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战士高达bf25:质疑联合国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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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联合国的合法性
  作者:焦国标
  2008-11-17 来自:中国报道周刊
  壹.联合国合法性程度的测算公式
  上帝都已死了,联合国却还在先验地活着,而且还以国际社会的第一前提、第一准则、第一立法者、第一行为权力赋予者和第一道义源头活水的名义活着,这根本说不过去。自1945年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签字宣告联合国成立以来,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和扶助弱小民族方面的确做了不少好事。可是同时我们也遗憾地看到,媒体上常常念叨联合国做的好事,实际上很多时候做成了坏事。比如联合国严格执行的成员国主权平等原则,就常常被当作联合国的好去念叨,可是实际上几十年主权平等原则这柄保护伞还一直庇护着一些反文明、反民主的独裁专制政府。我们眼睁睁看着一些好经在联合国的讲经坛上被占多数的歪嘴和尚念歪,眼睁睁看着一些文明、民主国家符合“叁个代表”精神的意志在联合国集体大呼隆投票时被为数众多的落后、愚昧国家们淘汰出局。因而我们必须对联合国的合法性提出商讨和质疑,联合国也必须像人类历史上曾经的任何其他圣物一样接受理性的审判,并在这审判面前争取存在的理由,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
  联合国何以会出现合法与否,或合法的程度如何的问题?这是由各国驻联合国使节或出席联合国各种会议代表的合法性之程度决定的。这是一个我们不能不承认的现实:当今世界上为数不少的国家,它的政府不是民选政府,它不代表民意,另有一些国家压根儿就是无赖执政的邪恶国家,有些国家的领导人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恶棍,像印尼前总统苏哈托,既是巨贪,又是印尼人权、东亚人权乃至世界人权的特大害虫。一切非民选政府,一切恶棍总统把持的政府,都是非法政府。试想:一个非法政府,它派驻联合国的大使或代表怎么可能是合法的?一个恶贯满盈的恶棍总统,他的外交部长怎么可能是良民善类?他派往联合国参加会议的代表怎么可能会代表民意?各国驻联合国的使节或与会代表,是总统和政府肢体的延伸,总统和政府不合法,犹如爱滋病人血管里流出的血液,干净不了,健康不了。
  一个靠走歪门邪道登上权力顶峰的人,一个以残酷、野蛮和邪恶的手段统治国家的人,他的外交部长、他的驻外大使(乃至他的整个官僚系统),都不可能由正人君子充任,因而也就不可能在国际舞台上真正为国民的利益说话。一国之民意尚且代表不了,怎么能代表50亿人类的方向?联合国成员国里有多少这样的非法政府?联合国成员国里有多少这样的恶棍型总统?我们天天在国际新闻里看到的那些西装革履、油头粉面混在联合国大小会议中体面风光的各国代表们,有不少就是这种非法政府、恶棍总统的腕足、吸盘和魔爪。由非法人物组成的组织也是非法的,非法代表的表决虽然合乎程序,其表决结果仍然是非法的。因而,联合国这个组织合不合法,它的各种决议合不合法,多大程度上合法,就完全取决于参加这个组织的成员国政府有多少是和多大程度上是真正代表民意的民选政府。假定联合国是200个成员国,其中民选政府是50个,非民选政府是150个,那么联合国只有25%的合法性。再以联合国的某次表决为例,假定有100个国家的代表参与投票表决,其中民选政府的代表是30个,那么这次大会表决的合法程度只有30%.这就是我设计的联合国及联合国各种决议、公约之类合法程度的测算公式。
  贰.战争选举的有效期是多长
  讨论联合国的合法性,需要引进“战争选举”这个概念。什么叫战争选举?古今政府的上台方式不外这两个:一个是通过战争途径,一个是通过民选途径。民众在战争中以实际行动支持各自所认可的战争之一方,双方经过战争较量,人心向背、智用长短等因素最终导致成王败寇之结局。成王一方建立起政权,这个政权就是战争选举产生的。通过战争胜负体现民意,我把它叫做战争选举。通过得票率高低体现民意,这就是众所周知的投票选举。
  联合国最初的50个成员国,多数不是民选政府,但是它是经过二次大战洗礼的政府,其合法性还算差强人意。换言之,在二次大战的硝烟里,它们率领本国人民,打败法西斯,物竟天择,脱颖而出,因而即便不是民选的政府,也是当时最不坏的一股政治力量。进入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亚非拉掀起大规模反对殖民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亚非拉民众通过支持各自民族的精英人物,全民族戮力同心,赶走殖民者,建立民族国家,成为联合国的新成员。这些通过战争选举方式产生的新国家,在它们诞生之初的数年里,其合法性应当说大体也是不成问题的。可是这些由推翻殖民主义大山的精英和头羊们建立起来民族政府,其中许多是几十年一贯制的独裁专制政府,切实实行现代民主政治的国家少而又少。
  这些国家的领导人,是那样热中于终身制甚或世袭制,有的一干一辈子,有的搞兄终弟及(卡斯特罗就在1998年确定他撒手尘寰以后由比他小那么一两岁的弟弟接着干),有的父死子继,有的在行将就木、舌僵神昏时胡乱钦定接班人,把国事民命当儿戏。他们以为,他们这些赶跑殖民主义者的功臣元勋们也可以连民主宪政、自由人权一同赶跑。他们从不曾真心搞过大选或培育大选的幼苗。几十年下来,他们的政府腐败不堪,早已与全体国民的意志毫无干系。他们政府的合法性早已超过有效期,蜕变成非法的反民意的政府。可是他们派出的驻联合国大使或参加会议的代表们却继续占据着联合国代表的席位,辱没着联合国的英名,致使联合国的合法性随岁月逾迈而递减其成色。
  对此,任何一个对现代民主政治抱有热烈理想的人们,就不能不产生基于理性思考基础上的呵斥冲动:“你们领导的那场打倒殖民主义的战争所产生出来的贵政府,它的有效期究竟是多长?你们准备什么时候把自由民主地选举自己中意的政府的权利还给民众?你们还要在这个位子上赖上多久?难道战争选举的政府务必要等到下一场战争选举才算到期吗?野人曰:”放排场不排场,早晚混到丢人上。‘你们觉得像苏哈托那样的结局,’敲罗找孩子,丢人打家伙‘,很好玩,很尽兴,很体面,是不是?而齐奥塞斯库的’肝脑涂地‘就更过瘾对吗?“
  常见这些国家的代表们在联合国舞台上振振有辞,说他们的政府是民族自决产生的,因而也是合法的,可是它们避而不谈那一次“民族自决”的有效期应该是多长。一般现代民主政府的有效期是三到五年,三五年要大选一次;而你们日弄国家三四十年了,时间上已经超出常规有效期十倍去了,程度上已经把国家搜刮得民不聊生、山穷水尽,居然还从三四十年前的那一次“民族自决”中寻找政府的合理性,这世界上还有没有“羞耻”二字?那次“民族自决”赋予你们政府的有效期早就到头了,你们的政府早就是非法政府了。你们说你们现行的制度是人民自己选择的,请问是你们的人民什么时候选择的?你们的人民五千年前还选择过奴隶制呐,怎么着,你们当今也敢以“人民”的名义往奴隶制的方向猛造吗?
  叁.联合国需要新的美丑观
  这个世界已经依赖上了联合国,那么联合国应该怎么办?第一步,重新审查登记成员国的资格。民选政府是合法的联合国成员国,非民选政府是半合法成员国,半合法成员国在联合国的各项权利也要减办。在联合国投票时,半合法成员国的一票只当半票,半合法成员国代表的发言时间只有合法成员国代表的一半。第二步,联合国应该举起干涉主义旗帜。一个国家需要军队和监狱,联合国也不能只玩银样蜡枪头。国家内有歹徒国民,世界上有恶棍总统;歹徒国民祸害数人,恶棍总统祸害一国;歹徒国民有人治,恶棍总统无人管,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合法成员国组成会诊小组和“手术”小组,对那些举世公认的最邪门歪道、残民以呈的政府厉行“拔钉子外科手术”。也可以国名的英文字母为序,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帮助或打压那些非法政府,将其改组成代表民意的合法政府。这才是对世界负责的态度和做法。增加一个合法的民意政府,就为联合国增加一份合法性,为一国人民开辟一个制度幸福之源。
  主权必须重新赋予意义。国与国之间有主权;在联合国内,大家都要交出主权。过去和现在,联合国在主权独立、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下,对那些不能自爱、自重的政府采取“无为而治”、放任自流的做法,实际上是联合国尸位素餐不负责任。那些不自重的政府只会在压迫本国人民方面花样翻新,决不可能自动净化。国际社会常常听到的一句话是“要尊重伊拉克人民的自主选择”。其实这是对伊拉克人民的抛弃。试问:“伊拉克人民他能自主选择吗?”在萨达姆同志的鹰眼之下,伊拉克人民怎么自主选择?他敢吗?2002年10月15日,萨达姆以100%的得票率再次当选伊拉克下届总统。至此你难道还认为萨达姆这人有救吗?因而那些动辄称“国际社会要让伊拉克人民自主选择”的国家,似乎是挺讲原则,实际是彻底的冷血动物,彻底的伊拉克人民的敌人,彻底的国际社会的敌人、人类文明的敌人。他们本身就与萨达姆是一丘之貉,兔将死,狐欲悲,所以才以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拼命反对对伊拉克实行“手术”。
  主权是一柄双刃剑。对外,有时它是国民利益的扞卫者,如抵抗外敌,有时又是民族利益的出卖者,如出卖领土;对内,有时它是国民利益与安全的保障者,有时候又是国民利益和安全的最大侵害者,欺压、盘剥人民。凡是说某国发生了人权问题,必定是这个国家的政府对它的人民发生了大伤害。因而,所谓人权问题,实质就是政府对民众侵害和杀戮的问题。过去联合国的主权理论只强调了国家对公民利益保护的一面,而忽视国家对国民伤害的一面。主权对国民利多还是害多,取决于它是一个什么德行的政府:好政府,主权与人权大体吻合;坏政府,主权越充分,民众越遭殃,人权越糟糕。
  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回首检点一下曾经的有关主权、内政的争论,我们发现,当时被骂作是“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之举,现在看来十之八九是侵犯对了,干涉对了。冷战时代,苏联、东欧就坚决反对别国干涉他们的内政,几十年过去,历史证明,它们的内政真是太需要别国干涉了。半个世纪的联合国历史告诉我们:那些在联合国论坛上“不许侵犯别国主权,不许干涉别国内政”喊得最欢的国家,正是内政最糟糕、主权最应该被干涉的国家。周恩来首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其中包括“互不干涉内政”)之时,就正是中国内政最应该被干涉之秋。反右、大跃进、饿死人、纹革,一连串几十年的内政,哪一项不该有人干涉啊?可惜没有人干涉啊!可惜听不进他人之言啊!哪里是什么“干涉内政”呀,其实多半是苦口之良药、逆耳之诤言。在国事上讳疾忌医,就什么都是“干涉内政”;人权上有瑕疵或有大缺,就必然风声鹤唳、杯弓蛇影,什么都是“侵犯主权”。联合国决不能继续再以尊重主权独立、不干涉内政之名,行冷血、袖手、不作为之实。联合国论坛上应形成以谈论“内政”、“主权”为耻的风气,联合国里只谈人权,不谈内政。哪个国家的大使或代表在那里大谈“内政”、“主权”,甭问,一准是那个国家内政犯祟、主权撞蛊了。内政犯祟、主权撞蛊的国家居然长期以来在联合国里义正词严、大言不惭地声言内政莫碰、主权甭管,真正是乾坤颠倒,瓦釜雷鸣。如此邪祟作乱的历史太长了,代价太大,该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