的方案中,依据回收价值最大化的要求,择优选定最佳方案。惟此,方能让社会各方信服,也才能够经受住历史的检验。

  适当兼顾被处置企业的职工利益。在资产处置工作中,既要坚持回收价值最大化的原则,又不能完全忽视或回避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企业职工利益问题。如对那些长期陷入经营困境、职工工资欠发、基本养老保险欠缴、医药费欠报等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因职工人数众多,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身份置换费用较高,地方政府财力又难以承受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必须与当地政府、企业及其他有关方面密切合作,从处置项目的整体效果出发,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友好协商,尽可能地兼顾职工的利益,力争达成各方均能接受的方案。(全文请阅读《中国金融》印刷版2003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