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医人月光真空脱毛:广东省纪委通报十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4 05:18:36
  

  法制网广州10月28日电 记者 邓新建 广东省纪委今天向社会通报了台山市汶村镇原镇委书记马贵尧违规承包经营镇自来水厂损害群众利益等十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记者同时从广东省纪委获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办事不公以及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等问题还比较严重。

  据广东省纪委副书记赵振华介绍,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办事不公以及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等问题还比较严重,农村基层信访举报和违纪违法案件仍居高不下。

  据悉,2007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办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3223件3402人。

  赵振华对记者说,上述案件的发生,说明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不够落实,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不强,淡忘了党的宗旨,无视党纪政纪,是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从查处的案件当中发现,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将农村民主政治的监管制度和规定当作摆设,在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上个人专断,擅自截留上级财政拨款,随意侵占集体收入,违规私设“小金库”,给集体和国家造成损失。这些问题的出现虽然有农村经济发展转型过程中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的因素,但根本的原因是监督不到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干部权力过分集中和不受约束。

  因此,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因此,要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深入推进乡镇政务、村务和党务公开,增强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对党员干部的有效监督。

  

  广东省纪委公布的十大案例:

  一、台山市汶村镇原党委书记马贵尧违规承包经营镇自来水厂损害群众利益案

  该镇原党委书记马贵尧、副镇长刘湛沛、镇财政所所长陈保田和原镇自来水厂厂长陈启明、镇党委原副书记陈大田等5人共同出资215万元,自1998年11月起违规承包了该镇自来水厂。马贵尧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不经过滤、消毒等工序处理,采取水库水直排方式供水,供水质量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损害了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群众被迫到几公里外的水库取水或到外地购买生活用水。截止2005年6月,马贵尧等人在违规经营中,不仅收回了前期投入水厂的本金215万元,且非法攫利36.8万元。此外,马贵尧还犯有贪污罪、受贿罪等。2006年2月,马贵尧被台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潮安县凤凰镇叫水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振民截留财政补助款损害村民利益案

  2005年-2006年,林振民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上级财政拨付该村困难学生书杂费减免款和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款,合计1.14万元,用于支付其本人学习培训费、村计生费、春节慰问费等(余款6534.25元由其本人保管)。此外,林振民在任职期间贪污、挪用财政下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共计8.2多万元。2007年9月,林振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08年3月被潮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三、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高埔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观清侵占村集体收入案

  2002年以来,该村转让土地等村集体收入合计200多万元,但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收支情况不向村民公开,村集体收入以村出纳员个人的名义分设80多个账户存入银行。2004年间,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观清乘机侵占村集体收入42万元,村出纳员侵占村集体收入20多万元(外逃,另案处理)。2006年4月,刘观清因职务侵占罪被源城区人民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同年5月,被源城区纪委开除党籍。

  四、增城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原副主任杨山受贿案

  2004年-2006年间,杨山参与市国土局、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和荔城街道办事处联合收回某公司位于荔城街三联村、迳吓村和朱村街山角村的闲置土地工作,期间收受该公司现金10万元,并在回收该公司的闲置土地时向该公司让利,致使该公司非法获得巨额土地补偿款。2007年6月和2008年4月,杨山先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8年2月,被增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五、深圳南山区南山街道月亮湾社区工作站原站长、党支部书记杨平贪污案

  2004年至2006年间,杨平伙同该工作站报账员,通过伪造工资表和加班补贴表,将上级办事处下拨给该站的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专项经费8.38万元提取现金,并与他人共同侵吞了该笔款项,杨平分得2.9万元。2007年10月,杨平被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时被南山区纪委开除党籍。

  六、阳江市江城区白沙卫生院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案件

  2005年至2007年,白沙卫生院院长张明指使该院10多名医护人员,通过伪造当地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村民的住院病历、病情诊断证明书,虚开住院发票和药品清单等手段,假造农村合作医疗案351宗,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49.1万元;同时,虚增支出套取资金合计120万元。张明在担任该医院院长期间,还通过假造交通事故和虚增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住院费共45宗,骗取保险理赔金54.8万元。2007年11月,张明被江城区检察院逮捕,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七、五华县岐岭镇荣贵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鸣凤打人伤害村民案

  2004年,该村计划兴建居民新村,但部分村民对新村建设用地持有异议。在争议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居民新村工程于2006年10月正式动工。11月,该村近百名村民到工程施工现场阻止施工。钟鸣凤等人赶到现场后,与村民发生争执,并带头殴打村民,引起村民群体斗殴,导致9名村民受伤。在受伤人员送到该镇卫生院治疗后,钟鸣凤等人在治疗室外继续殴打,致使多人受伤住院。群殴事件发生后,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导致群众多次集体到省、市越级上访。2007年5月,钟鸣凤被五华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年3月,钟鸣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八、英德市沙口镇平峰村党员李阳钦、李叶宽等充当宗族势力骨干进行非法活动案

  1998年,该村十一个李姓村小组自发组织了“洲坌李族理事会”,李阳钦担任该理事会副会长,党员李叶宽出任理事会成员。该组织多次制造事端进行非法活动,破坏当地社会治安。2002年上半年,该理事会煽动李姓村民无理砍伐属当地卢屋村的林木,并强占卢屋村的田地。同年,平峰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该理事会煽动李姓村民不参与投票抵制选举。2003年初,厉李园村与袁屋村发生土地纠纷,该理事会又煽动李姓村民砍伐袁屋村的树木,并企图挑起械斗。2004年,该理事会煽动村民以破坏设施相要挟,强行要求当地民办水电站交纳资源管理费。2005年4月在该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该理事会企图以不正当手段操控选举。2005年11月,沙口镇纪委对李阳钦、李叶宽的非组织行为立案调查,同年12月给予李阳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李叶宽党内警告处分。

  九、南雄市南亩镇南亩村委会原副主任周祥龙参与赌博活动案

  2007年4月至7月,周祥龙在当地参与“六合彩”赌博,同时接受村民 “六合彩”赌博投注,从中获利4500元。南雄市公安局对其作出收缴赌资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治安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6月,周祥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十、佛山禅城区石湾镇黎冲村委会私设“小金库”挥霍村集体公款案

  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铨希伙同村党支部副书记陈柳娟, 在2002年11月-2006年8月间,将该村卖地款存入区邮政局,获得合计296.65万元的高额利息收入。陈等不按规定将这部分收入记入村财务账,而是另立帐户作为“小金库”,用于村委会干部旅游、吃喝等开支,共花费81.3万元。2007年8月,陈铨希、陈柳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桃源街道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及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现象有所增长,涉及新农村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始在农村滋生、蔓延,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阻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了社会的和诣稳定。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成为各级党委必须思考的课题。为此,受桃源街道党工委的委托,前段时间,我们对桃源街道2004年至2008年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了汇总和梳理,并开展了专题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就桃源街道近五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一、桃源街道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现状

(一)受处分人员职数

据统计,在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现象较为突出。2004年村“两委”成员占40 %,村主要负责人占26.7%;2005年村“两委”成员占58 %,村主要负责人占有16.6 %;2006年村“两委”成员占53.8%,村主要负责人占46.1 %;2007年村“两委”成员占有41.7 %,村主要负责人占41.7 %;2008年村“两委”成员占42.9%,村主要负责人占21.4 %。

(二)受处分类别

据统计,桃源街道2004年至2008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66件,涉及党员干部66 人,其中农村党员干部61人,机关干部3人,企业干部2人。受党纪处分66人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2人,占48.5%,严重警告处分11人,占16.7%,撤销党内职务1人,占1.5%,留党察看4人,占6%,开除党籍17人,占25.8%,免予党纪处分1 人,占1.5%。

(三)违纪行为分类

违纪违法案件的主体是村“两委”主要成员,大部分为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的种类:一是经济问题8件,占12.1%;二是违反财经纪律问题4件,占6%;三是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问题6件,占9%;四是赌博问题34件,占51.5%;五是故意伤害2件,占3%;六是色情活动2件,占3%;虚开增值税发票2件,占3%;违规办酒2件,占3%;敲诈1件,占1.5%;窝藏1件,占1.5%;非法买卖土地1件,占1.5%;毁坏财物1件,占1.5%;殴打他人1件,占1.5%;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1件,占1.5%。赌博类案件在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所占比重较大,其次就是经济案件。据统计,在近五年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赌博类的案件,2004年占60 %;2005年占50 %;2006年占53.8 %;2007年占41.7 %;2008年占50 %。在近五年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经济问题占案件总量的18.1 %;计划生育案件占9 %;其他案件占21.1 %。

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

从上述情况分析,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有六方面特点:

(一)从错误性质上看,涉及违纪行为种类覆盖面广,虽以赌博方面违纪的人数多,但情节较轻;以经济方面违纪情况来看,情节较重。这66件违纪案件,涉及面广泛,违纪行为种类虽然以赌博方面占首位,但经济类违纪案件占着第二位。而在经济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中,又以违反财经纪律、贪污、贿赂、侵占、挪用公款人数居多,共有12人,占经济方面违纪违法人数的58.3%。在查处的经济案件中,违纪违法总金额1万元以上的案件6件,占50%。如:唐安李村原党支部书记安某某未村入账,自己直接收取现金,将村集体资金10万元长期在体外循环,采用收付相抵的方法,并将多余资金归个人使用,被桃源街道桃源街道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从违纪人员担任的职务上看,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人数多,情节重。在61名违纪的村级党员干部中,村干部违纪人数为25人,占案件总数的40.98%,其中,一把手违纪19人,占村干部违纪案件总数的79%。从数字上可以看出,一把手违纪案件所占的比例较高。在违纪行为上一把手涉及经济方面违反党纪的案件3件,占经济类案件的25%。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8名村干部中,一把手4人、占受开除党籍处分村干部总数的50%。如西洋村原党支部书记葛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擅自挪用公款2336225万元,被县纪委开除党籍处分。

(三)从违纪人员身份看,农村普通党员违纪人数多,情节重。在61名违纪村级党员干部中,农村普通党员共36人,占59%。从数字上看,农村普通党员所占违纪党员总数的绝大多数。从错误性质上,农村普通党员在经济类方面违反党纪案件共5件,占经济类案件总数的41.67%,且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所受处分看,受开除党籍处分的8人,占47%,农村普通党员所受重处分的人数均占一半以上。如沙地村潘某某伙同他人侵吞本村山林征地款,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从违纪人员的基本情况看,文化层次偏低、党龄短的违纪党员人数多,情节重。在66名违纪党员干部中,初中以下的为44人、占66.7%,高中学历为19人、占28.8%,大专学历为3人、占4.5%;从党龄时段上看,入党时间在90年以后的有45人,占违纪党员总数的68.2%;从数字上看客观表明了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党龄短的新党员是违纪违法的主体。

(五)从违纪人员所处的地域上看,经济条件好的村违纪人数多,情节重。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有着明显的区域性,经济条件好与经济条件差的村,违纪违法的村级党员干部占了全桃源街道的近一半以上。违纪人数与经济富裕程度成正比,错误性质和情节也普遍比较恶劣和严重,主要表现为经济问题,违纪违法金额往往是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

(六)从违纪违法发生的时间和背景上看,其行为与时代

发展特征紧密相连。尽管上级部门三令五申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务财务三公开,但有的村财务管理仍然比较松弛,个别村干部将经手的收入长期不入账,公款私用,采取收入不入账,直接在体外循环使用集体资金,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也不少。在征用土地过程中贪污受贿、用集体资金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不断发生;如:某村干部葛某某挪用村集体资金,被开除党籍。

三、原因剖析

(一)自身素质差,党纪国法观念淡薄,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的直接原因。一是与已无关思想,他们认为:廉洁自律是当大官的事,自己官小、职低,缺乏违纪违法的条件和土壤。二是小事思想,他们认为基层工作辛苦,吃点、喝点、占点不算什么大事。三是法不责众思想,他们认为基层干部或多或少存在吃喝现象,在追究责任时,不能都给予处理。

(二)思想教育不到位,拒腐防线松懈,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的主要原因。一是针对性不强,制度条规教育多,抓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不力;二是系统性不强,在党员干部教育中培训方式单一、出现应付检查,流于形式现象;三是实效性不强,存在空对空现象,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三)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的根本原因。一是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如:对于不是党员的村干部怎样给予政纪处分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造成部分村干部认为党纪管不着、廉政制度约束不到的错误认识。二是有的只满足于把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

三是有的缺乏对权力约束机制的建立,使违纪者有机可乘。

(四)监督机制乏力,行为约束失范,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的重要原因。一是不愿接受监督。表现为不愿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不愿接受同级组织的监督,不愿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敢监督。个别人认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已无关,党内监督约束作用不能正常发挥。三是不会监督。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部分村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流于形式。

四、解决对策与建议

针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情况,可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创新教育载体,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一是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扩展。1、强化理想信念教育;2、以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3、加大对党的政策、党风廉政和法律法规的教育。4、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高学历为重点的培训教育。二是教育培训形式不断创新。要从注重教育的超前性、针对性和灵活性,抓住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教育。要充分发挥现代传播媒体在农村党员干部培训教育中的作用,实现教育培训手段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使教学手段信息化、技术化、网络化和现代化;利用党日活动集中开展教育;开设流动党课、廉政文化节目演出等形式。为避免走形式,还通过考试、检查等形式推动教育的深化。三是作好教育工作的四结合1、政治思想教育和法纪约束教育相结合;2、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3、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4、辅导学习与电化教育相结合。真正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切实到位。

(二)创新管理体制,构筑坚固的制度防线。

创新农村基层制度应重点放在四个方面: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在选人、育人方面,要有一套可行的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选拔和年轻干部下村挂职锻炼,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二是健全村务管理制度。1、村务公开制度。做到五规范即:规范公开时间、在每月的党日活动前把本月村务进行公开、对群众有要求的实行即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规范公开形式、使用操作性强、通俗易懂的村务公开格式,规范公开程序、村务公开的内容事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同意后才上墙公开,规范公开场地、在群众活动比较集中、便于群众查阅的地方设立防风防雨的村务公开栏,便于群众监督。2、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村里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年终或届满向党员或村民作出书面述职报告,对调离、辞职、届满等离任前,实行经济责任审核,使村级干部工作更加办事公开化、议事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过程监督化、结果公示化。3、建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财务限额审批制、收支结报监督小组审核盖章制、财务物资管理登记制、承包合同管理归档制、财务公开监督制等财务管理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4、制定《村级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着力解决农村不是党员的村干部无章办事的问题,切实增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约束力。三是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建立村级干部廉政档案,把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在每月的党日活动中予以公开,廉政档案将作为年终考核评比村干部的主要依据;实行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解决村干部苦乐不均、报酬无保障和脱钩的现状。四是建立家庭预防腐败机制。将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延伸到家庭,融入廉洁文明家庭的评比中。

(三)创新监督机制,构筑坚守的责任防线。

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是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关键。我们必须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多方位的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组织好党内生活会和党内民主评议,开展好党员干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基层党支部中设立纪检委员,明确职责;加强纪检、组织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按照《党章》规定的监督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同级党委的同时,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下一级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上,一级监督一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确保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聘请农民群众当义力监督员,开设举报电话(信箱),倾听群众呼声,增强透明度,让不廉者没有生存的空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围绕保障知情权、保障民主权力、鼓励参与监督等方面建立起有效制度;要成立村级财务监督小组,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渠道,建立村民代表会议机制、群众举报机制、民主监督机制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机制。三是实行公开监督制度。完善农村三务公开,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防止暗箱操作。比如在对党员管理中可实行党员亮相牌,工程招标中实行公开招标,村领导班子除及时公布涉及农民利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外,应定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个阶段以来的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实现公开监督,做到为民谋利,以取信于民。

(四)加大农村党员干部案件查处力度,构筑坚定的警示防线。

查办案件是震慑违纪违法分子的重要手段,通过大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建立一道严格的党纪国法防线,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的蔓延。一是要把握查办案件的重点。要继续把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办案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处那些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土地补偿款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等妨碍经济发展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列为重点。二是认真查找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针对作案复杂隐蔽化,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办法,主动出击,积极查找案件线索,扩大案源,将查案工作和执法监察、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要重视在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县纪委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办案和审案工作的指导,帮助他们改进办案方法,掌握政策界限,提高办案水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发挥协调办案优势,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四是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增强办案效果。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克服就办案而办案的思想,要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发现掌握发案单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办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范措施加以防范,不断提升办案在治本方面的综合效应。要实行案件查办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将本单位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一些有影响的大要案进行通报和剖析,及时对案件多发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力求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完善一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