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管如何切割:“信阳事件”的历史、社会根源及经验教训(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4 02:53:13

“信阳事件”的历史、社会根源及经验教训(下)

作者:路宪文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一日

 

事实说明,贯彻庐山会议精神,把左倾思想推向了高峰,信阳死人问题,是庐山会议的直接恶果,不是个别同志的问题。那么对“信阳事件”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信阳事件”的处理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0年七月中旬,省委派副书记杨蔚平、李立以及纪委书记刘名榜、组织部长李俭波赴信阳解决信阳问题。在鸡公山召开地委常委扩大会议,包括地委委员,各县书记,地专直党委书记,地委各部。会上首先由杨蔚平讲话:信阳地委这几年来工作做得不错,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前面,对全省贡献很大。近几个月来,由于执行中央“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统购统销,政策上犯了错误,积累得多了些,给群众留得少了些,作风上官僚主义,强迫命令,造成了严重的死人问题,还算工作问题。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检讨好了,不给组织处理。

接着,我代表地委作了检查。头次检查摆事实多,把省里安排的一些情况叙述出来。杨讲:路宪文同志的检查摆事实多,思想检查不够深刻,大家提意见。后来我又作了第二次检查,这次主要讲思想。由于当时左的思想影响。不敢正视错误,不可能,也不敢认识错误的实际,所以着重从个人方面检查,如骄傲自满、居功自傲、不关心群众以及官僚主义等。

在检查前,省委书记杨蔚平指定要点三个县委书记的名(商城县委书记王汉卿、光山县委书记马龙山、固始县委书记杨守基)批判。说王搞男女关系,杨用鸭绒作被子,并让几个城市女人做,马反右倾,贯彻庐山会议精神把县委副书记(张福洪)打死了,并把他们评定为三个坏分子。当时我思想不通,认为这是历史上处理过的,和死人没什么关系,就轻描淡写说了几句。散会后,杨蔚平训了我一顿:叫你点名,你点得不痛不痒,你为什么不敢点,是不是有把柄落在他们手里,怕他们揭发你?结果杨又亲自点名,并把马龙山看管起来。原定把王汉卿调鸡公山做调查研究,把杨守基调到省科委,他是水利土专家,还没走,就被叫到会上批判了。

会上党校书记闫仲儒对我发言过于激烈,说:路宪文不是工作问题,认识问题,是立场问题。当场受杨蔚平的批评,说他无限上纲。杨让我写个地委常务会总结。杨看后说不管用,太啰嗦,文字太长,内容太复杂,杨亲自主持党委会议作决议。

会上我要求给处分,杨坚持不给,同来的几个省委领导也同意给我处分,调其它地方工作,杨坚持不给处分,说这是大方向问题,路宪文代表大方向。

会议上,省委还带了电台,每天把会议情况向在北京开会的吴芝圃汇报,常委会议决议也送交了吴芝圃。吴说:会议开得很好,路宪文同志也作了深刻检查。

吴芝圃从中央开会回来,在大会上讲:信阳死了那么多的人,商丘也死人了,中央精神主要是接受经验教训,不作组织处理。

9月份,到省委开会,传达在罗马尼亚共产国际会议上中苏关系情况。省委要我在省委全会上作了检查。这次检查还是说过程多,思想检查不深刻。吴芝圃说:宪文同志主要是对信阳死人问题的说明,思想认识不够,省委决定让你留在原岗位坚持工作,在什么地方倒,就在什么地方爬起,要直起腰杆工作。

在此阶段,省委这样处理,真实意图是处理三个县委书记,以保地委,最终达到保省委,保存三面红旗的目的。

第二阶段:据省纪委书记刘名榜61年谈,河南省委、关于信阳常委扩大会议的决议告诉中央后,中央作了批复:让信阳人民来个二次解放,信阳地区地主阶级复辟了,信阳地委党变成了国民党,信阳事件是反革命事件,要彻底发动群众揭发,查清处理,中央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来河南进行调查,并向刘少奇作汇报。谭震林、徐子荣带着刘的批示到河南省委会上作了传达。省委会议的空气立即变了。杨蔚平说:信阳事件,路宪文是反革命,立即枪决。吴芝圃低头不语。会上一片杀气。后来中央又派李先念、陶铸、谭震林、王从吾、徐子荣、王任重等代表中央来河南处理问题。

我正在传达布加勒斯特会议精神,杨蔚平到信阳地委,代表省委宣布政治局会议决定:撤销你地委书记职务,不算最后处理,还看情况发展,希望你老实检讨,不要上攀下连,最后处理还是省委作决定。

省委先派戴苏理、赵定远当信阳地委正副书记。这时在信阳地区就开展了民主补课运动。说“信阳事件”主要是民主革命不彻底,地主复辟了。吴芝圃在信阳干部会上讲:我用错了人,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不知道路是坏人,信阳地区这么严重的问题他都没给我说,我犯了官僚主义错误。杨蔚平说:有人说路宪文是好人办坏事,不对,路宪文是反革命分子,饿死那么多贫下中农、阶级兄弟,还能是好人。他们走到哪里都这样讲县委书记,到一个县抓一个县的县委书记。甚至扬言说:信阳要组织暴动,派15军7师一个团到信阳镇压。据说他们去查,老百姓吓得到处躲藏,窃窃私语,被他们认为要暴动。

从此信阳就变成大捕,大抓。大概有数千干部被抓入监狱,15万人抓起集训审查。有些县监狱中装不下,就腾空房子安排。集训没饭吃,家属不能接见,家属们把红薯、馍从高墙外往里扔,里面抢着吃。当时有些干部自杀了,有些农村干部被抄家了。南阳唐河县委书记的爱人和孩子集体投井自杀了。当时因害怕而自杀的人很多,没人敢统计这个数字。死人数字越报越多,谁报得少是包庇,被批为右倾。这造成新的恐怖,许多地富反坏右兴高采烈,乘机对干部打击报复。

省委常委会上研究要枪决路宪文,征求各地市意见。据商丘地委副书记耿化伍说,大家谁也不发言。徐子荣在干部会上讲:要落实一下,杀人问题究竟杀多少为好,是不是大县杀八百,小县杀四百,一个大队杀四至五人(我亲自看过讲话稿),共2万人。据省委副书记杨珏讲:在省委讨论杀人问题,大家不好讲,我说杀人是大事,咱是否看看别省怎么办,或请示一下中央,大家一致同意。

结果去请示毛主席(毛主席当时在长沙巡视),主席下了6条批示,主要精神是:饿死人的问题是高指标,高征购造成的官僚主义,官僚主义也是人民内部问题,教育好了还可以为党做工作。一个不杀,大部分不抓,抓起来的立即释放。先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然后再解决敌我矛盾。

据信阳地委副专员讲,邓小平从四川视察回来路过信阳,把信阳地委档案调出来看了一下,说各地都是这个调子、做法,信阳没什么特殊的,不同意杀人。

当时中央有个电报叫放人。据信阳地委副专员讲,当时刘建勋曾打电话给戴苏理,让他把抓起来的人员放了,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戴不放人。后刘建勋又亲自到信阳做戴苏理的工作,思想做不通。

一场轰轰烈烈的党内镇压反革命运动就这样不声不响地停了,使我党避免了一场悲剧。

第三阶段:1962年,省委派纪委书记刘名榜、组织部长张建民、地委副书记赵定远到公安厅找我落实材料。由于当时思想认识糊涂,不敢说真思想,材料仍不能落实。

河南省委副书记何伟主持对信阳问题作结论。他到农村作了调查,村上老百姓给他说实话:这事也不能光怪地县委书记,上边给他们要粮,他们不给也不行。

回来后,他对信阳问题作了结论上报中央。省委副书记赵文甫把我叫去谈话:你写的材料我们看过了,还不错,基本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省委把你闹(方言?)来,主要是为了保护你。信阳死人在全省比例较大,死人数字也弄不清,你说把你拉出去枪毙亏不亏。我说不亏。他说不要你说不亏,把我们任何一个省委书记拉出去枪毙都不亏。省委对你的问题作了讨论,党内处理,你不要有什么顾虑。

这以后一直没有回话。到63年9月,省纪委刘名榜和湖北调来的另一位副书记找我谈处分决定,叫我签字。赵文甫也找我谈话说:中央对你的问题已批下来了,得受点刑事处分,还算宽大处理。他把省委给中央的报告及中央指示给了我一份,说:“还得办一个法庭审判手续,叫王光力找你谈谈。”

法院院长王光力找我说:“赵书记找你谈了吗?还得行个形式,你准备怎样谈?”我就从头到尾谈了。没说几句,他阻止我说:“省委的问题他们已做了检查,你光说你自己的。到时问你什么答什么。”检查员、副检查长丁某叫我在起诉书上签字。我当时对一些具体材料提出意见,他大声训斥我:信阳死那么多人,你还有意见吗?

然后去法庭。院长问:“×××问题你知道吗?”我说:“知道。”问:“有没有?”答:“有。”十几分钟就结束休庭判决(开除党籍)判三年徒刑,定渎职罪,降5级级别,按15级发生活费)。

出来后才知道,原来省委对我的处理报告,戴苏理不同意,在中央七千人大会上又告了状,说:“对路宪文他们的处理太轻,我回去没办法说服群众。”因此,由中央决定,由陶铸主持处理。后来的报告就是中南局的了。

过了一月,把我放出来了(10月中旬)。我回到省委招待所(原在公安厅技术处住)。关于我们犯错误处理的决定(22人)传达到支部,只传达,不讨论。赵文甫谈:要站起来,不要觉得比别人低一等,不要悲观,要有信心,将来还是有前途的。社会上舆论很多,有支持的,反对的,你不要随意相信,再犯错误就不好办了。

接着把我安排到博爱农场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66年5月,省委派工作组到农场调查,农场党委对我的思想工作作了结论,叫我写了申请准备入党。但被继之而来的文化大革命冲了。

信阳发生饿死人问题,我作为当时的信阳地委书记是难辞其咎的。但是信阳事件处理的结果却存在着问题的。把信阳事件中的大批干部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不对。信阳地委及下面的干部虽然客观上执行了左倾路线,但是这些干部从主观上都是按照党的路线,按照省委的指示办事的。这些干部都是听党的话,积极为党工作的。按照党在当时的路线犯了错误,怎么能说是敌我矛盾呢?

河南省委主要领导应当对信阳事件负主要责任,这一点从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中完全可以得出。我是当时左倾路线的执行者(对公社化问题我有重要责任),对河南省委的错误决策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未能进行有力的抵制,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定我打击报复罪,违法乱纪是错误的。

信阳地区出现的告状信等几个问题的处理,并不是我的意见。如信阳县委书记写匿名信说人民公社搞坏了,饿死人了等,是省委转来匿名信令我查处的。60年到光山县白雀园公社视察工作,回来后接到一封匿名信,反映死人情况。我立即派人去检查,检查人员回来后,县委把这个人逮捕了(小学教员),我听后很生气,立即给县委打电话让放人,赔礼道歉。

信阳专署建筑公司一个干部(党员)用地委的信纸,以地委的名义批评信阳县官僚主义,饿死人等,信阳县委找到地委办公室,经查查出了这个人,地委指定单位对他进行批判。正在讨论处理,中纪委李坚同志来信阳视察工作,提出不让处理,就停止了。如果我这些也算打击报复,那么开封地委书记张申在省委工作会议上发言,反映浮夸情况,省委说张反党,把张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这算不算打击报复?省委一个副书记在潢川对一个调查死人的民政厅干部进行批判,说他思想右倾,给三面红旗抹黑,不适应生产救灾工作,批判后送回省里。这又算什么?民政厅一位老红军干部(处长)张甫要向中央告状(死人问题),省委副书记杨蔚平立即派人把张甫从火车站接回,并用给张甫老婆安排工作的办法,说服张甫不要告状,这是什么手段呢?我并不存在打击报复人的问题,当然更构不成打击报复罪。

作为地委领导,我多次下去调查和了解一部分情况。我对农民无粮、饿死人问题是十分重视的。同时我不顾一切向省委要来了粮,又设法部署从其他方面弄粮,还多次到下边布置安排救灾粮的发放和救治病员。路遇生病群众,我给粮票给钱,劝他们回去。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确尽了自己的努力。说我见死不救,我认为不正确。如果说渎职的话,应该是省委主要负责人。是他们隐瞒事实不报中央,是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仍用反右倾的手段继续征粮,把下边的干部和群众逼入绝境。

光山县在贯彻庐山会议精神,反右倾斗争中,打死了县委副书记张福洪,向地委报告福洪畏罪自杀,地委立即派检察院、纪委同志组织去检查。因当时正在反右倾,群众不敢说实话,布置了个假现场,死人也已埋了,工作组回来向地委作了报告,地委专题报告了省委,省委也没表态。把这也定成我的罪状,说检查不认真,这是不确切的。

在信阳期间的工作,我承认有脱离实际的问题,可那不是我要脱离实际,而是那股左倾思想,那条左倾路线脱离实际。工作方法上我不能说自己十全十美,但是我决没有违法乱纪。当我们向中央申诉时,又把我们这些受重处分的干部说成是违法乱纪,则更是错误的。

公社化以后,每年都发生坏分子偷盗宰杀公社耕牛的事,为了保护公社财产、生产力,对这些事采取了打击措施。1959年秋冬,宰杀公社耕牛的事件越来越多,地委研究认为,坏分子趁灾情破坏人民公社,就派公安处检察院研究了个政策,对地富反坏右判刑,对贫下中农进行批评,并订了八条政策(内部掌握)。结果处理得多了些。在处理“信阳事件”时说,群众饿着肚子,杀个耕牛你还判刑,属违法乱纪。反过来说,随意杀公社耕牛,就不违法乱纪吗?

1959年10月以后,征购没结束就发现群众外流,逃荒要饭情况。11月份,外流人员增多。根据省里的指示精神,组织了收入外流机构。地委决定公安局副局长韩仁秉和民政局共同负责办这个事。以流窜作案的刑事犯罪分子,由公安局查处,对群众外流的,由民政局负责收流,送回原地。规定群众每人每天8两粮食。由于管理人员多吃多占,群众吃不到。那年冬季下雪很多,因发现每次下雪,公路上就有死人,地委就让各县社每次下雪派人到公路上去收容,谁饿死谁负责。

在基层干部中有口头禅:好人不外流,外流无好人。我在会议上讲过坏人是少数的,好人是多数的。收容外流本是大好事,确实减少了人员死亡。在处理“信阳事件”时,说我把外流群众当流窜犯,否定外流收容工作,这也是攻击一点,不及其余,扩大了收容外流的缺点,否定了收容外流的成绩,这是不切实际的。

当年,省财委副书记李绍禹,潢川县委书记梁得柱到踅子区视察灾情,中午公社准备了好几个菜,我发现后立即纠正,马上让端下去,并批评了他们。艰苦朴素是我一贯的美德,为给我定罪,把这些说成我的支持,我不能接受。

对于一个错误路线下积极工作而犯有错误的同志,中央一贯强调在处理犯错误同志时应弄清当时的具体情况,弄清错误产生的社会根源、历史根源,弄清思想,团结同志,而不要过分追究个人责任。这就是我党所倡导和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处理人要错罚相当,我什么时候都不否认自己在信阳饿死人问题上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处理的结果和定罪是不妥当的,不公的,不能真正起到挽救人,教育人的作用。

“信阳事件”发生的内在历史和社会的主要原因就是左倾路线,而贯彻庐山会议之际,也是左倾路线把“信阳事件”推上顶峰之时。不幸的是,左倾路线指导下犯左倾错误,上级又用左的方法处理,不实事求是地定罪,当时受重处分的县级干部22人,受刑事处分的600多人,受撤职以上处分的6000多人。正如胡耀邦同志后来在批示中讲的:当时河南省委在处理信阳问题时,有许多不妥之处。把路宪文他们当反革命抓起来是错误的,处理人过多过重。省委承担责任很不够。

中央纪委某同志讲:“信阳事件”处理时,性质定错了,应纠正。我们当时参与了这件事,如需要我们检讨我们检讨(文革后期讲的)。叫河南省委戴苏理出来处理,戴苏理不干。

左倾路线已酿成严重后果,而处理“信阳事件”却以左反左,可见左倾思想在党内影响之大,错误的东西,在党内市场之大。因此分析造成“信阳事件”的社会的和历史的原因是必要的,通过信阳事件总结其经验教训更是必要的。

通过“信阳事件”的反思,得出的主要经验教训是:

错误地发动政治运动,利用政治斗争,形成一言堂的局面,会使错误路线畅通无阻。

五七年的反右扩大化,已在全国形成了特殊的政治环境,使许多正确的意见得不到反映,加之党内的政治生活不正常,也给党内的有些高级领导人搞宗派主义,谋划取私利提供了条件。

当时河南省的主要领导人吴芝圃与潘复生之间存在着意见分歧,也存在着权力矛盾。潘复生作为省委书记在党的会议传达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并谈了自己对人民公社及征购粮食的看法,这本是很正常的,但是吴芝圃利用当时的政治形势,用突然袭击的方式打击了潘复生,并连带上了杨珏、王庭栋,把它们打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以打垮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后来又打击了彭笑千、邵文杰、冯鸣臬六人以及张申等持不同意见的许多同志。这种不正常的党内的政治生活,不择手段的政治斗争,造成河南一言堂的局面。吴芝圃的权利欲得到实现了,更主要的是他所推行的左倾路线没人能抵制了,也没有人再敢抵制了。左倾思潮在河南泛滥成灾,左倾路线在河南畅通无阻。河南开始出现大量饿死人的问题,还以反右倾为手段,打击说实话的同志,使问题不能及时真实地向上级领导反映。掩饰这一真相,使左倾思想继续推行,危害进一步扩大,直到信阳问题的出现,严重后果已经产生。由此可知,党的干部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正派的作风,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是执行正确路线,防止、抵制错误路线,避免重大错误后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条件。
        


参考文献:

[1] 路宪文:信阳事件”的历史、社会根源及经验教训

[2] 原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再曝“信阳事件”真相

[3] 朱健国:原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再揭“信阳事件”真相

[4]李 锐:“信阳事件”及其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