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鱼胖胖c的微博是多少: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30 21:38:59
明确职能定位 强化监督意识——对新形势下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的思考  

                                                                  市 代 建 项 目 管 理 局      纪检组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派驻,各职能局的纪委(纪检组)机构收归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我市纪检监察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纪检组近年的工作实践,我们认为,要切实履行派驻机构职责,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树立派驻意识,明确职能定位,注重工作方法,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一、增强派驻意识,解决好“为谁干”的问题,是做好派驻工作的前提
实施派驻前,我市各局纪检监察部门一般实行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业务上归市纪委监察局领导,行政上由驻在单位管理,工作由驻在单位安排。实施派驻后,派驻机构是市纪委、监察局的组成部份,受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并请示和报告工作,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派驻的目的是保持派驻机构的相对独立性,有效避免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的依附性,切实把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落到实处。由于我们派驻机构的工作主体是驻在单位,办公场所在驻在单位,派驻人员一般均在驻在单位产生,与驻在单位有着密不可分的工作关系、人际关系,甚至存在或多或少的某些利益关系,因此,我们认为,驻在机构既要切实对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积极有效开展监督、惩处相关工作,又要抱着以民为本、与人为善的态度,协助驻在单位开展教育、预防工作,发挥纪检监察教育、保护、服务的工作职能。
二、明确岗位职责,解决好“干什么”的问题,是做好派驻工作的关键
实施派驻前,纪委、纪工委作为单位党委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室作为一个单位的内设机构,按照单位党委的分工,承担了不少与纪检监察关联不大的工作,如一些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财务、党务、基建等一些具体业务;一些单位但凡有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工作,涉及“廉政”、“作风”、“治理”字眼,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万众评公务、工程领域专项治理、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不管与其他业务部门是否有关,均交由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应该肯定,参与这些工作,对纪检监察人员尽快熟悉情况,全面了解工作动态,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指导思想的偏差,时间、精力的局限,不可避免的弱化了纪检监察本应履行的工作职能。
实施派驻后,我们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更多地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实事求是,恪尽职守。重点做好以下9项工作:一是督促所驻部门及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二是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落实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督促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四是督促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五是配合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针对存在问题,对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七是监督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八是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所驻部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落实,围绕“人、财、物”管理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围绕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领域,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调查研究,弄清问题根源,提出治理对策。九是做好信访举报落实、案件查处和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注重工作方法,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是做好派驻工作的保证
新的管理体制给我们的工作赋予新的内涵,派驻工作千头万绪,我们要围绕教育、监督、惩处、保护、服务等职能,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分工合理、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实际,应注重3个着眼:一是着眼内部建设,增强队伍执行力。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制定的派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我局监察室工作制度,纪检监察人员行为规范,落实监察室人员岗位职责,细化工作分工。结合今年开展的执行力建设活动,不断提升监察室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二是着眼服务大局,保障代建管理任务的完成。督促完善“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廉政建设制度,提高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代建局管理制度汇编》的执行力,督促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督促并协助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代建管理机制,健全干部职工考核考评机制。三是着眼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免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工程款支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创新形式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继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工程建设廉政档案,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畅通监督渠道,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在着手做好派驻机构工作的同时,要处理好以下3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所驻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关系。派驻机构与所驻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单位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事项负直接责任,派驻机构代表市纪委监察局对驻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对驻在单位执行制度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负责人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应早打招呼早提醒,防微杜渐。对发现制度缺失或政策、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应与“一把手”勤沟通、多汇报,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二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安排的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构一般不参与驻在单位的业务分工,但是一方面由于一些工作的延续性,业务工作移交需要过程;另一方面在不影响履行职责任务的情况下,适当承担个别其他有关业务分工有利于纪检监察人员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技能;在驻在单位人手不足的情况下还可以减轻相关部门的工作量。所以,一段时间内,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交叉开展的情况不可避免,但是,为了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我们应尽快将业务工作剥离出来,全身心投入派驻工作。三是理顺监察室内部人员的关系。目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副组长(监察室主任)2人由市纪委监察局任免,派驻机构的其他干部、纪检监察员编制在驻在单位,考核考评在驻在单位进行,实际工作中,派驻机构的很多具体工作由监察室内的干部完成,为加强管理,形成合力,一方面要防止监察室干部“两不管”、“边缘化”现象,市纪委监察局对监察室干部的管理、与驻在单位其他科室之间的交流、提拔使用等应在相关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确;另一方面应要求驻在单位与派驻机构协商沟通,挑选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进入监察室,工作由派驻机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其考核考评、奖惩等亦应制定制度进行规范,避免出现“各为其主”,各行其是的现象,促进派驻机构团结、高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