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炭多少钱一件:自述:三十年来追求国家强盛与民族复兴(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7/04 02:01:35
自述:三十年来追求国家强盛与民族复兴(六)
2011-07-14

  十六、左右之争已失去意义

  我认为,若干年来政治上围绕改制问题的左右意识形态纷争,对于未来已失去意义!中国的资本主义市场改革方向不可能逆转!但中国将来100年间也绝无可能转变为美式的政治体制。

  我既不认同为文革唱赞歌的极左派,也不认同鼓吹美式自由民主的极右派。

  我支持邓小平的改革开放路线。但是对于怎么改革,则与目前的主流自由派歧见极大。我认为改革没有错。但是近年来全面私有化、一切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和路径大错特错。

  我并不否认市场经济的作用。市场是个好东西,应该充分利用。市场所到,经济必旺。但我主张以国民经济的整体目标为本位,有计划地配置资源,以市场为工具,以国民经济的总体计划为指导。

  这种经济体制其实就是共产党、毛泽东上世纪40年代提出的“国家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把资本主义置于国家力量、国家目标和国家计划的控制之下。这个设计的发明权是属于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可惜1953年后毛泽东的想法改变了。他要求加快中国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过渡,于是中国进入了一个“左倾”路线支配的时代。而最近二十年来,共济会金融体输入中国的新自由主义泛市场拜物教,误导了市场改革的方向。

  在政治问题上,我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与适度集权两手都需要。

  关于政治改革,自由主义者谈起民主,总是照搬美国模式的多党议会民主,什么一人一票之类。那是不适合中国国情的伪民主。

  在政治问题上,我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与适度集权两手都需要。

  中国需不需要民主?需要。中国需要适合国情的新型人民民主政治。中国也需要切合现实与国情的政治体制改革。但是改什么,怎么改?首先要看清楚问题出在哪里。

  关于政治改革,自由主义者谈起民主,总是照搬美国模式的多党议会民主,什么一人一票之类。那是不适合中国国情的伪民主。

  中国许多农村基层至今仍是宗族性社会。所谓直选乡长、县长,只能选出族长或黑色村霸。黑金势力,权钱交易以至贿选、逼选将乘机大行其道。

  所谓民主,一是权力要有分工和制衡。二是要有自下而上的监督,使民众能约束和限制行政权力不要被掌权的人无限制地滥用。

  中国现在的制度,在高层所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定期任职制度和分工、分权制,已经充分体现出民主的原则。但许多滥权问题,出在地方和基层。

  中央权力过于分散,地方权力却过度集中。在地方特别是县、乡两级,立法(制定地方法规政令)、行政、司法执法以致下属官员任免;都高度地集中于基层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手中。既没有集体领导制度予以制约,也没有原来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统统由书记一个人说了算,结果出了无数小皇帝、土皇帝。贪污、腐败、滥权、渎职无所不为。

  县乡两级一些芝麻大的小官,其对黎民百姓却具有任意生杀予夺的权力,把一些善良的小民百姓活活欺侮死。例如强制拆迁,草菅人命,是当今直接激发民怨,以致导致民变和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我认为政治改革首先要针对时弊革除弊政!

  十七、削藩与治吏

  当今中国“吏政”不良,有目共睹。“吏政”坏于制度。一种好的“吏制”应当是择优选拔,让能力、操行、品德、民望较好的官员得到提拔。

  论官品只是一些九品芝麻官,县处级,在北京属于公车族。但在一个县里,却掌控着几百万人的生杀予夺之权。中国一个县,放在欧洲就是个不小的国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公、检、法、军、警、城管齐备,都只听一个小国王的,一把手宛如一个小国的封君。

  中央高层对这些县乡地方官吏缺乏直接制衡和监控的机制,中央权力管不到他们。那些坏官吏除了直属的顶头上司,基本上谁也不怕,根本不在乎什么中央。对中央的法规政策,这些小“官吏”不仅经常阳奉阴违,甚至敢于公然抗命。

  于是地方坐大,出了一些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土皇帝”。以致有些地方之中下层“官吏公”然为所欲为,横行无忌——今天想阅兵就阅兵,明天游街就游街,后天想进京抓人就进京抓人。

  这种大事,“县太爷”不请示不汇报,在县委里都不议一议!肆无忌惮,无法无天。问题在于上面的纵容。由于对下面这些地方官吏无所制约,导致官民矛盾激化,民情激愤。中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这种情况,和中国历史情况正好相反。唐宋以后,虽然是皇权至上,皇帝专制,上层高度不民主。但越到下面,社会基层,对官员的监查、管束和限制反而越严格。绝不允许小官吏们直接作威作福,鱼肉百姓。因为唐宋以后的统治者总结了历史经验,懂得如果放任地方“官吏”胡来,最容易激起民怨直接引发社会动荡,危及皇权统治。

  同时要从改革基层干部制度和权力配置入手,建立各级的集体领导制,分权制,监察制,弹劾制,削弱小官、地方高官一个人说了算的权力。强化对各级干部特别是地(市)、县(市)、乡级干部的民主监督,这才是符合中国国情而为老百姓欢迎的政治体制。

  任人唯亲与裙带之风大行,助成官场任用私人,贿选跑官的风气。干部不考虑对百姓负责,不考虑对后代历史负责,只考虑眼前利益和如何巴结一把手。组织路线放任个人独断和择劣机制,遂导致腐败风行,症结在于“吏制”之不良。

  我认为国家必须从严治“吏”,对基层“胥吏”实行察举巡视,从严约束地方官员。特别不可放纵地、县、乡三级胥吏任其横行于下层,任其鱼肉百姓。从中国历史看,基层官吏与百姓的激烈冲突,往往是引发社会动乱的直接导火索。

  中央政治要保证下情通畅,民意上达,要让百姓舒心通气地过好日子,不要被那些基层恶吏肆意欺侮、蹂躏。国家应当制定严格制度,废除公务员的终身制。

  十八、法治不等于法制

  “法治”的概念不同于“法制”。所谓“法治”并不是什么现代概念——法治无非是据法而治,酷法而制,这是古代法家的主张。

  而所谓“法制”,乃是一个现代概念。其根本意义是宪法体现主权,宪法高于一切,宪法制约国家的全部法规制度,违宪就是叛国。宪法约束行政法规。在宪法制度面前一切人平等。这才是近代和现代的法制理念。

  我认为有效的公民民主必须通过法制而得到保障。各级法院有责任依法受理一切违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案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检查及司法系统应当相对独立于地方而垂直直属于中央,让公、检及司法系统成为中央政府依法监控地方的重要法律工具。

  法院不应当自我设定诸多禁区,不应该这不受理,那不受理;使得升斗小民受欺侮后无门投告,有法不可据。这必然酝酿社会不安定。法律的功能之一就是要纠正侵权、保护弱者。

  民若举,法必究。各级法院有责任受理审理涉及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的一切社会案件——不管是民诉还是公诉,告官员还是告老板,只要有违法事情就应当允许百姓进法院去告。而且可以逐级上诉,直诉到最高法院。

  例如老板欠薪问题,不是一个行政问题或经济问题,而是法律问题。本不应当由总理管,而应当由法院管!

  扩大法院的职权,就可以减少信访的问题,从而让有裁决权的法院,取代无任何实权的信访部门。法院权责加大,信访自然减少。

  我反对中国学西方的伪“民主”政治模式,但我主张中国政治必须要有民主——人民有对社会事务评论和批评的权利(言论有自由),民众对国家事务有参与权,对管理者有选择权,特别是弹劾之权。

  十九、多难兴邦向前走

  百年以来,中国一直处在变革之中。1944年的中共“七大”纲领中提出了这样的建国理想——“建设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中国”。

  毛泽东领导的人民革命,使中国实现了独立与统一。30多年来邓小平的改革开放使中国走向富强。

  今天的中国,已经是一个强盛的中国,也是一个问题丛生的中国。国家与世界当前都处在大变动的前夜,变局迭出,危机四伏,希望与问题并存。

  但是,毛泽东在上世纪70年代说过:“我们这个国家是有希望的。”希望,就是国家强盛的希望,民族复兴的希望。

  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我四十余年来的全部思考和着述活动,所追求的其实就是一个目标——追求中国的强盛,憧憬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我现在讲的许多话说在当前,仍然是逆多数而反潮流。但是,中国未来没有第三条路——要么就是走向民族及文化复兴而成为世界核心强国;要么就是因内部压力积聚,终于被内乱爆炸而分裂解体。展望未来,各种内外压力正在不断积累加大,“山雨欲来风满楼!”——历史留给中华民族的时间和机会可能并不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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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战略论》三卷:“经济编”、“政治文化编”、“国际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2、 新国家主义不是我的发明。毛泽东1945年在中共七大作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论述过“新三民主义”——新民族主义,新民主主义、新民生主义。所谓新民族主义,就是新国家主义的另一种称谓。“New Nationalism”。

  3、关于该计划,可参看美国“国家安全备忘录第200号”,收入何新着《统治世界》,中国图书出版社,2011年出版。

  4、关于该计划,可参看美国“国家安全备忘录第200号”,收入何新着《统治世界》,中国图书出版社,2011年出版。

  5、80年代初叶我讲中国文化是所谓四合院文化、封闭的长城文化云云。(见《中国文化史新论》1986,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6、 杨希枚《殷商人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