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英文名y开头:江苏阜宁县检察院与公安局谁在违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2 03:16:21
江苏阜宁县检察院与公安局谁在违法?
刘萍是阜宁县城市管理局的职工,2003年6月27日因涉嫌受贿(无中生有)被阜宁县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监视居住。并于当日阜宁县检察院将执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阜宁县公安局,由原副局长钮效祥同志签收。按照刑诉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阜宁县公安局应当在刘萍的固定住所航道站宿舍203室执行。可从2003年6月26日到2003年11月25日我一直被阜宁县检察院关押在私人小旅社里进行刑讯逼供。
为何原本由阜宁县公安局依法在刘萍的固定住所执行的监视居住,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是阜宁县检察院弄虚作假?还是公安局渎职失职为检察院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提供方便?此事该如何解决?请各位发表您的意见!



刘萍
联系电话:18912576816
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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