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解:樱花:就业困难群体职业介绍补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10/02 18:39:53
2011-05-25
事项名称:就业困难群体职业介绍补贴
办理部门: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社区科
办理地点:
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一楼劳动就业管理就业局社区科
收费金额: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0717-6753667
法律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0号)。
受理条件:城区街道(乡镇)社区免费为下列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可以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1、4050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5、残疾人;6、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及社会成年孤儿;7、单亲、双下人员;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
1、4050人员:户口、身份证、就业证或优惠证,正规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户口、身份证、就业证、低保证,正规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户口、身份证、就业证、正规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户口、身份证、就业证、湖北省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正规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5、残疾人: 户口、身份证、就业证、残疾人证,正规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6、成年孤儿:户口、身份证、就业证、社区出具的孤儿证明,正规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7、单亲、双下人员:户口、身份证、就业证或优惠证,社区出具的一家双下或多人失业、单亲证明,正规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证、失业证,正规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城区街道(乡镇)、社区免费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由社区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情况表》申报、街道汇总审核后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花名册》、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拨付就业专项资金。