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土施工土虚铺多少:监管无法代替一个合理的体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8 11:03:38
你能解释下山西王家岭矿难,国企赚票子,政府做孝子的事件么?

这些事政府管理社会本就存在的一些成本。。。
加上存在着地方政府在很多方面的失职,自己的失职自己支付时应该的!这些失职包括安全监管等等方面!mp900 发表于 2010-8-6 01:05 AM


其实你的逻辑中,就包含了完全不讲道理的偷换概念的成份。

很简单,就算是政府监管到位了,也还是无法避免一些天灾人祸的发生,因此就算政府没有任何过错,政府也仍然得承担最终责任。而私企则是由于责任有限而是可以逃避责任的。例如重庆把市内公交给私企经营后,私企是要谋利的,用越来越高的赚钱任务驱使司机一再的抢客开快车,结果就是一再的发生车毁人亡的悲剧,无论政府怎么监管都没有用,在伤亡了数十人之后最后还是只得收回还是国有经营了事。

你是把政府不得不承担的无限责任,偷换成了政府监管不到位后的过错应该承担责任,而一般人是无法分辩这两者的微小差别的。

其实监管是无法代替一个合理的体制的。例如医院给私人经营了,无论政府怎么监管,私营的医院都是要以谋利为目的,无可避免的会打病人的主意,不是让你用贵的药就是让你做不必要的检查,或者故意慢慢的治好你的病多赚你的钱,只要想赚钱方法是防不胜防的。政府怎么可能一天24小时跟踪每一个病人监督得到的呢?可现在你不是说私人医院有打病人主意的过错,却只说政府没有有效监督防止私人医院这种过错发生,这本身就是本末倒置了啊,这就好比杀人的人没错,管社会治安的人到是错了,理由就是社会治安管得好能发生杀人的事情吗?得,这杀人的人不但不是罪犯到反而是政府治安没管好的受害者了。但如果医院是国有经营的话则是以完成国家任务为目标的,国营的医院从一开始就不会以从病人的身上赚钱为目标的,这就是目标的不一致会导致行为的不一致。


并且在你的眼里,任何过错都是政府的过错,而私企则是没有过错的。那怕是私企杀人放火了出事故了都不是私企的过错仍然是政府监管的过错,理由就是政府监管到位能让私企发生这些事吗?这已经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无休止的把过错赖在政府的头上,却又无原则的吹捧私人企业并为之开脱,是非不明,这是我说你无聊的真正原因。

就以此次南京大爆炸此事为例,爆炸的真正原因是拆迁的私企利令智昏要挖掘正常拆迁工程合同之外的地下钢铁管道卖钱,而这根本就不属于原来的拆迁工程之中的偷窃行为,你让监管部门怎么监管。给你是监管部门你会想得到搞拆迁工程的私企会是个小偷吗?用监管小偷来监管正常的商业施工?

按你这种逻辑,小偷偷东西则不是小偷而是公安局的过错了,因为公安局如果能有效的防止了小偷的偷盗的话小偷的偷盗能得逞的吗?杀人放火也是公安局的过错,社会治安防范得严密能让坏人得手的吗?

不错,山西王家岭矿难是国企矿山的矿难,但国企就并不代表不会发生天灾人祸了,这个世界上天灾人祸总是会发生的,私企的英国BP石油公司不就发生了吗?英国BP石油公司是财大气粗赔得起,可要是遇到一赔不起的一私人公司赔不了破产倒闭了,美国政府不照样得做他的孝子帮他擦屁股?再说了,国企赚票子,政府做孝子这很正常啊。国企是政府的,赚了钱是政府的难道政府不应该做国企的孝子吗?可私企并不是政府的,私企赚了钱也不是政府的,因此政府为私企做孝子可就不对了啊。换做你是政府,我是私企,我赚了钱归我私人的可出了事却要你帮我擦屁股,你觉得公平合理吗?有些事是不是换位思考一下呢?


真的不想和你浪费时间了。真不知道这是我监管你不到位的错,还是你非要胡搅蛮缠的过错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