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的反义词:問答“海上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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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海上浙江”  http://big5.gmw.cn/g2b/www.gmw.cn 2011-09-19 16:40:44 來源﹕瞭望新聞周刊  

  問答“海上浙江”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的重心在於以港航物流服務為重點的海洋服務業﹐以及包括海洋工程裝備及高端船舶等在內的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這既是浙江海洋經濟發展區別于其他省市的根本所在﹐也是國家對浙江海洋經濟發展在戰略上的殷切要求。”

  浙江﹐一直以土地資源緊張的形象﹐鑲嵌在中國地圖上。但從國土意義上講﹐這個陸地面積祗有10.2萬平方公里的小省﹐擁有超過陸域2倍的26萬平方公裡海洋國土。尤其是其6696公裡海岸線﹑2878個面積500平方米以上海島﹑22.27萬平方公里的近海漁場﹐都居全國龍頭之位。

  改革開放大潮開啟以來﹐在經濟發展佈局上受困于陸域狹小的浙江﹐最念念不忘的就是走向廣闊的海洋。正如國土資源部特聘專家方克定所言﹐前三十年﹐浙江憑藉“敢為天下先”的精神率先以民營經濟為中國經濟探索出廣闊道路﹔後三十年﹐面對“萬馬奔騰”的東部發展新態勢﹐無論是浙江自身發展所迫﹐還是國家對其的戰略期待﹐“敢為天下先”的方向都是浙江面前廣闊浩淼的海洋。

  早在1993年﹐浙江就提出“開發藍色國土”。而後有1998年的“建設海洋經濟大省”﹐2003年的“建設海洋經濟強省”﹐2007年的“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加快建設港航強省”直至2011年2月﹐國務院正式批復《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浙江的“海洋夢”真正納入了國家戰略。

  近日﹐《瞭望》新聞周刊專訪了浙江省發改委副主任﹑浙江省發展規劃研究院院長劉亭。這位浙江海洋戰略構想歷程的親歷者﹑見證者﹐也是“海上浙江”的設計參與者之一﹐講述了決策歷程故事﹐回答了來自社會輿論的質疑﹐解讀了戰略規劃的落實路徑﹐展現了“海洋浙江”的戰略雄心和遠見

  《瞭望》﹕《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成為“十二五”開局之年國務院批准的一項國家發展戰略﹐此規劃為什麼能出臺﹖

  劉亭﹕按照海洋總產出口徑統計﹐2005年浙江海洋經濟與山東﹑上海大體相當﹐均約為3100億元﹐僅低於廣東的3600億元。之後﹐由於海洋生產總值統計制度的出臺及不同省市核算方式的差異﹐使得浙江海洋經濟在總量上與廣東﹑山東﹑上海相比有差距不斷拉大的趨勢。即便如此﹐2010年浙江海洋生產總值仍達3500億元﹐居全國第4位。

  浙江位處東海門戶﹐海域面積約26萬平方公里。同時﹐浙江是較為典型的自然資源“陸域小省﹑海域大省”﹐雖然陸域自然物質資源豐度僅排在全國倒數第三﹐但卻有著全國最為豐富的海洋資源。比如﹐深水岸線資源(約佔全國30%)﹑海島資源(約佔全國40%)﹑海洋能資源(重點是潮汐能﹑潮流能﹐約佔全國40%)﹑近海漁業資源(約佔全國20%)等﹐且有著良好的資源組合優勢﹐加快海洋經濟發展有著較為紮實的資源支持和空間拓展潛力。結合國家戰略需要和浙江省情實際﹐省委省政府及時決策﹐于2009年6月作出了把浙江海洋經濟發展上昇為國家發展戰略的決策。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啟動後﹐歷時一年半就獲得了國務院的正式批復。當然﹐這其中也有不少的“故事”﹐比如規劃的名稱﹐就幾經周折﹐反復協調﹐最後才確立了“示範區”的定位和標杆。又比如﹐對舟山海洋綜合開發試驗區即舟山群島新區的建設﹐起初是作為改革創新的重大舉措來安排的﹐後來經過錢正英院士領銜的中國工程院專家團隊的“昇華”﹐而彰顯為本《規劃》最大的重點和亮點之一﹐還專門單列一章﹐給予系統的闡述。

  《瞭望》﹕從橫向比﹐此規劃與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等規劃相比﹐特點﹑特色和差別都在何處﹖從縱向比﹐此規劃又如何與長三角地區區域規劃相協調互補﹖浙江發展海洋經濟﹐基於省情現實﹐如何做到有所為而有所不為﹐走出一條符合國情和省情的特色之路﹖

  劉亭﹕不同規劃需要解決不同的問題﹐也應具有不同的特色和亮點。與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等規劃相比﹐《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的特色和亮點﹐我個人覺得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十分突出海洋服務業﹐特別是港航物流服務業的發展。浙江乃至我國經濟轉型昇級的根本性支撐和動力﹐應在於現代生產性服務業的大力發展與體系健全。為此﹐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確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的重點是海洋服務業﹐重中之重則是建立“三位一體”的港航物流服務體系﹐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港航物流服務業。“三位一體”是指陸海聯動的集疏運網絡﹑現代大宗商品交易平臺﹑現代金融和信息服務業三者要協調﹑有機﹑一體建設。

  記得2005年6月間﹐我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十一五”規劃研究成果﹐在論及浙江于長三角地區的發展定位時講到﹐“港口不僅僅是港口﹐還意味著聯通全球的大市場﹑蘊藏豐富的大礦山﹑連片開發的大工業﹑四通八達的大交通﹔綿長的海岸線﹐兼具區位﹑基礎條件以及水﹑土資源等綜合優勢﹐已經成為全省生產力佈局的主軸線。”當然﹐浙江確定以發展海洋經濟為戰略選擇﹐就是要把國家的戰略需要與浙江的獨特優勢很好地結合起來。中國已成為世界頂級的製造和貿易大國﹐滿足其對初級原料和大宗商品的需求﹐以及保障大量商品出口和遠洋運輸﹐就具有了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意義﹐這讓浙江天然良港﹑深水航道﹑豐富錨地和眾多國際航線的優勢﹐分外凸顯出來。

  二是十分突出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這次規劃﹐對臨港石化﹑一般的加工製造業等發展已相當淡化﹐而對海洋工程裝備與高端船舶﹑海洋醫藥與生物製品﹑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能綜合開發﹑大洋資源勘探開發服務﹐以及港航物流服務﹑濱海旅遊等﹐則給予了重點規劃﹐明確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才是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的根本方向與重心所在。

  這其中﹐必然伴隨著一個科技創新﹑產業昇級和“退二進三﹑騰籠換鳥”的過程﹔濱海重化工業的擴張﹐也將會受到極為嚴格的控制﹐即便極個別的新上項目﹐也必將走大型化﹑集中化﹑高端化﹑生態化的新型發展之路。

  三是十分突出舟山海洋綜合開發試驗區即舟山群島新區的建設。作為全國最大的群島﹑唯一的海島型設區市﹑大陸最直接地深入太平洋的戰略要衝﹐加快﹑加強舟山群島的綜合開發﹐積極推進海洋開發﹑管理的先行先試﹐最大化地充分發揮其海洋資源﹑戰略區位的獨特優勢﹐其重要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事實上﹐《規劃》批復後不久﹐國家正式發佈的“十二五”規劃綱要進一步明確要 “建設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並於6月30日正式批復同意設立舟山群島新區﹐這也是國家繼批復上海浦東﹑天津濱海﹑重慶兩江以後擬建的第四個國家級“新區”。目前﹐相關規劃正在積極制定中。

  《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是《長江三角洲地區規劃》在浙江沿海和海島地區的深化﹑實化和具體化。在前者編制過程中﹐國家發改委曾經專門發文要求就兩個規劃間的關係處理﹑技術銜接等方面給予說明。在規劃的意見徵求過程中﹐國家相關部委﹑專家也對兩大規劃進行了綜合的協調﹐以避免脫節和差異之處。同時﹐《規劃》更加突出了浙江沿海和海島地區的特色﹑優勢及其戰略使命﹐使其在《長江三角洲地區規劃》這一綜合性﹑全域性(主體為陸域)規劃的基礎上﹐具有了自身的獨特價值。

  浙江的省情在於民營經濟較為發達﹐空間開發程度已經較高﹐生態環境容量相當有限﹐經濟轉型昇級壓力十分嚴峻。為此﹐這次《規劃》在編制過程中﹐十分強調要根據國家戰略和省情實際需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例如﹐對傳統臨海型產業發展﹐強調的是整合提昇﹑轉移淘汰﹐而不能再進行低水平的平面擴張﹔對缺乏比較優勢的產業﹐如海洋化工﹑海洋生物質能等﹐則不予鼓勵﹔空間佈局上﹐強調的是要盡量集中佈局在九大沿海省級產業集聚區中﹐以在提高產業基地化﹑集群化的同時﹐有效提高深水岸線﹑土地等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

  《瞭望》﹕在沿海基層調研期間發現﹐基層幹部更多想到的是上昇到戰略層面可能帶來的新優惠政策﹐不清楚如何具體實踐海洋經濟﹐即使有也大多在安排大項目﹑通過大規模圍海造地拓展工業經濟規模上做文章。對於這種工業化﹑重型化的基層驅動力﹐省級層面和國家級層面如何協調出一條定位清晰﹑大方向明確的海洋經濟發展道路﹖

  劉亭﹕對海洋經濟的發展﹐目前確實還存在著一些認識上的誤區﹐包括你提到的把臨港工業等同于海洋經濟而造成的概念擴大化﹑重點偏差化。也因此﹐在統計上﹐我國的海洋經濟的總量及其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也普遍高於世界沿海發達國家。目前全球沿海發達國家海洋經濟佔其GDP的比重一般為4%~5%﹐而我國已接近10%﹐部分沿海省市更高達30%左右。這裡有一個相應理論和方法的完善問題。

  前面我已提及﹐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的重心在於以港航物流服務為重點的海洋服務業﹐以及包括海洋工程裝備及高端船舶等在內的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這既是浙江海洋經濟發展區別于其他省市的根本所在﹐也是國家對浙江海洋經濟發展在戰略上的殷切要求。

  至於重型化﹐可從兩方面去理解﹐一是海洋工程裝備及高端船舶﹑海水淡化及其綜合利用﹑大洋資源勘探開發服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加快發展﹐將促進現有海洋經濟的重型化﹔二是臨港石化﹑鋼鐵﹑電力等產業的發展﹐也將促進海洋經濟重型化。區別在於前者是新興的﹐後者是傳統的﹔前者是浙江將大力扶持﹑優先發展的﹐後者則是根據國家和浙江產業發展的實際﹐擇優發展﹑有序推進的。

  比如﹐就臺州大石化而言﹐項目將發揮大陳島深水岸線優勢﹐主要利用中東石油資源進行煉化一體化加工﹐是符合國家產業導向要求的。同時﹐浙江有著較為發達的精細化工工業﹐而鎮海煉化生產的基礎材料並沒有主要供給浙江本地﹐從而浙江每年需從國外進口﹑省外調入大量化工基礎材料﹐造成了生產成本較高﹑抗市場風險能力較弱等問題。因此﹐臺州大石化項目除煉油外﹐根據相關協議﹐將以浙江為主的石化工業產業鏈延伸﹑健全為主訴求點﹐這將對區域經濟轉型昇級有著重要意義﹐而不是簡單的增加臺州的工業和GDP規模。

  市場經濟環境下﹐區域間產業競爭是難免的﹐但也需政府積極的規劃和引導﹐力爭差異化發展。

  《瞭望》﹕調研中﹐我們一個初步體會是﹐我國海洋管理首先還是一種陸地思維﹐以“九龍治海”的計劃體制分割管理。這與海洋這種天然完整的資源系統形成了較為強烈的衝突。浙江試點海洋經濟﹐如何在這個問題上創新管理方法﹖

  劉亭﹕目前國際上海洋開發管理體制總體上可分為三類﹐即集中統一制﹑分散制和集散結合制。

  集中統一制指國家海洋事務及海上執法集中於政府一個部門﹐以法國為典型。法國于1981年設立海洋部﹐下設海洋漁業和水產養殖管理局﹑海洋油氣及其他礦物資源管理局﹑海洋再生能源管理局等﹐沿海大區和省﹑市相應設立海洋資源管理機構。

  分散管理制指國家海洋開發﹑管理等事務分屬各政府部門﹐以英國為典型。英國外交部海事﹑航空與環境組負責協調政府各部涉外海洋政策和法律﹔交通部負責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海洋環境保護和海上救生﹔農業食品部負責200海里漁區管理和漁業資源保護﹔能源部負責管理大陸架油氣資源開發﹔土地委員會負責管理海底和海灘砂礦開採﹔煤炭局負責管理海底煤炭開發﹔海關和移民局負責緝私緝毒等。

  集散結合制指海洋開發管理實行集中與分散相結合﹐以美國為典型。美國海洋事務管理分佈於聯邦政府有關部門﹐而海上執法集中於一個部門﹐即美國海岸警備隊。

  從各國經驗來看﹐海洋開發較發達國家一般都設有專門機構管理海洋﹐實現集中統一制。相反﹐海洋開發尚處於初級階段﹐海洋經濟尚不發達的國家﹐海洋產業因尚未發展到需要獨立政府部門予以管理的高度﹐而一般採用分散制。當海洋開發獲得長足進展﹐海洋經濟發達而重要時﹐集中統一的管理體制將發揮出優勢﹐將成為管理海洋及其資源的基本組織形式。我國已成立國家海洋局﹐作為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問題的關鍵在於海洋執法分散在不同部門﹐為典型的協調機制下的分散執法﹐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有法難依﹑違法難究的局面。

  浙江一直在探索﹑嘗試海上聯合執法﹐已在海事﹑漁業﹑環保﹑統計等領域開展聯合執法﹐並在基礎數據調查與共享上取得一定突破。這次浙江開展海洋經濟試點工作﹐將進一步擴大聯合執法的範圍和力度﹐逐步實現集中與綜合性執法。但因海洋﹑環保﹑“一關三檢”等涉海部門國家垂直化管理程度較高﹐涉及到國家相關部委的授權放權﹑對接協調等問題﹐單靠地方的努力是難以推行的。為此﹐浙江將以這次海洋經濟發展的試點為契機﹐積極加強與相關部委的戰略合作﹐力爭在海上聯合執法上取得突破。(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王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